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绅权盛于地方,江南尤甚。至清初则一窒再窒而备受重创,缙绅之祸也先起于江南。
顺治十七年(1660)“吴令任惟初到任,比征钱粮甚急”,责打追欠至鲜血淋漓,又复典守自盗。“当是时也,虽三尺童子皆怀不平”。次年顺治帝死,“哀诏至吴”,诸生百余人哭于文庙,“于是相从而至者至于千余人,号呼而来,皆欲逐任知县者也”。这种由秀才领头抗苛政的做法,显然是前朝绅权留下的一种惯性。然而此日已非前朝,因此迎头而来的是大吏捕治,“掳掠诸生万状”;且“承郑延平兵入沿江列郡之后”任情荼毒,“傅会逆案”,一口气杀掉了苏州士子18人。当祸之初起,地方奏告朝廷,尤以“县令虽微,亦系命官”和“身列青衿”竟“辄敢纠聚群凶”为哭庙一案里的要害①,其命意之所托皆在于摧残绅权而立官府之威。所以后来人看这段历史,曾归结为:“明代江南乡官势力最为横桀,而士子结纳干预,肆行无惮亦最甚。顺、康间哭庙案发,大受惩创,其锋渐敛”②。这些话立论不喜绅权,但所说绅权经“哭庙案”辣手重挫之后归于衰落,则言之因果厘然。明清易代之后,朝廷和地方都立意摧残绅权,因此一路拳打脚踢,继“哭庙案”而起的,还有“奏销案”。《三岡识略》说:“江南赋役,百倍他省,而苏、杭尤重”。且“役外之征”与“杂派”又累累相积,致“旧赋未清,新饷已近,积逋常数十万”。迨顺治十八年(1661),遂起“奏销之祸”:
时司农告匮,始十年并征,民力已竭,而逋欠如故。巡抚朱国治强愎自用,造欠册达部,悉列江南绅衿一万三千余人,号曰抗粮。既而尽行褫革,发本处枷责,鞭扑纷纷,衣冠扫地。
其间昆山人叶方蔼顺治十六年(1659)以一甲第三人及第,彼时正在做编修,而以“所欠一厘”革职。当日谓之“轩冕与杂犯同科,千金与一毫等罚”,同时的董含则顺治十八年中进士,顺治十八年遭斥革。“于是两江士绅得全者无几,有乡试中式而生员已革,且有中进士而举人已革”。而后是“仕籍、学校为之一空。”③因罪名更重而“被逮”和被“提解”的士人则成群行走于众目睽睽之下,“皆锒铛手梏拳,徒步赤日黄尘中”,使旁观的人看了“惊悸”④。这一场大狱虽以“奏销”为名,而“衣冠扫地”于“鞭扑纷纷”之中,显见得朝廷和疆吏始终在与绅衿和绅权为难。时当易代之际,像这样一时凸起的国家权力与地方绅衿之间的紧张,显示的应当是一种普遍性。因此,摧折绅权虽先起于江南,而一定不会仅止于江南。一则后来的墓志追记当日时事,曾列述:“蒙城、怀远、天长、盱眙四县子矜逋赋者各百余人,令咸速之狱,狱隘,诸生无置足地”。这四个地方都不在清代苏抚的辖境之内。而《景船斋杂记》则记载说:“顺治辛丑八月,遂起奏销之祸,罪及孔氏”。孔家在曲阜,然则这里的“奏销之祸”应当对应于山东。此外,卷进了那个漩涡之中而有姓名可以考稽的还有浙江的士人①。所以历史学家孟森总论之曰:“是时盖各省皆厉行此事,特苏抚为最酷耳”②。在“各省皆厉行此事”里,显然有着一种庙堂里的意志。因此,与这一类兴大狱作摧残的办法相匹配的,还有顺治八年(1651)礼部题准“各提学官督率教官,务令诸生将平日所习经书义理,着实讲求,躬行实践,不许别创书院,群聚结党,及号召地方游食之徒空谈废业,因而起奔竞之门,开请托之路”③;顺治九年(1652)朝廷立卧碑于各省学宫,明示“生员不可干求官长,结交势要”,“不许干与他人词讼”,以及“凡有司官衙门不可轻入,即有切己之事,止许家人代告”,等等④。至顺治十七年(1660),朝旨又以天下士人为对象而重申“妄立社名,纠众盟会”之禁⑤。这些在国家权力的名义下推行的制度化管制,都是意在把地方士绅与地方公务隔离开来。随后,在将近二百年的漫长岁月里,是“承平久,官益尊”⑥,而作为地方社会里的一种既存的力量,不同于编户齐民的缙绅先生们则在前朝的“横桀”之后丧失了足以干预公事的心力和臂力。
