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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 Vol. 42 Issue (4): 16-20  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0.0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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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安维复. 科学知识观的社会建构[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 42(4): 16-20. 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0.04.003.

基金项目

本文得到多项研究基金的资助, 其中有2008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08JJD71006);2008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08FZX003);2009年上海市教育科研课题重点项目(A0919);华东师范大学冯契基金项目
科学知识观的社会建构
安维复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 上海, 200241)
摘要:社会建构主义提供了一种理解科学知识与其科学活动的新模式。从基本范畴看, 建构主义强调的“自我—他者—物”的合理重建有可能整合主客二分(符合论)与主体间性原则(共识论)之间的对峙; 从知识谱系看, 建构主义强调的“个人知识”与“公共知识”的解释循环有可能超越“主观知识”与“客观知识”的对立; 从学术策略看, 建构主义强调的“包容他者”或“正题—反题—合题”的发现模式有可能消解自我中心主义和“对称原则”的两难。也许, 辩证的科学哲学并非遥远的梦。
关键词后现代科学哲学    社会(学)转向    社会建构主义    

如何理解科学知识是科学哲学乃至整个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在现代主义视界中, 科学知识具有如下一些理论假定:个人主义、客观主义、方法、普遍性、纯洁性等。但在20世纪70—80年代, 科学哲学出现了“后现代转向”, 在这种转向中, 人们对科学知识的理解发生了巨大的甚至可以说是根本的转变。科学知识不再是具有可检验性的命题系统, 而是“作为文化和实践” (柯林斯), 科学已经成为“行动中的科学” (拉图尔), 而且“知识和权力”已经浑然一体(福柯与罗斯)。本文认为, 与现代主义和相对主义的后现代主义相比, 社会建构主义对科学的理解更值得关注。

一 科学知识观的后现代转向:在“强纲领”和“建构主义纲领”之间

学界对科学知识观的后现代转向并无异议, 但对如何理解科学知识观的后现代转向却众说纷纭。

对于这个问题, 国内外学界特别是国内学界往往倾向于用“强纲领”来统一科学知识社会学(SSK)。其实, 有些学者早就意识到“后现代科学”的内在矛盾。早在1983年, 塞蒂纳(Knorr Cetina)和马凯(S.Mulkay)在《观察到的科学》 (Science Observed)中就指出, SSK大体存在着两种互补的研究趋势:一种是爱丁堡学派的利益模型; 另一种是发生学研究方法, 包括实验室研究和科学争论研究等。除此之外, 还有科林斯等人的经验相对主义纲领(EPR), 夏平等的批判编史学纲领, 拉图尔等的科学人类学纲领, 马凯等的科学话语分析纲领以及阿什莫等人的反身性纲领等等。

对于这些不同的研究纲领, 学界的主流看法是, 上述这些模型或纲领都是“强纲领”的具体化或不同的表现形式, 属于“强纲领”的内部问题。我们以为, “强纲领”只是爱丁堡学派的研究纲领, 但它并不是所有SSK的研究纲领。科学知识观的“社会学转向”的基本走向就是爱丁堡学派的强纲领和社会建构主义之间的思想冲突。尽管二者在某些方面有许多可以共享的思想情愫, 特别是社会建构主义较多地汲取了爱丁堡学派的理论要素如对称性分析, 但绝对不能把社会建构主义归结为“强纲领”。

尽管人们对“强纲领”中的相对主义不能释怀, 但我们始终认为“强纲领”对理解科学知识的意义在于提供了社会学的分析范式。正如布鲁尔在为“强纲领”提出的辩护中所说的那样, “隐含在‘强’这个语词之中的‘力量’所指涉的是下列观念, 即所有知识都包含着某种社会维度, 而且这种社会维度是永远无法消除或者超越的”。有些人指责“强纲领”的相对主义并进而主张抛弃科学知识社会学或否定科学哲学的“社会学转向”, 并没有把握科学知识社会学及其“强纲领”的思想主旨。倒是社会建构主义者拉图尔在“社会转向后的更多的转向” (one more turn after social turn……)击中了布鲁尔的要害, “布鲁尔所说‘对称’原则, 就是要求我们用同样的社会学原由不仅解释科学发展过程中的成功, 也用同样的社会学原由解释科学发展过程中的失败。……这种对称原则却非常成功地掩饰了布鲁尔证据的不对称性。社会被用来解释自然!我们是在用一极解释另一极。”

