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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 Vol. 50 Issue (4): 61-71  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8.0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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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顾江龙. 太康十年分封与杨骏的兴灭[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 50(4): 61-71. 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8.04.007.
GU Jiang-long. The Enfeoffment in the 10th Year of Tai Kang and the Rise and Fall of YANG Jun[J]. Journal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2018, 50(4): 61-71. 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8.04.007.

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晋书·地理志》与西晋分封制的互进研究"(项目编号:12YJC770017)

作者简介

顾江龙,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北京, 100089)
太康十年分封与杨骏的兴灭
顾江龙    
摘要:自泰始分封到咸宁三年改制,再到太康三年逼遣齐王攸就国,晋武帝树建同姓以行周制五等之实的思索与决心历历可考。太康十年末,武帝在"大国"之上复增设"超级王国"用以分封诸子,并以成年皇子分督雍、荆、扬州,形成拱卫洛阳之势,则是其五等之制的进一步发展。皇子封国幅员辽阔、户口繁多,及皇子出镇要藩等现象,皆自汉初以来所未有。武帝的"必建五等"既受到儒家理想的强烈影响,又包含振作皇权、维系惠帝和太孙储位的实际需求,故越出了纯粹的制度史研究的范畴,乃是理解武帝一朝政治史的关键,是诸多政治纷争的深层次背景。而外戚杨骏崛起与覆灭的过程,与咸宁改制特别是太康分封密切相关,二者亦可相互发明。
关键词太康十年分封    晋武帝    杨骏    
The Enfeoffment in the 10th Year of Tai Kang and the Rise and Fall of YANG Jun
GU Jiang-long
Abstract: From the enfeoffment during the years of Taishi to the reform in the 3rd year of Xianning and then to the 3rd year of Taikang when the Prince You of Qi was sent to his own fiefdom by force, it is evident that Emperor Wu was intended and determined to build a feudal system of five levels similar to that of the Zhou Dynasty by sending royal members to different fiefdoms. In the end of the 10th year of Taikang, Emperor Wu established "super kingdoms" over the "great kingdoms" to enfeoff the princes. His grown-up princes were enfeoffed to the states of Yong, Jing and Yang so as to form the pattern of protecting the capital Luoyang, which can be regarded as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the feudal system of five levels. The vast territories and large populations of the feudal states of princes, as well as princes being sent to important feudal states—such phenomena had never seen since the early years of the Han Dynasty. On the one hand, Emperor Wu's feudal system of five levels was strongly influenced by the Confucian ideal; on the other hand, it was also a response to the realistic demand of rising the imperial power and keeping the throne to Emperor Wu's son Emperor Hui and his grandson. This system, as the profound background of political disputes at that time, is the key to understand the political system of Emperor Wu's court. Moreover, it also significant to study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imperial relative YANG Jun, which wa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reform during the years of Xianning and the enfeoffment during the years of Taikang.
Key words: the enfeoffment in the 10th year of Taikang    Emperor WU in the Western Jin Dynasty    YANG Jun    

晋武帝在位的后期,外戚杨骏及其弟杨珧、杨济逐渐上升为引人瞩目的势力。武帝末年杨骏排斥异己,独自承揽顾托重任,然而辅弼惠帝不足一年便被贾后与宗王合力诛灭,“八王之乱”亦由此发端。关于杨氏的兴衰及其对西晋政治史的影响,学界已有可观的研究。

武帝立储争议和太康三年(282)的齐王攸就国风波,是理解杨氏崛起的重要切入点。笔者曾撰《齐王攸就国考论——晋武帝“必建五等”的历程之一》一文,将齐王攸就国一事与咸宁三年(277)的王国改制相联系,强调“必建五等”即树建同姓以藩屏帝室,乃武帝毕生摸索与实践的宏大计划,立储、齐王攸就国和杨氏崛起等政治现象,只有嵌入这个深层次的背景中,才能够得到充分的理解。而继咸宁改制之后,晋武帝在临终前的太康十年再度分封、改制,构筑出以皇子为中心的王国和方镇格局,则可以视为其“必建五等”理想的最终实现。武帝临终前的权力分配、杨骏辅政时的举措以及杨骏的覆灭,同样只有放置在此背景之下来审视、分析,才能得到更流畅、深刻的体会。因此,本文将接续前文,以杨氏兴灭为引,重点梳理太康分封,以期进一步阐明晋武帝“必建五等”的历程。

一 东宫建置与三杨的崛起

杨骏是晋武帝第一位皇后元后的从叔、第二位皇后悼后的父亲,史言武帝“自太康以后……惟耽酒色,始宠后党,请谒公行。而骏及珧、济势倾天下,时人有‘三杨’之号”。不过,关于杨氏在武帝生前的活动,《晋书》记载简略而凌乱,现有研究所勾勒出的杨氏崛起的过程也不够清晰。今概言之,三杨之中杨骏素无才望,不为士林所许,杨珧、杨济则预于名士之列,仕宦先达;咸宁、太康之交三杨地位显著上升,但直至齐王攸就国事件之后,三杨掌控东宫,其辅政地位才得以初步确立。

《杨骏传》载:“少以王官为高陆令,骁骑、镇军二府司马。后以后父超居重位,自镇军将军迁车骑将军,封临晋侯。”杨骏自散郎(王官)至镇军司马的经历,大约从魏末延续到泰始年间。泰始十年(274)元后卒,武帝下诏“其使领前军将军骏”安排元后父祖改葬事宜,前军将军地位尚可,此时杨骏应当已被授与镇军将军的军号。问题在于“自镇军将军迁车骑将军,封临晋侯”一句,似乎他迁车骑与封侯同时,《通鉴》即作此理解。然而,据《武帝纪》,咸宁二年十二月“封后父镇军将军杨骏为临晋侯”,并无“迁车骑将军”之语。此年六月吴宗室孙楷归降,授以车骑,孙吴既平,方降号度辽,万斯同《晋将相大臣年表》将杨骏迁车骑系于太康元年,大概即是据此。此外,汉代车骑将军通常授给外戚,常有辅政之实。《杨骏传》云:“尚书褚䂮、郭奕皆表骏小器,不可以任社稷之重。武帝不从。”此事应该就发生在武帝欲授杨骏车骑将军一职之际。郭奕“太康中……征为尚书”,而“尚书褚䂮”则出现在太康四年初的齐王攸就国风波中,从两人任职尚书的时间上判断,杨骏迁车骑将军亦当在太康之后。

