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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 Vol. 44 Issue (1): 128-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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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夏金华. 提婆达多:恶魔还是菩萨?——经典研读中的误判与澄清[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 44(1): 128-134.
XIA Jin-hua. Devadatta: Demon or Bodhisattva?——Some Misjudgments and Clarifications in Reading Classics[J]. Journal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2012, 44(1): 128-134.
提婆达多:恶魔还是菩萨?——经典研读中的误判与澄清
夏金华     
(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上海,200020)
摘要:长期以来,提婆达多一直被视为谋害释迦牟尼佛的恶魔,学界也基本认同此说。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学界长期局限于巴利文小乘经典及律藏记载的权威性,未能揭示出提婆达多事件真相。通过对大乘经典的记述及与《阿含经》、律藏之关联,五逆之罪本身的疑点,以及对提婆达多提倡之“五邪法”的比较分析三方面的讨论,可以揭示提婆达多不仅不是恶魔,而且还是充满自我牺牲精神的大菩萨。
关键词佛陀    提婆达多    恶魔    菩萨    
Devadatta: Demon or Bodhisattva?——Some Misjudgments and Clarifications in Reading Classics
XIA Jin-hua
Abstract: Devadatta has been taken as a demon to murder Shakyamuni Buddha for a long time, and the academic circles have generally approved of this view. In fact, the matter was not so simple. The academic circles at home and abroad have not brought to light the event of Devadatta as yet, because they have only confined to Pali Theravada canons and authority of Vinaya-pitaka. This paper has a discussion on three respects: records of Mahayana sutras and their relations with Agama sutra and Vinaya-pitaka, doubtful points of "five hellish sins", and "five improper ways of gain" advocated by Devadatta. It shows that Devadatta was a most controversial mystical figure in the Indian Buddhist history. He wasn't a demon, but a great Bodhisattva to be imbued with a sacrifice spirit.
Keywords: Buddha    Devadatta    demon    bodhisattva    
 

提婆达多(Devadatta),又称为“调达”或“调婆达兜”。这个名字在佛教的历史上一直是“恶魔”的代名词,因而始终是佛教界严厉谴责的对象,他曾数次谋害佛陀,并分裂僧团,犯下了不可饶恕的五无间罪。这几乎是众所周知的重大事件。国外学者有代表性的相关论著从荷兰Heinrich Kern的《佛教及其在印度的历史》(Der Buddhismus und seine Geschichte in Indien)到加拿大A. K. Warder的《印度佛教》(Indian Buddhism);从德国Hermann Oldenberg的《佛陀:其生平、学说及僧团》(Buddha, seine Leben, seine Lehre, seine Gemeinde)到印度B.Mukhevjee的《提婆达多的传说》(Die≈βελιεϕερυνγvon Devadatta)等,均对此有不同程度的论述。概括地说,他们的共同点在于,偏信巴利文(ιvαψα,Пαλι)资料的权威性,以及律藏的记载,因此视野有限,虽在考证提婆达多的生平事迹方面有些进展,却没有能揭示问题的本质所在。

国内学者的研究,当数印顺法师《论提婆达多之“破僧”》与季羡林先生《佛教开创时期的一场被歪曲被遗忘了的“路线斗争”——提婆达多问题》二文最为有名。前者由于重在“破僧”问题,不便展开对提婆达多其他问题的讨论;后者虽对提婆达多也略有同情,但认为佛陀与他是两条路线的斗争,不可调和。很遗憾,同样没有能抓住其中的关键环节。其实,只要摒弃成见,多读一些大乘经典——这是国内外学者共同忽略之处,仔细品味字里行间提供的重要信息即可发现,这是开启解决提婆达多问题的一把钥匙。提婆达多乃是印度佛教历史上最具争议性的神秘人物,他在僧团中的角色非常特殊,难以为一般人所理解。他不仅不是恶魔,而是充满自我牺牲精神的大菩萨,最低限度,恶魔的结论是难以坐实的。为眉目清楚起见,本文拟从大乘经典的描述与阿含经、律藏之关联,律藏记载五逆之罪本身的疑点以及对“五邪法”的比较分析三方面加以讨论,以求得对这此可能最接近事实真相的结论。

一  

在所有指实提婆达多为恶魔的佛经中,千篇一律,均是小乘《阿含》类及其它早期经典,例如,《摩诃摩耶经》(一名《佛升忉利天为母说法》)云:

提婆达多生在释宫,佛之亲属。又作沙门,口常读诵深妙经典。而于如来恒造逆事:破和合僧,出佛身血,教阿阇世杀害父王。日日招集丰美饮食,而自憍慢,谓与佛等。为小利养,以火自烧,设令诸佛欲救拔之,不能为益。……提婆达多,自造阿鼻地狱因缘,一切诸佛不能救脱。

又如,《杂阿含经》、《增一阿含经》等记有提婆达多受阿阇世王供养及谋害佛陀诸事。其次是律藏,如《五分律》、《十诵律》、《善见毗婆沙》等,描述更多,尤其是根本說一切有部的《毘奈耶破僧事》、《药事》、《杂事》等的记载,最为突出,用辞不乏尖刻,如“痴人”、“无赖”、“愚蠢之极”等,颇有仇恨的情绪。

在他们眼里,提婆达多的所作所为,几乎一无是处。更有甚者,在其前身,同样也是释迦牟尼的敌人,即所谓“从久远来,恒与菩萨(指佛陀的前身)结诸怨恨。”所有这些,在《杂宝藏经》、《撰集百缘经》、《出曜经》、《贤愚经》等也有不同程度的记述。然而,翻开诸多大乘经典对提婆达多的论述及评价,却与上述完全相反,例如,《大方等无想经》说:

提婆达多不可思议,所修业行皆同如来;如来业行即是提婆达多业行。一切众生不能开显如来世尊真实功德,提婆达多能开示人。令阿僧祇无量众生安住善根,如来业行非地狱种,云何而言提婆达多是地狱人?

在别本《华严经》里,提婆达多不仅不是恶魔,而是众多菩萨中的一员。如:

……复有无量千亿菩萨,现声闻形,亦来会坐。其名曰:舍利弗、大目键连、须菩提、罗睺罗、阿若憍陈如、摩诃迦叶、优波离、阿那律、离婆多、阿难、提婆达多、跋难陀等而为上首。

至于在《妙法莲华经》的《提婆达多品》中,佛陀亲自为之授记,“当得成佛,号曰:天王如来、应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则更是出家人众所周知之事。不仅如此,在经中,佛陀还特别指出:

未来世中,若有善男子、善女人闻《妙法莲华经·提婆达多品》,净心信敬、不生疑惑者,不堕地狱、饿鬼、畜生,生十方佛前。所生之处,常闻此经。若生人天中,受胜妙乐;若在佛前,莲花化生。

更重要的是,经中如此所说并非虚语,在我国唐代还的确发生了两位少女(一为安居县人氏,一为浔阳),因发心阅读《提婆达多品》而产生奇异的感应事件,可以作为证明。同时,在被称为《法华经》中《宝塔品》单行译本的《萨昙芬陀利经》里,佛还赞叹提婆达多是佛之师,大有恩于佛:

谁恩令我得满六波罗蜜者、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皆是调达福恩。调达是我善师,善师恩令我得满六波罗蜜者、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威神尊贵,度脱十方,一切皆是调达恩。调达却后阿僧祇劫,当得作佛,号名提和罗耶(汉言天王佛),当得十种力、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天王佛国,名提和越(汉言天地国)天王佛。当为人民说法,尽劫不懈止。第一说法,当度恒边沙人得罗汉道。恒边沙人辟支佛道,恒边沙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尔时,天王佛寿二十劫,乃般泥洹后,法住二十劫。天王佛般泥洹后,不散舍利,起作一七宝塔,广六十里,长八十里。一切阎浮人,悉往供养佛舍利。是时无央数人得罗汉道。无央数人发辟支佛心,无央数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这是所有佛经里对提婆达多做出的最高评价。虽说历史上自姚秦至隋代,《法华经》各译本纷出,历时数百年之久,多罗本与龟兹文本差异很大,品次错综,文句参差,至隋朝其演进路径几已达无法辨识之程度!且怀疑罗什原译本中并无《提婆达多品》,实为后人添入,古今争论,至今不息。这些争论有着文献学上的意义,但从教义上看,不过皮毛而已。因为它们不能改变以下基本事实,即无论罗什原译本有无《提婆达多品》,但在西晋失译的《萨昙芬陀利经》、竺法护所译十卷本的《正法华经》中均有宝塔涌现、调达授记之事