朝廷和地方官在本性上都不喜欢绅权。然而当19世纪50年代太平天国起广西, 并演为旷日持久的一场内战之后,“承平”便被打破了。随之而来的乱世已使“官益尊”难以为继。于是“练兵筹饷,日不暇给,疆臣节帅,握吐求贤”,而后“缙绅先生咸出而相助为理。向所谓仰望林泉者,亦复手扳脚靴,随班听鼓”⑦。在二百年压抑绅权之后,此日已是地方官因兵事和饷事交相困扰,而不得不借助于地方绅士。然而借助总是借重,这个过程同时又在把这些本被隔离于地方公事之外的人引入到地方公事里来。咸丰、同治、光绪三朝久在湖南的朱克敬曾说张亮基、骆秉章先后抚湘,“练兵、转饷、防寇多参用士人,事皆办,由是湖南名闻天下”⑧。他所说的“士人”应当都是未入仕路的“绅衿”。另一个常熟人记叙内战初息之后的江南吏治,说是“常令王庆元年登耄耋,素不风烈,昭令梁蒲桂初任,物色民情,毫不省察,一切词讼,悉由局董作主”。他所说的“局董”都是帮着地方官在办“善后”的绅士。因此其时又有“克复江阴”之后,“局中遣绅士”多人“清理城邑”的记载⑨。在那代人留下来的著作里还有一种记述,说钱塘人丁松生于“杭垣克复”之后,“一切抚恤善后事宜皆”“一身主之,大吏倚如左右手”。布政使蒋益澧至尊称为“大秀才”⑩。他所参与的地方公事,其局面显然是愈见恢宏。这个过程使官和绅都变得日益不同,与顺治朝的地方官在摧折绅权里汇成一种可见的普遍性一样,咸丰朝和同治朝的地方官普遍地借助与借重于邑绅,从而在普遍地将植根于地方的绅权重新扶了起来。胡林翼总谓之“自寇乱以来地方公事,官不能离绅而有为”⑪。地方官扶植了绅权,在其背后和深处,则是内战扶植了绅权。
内战扶植了绅权,同时是内战又在造出数目更多的绅衿。同治初曾国藩作《徽宁池三属捐助军饷请广额折》,以“皖南数属,仍岁构兵”,而“该绅民等蒿目时艰,捐资助饷。徽、宁、池三府甲于通省,徽州一府尤甲于皖南”为充足理由,“吁恳天恩敕部查议,加广文武乡试中额、文武学额”,以“作士气而资激劝”⑫。在清代的国家制度里,各省的“乡试中额”和府、州、县的“学额”是一地有一地之数,并且每个地方的额度都是一个既定之数和固定之数。前一种“额”关乎举人,后一种“额”关乎生员,因此“广额”是在用抉破旧章的办法制造出更多的举人和秀才。而以“作士气”和“资激劝”为此中之道理,则说明了更多的举人和秀才始终是同更多的“捐资助饷”连在一起的。所以同治三年(1864)曾国藩再作奏折,陈述粤省厘金“两年以来专济三江之饷”,以解军中困乏而“为利甚厚”,为广东请加“文武乡试永远定额四名”①。与这种因地方和民间的“捐资助饷”而“广额”比,李鸿章在同治十三年(1874)作《湖广水师欠饷请广学额折》,则是历年以来“湖广督标水师两营”应得而未得的“积久饷银,各哨勇情殷报效”,请“加广长沙县学额”②。在这些情节里,是出自湘军一系的“各哨勇”成了吁恳的主体。他们情愿放弃朝廷欠他们的银子,为自己籍贯所在的地方换来几个额外的秀才。以当日的社会观念为尺度,这是一种造福乡邦和嘉惠士林的功德。因此久战之后军中多积欠,淮军里的将帅也在“皆以欠饷报效,各加广本县学额文武各数名不等”③。除了这种出自军营的奏疏之外,时人的记述里又有“同治时军兴,马多乏食,江南府县绅民,有请输马草捐以广学额者,鲍花潭学使奏其事,朝旨嘉允焉。然由是江南秀才骤增十之一”④的故事。由此形成的是一个“广额”再“广额”的不断层积的过程,而这个过程直接促成的则是中国人口中获得功名的人数在不断地增多。据后来的一种大约估计,与内战之前的数目相比,光绪朝仅生员一类已增加了23%⑤。与之相对应而形成的人群,已不能不算是济济多士。但在晚清中国,象这样因“广额”而增加的功名不仅仅是一种多出来的数量,随同数量而来的还有种种不在预想之内的时弊与时病。同治年间论时务的奏议已说因“捐输”而“加广中额、学额”,是“施恩”太过“浩荡”:
窃思一省之大,人才之多,三年一试,中额犹无虑滥竽也。至一州一县文风本有不齐,三年两试,学臣照额进取,敷衍充数,势所必至。夫秀才为多士出身之始,乃以文理浅陋者滥厕其间,人才固不足观,人品尤不可问。⑥
