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成国先生新出《王安石年谱长编》,系《繁昌县学记》于庆历七年(1047),考为“现存公学记中最早一篇”①。此文开篇即议论孔庙与学校的关系问题:
奠先师先圣于学而无庙,古也。近世之法,庙事孔子而无学。古者自京师至于乡邑皆有学,属其民人相与学道艺其中,而不可使不知其学之所自,于是乎有释菜、奠币之礼,所以著其不忘。然则事先师先圣者,以有学也。今也无有学,而徒庙事孔子,吾不知其说也。②
这是因为当时州县的学校,往往仅是孔庙的一个不常设的附属部分,而北宋朝廷兴办学校的政策,事实上也以修葺孔庙为先导,故王安石初作“学记”,便首先要审辨“修庙”与“立学”的关系。庙事孔子,春秋释奠,似乎被看做中华礼乐文明的核心节目之一,然而若依王安石的思路,在三代制度的意义上理解礼乐,则祭祀孔子当然不可能是周公“制礼作乐”的原始内容。虽然说祭孔不合礼,似乎有点惊世骇俗的味道,但其非三代之制,则可无疑。相反,“自京师至于乡邑”皆有学校,倒是经典明文记载的真正三代之制,而后世用以祭孔的释奠之礼,原本是学校里举行的一种体现学问传承意识的仪式,这种仪式在孔子之前已经存在,即便后来确定以孔子为尊事的对象,那也应该是祭孔之仪附属于学校,不应该是学校附属于孔庙。所以王安石明确表示:“今也无有学,而徒庙事孔子,吾不知其说也。”在他看来,两者的关系被弄颠倒了,是一种错误。
作为一篇“学记”,自须强调立学的意义,而且也不妨说立学远比祭孔重要,但因此而走到非议祭孔的地步,似乎并无必要。然而,王安石次年又作《慈溪县学记》,不但以更大篇幅展开了这个话题,甚且把庙事孔子形容为“四方之学者,废而为庙,以祀孔子于天下,斲木抟土,如浮屠、道士法,为王者象”③,几乎诋为异教了。可见他对待这件事的态度非常严厉,反映出他的思想与现实之间一个相当激烈的冲突点。王安石以这个冲突点为他撰作“学记”的起点,很值得我们关注。
那么,以批判“修庙”为倡导“立学”之前提,是不是这位“拗相公”与众不同的任性表现,或者说独立主张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考察一下别人的同类文章是怎么写的。什么是同类文章呢?首先当然是题名为“学记”的文章。事实上,学术界已经注意到“学记”是宋代古文的一个重要品种,近年已有不少研究成果①,但为了考察“修庙”与“立学”的关系这一话题,除了题名为“学记”的文章外,我们还需要把有关孔庙的许多“记”或“碑”文也纳入视野,而且实际上宋人也有称为“庙学记”的文章,《全宋文》里面可以找到十余篇,如李堪《古田县庙学记》,蔡襄《福州修庙学记》、《亳州永城县庙学记》等②,同时记叙“庙”与“学”的兴建。多年以前,就因为注意到这些“庙学记”,笔者曾把宋代“学记”文类的渊源推至前人的孔子“庙碑”或“庙记”,然后经过“庙学记”这一过渡形态,发展出“学记”③。这个推想忽视了宋代以前题为“学记”的文章已经存在的事实,刘成国先生在《宋代学记研究》中亦已加以纠正④。然而,由于“庙”与“学”的纠缠在现实中也确实存在,故宋人所撰庙碑、庙记、庙学记、学记等,对此多有响应,在这个意义上,笔者以为仍可将它们视为同类文章,加以考察⑤。对于宋人来说,庙事孔子,而以学校附焉,是从前代延续下来的现实,对此现实的质疑是逐渐产生的,本文旨在梳理这个产生的过程,从而将王安石的批判置入历史语境,加以考察。
