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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 Vol. 50 Issue (5): 96-104  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8.0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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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朱刚. “修庙”与“立学”:北宋学记类文章的一个话题——从王安石《繁昌县学记》入手[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 50(5): 96-104. 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8.05.013.
ZHU Gang. "Constructing a Temple" and "Establishing a School", a Topic in "Records of Schools" in the Northern Song Dynasty: A Case Study of WANG An-shi's "Record of Fanchang County School"[J]. Journal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2018, 50(5): 96-104. 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8.05.013.

作者简介

朱刚,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上海,200433)
“修庙”与“立学”:北宋学记类文章的一个话题——从王安石《繁昌县学记》入手
朱刚    
摘要:唐代以来,孔庙成为"通祀",州县学校则为孔庙的附属部分。相关记文或题"庙碑""庙记",或题"学记",亦有题为"庙学记"者,可统称为"学记类文章"。以北宋"兴学"的历史为背景,考察《全宋文》所录此类文章,可以寻绎出记文作者的关注点从"庙"逐渐转向"学"的一个过程,这也就是宋代"学记"作为文类的真正形成过程。在此转变的历程中,王安石《繁昌县学记》具有在理论上摧陷廓清的意图。
关键词王安石    学记    孔庙    学校    
"Constructing a Temple" and "Establishing a School", a Topic in "Records of Schools" in the Northern Song Dynasty: A Case Study of WANG An-shi's "Record of Fanchang County School"
ZHU Gang
Abstract: Since the Tang Dynasty, Confucian Temples had become "public sacrificial temples" and prefecture or county schools had been affiliated to Confucian Temples. Records of these schools were entitled as either the "stele of the temple", the "record of the temple", the "record of the school" or the "record of the school in the temple", all of which can be categorized as "records of schools". By examining the historical contexts of "reviving schools" in the Northern Song Dynasty and studying the "records of schools" collected in the Complete Works in the Song Dynasty, this paper reveals a process of shifting the focus from the "temple" toward the "school" in the "records", which was the actual formative process of "records of schools" as a prose genre in the Song Dynasty. During this transformation, WANG An-shi had the intention to criticize and abandon the former conventions theoretically in his "Record of Fanchang County School".
Keywords: WANG An-shi    "records of schools"    Confucian Temple    school    

刘成国先生新出《王安石年谱长编》,系《繁昌县学记》于庆历七年(1047),考为“现存公学记中最早一篇”。此文开篇即议论孔庙与学校的关系问题:

奠先师先圣于学而无庙,古也。近世之法,庙事孔子而无学。古者自京师至于乡邑皆有学,属其民人相与学道艺其中,而不可使不知其学之所自,于是乎有释菜、奠币之礼,所以著其不忘。然则事先师先圣者,以有学也。今也无有学,而徒庙事孔子,吾不知其说也。

这是因为当时州县的学校,往往仅是孔庙的一个不常设的附属部分,而北宋朝廷兴办学校的政策,事实上也以修葺孔庙为先导,故王安石初作“学记”,便首先要审辨“修庙”与“立学”的关系。庙事孔子,春秋释奠,似乎被看做中华礼乐文明的核心节目之一,然而若依王安石的思路,在三代制度的意义上理解礼乐,则祭祀孔子当然不可能是周公“制礼作乐”的原始内容。虽然说祭孔不合礼,似乎有点惊世骇俗的味道,但其非三代之制,则可无疑。相反,“自京师至于乡邑”皆有学校,倒是经典明文记载的真正三代之制,而后世用以祭孔的释奠之礼,原本是学校里举行的一种体现学问传承意识的仪式,这种仪式在孔子之前已经存在,即便后来确定以孔子为尊事的对象,那也应该是祭孔之仪附属于学校,不应该是学校附属于孔庙。所以王安石明确表示:“今也无有学,而徒庙事孔子,吾不知其说也。”在他看来,两者的关系被弄颠倒了,是一种错误。

作为一篇“学记”,自须强调立学的意义,而且也不妨说立学远比祭孔重要,但因此而走到非议祭孔的地步,似乎并无必要。然而,王安石次年又作《慈溪县学记》,不但以更大篇幅展开了这个话题,甚且把庙事孔子形容为“四方之学者,废而为庙,以祀孔子于天下,斲木抟土,如浮屠、道士法,为王者象”,几乎诋为异教了。可见他对待这件事的态度非常严厉,反映出他的思想与现实之间一个相当激烈的冲突点。王安石以这个冲突点为他撰作“学记”的起点,很值得我们关注。