骏弟珧“素有名称……时望在骏前”,泰始末为给事黄门侍郎,咸宁元年六月成为首任太子詹事。又据《晋书·职官志》,咸宁三年“卫将军杨珧”与荀勖共建宗王出镇之议按,咸宁初扶风王司马亮居卫将军,三年八月亮移封汝南,出镇豫州,改授镇南大将军,亮去卫将军之号既是移封就镇的结果,杨珧安得以卫将军倡议于前!万斯同大概注意到这一点,又考虑杨骏、杨珧应该同时升迁,所以将杨珧迁卫将军系于太康元年。在咸宁四年《晋辟雍碑》中,杨珧结衔为“詹事、给事中、光禄大夫、关内侯”,余嘉锡先生据此证明万说不误。当然,魏晋以来光禄大夫地位崇高,此时杨珧官位的确在杨骏之上。

珧弟济“有才艺”,游于士林。《世说新语·方正篇》云咸宁四年杜预出镇荆州,朝士祖送,预不分贵贱,连榻坐客。“杨济既名氏雄俊,不堪,不坐而去。须臾,和长舆来,问:‘杨右卫何在?’客曰:‘向来,不坐而去。’长舆曰:‘必大夏门下盘马。’往大夏门,果大阅骑。长舆抱内车,共载归。”和峤以方正直谏著称,他和“风格峻整”的名士傅咸都素与杨济交好,杨济在士林中的地位和口碑可见一斑。杨济时任右卫将军,在禁卫系统中的地位也高于前军将军杨骏。

咸宁、太康之交,三杨地位约略同时提升。咸宁五年大举伐吴,贾充为统帅,“冠军将军杨济为副”;稍后马隆平定凉州,朝廷议功,“卫将军杨珧”的驳议被武帝采纳在这两件事件当中,我们初次发现杨氏参预朝廷重大政事的活跃身影。杨骏议政则最早见于太康末,在关于郑默可否赠“三司”的讨论中,他因私怨而投出决定性的反对票。杨珧、杨骏的议政资格大约都源自“位从公将军”的身份。史家言太康以后“骏及珧、济势倾天下”,不无夸张。直至太康末,三杨仍然处于相对隐身的状态,其中杨济更是多年出镇在外。除去长期分掌禁军之外,杨氏最成功的运作是促成齐王攸就国,借机攘夺了太子少傅的职位。

咸宁元年杨珧出任太子詹事,学者或将之看作杨氏崛起的重要标志,这种理解很有问题,为此有必要简单梳理东宫的权力架构。泰始三年东宫正式建立,但因为九岁的惠帝仍居禁中由生母元后抚育,东宫不过是个半实体的机构,不置詹事,官属寥寥,太子太傅、少傅不仅负责训导太子,还兼管各类事务。泰始末年之后,东宫发生了两个重大变化,一是齐王攸逐渐掌控东宫,二是在其主持下,东宫官属大为充实,由此成为引人瞩目的潜在权力机构。

泰始十年四月,太子少傅齐王攸升授太傅,尚书仆射李胤转任少傅。三个月后,元后卒,惠帝出居东宫遂被提上日程。从咸宁元年六月置詹事来看,惠帝的出居东宫应当就在此后不久。齐王攸任职太子太傅期间,与之搭档而出任或兼领少傅者皆为当世名臣:首先是李胤;惠帝出居东宫不久,尚书仆射、领吏部山涛继任;咸宁四年(或稍晚),由方镇入为尚书令的卫瓘又接替山涛。

二傅与詹事之外,东宫还设有太子太保,由贾充兼任。咸宁二年,贾充因受猜忌,不仅被剥夺兵权,又由尚书令转为录尚书事,“表面上升官,实际上夺权”。太子太保一职同样是尊崇有余、实权不足。

众所周知,东宫诸职在东晋南朝大多属于清官,常用作甲族起家、迁转之阶,其源头正可追溯到咸宁年间。如太子中舍人一职,“本汉魏太子舍人……齐王攸为太傅,遂加名为中舍人,位叙同尚书郎”。从太子舍人分出中舍人,由齐王攸决定或建议。其他如中庶子、庶子、舍人和洗马等官,虽沿用汉代旧名,其职责、员额、品阶与资望却有显著的甚至颠覆性的改变,掌权者显然做过精心的设计。

类书中保留了一些齐王攸写给山涛的书札片断,内容大多与东宫人事相关,如“洗马,今之清选,前后典文书才义也”,“武长嗣笃敏有器思,今东宫洗马欲也”;“舍人,今之清选”,“孝若(夏侯湛字孝若)秉心居正,为太子舍人”。而夏侯湛既迁擢太子舍人,齐王攸又推荐他出任尚书郎,“太子舍人夏侯湛,柔心居正,理识明彻,应可为郎也”。作为书信或公文的接收方,山涛的身份可能是太子少傅,也可能是吏部的主管(咸宁至太康初山涛长期负责选举),但有一点非常明确,即东宫主要僚佐的入与出,齐王攸都积极介入,甚至是主导者。

由此可知,太子詹事杨珧能够操持做主的大概只有宿卫事宜和日常杂务,在强势的齐王攸、山涛(以及卫瓘)的面前,并无太多的话语权。武帝将杨珧安插到东宫并无深意。

太康三年四月,太尉贾充、司徒李胤相继去世。李胤不仅有与齐王攸共掌东宫的经历,还是武帝贵人“李夫人”(淮南王允、吴王晏之母)的父亲,不可避免地成为杨氏的猜忌对象。贾充与杨氏的关系则颇为微妙,虽然围绕惠帝而拥有着共同利益,却不很亲近。咸宁二年之后贾充的处境有点尴尬,固执地反对伐吴更使其名望锐减,所以他的行事总体上比较谨慎。荀勖、杨骏等人既然要倚仗贾充的虎皮,自不敢在此期间擅自兴风作浪。

贾充之卒,杨氏失去了最大靠山而充满危机感,却获得独自行动的自由。几个月后,荀勖、杨珧等遂蛊惑武帝,掀起了齐王攸就国的风波。十二月武帝下诏,令齐王攸就国、出镇青州,而以汝南王亮为太尉、录尚书事,兼领太子太傅。司马亮取代司马攸,表面看乃司马氏之家事,但在中枢权力变动的罅隙之间,却依稀可以捕捉到三杨弹冠相庆的身影,《荀勖传》云:

时太尉贾充、司徒李胤并薨,太子太傅又缺。勖表陈:“三公保傅,宜得其人。若使杨珧参辅东宫,必当仰称圣意。尚书令卫瓘、吏部尚书山涛皆可为司徒。若以瓘新为令未出者,涛即其人。”帝并从之。