一 庙事孔子宋制,每岁国家祭祀分为三级:大祀三十、中祀九、小祀九,孔庙释奠属于“中祀”⑥。《宋史·礼志》记其沿革情形云:
至圣文宣王,唐开元末升为中祠,设从祀,礼令摄三公行事。朱梁丧乱,从祀遂废。后唐长兴二年,仍复从祀。周显德二年,别营国子监,置学舍。宋因增修之,塑先圣、亚圣、十哲像,画七十二贤及先儒二十一人像于东西庑之木壁。太祖亲撰先圣、亚圣赞,十哲以下命文臣分赞之。建隆中,凡三幸国子监,谒文宣王庙。太宗亦三谒庙,诏绘三礼器物、制度于国学讲论堂木壁,又命河南府建国子监文宣王庙,置官讲说,及赐九经书。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封泰山,诏以十一月一日幸曲阜,备礼谒文宣王庙。⑦
此处概述了宋初三朝祭祀和建设孔庙的情况,只说是继承唐礼而来,并不追究更早的来历⑧。北宋文人所作学记,有的更具历史意识,如胡旦《儒学记》云:
汉魏以来,奉祀孔子,惟曲阜阙里。至唐开元始诏州县置庙,并像十哲、七十子,春秋释奠,载于典章。我宋因之。⑨
胡旦是太宗朝的状元,他对孔庙的形成历史有个简明的把握,就是从名人家乡所建的纪念馆,逐步发展为国家层面的祭祀项目。但显然,他并不像后来的王安石那样质疑孔庙的合理性。相反,对于唐代中央和地方州县普遍设置孔庙的做法,宋初士大夫多数予以肯定。这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唐代韩愈在《处州孔子庙碑》中提出的“通祀”之说:
自天子至郡邑守长,通得祀而遍天下者,惟社、稷与孔子为然。①
这个“通祀”说,在王禹偁作于咸平二年(999)的《黄州重修文宣王庙壁记》中便有响应:
韩吏部曰:“天下通祀者三,唯社、稷与夫子庙。”某敢轻议哉?②
其后,尹洙《巩县孔子庙记》亦云:
某按著令,县皆立先圣庙,释奠以春秋,唐韩文公所谓郡县通祀孔子与社、稷者也。自五代乱,祠官所领,在郡邑者颇废坠不举,间或增祀,率淫妄不经,独孔子、社、稷,其奠祭器币莫之能损益,真所谓通祀哉!③
“通祀”大约是中央和地方上下都祭祀的意思,突出了祭孔的普遍性、重要性。王禹偁、尹洙都是北宋前期的古文家,韩愈的《处州孔子庙碑》成为他们写作同类文章时明确意识到的典范。在中国崇奉孔子的历史上,唐代诏令州县立庙确实是个重要的里程碑,“通祀”的说法相当鲜明地揭示了这一里程碑的意义。
时至宋代,全国所有孔庙中,自以首都开封府的孔庙最为重要,但所谓太祖、太宗皆三谒孔庙之事,目前并无相关记文留存。《全宋文》搜集的宋初修建孔庙之碑记,时间上最早的是刘从乂《重修文宣王庙记》,作于宋太祖建隆三年(962),所记为永兴军亦即唐代首都长安的孔庙,所以文中提到唐代的太学、石经④,这是长安孔庙能够直接从唐代继承的特殊遗产,非其他州县可比。作于太祖朝的还有梁勖《重修文宣王庙碑》,文末明记“时乾德二年(964)岁次甲子九月甲戌朔十八日辛卯”,文中又有“明天子以关辅之地,为雄望之首”云云⑤,似乎也是长安的孔庙。另一个比较特殊的孔庙,就是孔子家乡兖州的文宣王庙了,太宗朝状元宰相吕蒙正撰有《大宋重修兖州文宣王庙碑铭》,时在“太平兴国八年(983)岁次癸未,十月癸未朔,十六日戊戌”⑥,记录了朝廷出资翻修兖州孔庙的盛举。不过撰于太宗朝的还有一些其他州县的孔庙碑记,如太平兴国八年(983)柳开《润州重修文宣王庙碑文》⑦、雍熙二年(985)徐铉《泗州重修文宣王庙记》⑧、雍熙三年(986)王禹偁《昆山县新修文宣王庙记》⑨、同年田锡《睦州夫子庙记》⑩等。太祖、太宗朝留存的这些碑记,反映出孔庙释奠之礼从唐代继承下来,从中央和某些特殊地区(长安、兖州)向全国扩散的进程。
