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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 Vol. 49 Issue (6): 103-114  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7.0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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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王进锋. 西周时期中低阶层中的贤者和相关人员的向上流动*[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 49(6): 103-114. 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7.06.011.
WANG Jin-feng. The Upward Mobility of the Capable and Virtuous and Ordinary People from Middle and Lower Classes in the Western Zhou Dynasty[J]. Journal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2017, 49(6): 103-114. 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7.06.011.

作者简介

王进锋,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上海, 200241)
西周时期中低阶层中的贤者和相关人员的向上流动*
王进锋    
摘要:西周时期的社会阶层可以分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其中士阶层中身份较低的成员和士以下的社会阶层构成了中低阶层。虽然西周时期实行世卿世禄制度,但是统治者的尚贤意识和任贤行为仍然为中低阶层里贤者的向上流动提供了空间。他们可以通过他人推荐、学校教育、在射礼中的突出表现、建立军功、自我推荐来实现向上流动。西周时期中低阶层中贤者之外也有一些相关人员能实现向上流动,他们的流动途径有忠实地执行王命、与贵族联姻等。
关键词西周时期    社会阶层    社会流动    向上流动    中低阶层    尚贤    任贤    
The Upward Mobility of the Capable and Virtuous and Ordinary People from Middle and Lower Classes in the Western Zhou Dynasty
WANG Jin-feng
Abstract: In the Western Zhou Dynasty, social classes consisted of the sovereign(tian-zi), dukes(zhu-hou), ministers(qing), bureaucrats(da-fu) and scholar-officials(shi), etc., among which scholar-officials in lower positions and those classes lower than scholar-officials belonged to the middle and lower classes. Although the Western Zhou Dynasty adopted the hereditary system that resisted social mobility, the practice that rulers promoted the capable and virtuous and put them in important positions had provided space for upward mobility in ways of being recommended, performing outstandingly in school or shooting ritual, gaining military merits and self recommendation. Some other people in the middle and lower classes could also have opportunities to move upward due to loyal execution of orders, marriage with aristocrats, and so on.
Key words: Western Zhou Dynasty    social class    social mobility    upward mobility    middle and lower classes    promoting the capable and virtuous    putting the capable and virtuous in important positions    

生活于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属于某个特定的社会阶层。这个阶层中不仅有他,还有其他一些“享有同等或类似的社会资源”的人。社会阶层具有稳固性,一个社会阶层人员所享有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资源往往只能由该“社会阶层成员获得和占有,其他社会阶层的成员即使再有能力也没有机会进入”。社会阶层还具有传承性,一个阶层中成员的后代往往也属于这个阶层。不同社会阶层的人在社会中所起的作用不同,逐渐导致社会阶层之间差别的产生。不同社会阶层人员的地位有高低之别,占有的社会资源有多寡之分。

但是,不同社会阶层之间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可以相互流动的。社会阶层的流动可分为:第一类,水平流动,即一个人或一个群体从一个社会位置移到另一个同等的位置。第二类,垂直流动,即一个人或一个群体从一个社会位置移到另一个高低不同的位置上,其中又包含:向上流动,即社会地位上升;向下流动,即社会地位下降。社会阶层的流动有时是在代内实现的,即一个人在一辈子中社会地位有所改变;有时则是在代间实现的,即上下两代之间,社会阶层有高低的变化。本文主要讨论向上流动。

西周时期已经有了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对于西周时期社会阶层流动的研究,之前的学者较多关注贵族入仕和官员升迁等问题。然而,很少有研究者关注西周中低阶层人士的向上流动问题。有鉴于此,本文专门以此作为研究对象。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 西周时期的社会阶层与尚贤

关于西周时期的社会阶层,《左传·桓公二年》记载:“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左传·襄公十四年》又记载:“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皂、隶、牧、圉皆有亲昵,以相辅佐也。”杜预注:“养马曰圉,养牛曰牧。”春秋时期楚国的无宇也曾谈到西周时期的社会等级,他说:“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左传·昭公七年》)可见西周时期的社会阶层划分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和庶人、工、商等。

西周时期“士”的范围比较广泛。《尚书·多士》中“多士”的“士”是指亡国后的殷商旧贵族,《尚书·大诰》“肆予告我友邦君,越尹氏、庶士、御事”的“士”指官员,《尚书·顾命》“则亦有熊罴之士,不二心之臣,保王家”之“士”指甲士,《诗经·召南·野有死麕》“有女怀春,吉士诱之”之“士”指一般的平民。如此广泛的内涵,一定有地位高的,有地位低的。所以,对于西周时期社会上层和中低阶层的划分可以“士”作为分水岭。其中,天子、诸侯、卿、大夫和身份较高的士属于上层人士;身份较低的士和其后的社会阶层属于我们所界定的中低阶层人士。

《说文·贝部》:“贤,多才也”。《淮南子·修务》:“周室以后,无六子之贤,而皆修其业,当世之人,无一人之才,而知其六贤之道者何?”高诱注:“贤,才也”。《穀梁传·文公六年》:“使仁者佐贤者,不使贤者佐仁者”,范宁注:“贤者,多才也”。本文所讲的“贤者”是指有才之人;“尚贤意识”就是尊重、崇尚、任用有才之人的思想意识;“任贤行为”就是任用有才之人的实际行为。

西周时期实行官位世袭制度,一些官职由贵族家族世代相袭,如虢季氏家族世代为“师”、微氏家族世代为“史”;师虎簋铭文中,师虎被提拔,继承父祖的职位;甚至一些商朝旧官入周后,仍然能世代担任官职,如商周时期的臣辰家族世代担任史官。与此同时,一些重要的社会资源也由贵族把持。这些因素都给中低阶层人士的向上流动制造了阻力。

