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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 Vol. 50 Issue (2): 96-105  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8.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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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王锐. 历史国情与制度设计——章太炎《代议然否论》再解读[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 50(2): 96-105. 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8.02.013.
WANG Rui. Historical Conditions and System Design: Reinterpretation of ZHANG Tai-yan's Pro and Con of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J]. Journal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2018, 50(2): 96-105. 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8.02.013.

基金项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重大项目"重构中国:中国现代史学的知识谱系(1901-1949)"(项目编号:2017-01-07-00-05-E00029)

作者简介

王锐, 历史学博士,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讲师(上海, 200241)
历史国情与制度设计——章太炎《代议然否论》再解读
王锐    
摘要:在《代议然否论》一文里,章太炎一方面反对在未来的中国制度建设中移植近代西方的代议制度,一方面借鉴中西政治学说,思考如何构建一种达到真正保障民权的制度。他认为制度建设与历史流变息息相关,代议制度产生于西方近代早期特定的历史背景里,这和中国古代社会与政治的情形大不相同,因此不可轻易比附。此外,他强调制度设计应顾及中国地域广袤、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同时避免新的制度成为豪右与资本家压榨平民的新工具。章太炎所强调的制度设计应实事求是地从历史流变与基本国情出发,这是后来的中国革命所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的时代命题。
关键词章太炎    《代议然否论》    历史    国情    
Historical Conditions and System Design: Reinterpretation of ZHANG Tai-yan's Pro and Con of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WANG Rui
Abstract: When discussing whether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is suitable for China, ZHANG Tai-yan thought that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is related to the feudal system in the West in middle ages, but after the Wei-jin and Southern and Northern Dynasties, no hereditary power existed in China, so it's unsuitable to transplant the representative system from the West, which will form a special power group. Besides, ZHANG pointed out that system construction should b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undamental conditions in China. Under the situation that China was a large country with vast land and millions of people and the development of different regions was imbalanced, those who were possible to be elected as representatives could only be the rich who would not voice for the rights of common people. Therefore, he designed an ideal system, hoping that this system can really embody democracy, overcome the defects of modern capitalist regime, so as to the idea of civil power can be actually rooted in China on the one hand and national unity and political identity can be achieved on the other.
Key words: ZHANG Tai-yan    Pro and Con of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historical conditions    conditions of China    

章太炎的《代议然否论》一直饱受非议。近代中国的政治变革,一个明显的趋势便是追求源于近代西方的各种政治体制与政治文化,俨然中国存亡与否,立壁千仞,只争一线。除去一二对时代思潮深闭固拒的极端守旧之士,各种政治力量都以实现源自近代西方的立宪政体(君主立宪或是民主立宪)作为自己的宣传与实践目标。长期以来的历史书写,特别是晚近不少带有特定政治诉求的史论,基本上是按照各类政治势力或个人追求此一体制的广度与深度来展开叙述与评价的。在此情形下,在《代议然否论》里,章太炎声称在中国“代议政体必不如专制为善,满洲行之非,汉人行之亦非,君主行之非,民主行之亦非”。同时认为自己心目中的理想政体“共和之名不足多,专制之名不足讳,任他人与之称号” 。表面上看,实与近代中国政治的“主流”发展严重背道而驰。以至于在一部表彰清末立宪运动的著作里,作者如是评价:“一望而知,他(案:章太炎)缺乏最起码的宪政常识,根本分不清君主专制与君主立宪是两种绝对不同的政治制度,不懂得议员与‘豪右’的区别。其反对是盲目的,无道理的。”更有甚者,章太炎的政治理想被今人视为“希望建立一个中华帝国,希望孙中山革命成功之后当皇帝”。正所谓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政治史,特别是近现代政治史的书写,很大程度上也是研究者个人政治立场的变相表达。而在今天,中国与世界格局都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许多过去颇为流行的分析历史的视角与方法,或许应该重新加以省思,以应世变。

一 历史与制度

章太炎的《代议然否论》发表于1908年,当时,君主立宪思潮日益高涨,特别是梁启超、杨度等人在东京成立“政闻社”,宣传“实行国会制度,建设责任政府”,在国内掀起了一股不小的呼吁清廷速开国会的政治运动。此外,在革命党的主流论述里,反清革命成功之后,要求实践民权主义,成立民主共和政府。因此,章太炎在《代议然否论》一文里时常或明或暗地回应这两股政治思潮。

在进化论思潮的影响下,晚清知识分子多认为古今政治制度之间存在明显的优胜劣汰规律。时人断言:“天择物竞,最宜者存,万物莫不然,而于政体为尤著。”然在《代议然否论》的开头,章太炎首先指出:“代议政体者,封建之变相。”在他看来,近代西方议会中的上议院成员(或曰“贵族院”)继承了封建贵族的权力与地位,议会的架构很大程度上是先前封建制度的遗产,而非与之断裂,因此,代议制的出现,与西方中古以来的政治与社会情状息息相关。这与佩里·安德森对西欧绝对主义的论述非常相似,促使新兴资产阶级发展壮大的绝对国家主义,看似替代了封建体制,实则是“受到威胁的贵族的新政治盾牌”,带有很强的封建主义气息。这也正如韦伯所言,自愿以政治事务为旨趣的真正议会制代表,“如果撇开西方所独有的身份群体与各阶级的发展不谈,所有这一切都将不可理解”。反观中国,魏晋以降,作为具备世袭权力的封建制度日趋消失,后世某些地域虽有世袭的等级差别,但并非主流情形,社会上的平等之风远甚于西方,此乃中国历史的优点。因此,比较中西历史,“彼之去封建近,而我之去封建远。去封建远者,民皆平等;去封建近者,民有贵族黎庶之分”。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建立议会制度,不但不能保障民众的权利,反而会制造许多新的贵族,这明显与中国历史的走势相违背。章太炎向来主张政治应“依于历史,无骤变之理”。他论述代议制度是否合理,首要的关注点即从中国历史流变中分析这一制度是否适合中国社会,是否能促进中国政治的发展。