此后,王禹偁《黄州重修文宣王庙壁记》作于真宗朝咸平二年(999),是他自己担任知州时主持修葺的⑪;咸平五年(1002)段全为仙游县尉,也主持了孔庙徙址重修之事,并附建学校,作《仙游县建学记》⑫;翁纬作秀州海盐县的《县学记》⑬,在大中祥符元年(1008),此时作者亦为县令。这些都是地方官亲力亲为、自撰记文的例子。值得一提的是后两篇已经不名“庙记”而题为“学记”,但文章叙述的内容其实仍以修庙为主。也许,作为地方官的他们意识到修庙只是手段,真正需要完成的是振兴当地教育、向朝廷贡士的责任,所以原本只是附属于“庙”的“学”,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重视。
把祭孔礼仪推向高潮的,是大中祥符元年(1008)宋真宗封禅泰山,还至曲阜,亲祀孔庙之举。《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十记:
(十月)丙辰,次兖州,以州为大都督府,特赐酺三日。
十一月戊午朔,上服靴袍,诣文宣王庙酌献。庙内外设黄麾仗,孔氏家属陪列。有司定仪,止肃揖,上特再拜。
丁卯,次范县,赐曲阜县玄圣文宣王庙九经、三史,令兖州选儒生讲说。①
皇帝亲自来到祖庭,再拜表敬,在礼仪上达到了极致。不过很明显,当时的兖州孔庙只具象征意义,其附属学校并不发达,连必备的书籍和教师都需要皇帝专门下令颁赐、选拔。当然,皇帝这么做,会带动各地纷纷响应,崇修孔庙,从现存记文来看,徐晟《大宋真定府藁城县重修文宣王庙堂记》署刻石时间在大中祥符二年(1009)二月②,孙仅《大宋永兴军新修玄圣文宣王庙大门记》作于同年六月③,二文都提到当今皇上尊崇孔庙是地方官修庙的动因,其中孙仅就是地方官本人。《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十三又记,大中祥符三年(1010)六月“丙辰,颁诸州释奠玄圣文宣王庙仪注,并祭器图”④,可见州县守令已必须了解标准的行礼程序和相关器具之形制。这一点在现存记文中也留下了印证,李庆孙《宁海县文宣王庙记》作于“皇帝东封之三年”,也就是大中祥符三年,其中说:“学校载兴,庠序益严,诗书以存,弦诵以继。嗣而朝廷颁以祭器,故上下之礼,由兹而为新庙之殊观也。”⑤他的说法是修庙带动了学校的复兴,但以上这些记文都不称“学记”,“学”还是“庙”的附属。
宋初三朝的记文作者,也有的像王安石那样,意识到庙事孔子作为一种偶像崇拜,性质上与“浮屠、道士法”相似,但他们中的多数以另一种思路考虑这件事:祭拜圣人的孔庙,居然还没有佛寺、道观那么庄严华丽,真是儒者之耻!宋初古文家柳开就为此痛心疾首,其《重修孔子庙垣疏》开篇即慨叹:“儒宫荒凉久矣。噫!天下太平,厥道斯用。”又云:“痛心释氏之门壮如王室,吾先师之宫也反如是哉!”⑥与佛寺比较的结果,是强调兴修孔庙的迫切性。在来自朝廷的倡导之外,这里出现了士人修庙的另一种动机:耻不如佛道。段全《兴化军文宣王庙碑》叙述了一个具体的实例:
咸平二年(999)冬十月,兴化军作文宣王庙,明年夏四月庙成。
先是,进士方仪以旧庙卑毁,不若诸浮屠、伯阳之祠,实将新而大之……工止是而赀已竭。既而仪贡艺京师,因亟伏阙下,表其事,请出公钱以周是庙,以示文教于远人。上嘉之,以三十万俞之,命库帑出之,军之官其主之。
由殿之北,辟廊为室,以秘经籍,以休生徒。⑦
进士方仪因为耻孔庙之不如佛寺、道观,而出资兴修,后来因私力不足,求助朝廷,得到了真宗皇帝的支持,命官方完成此事。从记文来看,这种由士人自发兴修的孔庙,可能对附属学校比较重视。
与此相似的说法,也见于景德元年(1004)的孙昱《重修文宣王庙碑》:
夫庙者貌也,盖貌其形似,以致恭敬。释曰寺,道曰观,其实一也。噫!三教并兴于周,自周而下,斯须不可得而去者,孔子之教也,乃严其祠者,释道耳。何以日用其教,而日损其祠,于我先师孔子何薄欤!⑧
此文将偶像崇拜直接视为三教的一致性,而指责薄待孔子的现实。作于次年的李堪《古田县庙学记》,就更进一步,作者借其身为地方官的权力,“下车视事”不久,即“薙佛宫、灰淫祠为之学”⑨。佛寺和某些民间祭祀的产业被他改造为孔庙的附属学校。这可能是最早名为“庙学记”的文章,也显示出此种动机下的修庙行为,往往比仅仅响应朝廷号召而修庙者更重视学校。但是,这些作者并不像王安石那样反思儒学与佛道宗教的差异。
在王安石的前辈中,梅尧臣曾经表示了对祭孔之礼走向宗教化、迷信化的不满,其《新息重修孔子庙记》云:
予思昔忝邑时,见邑多不本朝廷祭法,往往用巫祝于傍曰:“牛马其肥,疠疫其销,谷麦其丰。”渎悖为甚。①
在县级层面,祭孔的情形与所谓“淫祠”相去无几。虽然梅尧臣此文叙及庆历七年事,其写作时间未必早于王安石的《繁昌县学记》,但他描述的这种现象也许王安石亦曾目睹,而且这也说明,当时的士人已经开始反思一个问题:祭孔是否崇兴儒学的正确方法?
二 景德“庙学”孔庙是个行礼的场所,作为其附属部分的学校,也主要完成礼仪功能,自唐以来,其实并非真正的教育场所。不过,在北宋兴盛起来,从而被诸多“学记”所描写的州县官学,又确实脱胎于孔庙之附属学校,这也是事实。此脱胎之过程,当然与北宋朝廷的“兴学”政策相关。目前教育史研究中,一般把北宋的教育政策概括为三次“兴学”,即分别由范仲淹、王安石、蔡京主导的庆历兴学、熙宁兴学和崇宁兴学②。刘成国的《宋代学记研究》基本上也持此说。但这是专就朝廷下令州县“立学”的情况而言,若考虑到学校原是孔庙的一部分,而朝廷倡导“修庙”的时间更早,则北宋朝廷和士大夫的关注点如何从“庙”转到“学”,便是一个值得考察的课题。我们研读学记类文章,可以为这样的考察提供一个切入点。
现存的北宋学记类文章,记录了庆历以前的一次伴随着“修庙”的“立学”诏令,下达于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其实比其东封祭孔还略早一些。杨大雅《重修先圣庙并建讲堂记》云:
今皇帝嗣位之初,尝幸大学,召博士诸儒设讲榻,当御座之前,执经释义,赐帛有差。自是,大学之制一变,复古笾豆干戚之容,粲然大备。大学士王公钦若上言:“王者之化,由中及外。古之立学,自国而达乡。今释菜之礼,独盛于上庠,函丈之教,未洽于四海。兴文之代,而阙礼若斯!”上以其言下之有司。去年诏天下诸郡咸修先圣之庙,又诏庙中起讲堂,聚学徒,择儒雅可为人师者以教焉。③