那么,西周时期中低阶层中的人士就没有向上流动的机会吗?当然不是。

周王朝建立后,统治者在总结夏、商两族发展的经验和覆亡的教训时,充分意识到人才的重要性。周公认为夏朝的灭亡,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弗作往任”(不任用老成持重的旧人)。他们提出商王朝在前中期的发展,与不同时期杰出人物的辅佐是分不开的,“成汤既受命,时则有若伊尹,格于皇天。在太甲,时则有若保衡。在太戊,时则有若伊陟、臣扈,格于上帝,巫咸王家。在祖乙,时则有若巫贤。在武丁,时则有若甘盘。”(《尚书·君奭》)周的统治者认为商汤任用“三宅三俊”的人才,所以商王朝“其在商邑,协于厥邑;其在四方,用丕式见德。”(《尚书·立政》)然而,到了商代末年,商纣“惟羞刑暴德之人,同于厥邦;乃惟庶习逸德之人,同于厥政”。以致“智藏瘝在”(《尚书·召诰》),于是“帝钦罚之,乃伻我有夏,式商受命,奄甸万姓”(《尚书·立政》)。

周人认为周族在文王、武王时期的发展壮大有人才的贡献。“思皇多士,生此王国。王国克生,维周之祯。济济多士,文王以宁”(《诗经·大雅·文王》),很多的卓越之士,出现在周王国内,这些人成为周王国的栋梁,文王依赖他们才使国家得以安宁。周公指出文王时“有若虢叔,有若闳夭,有若散宜生,有若泰颠,有若南宫括”的辅佐,才能“德降于国人”;周武王时期有闳夭、散宜生、泰颠、南宫括“四人昭武王”,才能“咸刘厥敌”(《尚书·君奭》)殷商遗臣箕子也曾向周武王建议要使“有能有为”之人“羞其行”,这样自然会“邦其昌”(《尚书·洪范》)。

可见,在西周统治者的思想中已经有着很强烈的尚贤意识。正是在这样的意识下,周代的统治者给自己定下了“任贤”的要求。他们希望自己能“克敬德,明我俊民,在让后人于丕时”(《尚书·君奭》),即谨慎自己的德行,提拔国内杰出的人才,以辅助周朝后来的执政者达到完美的境界。周公在诰命中希望后继的周王“克用常人”(《尚书·立政》)、“勿以憸人,其惟吉士,用劢相我国家”(《尚书·立政》)。

西周时期不同阶段的统治者还有任贤的切实行为。早在周文王时期,为了网络人才,他就能“礼下贤者”,甚至“日中不暇食以待士”,因此各方贤能之士“多归之”(《史记·周本纪》)。文王还任用“克俊有德”(《尚书·立政》)之人。周文王和周武王都能“克知三有宅心,灼见三有俊心,以敬事上帝,立民长伯”(《尚书·立政》)。文王和武王都好用“明德”之人,所以“庶邦享作,兄弟方来”(《尚书·梓材》)。周公模仿商初任用夏朝官员的先例,任用了一些殷遗民中的有德之人(《尚书·多士》);周公甚至“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恐失天下之贤人”(《史记·鲁周公世家》)。西周末年的宣王时期,继续“进用贤良”,任用樊仲山父、尹吉父、程伯林父、虢文公、申伯、韩侯显父、南仲、方叔、仍叔、邵穆公、张仲“为卿佐”(《太平御览》卷八五引《帝王世纪》)。

西周时期任贤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很多卿士不是周王的直系亲属,而是贤能的远亲或异姓有才之臣,如王国维所云:

然尊尊、亲亲、贤贤,此三者治天下之通义也。周人以尊尊、亲亲二义,上治祖祢,下治子孙,旁治昆弟,而以贤贤之义治官。故天子、诸侯世,而天子、诸侯之卿、大夫、士皆不世。盖天子诸侯者,有土之君也。有土之君,不传子不立嫡,则无以弥天下之争。卿、大夫、士者,图事之臣也,不任贤,无以治天下之事。以事实证之,周初三公,惟周公为武王母弟,召公则疏远之族兄弟,而太公又异姓也。成、康之际,其六卿为召公、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而召、毕、毛三公又以卿兼三公,周公、太公之子不与焉。王朝如是,侯国亦然。

西周时期任贤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在世卿世禄制度下,世袭权力往往只是承认贵族有继承父祖职位的资格,并不是担任职位的绝对权利。贵族最终能否继承父祖的职位,或者说能否继承父祖的全部权力,还是要看他们实际的才干。周恭王时期的师铭文正反映了这样的事实:

唯王八祀正月辰在丁卯。王曰:“师!汝克(尽)乃身,臣朕皇考穆王,用乃孔德,屯乃用心,引正乃辟安德,惠余小子肇盄(淑)先王德。赐汝玄衮、纯、赤巿、朱、銮旂、大师金雁(膺)、鋚勒,用型乃圣祖、考明,辟前王,事余一人。” 拜稽首,休伯大师 (转) (任) 臣皇辟。天子亦弗忘公上父 (甫)德,蔑曆,伯大师不自作。小子夙夕専(溥)由先祖烈德,用臣皇辟。伯亦克款由先祖(蛊),孙子一皇辟懿德,用保王身。敢釐王,俾天子万年;(范围)伯大师武,臣保天子,用厥烈祖介德。敢对王休,用绥作公上父尊,于朕考郭(虢)季易父宗。(《集成》2830)

从铭文可以看出,师对周王的赏赐感到非常荣耀,这可能是周恭王任命他担任其祖、父曾经担任的职务的缘故,这从“用型乃圣祖、考明,辟前王,事余一人。”一句可以推知。西周时期一些贵族被任命续任家族职位时,常常被赏赐一些物品,如豆闭在被任命继承祖、父的官职时,被周王赏赐了“ 衣、雍巿、銮旂”(豆闭簋,《铭文选》229,西周中期);申在继承祖、父职务时,被周王赏赐了“赤巿、萦黄、銮旂”(申簋盖,《铭文选》231,西周中期)。师受赐的物品与他们相似,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师被任命继任祖、父的职位。从铭文前段可以看出,师能继承父祖职位,与自身的贤德(“用乃孔德”)与功劳(“惠余小子肇淑先王德”)是密切相关的。