为了克服“强纲领”的思想偏颇, 拉图尔等人提出了社会建构主义或角色建构网络理论等研究纲领。这种理论是卡龙(M.Callon)在1980年第一次开发出来的, 至于这种理论的思想性质, 西斯芒多(Sergio Sismondo)曾有较为中肯的说明:“既然强纲领用对称性分析真假信念, 在用某些社会因素解释真信念和假信念的时候也是对称的。角色建构网络理论是超对称的, 它把社会世界和物质世界都看作是网络的产物(卡龙和拉图尔, 1992;卡龙和劳, 1995)。用同样的关系术语表述人类的和非人类的角色, 把它们看作是同一的, 就是这种超对称的充分分析, 这种超分析并不歧视任何角色在形成科学事实和技术客体生态环境中的作用。任何角色都不具有特权, 因为每一个角色(或一组角色)都取决于其他角色。对于角色而言, 网络是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的, 为了理解科学的成功和失败, 科学和技术研究(S & TS)必须研究这些网络的整体。”

逻辑经验主义用自然解释科学, “强纲领”重在“用社会解释自然”, 而社会建构主义则重在人类角色(社会)和非人类角色(自然等)的对称与互动。“给我事物的状态, 我就能告诉你人能够做什么。这就是技术专家告诉我们的。给我人类的状态, 我就能告诉你物是怎样形成的。这就是社会学的真谛。把人和物最大化都是错误的。对于物而言, 我们所寻找的不是人类的事物, 也不是非人类的事物。而是在人中之物和物中之人中寻找一个不断的转换, 一种交易, 一种交流。人和物之间是互相转换的。事物不过是人类视野之中的物; 人也不过是从物的角度看到的人。二者是可以转换的。”

二 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主义解读

社会建构主义科学观主要是用角色建构网络理论来克服“自然”与“社会”的两极化; 从基本范畴看, 这种科学观用“自我—他者—事物”的合理重建来整合主客二分(或符合论)与主体间性(或共识论)之间的对峙; 从知识谱系看, 这种科学观用“个人知识”与“公共知识”的解释循环来超越“主观知识”与“客观知识”的对立; 从学术策略看, 这种科学观用“包容他者”或“正题—反题—合题”的发现模式来消解自我中心主义和“对称原则”的两难。

第一, 从基本范畴看, “强纲领”往往从社会的角度来理解科学活动, 因而在本质上是主体间性的, 其中蕴含相对主义的思想情愫, 而社会建构主义则倾向于“自我—他者—事物”的重建。

我们知道, 逻辑经验主义的科学哲学尽管坚持“拒斥形而上学”的哲学态度, 但就从方法论而言, 依然坚持主客二分法, 这可以从维特根斯坦等人强调“事实”与“命题”的对应关系得到引证。

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角度出发, “强纲领”虽然未必否认客观世界的存在, 但却大大淡化了客观世界对科学活动的意义。尽管布鲁尔一再声称, “一个社会所具有的知识在很大程度上既不表示它的个体成员们的感觉经验, 也不表示可以称之为他们的动物性知识之总和的知识。毋宁说, 它就是他们对‘实在’的集体看法(vision), 或者说是他们所具有的对‘实在’的各种看法。”但是, “强纲领”的四条准则没有一个是与客观实在相关联的。“这四个与因果关系、客观公正、对称性以及反身性有关的信条, 便界定了我们称之为知识社会学中的强纲领的东西。”从思想主旨看, “强纲领”的理论本质是强调主体间性。“对于一个命题逻辑而言, 认识论的工程可以归结为商谈的或辩证的‘提问者与解答者的逻辑’。在他看来, 认识论的重要性不是个人的命题, 而是由问题和解答者所构成的复合体。”其实, “强纲领”的本体论是一种淡化“物自体”的主体间性原则, 其真理观相当于贯通论或主体间的共识。