这些话非议“广额”,而所说犹统而言之。作为一个可以匹配的实例,俞樾曾说“戊辰之春”亲见于潜令谒知府,面陈“本县止童生二人,其一甫学作起讲,未成篇;其一在乡间开酒店,农事尚早,饮酒人多,不克分身”,请将原本定于二月的县试移到“三四月间”。而后是“是岁,此二人者皆入学”。他慨乎言之曰:“举此一端,学校之失之太易,亦可见矣”⑦。然则“广额”之下的“人才固不足观”正是这样形成的。而张之洞作湖北学政之日,则以“近年楚省加广学额,往往一学进额两倍原数”,以至“一州县所取动至六十之多”,具体地提供了一个地域性的士人社会因“广额”而造成的异乎寻常的规模失度。后来他作四川学政,又曾沿着同一个题目讲下去,由“川省近年诸生太多”并且“愈多愈贫”说到“川省人心浮动,狱讼繁多”,而“大凡产业公局唆讼诈财之案,必有文生在内;烧香结盟,聚众滋事之案,必有武生在内”⑧。在这些场面里,士风之坏和世风之坏是牵连在一起的。“广额”之下的“人品尤不可问”亦因此而历历可见。十多年的内战之中和内战过去之后,“加广”的学额都在化为府学、州学、县学中累积而递增的人数。但乡试中额的“加广”已相比而极少,进士及第的数目则从来不在“加广”之列。于是生员多,进取难,这些在“文风日薄,士习日嚣”⑨中获得了功名的士人不能沿仕路远走,便大半都会化入地方社会的缙绅群里。随后常常可以见到“甫博一衿”已在“长揖县衙,夤缘公事”⑩的急迫相。在旁观的眼里,他们显然不会带来地方的安静。而就19世纪后期的历史变迁而言,当原本蛰伏的绅权被扶植而得以伸张的时候,这些随“广额”而增多的缙绅产出于同一个过程里,便从一开始已经编入了绅权之中。在后来的岁月里,他们不仅会成为绅权中增多的数量,而且会成为绅权中增多的力量。
由于晚清绅权是由地方官扶植起来的,因此绅士介入地方事务,是以绅士与官府的协同和契合为常态的。后来做了达官的吴大澂同治四年(1865)还是一个苏州本地的举人。他在《自订年谱》中叙述当年“江北清水潭决口,被灾难民纷纷渡江,苏郡绅富无倡留养之议者”,地方随之不宁。“余因邀集郡绅,创议劝捐,设厂留养”,救济了“一千八百余人”,自谓是以“寒士”在肩“巨任”。其间曾因捐数不够而“谋诸长洲县蒯子范大令德模,商请方伯借拨银二千两”,并得“蒯公力任其事”而“幸免掣肘”①。吴大澂和“郡绅”在赈济难民的过程里为地方社会维持了安宁和秩序,他们守护了地方利益,同时又做到了地方官想做和应做的事。因此管地方的“大令”能够自愿地“力任其事”,用“借拨”来的银子帮助绅权主持下的“设厂留养”办下去。在当时的东南,象这样官与绅之间的和衷共济是常见的。这种和衷共济显示了绅权的主动性,也显示了绅权的合作性。至光绪十一年(1885)李鸿章作奏疏请奖,说是“上年法人开衅,畿防戒严,叠奉谕旨饬属举办团练。经臣督饬天津司道率同公正绅士高凌霄等妥细劝办,就津郡挑选精壮万余人,筹给军械,按期轮班操练”。并“另抽练千人分立两营”,派“津绅”为“管带”。而用来维持这种局面的“经费”则取资于“叠经官绅剀切劝谕陆续凑捐”②。借助于绅士“办团练”,应当是从内战中沿袭而来的做法。但在内战过去多年之后朝廷仍然用诏书召唤团练,说明了地方社会的团练和依存于团练中的绅权正在制度化和常态化,并因之而成为晚清中国一种不可缺少的东西。而比之苏州“郡绅”办理地方事务的自倡之而自为之,则“津郡”绅士涉入的“畿防戒严”,显见得已不仅是地方事务而且是官家公务了。因此,在后一种场合里,官绅之间的合作常常会使两者的界限在实际上变得漫漶莫辨,而缙绅之出而任事者亦因之而获得了更多本来并不属于他们的权力。在内战之后的数十年历史里,由于官绅之间的合作,从来属于地方社会的绅士还会在空间上越出自己的地域,走到另一个地方社会里去。光绪四年(1878)直隶“荒旱”,光绪五年(1879)直隶“水灾”,皆“赖南省绅富士商出赀出力,竭诚济助”。其间分属“江、浙、闽、广”的“承办各绅”不但为华北带来了赈灾的银子,而且“连年分赴海沭及直东豫境,查办赈务,遍历灾村,抚问疾苦,处处认真”,以绅士的本分相度量,这种越境的作为已是异乎寻常。