此文自署“时景德四年(1007)协洽岁林钟月吉日记”,则文中所谓“去年”当指景德三年,因为王钦若的建议,宋真宗下达了诏令,其主要内容:一是各州都要“修庙”,二是庙中要有讲堂,择教师,聚学徒,也就是“立学”④。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续资治通鉴长编》等史书并不记载此事。但其为史实,可以无疑,《孔氏祖庭广记》卷十至十一胪列“庙中古碑”,其中就有一块题为《景德三年敕修文宣王庙》的宋碑:
中书门下牒京东转运司:资政殿大学士尚书兵部侍郎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王钦若奏:“诸道州府军监文宣王庙,多是摧塌,及其中修盖完葺者,被勾当事官员使臣指射作磨勘司推勘院。伏以化俗之方,儒术为本,训民之道,庠序居先。况杰出生人,垂范经籍,百王取法,历代攸宗。苟庙貌之不严,即典章而何贵?恭以睿明继统,礼乐方兴,咸秩无文,遍走群望。岂可泮宫遗烈,教父灵祠,颇阙修崇,久成废业?仍令讲诵之地,或为置对之司,混捶挞于弦歌,乱桎梏于笾豆,殊非尚德,有类戏儒。方大振于素风,望俯颁于明制,欲乞特降敕命指挥,令诸道州府军监文宣王庙摧毁处,量破仓库头子钱修葺。仍令晓示,今后不得占射充磨勘司推勘院,及不得令使臣官员等在庙内居止。所贵时文载耀,学校弥光,克彰鼓箧之声,用洽舞雩之理。候敕旨。”牒:奉敕,宜令逐路转运司遍指挥辖下州府军监,依王钦若所奏施行。牒至,准敕,故牒。
景德三年二月十六日牒。刑部侍郎参知政事冯拯、尚书左丞参知政事王旦。①
碑文将中书门下的牒文完整上石,时间准确到年月日,还有值日宰执的签名,自可信赖。但一般情况下,这里引录的大臣起请之奏状,则并非全文,所以跟杨大雅引录的“大学士王公钦若上言”,当事人一致,具体内容却不同。鉴于碑文未涉及“庙中起讲堂”事,我们也不妨推测王钦若有两道奏状,皇帝所下的“修庙”和“立学”诏令也分成两次,故杨大雅也表述为“又诏”云云。然而即便是两次,大概也相距不远。重要的是,如杨大雅记文所显示的那样,景德三年诏令给人留下“庙”“学”并修的印象。
就诏令的实际效果来说,估计大部分州县地方官的应对措施,仍以“修庙”为主。前文已提到,大中祥符元年(1008)十一月宋真宗亲至兖州谒孔庙后,还有“赐曲阜县玄圣文宣王庙九经、三史,令兖州选儒生讲说”之举,则时隔两年半了,看来连这个儒学的发源地也没有在“立学”方面认真奉诏!即便只是“修庙”,也容易引起纠纷,《续资治通鉴长编》没有记录景德三年的诏令,却在卷六十六记载了一次因“修庙”引起的诉讼,景德四年(1007)九月甲子朔,“知华州起居舍人张舒,与官属率民钱修孔子庙,为民所讼,并坐赎金。因诏诸州县:文宣王庙自今并官给钱完葺,无得
然而即便如此,“庙”“学”并修的景德三年诏令,还是给此后的相关建设和记文撰写带来显著的影响,现存的庙记、学记中可以找到不少痕迹,如青阳楷《改建信州州学记》云:
景德三年春二月,诏修天下夫子庙祀,今上枢八座太原公之请也。
先是,至圣遗像传之或失,乃稽乎载籍,按之图画,环姿其表,悉无所疑。至是从祀七十余人,以道不以位也。后则为讲堂,为书楼,为学舍,聚书千卷……③