西周时期任贤的又一表现是,贵族兄弟在继承父祖职位时,政府会根据各自的实际才干分配不同的职务。西周早期的士上史寅卣铭文记载:

唯王大龠(禴)于宗周,(出)京年,在五月既望辛酉。王令士上眔史寅殷于成周,百生(姓)豚,眔赏卣鬯、贝。用作父癸宝尊彝。臣辰。。佚。(《集成》5421、5422)

士上、史寅是兄弟,都来自臣辰家族,这个家族在商周两朝世代任史官。他们在继承家族官职时,担任的具体职务并不相同,上担任士,寅担任史。二者职务的差别,应是西周政府出于二者实际才干差别的考虑。相似的情况也见于、卫兄弟,铜器铭文中有如下内容:

唯十又一月既望丁亥,王格于康太室。曰:朕皇尹周师佑告于王,王又赐佩、缁巿、朱亢。曰:“用事。”拜稽首,对扬王休。用作朕文考甲公宝尊簋,其日夙夕用厥莤香享祀于厥百神,孙孙子子其万年永宝,用兹王休,其日引勿替。(簋,西周中期)

唯八月既生霸庚寅,王格于康太室。卫曰:朕皇尹仲侃父佑告卫于王,王赐卫佩、缁巿、朱亢、金车、金。曰:“用事。”卫拜稽首,对扬王休。卫用肇作朕文考甲公宝彝,其日夙夕用厥馨香享祀于厥百神。(卫簋,西周中期)

簋与卫簋的器形、书体、称谓看,与卫是同胞兄弟。他们作器,都提到了父亲“甲公”,可能是因为他们的受赏与他有关。从赏赐的内容看,与卫担任的职务不同,而且归不同的佑者管理。他们职务的差别应当与他们的才干有别有关。

西周时期统治者尚贤的思想意识和任贤的切实行为,为贤能的中低阶层人士向上流动提供了空间。从相关材料来看,西周政府确实任用了一些来自中低阶层的人士。周人说:“凡周之士,不显亦世”(《诗经·大雅·文王》)。郑笺云:“凡周之士,谓其臣有光明之德者,亦得世世在位,重其功也。”意思为只要是有光明之德的周士,也可以享受世禄。那么,这当中一定有来自中低阶层的贤能之士得到了重用。周文王还重用很多出身寒微但富有才华之人,“举闳夭、泰颠于罝罔之中”(《墨子·尚贤上》)。“太公行年七十而屠牛于朝歌”,后被文王“举而为天子师”(郭店楚简《穷达以时》)。周武王灭商后,“封功臣、谋士,……各以次受封”(《史记·周本纪》),在这样的政策下一定有出身中低阶层的功臣、谋士实现了自身的向上流动。西周金文中的免更是出身中低阶层而被任职的典型代表,彝器铭文记载:

唯十又二月初吉,王在周,昧爽,王格于太庙,邢叔佑免,即命,王授作册尹书,俾册命免,曰:“令汝疋周师司林,赐汝赤巿,用事。”免对扬王休,用作尊簋,免其万年永宝用。(免簋,《集成》4240,西周中期)

唯三月既生霸乙卯,王在周,令免作司土,司奠还林,眔虞、眔牧。赐织衣、銮。对扬王休,用作旅彝,免其万年永宝用。(免簠,《集成》4626,西周中期)

唯六月初吉,王在奠(郑)。丁亥,王格太庙,邢叔佑免,王蔑免曆,令史懋赐免巿、冋黄,作司工。对扬王休,用作尊彝,免其万年永宝用。(免卣,《集成》5418,西周中期)

以上三篇铭文中的“免”是同一个人。免受赏赐的赤巿、织衣等都为士一级的命服王,可见他出身并不高。从各器铭文来看,均没有提到免是继承父祖的职位,也没有提到免为父祖作器,免应当是依赖自身的才干而被任用的。综合来看,周王任用了出身不高但富有才华的免担任司土、司工。

二 西周时期中低阶层里的贤者对向上流动的态度

对于向上流动,西周中下阶层里为数不多的贤者中也有人持一种抵触或无所谓的态度。《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记载如下一则故事:

太公望东封于齐,齐东海上有居士曰狂矞、华士。昆弟二人立议曰:“吾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吾无求于人也。无上之名,无君之禄,不事仕而事力。”

太公望东封齐的时间是在西周初年。齐国的狂矞、华士兄弟二人打算耕作而食,掘井而饮,过自给自足的生活,可见他们的身份并不高,然而,他们具备仕于君的实际能力,无疑很有才华。他们对新建的齐国政府采取一种对抗的态度,不仕于齐,实际上拒绝了自身的向上流动。《诗经·陈风·衡门》是西周时期陈国的一位士人所作,其内容如下:

衡门之下,可以栖迟。泌之洋洋,可以乐饥。

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取妻,必齐之姜?

岂其食鱼,必河之鲤?岂其取妻,必宋之子?

这位士人只能栖息于简陋的横门之下,只能以泌泉充饥,生活状态十分窘迫,社会身份应当不高,可能就是来自中低阶层的人士。但是他能即兴咏唱出优美而又言志的诗歌,可见他很有才华。这位贤士安于自己的生活状态,并没有改变的想法,应当对向上流动持排斥的态度。《诗经·小雅·白驹》记载:

皎皎白驹,食我场苗。絷之维之,以永今朝。所谓伊人,于焉逍遥?

皎皎白驹,食我场藿。絷之维之,以永今夕。所谓伊人,于焉嘉客?