社会建构主义既不同意主客二分原则或真理符合论, 也不同意“强纲领”的主体间性原则或真理贯通论, 而是将二者整合起来, 提出了“自我—他人—事物”的基本范畴。“实验室是诸多可以表明科学‘成功’的机制和过程存在的场所。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这些机制和过程是日常性的、非方法论的。它们与特定的程序性的科学逻辑, 与合理性或者通常所谓的‘有效性’并无太大干系。用梅洛—庞蒂的话说, 这些机制和过程的特点是一种‘自我—他者—事物’的体系的重构(reconstruction of the system of ‘self-others-things’), 一种经验得以在科学中构成的‘现象场’ (phenomenal field)的重构。这些重构的结果使社会秩序和自然秩序以及行动者和环境之间的对称关系结构发生了变化。”显然, 较之主客体的关系模式和主体际性或主体间的社会关系模式, 重建“自我—他者—事物”的关系模式具有更大的合理性。

从基本范畴不难看出, “强纲领”注重主体间的社会关系(忽视甚至无视“实在”的重要意义), 而社会建构主义不仅注重“自我”与“他者”之间的主体际性问题, 同时并不否定“事实”的认识论意义, 从而建构了“自我—他者—事物”的核心范畴。

显然, “自我—他者—物”的不断重建不仅包容了现代科学哲学的主客体关系样式(“自我—事物”或“他者—事物”), 而且也包容了后现代科学哲学中的主体际性关系样式(“自我—他者”)。而且更为重要的是, 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不是固定的, 而是不断重建(reconstruction)中的。因此, “自我—他者—事物”的不断重建不是对“主客体关系”和“主体际性关系”的简单组合, 而是创造性的重建。从这个角度看, “‘自我—他人—物’的体系并不是一个独立于行动者或者独立于内在的主观观念世界的客观世界, 而是一个行动者所经验到的, 或相关于行动者的世界。实验室研究表明, 实验室是改变相关于行动者的世界的途径, 改变的方式是允许科学家运用自身的人性限制和社会文化限制。实验室是一个‘强化了的’环境, 它‘改进’了自然的秩序, 从而使处于社会秩序中的日常生活能够经验到它。这种‘改进’是如何发生的呢?实验室研究表明, 它依赖于自然对象的可塑性(malleability)。”“自我—他者—事物”的不断重建其实就是符合论或主客体关系样式和共识论或主体际性关系样式在社会建构主义基础上的整合, 这种整合既有利于克服符合论或主客体关系样式所容易导致的绝对主义和本质主义, 也有利于克服后现代科学哲学中的共识论或主体际性关系样式所容易导致相对主义和解构主义。

第二, 从知识谱系看, “强纲领”主要强调知识的“集体认可”或知识的公共性, 而社会建构主义则强调“个人知识” (或行动中的科学)和“公共知识” (或已经完成的科学)的互动过程。

逻辑经验主义科学知识观有一个深刻的难题:经验是个人性的, 而科学理论却是真理性的或超个人性的。问题是, 科学家的个人能力如何能够得出具有普遍性的科学知识?其实, 标准科学哲学的科学知识观是把个人知识当成公共知识。