贾充卒,太尉、太子太保缺;李胤卒,司徒缺;诏令齐王攸就国,司空、太子太傅又缺;唯有尚书令、领太子少傅卫瓘在位。于是荀勖迫不及待地向死敌卫瓘(曾经建议更易太子)发起进攻——推荐杨珧“参辅东宫”,亦即夺取太子少傅之职,为此甚至不惜将卫瓘推上三公之位。武帝即以山涛为司徒,卫瓘为司空,杨珧则如愿以偿地接任少傅。杨珧以卫将军领太子少傅之后,太子詹事一职随即被省去,由此亦可见詹事在东宫并无举足轻重的地位。作为荣衔的太子太保更无关紧要,所以贾充卒后武帝不急于寻觅人选。至太熙元年(290)四月,武帝卒前两日,杨骏串通悼后擅作遗诏,当时他的结衔是“侍中、车骑将军、行太子太保,领前(军)将军”。他“行太子太保”的头衔可能是在太康晚期所加,而遗诏解除其太子太保,改授太子太傅,二者的轻重关系亦一目了然。

借助齐王攸就国事件,杨氏介入了东宫决策层。在这之后的五六年间,杨珧以卫将军领太子少傅,杨骏以车骑将军分管部分禁军(领前军将军),后来又冠以“行太子太保”的荣衔,与中书监荀勖一共三人构成杨氏一党的主干。杨氏未能介入尚书系统却被描绘成“势倾天下”,一方面因为武帝游宴后庭,他们得以凭借外戚身份接近武帝,并联合荀勖,在人事上施加一些影响;另一方面,杨珧的“参辅东宫”使得杨氏未来的辅政地位突然明朗,身旁自然会聚集一批见风使舵之徒。然而在此期间,除去前述杨骏对郑默的公报私仇,三杨的具体政治活动在史书中几乎未留痕迹。稍可注意的是,太康八年武帝下诏,将太子三卿(率更令、家令、仆)一并提升为第五品——三杨对东宫的不懈经营仍在进行中。

二 太康十年分封

太康十年武帝一度罹患重病,十一月疾瘳之后,立即安排身后之事。《武帝纪》史臣曰:

爰至末年,知惠帝弗克负荷,然恃皇孙聪睿,故无废立之心。复虑非贾后所生,终致危败,遂与腹心共图后事。说者纷然,久而不定,竟用王佑之谋,遣太子母弟秦王柬都督关中,楚王玮、淮南王允并镇守要害,以强帝室。又恐杨氏之偪,复以佑为北军中候,以典禁兵。

王佑其人其事,且留待下节讨论,这里先分析“王佑之谋”的起因及具体实施。据史臣所言,武帝晚年虽深知太子愚鲁,却因太孙聪慧而无废黜太子之心。太孙司马遹是惠帝庶长子,自太康元年出生后一直随武帝生活。太康五、六年间宫中曾经失火,武帝登楼观望,司马遹“牵上衣裾,使入暗中”,问其缘故,遹回答“暮夜仓卒,宜备非常,不当近火光,令人照见”。此事和另一件显示他早慧的事令武帝大为惊诧,故武帝对廷尉傅祗说“此儿当兴我家”,进而公然赞誉司马遹“似宣皇帝”。王隐《晋书》明确指出,武帝的称颂还有更深层的意图,即“亦以东宫无嫡,有托后之意”。唐初史臣的理解亦是如此。

然而学者或质疑之,以为武帝的做法只不过是为坚持传位惠帝找一个借口。持此观点者相信一个共同的前提,即齐王攸存有觊觎帝位的野心。对此,笔者前文已详细辨析。这里仅列举一些材料,说明武帝宣扬太孙聪慧确确实实“有托后之意”。其一,太康十年武帝封遹为广陵王,本传云:“时望气者言广陵有天子气,故封为广陵王,邑五万户。”其二,惠帝即位仅四个月,杨骏即立遹为太子,“盛选六傅”。王隐《晋书》云:“杨骏以(世)祖每注情于广陵王遹,而贾后无子,遂立遹为太子,欲令亲万机,而年尚小,故盛选六傅。”次年遹出就东宫,杨骏又挑选重臣、宗室和六傅之子共六人,与之周旋游处。其三,司马遹为贾后所害,赵王伦既诛贾后,惠帝追复其太子身份,诏曰:“维尔少资岐嶷之质,荷先帝殊异之宠,大启土宇,奄有淮、陵。朕奉遵遗旨,越建尔储副,以光显我祖宗。”武帝欲传后于司马遹一事,惠帝、杨氏、朝廷上下人所共知。杨骏早立太子、为之盛选师友,可谓忠实地执行了武帝遗旨。

史臣复云,武帝因太孙非贾后亲生,担忧其日后的安危,所以与腹心商讨对策。太子妃贾南风无子而妒忌,“或以戟掷孕妾,子随刃堕地”。当司马遹之母、出身低微的谢玖怀孕之后,立刻从东宫转移到禁中,只有在武帝身边司马遹才得以安全诞生与成长。因此,如何预防贾后的加害,确保日后太孙的储位,确如史臣所言是武帝晚年最感焦虑的问题。

武帝最终采纳“王佑之谋”,大规模分封、改封皇子皇孙,并令年纪较长的三位皇子出镇,期望以此遏制外戚、女主,从而确保司马衷、司马遹君位的顺利传承。自咸宁三年改制之后,十余年间王国形势变动甚微,太康十年的分封、改封和皇子出镇,则造就了全新的王国和方镇格局,实际是武帝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实现其“必建五等”理想。今列皇子皇孙分封情况如下:

(一) 皇子

秦王柬(262—291年),惠帝同母弟。由南阳王改封,邑八万户,改扶风为秦国,兼食始平等郡。授镇西将军、都督关中。楚王玮(271—291年),由始平王改封,邑五万户,改襄阳为楚国,兼食旁郡。授平南将军、都督荆州。

淮南王允(272—300年),由濮阳王改封,邑五万户,食淮南、安丰等郡。授镇东将军、都督扬州。

清河王遐(273—300年),增封渤海郡,邑五万户,食清河、渤海二郡。

长沙王乂 (277—304年),新封,邑或十万户,食长沙、南平等郡。

成都王颖(279—306年),新封,邑十万户,改蜀郡为成都国,食蜀郡、广汉、犍为、汶山四郡。

吴王晏(281—311年),新封,邑十万户,食丹杨、吴兴、吴三郡。

豫章王炽(284—313年),新封,邑或十万户,食豫章等十郡。

代王演,新封。有废疾,年龄、食邑不详。

(二) 皇孙

广陵王遹(280—300年),惠帝长子,新封,邑五万户,食广陵、临淮二郡。

汉王迪,淮南王允子,新封,绍继司马裕(武帝子),改汉中郡为汉国,邑或万户。

毗陵王仪,楚王玮子,新封,绍继司马轨(武帝子),食毗陵郡,邑或万户。

首先对王国等级和食邑情况作一说明。咸宁改制,大国二万户,次国万户,不满万户者为小国,诸王国仍旧“以郡为国”。太康分封则造就一个新的等级,杨光辉称之为“国王”,以与郡王相区别,其封国本文称之为“超级王国”。虽然史料不够完整,但超级王国在北方曹魏旧境者食邑五万户,在南方吴蜀旧境者食邑十万户,还是大抵能够推定。《秦王柬传》:“太康十年,徙封于秦,邑八万户。于时诸王封中土者皆五万户,以柬与太子同产,故特加之。”所谓“诸王”应指诸皇子,其封国在“中土”者另有楚王玮、淮南王允和清河王遐(代王演暂且不论)。其中,司马遐原食清河,增封渤海,据《地理志》二郡合计六万二千户,其封国必满五万户之数;增封渤海的目的正是使他由郡王上升为“国王”。此外太孙司马遹“邑五万户”,赵王伦专权时赵国“增封五万户”(由此上升为“国王”),亦可旁证《秦王柬传》所言不虚。