中国有极为悠久的历史编撰传统。顾炎武云:“史书之作,鉴往所以训今。”历史故实往往影响后世的政治行为,甚至成为制度与政策合法性的主要来源。但在晚清,随着时代危机的加剧,不少士人在寻求救亡之道的时候,深受肇自日本的新史学思潮影响,开始全盘否定中国历史典籍原有的内在体系与价值。王国维声称:“自近世历史为一科学,故事实之间不可无系统。抑无论何学,苟无系统之智识者,不可谓之科学。中国之所谓历史,殆无有系统者,不过集合社会中散见之事实,单可称史料而已,不得云历史。”主张国粹主义的邓实更是痛陈:

悲夫!中国之无史也,非无史,无史材也。非无史材,无史志也。非无史志,无史器也。非无史器,无史情也。非无史情,无史名也。非无史名,无史祖也。呜呼!无史祖、史名、史情、史器、史志、史材,则无史矣。无史则无学矣,无学则何以有国也?诸夏黦黦,神州莽莽,中区鱼烂,道术将裂。

正是在这样的时代氛围里,梁启超宣扬的二十四史为二十四姓之家谱的观点能够广为传播。而新史学的要义之一,就是要在中国长期“无史”的情形里,从“国家”、“国民”、“群治”等近代政治概念出发,改造旧史,撰写一部新的中国史。这背后所显现的,即中国历史自身的流变已经不足以成为今人思考政治问题的思想资源,甚至成为在制度建设中必去之而后快的消极因素。能够成为历史借鉴的,只有已经被上升为“公例”的近代西方的历史演进轨迹。

此外,在18世纪启蒙运动中,孟德斯鸠等人将中国的制度视为“专制”,这一观点,通过日本学者的传播,深刻影响了晚清知识分子的历史观与政治观。梁启超、孙中山等人都视中国秦以后的制度为“专制政体”,通过报刊,对之展开声色俱厉的声讨。如梁氏的《中国专制政治进化史论》开篇便言,若论“专制政治之进化,其精巧完满,举天下万国,未有吾中国若者也”。因此颇为沉痛地抱怨道:“万事不进,而惟于专制政治进焉,国民程度可想矣。”随后他依据西方政治学中的一些概念,并通过与西方的历史比较,进而认为中国在当时依然处于“近世专制政体”,他感叹道:“吾不敢指为行政机关之退化,吾但见为专制政体之进化而已。何也?彼桀黠之君主,不知经几许研究实验而始得此法门也。”影响所及,无论是立宪派还是革命派,都将驱除专制作为自己的主要政治主张。因此,中国历史,特别是政治制度的沿革,就更不足以被时人用积极客观的眼光来看待。如汪精卫为了论证革命的必要性,就质问反对革命的人:“乌有专恃历史以为国基者?”

章太炎对“历史”的认知,与这些主张颇不相同。在近代追寻新史学的潮流中,章氏亦曾为要角。1902年他致信梁启超,谈及自己撰写《中国通史》的计划,目的为借此书“一方以发明社会政治进化衰微之原理为主”,“一方以鼓舞民气、启导方来为主”。他当时服膺进化论,认为“物苟有志,强力以与天地竞,此古今万物之所以变”;若“物不知群”,则“浸损其智,其变也若跛龞而愚”。因此,他借鉴古代典籍里叙述典章制度的体裁,用“典”这一门类来阐述合群明分之道,强调“诸典所述,多近制度”。在这一点上,他并不似梁启超那般决绝,对历代史籍大加抨击,认为不足以在当下担当起涵盖政治意识的“国史”之重任。基于此,在重订本《訄书》中的《通法》一文里,章太炎回顾从周至明的政治史,摘取在他看来值得后世取法的制度与政策,比如秦政不偏袒皇族,汉制之下郡县多循吏,新莽经济政策打击土地兼并,北魏以降的均田制使民有恒产,其用意即挖掘出中国古代政治文化里保护平民利益的优良传统。

1906年章太炎东渡日本,较之先前,他的思想有一大转变,即不再视源自近代西方的现代性诸面向为天经地义,开始在哲学层面从中国当时的处境出发反思、批判,并强调“今中国之不可委心远西,犹远西之不可委心中国也”,中国的发展,不应处处模仿他邦,而是应以本国历史与现状为根据,思考真正适合于中国自身的立国之道。关于制度问题,他1906年甫至日本,即在东京留学生为之举行的欢迎会上主张:

我们中国政治,总是君权专制,本没有什么可贵,但是官制为甚么要这样建置?州郡为甚么要这样分划?军队为甚么要这样编制?赋税为甚么要这样征调?都有一定的理由,不好将专制政府所行的事,一概抹杀。就是将来建设政府,那项须要改良?那项须要复古?必得胸有成竹,才可以见诸施行。

在这里,虽然他依然认为中国古代制度乃“专制”政体,但也开始注意到必须仔细梳理沿革、总结得失,“改良”的同时,犹有可“复古”之处存焉,这样方能为未来的制度建设奠定基础。这表明,章太炎此刻已经将对中国未来政治的思考建立在从中国历史脉络本身出发,以本国为立足点,考量本国各类制度利弊,视此为制度建设之根本。