那么,以批判“修庙”为倡导“立学”之前提,是不是这位“拗相公”与众不同的任性表现,或者说独立主张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考察一下别人的同类文章是怎么写的。什么是同类文章呢?首先当然是题名为“学记”的文章。事实上,学术界已经注意到“学记”是宋代古文的一个重要品种,近年已有不少研究成果,但为了考察“修庙”与“立学”的关系这一话题,除了题名为“学记”的文章外,我们还需要把有关孔庙的许多“记”或“碑”文也纳入视野,而且实际上宋人也有称为“庙学记”的文章,《全宋文》里面可以找到十余篇,如李堪《古田县庙学记》,蔡襄《福州修庙学记》、《亳州永城县庙学记》等,同时记叙“庙”与“学”的兴建。多年以前,就因为注意到这些“庙学记”,笔者曾把宋代“学记”文类的渊源推至前人的孔子“庙碑”或“庙记”,然后经过“庙学记”这一过渡形态,发展出“学记”。这个推想忽视了宋代以前题为“学记”的文章已经存在的事实,刘成国先生在《宋代学记研究》中亦已加以纠正。然而,由于“庙”与“学”的纠缠在现实中也确实存在,故宋人所撰庙碑、庙记、庙学记、学记等,对此多有响应,在这个意义上,笔者以为仍可将它们视为同类文章,加以考察。对于宋人来说,庙事孔子,而以学校附焉,是从前代延续下来的现实,对此现实的质疑是逐渐产生的,本文旨在梳理这个产生的过程,从而将王安石的批判置入历史语境,加以考察。

一 庙事孔子

宋制,每岁国家祭祀分为三级:大祀三十、中祀九、小祀九,孔庙释奠属于“中祀”。《宋史·礼志》记其沿革情形云:

至圣文宣王,唐开元末升为中祠,设从祀,礼令摄三公行事。朱梁丧乱,从祀遂废。后唐长兴二年,仍复从祀。周显德二年,别营国子监,置学舍。宋因增修之,塑先圣、亚圣、十哲像,画七十二贤及先儒二十一人像于东西庑之木壁。太祖亲撰先圣、亚圣赞,十哲以下命文臣分赞之。建隆中,凡三幸国子监,谒文宣王庙。太宗亦三谒庙,诏绘三礼器物、制度于国学讲论堂木壁,又命河南府建国子监文宣王庙,置官讲说,及赐九经书。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封泰山,诏以十一月一日幸曲阜,备礼谒文宣王庙。

此处概述了宋初三朝祭祀和建设孔庙的情况,只说是继承唐礼而来,并不追究更早的来历。北宋文人所作学记,有的更具历史意识,如胡旦《儒学记》云:

汉魏以来,奉祀孔子,惟曲阜阙里。至唐开元始诏州县置庙,并像十哲、七十子,春秋释奠,载于典章。我宋因之。

胡旦是太宗朝的状元,他对孔庙的形成历史有个简明的把握,就是从名人家乡所建的纪念馆,逐步发展为国家层面的祭祀项目。但显然,他并不像后来的王安石那样质疑孔庙的合理性。相反,对于唐代中央和地方州县普遍设置孔庙的做法,宋初士大夫多数予以肯定。这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唐代韩愈在《处州孔子庙碑》中提出的“通祀”之说:

自天子至郡邑守长,通得祀而遍天下者,惟社、稷与孔子为然。

这个“通祀”说,在王禹偁作于咸平二年(999)的《黄州重修文宣王庙壁记》中便有响应:

韩吏部曰:“天下通祀者三,唯社、稷与夫子庙。”某敢轻议哉?

其后,尹洙《巩县孔子庙记》亦云:

某按著令,县皆立先圣庙,释奠以春秋,唐韩文公所谓郡县通祀孔子与社、稷者也。自五代乱,祠官所领,在郡邑者颇废坠不举,间或增祀,率淫妄不经,独孔子、社、稷,其奠祭器币莫之能损益,真所谓通祀哉!

“通祀”大约是中央和地方上下都祭祀的意思,突出了祭孔的普遍性、重要性。王禹偁、尹洙都是北宋前期的古文家,韩愈的《处州孔子庙碑》成为他们写作同类文章时明确意识到的典范。在中国崇奉孔子的历史上,唐代诏令州县立庙确实是个重要的里程碑,“通祀”的说法相当鲜明地揭示了这一里程碑的意义。

时至宋代,全国所有孔庙中,自以首都开封府的孔庙最为重要,但所谓太祖、太宗皆三谒孔庙之事,目前并无相关记文留存。《全宋文》搜集的宋初修建孔庙之碑记,时间上最早的是刘从乂《重修文宣王庙记》,作于宋太祖建隆三年(962),所记为永兴军亦即唐代首都长安的孔庙,所以文中提到唐代的太学、石经,这是长安孔庙能够直接从唐代继承的特殊遗产,非其他州县可比。作于太祖朝的还有梁勖《重修文宣王庙碑》,文末明记“时乾德二年(964)岁次甲子九月甲戌朔十八日辛卯”,文中又有“明天子以关辅之地,为雄望之首”云云,似乎也是长安的孔庙。另一个比较特殊的孔庙,就是孔子家乡兖州的文宣王庙了,太宗朝状元宰相吕蒙正撰有《大宋重修兖州文宣王庙碑铭》,时在“太平兴国八年(983)岁次癸未,十月癸未朔,十六日戊戌”,记录了朝廷出资翻修兖州孔庙的盛举。不过撰于太宗朝的还有一些其他州县的孔庙碑记,如太平兴国八年(983)柳开《润州重修文宣王庙碑文》、雍熙二年(985)徐铉《泗州重修文宣王庙记》、雍熙三年(986)王禹偁《昆山县新修文宣王庙记》、同年田锡《睦州夫子庙记》等。太祖、太宗朝留存的这些碑记,反映出孔庙释奠之礼从唐代继承下来,从中央和某些特殊地区(长安、兖州)向全国扩散的进程。