封于吴蜀旧地的皇子有四人。成都王颖兼食四郡、邑十万户,史有明文。吴王晏“食丹杨、吴兴并吴三郡”,据《地理志》三郡共十万五百户。长沙王乂、豫章王炽户邑不可考。安田二郎先生推测,他们当与颖、晏享受同样待遇,笔者表示赞同,今试从侧面做一些论证。

司马乂是楚王玮的同母弟,惠帝初“贬为常山王”。考《地理志》常山郡户二万四千,则常山国仍属于二万户大国;反向推之,他之前所封的长沙国应是超级王国。永宁元年(301)七月司马乂恢复长沙旧封,其国延续至永安元年(304)正月。在其本传中提到一个叫王矩的人物,为长沙国左常侍,时间约在太安元年(302)、二年之际。太安二年十一月王矩复见于史籍,他以“前南平内史”的身份与周玘等人共讨石冰。按,司马乂还封长沙的次月,南平王祥即改封宜都,自此并无南平国,则王矩担任内史的“南平”必为长沙国支郡。盖乂贬封中山,祥得封南平,乂复旧土,祥不得不改封以腾还南平郡,否则王矩不可能由长沙国左常侍迁为南平内史。长沙国既然领有支郡,那么应该是“国王”级别的封国。

司马炽的封国也有迹可循。《太平寰宇记》载:“晋太康十年,有司奏,荆、扬二州疆土旷远,统理为难,宜立新州,于是割扬州之豫章、鄱阳、庐陵、临川、南康、建安、晋安,荆州之武昌、桂阳、安成,合十郡,因江水之名置江州。”设置江州的起因及所辖郡国,各种史籍记载略同,惟其年代,《宋书·州郡志》、《晋书·地理志》记作元康元年(291),《水经注》作永平中,《元和郡县图志》一作太康十年,一作元康二年。笔者考虑,太康十年的说法更加可信。虽说由于“荆、扬二州疆土广远,统理尤难”而分置江州,但武昌郡本在荆州中部,距治所襄阳不算遥远,为什么也要析出?更蹊跷的是,据《地理志》江州十郡总计十万九百户,正符十万之数,与吴国三郡户数合计的情况如出一辙,这恐怕不是“巧合”所能够解释的吧。盖江州乃因司马炽封“国王”而设,时间当在太康十年。因为诏书的颁布接近年底,江州及豫章国的正式成立或许稍微延迟,这正是导致各书年代歧互的原因之一。次年武帝改元太熙(290),同年惠帝即位改元永熙,逾年之后改元永平,同年诛杨骏后改元元康;纷乱的年号可能是原因之二。比如司马炽封豫章王一事,《武帝纪》系于太康十年,本传即《怀帝纪》却记作太熙元年,大概出于同样的道理。

封于吴蜀旧地的皆是“幼稚皇子”,诏书既下,淮南相刘颂深以为忧,建言“宜取同姓诸王年二十以上人才高者,分王吴蜀。以其去近就远,割裂土宇,令倍于旧” 。依照他的意思,吴蜀是新邦,必须选择年长宗王镇守;而宗王封国原先皆在中土,徙封吴蜀之际当食邑翻倍以示补偿。按诸皇子封中土者五万户,封吴蜀者则十万户,户数恰是一倍。刘颂提议倍增宗王封户,应是诏书之意的变通。当然也可能刘颂创意在先,武帝受其启发,即史籍所见吴蜀诸王国的疆域和食邑情况并非由十一月诏书所规定,而是在稍后追加的制度。无论哪一种情况,都为吴蜀诸王食邑十万户增添了佐证。

汉王迪与毗陵王仪以庶支皇孙受封,各一万户,按照咸宁制度属于次国王。他们和“废疾”在身的皇子代王演,不属于此次分封的重点。

太康十年“大启土宇”的意义可从四个方面来观察。第一,分封规模之大自汉初以来所未见。除去司州和平、凉、交、广、宁等边僻之州,剩余十二州的过半土地与户口被诸王所占据。扬州四王,计二十六万户。荆州五王,不低于十八万户。益、梁则二王,十一万户。雍州户口约十三万(《地理志》雍、秦合计),秦王柬独占八万,另有陇西王泰食邑数千。冀州户口仅次于司州,太康初凡十三郡国,后来析分一郡,此时共封九王、三郡公,合计食十三郡。其余各州,豫、青、徐王国各四,幽州三,兖、并各二。全国凡四十一王(不计陈留王),封户逼近一百万。

第二,将“亲亲”原则彻底付诸实践。亲疏有别本是咸宁三年改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当时皇子寥寥无几,故而司马懿诸子和司马昭诸子仍然占据着最突出的地位。太康分封完全颠覆了旧有格局。新格局之下,远支宗室十八王,封户十万;司马懿系六王,封户十万;司马昭系五王,封户六万;而武帝子孙共十二王,封户约七十万五千。武帝嫡系一跃成为分封的主干。

第三,由宗王出镇转向皇子出镇。宗王和异姓都督的数目被压缩。秦王柬镇关中,代替了陇西王司马泰,楚王玮镇荆州、淮南王允镇扬州,代替的都是异姓。年幼的司马颖、司马炽分别封于成都、豫章,也暗含着将来要都督益州、江州的预设。

在地理布局方面充分利用诸子的同母关系,更是太康分封的巧妙之处。秦王柬与惠帝同母,所以封于雍州,离洛阳最近。楚王玮与长沙王乂同为李夫人所生,所以分王荆州长江南北。淮南王允与吴王晏同为审美人所生,所以分王扬州长江南北。除去性格懦弱的清河王遐之外,柬、玮、允是仅有的成年皇子,用他们分镇要州,又以其母弟的王国作为腹地、形援,从而从西、南、东南三个方向构成了对洛阳的拱卫之势。特别要补充说明的是,荆、扬二州与洛阳之间原有豫州重镇横亘其间,但自汝南王亮入朝以后,豫州不复设立都督,降格设监而已,这样荆、扬二州的拱卫作用就愈发凸显。