再说,大、小乘经之间的界限,并不像一般人所理解的那样严格,二者存在着不少的关联,许多小乘经、律典里的大乘之迹是非常明显的。如法华会上,佛陀为提婆达多授记成佛之说,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渊源有自。早在阿含时代,佛即预记,提婆达多会成为辟支佛。如《增一阿含经》说:

至于律藏的记载,比阿含经更升一级,认为提婆达多于未来之世,将证悟成佛。比如:

于时,世尊告诸苾芻:“汝等应知,提婆达多善根已续,于一大劫生于无隙大地狱中。其罪毕已,后得人身,展转修习,终得证悟钵剌底迦佛陀,名为具骨。

况且,阿含经(阿笈摩)对佛法的定义,早已明示,或是佛说,或菩萨说,或声闻说,或诸仙说,或诸天说,或智者说。巴利文律藏也说:“法为佛说、声闻说、诸仙说、诸天说,凡关于利、关于法者,皆属之。”《十诵律》卷十同样记载:“法或是佛说,或是弟子说,或是诸天说,或是诸仙说,或是化人说。”至于其它律部也有类似的说法。因此,无论大乘经或小乘经,若以是否为佛说作为标准,实在有违释迦牟尼的本怀。

二  

在早期佛教的经、律、论三藏里,如《中阿含经》、《杂阿含经》、《增一阿含经》、《毗尼母经》、《出曜经》、《摩诃僧祇律》、《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以及《大毗婆沙论》等均记有提婆达多行五逆之事,内容大同小异。如下所示:

(1) 放醉象害佛;(2)破和合僧;(3)出佛身血;(4)杀害罗汉尼——莲华色;(5)十指浸毒害佛。

上述五罪之中,(1)(3)(5)三项均为谋害佛陀。而且更重要的是,所有五项罪恶都发生在佛陀的晚年,也是提婆达多的晚年。这是非常令人费解的。原因是,在此之前,对于提婆达多来说,自出家以来,博学多闻,修行精进,得大神通,经常受到佛、阿难,甚至包括婆罗门出身的舍利弗、目犍连等人的赞叹,几乎所有佛典对他均持赞扬的态度。比如,阿难在提婆达多堕地狱后,非常不解,他含泪问佛陀,说:

提婆达兜身出于王种,不应现身入地狱中。提婆达兜应当现身尽有漏,成无漏心解脱,慧解脱,于此现身,得受证果:生死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更不复受胎,如实知之。习真人迹,得阿罗汉,于无尽涅槃果而般涅槃,何图持此现身入地狱中?提婆达兜在世时有大神威,极有神德,乃能往至三十三天,变化自在,岂得斯人复入地狱乎?

又如,《出曜经》亦云:

有比丘,名曰调达,聪明广学,十二年中,坐禅入定,心不移易;十二头陀,初不缺减;起不净观,了出入息,世间第一法,乃至顶法,一一分别。所诵佛经六万,象载不胜。……

同此经,又有描述提婆达多修习神足时的情景:

在闲静处,专心一意,以粗入微;复从微起,还至于粗。以心举身,以身举心,身心俱合,渐渐离地。初如胡麻,转如胡桃,渐离于地。从地至床,从床至屋,从屋至空。在虚空中,作十八变,涌没自由。身上出火,身下出水;身下出火,身上出水。东出西没,西出东没。四方皆尔,或分身无数,还合为一。……

即便以对提婆达多成见极深的说一切有部的记载,也不得不承认如下事实:

调婆达兜十二年诵经学道,禀受教授,无有休懈。于其间,闻佛所说经,尽皆讽诵,亲近岩穴,无事树下、空处、冢间。舍利弗、目犍连、阿那律、难提、金鞞罗比丘等共侣。此调达于世尊不起恶意时,初不犯戒如毫毛。……

上述可见,提婆达多早年严净毘尼,修行精进,几乎无可挑剔,小乘经典及律藏的记述,也是一片赞扬的态度。为何在其晚年会突然站到佛的对立面,成为不可饶恕的敌人呢?其五逆之罪基本发生于佛陀七十四岁之后,也正是佛说《法华经》之时,为何经里对提婆达多之罪只字不提呢?如果说他是利令智昏,也总有清醒的时候,为什么一直到堕入地狱,一迷到底?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因此,除了大乘经典对提婆达多的评价完全是正面之外,我们再从他谋害佛陀事件本身分析,其中也总是觉得疑点颇多,不合常理。这里取“醉象害佛”之事为例,作一些分析,以见此事之蹊跷。先引《增一阿含经》的记载,其中说到:

(提婆达多)至阿阇世所, 启白王曰:“可饮黑象使醉,使害沙门。所以然者,此象凶暴,必能害此沙门瞿昙。若当沙门有一切智者,明日必不来入城乞食;若无一切智者,明日入城乞食,必当为此恶象所害也。”尔时,阿阇世王即以醇酒饮象使醉,告令国中人民曰:“其欲自安惜己命者,明日勿复城中行来。”尔时,世尊到时,著衣持钵,入罗阅城乞食,国中男女大小四部之众闻阿阇世王以酒饮象,欲害如来,皆共相将至世尊所,头面礼足。白佛言:“唯愿世尊莫入罗阅城乞食。何以故?王阿阇世饮象使醉,欲害如来,佛告诸优婆塞:“夫等正觉终不为他人所害也。”

接下来,发生的事是众所周知的,佛陀成功地制服了醉象,使得提婆达多的阴谋破产。其它的经典或律藏对此事的记载,也基本一致。

但不可思议的是,既然是谋杀,总应该是秘密进行的,使受害者进入阴谋者预先安排好的陷阱,哪有像提婆达多与阿阇世王子那样事先大张旗鼓地广而告之的呢?这不等于告知对手我要来杀你吗?从此角度分析,这样的谋杀,与其说是阴谋,还不如看作是佛陀与提婆达多共同导演的一出“双簧戏”,倒更合理一些。正像《佛说大乘十法经》所说的那样:

善男子!若提婆达多承王教已,于大众中放护财大象。此象若往,堪害如来,而如来力令降伏善调。尔时,无量人众见彼象调伏已,生希有希有心。即皈依三宝。所谓佛宝、法宝、僧宝,是名提婆达多善知识之相。

《大宝积经》卷二十八,也有类似之说:

善男子!提婆达多是善知识,共我争胜,现作怨家,得显如来无量功德。善男子!提婆达多善友知识,在于宫内语阿阇世王,令害如来,时王故放护财象,王令灭如来。善男子!如来见象即调伏之!尔时,无量无边众生,见象调伏生奇特心,即生正信,归依三宝,所谓佛宝、法宝、僧宝,显三宝故。

由此可见,佛陀是故意或默许提婆达多放醉像出来,以便有机会展示神力,将其制服,以达到使众生因此生起信仰三宝之心的目的。而提婆达多的其他谋害之举,如推大石压佛、十指浸毒害佛等,亦可作如是观,不过“游戏”而已。因为“如来身血实无有出,提婆达多亦不能出。若言树影有出血者,无有是处。如来之身,亦复如是。若言出血,当知即是善权方便,不可思议。”

佛陀乃是已了生脱死之身,是无法以任何世俗的力量加以摧毁的。因此,所有提婆达多的背叛与谋害,不过是为了彰显佛陀的伟大与慈悲情怀,以利益众生。带着这样的思路,去解读大乘经中有关提婆达多的论述,便可以一目了然了。如同《大宝积经》所云:

善男子!当知提婆达多,大利益菩萨!善男子!如今提婆达多放大醉象,欲害如来,亦于耆闍崛山推下大石,俱是如来方便示现,非业报罪。何以故?由此方便,利益无量众生。

这里所谓的方便示现,为了达到教化众生的目的,提婆达多示现为恶魔,与佛陀对着干,以体现佛的慈悲与功德。不但如此,佛陀前生与提婆达多的斗争,也是一种示现,其目的也是如此。如在《大方广善巧方便经》里,佛回答智上菩萨的提问时,说:

念昔为菩萨时,彼提婆达多在在处处,常随于我。何以故?彼提婆达多虽来我所,伺求娆害,而能令我圆满六波罗蜜多,能令无量众生得大利益。所谓若时欲令众生得大快乐,我不能行布施摄法,提婆达多即来我所,乞妻子奴婢、头目手足。我于尔时,皆悉能舍,以能舍故,彼作是言:“如是,名为难行之行,能令众生起发善根。”我作是施时,有无量众生起爱乐心,于布施行,得净信解。又,复若时,我以菩提愿力,住净戒行,提婆达多来我所,欲破净戒。我于尔时坚固不动。不坏戒行,有无量众生见是事已,悉住清净戒地。又,复若时,提婆达多于我起其忿恚打骂,我于尔时,不生嗔恨,住忍辱心,有无量众生见是事已,皆住忍行。所有精进、禅定、智慧等行,以提婆达多故,我皆圆满,及令无量众生得大利益。智上!当知彼提婆达多,虽于我所,欲生娆害,而能令我增长善法,为诸众生,作利益事。是故应知,诸佛如来以善巧方便故,于诸众生,随所施作,皆令不坏所有报应。又复如来,于众生界,普遍观察,有某众生造如是因,得如是报,随所观已,设诸方便,而为化度。