疆吏当日作奏报,说是“隔省绅士而行救灾恤邻之事,亦向来所罕有”,并且推崇备至,称作是“著实为穷黎全活性命,为国家宣布恩德”③。但绅士本非朝廷命官,因此由“南省”的绅士到北地去“为国家宣布恩德”,则后者对于前者实在是一顶太大的帽子。两者之间的不相对称,便成了一种更加明显的异乎寻常。“南省”绅士因“义赈”而出省,并在另一个地方社会里建立起他们与官府之间的连属和呼应,而后,“助办直赈之浙江绅士”还曾由赈务延伸到河工,在华北“挑挖大清河下游并另闢滹沱减河,修浚北运减河各工”里做过“督办”,而“尤属异常奋勉”④。与赈灾相比较,象这样“隔省绅士”督办河工显然是涉入他省事务更深了一层,在彼时的中国同样算是一种“亦向来所罕有”。就数目而论,这种“由南省”到北地作空间上跨跃的缙绅应当不会很多,但他们以自身作为实例,却具体地说明了绅士在内战之后的社会生活中可以达到和已经达到的活跃程度。官家的许多公事已经绕不过他们了,因此,同一时间里在南北疆吏报告地方政务的奏章当中已是越来越多地要述及“官绅”、“绅董”、“员绅”、“该绅”、“绅商”、“员董”、“绅耆”、“大绅”、“官绅商富”和“端正绅士”等等名色,以及与这些名色相对应的那个群体在地方社会里种种奉公的劳绩。官与绅共处于一个动荡的时势之中,当缙绅为官家出力的时候,缙绅群类的太过忙碌同时又会反照出官家权力在许多地方的力有未逮。而与之相表里的,则不能不是二百年久抑之后晚清绅权的大幅伸张。
地方官代表的是国家权力,因此,这种由地方官扶植起来的绅权从一开始就历史地附着于国家权力。然而就其本性而言,绅权是一种出自地方而又生于地方,并因之而与地方利益和局部利益紧相系结的东西,所以绅权其实天然地不同于国家权力。两者之间的这种差异,决定了能够与地方官合作的绅权,同时还会有地方官的手掌罩不住的一面,从而还会有不能与地方官合作的一面。光绪三年(1877)广西“西林县绅士具一信函,呈交西林县知县,知县亲身递与教士。函内言县主与教士所商拟各条,我等不能允准,以后永不许在本县境内传习天主教”,并明言“若有人奉习天主教,全家诛灭”①。在这段文字中,能够与教士“商拟各条”的“县主”应当是指西林的地方官。而“我等不能允准”,则显见得是出自绅权的一种不肯合作。在“县主”的头上,是朝廷与外国的约章,在“西林县绅士”的背后,是地方社会里的利益所在和地方社会里的人心所趋。当这两面合不拢来的时候,绅权便只能代表地方社会。这一类扞格在过去的二百多年间不会常见于地方官办公事的过程之中,但随绅权在内战之后的步步伸张,绅士的声音已常常会起于地方而惊动远近,并因此而成为一种不可漠漠然视之的东西。光绪十五年(1889)“奏准开办芦沟桥汉口铁路”,当时的诏旨中曾专门列入一段话,申说“创始之始,难免群疑,著直隶、湖北、河南各督抚,剀切出示,晓谕绅民,毋得阻挠滋事”②。铁路穿过的区域都是地方社会之所在,除了管地方的国家权力,那里还有能够把“绅”与“民”组织起来的绅权。在“绅民”这个总称里,具有自主性和主动性的总是不同于齐民的绅士,而“群疑”一经产生,绅士便天然地会成为表述者和表达者。诏旨于此特为关注,正说明了朝廷对于地方绅士这种另成一路的影响力和支配力已是深知之而熟视之。铁路容易致“群疑”,与铁路相类似的,还有电线(电报)、矿务等等同样属于在洋务的名义下引进中国,并伸入了地方社会的东西,它们也常常会在那里碰到民间的“群疑”和正在伸张的绅权。同治十二年(1873)“上海奸商于直隶李伯相处禀请在句容、丹徒两县开煤矿”,导致地方绅士作“公致两江制府书”以倾力抵制。在这场局部性的冲突里,被称作“奸商”的那一方因为李鸿章的撑持而得到了一种官家权力,并因之而能够以“官开”立名目。但代表了地方社会的一方则援引“宁、镇两府士子聚试于此,闻此消息,讹言日起,人心惶惶”以叙述四下之不宁,并举“深恐别滋事端”为更深一层的忧思和危惧。随后由“某等谊关桑梓”起讲,标示绅士涉入地方事务的天经地义和不肯多让,亟言“开江南之山”的“十不可”。在“十不可”里列出来的是许多道理,然而比道理更有说服力的其实还是绅士的影响力和支配力。