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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 Vol. 41 Issue (3): 20-23  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09.0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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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刘仲宇. 道教平等观简述[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 41(3): 20-23. 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09.03.004.

基金项目

本文受华东师范大学“冯契基金”资助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平等观念在现代中国的嬗变与价值”(项目编号06BZX038)资助

编者按: 作为人类一个古老的理想, “平等” 迄今已经历了漫长的观念演化过程, 这种演化不仅产生了古 今之别 , 以致我们今天可以大致描画出古代平等观念和现代平等观念的重大区别 ;而且正如施莱尔马赫、荷尔德林、普特南以及弗洛姆等人指出的那样 , 有宗教的平等和世俗的平等的区别 。近代中国人在形成以 权利平等为中心的现代平等观念的过程中 , 曾经以一种复杂的方式, 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西方平等思想乃 至基督教观念的影响 。同时, 中国传统宗教中的佛教、道教以及今天有几千万信众的伊斯兰教的平等观念 同样值得注意。日前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平等观念在现代中国的嬗变与价值 ” 课题组在华东师范大学 举行了小型报告会, 会议由高瑞泉教授主持, 邀请上海社会科学院葛壮研究员 、夏金华研究员 , 华东师范 大学哲学系刘仲宇教授、张晓林副教授 , 以及本刊副编审唐忠毛等学者, 就 “世界诸大宗教的平等观 ” 展开讨论。承各位作者俯允, 本刊扼要发表他们的报告 。

道教平等观简述
刘仲宇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上海 200234)
摘要:道教的平等观, 在内容上有万物平等、人神平等以及宗教解脱上的平等, 同时也包含了追求现实社会中人际关系的平等、男女之间的平等。道教的这种平等观, 源于道教信仰大道, 从道论或道气论出发, 认为世上一切同源于道, 构成于道, 由此自然平等。
关键词道教        平等观    

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 它的形成及成长演变与中国社会、中国文化息息相关。道教虽然在早期没有使用“平等”的概念, 但却经常用“齐同”、“均”、“大同”等概念以表达人神平等、人际平等、人与其他生物平等的思想。南北朝以后, 佛道二教的交流加强加深, 道教也吸收了佛经中“平等”的概念, 复与传统道家、早期道教的教义相互诠释, 形成较为系统的平等观念, 但仍有自己的特色。

一 万物平等观及其形上依据

如果要说道教平等观的主要特点, 则可以概之为万物平等观念。就是说, 从道教的教义看来, 不仅人与人之间应当平等, 人与外物(包括生物和无生物)之间也应当是平等的。而且, 从根本说来, 修道者与所信仰的神仙之间, 虽有境界不同, 但其本性上也是平等的。道教的这些平等观念, 与它的形上体系有关系。

道教信仰大道, 道在内部是没有分界、间隔的, 即《庄子》所谓“道未始有封”, 这一没有规定性的道, 只能称之为“无”。道生成一切, 包括天地宇宙和万物, 同时道又普在于一切之中。一切由道所派生, 又内含着道, 这种“道”, 或称为德(宋徽宗所谓“道之在我谓之德”)。积功累德, 加以秘授的秘诀, 便可以“得道成仙”。这样, 从世界及其中一切事物的来源说, 万物天生就是平等的。

关于道是什么以及什么形态, 先秦时期的道家就有不同的理解, 后世受佛教、宋明理学等的影响, 更是众说不一。道教内部对于道的理解, 有以“丹”释道的, 有以“心”释道的。但是, 几乎是一种传统, 道教内部最常用的理念, 是以“气”释道。按照《度人经》、《九天生神章经》等的解释, 宇宙是由最精纯的气构成的, 一劫到来, 天地毁灭, 只有清纯的气不坏, 所谓“风泽洞虚”由最精纯的金刚风支撑起原始的空间不至于坍塌。新的一劫开始, 在太虚之中, 由气化出多重天宇的模型“天纲”, “天纲流演, 三十二天”即由元始的天宇的模型流向四面八方, 形成三十二重天宇, 加上原来永世不坏的大罗天和三清天, 共是三十六天。在这一理论中, 宇宙不是由神所创造的, 而是气的自然演化的结果。而最高的神灵, 即大道化身的三清尊神, 也是由气所化, 只是积气特别深厚、特别精淳罢了。人神皆由气产生, 所以通为一气。人神同源, 人神也可以完全契合, 达到“我即元始, 元始即我”的境界。到那时, 人神之间的差别几乎便不复存在。