此后,王禹偁《黄州重修文宣王庙壁记》作于真宗朝咸平二年(999),是他自己担任知州时主持修葺的;咸平五年(1002)段全为仙游县尉,也主持了孔庙徙址重修之事,并附建学校,作《仙游县建学记》;翁纬作秀州海盐县的《县学记》,在大中祥符元年(1008),此时作者亦为县令。这些都是地方官亲力亲为、自撰记文的例子。值得一提的是后两篇已经不名“庙记”而题为“学记”,但文章叙述的内容其实仍以修庙为主。也许,作为地方官的他们意识到修庙只是手段,真正需要完成的是振兴当地教育、向朝廷贡士的责任,所以原本只是附属于“庙”的“学”,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重视。

把祭孔礼仪推向高潮的,是大中祥符元年(1008)宋真宗封禅泰山,还至曲阜,亲祀孔庙之举。《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十记:

(十月)丙辰,次兖州,以州为大都督府,特赐酺三日。

十一月戊午朔,上服靴袍,诣文宣王庙酌献。庙内外设黄麾仗,孔氏家属陪列。有司定仪,止肃揖,上特再拜。

丁卯,次范县,赐曲阜县玄圣文宣王庙九经、三史,令兖州选儒生讲说。

皇帝亲自来到祖庭,再拜表敬,在礼仪上达到了极致。不过很明显,当时的兖州孔庙只具象征意义,其附属学校并不发达,连必备的书籍和教师都需要皇帝专门下令颁赐、选拔。当然,皇帝这么做,会带动各地纷纷响应,崇修孔庙,从现存记文来看,徐晟《大宋真定府藁城县重修文宣王庙堂记》署刻石时间在大中祥符二年(1009)二月,孙仅《大宋永兴军新修玄圣文宣王庙大门记》作于同年六月,二文都提到当今皇上尊崇孔庙是地方官修庙的动因,其中孙仅就是地方官本人。《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十三又记,大中祥符三年(1010)六月“丙辰,颁诸州释奠玄圣文宣王庙仪注,并祭器图”,可见州县守令已必须了解标准的行礼程序和相关器具之形制。这一点在现存记文中也留下了印证,李庆孙《宁海县文宣王庙记》作于“皇帝东封之三年”,也就是大中祥符三年,其中说:“学校载兴,庠序益严,诗书以存,弦诵以继。嗣而朝廷颁以祭器,故上下之礼,由兹而为新庙之殊观也。”他的说法是修庙带动了学校的复兴,但以上这些记文都不称“学记”,“学”还是“庙”的附属。

宋初三朝的记文作者,也有的像王安石那样,意识到庙事孔子作为一种偶像崇拜,性质上与“浮屠、道士法”相似,但他们中的多数以另一种思路考虑这件事:祭拜圣人的孔庙,居然还没有佛寺、道观那么庄严华丽,真是儒者之耻!宋初古文家柳开就为此痛心疾首,其《重修孔子庙垣疏》开篇即慨叹:“儒宫荒凉久矣。噫!天下太平,厥道斯用。”又云:“痛心释氏之门壮如王室,吾先师之宫也反如是哉!”与佛寺比较的结果,是强调兴修孔庙的迫切性。在来自朝廷的倡导之外,这里出现了士人修庙的另一种动机:耻不如佛道。段全《兴化军文宣王庙碑》叙述了一个具体的实例:

咸平二年(999)冬十月,兴化军作文宣王庙,明年夏四月庙成。

先是,进士方仪以旧庙卑毁,不若诸浮屠、伯阳之祠,实将新而大之……工止是而赀已竭。既而仪贡艺京师,因亟伏阙下,表其事,请出公钱以周是庙,以示文教于远人。上嘉之,以三十万俞之,命库帑出之,军之官其主之。

由殿之北,辟廊为室,以秘经籍,以休生徒。

进士方仪因为耻孔庙之不如佛寺、道观,而出资兴修,后来因私力不足,求助朝廷,得到了真宗皇帝的支持,命官方完成此事。从记文来看,这种由士人自发兴修的孔庙,可能对附属学校比较重视。

与此相似的说法,也见于景德元年(1004)的孙昱《重修文宣王庙碑》:

夫庙者貌也,盖貌其形似,以致恭敬。释曰寺,道曰观,其实一也。噫!三教并兴于周,自周而下,斯须不可得而去者,孔子之教也,乃严其祠者,释道耳。何以日用其教,而日损其祠,于我先师孔子何薄欤!