同样的,《在五朝法律索隐》一文中,章太炎从保障平等的角度对古制进行阐释。他认为五朝之法,其值得称赞之处为重生命、恤无告、平吏民、抑富人四点,这些都体现了以平等为指归的特征。例如“重生命”一项,他举了“走马城市杀人者,不得以过失杀人论”为佐证。古时有条件乘马车者,多为富贵之人,而法律并不对之有所偏袒。在对史事进行考释之后,他笔锋一转,引申到现实,指出外国与中国租界中的电车,在撞死人之后只对司机进行罚款,并不过分追责,这是为了保护背后营运商的巨大利益。对比于“汉土法律虽敝,自昔未有尊宠富人者”之情形,他认为“汉土旧法,贤于拜金之国远矣”。又例如“平吏民”一项,他具体对“官吏犯杖刑者,论如律”展开论述,指出:如果官吏有违法之处,则可依刑律对之进行杖责,无论官职大小皆不能例外。而他撰写此文的原因,就是不满于“季世士人,虚张法理,不属意旧律,以欧、美有法令,可因儴之”的现象,所以才对五朝法律条款“捃摭其文,附以说解,令吏士有所取法焉”。由此可见,在制度问题上,章太炎并不把近代西方的立宪政体视为唯一可行之道,而是通过梳理分析中国古代制度,思考如何汲取其中的精髓。正是具备了这种眼光,所以在《代议然否论》里,章氏开篇就分析中西历史演进之异,强调制度的历史性,以此来判断彼之制度是否可以随意移植到中国。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时,严复是另一位强调政治与历史关系紧密的人。他认为:“本历史言治,乃十九世纪反正之术,始于孟德斯鸠,至于今几无人不如此矣。”历史的主要对象是“治乱兴衰之由,而为道国者所取鉴者”。因此“所谓国史,亦终成一专门科学之历史。是专门科学何?即政治之学也”。19世纪西方历史主义盛行,人们强调认识几百年来所形成的局面,进而规划政治行为。同时,不仅在历史中寻求可供支持、论证其政纲或使其政纲神圣化的信息,而且尝试从历史中总结解决现实问题之方案。严复的这番认识,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中形成的。不过,严复对于历史的强调,主要是相信西方在历史进化的过程中已经超前,中国亦不能外乎此一进程,只是目前中国国情所限,不能一蹴而就,只能徐图进取。究其实,此乃将西方的历史演进视为放诸四海而皆准的“规律”,中国欲求发展,也只能在这一“规律”的范围内上下求索,这与章太炎对中国历史自身特色的强调差异极大。因此,章太炎认为严复“知总相而不知别相”。区分这两种不同出发点对历史的强调,对理解《代议然否论》中暗含的政治与历史的关系不无裨益。

二 国情与制度

《代议然否论》的另一个论述重点,就是分析当时中国是否有选举议员的条件,以及预测若径直举行选举,将会造成怎样的后果。在极力表彰代议制的密尔那里,“代议制政体就是这样一种手段,它使社会中现有的一般水平的智力和诚实,以及社会中最有智慧的成员的个人的才智和美德,更直接地对政府施加影响,并赋予他们以在政府中较之在任何其他组织形式下一般具有的更大的影响”。但章太炎指出:中国土地广袤,人口众多,如果举行选举,假设国会有700个议员的名额,那么置诸当时中国的人口总数,将会是六十万人中选一人,在这样的比例之下,“数愈疏阔,则众所周知者,愈在土豪”。原因很简单,假设让“贤良”与“土豪”竞争,前者必不及后者富于资财,“土豪”可借财力产生巨大的影响力,让民众将选票投给自己。如此一来,“选举法行,则上品无寒门,而下品无膏粱。名曰国会,实为奸府,徒为有力者傅其羽翼,使得膢腊齐民甚无谓也”。资本与权力的结合,将对民众造成更大的剥削,并在具备公开选举过程这一表面上程序正义的幌子之下,进一步剥夺了民众表达自己政治经济诉求的条件,这也和中国政治传统中对豪强兼并的谴责,对均富平等的向往严重背道而驰。

此外,章太炎认为,如果用是否识字作为选举标准,当时中国的识字率并不高,那么大多数不通书面表达方式的民众将无缘选举,成为“无声的大众”。因此,章氏推测:“满洲政府歆羡金钱,其计必以纳税为权度。”这一判断,其实与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发展若合符契。近代民主的出现,始于君主向贵族与新兴的资产者寻求金钱,于是后者向前者提出一系列条件,保障自己的权利。在这些讨价还价里,个人和集体对国家的要求,个人和集体对国家的权利,以及国家对其公民的义务皆一一确立。只是在近代中国,欲行此政,必须对中国地域广袤且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对此章太炎指出,中国“地有肥硗,获有多寡,不容以法令一切等画之耳”。具体言之,江浙一代农商发达,此外愈往西部,则经济水平愈落后,因此富裕之地纳税繁多,其他地区则依经济水平之贫瘠而递减。如果统一制定达到选举标准的纳税数目,那么将导致“选权凑集于江浙,而西北诸省或空国而无选权也”。如果抬高纳税数目的话,更会造成全国范围内只有有限的人数可以参加选举,那么民权云云,形同口号,甚至出现“代议本以伸民权也,而民权顾因之日蹙”之景象。章氏分析,当时娼妓伶优财产较为立宪政治鼓吹奔走的士人多,若制定高额的纳税标准,那么很可能后者无缘议会,前者却可在政治上粉墨登场。如此一来,政治将沦为借酒食嬉戏引人瞩目的闹剧。凡此种种,显示出代议制度并不适合中国社会。他质问主张代议制者:“震旦尚不欲有一政皇,况欲有数十百议皇耶?”