爱丁堡学派首先区分了知识(得到社会认可的信念)和纯粹的个人主观信念, 特别强调知识的社会性或知识的公共性质(Ernest, 1998)。布鲁尔就曾经指出:“当然, 必须把知识与纯粹的信念区别开来。我们通过用‘知识’这个语词专门表示得到集体认可的信念, 同时把个体和具有个人特征的信念当做纯粹的信念来考虑, 就可以做到这一点”。对此, 厄尼斯特充分肯定了布鲁尔从社会的角度规定客观性的立场, “我提到的这个客观信念是一个不属于任何个人的信念, 它不像主观状态或个人的偏好那样左右摇摆, 它不是我的也不是你的, 而是共享的, 它有外部看上去相同的一面”。而且“说客观性是社会的, 意思是指那些非个人的、具有稳定性的特征, 这些特征与我们的信念有关, 也与我们所提及的实在性有关, 但这些信念来自于社会制度”。从这个角度看, “真理不是在个人头脑里被发现的, 而是诞生在寻求真理的人们之间, 在他们的对话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这就意味着, 真理是协商的产物, 而“商谈这个概念所意味的是, 商谈是许多讲话者和听众利用共同的语言所形成的语言学意义上的一系列话语或文本, 这些讲话者和听众, 轮流作为讲话者和听众, 不断互相反馈以推进持续的商谈” (Grice, 1975;Sperber and Wilson, 1986)。

如果说逻辑经验主义强调的科学知识的个人性或个人知识, 那么爱丁堡学派则强调与个人知识相对的公共知识。社会建构主义认为, 主观知识和客观知识都是一个生成过程, 客观(公共)知识来源于对主观(个人)知识的共识, 而主观(个人)知识经过“集体认可”后也可以转化为客观(公共)知识。“通过力量的考验, 代言人被转变成了或者是主观的个人, 或者是客观的代表; ‘客观的’意味着, 不论怀疑者付出了多么大的努力想要切断你和你为之说话的事物之间的联系, 这种联系始终保持不变。‘主观的’意味着, 当你以他人或他物为名义说话的时候, 听众们明白你只代表你自己。……‘客观的’与‘主观的’是与力量的考验相对而言的, 它们能够逐渐互换位置, 从一个变成另一个, 就像两支军队之间的力量平衡。一个被作者斥之为主观的持异议者现在必须发动另一场战斗, 如果他或她还想继续坚持异议而不被孤立、嘲笑和抛弃的话。”因此, “社会建构主义的核心思想在于详细阐述个人或主体知识与社会或客体知识具有同等的重要意义(虽然在传统认识论中后者占优先地位), 而且认为二者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的。首先, 不论是主体知识还是客观知识都具有对话的相同性, 因为这两种类型知识的对话者都是知识建构者(支持者)和批评者。其次, 这两种类型的知识都是相互辩证地联系在一起并包含在彼此的创造过程中”。数学哲学家厄尼斯特在他的《作为数学哲学的社会主义》一书中用一个循环图示来表示社会建构主义关于个人知识和公共知识是一个不断互动的解释循环。“总的说来, 该图概括了主观数学知识和个人数学知识是如何在学术背景和教育背景之间交替变化的循环过程中彼此再创造的。这既是一个创造循环又是一个再生产循环, 现存的数学知识在这个循环中得到了再生产, 新知识加入到了已接受的陈述体系中。”

从知识谱系看, 社会建构主义用个人知识与公共知识的解释循环来超越现代科学哲学对个人亲知的强调和后现代科学哲学对公共性知识的强调。在这个循环中我们看到, 个人知识(主观知识)就相当于现代科学哲学所强调的“亲知”, 例如维特根斯坦所说的“我就是我的世界”, “我的语言的界限就是我的世界的界限”等等; 而公共知识(客观知识)就相当于布鲁尔所提到的“得到集体认可的信念”。在社会建构主义看来, 个人知识(主观知识)经过社会认可后, 变成了超越个人主观性的公共知识(客观知识), 而公共知识(客观知识)一旦获得认可, 就通过多种途径被社会成员所接受, 从而转化为新的个人知识。

第三, 从学术策略看, “强纲领”选择了强调“对称原则”的学术路线, 而社会建构主义则采用“包容他者”的学术路线。

逻辑经验主义的学术策略是以语言分析为纲领的“宽容原则”, 然而这种“宽容”是有条件的, 只是指语言形式的选择, 但却“拒斥形而上学”及一切价值判断。因此, 逻辑经验主义的学术策略在本质上是用“逻各斯中心主义”所遮蔽的“自我中心主义”。