关中(雍、凉)在各大都督区中最受重视。元康九年河间王顒都督关中,本传云“石函之制,非亲亲不得都督关中,顒于诸王为疏,特以贤举”,《资治通鉴》则明言“武帝作石函之制”。安田二郎先生以为,顒于惠帝为缌麻亲,而曾经在太康七到十年都督关中的司马泰于武帝为小功亲,故石函之制当出台于太康七年之前,“亲亲”指小功以上亲。这一理解似有未确。晋初汝南王亮和扶风王骏轮流坐镇关中,二人皆是武帝叔父,司马泰乃司马懿之侄,是关系最疏远的宗室,若武帝为司马泰都督关中而特意制定石函之制,则此制未免有无的放矢之嫌。所以,此制出台的时机只能认为是在太康十年秦王柬以亲代疏、接替司马泰之际。对所谓“亲亲”或“至亲”,亦不宜理解得过实。石函之制作为太康十年分封的一个衍生品,它暗示着由秦王柬一系永镇关中的企图。

第四,超级王国的首郡和支郡皆设内史作为长官,王国则总设一相。晋初郡长官为太守,王国和郡公、郡侯之国的长官皆称相。太康分封新出现的超级王国,以本国(首郡)加支郡的形式构成封地,其行政长官的名号史籍所记颇为淆乱,似“太守”、“相”、“内史”三种名号兼而有之。前人的解释多不如人意,近来姚乐等撰文指出,太康末年之后所有王国一律改相为内史,若是超级王国则首郡和支郡长官皆为内史;郡公国仍旧称相,史籍所见的“相”,除去个别与“太守”、“内史”讹混通称的情况,皆是郡公国之相。姚文辨析甚精,结论大抵可从,唯对于超级王国总设一相这点尚未能揭示,下文即略论之。

《武帝纪》载太康十年分封详情,下云“改诸王国相为内史”。《职官志》云:“郡皆置太守……诸王国以内史掌太守之任,”所记乃太康十年之后的制度。不过《职官志》叙述王国官制时说“改太守为内史,省相及仆”,却与《武帝纪》所言不甚契合。姚乐认为“改太守为内史”乃专就部分大国的支郡而言,甚是。另外,王隐《晋书》云:“太始十年,令诸侯王国置相,改太守为内史也。”这条材料各家皆未解说,其实此处的“太始”明显是“太康”之讹,其言“令诸侯王国置相”,又与《晋书》纪、志不同。

综合以上记载,太康十年有“改诸王国相为内史”、“改太守为内史”、“省相及仆”以及“令诸侯王国置相”四项措置,其间的冲突该如何解释?笔者认为,应当将诸侯王国一分为三看待:普通王国省相,改为内史;从普通王国增封支郡而形成的超级王国,原先的相(首郡)与支郡太守皆改为内史,王国总置一相;新封的超级王国,则各郡太守皆改为内史,王国亦总置一相。《职官志》的“省相”,相指地方行政长官;王隐《晋书》的“置相”,相是超级王国的国官,二者不容混淆。

姚乐断定史籍所见之“相”皆是郡公国之相,事实上可以找到两个超级王国相的实例。一是前文提到的刘颂,司马允受封淮南,颂为淮南相;另一个是周恢,《世说新语·品藻篇》引王隐《晋书》云“仕至秦相,秩中二千石”。根据散见材料,周恢乃汝南安成人,太康末做散骑常侍,元康中为贾谧“二十四友”之一,似乎是堪与王衍、乐广等人并称的名士。他担任秦相,大体可以推断在元康年间。这两个例子有无可能是本为“内史”而史书讹混为“相”呢?可能性极小。刘颂担任淮南相一年多以后,随淮南王允入朝,积极介入宫廷政变,这表明相乃“私官”性质,与作为一郡长官的内史明显有别。周恢做秦相,王隐特意书写“秩中二千石”,亦表明其地位与内史不同,在这样的语境之下,似乎不存在把“秦国内史”讹作“秦相”的可能性吧。

又刘颂上疏,建议各王国“自非内史、国相命于天子,其余众职及……非封爵者,悉得专之”,内史与国相并举。元康元年秦王柬卒,辩论国官丧服问题时,御史中丞傅咸说“相是纯臣,群臣之首”,将国相看作国王私官。《(晋)丧葬令》云:“王及郡公侯之国者薨,其国相官属长史及内史下令长丞尉,皆服斩缞,居倚庐。……其非国下令长丞尉及不之国者相、内史及令长丞尉,其相、内史吏,皆素服三日哭临。”国相的官属长史当包括王国三卿等国官和相府僚佐,内史则统领令长丞尉等治民官;相系统与内史系统判然有别。

汉初王国设相国或丞相,统领众官。“七国之乱”后,景帝贬王国丞相曰“相”,令内史治民。汉成帝遂省内史,并其职于相。自此以迄西晋初年,国相、太守大致名异而实同。晋武帝令超级王国恢复相职,国相的性质与汉初郡国并行制下的王国丞相颇为接近,此点尤能彰显太康分封的性质。

太康十年的分封虽然略显仓促,但相比咸宁旧制却有了巨大的调整和升华。伴随着超级王国的成立、武帝嫡系主干地位的确立以及三皇子的出镇,武帝“必建五等”的理想基本得以实现。其中充分利用诸子同母关系、殚思竭虑所推出的分封与都督构图,更是极尽巧思,武帝对皇子“藩屏”作用的高度期待,亦由此表露无遗。

三 杨骏专政及其覆灭

太康分封是“用王佑之谋”,佑出自太原王氏,事迹只是零星见于史籍。《王峤传》云:“父佑,以才智称,为杨骏腹心。骏之排汝南王亮,退卫瓘,皆佑之谋也。位至北军中候。”《崔洪传》云:“杨骏诛,洪与都水使者王佑亲,坐见黜。”王佑无疑是杨骏一党的骨干。《王济传》云济与从兄佑素不相能,在“佑党”的诋毁下,济被武帝疏远,而“王佑始见委任”。王济曾采取非常手段谏阻齐王攸就国,必为杨骏所忌恨,王佑名位不显却有党羽,所谓的“佑党”只能是依附杨骏的势力。但《杨济传》又说,“骏斥出王佑为河东太守,建立皇储,皆济谋也”。惠帝即位后,王佑由北军中候被外放河东,寻而改授都水使者这样无关政局的职位,从腹心到被排斥,他与杨氏之间究竟发生了怎样的矛盾?