章太炎之所以反复提及中国国情的复杂,与他对知识的理解息息相关。他自言:

吾尝以为洞通欧语,不如求禹域之殊言;经行大地,不如省九州之风土;搜求外史,不如考迁、固之遗文。求之学术,所涉既广,必摦落无所就,孰若迫在区中,为能得其纤悉。

可见,在章太炎看来,作为中国人,首要的任务是了解中国的历史与现状,这是最为重要的知识基础,也是一切政治行为的主要根据,后来他在教育领域也大力提倡“本国人有本国的常识”。在辛亥革命成功之后,章太炎不像许多革命党人那样对未来信心满满,而是强调应“先综核后统一”:“诚欲统一者,不在悬拟一法,而在周知民俗,辅其自然”,否则“不先检方域之殊,习贯之异,而豫拟一法以为型模,浮文犷令,于以传电有余,强而遵之,则龌龊不适;不幸不遵,则号令不行”。设立制度与执行政策,都要建立在对中国作为一个广土众民、各地差异极大这一现实国情有充分体认的基础上,即“欲更新者,必察其故;欲统一者,必知其殊”。如果是靠一二“游学他国,讲肄科条,而于家邦庶政,什不能晓其二三”之人来主持政局,因袭一二外人之政来施于禹域,那么就是武断为政,是“新顽固党”。民初政局后来一系列闹剧式的行为,可以说某种程度上印证了章太炎此处的警告。这篇文章虽然写于民国初建,但他的思想见解,却是和《代议然否论》里提及的相关思想一脉相承,从中亦可理解章太炎为何反对在中国实行代议制度。

在西方启蒙运动时代,时人对于政治的理解,不是根据历史与现状的考察,而是视解决政治问题如同探索自然科学,后者的原理可以直接施之于前者,在理性原则的指导下,各种历史与现实的差异可以泯除,整个人类生活将呈现一种普遍性,人类问题将一劳永逸地予以解决。这一观点在19世纪欧洲受到历史主义的严重质疑。不过在晚清时期,许多主动接受新知的士人却依然深受影响。梁启超回忆自己在戊戌变法前后与夏曾佑等人聚谈西学的情形,他们觉得“既然外国学问都好,却是不懂外国话,不能读外国书,只好拿几部教会的译书当宝贝。再加上些我们主观的理想——似宗教非宗教,似哲学非哲学,似科学非科学,似文学非文学的奇怪而幼稚的理想。我们所标榜的‘新学’,就是这三种原素混合构成”。章太炎晚年在《自订年谱》中亦言:

时新学初兴,为政论者辄以算术物理与政事并为一谈。余每立异,谓技与政非一术,卓如辈本未涉此,而好援其术语以附政论,余以为科举新样耳。

在这样的知识风气下,加上救亡图存的强烈危机感,提倡改革的士人,很难考虑到中国现实的复杂性,更忽视了西洋新说是否真的适合中国的发展。即便认识到一二,也多强调用更大改革的决心与力度便可将其克服。极力主张君主立宪的杨度就宣称:

今吾国为世界大势潮流所迫,一切政俗不容不变,所有旧习惯,破坏亦破坏,不破坏亦破坏,不急起而改造之,以图一劳永逸之偷乐焉,而乃苟且偷闲,暂图目前之安睡不扰,以此为有秩序,殊不知真秩序不可得,旧习惯又势难保全,长此扰扰,不动不静,反真可谓不秩序矣。故吾一言以决之,苟非有文明国家责任政府之后,所谓秩序,必非真秩序也。

可见,在杨度眼里,当时的中国已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章太炎亦然,详下文)。他心目中的“世界潮流”、“文明国家”,具体的现实形象就是当时国力强盛的欧美与日本。在此思虑之下,中国具体的国情、中国地域之间的差异,甚至中国社会自身运转的逻辑,不是被忽略不计,就是被看成有碍政治改革的“旧习惯”。

近代西方代议制度出现之初,主要的意义在于分摊赋税以及为地区争取利益,随着时间的推演,关于这一制度的争议也随之出现,如议员应完全关照地方利益,还是从国家整体出发决定政策,这在代议制发展史上长期争论不休。此外,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代议制下的议员,往往代表着某一资本势力的利益,许多看似充满神圣性的口号与政纲,不过是特殊利益集团意志的表现,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对这一现象有极为辟透的分析。施密特则指出:代议制丧失其内在本质,政党沦为“社会的或者经济的权力集团相互对立着,思考着双方的利益和权力潜能,并在这个事实的基础上达成妥协和联合。一个最大效果在于呼吁人们关注眼前利益和激起热情的宣传机器争取着大众”。不过,由于前文所分析的时代政治心态,晚清趋新之士多视代议制度为振衰起微的良方,而或多或少地忽视了后者在运作过程中对利益、权力、舆论、资本等因素的吸纳与操纵。在彼辈眼里:

代议政体兴,鉴于专制政体之害,务反其道而行之,必欲使其国民者,有直接间接参与政事之权,而惟恐一国之政治,为自私自利者之所把持,故特设一机关以广求舆论,则所谓议院者是也。既有议院,则国民之有政法思想者,如勇夫临战场,自喜有用武之余地。则安得不各整旗鼓,以思竞其技也。