在如何对待其他学术观点的问题上, “强纲领”主张对任何学术观点都坚持“对称原则”, 即公正地(用同样的因果类型)对待不同的学术思想。例如, 布鲁尔用文化原因解释了波普尔和库恩之间的思想冲突。“存在于波普尔和库恩之间的这种冲突代表了一个与——我们也许称之为——启蒙运动的意识形态和浪漫主义运动的意识形态之间的对立有关的、几乎是纯粹的案例。”在他看来, 波普尔的批判理性主义在文化上属于启蒙的意识形态, 如波普尔强调个体作用、强调思想清晰等; 而库恩的科学革命理论在文化上则属于浪漫主义, 如库恩强调整体作用、强调文化渗透等。

社会建构主义并不满意“对称原则”的相对主义倾向, 而是主张将不同的学术观点包容在某个更高层次的综合思想或思想综合之中, 从而使对立的思想不是成为解构的力量, 而是成为“共建”的力量。厄尼斯特(Paul Ernest)在《作为数学哲学的社会建构主义》一书中把这种转换设计成这样一种学术策略:“黑格尔的辩证法三段论是一个循环过程:正题(the thesis)必然要产生它的反题(the antithesis); 两者都归结为一个更具有包容性的合题(the synthesis), 从而完成一个循环。”

所谓的“正题”就是立论者所心仪的观点或学说, 所谓的“反题”就是反对立论者的观点或学说, 所谓的“合题”就是立论者将自己心仪的观点或学说和反对者的观点或学说包容在一个更高层次的观点或学说之中。正如拉图尔所说:“如果我想成为一个探索客观性的科学家, 我就必须从一个框架转向另一个框架, 从一种视野转向另一种视野。没有这些转换, 我就将局限在某种狭窄的眼界之内。”

从社会建构主义的“正题(the thesis) —反题(the antithesis) —合题(the synthesis) ”的学术策略我们不难看出, 现代科学哲学主张“一个世界, 一种方法, 一个理论”, 相当于“正题”; 这种学术策略往往信奉自我中心主义, 认为自己提出的观点是毋庸置疑的, 因而对其他观点持否定态度。后现代科学哲学主张“多个世界, 多种方法, 多个理论”, 相当于“反题”; 这种学术策略往往信奉“对称原则”, 主张公正地对待不同的学术观点, 因而饱受相对主义之苦。社会建构主义正是通过最后的“合题”包容了自己提出的论题以及各种反对声音。而且这种建构或包容是无限的, 因为合题又是新的起点。

上述分析表明, 科学知识观的“社会学转向”并不是“强纲领”的一统天下, 而是“强纲领”与“建构主义纲领”的思想较量。在研究纲领上, 前者“用社会解释自然”, 后者执着于角色建构网络理论; 在基本范畴上, 前者选择重对知识的主体间共识, 而后者才致力于“自我—他者—物”合理重建; 在知识谱系上, 前者强调知识的“集体认可”, 而后者则专注于个人(主观)知识和公共(客观)知识之间的解释循环; 在学术策略上, 前者对不同学术思想坚持相对主义的“对称原则”, 而后者则试图“包容他者”或通过“正题—反题—合题”的辩证法来整合各种异质思想。

对于后现代科学哲学内部的思想冲突, 大卫·雷·格里芬(David Ray Griffin)指出, “当前, 至少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哲学类型被称为是‘后现代的’ (postmodern)。在一种类型中, 偏重的是解构(deconstruction); 而在另一种类型中, 尽管也施行了很多解构, 但偏重的则是建构(construction)。后一种类型的后现代主义一直被正式地称为‘重构性的’ (reconstructive), 以便更清楚地表明预设了一种解构性的要素。总之, 这两种类型的后现代哲学的区别不在于必须解构那些对现代(而且有时是前现代的)世界观来说至关重要的概念, 而在于建构一种新的宇宙论(它可能成为未来几代人的世界观)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这两种哲学中的哪一种更有理由被称为‘后现代的’, 乃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每一方都可自称享有使用该词的优先权。”大卫·雷·格里芬:《超越解构——建设性后现代哲学的奠基者》, 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1年, 第1—2页。