皇子分封与出镇的现实目的,是要抑制贾氏,进而确保司马遹的储位,从而符合杨氏的利益。但太康末杨氏的权力欲望在急剧膨胀。杨骏首先对司空、领尚书令卫瓘发难。瓘子宣尚武帝女,杨骏以谗毁手段诱使武帝“夺宣公主”,卫瓘“惭惧,告老逊位”。太熙元年(290)正月,武帝下诏云:“司空瓘年未致仕,而逊让历年……今听其所执,进位太保,以公就第。”诏书既云“历年”,卫瓘从告老到获准逊位,应该经历了较长时间。考武帝末荀勖曾“守尚书令”,大约正是由于卫瓘求退、不履行尚书令一职,故以荀勖代理。勖卒于太康十年十一月,万斯同将其出任尚书令一事系于太康八年,若据万表,卫瓘求退两年方蒙允许,荀勖守职两年而不“即真”,似不合情理。因此所谓“历年”仅指跨越太康十年与太熙元年,卫瓘初次告退自当在太康十年。

接替荀勖者是杨珧,本传云“历位尚书令、卫将军”。但太康末宫省火灾频发,右军督赵休上书言“天变”,以三杨比拟西汉末年王氏五侯,“由此珧益惧,固求逊位,听之”。次年四月杨骏所作武帝遗诏云“(骏)移止前卫将军珧故府”,则武帝驾崩之前,杨珧连同卫将军也一并辞去。

卫瓘既告退,能妨碍杨骏独揽大权者只有汝南王亮。在齐王攸就国风波中,司马亮事实上取代了齐王攸的地位,这预示着他将是托孤寄命的首辅。《通鉴》云:“帝极意声色,遂至成疾。杨骏忌汝南王亮,排出之。(十一月)甲申,以亮为侍中、大司马、假黄钺、大都督、督豫州诸军事,治许昌。”十一月甲申正是太康分封之日,然而武帝驾崩时司马亮仍在洛阳,他既受诏出镇豫州,何得停留半年之久?按亮本传,“及武帝寝疾,为杨骏所排。乃以亮为侍中、大司马、假黄钺、大都督、督豫州诸军事,出镇许昌”,不载年月日;《武帝纪》甲申分封条则云“以汝南王亮为大司马、大都督、假黄钺”,无督豫州之语。考武帝末年两患重病,第一次在太康十年,十一月“疾瘳”,然后有甲申分封;第二次则在次年,终至不起。亮为杨骏所排,应在第二次寝疾后期。又自魏末以来兼命“大都督”与“假黄钺”者惟有司马师兄弟、武帝叔祖安平王孚和伐吴的元帅贾充,司马亮出镇地方而带此尊衔,必无此理。所以亮为大司马、大都督、假黄钺,当在甲申分封之日,乃武帝托孤之命;出督豫州则在武帝弥留之际,由杨骏矫诏为之。本传叙述笼统,而《通鉴》不详审,复依《武帝纪》补上时间,遂致两次任命混淆为一。武帝既遍封皇子,又赋予司马亮崇高地位,目的乃是形成皇族内辅外翼的格局;而亮的辅政,也多少含有遏制杨骏的意图。

《武帝纪》史臣曰“又恐杨氏之偪,复以佑为北军中侯,以典禁兵”,这是武帝遏制杨骏的另一个次要的措施。王佑的解任应在惠帝之初。永熙元年(290)八月司马遹立为太子,而“卫将军杨济为太子太保”,“骏斥出王佑为河东太守,建立皇储,皆济谋也”。武帝末杨珧既然辞官以避言路,其卫将军之位不太可能立即转授杨济,济任卫将军并造谋解除王佑军职、立太子,皆当在惠帝即位后的四月到八月之间。王佑之所以失宠于杨氏,可能由于他在武帝末年首尾于武帝、杨骏之间。杨骏既扳倒卫瓘,逼走司马亮,王佑遂不免落得“狡兔死,走狗烹”的下场。

惠帝即位后杨骏以太傅总领朝政,自此到永平元年(291)三月被杀,专权仅十一个月。杨骏的名望与才能从来不被时人认可,而他树用亲党、排斥宗室,更导致“公室怨望,天下愤然”。为平息舆论,杨骏迅速建立东宫,又任命在京养疾的陇西王泰为司空。然而太子六傅之中,太傅王戎与三少裴楷、张华、和峤“为杨骏所忌,皆不与朝政”;位居六傅之首的太宰何劭和光取容,在杨骏篡改武帝遗诏的过程中,时任中书令的何劭也算间接立下功劳,东宫实际由太保杨济控制。而六傅之中竟无一个宗室,这只能激起宗室的更大怨恨。贾后正是利用宗室的不满情绪,筹划政变诛杀杨骏。贾后先通谋于司马亮,被亮托辞拒绝,于是转而联系楚王玮,“玮然之,于是求朝。骏素惮玮,先欲召入,防其为变,因遂听之”。杨骏为何忌惮司马玮?玮“少年果锐”、“性很戾”,似乎是个显而易见的理由,但更深层的原因,却是太康分封所造成的皇子藩屏帝室的形势。

考诸纪传,受征入京者还有秦王柬、淮南王允与都督青徐的下邳王晃(司马孚子)。玮、允入朝在永平元年二月。柬、晃入朝之事《惠帝纪》不载,据各自本传,柬入朝授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晃则授车骑将军,两人赴京当在永熙、永平之交,时间上应该略早于玮、允。杨骏召回四王,对他们的处置方式却截然不同。司马柬是惠帝同母弟,总体上支持杨骏,司马晃宗室疏属,无需特别提防,故杨骏授与柬、晃内朝重号将军,似乎希望二人就此留朝任职。而司马玮、司马允的官职并未变动。

贾后先劝诱司马亮“连兵讨骏”,亮不从,复勾结司马玮,其最初的打算应是让玮在镇举兵。而杨骏“素惮玮,先欲召入,防其为变”,最担忧的也是司马玮自荆州举兵向洛。至于司马允,“性沈毅”,和司马玮颇类似,所以杨骏一并召入。看起来,无论是杨骏,还是太康分封的潜在防范对象——贾后,对三王翼卫(或威胁)京师的作用都持肯定的态度。不过从玮、允未改授中央官职这一点看,杨骏并不打算全盘拆散皇子出镇的格局。他召玮、允入朝,大概试图通过表明自己对武帝、太孙的忠心来晓谕二人,然后再将他们遣返。而时人似已经察觉,此乃速祸之举,童谣曰:

二月尽,三月初,(桑生襄蕃柳叶舒,)荆笔杨版行诏书,宫中大马几作驴。

《宋书·五行志》释为:“杨骏初专权,楚王寻用事,故言‘荆笔杨版’也。二人不诛,则君臣礼悖,故云‘几作驴’。”按,司马玮二月入朝,三月诛杨骏,贾后害玮则在六月,《宋志》以杨骏专权解释“杨版”,似未能紧扣“二月尽,三月初”这一段微妙的时间。“杨”当指都督扬州的司马允,“荆笔杨版”说的是玮、允二人出面主持了政变和诛戮。如此,“荆”与“杨”在字义上对仗更工整,内涵也更丰满。