皎皎白驹,贲然来思。尔公尔侯,逸豫无期。慎尔优游,勉尔遁思。

皎皎白驹,在彼空谷。生刍一束,其人如玉。毋金玉尔音,而有遐心。

《诗序》谓此诗“刺宣王也”,可见是一首反映西周晚期历史的诗。毛传:“藿犹苗也”。朱熹:“嘉客犹逍遥也。……(尔公尔侯)则以尔为公以尔为侯”。此诗所描述的主人翁是作者的朋友,他拥有白色马驹,可能也是一位来自社会中层的人士。此诗是作者为挽留和劝诫这位要遁世隐逸的朋友而作。这位主人翁能力可以做公侯,而且“其人如玉”,才能十分出众,但是他却心存“遁世”之心,整日“优游”不回家,“逍遥”于外。很显然,这位贤者对向上流动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

虽然少数贤者拒绝向上流动,但是,西周时期绝大多数中下阶层中的贤者还是积极追求向上流动的。在更高阶层里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应当是促使他们追求向上流动的重要动力。

西周时期有一定社会身份的人就可以免除赋役的征发。根据后来的《礼记·王制》记载,被推荐到司徒那里的乡学里的“选士”就可以免除乡里的服役征召,被推荐到大学里的“俊士”则可以免除国中的服役征召。社会身份越高的人,享受的免除赋税的权利应当更大。

西周时期官员还有一定的俸禄。他们的俸禄“并不是由周天子或诸侯国君用钱财、谷物的形式颁发,而是授予采邑,即按爵颁给一定数量的土地及土地上的劳动者”。这个时期不同级别的官员有着高低不等的俸禄。《礼记·王制》:“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官员都有爵位,并根据爵位的高低享受相应的俸禄。《礼记·礼运》“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即天子、诸侯、大夫可以通过对田、国、采中的民众征收赋役来赡养家族里的子孙。

西周不同社会阶层人员的俸禄来自他们的采邑。这些采邑的大小是不同的,《礼记·祭义》记载“是故昔者天子为籍千亩,冕而朱纮,躬秉耒;诸侯为籍百亩,冕而清纮,躬秉耒,以事天地山川社稷先古”,天子可以有千亩的籍田,诸侯有百亩。《周礼·地官·载师》将采邑分为家邑、小都、大都三等,郑玄注:“家邑,大夫之采地;小都,卿之采地;大都,公之采地,王子弟所食邑也”,贾公彦疏:“天子大夫各授采地二十五里,……天子之卿各授采地五十里,……三公及亲王子母弟各授百里”。《潜夫论·班禄》记载了不同社会阶层所能享有采邑的规模,“天子三公,采视公侯,盖方百里。卿采视伯,方七十里。大夫视子男,方五十里。元士视附庸,方三十里”。西周诸侯国里卿、大夫等爵位享受的俸禄也是不同的,《国语·晋语》称:“大国之卿一旅之田,上大夫一卒之田。”韦昭注:“五百人为旅,为田五百顷;百人为卒,为田百顷。”社会身份越高,采邑就越大,俸禄也就越多。

关于西周时期不同等级人员的俸禄差别,最详细的记载见于《孟子·万章下》,其内容为:“大国地方百里,君十卿禄,卿禄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次国地方七十里,君十卿禄,卿禄三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小国地方五十里,君十卿禄,卿禄二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耕者之所获,一夫百亩;百亩之粪,上农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西周时期各阶层的俸禄可能并没有如此规整,但是级别状况当大致如是。西周时期越高社会阶层的人员的俸禄越高。中低阶层人员的向上流动,无疑能获得较高的俸禄。这是西周中低阶层中的贤者追求向上流动的重要动力。

三 中低阶层里的贤者向上流动的途径

西周时期中低阶层中的贤者通过哪些方式实现向上流动?根据相关的文献记载,大致有以下一些途径:

第一,通过由下而上的推荐。

西周时期周王直接统治的地区,可分为“国”和“野”两大区域。二者又以“郊”为分界线,郊以内为“国”,郊以外为“野”。“国”内有王城,王城以内称为“国中”,王城以外称为“郊”或“四郊”。周代在王城以外、郊以内设立“六乡”。在郊以外、野以内设立“六遂”。诸侯国的情况与周王国相似。西周时期的中低阶层人士应当分布在国、野中的不同区域。根据他们所处的不同区域,“由下而上的推荐”模式又可分为两类:

1.由基层官员推荐。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管理,西周政府应该在国内的各乡设置了“乡大夫”官,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掌管本乡的政教和禁令。另外,他们还负责:

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乡老及乡大夫帅其吏与其众寡,以礼礼宾之。厥明,乡老及乡大夫、群吏献贤能之书于王,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内史贰之。(《周礼·地官·乡大夫》)

西周统治者在野外的各遂设置了“遂大夫”官。这些官员负责所管理区域政令的推行,其中一项重要职责就是辨别所管区域人民中的“可任者”,并让他们来掌管“政令、戒禁,听其治讼”。遂大夫们对所治理区域里的人民每三年进行一次“大比”,并“帅其吏而兴甿”,即率领属吏举荐民众中德行优异、才能卓越的人。遂大夫还根据治理区官吏的功劳,对他们进行“诛、赏、废、兴”(《周礼·地官·遂大夫》)。所以,西周时期每个遂里的“寒士”,可以通过遂大夫的辨别、考比、推荐、废兴来实现向上流动。

2.由贵族将其家臣向上推荐。很多位于“国中”的中低阶层人士,是在贵族之家任家臣。西周时期贵族家里往往设有家臣,来协助他们处理家庭内的事务和治所内的事务。这些家臣有的由贵族的同族人担任,有的则由异族人担任。这些人员的地位有高有低。然而,即使地位低下的家臣,只要努力还是有很好前程的。一些表现突出的人可以通过所侍奉贵族的推荐,进入更高层次的机构任职,从而实现自身的向上流动。