当日李宗羲作两江总督,正是被敬称作“制府”的那个人,他在致李鸿章的信里说:“江南绅民僉谓自汉以来二千余年并无采煤之事,不免少见多怪”。显见得以其籍隶四川开县而有着见过“本省业此者甚多”的阅历,李宗羲不会真信挖煤会造成地方的大患,但“现在宁、镇考生云集,闻有此举,无不骇诧”。这种来自士子的“骇诧”,使他所直面相对的已是另外一个问题了,他称之为“居是邦者,固不可为浮议所摇,而舆情似不能不顾“,因此本来见惯挖煤的李宗羲不得不以“区区之意,尚拟与公酌之”的方式对“直隶李伯相处”表达异议③。地方社会的“舆情”归绅士所有,而斯时又正在化作风波。身为两江总督,他与这种东西的距离比远在直隶的李鸿章更近,对于由此将会引出的“别滋事端”也要更多忧心,所以他宁愿与李鸿章商量,非常婉转地请求后者高抬贵手,放过江南的这一点矿利。而后是地方的绅权制止了外来人的“官开煤矿”。作为一种对比,是光绪十七年(1891)湖南澧州立电线杆引来“团民”聚众殴打焚烧,而彼时地方的绅权已立在洋务一面,因此在那一场骚乱里“城乡绅士”是帮着官府作“明白晓谕”,群聚的“团民”遂在“旋即解散”④之后兴不起一点余波。同治年间的江苏和光绪年间的湖南表现了外来的物事进入地方社会的两种场面和两种结局。而调度于其间的则是同一群人物的不同向背。然则以内战之后的这些具体事实比内战之前的旧日缙绅,可以明白地看到,被扶植起来的绅权同时又是在自我廓展之中的绅权。这个过程造成了地方权力结构中的消长和倾斜,所以这个过程一定会影响当时和后来的社会历史。
绅权张于一个“文风日薄”而“士习日嚣”的时代里,与此相对应的,是绅权的伸张很容易促成绅衿的肆张。之后,本以地方利益为合理性与合法性的绅权便常常会带来地方社会的紧张。同治初年苏南各地次第设“善后局”以重造地方秩序,而“挨挤入局办公”的绅士已多见“唬诈”和“婪诈”,并因之而被民间称作“刁绅恶衿”①。就苏南而言,在太平天国的长久管制之后,此日的绅权还刚刚被扶起来,然而以“刁绅恶衿”与“唬诈”和“婪诈”相对待来刻划绅士和绅权,显然都不能算是为地方在造福。迨绅权自我廓展既久,这种出自绅衿的肆张还会带来更多的紧张。光绪四年(1878)湖广总督李瀚章奏报“武昌县廪生郭瑞麟、候选训导胡书田、大冶县武举皮周福、黄冈县生员刘玉田,于本年春夏间竟敢违禁逞强,纠众敛费,在于樊口地方筑坝,将河堵塞,并私立埠头,抽收船厘,把持勒索,扰累商民”。在十多年的内战里,湖北的绅权比苏南的绅权更早地被地方官借助和借重,日久之后也会蓄积起更多的悍气。因此一旦出格便弄得无法无天,最后不得不由疆吏“调派炮船营勇”毁坝捉人为了局。武昌、大冶、黄冈的这群绅衿敢于“违禁逞强”而无法无天,正是在以其“违禁逞强”和无法无天作反衬,使人可以直观地看到绅权伸张的过程里,地方社会中的绅士已经达到的恣纵程度。这些人在一个水系密集的区域间用筑坝的办法收获利益,但由此改变了上游江水的流向,则同时又是在给周边造成“溃冒冲突”之害②。他们损害了地方社会的公共利益,所以他们在地方社会里丧失了合理性。而后是无法无天的事成为不能持久的事。疆吏之所以能够“调派炮船营勇”来对付这些绅衿,是因为他们失掉了与地方社会相连的那种合理性之后,疆吏可以轻易地剥夺掉他们曾经拥有的绅权。在这两个例子里,苏南绅衿的“婪诈”和湖北绅衿的筑坝堵河“把持勒索”,都说明绅权的伸张,同时又在使依附于绅权的个体绅士获得了可以伸手攫取的凭藉。这是一种齐民所没有的东西,又是一种与齐民相缠结的东西。而后是他们的逐利和贪婪便在绅权所在的地方成了民间的“扰累”。时当绅权一路伸张之日,这些都曾是尘世间的寻常故事。因此,苏南和湖北之外,与之相类似的,还有私人记述中的“甘省五泉,水烟消路最广,省城设有公局,抽收公用,皆地方刁生劣监侵渔”③,以及被牵入了奏折和诏书的“广东在籍主事吕元勋,身列搢绅,胆敢庇匪在家,开设花会总厂,诱赌渔利,实属不知自爱”④等等众生相。这些人物和事实以其自身的起落与始末,说明了“刁绅恶衿”与“刁生劣监”的逐利和贪婪都是个体地实现和个别地实现的。