政变过程中,除了贾后和殿中近侍,最活跃者都是皇子、宗室。玮、允入朝不久,贾后即令惠帝作诏废黜杨骏,可见没有玮、允的参与,政变的合法性便存在疑问。政变之夜,司马玮屯司马门;司马晃领护军,屯东掖门;司马繇兼典军大将军,屯云龙门,后率兵出围杨骏府第;司马越亦“讨杨骏有功”。此外司马允应当屯兵“殿中”,负责守护惠帝。其国相刘颂,“会诛杨骏,颂屯殿中,其夜,诏以颂为三公尚书”。三公尚书职主刑狱,太康中不设此职, 紧要之际以刘颂为三公尚书正是为了全面清算杨氏,其责任可谓重大。因此,司马玮与司马允作为武帝的成年皇子,贾后利用其号召力,将之推向最前台,使其在名义上主导了政变,这就是“荆笔杨版行诏书”所“预测”的事实。

太康三、四年齐王攸的就国风波,其前因是咸宁三年的分封改制,杨珧策划了此次风波并借此“参辅东宫”,三杨因而正式崛起;太康末三皇子的分封、出镇,杨骏本居间促成,但惠帝即位后,迫于宗室压力与“清君侧”的潜在威胁,他又将三皇子召回——原先主要用来遏制贾后的措施反倒被贾后利用,三杨由此覆灭。可以说,杨氏的兴与灭皆与武帝“必建五等”的理想息息相关。而杨骏的悲剧却是武帝“必建五等”理想走向“八王之乱”的开端。《秦王柬传》云:“时杨骏伏诛,柬既痛舅氏覆灭,甚有忧危之虑,屡述武帝旨,请还藩,而汝南王亮留柬辅政。……元康元年薨,时年三十。”司马玮既卒,司马柬陈述武帝太康分封意旨,屡求还藩而不得,随即英年早逝,武帝“必建五等”的实践就此归于失败。

尾论

揭示晋武帝“必建五等”的决心与轨迹,是笔者《齐王攸就国考论——晋武帝“必建五等”的历程之一》一文和本文的用心所在。咸宁三年和太康十年的两次封建,皆在武帝重病初愈之后,时机上具有相当的偶然性。但为了维系惠帝和太孙司马遹的储位而防患于未然,武帝两度皆求助于封建同姓,却绝非偶然。在汉魏以“恢复五等”为首要诉求的复古思潮下,“传礼来久”的司马氏不仅被裹挟其中,更积极扮演着引领者的角色,这是理想层面上武帝“必建五等”的缘由。在现实政治层面上,西晋立国的合法性和神圣性先天不足,旧的统治集团成员又几乎原封不动地进入西晋朝廷,门阀士族业已形成,遂导致皇权无法“直绳御下”。为重塑皇权而寻求制度变革的冲动、焦虑和期盼,从武帝登基之始便萦绕于怀。大启土宇分封皇子、宗室,辅之以世袭方镇之制,从而将“家天下”推向极致,这正是武帝思虑所能及,其时皇权力量所能行的“良策”。

齐王攸拒绝就国、激忿病亡,武帝遭遇重大挫折而决心未变;楚王玮的被杀和秦王柬的过早离世,却非他所能预见。因此,从咸宁三年到“八王之乱”结束,所谓同姓五等之制的实施仅有三十年;以三皇子为重心的藩屏格局,有效运作期更不足两载。然而,透过这短暂的存在,浮现而出的毕竟是武帝振兴皇权的思索与决心。

改造“五等”、推行封建,说到底,是为了扭转皇权持续下行的趋势而将它扳转到另一条轨道上继续前行。在此意义上,“必建五等”的曲折历程又构成超越太子、太孙储位问题的更广阔背景。在此图景上,皇子、皇孙及齐王攸等近属宗室占据着最夺目的位置;贾充、荀勖、贾南风和外戚三杨则游走其间、若明若暗。对武帝的制度创造,时人或拥护,或反对,或阴谋利用之,真正的理解、同情者也许并无一人。从维系子孙储位与威权的角度看,“必建五等”显然没能达到预想的效果,加之其间错综复杂的政治斗争更容易吸引后人的关注,武帝“必建五等”的决心与轨迹竟因此晦暗不明。然而,在士族发展和皇权弱化的时代趋势下皇权曾经进行过强力的抗争,揭示出此点,或许比试图厘清具体政治纷争更有意义。

武帝推行封建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日后的历史发展。以近时段而言,它是促成和助长“八王之乱”的重要因素。从更长时段来观察,前此的秦汉帝国本无宗王政治,曹丕父子亦削宗室而用疏属,后此,南朝却普遍重用宗室,其中最紧要之举就是以皇子、近宗出镇要藩——以晋武帝的短暂“五等”历程为分界点,前朝后代的区别至为明显。为了振兴皇权南朝选择重拾宗王政治,若无晋武帝设计、实践于前,未必只此一途;只不过在南朝的分封与出镇中,儒家“五等”的理想色彩已然褪尽了而已。