作者似未想到,代议制同样会给“自私自利”之徒假公济私的机会,而能够在议会里“有用武之余地”者,更绝非具备“政法思想”即可,而是很可能被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所占据。

反观章太炎,在《代议然否论》里,他着重分析在不同的选举标准之下,不同阶层被选举为议员的几率。在他看来,靠上级政令强行整齐划一的选举,“徒令豪民得志,苞苴横流,朝有党援,吏依门户,士习嚣竞,民苦骚劳”,选出来的人很可能是豪强富户,他更观察到:“夫贼民者,非专官吏,乡土秀髦,权力绝尤,则害于民滋甚。”彼辈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诉求,这将会更不利于庇护细民。在这里,他已经认识到选举背后阶级、权力与利益的因素可能会导致代议制度徒有其名,特别是对广土众民、经济发展形态差异极大的中国而言,以上因素将会体现得更加明显,这无疑是对现代政治极为深刻的洞察。犹有进者,章太炎在当时已经注意到中国被卷入了全球资本主义市场,“自功利说行,人思立宪”,时人提倡代议制之风盛行,与这一时代背景紧密相连。中国资本市场形成过程中出现的现象,即“皙人又往往东走,矿冶阡陌之利,日被钞略,邦交之法,空言无施,政府且为其胥附,民遂束手无奈之何”,进而促使“富者愈与皙人相结”,在国内外资本主义的双重压迫之下,将导致“齐民乃愈以失所”,而在这一过程里,代议制只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 好制度的标准

在为邹容的《革命军》作序时,章太炎认为邹容之所以使用“革命”而非“光复”,是因为中国“政教学术,礼俗材性,犹有当革者焉”,这虽是对《革命军》主旨的归纳,但其实也是章太炎自己的政治主张。自从立志推翻清王朝起,章氏就主张未来中国应施行民主政治。在他看来,“以合众共和结人心者,事成之后,必为民主。民主之兴,实由时势迫之,而亦由竞争以生此智慧者也”。民主在中国的实践,实属势所必至。同时他对集大权于一身的君主并无好感,认为“人君者,剽劫之类,奄尹之伦”。所以,未来的政治领导者周围必须要有权力监督机制,以防止其肆虐民众。

在《代议然否论》里,章太炎设计了一套颇为复杂的制度体系。他强调:“代议不可行,而国是必素定,陈之版法,使后昆无得革更。”具体言之,他主张总统只负责行政与国防,外交上作为国家礼仪的象征,此外不再具有其他权力。另外,司法独立,其主要负责人地位与总统匹敌,但凡政治上与社会上的案件,皆由司法部门负责,不受其他权力机构干涉,即使总统触犯法律,也可依法将其逮捕。立法不由总统干涉,同时杜绝豪民富户参与,由“明习法律者与通达历史周知民间利病之士,参伍定之”。除了小学与军事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皆独立,其负责人与总统地位相当,以防行政权力干预教育,因为“学在有司者,无不蒸腐殠败,而矫健者常在民间”。在任免问题上,章太炎坚持总统任命,“以停年格迁举之”,按照其任官时间与功绩来按部就班地升迁。其他政府官员的正常任命不容总统置喙,除非前者有犯法与过失的行为。若总统或其他官员有渎职或受贿等罪行,人人得以上诉于“法吏”,由后者传唤嫌疑人,审理其案情,在量刑标准上,轻谋反罪,以免民众被肉食者威胁,但叛国罪则重判,特别是割地卖国行为一律处以死刑,以示国家主权不容破坏。在政策执行上,凡必须由总统签署之政令,一定要与国务官联署,保证有过失总统与其他官员共同承担,杜绝诿过于下。每年将政府收支情况公布于民,以止奸欺。因特殊原因需要加税时,让地方官员询于民众,可则行,否则止,若正反意见相差不大,则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之。在正常情形下,民众不须推举议员,只有面临外交宣战等紧急时刻,则每县可推举一人来与闻决策。可以说,在《代议然否论》里,章太炎粗略描绘了一幅他心目中未来中国理想的政经制度。

章太炎强调:“吾党之念是者,其趋在恢廓民权。”他否定代议制,并非质疑民主的价值,更非为旧体制饶舌辩护,而是坚信在代议制之下,民权并不能真正得到伸张,所以他尝试设计一套能够真正保障广大民众基本权利,代表广大民众切身利益的制度。在他看来,这一新的制度所体现的精神,一为“抑官吏,申齐民”,一为“抑富强,振贫弱”。在戊戌变法期间,梁启超等人提倡兴民权之前,先兴绅权,强调士绅应担负起救亡图存的政治责任,梁氏及其同好所任教的湖南时务学堂,就是这一思潮的具体实践。一开始,章太炎亦参与其中,鼓吹变法,认为“变郊号,柴社稷,谓之革命;礼秀民,聚俊材,谓之革政”,希望能“以革政挽革命”。“义和团运动”之后,章太炎对清廷一系列乖张举动痛加抨击,立志走革命之路的同时,对以士绅为代表的“秀民”、“俊材”也深感失望,认为后者不能完成救国救民的时代任务。对基本来源于士绅阶层的新式学生,他也认为不过是“知识愈开,则志行愈薄,葸怯愈甚”,彼辈高谈新政不过是借《诗》《书》以发冢,用来博取名利而已。因此,他将革命担当者的重任寄托到广大民众身上,在《革命道德说》等文章里,章氏强调只有下层的民众才最具备道德水准,最富于革命斗志,他希望的革命,是唤起广大民众共同参与的政治运动,抨击豪右、富民在政治与经济上的剥削与压迫,在这一点上,他扬弃了戊戌变法以来改革派的政治主张。