南北朝之后, 道教逐步发展出所谓“道性”理论。这一点, 或许受到佛教佛性论的影响。道性论认为, 道性人人具足, 因此, 人人都有成仙的可能。不仅如此, “一切有形, 皆有道性”, 所以万物都有得道的可能, 即使是木石等自然物, 如果积其精气, 最终都能成佛成仙。由此, 人人皆可成仙的思想更扩展为万物皆能成仙的思想。万物在道、气面前的平等, 最终造成了人神、人物之间的平衡或者说“和”。

由于整个世界, 包括我们今天所讲的自然界、生物界都与人一样同出于道气, 故也是平等而相互包容, 人不必自认为高出于其他生物。这点似乎与佛教众生平等的思想一致, 或者会误以为完全取之佛教, 其实不然。按照道气所化的观点, 从来源与构成上看, 人与其他动物以至于整个自然界, 本来就没有根本的差别, 更不用说对立。《无能子》称这种情形为“同出于一”。《无能子》曰:“天地未分, 混沌一气。一气充溢, 分为二仪。有清浊焉, 有轻重焉。清轻者上, 为阳为天, 重浊者下, 为阴为地矣。天则刚健而能动, 地则柔顺而静, 气之自然也。天地既位, 阴阳气交, 于是裸虫、鳞虫、毛虫、、羽虫、甲虫生焉。人者, 裸虫也, 与夫鳞毛羽甲虫俱焉, 同生于地, 交气而已, 无所异也。”这种以气论为基础的众生平等观, 与佛教以缘起论和业力说为基础的思想, 有明显区别。况且, 由道性论形成的万物平等观, 不仅包括了动物, 也包括了植物, 以至于无生物。“道性以清虚自然为体。一切含识, 乃至畜生、果木石者, 皆有道性也。”

二 平等解脱的追求

凡是宗教, 都要提出自己的解脱理论。几乎目前所有的宗教, 其出发点都是现世的苦难和局限, 而自称有一个将全体人类甚或整个世界的问题统统解决的方法。佛教从缘起论和业力说出发, 认为世上一切皆苦, 提出消除一切业的涅槃之道。中国式的佛教, 一般都避开了业力说在中国文化中传播的困难, 而将宗教解脱的主体说成是“神”, 而道教则从世界的不能恒久、人生有限的问题出发, 提出“形神俱妙, 与道合真”解脱主张。那么, 这种解脱途径, 是否只归于少数人, 或者只归于人类?他们的答案是, 既非只属于少数人, 也非仅限于人类, 而是一切都可以“受度”, 作为道门的追求, 也旨在“度化”一切。

《度人经》提出, 如果获得元始天尊的经法, “普得济度”, 则人们之间咸生善心, 达到“不杀、不害、不嫉、不妒、不淫、不盗、不贪、不欲、不憎、不女自、言无华绮, 口无恶声。齐同慈爱, 异骨成亲。国安民丰, 欣乐太平。”在这种乌托邦式的理想世界中, 人们之间的道德水准, 达到了最高的境界。其中, 齐同慈爱的理想特别值得注意。齐同, 就是没有差别。这与儒家爱有差等的思想大相径庭。人们之间没有差别的爱, 即平等之爱, 成为后世道教徒处世的重要规范, 有时甚至于成为戒律。在许多高道的论述中, 都将慈心于物加以强调。