西周中期的是通过这一途径实现向上流动的典型代表。的事迹主要见于以下几篇铭文:

作宝鼎。(鼎,《集成》1964,西周中期)

唯十又一月,师雍父省道,至于从。其父蔑曆,赐金。对扬其父休,用作宝鼎。(鼎,《集成》2721,西周中期)

唯六月,既死霸丙寅,师雍父戍在古师,从。师雍父夗使事于侯。侯蔑曆,赐金,用作旅甗。(甗,《集成》948,西周中期)

以上的是同一个人。第一篇铭文大意为:作了一件鼎。第二篇铭文大意为:在十一月,师雍父省察了道路,来到地,跟从在后;师雍父的父亲奖励,赏赐青铜;感谢其父的赏赐,作了一件鼎。跟随师雍父省察道路,却受到师雍父的父亲的赏赐,以此看来应当不是师雍父的下属或诸侯国的官员,而是师雍父家的家臣。第三篇铭文大意为:在六月死霸丙寅这天,师雍父戍守在古地的军队,跟从;师雍父让侯处任职服务侯奖励,赐给他青铜;用其制作了一件甗。

这几篇铭文是受到赏赐时所铸。他在铭末均没有提到自己的父祖,他的受赏应当并不依赖父祖之荫,而是自身之功。他受到的赏赐物品并不多,只是青铜原料“金”,由此看来,可能只是个出身不高的人。后来被师雍父推荐到国国君侯那里任职。从一个贵族之家到诸侯国国君处任职,出身普通的无疑实现了自身的向上流动,而这种升迁与师雍父的推荐又是分不开的。

西周早期有一个名叫献的人,其出身不是很清楚,但是他的升迁轨迹可作为这一流动途径的旁证。献制作了一件簋,其上有铭文,内容为:

唯九月既望庚寅。楷伯于遘王,休亡尤。朕辟天子、楷伯令厥臣献金、车。对朕辟休,作朕文考光父乙。十世不忘献身在毕公家。受天子休。(献簋,《集成》4205,西周早期)

“楷”是国名,楷伯即楷国国君。这里的毕公就是西周时期的贵族毕公高。可以看出,献曾经在毕公高家任职服务,后来成为楷国国君的臣属。在这篇铭文中,因为辅助楷君觐见周王有功,同时受到周王和楷君的赏赐。所以,献是从贵族毕公高家来到楷国任职的,他之所以“十世不忘身在毕公家”,可能正是因为最初是由毕公将他举荐给楷君的。

可以看出,乡大夫、遂大夫和贵族在这一途径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那么,乡大夫、遂大夫和贵族可以不向上推荐贤能之人或仅推荐一些无能之人吗?不行。因为根据《礼记·射义》的记载,当时有“天子之制”规定他们必须“岁献贡士于天子”。人员被推举上去后,还要进行检验,即“天子试之于射宫”。在这过程中,周王会选出体态合乎礼节,节奏合乎音乐,射箭中的多的人参加祭祀;反之,则不能。而且规定“数与于祭而君有庆;数不与于祭而君有让。数有庆而益地;数有让而削地”,即被举荐上来的人数次参加祭祀,推举的人会有奖励;数次不能参加祭祀,推举的人会受到惩罚。在这种制度下,各级官员和贵族也不敢隐匿贤能之人。另外,传世文献中还有如下的记载:

古者诸侯之于天子也,三年一贡士。……大国举三人,次国举二人,小国举一人。一适谓之攸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有功者,天子赐以车服弓矢,再赐以秬鬯,三赐以虎贲百人。……有不贡士,谓之不率正者,天子绌之。一不适谓之过,再不适谓之敖;三不适谓之诬。诬者,天子绌之,绌以爵;再绌,少绌以地;三绌,而爵地毕。(《尚书大传·虞夏传·皋陶谟》)

元朔元年冬十一月。……有司奏议曰:“古者,诸侯贡士,一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乃加九锡;不贡士,一则黜爵,再则黜地,三而黜爵地毕矣。”(《汉书·武帝纪》)

第二,根据礼书的记载,周代已经建立了从上到下不同级别的各类学校。这些学校会定期对其中的学生进行选拔,下一级学校推选出优秀者到上一级学校学习。最后,政府会从最高级别的大学中选拔出优秀的人员来担任官职。这种方式为西周时期中低阶层中的贤者向上流动提供了又一途径。根据《周礼·地官·大司徒》,西周时期在地方上已经有基层行政单位的设置,分别为:5家为一比;25家为一闾;100家为一族;500家为一党;2500家为一州;12500家为一乡。其中的一些基层行政单位里设立了学校,《礼记·学记》称:“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遂)有序,国有学。”郑玄注:“术,当为遂,声之误也。古者仕焉而已者,归教于闾里,朝夕坐于门,门侧谓之塾。《周礼》:五百家为党,万二千五百家为遂。党属于乡,遂在远郊之外。”孔颖达疏:

“家有塾”者,此明学之所在。《周礼》:百里之内,二十五家为闾,同共一巷,巷首有门,门边有塾,谓民在家之时,朝夕出入,恒受教于塾,故云“家有塾”。《白虎通》云:“古之教民者,里皆有师,里中之老有道德者为里右师,其次为左师,教里中之子弟以道艺、孝悌、仁义也。”“党有庠”者,党,谓《周礼》五百家也。庠,学名也。于党中立学,教闾中所升者也。“术有序”者,术,遂也。《周礼》:万二千五百家为遂。遂有序,亦学名。于遂中立学,教党学所升者也。“国有学”者,国,谓天子所都及诸侯国中也。《周礼》天子立四代学,以教世子及群后之子,及乡中俊选所升之士也。而尊鲁,亦立四代学。余诸侯于国,但立时王之学,故云“国有学”也。