重要研究参权家玉:《西晋杨骏一族的崛起》,武汉大学中国三至九世纪研究所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24辑,武汉:武汉大学文科学报编辑部,2008年,第57—67页;【日】田中一辉:《西晉の東宮と外戚楊氏》,《東洋史研究》68-3,2009年,第389—417页;仇鹿鸣:《魏晋之际的政治权力与家族网络》第四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
顾江龙:《齐王攸就国考论——晋武帝“必建五等”的历程之一》,《田余庆先生九十华诞颂寿论文集》,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242—2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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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田中一辉《西晉の東宮と外戚楊氏》一文从西晋前期东宫二傅、詹事的人选变动来考察外戚杨氏,史实考订相对准确,可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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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卷四四《郑默传》,第1252页。按,本传作“太康元年”,“元”字误。据《宋书》卷一五《礼志二》,太康七年,大鸿胪郑默丧母,朝廷许其终丧三年(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91页)。其后默历任二卿而卒。而讨论赠官之时,卫瓘为尚书令(瓘于太康十年离职,详见第三节),由此可知,默卒于太康九年或十年。
《晋书》卷四一《李憙传》,第1190页,卷二四《职官志》,第742页。
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179—1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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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他《宋书》卷四〇《百官志下》,第1254页。
《北堂书钞》卷六六《设官部十八·太子洗马》“典文书”句、“笃敏有思”句,光绪十四年孔广陶三十三万卷书堂校注本;同卷《太子舍人》“今之清选”句、“孝若秉心居正”句。
《北堂书钞》卷六〇《设官部十二·尚书诸曹郎》“夏侯湛理识明彻”句。《晋书》卷五五《夏侯湛传》记湛“补太子舍人,转尚书郎”(第1496页),与《书钞》所引各条正相合。
[日]安田二郎《西晋武帝好色攷》,《六朝政治史の研究》,京都:京都大学学术出版会,2003年,第108页、155—156页注六二。
《晋书》卷三九《荀勖传》,第1156页。
稍后扬州都督王浑上表,请求留齐王攸为太子太保,与司马亮、杨珧“共为保傅”(《晋书》卷四二《王浑传》,第1203页)。
《晋书》卷二四《职官志》,第742页;《唐六典》卷二六《太子詹事府》太子詹事条本注叙述简略却更准确,第662页。
《唐六典》卷二七《太子家令寺》家令条本注,第696页。
《晋书》卷三《武帝纪》,第80—81页。
权家玉依从《晋书》本传,推定司马遹生于咸宁四年(278)(《废愍怀太子事件与西晋政局的全面失控》,《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34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44—62页)。然据《通典》卷八一《礼典四十一·凶礼三》“宗室童子为天子服制议”条所引《魏晋故事》,武帝卒时遹“年十一”,“未冠”(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2211页)。以此推算,遹十二岁行冠礼,与惠帝正相同(《晋书》卷四《惠帝纪》,第90页;卷三《武帝纪》,第60页)。又《魏晋故事》云其时吴王晏年十、豫章王炽年七,与各自本传皆合。故宜从《通典》,定遹生年为太康元年。
《太平御览》卷一四八《职官部十四·太子三》引王隐《晋书》,第722页;《晋书》卷五三《愍怀太子遹传》,第1457—1463页。下引司马遹诸事,若无单独说明,皆出于此。
《北堂书钞》卷六五《设官部十七·太子太师》“何劭领太师”句引。
《晋书》卷三一《后妃上·惠贾皇后传》,第964页;同卷《惠羊皇后传附谢夫人传》,第968页。
以下并据《晋书》卷三《武帝纪》,第79页;卷五九、卷六四诸王本传;卷五三《愍怀太子遹传》;卷一四、卷一五《地理志》。
《华阳国志》卷二《汉中志》汉中郡条,任乃强:《华阳国志校补图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79页。
杨光辉:《汉唐封爵制度》,北京:学苑出版社,2002年,第22页。
本传云“邑十万户”,《华阳国志》卷八《大同志》云“以蜀郡、广汉、犍为、汶山十万户为王国”(《华阳国志校补图注》,第441页)。据《地理志》,四郡合计81100户,算上新都国24500户(太康四年国绝,并入广汉),则成都国必满十万户。
[日]安田二郎:《西晋武帝好色攷》,第101—102页。
《晋书》卷一〇〇《王机传》附有王矩事迹,极简略,第2625页。
《晋书》卷四《惠帝纪》,第101页;卷五八《周处传附子周玘传》,第1572页;卷六八《贺循传》,第1825页。
《晋书》卷四《惠帝纪》,第98页。
《太平寰宇记》卷一一一《江南西道九·江州》,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249页。
《宋书》卷三六《州郡志》二,第1086页;《晋书》卷一五《地理志下》,第462页;《水经注》卷三五《江水》,陈桥驿《水经注校证》,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807页;《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八《江南道四·江州》,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675页;同卷《洪州》,第669页。
《晋书》卷四六《刘颂传》,第1294—1295页。
郡王大、次、小国各按二万、一万、五千户计算,且不考虑太康年间的人口变动。
代国等级不明,暂以小国计。
武帝分封的“亲亲”倾向,可参见[日]安田二郎《西晋武帝好色攷》,第87—89页;仇鹿鸣:《魏晋之际的政治权力与家族网络》,第239—245、275—277页。
《晋书》卷五九《河间王顒传》,第1620页。
《资治通鉴》卷八三《晋纪五》惠帝元康九年,第2628页。
[日]安田二郎:《西晋武帝好色攷》,第95—96页。
姚乐、胡阿祥:《略论两晋统县政区长官之官名问题》,严耀中主编:《中古文明论集》,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27—44页。
《晋书》卷三《武帝纪》,第79页;卷二四《职官志》,第746、743页。
姚乐前揭文。不过姚乐以为太康十年之前部分大国亦有首郡与支郡的区分,理解有误。
《北堂书钞》卷七〇《设官部二十二·诸王》“改守为内史”句引。
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第601页。
《晋书》卷六一《周浚传》,第1659页;卷三九《荀勖传》,第1157页;卷四〇《贾充传附贾谧传》,第1173页;《世说新语·品藻篇》,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第601—602页。
以上两条并见《通典》卷八八《礼典四十八·凶礼十》“斩缞三年”条,第2420—2422页。
可约略推知者:一、相为国官之首,统领王国三卿等国官。二、相由朝廷任命,而三卿以下可由国王物色人选,请命于朝廷。
其事迹可参仇鹿鸣:《魏晋之际的政治权力与家族网络》,第273—274页。仇鹿鸣认为太康分封直接针对外戚杨氏,并以此为前提分析王祐,对此笔者难以赞同。
《晋书》卷七五《王湛传附王峤传》,第1974页;卷四五《崔洪传》,第1288页。
《晋书》卷四二《王济传》,第1205—1206页。
《晋书》卷三六《卫瓘传》,第1059页。
《晋书》卷四〇《杨珧传》,第1180页;卷二七《五行志上》,第804页。
《资治通鉴》卷八二《晋纪四》武帝太康十年,第2594页。
《晋书》卷三六《张华传》,第1072页。
下文所叙政变的前因后果,见《晋书》卷四《惠帝纪》,第90页;卷四〇《杨骏传》,第1179—1180页;卷六〇《孟观传》,第1634页;及卷三七、卷三八、卷五九、卷六四诸王本传。
永熙元年十月司马泰任司空,晃与泰亲疏相等,而仕宦居位本在泰前,若晃入朝在十月前,照理当由晃出任司空。盖晃入朝时泰已为司空,故另授晃车骑将军;司马柬授骠骑、开府仪同三司,亦同此理。
玮、允本传记载疏略。据《惠帝纪》,玮授卫将军、领北军中候皆在诛杨骏之后;允进号镇东大将军,按情理推断亦当如此。
《宋书》卷三一《五行志二·诗妖》,第914页。括号内七字据王隐《晋书》佚文改补(《北堂书钞》卷一〇四《艺文部一〇·笔》“荆笔”句;《太平御览》卷六〇六《文部二二·板》,第2727页)。
《宋书》卷三九《百官志上》,第1235页。
西晋皇权所面临的窘境,可参阎步克:《西晋“清议”呼吁之简析及推论》,《乐师与史官——传统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论集》,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第226—267页。
泰始年间晋武帝即对分封制表现出异常浓厚的兴趣,参顾江龙前揭文。
咸宁三年武帝“罢五等之制”,在相当程度上废除了异姓五等之制,亦是振兴皇权、家天下的重要行动,参看顾江龙:《晋武帝“罢五等之制”解》,《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35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52—69页。
东晋门阀政治乃是“特定条件下出现的皇权政治的变态”,见田余庆先生《东晋门阀政治》自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