此篇准确地记载了诏令颁发的年月,而“上枢八座太原公”就是景德三、四年间以尚书左丞知枢密院的王钦若,与上文所考合若符契。值得注意的是全文内容虽以“修庙”为主,却也涉及了“讲堂”“学舍”,而且题名为“学记”。这说明“庙”“学”并修的诏令,也能促使“学记”的产生。提到了景德三年诏令的还有章得一《余杭县建学记》:
加王者之衮冕,建都邑之祠宇,春秋仲月行释菜之礼,唐室之旧典也;郡邑祠宇,咸建讲堂,召通经者展函丈之仪,圣朝之新制也……得一夙夜在公,鞅掌从事,方萌肯建之意,会天王降修讲堂之诏。④
与青阳楷不同的是,章得一身为县令,亲自主持了建学的工程。很显然,他对于诏令的关注点不在修孔庙而在修“讲堂”,并认为建有“讲堂”的孔庙才是“圣朝之新制”,所以题为“建学”。可见,在士大夫的关注点从“庙”转向“学”的过程中,景德诏令确实起到了作用,而且立竿见影,收效很快。
大概自此以后,无论名为“庙记”还是“学记”,撰文者一般都会兼顾二者,呈“庙”“学”并举之格局。陈执古《文宣王庙记》作于真宗朝晚期的天禧二年(1018),其中云“后遣殖庭之宇,用铺讲艺之筵”⑤。王随《通州学记》作于仁宗朝的天圣元年(1023),也先对真宗皇帝“景仰先圣,亲飨阙里”,“复诏属县,俾严庙貌”作了回顾,然后描写“前设斋宿之次,后立讲诵之宇”的建筑格局①。更晚的,有景祐三年(1036)夏始建的双流县文宣王庙,李畋作《记》云:“圣宋启运,文德诞敷,纂极建皇,一统万宇。爰自宇县,率诸郡邑,大藩小侯,汇奉明诏,建至圣文宣王庙,悉以学校肄焉。”②他理解的朝廷政令,就是建“庙”都要同时设“学”的。《全宋文》在传世别集之外搜集的这些散见记文,作者多为当时的基层士大夫,他们笔下的文字,有时候比大家巨匠的言论更能显示社会一般观念的变化。
当然,著名士大夫若留下较多的相关作品,则可能在一般观念之上更有独特思考。北宋士大夫中,写作了四篇学记、三篇文宣王庙记的余靖(1000—1064),可能是留下这类文章最多的。这七篇记文都作于仁宗朝,题名上虽有“学记”“庙记”之别,但实际内容无一不是兼顾二者的,如《雷州新修郡学记》云:“春秋释菜,则先圣先师之像不可不严也;朝夕讲诵,则函丈接武之堂不可不广也。”③《惠州海丰县新修文宣王庙记》云:“退与诸生谋建新庙而崇学馆。”④而且,余靖似乎习惯于使用“庙学”一词,列举于下:
《浔州新成州学记》:“庙学既成。”⑤
《康州重修文宣王庙记》:“凡庙学之式参备焉。”⑥
《兴国军重修文宣王庙记》:“庙学草创而不完。”⑦
《惠州海丰县新修文宣王庙记》:“旧有庙学,处之西偏。”
这“庙学”一词,早见于唐代韩愈的《处州孔子庙碑》,也见于宋初柳开的《润州重修文宣王庙碑文》⑧,这当然与唐宋以来孔庙与官学合一的制度相对应,但事实上余靖以前的记文作者经常面对有庙无学的情况,而余靖能反复使用此词,则反映出真宗朝的“庙”“学”并修政策在仁宗朝已见较大成效。考虑到余靖的同时人蔡襄还写过两篇“庙学记”,则我们不妨认为,“庙学”一词反映出这一代士大夫对现实的概括。
不仅如此,对于“庙”和“学”的关系问题,余靖也已有思考,其《康州重修文宣王庙记》云:
古者立学必行释奠之礼,天子诸侯皆亲临之。周人祀周公,鲁人祀孔子为先圣,自汉以来,遂采用鲁礼。……虽庠序废兴靡常,而庙食不绝者,教之存焉耳。
一方面,他认为“学”是古制,“庙”乃后起;另一方面,他也承认“庙”的优势,因为学校兴废无常,而孔庙祭祀之礼却能维持下来。不过,存“庙”而废“学”,当然是他所反对的,《惠州海丰县新修文宣王庙记》又云:
唐室虽欲尊儒,而不得其本。春秋祭菜,专为孔子祠宫。已事而逡,郁生荆棘,因循其弊,以至于今。
此处直接批评唐朝专重庙祀的做法“不得其本”,而为宋代的兴“学”张本。表述更为清楚的,是《洪州新置州学记》:
三代之制,天子之学曰辟雍,诸侯曰泮宫,党遂所居,必有庠序,释菜之奠,其来旧矣。盖孔子之道,万世师表,故黄唐氏尊之以王爵,奉之以时祀,而礼用祭菜。夫祭菜之义,本于太学,存庙而废学者,礼之失也。⑨
此文作于景祐三年(1036),而已经与十一年后王安石《繁昌县学记》表达的意思相近。当然,余靖的语气比王安石远为温和,他不像王安石那样把“学”与“庙”尖锐地对立起来。
三 妥协:“无变今之法而不失古之实”王安石的“学记”都作于庆历“兴学”之后,余靖所作以上记文,则或在其前,或在其后。二人都思考了“庙”与“学”的关系问题,其结论也相近,但王安石的表述更为尖锐、明确,批判性更强。那么,看起来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庆历“兴学”,有没有企图纠正“庙”与“学”的轻重关系呢?在王安石看来是这样的,《繁昌县学记》中说:
宋因近世之法而无能改,至今天子始诏天下有州者皆得立学,奠孔子其中,如古之为。①
恢复三代之制,以学校为本,而将孔庙附属于学校:这就是他对庆历“兴学”的理解。
不过,庆历四年(1044)三月颁发的“兴学”诏令今存,其实未必能读出这样的意思:
诸路州府军监,除旧有学外,余并各令立学。如学者二百人以上,许更置县学。若州县未能顿备,即且就文宣王庙或系官屋宇,仍委转运司及长吏于幕职州县官内荐教授,以三年为一任。②
诏令只说,若州县缺乏学校的基础设施,可暂时借用孔庙办学。当然,言外之意是有条件的地方应该不依靠孔庙,单独建立校舍③,这种校舍也势必要“奠孔子其中”,如此可以勉强符合王安石的说法。但是,诏令并未表明新立的学校与当地原有的孔庙是什么关系。可以说,王安石按自己的思路解读了诏令,但下诏者的着眼点并不在此。
“学者二百人以上,许更置县学”的规定,王安石在《繁昌县学记》和《慈溪县学记》中都提到了,并认为这一限制导致二县“不得有学,而为孔子庙如故”④。从这两篇“学记”也不难发现王安石所面临的困境,虽是为二县地方官所建之“学”作“记”,但其实他们都先修孔庙,再建学校。也就是说,事实上“修庙”乃是“立学”的前提,所以王安石也不得不表示了一种妥协:
夫离上之法,而苟欲为古之所为者,无法;流于今俗而思古者,不闻教之所以本,又义之所去也。太初是无变今之法而不失古之实,其不可以无传也。⑤
在他眼里,学校是“古”,孔庙是“俗”。复“古”苦于无法可依,随从于“俗”又不“义”,怎么办呢?王安石肯定了繁昌县令夏希道(字太初)的做法,“无变今之法而不失古之实”,其实就是建个“庙学”。可以说,“庙学”的普遍化,才是庆历“兴学”诏令的收效。