此文将偶像崇拜直接视为三教的一致性,而指责薄待孔子的现实。作于次年的李堪《古田县庙学记》,就更进一步,作者借其身为地方官的权力,“下车视事”不久,即“薙佛宫、灰淫祠为之学”。佛寺和某些民间祭祀的产业被他改造为孔庙的附属学校。这可能是最早名为“庙学记”的文章,也显示出此种动机下的修庙行为,往往比仅仅响应朝廷号召而修庙者更重视学校。但是,这些作者并不像王安石那样反思儒学与佛道宗教的差异。

在王安石的前辈中,梅尧臣曾经表示了对祭孔之礼走向宗教化、迷信化的不满,其《新息重修孔子庙记》云:

予思昔忝邑时,见邑多不本朝廷祭法,往往用巫祝于傍曰:“牛马其肥,疠疫其销,谷麦其丰。”渎悖为甚。

在县级层面,祭孔的情形与所谓“淫祠”相去无几。虽然梅尧臣此文叙及庆历七年事,其写作时间未必早于王安石的《繁昌县学记》,但他描述的这种现象也许王安石亦曾目睹,而且这也说明,当时的士人已经开始反思一个问题:祭孔是否崇兴儒学的正确方法?

二 景德“庙学”

孔庙是个行礼的场所,作为其附属部分的学校,也主要完成礼仪功能,自唐以来,其实并非真正的教育场所。不过,在北宋兴盛起来,从而被诸多“学记”所描写的州县官学,又确实脱胎于孔庙之附属学校,这也是事实。此脱胎之过程,当然与北宋朝廷的“兴学”政策相关。目前教育史研究中,一般把北宋的教育政策概括为三次“兴学”,即分别由范仲淹、王安石、蔡京主导的庆历兴学、熙宁兴学和崇宁兴学。刘成国的《宋代学记研究》基本上也持此说。但这是专就朝廷下令州县“立学”的情况而言,若考虑到学校原是孔庙的一部分,而朝廷倡导“修庙”的时间更早,则北宋朝廷和士大夫的关注点如何从“庙”转到“学”,便是一个值得考察的课题。我们研读学记类文章,可以为这样的考察提供一个切入点。

现存的北宋学记类文章,记录了庆历以前的一次伴随着“修庙”的“立学”诏令,下达于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其实比其东封祭孔还略早一些。杨大雅《重修先圣庙并建讲堂记》云:

今皇帝嗣位之初,尝幸大学,召博士诸儒设讲榻,当御座之前,执经释义,赐帛有差。自是,大学之制一变,复古笾豆干戚之容,粲然大备。大学士王公钦若上言:“王者之化,由中及外。古之立学,自国而达乡。今释菜之礼,独盛于上庠,函丈之教,未洽于四海。兴文之代,而阙礼若斯!”上以其言下之有司。去年诏天下诸郡咸修先圣之庙,又诏庙中起讲堂,聚学徒,择儒雅可为人师者以教焉。

此文自署“时景德四年(1007)协洽岁林钟月吉日记”,则文中所谓“去年”当指景德三年,因为王钦若的建议,宋真宗下达了诏令,其主要内容:一是各州都要“修庙”,二是庙中要有讲堂,择教师,聚学徒,也就是“立学”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续资治通鉴长编》等史书并不记载此事。但其为史实,可以无疑,《孔氏祖庭广记》卷十至十一胪列“庙中古碑”,其中就有一块题为《景德三年敕修文宣王庙》的宋碑:

中书门下牒京东转运司:资政殿大学士尚书兵部侍郎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王钦若奏:“诸道州府军监文宣王庙,多是摧塌,及其中修盖完葺者,被勾当事官员使臣指射作磨勘司推勘院。伏以化俗之方,儒术为本,训民之道,庠序居先。况杰出生人,垂范经籍,百王取法,历代攸宗。苟庙貌之不严,即典章而何贵?恭以睿明继统,礼乐方兴,咸秩无文,遍走群望。岂可泮宫遗烈,教父灵祠,颇阙修崇,久成废业?仍令讲诵之地,或为置对之司,混捶挞于弦歌,乱桎梏于笾豆,殊非尚德,有类戏儒。方大振于素风,望俯颁于明制,欲乞特降敕命指挥,令诸道州府军监文宣王庙摧毁处,量破仓库头子钱修葺。仍令晓示,今后不得占射充磨勘司推勘院,及不得令使臣官员等在庙内居止。所贵时文载耀,学校弥光,克彰鼓箧之声,用洽舞雩之理。候敕旨。”牒:奉敕,宜令逐路转运司遍指挥辖下州府军监,依王钦若所奏施行。牒至,准敕,故牒。

景德三年二月十六日牒。刑部侍郎参知政事冯拯、尚书左丞参知政事王旦。

碑文将中书门下的牒文完整上石,时间准确到年月日,还有值日宰执的签名,自可信赖。但一般情况下,这里引录的大臣起请之奏状,则并非全文,所以跟杨大雅引录的“大学士王公钦若上言”,当事人一致,具体内容却不同。鉴于碑文未涉及“庙中起讲堂”事,我们也不妨推测王钦若有两道奏状,皇帝所下的“修庙”和“立学”诏令也分成两次,故杨大雅也表述为“又诏”云云。然而即便是两次,大概也相距不远。重要的是,如杨大雅记文所显示的那样,景德三年诏令给人留下“庙”“学”并修的印象。