参见胡杨:《强纲领的建构与解构——兼论SSK研究纲领的转向》, 《哲学动态》2003年第10期。

科学哲学家尼尼卢托(Ilkka Niniluoto)在《实在论、相对主义和建构主义》一文中首先在科学知识社会学中区分了两个流派, 以布鲁尔和巴恩斯为首的强纲领, 以拉图尔和塞蒂纳为代表的建构主义纲领。(参见Ilkka Niniluoto, Realism, Relativism, and Constructivism.Synthese, 1991, pp.135—162)

布鲁尔:《知识和社会意象》, 北京:东方出版社, 2001年, 第2页。

Bruno Latour, 1999, pp.280-281.

M. Callon, The Sociology of an Actor-Network: The Case of The Electric Vehicle, In Mechel Callon, John Law and Arie Rip (eds), Mapping The Dynamic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ondon: The Macmilian Press LTD, 1986, p.23.

Sergio Sismondo, An introduction to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ies, Black well publishing, 2004, p.69.

Bruno Latour, Aramis or the love of technolog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p.213.

对于Actor-network-Theory这个英名, 我国学界往往把它译为“行动者网络理论”、“角色网络理论”或“操作子网络理论”等等。但笔者认为, 这种翻译没有充分体现这个词强调建构活动的思想性质, 因而没有看到Actor-network-Theory中的work这个词素的动态意义。这个忽略几乎改变了Actor-network-Theory这个词的精神实质。其实, 从社会建构主义的角度看, Actor-network-Theory的中心意义在于work, 而不在net。其完整意义应该是角色建构网络。正如拉图尔所说, ANT完全取决于某种从某地到另一地点的活动, 就像网络这个词就由网(net)和工作(work)组成的一样。实际上我们应该说建构网络(worknet)来代替网络本身(network)。正是这种建构(work)和活动或流动以及改变等, 才是值得强调的。参见Bruno Latour, reassem bling the social. An introduction to Actor-network-Theory, Ox for duniversity press, 2005, p.143.

布鲁尔:《知识和社会意象》, 东方出版社, 2001年, 第20—21页。

布鲁尔:《知识和社会意象》, 东方出版社, 2001年, 第7—8页。

Paul Ernest, Social Constructivism as a Philosophy of Mathematics,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8, p.163

Sheila Jasnoff, Gerald E. Markle, James C. Petersen, Trevor Pinch, Handbook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ies, Sage Publications, 1995, pp.144—145

Sheila Jasnoff, Gerald E. Markle, James C. Petersen, Trevor Pinch, 1995, p.145

布鲁尔:《知识与社会意象》, 第4页。

Bloor, 1984, p.229.

Paul Ernest, Social Constructivism as a Philosophy of Mathematics,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8, p.145.

Paul Ernest, 1998, p.164.

B.拉图尔:《科学在行动》, 刘文旋等译, 北京:东方出版社, 2005年, 第131页。

Paul Ernest, 1998, p.241.

Paul Ernest, 1998, p.244.

布鲁尔:《知识和社会意象》, 第94页。

厄尼斯特的这个思想本身就是用波普的批判理性主义、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的方法论来重建黑格尔的三段论式的辩证思维。(参见Paul Ernest. Social Constructivism as a Philosophy of Mathematics.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8, p.112)但复活黑格尔的这个思想绝非厄尼斯特一人, 莫里斯.梅洛-庞蒂在《辩证法的历险》中就曾经区分了“马克思主义的合题哲学” (laphilosophie synthétique dumarxisme)和“反题的马克思主义” (unmarximedes antithèses)。参见莫里斯·梅洛-庞蒂在《辩证法的历险》,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9年, 第7页。

Bruno Latour, 2005, p.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