根据万物皆出于道的观念, 道教也形成了企求众生在道德上平等的思想。道教一般并不否定现实世界中人们之间在社会地位上、经济地位上的差异, 但却要求在道德层面上平等相待。不仅如此, 他们中有些人还认为, 人们之间的高低, 不是看社会上尊卑, 而是要看道德上的境界。五代时的道家学者罗隐在《太平两同书》中认为:“处君长之位, 非不贵矣, 虽位力有余, 而无德可称, 则其贵不足贵也。居黎庶之内, 非不贱矣, 虽贫弱不足, 而有道可采, 则其贱未为贱也。”

在戒律上, 也将不能平等待人看作与道违反的“病”。《说戒》中即提到“心不平等是一病”。按道教是追求长生的宗教, 所谓“病”是一语双关:既指形体上的毛病, 又指内心的违道之情。若是“病”不除, 长生不死跻位神仙也就成了空话。

有的道派甚至于将平等的观念当成根本。全真道的创始人王中孚即王重阳, 曾经在《三州五会化缘榜》中提出:

窃以平等者, 道德之祖, 清静之元。首看莱州, 终归平等。为玉花、金莲之根本, 作三光、七宝之宗源, 普济群生, 遍拔黎庶。银艳充盈于八极, 彩霞蒸满于十方。渐生良因, 用投吉化, 有缘固蒂, 无果重生。人人愿吐于黄芽, 个个不游于黑路。

所谓五会, 是他曾在莱州等三州立有玉花、金莲、三光、七宝和平等会, 每会皆以三教冠名。会虽分五, 但从教义上说, 却以三教平等为基础。五会的设立, 首先于文登县立三教七宝会, 最后在莱州立三教平等会, 显示其“终归平等”的思想。王重阳创立的全真道, 影响很大, 全盛于元, 复兴于清初, 至今仍是几乎与正一道平分秋色的大道派。他们以平等为基本, 既是对宋金以前的传统道教思想的继承, 同时又创下了新的传统, 意义不可小觑。

从这种思想出发, 道教塑造了许多道德高尚的神仙形象, 如吕洞宾, 经常巡游天下, 只要看到有不平之事, 就会出手, 看到虽然贫贱却能行善的, 便加以点化。这种说法, 基本上都限于故事传说, 却在古代社会里有一定的教化功能, 通过神仙的传说, “平等”度人、无量度人的思想也更加深入于民间。

三 社会平等的理想

道教, 尤其是早期道教, 对于社会平等的追求十分浓烈。象《太平经》、《老子想尔注》等著作中都有大量的对社会不平等现象的批判, 以及显示出对社会平等的追求。正一盟威道, 即天师道, 在数十年的割据政权中, 还推行一些体现朴素的平等思想的政治和社会措施。

《太平经》认为, 元气虽分阴阳, 但是还是要超出阴阳, 达到“中和”状态。因此人间便不能将阴阳的对立绝对化, 人际关系便不能将贫富、贵贱绝对化。谁要是将之绝对化, 那便是“与中和为仇”。谁如果将财产的富足, 作为进一步盘剥贫民的手段, 更是要受到严厉的谴责。因为他们认为, 此财物乃“天地中和所有, 以共养人也。此家但遇得其聚处, 比若仓中之肃, 常独足食, 此大仓之粟, 本非独有也。少内之钱财, 本非独给一人也, 其有不足者, 悉当纵其取也。愚人无知, 以为终古独当有之, 不知乃万户之委输, 皆当得衣食于是也。爱之反常怒喜, 不肯力以周穷救急, 为天地间大不仁人”。

在社会平等的理想引导下, 不少道教学者对于社会不平等现象, 进行了尖锐的批判。早期道经的经典《太平经》, 人们谈之甚多, 有关社会平等的理想和对不平等现象的批判就不用说了, 后世五代的谭峭和元代的邓牧就很典型。