就诏令的实际效果来说,估计大部分州县地方官的应对措施,仍以“修庙”为主。前文已提到,大中祥符元年(1008)十一月宋真宗亲至兖州谒孔庙后,还有“赐曲阜县玄圣文宣王庙九经、三史,令兖州选儒生讲说”之举,则时隔两年半了,看来连这个儒学的发源地也没有在“立学”方面认真奉诏!即便只是“修庙”,也容易引起纠纷,《续资治通鉴长编》没有记录景德三年的诏令,却在卷六十六记载了一次因“修庙”引起的诉讼,景德四年(1007)九月甲子朔,“知华州起居舍人张舒,与官属率民钱修孔子庙,为民所讼,并坐赎金。因诏诸州县:文宣王庙自今并官给钱完葺,无得赋民财”。这次诉讼的结果是规定今后“修庙”全由官方出资,那么可想而知,在官方资金不足的地方,就连“庙”也不修了,更谈不上“学”矣。

然而即便如此,“庙”“学”并修的景德三年诏令,还是给此后的相关建设和记文撰写带来显著的影响,现存的庙记、学记中可以找到不少痕迹,如青阳楷《改建信州州学记》云:

景德三年春二月,诏修天下夫子庙祀,今上枢八座太原公之请也。

先是,至圣遗像传之或失,乃稽乎载籍,按之图画,环姿其表,悉无所疑。至是从祀七十余人,以道不以位也。后则为讲堂,为书楼,为学舍,聚书千卷……

此篇准确地记载了诏令颁发的年月,而“上枢八座太原公”就是景德三、四年间以尚书左丞知枢密院的王钦若,与上文所考合若符契。值得注意的是全文内容虽以“修庙”为主,却也涉及了“讲堂”“学舍”,而且题名为“学记”。这说明“庙”“学”并修的诏令,也能促使“学记”的产生。提到了景德三年诏令的还有章得一《余杭县建学记》:

加王者之衮冕,建都邑之祠宇,春秋仲月行释菜之礼,唐室之旧典也;郡邑祠宇,咸建讲堂,召通经者展函丈之仪,圣朝之新制也……得一夙夜在公,鞅掌从事,方萌肯建之意,会天王降修讲堂之诏。

与青阳楷不同的是,章得一身为县令,亲自主持了建学的工程。很显然,他对于诏令的关注点不在修孔庙而在修“讲堂”,并认为建有“讲堂”的孔庙才是“圣朝之新制”,所以题为“建学”。可见,在士大夫的关注点从“庙”转向“学”的过程中,景德诏令确实起到了作用,而且立竿见影,收效很快。

大概自此以后,无论名为“庙记”还是“学记”,撰文者一般都会兼顾二者,呈“庙”“学”并举之格局。陈执古《文宣王庙记》作于真宗朝晚期的天禧二年(1018),其中云“后遣殖庭之宇,用铺讲艺之筵”。王随《通州学记》作于仁宗朝的天圣元年(1023),也先对真宗皇帝“景仰先圣,亲飨阙里”,“复诏属县,俾严庙貌”作了回顾,然后描写“前设斋宿之次,后立讲诵之宇”的建筑格局。更晚的,有景祐三年(1036)夏始建的双流县文宣王庙,李畋作《记》云:“圣宋启运,文德诞敷,纂极建皇,一统万宇。爰自宇县,率诸郡邑,大藩小侯,汇奉明诏,建至圣文宣王庙,悉以学校肄焉。”他理解的朝廷政令,就是建“庙”都要同时设“学”的。《全宋文》在传世别集之外搜集的这些散见记文,作者多为当时的基层士大夫,他们笔下的文字,有时候比大家巨匠的言论更能显示社会一般观念的变化。

当然,著名士大夫若留下较多的相关作品,则可能在一般观念之上更有独特思考。北宋士大夫中,写作了四篇学记、三篇文宣王庙记的余靖(1000—1064),可能是留下这类文章最多的。这七篇记文都作于仁宗朝,题名上虽有“学记”“庙记”之别,但实际内容无一不是兼顾二者的,如《雷州新修郡学记》云:“春秋释菜,则先圣先师之像不可不严也;朝夕讲诵,则函丈接武之堂不可不广也。”《惠州海丰县新修文宣王庙记》云:“退与诸生谋建新庙而崇学馆。”而且,余靖似乎习惯于使用“庙学”一词,列举于下:

《浔州新成州学记》:“庙学既成。”

《康州重修文宣王庙记》:“凡庙学之式参备焉。”

《兴国军重修文宣王庙记》:“庙学草创而不完。”

《惠州海丰县新修文宣王庙记》:“旧有庙学,处之西偏。”

这“庙学”一词,早见于唐代韩愈的《处州孔子庙碑》,也见于宋初柳开的《润州重修文宣王庙碑文》,这当然与唐宋以来孔庙与官学合一的制度相对应,但事实上余靖以前的记文作者经常面对有庙无学的情况,而余靖能反复使用此词,则反映出真宗朝的“庙”“学”并修政策在仁宗朝已见较大成效。考虑到余靖的同时人蔡襄还写过两篇“庙学记”,则我们不妨认为,“庙学”一词反映出这一代士大夫对现实的概括。

不仅如此,对于“庙”和“学”的关系问题,余靖也已有思考,其《康州重修文宣王庙记》云:

古者立学必行释奠之礼,天子诸侯皆亲临之。周人祀周公,鲁人祀孔子为先圣,自汉以来,遂采用鲁礼。……虽庠序废兴靡常,而庙食不绝者,教之存焉耳。

一方面,他认为“学”是古制,“庙”乃后起;另一方面,他也承认“庙”的优势,因为学校兴废无常,而孔庙祭祀之礼却能维持下来。不过,存“庙”而废“学”,当然是他所反对的,《惠州海丰县新修文宣王庙记》又云:

唐室虽欲尊儒,而不得其本。春秋祭菜,专为孔子祠宫。已事而逡,郁生荆棘,因循其弊,以至于今。

此处直接批评唐朝专重庙祀的做法“不得其本”,而为宋代的兴“学”张本。表述更为清楚的,是《洪州新置州学记》:

三代之制,天子之学曰辟雍,诸侯曰泮宫,党遂所居,必有庠序,释菜之奠,其来旧矣。盖孔子之道,万世师表,故黄唐氏尊之以王爵,奉之以时祀,而礼用祭菜。夫祭菜之义,本于太学,存庙而废学者,礼之失也。

此文作于景祐三年(1036),而已经与十一年后王安石《繁昌县学记》表达的意思相近。当然,余靖的语气比王安石远为温和,他不像王安石那样把“学”与“庙”尖锐地对立起来。

三 妥协:“无变今之法而不失古之实”

王安石的“学记”都作于庆历“兴学”之后,余靖所作以上记文,则或在其前,或在其后。二人都思考了“庙”与“学”的关系问题,其结论也相近,但王安石的表述更为尖锐、明确,批判性更强。那么,看起来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庆历“兴学”,有没有企图纠正“庙”与“学”的轻重关系呢?在王安石看来是这样的,《繁昌县学记》中说:

宋因近世之法而无能改,至今天子始诏天下有州者皆得立学,奠孔子其中,如古之为。

恢复三代之制,以学校为本,而将孔庙附属于学校:这就是他对庆历“兴学”的理解。

不过,庆历四年(1044)三月颁发的“兴学”诏令今存,其实未必能读出这样的意思:

诸路州府军监,除旧有学外,余并各令立学。如学者二百人以上,许更置县学。若州县未能顿备,即且就文宣王庙或系官屋宇,仍委转运司及长吏于幕职州县官内荐教授,以三年为一任。

诏令只说,若州县缺乏学校的基础设施,可暂时借用孔庙办学。当然,言外之意是有条件的地方应该不依靠孔庙,单独建立校舍,这种校舍也势必要“奠孔子其中”,如此可以勉强符合王安石的说法。但是,诏令并未表明新立的学校与当地原有的孔庙是什么关系。可以说,王安石按自己的思路解读了诏令,但下诏者的着眼点并不在此。

“学者二百人以上,许更置县学”的规定,王安石在《繁昌县学记》和《慈溪县学记》中都提到了,并认为这一限制导致二县“不得有学,而为孔子庙如故”。从这两篇“学记”也不难发现王安石所面临的困境,虽是为二县地方官所建之“学”作“记”,但其实他们都先修孔庙,再建学校。也就是说,事实上“修庙”乃是“立学”的前提,所以王安石也不得不表示了一种妥协:

夫离上之法,而苟欲为古之所为者,无法;流于今俗而思古者,不闻教之所以本,又义之所去也。太初是无变今之法而不失古之实,其不可以无传也。

在他眼里,学校是“古”,孔庙是“俗”。复“古”苦于无法可依,随从于“俗”又不“义”,怎么办呢?王安石肯定了繁昌县令夏希道(字太初)的做法,“无变今之法而不失古之实”,其实就是建个“庙学”。可以说,“庙学”的普遍化,才是庆历“兴学”诏令的收效。

当然,由于“修庙”之令下得更早,各州县大抵已经有“庙”,所以庆历诏令给人的印象主要是在“立学”,这一点无可否认。作于庆历四年的相关记文,现存有曾巩之父曾易占的《南丰县兴学记》,从古代的“乡党学校”,讲到北宋“兴学”的过程,再到该县县学的建立,完全以“学”为立足点展开叙述,中间只有一句“殿室森严,孔子、七十子像图以序其中”,应该是指孔庙,但没有正面记叙“修庙”之事。同样始修于庆历四年的成都华阳县学馆,有张俞的记文,则从汉代文翁在蜀地建“学”的历史讲起,虽也涉及五代孟蜀“绍汉庙学”,以及本朝“兴学饰像”的做法,但全文都就“学”而梳理源流,“庙”已经不是作者的关注点。至于庆历“兴学”的核心人物范仲淹,次年亦罢政外任,而亲自主持了邠州州学的兴建,其《邠州建学记》是从国家培养和提拔人才的角度来讲述“立学”意义的,其中如“地为高明,遂以建学,并其庙迁焉”,“增其庙度,重师礼也;广其学宫,优生员也”数句,仍可见“修庙”之事实,但与前两篇记文一样,其关注点显然都从“庙”转到了“学”。或者说,事实上修的都是“庙学”,但他们写的都是“学记”。