提婆达多为了成全佛陀的六波罗蜜之行,甘愿牺牲自己,随时作为“反面人物”出场,使得佛陀得以圆满完成“菩萨道”的修行过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理解《法华经》里佛陀为何为提婆达多授记成佛!其它大乘经典则赞颂提婆达多是大菩萨!

退一步说,即使按照小乘经典以及律藏所记载的那样,提婆达多不但是真心谋害佛陀,而且过去世时,也是一直与释迦佛的前身——修菩萨行时,也是真实相与谋害,则按佛经所言,当受地狱受苦之报,岂能够生生世世与佛相遇,且今世与佛为同一眷属?况且,提婆达多是聪明人,多年修行,深有所得,数次谋害未成之后,怎会依然执迷不悟?反过来说,如果佛陀都能轻易被害,还能称为“佛陀”吗?

三  

通过从律藏的可疑记录,以及十二头陀行与提婆达多所谓“五邪法”的比较研究,我们同样可以看出,他并非恶魔,而是少数上座比丘们恶意中伤的结果。对于提婆达多的问题,各派律藏、经典的记载,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态度:一是充满了仇视,不惜造谣,极尽诋毁谩骂之能事;二是没有是非、邪正不分,附和第一种说法;三是比较同情提婆达多的遭遇,认为他将来还有修成辟支佛或成佛的可能。如上所述《增一阿含经》的记载,即是较为明显的例证。表现最为典型的第一种态度者,莫过于《根本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十记载提婆达多调戏耶输陀罗的可笑事件。内容大致如下:

提婆达多破僧失败后,回到迦毗罗卫国,想做国王。他求见耶输陀罗,要与之结婚,以便登上王位。遭到耶输陀罗的断然拒绝。但他还不死心,又去见释迦族人请求让他作王。但他们认为,必须与耶输陀罗结婚,才能成就国王之梦。于是,提婆达多再度进宫去见耶输陀罗,结果却被她捏得十指流血,痛不可忍,只得仓皇逃走

这是婆罗门出身的上座比丘们编造的离奇故事,目的在于丑化提婆达多。然而,明眼人不难看出其中的破绽。佛陀于八十岁入灭,时在阿阇世王八年。提婆达多参与摩竭陀国新政权,时间是在阿阇世王登基前后,约在佛七十三岁时。耶输陀罗与世尊的年龄相去不远,均已七十多岁的高龄。并且,耶输陀罗此时已出家近二十年,怎么还可能在迦毗罗卫的王宫里上演如此怪异的一幕?

更有甚者,在《根本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的第十八卷里,还记载提婆达多想做新佛,因而,处处模仿佛的模样,比如,在佛的三十二相中,有金色之身,而他没有。于是,为作金色,以沸油涂身,然后贴上金箔,结果痛苦不堪。还有世尊脚下有妙轮相,提婆达多便请来铁匠,用烙铁烫出妙轮相来。如此荒唐的故事,除了显示编造者的拙劣与卑鄙用心之外,还能有什么其它的效果呢?

此外,关于提婆达多杀死莲华色()比丘尼之事,同样令人疑窦丛生。且不说,提婆达多没有杀她的理由或动机,即便是一时性起,动了杀念,也不是那么容易得手的。何以故?因为莲华色不是普通人,而是得道的罗汉尼,又是神通第一的十大比丘尼之一。凡是比丘尼僧团遇到外侮事件,皆由她出面用神通解决。当年佛升兜率天为母说法、回到人间时,她尝化作转轮圣王之身,迎接佛陀。更有甚者,她还曾孤身一人,飞入王舍城的王宫里,救出妙贤比丘尼。功夫何等了得,岂是可以轻易一拳而毙命的?