谭峭在《化书》中指出, 农民的困苦, 系由“王者”为首的人掠夺引起的。谭峭还指出, 反抗是由于压迫引起, 盗贼是由于聚敛所致。他说:“天子作弓矢以威天下, 天下盗弓矢以侮天子”。“慎勿怨盗贼, 盗贼唯我召; 慎勿怨叛乱, 叛乱禀我教。”他希望回到君民平等的“太古之化”去, 并以蝼蚁为例阐明为君之道。宋元之际的学者邓牧也是和谭峭一样的道教思想家。邓牧(1247-1306年)字牧心, 浙江钱塘人。三十二岁, 宋亡于元, 遂抗节遁迹, 隐居于余杭大涤山洞霄宫。大德九年(1305年), 当时的玄教大师吴全节奉旨请邓牧出山做官, 邓严辞拒绝。他有关社会、政治思想的著作是《伯牙琴》。在该书中, 邓牧从道教的社会政治理想出发, 揭露皇帝以“尧舜”真命天子自居, 敲诈百姓以穷奢极欲的不合理性。他说:“天生民而立之君, 非为君也; 奈何以四海之广, 足一夫之用邪!故凡为饮食之侈、衣服之备、宫室之美者, 非尧舜也, 秦也。为分而严、为位而尊者, 非尧舜也, 亦秦也。后世为君者歌颂功德, 动称尧舜, 而所以自为乃不过如秦, 何哉?”君主为维持其统治, 以甲兵弧矢严加武装, 正是乱世的表现。他认为“天下何常之有!败则盗贼, 成则帝王”, 帝王和盗贼并无实质区别。要维持秦朝一般的专制制度, “莫若勿怪盗贼之争天下”

邓牧认为古代官吏制度的出现, 乃因维持国家机构的运行不得已而设, 而天下阴受其赐。他说:“古者君民间相安无事, 固不得无吏, 而为员不多; 唐、虞建官, 厥可稽已, 其去民近故也。”至于“后世以所以害民者, 牧民而惧其乱, 周防不得不至, 禁制不得详, 然后小大之吏布于天下, 取民愈广, 害民愈深, 才且贤者愈不肯至, 天下愈不可为矣。”邓牧实际上看穿了中国封建独裁政权“家天下”的本质, 君主、官吏都异化为民众的对立物, 道教抵制自然和社会异化的教旨使他意识到这种制度的不合理。他认为官吏的剥削、掠夺, 给民众造成巨大灾难, 只能是官逼民反, 造成社会动乱。“夫夺其食, 不得不怒; 竭其力, 不得不怨。人之乱也, 由夺其食, 人之危也, 由竭其力。而号为理民者, 竭之而使危, 夺之而使乱。”邓牧接着阐发了早期民间道教“自食其力”的思想。“天之生斯民也, 为业不同, 皆所以食力也。”官吏不自食其力, 靠白昼肆行剥削别人为业, 是与虎豹蛇虺一样为民众祸害。他设想最好回到一个没有独裁政权的自然之治的理想社会, 以解决官吏害民的问题:“然则如之何?曰:‘得才且贤者用之, 若犹未也; 废有司, 去县令, 听天下自为治乱安危, 不犹愈乎’!”邓牧的“废有司, 去县令”, 实行自然无为政治的社会理想, 既是对《太平经》君、臣、民协力同心“三一”之道治世的社会理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 又是对先秦道家无为无事的国家学说的呼应, 在道教的宗教信仰江河日下之际, 邓牧的政治思想在道教文化中实属凤毛麟角, 明清之际的道教著作中就再也难看到了!