此外,近代中国士人了解、接受西方代议民主制度,很大程度上是从“通上下之情”的角度来着眼的,即视其为可有效将“民情”上达天听,使君臣上下沟通无碍,达到为政以公,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有效的社会动员。但依章太炎之见,基于从广大民众角度思考政治问题的立场,代议制度会异化为统治集团与地方豪强联合起来压迫底层平民的暴力机器,并且在形式主义的选举之下,这种压迫还披上了合法化的外衣,被视作符合历史进程的“公例”。正如论者所言,在章太炎笔下,代议制原是为了扩大民权,但实则却将经济上的不平等扩大到政治上的不平等,造成新的社会等级结构,并进一步加强了国家权力对基层社会的政治与经济控制。因此,章氏在制度设计中,对掌握权力与资本的群体有十分严格的限制与监督,就是要防止后者侵犯广大民众的利益,让“民权”能真正在政治行为中体现出来,此即“建国设官,惟卫民之故,期于使民平夷安稳,不期于代议”

值得注意的是,在章太炎的制度设计里,司法体系的执行者被称之为“法吏”。关于这一群体,章太炎认为与中国古代的法家传统一脉相承。在他看来,太古治民之官,独有士师,随后由士师分其权,长民者谓之吏,治事者谓之司,法吏之职,由是焉出。因其擅长书契文史,故听讼决狱,亦有兼顾,公牍往来,润色文字,尤非法吏莫能为,久而久之,其地位在整个职官体系中愈显重要,同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政治传统:

铺观载籍,以法律为《诗》、《书》者,其治必盛;而反是者,其治必衰。且民所望于国家者,不在经国远猷,为民兴利,特欲综核名实,略得其平耳。是故韩、范、三杨为世名臣,民无德而称焉。而宋之包拯、明之况钟、近代之施闰章,稍能慎守法律,为民理冤,则传之歌谣,著之戏剧,名声吟口,愈于日月,虽妇孺皆知敬礼者,岂非人心所尚,历五千岁而不变耶?

在章太炎看来,法家传统对中国古代政治的有效运作助益良多,特别是其中显现的“综核名实”、“为民理冤”等特点,在今世真正能体现民众利益的民主制度中同样可起到积极的作用。在刊登《代议然否论》之后不久,章氏1910年在《学林》杂志上发表《秦政记》一文,表彰秦政打击封建贵族,保障社会流动得以维系,使“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让真正有基层行政经验的人进入领导阶层,促进官员队伍的不断更新,这些观点可视为对《代议然否论》的补充与完善。总之,章太炎心目中的良法美制,是将中国古代的制度传统与近代对平等、民主等政治理想的诉求有效结合,既否定了中国古代帝制,又克服源自近代西方的代议政治之诸弊病。

在《代议然否论》里,章太炎还指出:“今之务在乎辑和民族,齐一语言,调度风俗,究宣情志”,让“民族亲如昆弟”。近代中国的民族国家建设,首要任务在于维持秦汉以来的大一统国家政权,特别是清代形成的领土版图,动员广大的社会力量,抵抗帝国主义对中国领土与主权的侵蚀,让中国摆脱日益加剧的危机,走向独立自主。许多现代性因素在中国的展开,都与这一时代主题息息相关,也只有促进了这一过程,才能具备基本的合法性。章太炎所大力倡导的民族主义,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进行的。所以他强调:“今外有强敌以乘吾隙,思同德协力以格拒之,推其本原,则曰以四百兆人为一族,而无问其氏姓世系。为察其操术,则曰人人自竞,尽而股肱之力,以与同族相系维。”基于此,章太炎认为如果为了推行代议制而实行美国式的联邦制,将会人为地制造中国各地相互隔阂,特别是“滨海通商之地,其民羯羠不均,顾有反贱其宗国,而厚爱欧美人者”。这样的区域如果拥有过多自治的权利,中国认同将会进一步稀薄,极不利于凝聚人心,维系国家统一。换言之,民主政治的实现,应立足于中国作为大一统国家能够有效运作的基础上,而非与这一基本前提相背离。

结语

姜义华老师曾指出:“章太炎批判代议制度与立宪运动,绝非企图维护保持中国古老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恰好相反,他所追求的,乃是创建一种具有名副其实的民主精神的新的政治制度。”在清末的政治论争中,如何设计一套新的制度,成为各派政治力量所关注的重点。但不论其纷争的具体面向有何差异,基本都把源自近代西方,或者效仿近代西方的日本之制度作为政治改革的蓝本。章太炎却迥异于此,他通过比较中西历史流变的差异,深入分析中国广土众民、发展不平衡的严峻现状,希望能设计一套符合中国历史与现状,体现真正的人民民主的政治体制。章太炎在《代议然否论》中对中西制度、中国现状、政治与社会经济的关系,皆有比较深刻的解析和探讨,可以说,这篇文章避免了在讨论政治问题时采取简单的强行比附与深闭固拒,增进了晚清政治论争的深度与广度。