从郑玄注和孔颖达疏里可以看出几点信息:其一,塾建立在闾,塾里的教师由退休的官员和有道德的老者担任。其二,庠、序分别建立在党和遂(也即乡)。其三,西周时期的天子和诸侯在自己所在的国都建立了学。其四,上一级学校的学生升自下一级的学校。其五,天子和诸侯所立之学不仅招收“世子及群后之子”,而且也招收来自社会中下层的“俊选所升之士”。这些学校“比年入学,中年考校”,(《礼记·学记》)每年都会有学生入学,每隔一年对学生考评一次。

西周时期的中下阶层里的人士进入基层学校学习并不是很困难,如陈澔《礼记集说》所言“古者家有塾,党有庠,遂有序。故未尝有不入学者。八岁入小学,十五择其秀者入大学。不可教者归之于农”。

西周时期的学校中,有一定的机制能保证下级学校里的优秀者进入上一级的学校学习。《礼记·王制》记载:

(司徒)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升于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于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

汉代的何休说:

其有秀者移于乡学,乡学之秀者移于庠,庠之秀者移于国学,学于小学,诸侯岁贡小学之秀者于天子,学于大学。

周代大学为了选拔出“造士之秀者”,已建立了一定的程序。大学往往每隔一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考试,每次考察的内容不一样,其中“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礼记·学记》)。大乐正官将每个阶段都很优秀的人员推荐给司马,这样“进士”就产生了。

最后,司马再评定每个进士的专长,由周王授予官职和爵禄,所谓:

司马辨论官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礼记·王制》)

司马再逐个考评每个进士的才能,将他们的专长报告给周王,并拿出论定结果来。结论确定之后委派官职,胜任工作后,封予爵位,爵位确定后,再发放俸禄。有才华的“寒士”可以通过这种途径,一步步地努力,从而实现自身的向上流动。

第三,中低阶层人士可以参加一系列的射礼,通过在射礼中的突出表现实现向上流动。

周人特别重视射礼,他们认为通过射礼中一系列环节的检验,可以观察一个人的德行,如《礼记·射义》所言:

古者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礼。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乡饮酒之礼。故燕礼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故射者,进退周还必中礼,内志正,外体直,然后持弓矢审固;持弓矢审固,然后可以言中,此可以观德行矣。

参加射礼的时候,天子、诸侯、卿大夫、士都以特定的诗乐为节拍。他们相信各自遵循着自己的节奏,才“不失其事,则功成而德行立;德行立,则无暴乱之祸矣。功成则国安”(《礼记·射义》),从这个角度讲,射礼与国家的安定都有一定的关系。正是由于以上的原因,周代有时“天子以射选诸侯、卿、大夫、士”(《礼记·射义》)。

然而,这种看似不可思议的选拔方式,并不如字面反映的那样简单地实行,而是有一定的操作机制。根据礼书的记载,天子在射宫之中,考验推荐上来的人,选出“容体比于礼,其节比于乐,而中多”的人参与祭祀,“数与于祭而君有庆;数不与于祭而君有让。数有庆而益地;数有让而削地”(《礼记·射义》)。所以,经过选拔之后,数次参与天子祭祀的人,才能封为诸侯、卿、大夫、士。

另外,上文中,乡大夫向上推荐的贤能之人,实际也是通过射礼评选出来的。《周礼·地官·乡大夫》记载:

(乡老、乡大夫)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兴舞。此谓使民兴贤,出使长之;使民兴能,入使治之。

乡老与乡大夫回来后各在本乡与乡人举行射礼,以下列五点观察参加射礼的人,并征询大家的意见,从而预选下届被荐举的人才。第一是射箭时是否志正体和,第二是射箭时进退周旋是否合乎礼仪,第三是射箭的命中率如何,第四是射箭的节奏是否与音乐合拍,第五是看手持弓矢起舞的舞姿如何。这就是让本乡人民推选出德行优异的人,使他们做人民的长官;让人民自己推举才能卓越的人,使他们在本乡任职管理人民。可见,符合这五种标准的人方能被视为贤能之人。

第四,通过建立军功,在军队里一步步升迁,从而实现自身的向上流动。

当时军中的谋士和士兵可以通过建立军功而获得奖赏和升迁的机会。周武王在灭商战争取得胜利之后,“封功臣谋士”;除了将一些重要的人员封为诸侯外,还对军中的其他人员“各以次受封”。在这过程中一定有出身中下阶层的士兵获得了赏赐和晋爵,他们的社会身份也会随之获得提升。

根据西周金文,当时的军队中确实有很多人因为战功或者贡献而得到赏赐。周武王灭商的军队中有一位名叫利的人,他担任的是右史的官职。他在战争中应当有贡献,所以战争结束后,周武王:

赐右史利金。(利簋铭文,周武王时期,《集成》4131)

这是灭商战争中有功人员获得赏赐的明确证据。周公旦平定三监之乱后,对军中的有功人员也进行了赏赐。周成王时期的小臣单觯铭文云:

王后 (圣)克商。在成 (师)。周公赐小臣单贝十朋。用作宝尊彝。(《集成》6512)

圣,陈梦家认为通假为“屈、拙、绌、黜”。《尚书序》中有“既黜殷命”,《史记·周本纪》也有“既绌殷命”。王后绌克商,即第二次克商,指周公平定三监之乱的事件。此篇铭文中,小臣单应在平定战争中有贡献,所以周公赏赐他十朋的贝。周成王时期的方鼎铭文记载:

唯周公于征伐东夷、丰伯、薄姑,咸。公归于周庙。戊辰,饮秦饮。公赏贝百朋,用作尊鼎。(《集成》2739)