它们虽然以绅权为凭借并引出种种民怨与骚动,却不能算是有意颉颃地方官的权力和伸入地方官的公务。当他们太过出界的时候便会为官家所制。然而这一类个体在官家权力制约下的起落并不是当时绅界的常态。作为内战之后晚清中国的一种社会变化,伸张的绅权同时又在官府之外造成了另外一种重心和力量。随后是官绅两者共处于同一个地方社会有限的地域空间之中,这个原来宽裕的空间遂不能不因之而变得局促。所以,后起的绅权在放开手脚的时候,便常常要伸到本属官府的范围里去。而这个过程则一定会颉颃地方官的权力并侵入地方官的公务。光绪十六年(1890)的一道上谕说:“各省在籍官绅,理宜敦品励行,为乡里矜式,乃近来绅士往往不安本分,动辄干预地方公事,甚至藉端挟制官长,以遂其假公济私之计”⑤。正是不能容忍绅权因太过伸张而大幅度越轨。与苏南、湖北、甘肃、广东的那些绅士但作“婪诈”、“渔利”而不问公门里的是非相比,“干预”和“挟制”,都是以绅权为主动一方和进取一方所造成的官与绅之间的紧张。而上谕通天下而论之,又说明了这种紧张在当日的地方社会里正在成为持久的现象和普遍的现象。当地方官扶植绅权之日,为的是找来功名得自朝廷而根脉系于地方的帮手。他们多半不会想到,作为一个社会群类,这些人因功名得自朝廷而自异于齐民,又因根脉系于地方而自异于官府,他们原本自成一套路数,所以他们一旦有足够的臂力在地方思伸展,便很容易变为地方官的对手。同治间四川酆都知县因“于江水进城并未救护灾黎,辄先登舟出避”,经总督奏劾而“革职,永不叙用”。至光绪初年川督已经两度换人,“该革员遣抱以被参情节均系邑绅徐昌绪挟嫌呈控,并串通总督衙门幕友徐巽斋舞文陷害等词”赴都察院“呈诉”。事隔多年犹在哓哓抱控,是心中的一腔委屈咽不下去,于是事情的曲直亦因之而变得非常迷离,其时的朝旨称作“绅幕交通”⑥。在这些涉事的人物里,被劾的知县显见得不能算是一个全无可议的循吏。然而同他作对的“邑绅”用“绅幕交通”为手段,行事也在阴诡而不循常道一路,其间的“挟嫌”无疑不是一种能够放到光天化日之下的东西。朝廷眼中的绅权常常被归为“以遂其假公济私之计”,所指大约正是这一类情状。因此,酆都的官绅角力最终以“邑绅”去掉知县为结果,不会是一种单凭是非和道理分出来的胜负。知县虽然因劾落职,而这个过程里绅士的“呈控”能够变成疆吏的弹章,是“邑绅”以“灾黎”为题目而借来一种地方的公共性,则其个人“舞文陷害”的背后和深处已直立着咸同两朝正在累积的绅权,以及这种绅权对于疆吏管地方的制约。一个地方的绅士可以自如地“绅幕交通”和“舞文陷害”,本身便反照了这个地方的绅界所既有的声势和气焰。因此知县虽是职官,但手里没有对等的题目作抵挡,遂不能不成了这场争斗的出局者。比之顺治末年吴中“哭庙案”里那些同知县过不去而被杀头的“诸生”,这段历史里的官绅关系显然已经变得非常不同了。当绅权伸张之日,绅权与地方官相颉颃常常公私轇轕,并因之而常常各利其利。但作为一种地方社会里的力量,绅权的伸张应当不是只肯做和只会做“挟嫌呈控”一类事。成书于光绪年间的《鹂砭轩质言》曾以记实的笔法写“同年友顾兰陔比部”事。其中的一则,说的是顾君“为诸生时”通州有胥吏孙成侮读书人,“顾大怒,邀同学人三五告之牧”,并由此为起端而导致了官与绅之间的公开对峙:
时署是篆者为满洲依勒通阿,正与吾乡徐清惠公对席饮,辞不见。顾以为庇成,坚请依,坐堂皇,对阍者辞甚厉。依懼,丐徐为调停。徐令仆挽顾出,顾愈怒,诃之曰:“尔主为郡里望,今士子为胥吏辱,不平极矣,尔主不扶公,乃反阻扶公者乎?”众轰然和,声振一堂。依见事不能已,惴惴出。顾挟之登坐,厉声曰:“孙成倚官势,侮正人,当系之来”。依唯唯,如木偶,手摽票,笔几堕。