就“庙学”本身而言,张俞“绍汉庙学”的说法,其实也不是很准确。清人王元启曾作《历代庙学考》梳理其源流云:

唐高祖武德二年,始诏国学立周公孔子庙,七年释奠,以周公为先圣,孔子配。太宗贞观二年,国学并祀周孔,前后凡十年,至是始用房玄龄议,罢周公,升孔子为先圣,以颜子配,如隋以前故事。四年诏州县学皆立孔子庙,此唐世州县学立庙之始……

庆历四年,诏天下州县皆立学。古者璧雍頖宫之制,有学无庙,释奠则于学中行事而已。北魏以来,始有庙,然徒设于国学。后齐时郡学亦得立庙。唐贞观中州县学皆立庙,其后学废而庙独存,遂至有庙而无学。至是始复诏立学。故自庆历以后,诸州县率庙学并称。

据其所考,我们大致可以把唐宋时期“庙”与“学”互相纠缠的历史概括为:唐代的“庙”依“学”而兴建,宋代的“学”随“庙”而复立。从本文所引的宋代有关记文来看,作者们也大体明白这样的历史事实,所以“庙”“学”关系会成为记文的一个话题,对“庙”的质疑也时有发生,至王安石撰《繁昌县学记》而获得最鲜明的表达,但总体而言,庆历以降的中国官立学校并未因此改变其“庙学”的性质,其收获似乎是撰写记文的人倾向于更多地关注“学”,而不是“庙”,换句话说,也就是“学记”的真正勃兴。不过,毕竟孔庙祭祀之礼仍被继承,故后世也继续产生“庙记”“庙碑”,并未被“学记”所取代,而且元明以降,题为“庙学记”的文章比宋代还更为多见。

对照王元启梳理的“庙学”历史,笔者以为,可以就宋代“学记”的渊源问题加一点补充说明。正如刘成国先生所考,题名“学记”的文章在唐代已经存在,他找到的最早一篇是作于大历九年(774)的梁肃《昆山县学记》,而且该文还自述“昔崔瑗有《南阳文学志》,王粲有《荆州文学志》,皆表儒训以著不朽,遂继其流为县学记”,明确表述了这个文类的渊源。专就“学记”而言,这当然不错,但如果考虑到“庙”“学”关系,则在唐代“庙”依“学”兴之前,汉魏时期的崔瑗、王粲所记的学校未必伴有孔庙,其就“学”而记“学”,殊为自然;但梁肃所记,观其全文,可知已是“庙学”,这样的记文题为“庙记”还是“学记”,未免有些偶然性,往往出于作者个人的偏好,或一时之习尚。而到北宋“学”随“庙”复之时,我们还是可以看到记文作者的关注点从“庙”逐渐转向“学”的一个过程,也就是宋代“学记”作为文类的真正形成过程。若在这一过程之中考察王安石的《繁昌县学记》,便不能不许可其意图在理论上摧陷廓清的努力。然而,对“庙”如此反感的王安石,身后却被图像于孔庙,亦可谓事与愿违。