当然,在清末民初充满紧迫感的历史环境里,章太炎的这套制度设计其实并不完善,如何在限制政治权力的同时保证基本的国家能力,立法过程中所谓“周知民间利病”之士怎样推举,如何判断其是否真的“周知”,国家若不主导教育,那么如何在列强出于政治目的的文化输出,培养在华代言人的条件下保证国民基本的政治与文化认同,凡此种种,章太炎并未加以更多的考虑。此外,这套理想的制度如何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实现,章氏亦未曾说明。不过即便如此,章太炎在制度问题上对历史与国情的反复强调,体现出他坚持政治实践必需从中国实际出发进行思考的特点。作为一份思想遗产,这对后来的中国革命有极为重要的影响。毛泽东1949年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指出:

任何思想,如果不和客观的实际的事物相联系,如果没有客观存在的需要,如果不为人民群众所掌握,即使是最好的东西,即使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也是不起作用的。

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德国工人运动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继承者。作为近代对中国传统有全盘阐释,对中国未来有系统探索的思想家,章太炎的政治思想与毛泽东关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革命的方针与路线的思考,在基本思路与内在逻辑方面颇有一脉相承之处。就此而言,中国传统与中国革命之间的关系,或许还有不少值得仔细梳理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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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时的政治请愿活动,参见张玉法:《清季的立宪团体》,台北:“中研院近史所”,1985年,第353—356页。
关于革命党这方面的政治论述,参见朱汯源:《同盟会的革命理论》,台北:“中研院近史所”,1985年,第121—1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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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第1卷,阎克文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418页。
值得注意的是,在梁启超眼里,封建制度虽然不平等,但却促成民权的发展,中国社会虽有平等之风,但导致没有像西方封建贵族那样的权力来与君权抗衡,这一着眼点与章太炎极不相同。关于章、梁对封建制度的不同认知,参见冯天瑜:《“封建”考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91—195、199—2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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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制”这一话语在近代中国的传播,参见侯旭东:《中国古代专制的知识考古》,氏著《近观中古史——侯旭东自选集》,上海:中西书局,2015年,第310—3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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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太炎:《訄书》(重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3册,徐復点校,第245—249页。值得注意的是,在重订本《訄书》的《通法》一文里,章太炎还用汉代地方制度比附西方代议制,这和他写《代议然否论》时期的思想主张并不相同。这一点他后来也有反思,他1911年对蔡元培说:“《訄书》是曩日著,由今观之,不惬意者参半。”这其中之一便是“谓代议政体必过专制”。参见章太炎:《与蔡元培》,马勇编:《章太炎书信集》,第2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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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太炎:《五朝法律索隐》,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4册,朱维铮点校,第73—75页。
章太炎:《五朝法律索隐》,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4册,朱维铮点校,第72、73页。
关于章太炎对中国古代制度的阐释,参见王锐:《章太炎的典章制度之学》,《辅仁历史学报》第36期(2016年3月),第77—131页。
章太炎在晚清提倡历史之重要,另一个关照面是希望借此来激发国人的民族主义情感,因此,不少论著分析章氏思想,认为他所阐释的包括理事在内的“国学”,带有极强的保守色彩,在政治上除了高唱排满革命,并无其他建树。这种观点,基本上未看到他在分析制度利弊时,历史因素是一个重要的考量,中国古代制度并非只是作为一种用以标识“国性”的符号,而是实实在在地影响着历史演进之态势,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思想资源,中国未来的制度建设,必须根植于此,继承其中的良法美意,以免随意移植外人制度,造成变橘为枳的后果。
严复:《政治讲义》,王栻主编:《严复集》第5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243、1244页。
[意]卡洛·安东尼:《历史主义》,黄艳红译,上海:格致出版社,2010年,第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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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太炎:《菿汉微言》,虞云国整理:《菿汉三言》,第50页。
竹内好认为:“东洋的近代是欧洲强制的结果。”在此情形下,“欧洲的这一自我实现运动的趋势,是被以客观法则的形态加以理解的:它理所当然地是一个高层次的文化向低层次的文化的流动过程。”参见[日]竹内好:《何谓近代——以日本与中国为例》,李冬木等译,载孙歌编:《近代的超克》,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第184页。章太炎强调制度与历史的关系,某种程度上就是在试图挣脱这种由欧洲的历史观形塑的主从关系,拒绝单一的时间观,将中国从近代历史的被动形态转化为主动形态。关于这一问题,先略作揭示,待日后详论。
[英]密尔:《代议制政府》,汪瑄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24—25页。
章太炎:《代议然否论》,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4册,朱维铮点校,第313页。
章太炎:《代议然否论》,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4册,朱维铮点校,第313页。
在经济问题上,章太炎戊戌前后颇青睐于西方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强调重商与消费,希望借此来带动经济增长。1906年到日本后,与日本的社会主义者广为接触,同时反思近代西方的发展模式是否合理,开始着眼于分配的均等,关注中国在卷入全球资本主义浪潮之时,普通民众的利益是否得到保障。关于章氏经济主张的前后变化,参见王玉华:《多元视野与传统的合理化:章太炎思想的阐释》,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289—322页。他在《代议然否论》里强调选举“土豪”,对民众利益毫无裨益,也正是与这一立场息息相关。
关于晚清的识字率,笔者见到最新的研究成果,是左松涛指出的“清代民众的识字水平并不是如后代学者所想象之低,那种占全国百分之八十的人口都是文盲的说法不能用来形容这一时代。换言之,即使到了国力衰退的晚清时期,至少在科举制度废除以前,尚难以说是一个文盲充斥的社会。”参考左松涛:《近代中国的私塾与学堂之争》,北京:三联书店,2017年,第203页。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分析与身处历史现场的章太炎等知识分子的观察似乎并不相同。关键问题或许是,后者为何会营造出一种中国大多数人不识字的言论氛围。
章太炎:《代议然否论》,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4册,朱维铮点校,第313页。