而后是侮辱士子的胥吏被杖和被革①。发生在通州的这一场官绅颉颃,缙绅一方是在为读书人讨公道,与酆都那样的“绅幕交通”和“舞文陷害”相比已是判然不同。然而自国家法度看去,这种场面显然要归在“动辄干预地方公事”和“藉端挟制官长”之类的“不安本分”里。其间的“辞甚厉”、“厉声曰”和“众轰然和,声振一堂”起落于州官的衙门之中,无疑都是在咆哮公堂。作为对照,是通州的州牧由“辞不见”而“惴惴出”,由“惴惴出”而唯唯否否,显见得是在一步步朝后退而越来越中气不足。以此比彼,是诸生太多高亢而州官太过猥琐。像这样两者都显得太过的事当然不能当作通例,用来申论天下官与绅之间的普遍性。但由此提供的因果和情节却比酆都的故事更清晰而且完整,使人可以具体地看到一种以绅制官的历史场景。在绅权伸张的历史过程里,县官和州官与地方社会的空间距离最近,因此同缙绅的冲撞和纠葛也最多。然而当缙绅“干预”的“地方公事”在范围上越出了州县的界域之后,则巍巍然赫赫然的疆吏也会被牵进这种官绅之间的牴牾角斗里。光绪三年(1877)陕西旱灾,言路方在议“妥筹捐赈”,都察院已奏告“陕西绅士联名呈诉该省荒旱,抚藩厌闻灾歉等情”。当日一报“灾歉”便不能不减赋,因此而少掉的则是地方岁收,所以大吏多“厌闻灾歉”。但这种“厌闻灾歉”一旦被“呈诉”移到了庙堂之中,已是迹近“玩视民谟”,以清代官箴相衡量,不能算是小罪。加上“呈诉”之外还有言官的追劾,遂使彼时巡抚陕西的谭钟麟被弄得恼怒异常而且狼狈异常②。后来还有“吉林将军长顺与绅士台湾藩司于荫霖相互参揭”而惊动一时的事。虽然其间是意气多而事实少,但由于交争的两造官大绅也大,最后朝廷只能派吏部和工部的两个侍郎作钦使,去为这种大官和大绅的交争做个了断③。“陕西绅士”的“联名呈诉”导致上谕儆饬巡抚;吉林官绅的“相互参揭”召来了钦差大臣。两者都说明,最初被地方官扶植起来的绅权节节廓展,到了这个时候已成了朝廷不得不认真对待的东西了。
原本立足于地方社会的绅士借助于“呈诉”而进入了廷议。但在内战之后的中国,把绅士与京城连接起来的不仅只有“呈诉”,比“呈诉”更有影响力的还有籍隶本地的京官。张之洞总督两广之日,曾指述顺德“庠生何祖康”兄弟在乡里“横恣”,声势都来自一个做京官的叔父。以至“赴臬司控辨,并不遵例遣抱具呈,公然以何太史(带)[第]函封投,并夹入伊胞叔何崇光新升给事中红报单一纸”,显然是气焰太盛。与此同样“横恣”并相互呼应的,则是远在京城而“身列谏垣”的何崇光“掩匿己私,饰词妄渎”,以其一面之辞在庙堂里“条陈本省事件”而曲为之说①。当朝旨引“条陈”向地方作追问的时候,这种“饰词妄渎”便成了移到疆吏头上的压力。在顺德何家的例子里,京官与乡绅之间的联系是一种家族联系。而同时的东莞“绅士创立明伦堂名目,筑围收租”,经营沙田,则是“假一县学校之名目,以挟制官长”,范围已大了许多。当“明伦堂”里的绅士们与地方官各持一端互相扞格之日,曾有“该绅抵县,语言切实,竟敢昌言于众”,说是“绅等必入京设法属人”,将涉入扞格的知县“参劾”,以“藉图报复”。其要义正在于借“言官把持地方政务”②。这些话讲得熟门熟路,说明了其时在空间上隔开的京官和乡绅已很容易被牵到一路里来。与之相对应,便是京官论说本省本地的话头也会越来多。以至于光绪中期曾有上谕专门要就此发议论,以规诫京官在这一方面表现出来的太过热心:
至在京官员,遇有本籍事件实系有关利弊者,原准据实陈奏。惟往往有逞意立言,迨经饬查,或窒碍难行,或全无影响,殊非朝廷实事求是之意。官员妄行条奏,例有处分,至本省事件,耳目甚近,尤应核实,何得以无据之词率行哓渎?嗣后京官如有条陈本省事件失察者,应如何严定处分,着吏部妥议其奏。③
京官与“本省”相距千里万里,虽然上谕说的是“耳目甚近”,实际上身在远处,“耳目”多半只能来自同属士人群类的本地缙绅。因此,京官立于庙堂之中作“陈奏”和“立言”,常常是在为地方社会中的绅界传声。而人君眼中的“逞意立言”和“率行哓渎”,又说明京官的太过热心往往同京官的太多偏锋相表里,所以热心和偏锋都不为帝王所喜欢。然而这种京官为地方传声的过程,又在使绅界的意志和主张越出地方而能够自下朝上地升到高处。就这个意义而言,由此显示的是一种更富深度的绅权伸张。所以这个过程虽然引发过帝王的愠怒,但由后来的历史作比照,是帝王的愠怒并没有中止这个与绅权的伸张连在一起的过程。