刘成国:《王安石年谱长编》,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第182页。
王安石:《繁昌县学记》,《临川先生文集》卷八十二,《王安石全集》第7册,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1454页。
王安石:《慈溪县学记》,《临川先生文集》卷八十三,《王安石全集》第7册,第1465页。刘成国系庆历八年(1048),见《王安石年谱长编》,第192页。
详情请参考倪春军:《宋代学记文研究:文本生态与文体观照》绪论第二节《研究现状》,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6年。
李堪:《古田县庙学记》,《全宋文》第十册,第226页,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蔡襄:《福州修庙学记》、《亳州永城县庙学记》,同上,第四七册,第190、195页。
朱刚:《士大夫文化的两种模式:〈虔州学记〉与〈南安军学记〉》,《江海学刊》2007年第3期。后编为《唐宋“古文运动”与士大夫文学》第三章第四节,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
刘成国:《宋代学记研究》,《文学遗产》2007年第4期。
把有关孔子庙的碑、记视为“学记”的渊源之一,似乎仍可考虑,参考倪春军:《宋代学记文研究:文本生态与文体观照》第一章《宋代学记文的起源:从孔庙碑到孔庙记》。倪春军所谓“学记文”,与本文“学记类文章”所指范围相近。
《宋史》卷九十八《礼志》一,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425页。
《宋史》卷一百五《礼志》八,第2547页。
关于孔庙的形成历史,可参看《孔氏祖庭广记》卷三“崇奉杂事”,清光绪琳琅秘室丛书本。当代学界的相关叙述,有黄进兴:《优入圣域:权力、信仰与正当性》第九篇《权力与信仰:孔庙祭祀制度的形成》,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85页。倪春军的《宋代学记文研究:文本生态与文体观照》第一章第一节分析了有关孔庙的早期文学作品。
胡旦:《儒学记》,《全宋文》第四册,第8页。
韩愈:《处州孔子庙碑》,马其昶:《韩昌黎文集校注》卷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490页。
王禹偁:《黄州重修文宣王庙壁记》,《全宋文》第八册,第77页。
尹洙:《巩县孔子庙记》,《全宋文》第二八册,第30页。
刘从乂:《重修文宣王庙记》,《全宋文》第三册,第183页。
梁勖:《重修文宣王庙碑》,《全宋文》第三册,第143页。
吕蒙正:《大宋重修兖州文宣王庙碑铭》,《全宋文》第六册,第34页。
柳开:《润州重修文宣王庙碑文》,《全宋文》第六册,第397页。
徐铉:《泗州重修文宣王庙记》,《全宋文》第二册,第232页。徐铉另有《宣州泾县文宣王庙记》(同前,第219页),但作于丁未(947)冬十月,尚在南唐时期。
王禹偁:《昆山县新修文宣王庙记》,《全宋文》第八册,第65页。
田锡:《睦州夫子庙记》,《全宋文》第五册,第282页。
王禹偁:《黄州重修文宣王庙壁记》,《全宋文》第八册,第77页。
段全:《仙游县建学记》,《全宋文》第九册,第410页。
翁纬:《县学记》,《全宋文》第十五册,第130页。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612页。
徐晟:《大宋真定府藁城县重修文宣王庙堂记》,《全宋文》第十三册,第382页。
孙仅:《大宋永兴军新修玄圣文宣王庙大门记》,《全宋文》第十三册,第307页。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十三,第650页。
李庆孙:《宁海县文宣王庙记》,《全宋文》第八册,第321页。
柳开:《重修孔子庙垣疏》,《全宋文》第六册,第426页。
段全:《兴化军文宣王庙碑》,《全宋文》第九册,第411页。
孙昱:《重修文宣王庙碑》,《全宋文》第十册,第180页。
李堪:《古田县庙学记》,《全宋文》第十册,第226页。
梅尧臣:《新息重修孔子庙记》,《全宋文》第二八册,第164页。
如陈学恂主编:《中国教育史研究·宋元分卷》,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此书第二编以学校与科举的关系为视角考察宋代“兴学”的历史,本文取学校与孔庙的关系为视角,略作补充。
杨大雅:《重修先圣庙并建讲堂记》,《全宋文》第十册,第329页。
倪春军博士学位论文《宋代学记文研究:文本生态与文体观照》第一章第二节已注意到这一次下诏,但误为景德二年(1005)。
《孔氏祖庭广记》卷十一《景德三年敕修文宣王庙》,清光绪琳琅秘室丛书本。其中奏状一段,《全宋文》第九册,第317页,以《请修葺及不得占射文宣王庙奏》为题,收入王钦若名下。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十六,第578页。按,王禹偁《黄州重修文宣王庙壁记》云:“世之有人以儒为戏者,谓文宣王庙慎不可修,修之必起讼。”大概就因为征集民间资金修庙,容易产生诉讼纠纷。
青阳楷:《改建信州州学记》,《全宋文》第十册,第280页。
章得一:《余杭县建学记》,《全宋文》第十册,第278页。
陈执古:《文宣王庙记》,《全宋文》第二十册,第4页。
王随:《通州学记》,《全宋文》第十四册,第135页。
李畋:《双流县文宣王庙记》,《全宋文》第九册,第269页。
余靖:《雷州新修郡学记》,《全宋文》第二七册,第57页。
余靖:《惠州海丰县新修文宣王庙记》,《全宋文》第二七册,第60页。
余靖:《浔州新成州学记》,《全宋文》第二七册,第53页。
余靖:《康州重修文宣王庙记》,《全宋文》第二七册,第58页。
余靖:《兴国军重修文宣王庙记》,《全宋文》第二七册,第59页。
柳开《润州重修文宣王庙碑文》:“自国都至州县,庙学生徒,诏使如一。”《全宋文》第六册,第397页。
余靖:《洪州新置州学记》,《全宋文》第二七册,第54页。
王安石:《繁昌县学记》,《临川先生文集》卷八十二,《王安石全集》第7册,第1455页。
《宋会要辑稿》崇儒二之四,刘琳等点校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2763页。
欧阳修《吉州学记》初稿(《居士外集》卷十三)云:“庆历三年,天子开天章阁,召政事之臣八人……明年……三月,又诏天下皆立学。”其所指即此诏。后文云:“州即先夫子庙为学舍于城西而未备,今知州事殿中丞李侯宽之至也,谋与州人迁而大之,事方上请而诏下,学遂以成。”可见吉州新学确实与孔庙分离。《欧阳修诗文集校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699页。
王安石:《慈溪县学记》,《临川先生文集》卷八十三,《王安石全集》第7册,第1466页。
王安石:《繁昌县学记》,《临川先生文集》卷八十二,《王安石全集》第7册,第1455页。
曾易占:《南丰县兴学记》,文末自署“庆历四年三月十日记”。《全宋文》第十三册,第330页。
张俞:《华阳县学馆记》,文末云“实庆历四年杨君始修之,后一年而沈君克成之,又一年晋人张俞为之记”。《全宋文》第二六册,第153页。
范仲淹:《邠州建学记》,《全宋文》第十八册,第421页。
王元启:《历代庙学考》,《祇平居士集》卷五,清嘉庆十七年刻本。
详见刘成国:《宋代学记研究》。
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诏王安石配享孔庙,参考刘成国:《王安石年谱长编》,第22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