此外, 道教也具有朴素的家庭婚姻与男女平等思想。

道教形成于中国古代文化的基础之上, 在价值观上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她与儒家思想表现出许多不同的特点, 但都肯定人生的美好。儒家比较地侧重于人生的社会性一面, 强调处理好自己的社会关系, 关怀的是高扬其伦理价值; 而道教则更侧重于祈求自然生命的高扬和永久, 而对社会生活中美好的东西如爱情婚姻, 都希望在另一个世界即仙境中得到延续。对待人间的婚姻, 道教的绝大多数派别都持肯定的态度。他们的理由是, 天地之间的事物皆是阴阳结合而成, 男阳女阴, 相互配合和谐才能体现天道。道教早期经典《太平经》认为, 如果没有婚姻关系, 结果是“阴阳不交, 乃(出)绝灭无世类也”, 人类的繁衍便是一句空话。被道教视为养生权威的彭祖, 则从人的生理与心理本能出发, 认为“男不可无女, 女不可无男”。许多道书都表述了这样的观点:男女居室, 人之大伦。独阳不生, 独阴不成, 人道不可废。由这些观念, 道教对婚姻关系采取肯定的和保护的态度。即便晚出的全真道, 要求修道者本人出家, 断绝世俗姻缘, 但也不一般地否定社会上的婚姻制度, 对民众的婚姻不加批评, 同时也接受在家者为本派的居士。

道教尊重妇女,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表现非常独特, 这也许与他们继承了老子“万物负阴而抱阳, 冲气以为和”的思想有关, 在他们的神仙理想中, 女仙具有与男仙相同或者接近的地位, 女冠(道姑)可以与男性道士一样直接成为仙人, 而不需如某些宗教所主张的那样, 女性先要修成男子之身, 隔世再修, 始能成正果。反映到婚姻观上, 就是一定程度上表现了要求平等地对待妇女。尤其是早期道教, 这一点表现相当典型。《太平经》认为, “女之就夫, 比若男子之就官也, 当得衣食也”, 做妻子的如同做官, 应该享受俸禄, 绝非不贡献自己的劳动而白白被“养”。因此, 一旦婚姻关系成立, 夫妻就应当共同努力生产劳作, 创造美满生活。“女之就夫家, 乃当相与并力同心治生, 乃共传天地统, 到死尚复骨肉同处, 当相与并力, 而因得衣食之。”不仅如此, 这种共同的协力劳作, 还是巩固婚姻关系的重要因素:“夫人各衣食其力, 则令妇人无两心, 则其意专作事, 不复狐疑也。”这种强调在共同劳动基础上夫妻平等白头到老的观念, 在大约一千九百年前的东汉出现, 是让人惊叹的。

编者按: 作为人类一个古老的理想, “平等” 迄今已经历了漫长的观念演化过程, 这种演化不仅产生了古 今之别 , 以致我们今天可以大致描画出古代平等观念和现代平等观念的重大区别 ;而且正如施莱尔马赫、荷尔德林、普特南以及弗洛姆等人指出的那样 , 有宗教的平等和世俗的平等的区别 。近代中国人在形成以 权利平等为中心的现代平等观念的过程中 , 曾经以一种复杂的方式, 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西方平等思想乃 至基督教观念的影响 。同时, 中国传统宗教中的佛教、道教以及今天有几千万信众的伊斯兰教的平等观念 同样值得注意。日前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平等观念在现代中国的嬗变与价值 ” 课题组在华东师范大学 举行了小型报告会, 会议由高瑞泉教授主持, 邀请上海社会科学院葛壮研究员 、夏金华研究员 , 华东师范 大学哲学系刘仲宇教授、张晓林副教授 , 以及本刊副编审唐忠毛等学者, 就 “世界诸大宗教的平等观 ” 展开讨论。承各位作者俯允, 本刊扼要发表他们的报告 。

《洞玄灵宝无量度人上品妙经》 。

《洞玄灵宝无量度人上品妙经》 。

《无能子·圣过》第一。

唐· 孟安排:《道教义枢》卷之八《道性义》。

《重阳教化集》。

《太平经合校》246—247页。

《七夺》。

《太和》。

《君道》。

《君道》。

《吏道》。

《吏道》。

《太平经合校》卷三十五。

均见《太平经合校》卷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