而以传统中国的政治法则和权力构造为尺度,则相比于绅权在地方社会里的自我廓展,京官与绅衿的相互呼应已是一种别样的声势。光绪初年余杭杨乃武与葛毕氏一案屡次京控,历时两年,以其情节曲折而成掀天揭地。情节曲折和掀天揭地都折射了这种别样声势。一则记载说:“县令逮杨及毕氏至”,诬以合谋杀毕氏夫,并“胁以严刑,五毒备施”,致不胜捶楚,“皆引服”。而“浙之士大夫则起而大愤”,谓“县令疾其把持公事,藉事锄之耳。乃合词控诸都察院”④。这里所说的“浙之士大夫”显见得都是浙江的绅士,而“大愤”则是形容其集体的亢激。另一则记载说狱既成,“其(杨乃武)同年友”春试入都,群“谒乡人刑部侍郎夏子松少寇同善,诉乃武冤”⑤。于是夏同善“密闻于上”⑥使发生在浙江的狱事传到了帝王的身边。还有一则记载说:“当是时,浙人官京师者,无不知杨生冤。又案悬两载有余,同乡书函往复,及京官乡试之自浙来者,互相察覈”而且互相影响。因此,同一个时间里的京控,复审,再京控,再复审,其间始终伴随着“浙人大哗”⑦。这些叙述说的都是浙江的京官和本籍的绅士因杨乃武一案而往还交通的情状。这个过程在官绅的呼应中形成了庙堂里的舆论,而后是浙江的案子在朝旨的干预下移到刑部,并经“提案求证,逐类详鞫”而一朝翻了过来。这种翻局的直接结果,是朝廷向浙江官场追究“枉坐重罪”和“玩视人命”的责任,随之而来的便是被追究的一方纷纷跌倒:原审的余杭知县革职并“发往黑龙江效力赎罪”,而且“不准收赎”;两年间先后涉入了这个案子的杭州知府、宁波知府、嘉兴知县,以及两个当差的候补知县全被革职而一网打尽;一同被革职的,还有浙江巡抚杨昌濬、奉旨“审办”的侍郎胡瑞澜⑧,他们因为官价太高,当日尤为天下注目。若以“浙之士大夫则起而大愤”对照发生在浙江官场里的这种从上到下的连串跌仆,显然是杨乃武一案的悲欢起落始终与浙江的绅权相感应而且相牵结,当浙江的绅权借助于京官而延伸到北京之后,遂成了一种连巡抚也挡不住的东西了。若同广东的顺德与东莞相比较,起自浙江的这一段历史无疑更正面地显示了绅权能够为官府纠错的事实;从而更正面地显示了绅权的意志中所包含和表达的公共意识与公共意见。
浙江的实例与广东、陕西、直隶、四川、甘肃、湖北以及江苏的各成一端,而由此汇为一体,便构成了内战之后的绅权在其伸张过程中的多面和多义。多面和多义都说明了这种权力的复杂和这个过程的复杂,但历经二百年久抑之后,廓展的绅权又在越来越明显地成为一种蓬蓬然茁长的社会力量和政治力量,并起伏翻腾于那个时候的四面八方。就其二百多年久抑之后重新伸张而言,绅权本是中国社会里非常古老的东西。然而时当中西交冲带来的历史剧变演为新旧嬗递之日,古老的绅权为时势所裹挟,又会卷入这个动荡不宁的过程,与传统之外的种种物事相遇于清代后期的最后数十年岁月里,并因之而与时俱迁,改变了自已的古老。戊戌年间,一个士人在日记中说绅权曰:
凡各省、府、县,其地多绅士,则地方官不敢肆然为非,而民得少安。试观江、浙与滇、蜀,其官吏之仁暴,盖相悬焉。何也?吴、越公卿不绝于朝,而滇、蜀通显者盖罕,是故其民之望吴、越如天人,宜也。绅士之多寡,皆视举人进士之多寡,故中额宜增,亦所以潜扶民权,而为今日救弊之权法也。②
把绅权与“潜扶民权”连结在一起,显然是由中西交冲而派生出来的新陈代谢。随之是古已有之的绅权获得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新义。后数年预备立宪成为时潮,而后因预备立宪而倡地方自治,因地方自治而立谘议局;同时是各省以主权为名义向外人争矿权,以地方为名义向朝廷争路权,并由此一路搅动天下。在这个过程里,羼入到绅权里去的新义已经愈来愈多。于是,在同光两朝因国家权力的下降而造成疆吏久居天下之重以后,此日的中国已是绅界骎骎乎后来居上,它们既在向疆吏争权,又在向朝廷争权。然而由历史说因果,则这种后来居上正是从内战中地方官扶植绅权为起点,并在数十年绅权累积地伸张中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