周公就是周公旦;东夷、丰伯、薄姑都是国名,为周公征伐的对象;咸,全部平灭;公归于周庙,周公归祭于周庙以告成功。此处的参加了周公征伐东夷、丰伯、薄姑的战争,取得了胜利。应是在战争中立下了功劳,所以,战后周公赏赐他“贝百朋”。值得注意的是,在器铭中并没有纪念父祖,应是因为他的受赏完全有赖于自身的功劳而不是父祖的庇护。可能是来自中低阶层的一位人物。当时这些受赏赐的人员中,有些人的地位应当也随之得到了提升。

西周金文中的“师某”往往是军事职官。西周晚期的师兑在元年的时候受到周王的册命,让他:

疋师龢父司左右走马、五邑走马。(《集成》4275,元年师兑簋)

疋,《说文》:“足也。……或曰胥字”;朱骏声谓:“疋,假借为胥。”《方言》六:“胥,辅也。吴越曰胥。”从西周金文中来看,走马是为王掌马的官员,如大鼎铭载:“王召走马,令取骓卅二匹赐大”(《集成》2807、2808)。在周王廷任走马之职的人当来自周朝之外,“五邑走马”就应当来自于五邑。所以,师兑在此担任的职务,主要是辅佐师龢父管理左右走马和来自五邑的走马。师兑担任的明显是军事职官。然而,到了三年的时候,周王册命师兑:

令汝司走马。(《集成》4318,三年师兑簋)

管理所有的走马,师兑的官职明显得到了提升。师兑官职提升的背后可能是他建立了战功。从此可以看出,西周时期的军队中人员有因为军功而擢升的情况。

西周军队中的中低阶层人士可以通过战功而向上流动,也可以被金文中“虎臣”含义变迁的事例证明。西周时期的虎臣最初是指士兵,师酉簋和询簋铭文记载:

王呼史墙册命师酉:“司乃祖啻(适)官邑人:虎臣;西门夷、夷、秦夷、京夷;身夷;新(薪)。”(师酉簋,《集成》4289,西周中期)

王若曰:“询,……今余令汝啻(适)官司邑人:先虎臣后庸;西门夷、秦夷、京夷、夷;师笭侧(铡)新(薪);□华夷;身夷;人、成周走亚、戍、秦人、降人;服夷。”(询簋,《集成》4321,西周晚期)

两篇铭文中的邑人是来自邑里的人。它包括师酉簋铭文中的虎臣和西门夷、夷、秦夷、京夷以及身夷,也包括询簋铭文中的虎臣、庸和西门夷、秦夷、京夷、夷、师笭铡薪、□华夷、身夷以及人、成周走亚、戍、秦人、降人和服夷。这里的虎臣与各类夷并列,应当是士兵。

虎臣后来意指官员,传世文献和铜器铭文有如下记载:

惟四月哉生魄,王不怿。甲子,王乃洮颒水。相被冕服,凭玉几。乃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师氏、虎臣、百尹、御事。(《尚书·顾命》)

王曰:“父 ……命汝藉司公族,雩(与)参有司、小子、师氏、虎臣,雩(与)朕亵事。以乃族干吾王身。”(毛公鼎,《集成》2841,西周晚期)

以上的虎臣均在周王国任职。材料一中,师氏、百尹、御事,均是官员。虎臣与他们并列,应当也是官员。材料二中,虎臣与三有司、师氏、小子并列,也指官员。

西周时期的“虎臣”内涵从士兵变为官员,背后一定是当时有很多作为士兵的虎臣升任为官员的实例。由军队进入政府的路径为寒士的向上流动提供了另一种选择。

第五,直接向周王推荐自己。商末周初的太公望吕尚是功臣显贵的后代,然而到了他的时候,已经沦落为一个普通的平民。为了维持生计,他不得不“屠牛于朝歌,卖饮于孟津”(《史记·齐太公世家》“索隐”引谯周的话),“负贩于朝歌”(《盐铁论·颂贤》)。实际上,吕尚很有才华,于是他精心准备并谋划了一次与当时周族首领西伯姬昌(也即周文王)的会面。据《史记·齐太公世家》记载,“吕尚盖尝穷困,年老矣,以渔钓奸周西伯。……于是周西伯猎,果遇太公于渭之阳,与语大说,……载与俱归,立为师。”吕尚通过钓鱼的方式向西伯游说,可能为周族的发展壮大提出了很好的策略,西伯非常高兴,将其带回,并任命其担任重要职位“师”。

四 西周中下阶层里的相关人员向上流动的途径

西周时期能实现向上流动的人不见得都是贤人。这个时期,中低阶层里贤者以外能实现向上流动的人,我们称之为“相关人员”。

西周时期中下阶层里的相关人员向上流动大致有以下一些途径:

其一,通过忠实地执行君王的政令。西周末年,周厉王暴虐,国人私下都在批评他。厉王知道后,非常愤怒,于是“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国语·周语上》)。这里的卫巫,根据三国时期学者韦昭的解释,是卫国的巫官。卫巫,虽然是个官员,但与西周时期地位显赫的贵族相比,职位并不高,只能算一个中层官员。但是,他在这里能监视批评周王的民众,还能掌握他们的生杀大权,地位明显发生了变化,俨然成为了一位重臣。他之所能实现向上的流动,主要原因还是他能忠实执行厉王“监谤”的命令。距离周初不远的商末有一定的用人制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西周时期的情况。末代殷王纣曾经任用了很多来自四方的“多罪逋逃”,实际上是一些有罪逃亡之人。纣甚至让他们担任“大夫、卿士”(《尚书·牧誓》)。实际上,这些罪人之所以被任用,应当与他们能忠实地听从、贯彻商纣的政令有关。

其二,通过与贵族的婚姻。

西周时期一些中下层男士可以通过与贵族女子的婚姻实现自身的向上流动。《诗经·邶风·简兮》记述道:

简兮简兮,方将万舞。日之方中,在前上处。

硕人俣俣,公庭万舞。有力如虎,执辔如组。

左手执龠,右手秉翟。赫如渥赭,公言锡爵。

山有榛,隰有苓。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

毛传:“简,大也。(万舞)以干羽为万舞。硕人,大德也。俣俣,容貌大也。龠,六孔。翟,翟羽也。”《诗序》认为此诗“刺不贤也。卫之贤者仕于伶官,皆可以承事王者也。”然而,纵观本诗,几乎没有讽刺的意味,反而有很多爱慕的意思。因而,程俊英、蒋见元认为这是一位卫国贵族女子观看宫廷中的万舞,对舞师产生爱慕之情,从而作了此诗。可以信从。《简兮》所描述的这位舞师要充当伶人,身份可能并不高。但他威武无比,令观看的贵族女子不禁产生爱慕之情。可以想见西周时期贵族女子爱慕体格、相貌出众的中下层男子的情况一定不少,这当中一定有些人与他们结成了婚姻。那么,这些中下层的男子也实现了自身向上流动。

中下层人士不但包括男子,而且还有女性。西周时期很多出身下层的女子,可以通过婚姻实现自己的向上流动。《诗经·豳风·七月》记载: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爱求柔桑。

春日迟迟,采蘩祁祁。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

关于此诗所反映的史事,《毛诗序》指出:“《七月》,陈王业也。周公遭变故,陈后稷、先公风化之所由,致王业之艰难”;宋代的朱熹说:“武王崩,成王立,年幼不能莅阼,周公旦以冢宰摄政,乃述后稷公刘之化,作诗一篇以戒成王,谓之豳风”朱熹:《诗集传》,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90页。;清代的崔述以为:“读《七月》,如入桃源之中,衣冠古朴,天真烂漫,熙熙乎太古也。然则此诗当为太王以前豳之旧诗,盖周公述之以戒成王,而后世因误为周公所作耳”崔述:《丰镐考信录》,《崔东壁遗书》顾颉刚编订,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202页。。三家都主张该诗反映的是先周时期的历史。

毛传:“仓庚,离黄也。懿筐,深筐也。微行,墙下径也。……迟迟,舒缓也。蘩,白蒿也,所以生蚕。祁祁,众多也。”毛传还认为这里的“公子”是豳公之子。诗中女子的家人要为冬日御寒的事担忧,自己还要背着深筐去采桑,出身应当不高。但是,她最终嫁给了豳公之子,身份和地位当然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先周时期的女子如是,西周时期亦然。《国语·周语上》记录如下一则故事:

(周)恭王游于泾上,密康公从。有三女奔之。其母曰:“必致之王。夫兽三为群,人三为众,女三为粲。王田不取群,公行不下众,王御不参一族。夫粲,美之物也。众以美物归汝,而何德以堪之?王犹不堪,况尔小丑乎!小丑备物,终必亡”。康公不献。

司马迁在撰写《史记·周本纪》时,还照录了这段文字。韦昭注:“康公,密国之君,姬姓也。……奔,不由媒氏也。三女同姓也。”周恭王在泾水边游玩,密康公跟随着。这时有三名女子前来投奔密康公。这三名女子能私奔,并最终私定终身,出身似乎并不高。密康公的母亲建议他把她们进献给周共王,理由是像他这样的微小之辈,德不足以享用三位美女,如果不献,终究会灭亡。然而,密康公并没有听从,从上下文看他还是收娶了这三名女子。此三女从私奔之人而成为密国国君的妻妾,无疑实现了自身的向上流动。关于西周末年褒姒的身世,《史记·周本纪》记载:

昔自夏后氏之衰也,有二神龙止于夏帝庭而言曰:“余,褒之二君。”夏帝卜杀之与去之与止之,莫吉。卜请其漦而藏之,乃吉。于是布币而策告之,龙亡而漦在,椟而去之。夏亡,传此器殷。殷亡,又传此器周。比三代,莫敢发之。至厉王之末,发而观之。漦流于庭,不可除。厉王使妇人裸而噪之。漦化为玄鼋,以入王后宫。后宫之童妾既龀而遭之,既笄而孕,无夫而生子,惧而弃之。宣王之时童女谣曰:“檿弧箕服,实亡周国。”于是宣王闻之,有夫妇卖是器者,宣王使执而戮之。逃于道,而见乡者后宫童妾所弃妖子出于路者,闻其夜啼,哀而收之。夫妇遂亡,奔于褒。褒人有罪,请入童妾所弃女子者于王以赎罪。弃女子出于褒,是为褒姒。当幽王三年,王之后宫见而爱之,生子伯服,竟废申后及太子,以褒姒为后,伯服为太子。

这段文字中的前半段有些神怪的色彩。但是从后半段记载来看,褒姒为普通宫女所生,婴孩阶段被一对商贩夫妇抚养长大,她其实是一名下层人士。周幽王后来甚至废掉本来的王后申国国君之女,立褒姒为王后,褒姒之子也被立为太子。可见,褒姒通过婚姻实现了自身的向上流动。

五 结语

西周时期的社会阶层有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其中,身份较低的士和其下的社会阶层属于中低阶层。西周时期实行的官位世袭制度给中低阶层人士的向上流动制造了阻力,但是,统治者的尚贤意识和任贤行为又为中低阶层人士的向上流动提供了可能。

西周时期中低阶层中极少数的贤者对向上流动持一种排斥的态度,然而,绝大多数贤者还是积极追求向上流动的。在更高阶层里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是促使他们追求向上流动的重要动力。

根据记载,西周中低阶层中的贤者可以通过他人推荐、学校教育、在射礼中的突出表现、建立军功、自我推荐实现向上流动。西周中低阶层中贤者之外也有一些相关人员能实现向上流动,他们流动的途径有忠实地执行王命、与贵族联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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