当然,由于“修庙”之令下得更早,各州县大抵已经有“庙”,所以庆历诏令给人的印象主要是在“立学”,这一点无可否认。作于庆历四年的相关记文,现存有曾巩之父曾易占的《南丰县兴学记》,从古代的“乡党学校”,讲到北宋“兴学”的过程,再到该县县学的建立,完全以“学”为立足点展开叙述,中间只有一句“殿室森严,孔子、七十子像图以序其中”⑥,应该是指孔庙,但没有正面记叙“修庙”之事。同样始修于庆历四年的成都华阳县学馆,有张俞的记文,则从汉代文翁在蜀地建“学”的历史讲起,虽也涉及五代孟蜀“绍汉庙学”,以及本朝“兴学饰像”⑦的做法,但全文都就“学”而梳理源流,“庙”已经不是作者的关注点。至于庆历“兴学”的核心人物范仲淹,次年亦罢政外任,而亲自主持了邠州州学的兴建,其《邠州建学记》是从国家培养和提拔人才的角度来讲述“立学”意义的,其中如“地为高明,遂以建学,并其庙迁焉”,“增其庙度,重师礼也;广其学宫,优生员也”①数句,仍可见“修庙”之事实,但与前两篇记文一样,其关注点显然都从“庙”转到了“学”。或者说,事实上修的都是“庙学”,但他们写的都是“学记”。
就“庙学”本身而言,张俞“绍汉庙学”的说法,其实也不是很准确。清人王元启曾作《历代庙学考》梳理其源流云:
唐高祖武德二年,始诏国学立周公孔子庙,七年释奠,以周公为先圣,孔子配。太宗贞观二年,国学并祀周孔,前后凡十年,至是始用房玄龄议,罢周公,升孔子为先圣,以颜子配,如隋以前故事。四年诏州县学皆立孔子庙,此唐世州县学立庙之始……
庆历四年,诏天下州县皆立学。古者璧雍頖宫之制,有学无庙,释奠则于学中行事而已。北魏以来,始有庙,然徒设于国学。后齐时郡学亦得立庙。唐贞观中州县学皆立庙,其后学废而庙独存,遂至有庙而无学。至是始复诏立学。故自庆历以后,诸州县率庙学并称。②
据其所考,我们大致可以把唐宋时期“庙”与“学”互相纠缠的历史概括为:唐代的“庙”依“学”而兴建,宋代的“学”随“庙”而复立。从本文所引的宋代有关记文来看,作者们也大体明白这样的历史事实,所以“庙”“学”关系会成为记文的一个话题,对“庙”的质疑也时有发生,至王安石撰《繁昌县学记》而获得最鲜明的表达,但总体而言,庆历以降的中国官立学校并未因此改变其“庙学”的性质,其收获似乎是撰写记文的人倾向于更多地关注“学”,而不是“庙”,换句话说,也就是“学记”的真正勃兴。不过,毕竟孔庙祭祀之礼仍被继承,故后世也继续产生“庙记”“庙碑”,并未被“学记”所取代,而且元明以降,题为“庙学记”的文章比宋代还更为多见。
对照王元启梳理的“庙学”历史,笔者以为,可以就宋代“学记”的渊源问题加一点补充说明。正如刘成国先生所考,题名“学记”的文章在唐代已经存在,他找到的最早一篇是作于大历九年(774)的梁肃《昆山县学记》,而且该文还自述“昔崔瑗有《南阳文学志》,王粲有《荆州文学志》,皆表儒训以著不朽,遂继其流为县学记”,明确表述了这个文类的渊源③。专就“学记”而言,这当然不错,但如果考虑到“庙”“学”关系,则在唐代“庙”依“学”兴之前,汉魏时期的崔瑗、王粲所记的学校未必伴有孔庙,其就“学”而记“学”,殊为自然;但梁肃所记,观其全文,可知已是“庙学”,这样的记文题为“庙记”还是“学记”,未免有些偶然性,往往出于作者个人的偏好,或一时之习尚。而到北宋“学”随“庙”复之时,我们还是可以看到记文作者的关注点从“庙”逐渐转向“学”的一个过程,也就是宋代“学记”作为文类的真正形成过程。若在这一过程之中考察王安石的《繁昌县学记》,便不能不许可其意图在理论上摧陷廓清的努力。然而,对“庙”如此反感的王安石,身后却被图像于孔庙④,亦可谓事与愿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