[美]查尔斯·蒂利:《强制、资本和欧洲国家(公元990—1992年)》,魏洪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22页。
章太炎:《代议然否论》,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4册,朱维铮点校,第313页。
章太炎:《代议然否论》,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4册,朱维铮点校,第314页。
章太炎:《代议然否论》,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4册,朱维铮点校,第314页。
章太炎:《代议然否论》,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4册,朱维铮点校,第318页。
章太炎:《印度人之论国粹》,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4册,朱维铮点校,第384页。
章太炎:《常识与教育》,章念驰编订:《章太炎演讲集》,第66页。
章太炎:《先综核后统一论》,汤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下),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550—552页。
关于民初政局的乱象,杨国强教授有十分详尽的分析。参见杨国强:《民初政治的挫窒和中国人的反思》,《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第15—39页。
[美]卡尔·贝克:《18世纪哲学家的天城》,何兆武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51页。
梁启超:《亡友夏穗卿先生》,杨琥编:《夏曾佑集》(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150页。
章太炎:《太炎先生自订年谱》,台北:文海出版社,1971年,第6页。
杨度:《金铁主义说》,刘晴波主编:《杨度集》第1卷,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43页。
关于晚清提倡代议制度的梗概,参见王尔敏:《晚清士大夫对于近代民主政治的认识》,氏著《晚清政治思想史论》,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10—228页。
张福建:《代表与议会政治——一个政治思想史的探索与反省》,林毓生主编:《公民社会基本观念》(下),台北:“中研院人社中心”,2014年,第479—495页。
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年。
[德]卡尔·施密特:《议会主义与现代大众民主的对立》,氏著《论断与概念》,朱雁冰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1页。
罗普:《政党论》,杨德山编:《中国政党学说文献汇编》第1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55页。
章太炎:《记政闻社员大会破坏状》,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4册,朱维铮点校,第397—398页。
章太炎:《与马良书》,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4册,朱维铮点校,第190页。
章太炎:《〈总同盟罢工论〉序》,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4册,朱维铮点校,第403页。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章太炎在《代议然否论》中反复强调中国的现实国情,但他绝非以此为借口,拒绝任何制度上的变革,而是坚持制度设计必须与现实国情接榫,成为真正有效进行国家治理的制度。他对于国情的反复申说,与当时清廷借此来回应朝野的改革之论,以及民初袁世凯集团以此作为恢复帝制的借口,出发点与目的皆不相同。更有甚者,在清末章太炎的政治论说中,最大的“国情”,就是发掘中国民间广大的革命力量,希望能以此推翻清廷的腐朽统治,建立真正体现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民主政治。对于章太炎的“国情”论,或许应以此为视角,方可明其要义。
章太炎:《〈革命军〉序》,汤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上),第193页。
较之“革命”,章太炎更喜用“光复”,在他看来,这样可以激励国人的民族主义,动员更多的人参与到这场政治运动当中。但并不表示章太炎认为推翻清政府,一切典章制度可以率由旧章。
章太炎:《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4册,朱维铮点校,第184页。
章太炎:《国故论衡·原道下》,第114页。
章太炎:《代议然否论》,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4册,朱维铮点校,第318页。
章太炎:《代议然否论》,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4册,朱维铮点校,第318页。
章太炎:《代议然否论》,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4册,朱维铮点校,第318页。
章太炎:《代议然否论》,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4册,朱维铮点校,第318页。
章太炎:《代议然否论》,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4册,朱维铮点校,第319、320页。
章太炎:《论学会有大益于黄人亟宜保护》,汤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上),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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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成立地方咨议局后,1910年,江苏海州等地发生严重饥荒,饥民向地方士绅开办的实业公司求食,出现焚抢事件,公司遂向饥民开枪,造成人员伤亡。两江总督张人骏派员前往调查,将处事乖方的地方官与下令开枪的公司经理一并革职,并缉拿放枪之人与滋事饥民。但江苏省咨议局闻后,却不顾饥民遍野,生计无着的事实,指责张人骏未严惩闹事饥民,无视咨议局,违背法律,未经其同意就单独处理此事,并强调闹事饥民乃匪徒。由此可见,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一旦成立议会,所谓民权是有特定范围的,一般升斗细民基本无缘于此。这一事件也恰可为章太炎对代议制的否定做一注脚。关于这一事件详细本末,参见李细珠:《地方督抚与清末新政——晚清权力格局再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303—3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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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太炎:《代议然否论》,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4册,朱维铮点校,第323页。
章太炎:《官制索隐》,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4册,朱维铮点校,第92—93页。
当然,章太炎也意识到了法家的弊病。在他看来,韩非学说的弊病,也在于不重视人伦道德与学术发展,借用国家力量规范民众思想与习惯,此乃“以众暴寡”,没有认识到人自有其独立性,属于“有见于国,无见于人”。参见章太炎:《国故论衡·原道下》,第115页。因此,他对道家,特别是庄子思想的阐扬,很大程度上就是希望克服法家思想这一缺陷,保障每一个独立个体的基本自由。关于这一问题,笔者另有专文讨论,参见王锐:《辛亥革命前后章太炎对道法政论之阐释》,《华中师范大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第134—136页。
章太炎:《代议然否论》,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4册,朱维铮点校,第316、317页。
章太炎:《〈社会通诠〉商兑》,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4册,朱维铮点校,第348页。
章太炎:《代议然否论》,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章太炎全集》第4册,朱维铮点校,第317页。
姜义华:《章太炎思想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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