至于提婆达多倡导“五邪法”的问题,我们这里不妨将它与“十二头陀行”及“行四依”放在一起,制成表格,从衣、食、住、药四个僧团生活方面的实际情形作一对照,以明其中的原委:

表 1 行四依\十二头陀行\五邪法比较表

上表可知,所谓提婆达多的“五邪法”,除不食酥盐、乳酪及鱼肉之外,其余各条款与“行四依”、“十二头陀行”大同小异,没有根本性的差别。所谓行四依,又称为四依法,是指修行者所依止的四种行法。目的在于,使行者少欲知足,断除烦恼,从而引生圣果。十二头陀行,是一种苦行法,目的与“行四依”一致,无需列举。佛教僧团中头陀行最著者,无疑是大迦叶。佛曾因其年老,劝他放弃苦行,为大迦叶所拒绝。于是,佛陀即当着众比丘的面,赞叹大迦叶。令人不解的是,《毗尼母经》居然说:“提婆达多五法,不违佛说,但欲依此法坏佛法也。”这是上文所述对于提婆达多问题的第二种态度的突出表现。——既然五法不违背佛法,又怎么能毁坏佛法呢?不过,人云亦云罢了!

同样道理,既然大迦叶的苦行可以受到佛的赞叹,怎么一轮到提婆达多就成为“邪法”了呢?——也许是提婆达多提倡不食鱼肉,与《梵网经》、《大般涅槃经》等大乘经典的思想理论相符契,超出了声闻比丘们所能接受的程度,故而口诛笔伐,加以声讨吧?

大乘经论对于提婆达多所作之五逆之罪,并未否认,而是从另一角度加以评判,认为他的所作所为,并非心存恶念,更非仇视佛陀,而是为了进一步彰显佛陀怨亲平等的无限慈悲之心,以及无量性功德,凸显教化众生的作用。所以,提婆达多甘于沦为“恶魔”,示现与佛作对之一切恶行。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对大、小乘经论藐视矛盾、无法调和的说法,得到疑团冰释的效果。比如,《大方便佛报恩经》所说:

尔时,如来熙怡微笑,从其面门放大光明,青黄赤白,名曰大悲。远照十方,上至阿迦腻吒天,下至十八地狱,照提婆达多身,身诸苦痛,即得安宁。尔时,大众异口同音,赞叹如来,善哉善哉!世尊!真是大慈!真是大悲!能于怨亲,其心平等。提婆达多,常怀恶心,毁害如来,而世尊不以为患,愍而哀伤,放大悲光,远照其身。

再如,《大般涅槃经》对提婆达多所作所为的解释与赞颂。其中说到:

善男子!我于尔时实不骂辱提婆达多,提婆达多亦不愚痴,食人涕唾;不生于恶趣之中、阿鼻地狱,受罪一劫;亦不坏僧,出佛身血;亦不违犯四重之罪,诽谤正法、大乘经典,非一阐提;亦非声闻、辟支佛也。善男子!提婆达多者,实非声闻、缘觉境界,唯是诸佛之所知见。善男子!是故汝今不应难言,如来何缘呵责骂辱提婆达多,汝于诸佛所有境界,不应如是,生于疑网。

总之,要想深入提婆达多问题的核心所在,必须将《阿含经》、律藏的记载与大乘经典所说结合起来,才能在貌似相互矛盾的叙述从中去伪存真,从而找到顺畅的解读路径。因为如此两种截然不同的描述与评价,反映在提婆达多一人身上,这在偌大的佛教僧团中,实在找不出第二人!孰是孰非?从表面上看似乎难下断语;倘若说二者俱非,又显然不妥;这是因为此处恰恰存在着第三种可能,即二者俱是。此话怎讲?我们知道,佛陀说法,常因时、因地、因事而异其说,所谓法无定说,法无定法。但须了知文字背后的深意,才是目的所在。从表面上看,提婆达多所犯之罪,件件罪大恶极,堕入地狱受苦,是理所当然的,小乘经典及律藏的记载,也是事实。但是,动机呢,却经不起推敲。如果说提婆达多贪慕世荣,他本可不出家,等着继承王位;或者中途舍法服还俗,也很正常,为何偏偏要与佛陀苦斗呢?而且明知这种斗争绝对不可能取胜,为何还要一意孤行?

所以,唯一可以解释得通的是,提婆达多乃甘愿充当佛陀的“对手”,以进一步提高佛陀在信众中的声望,所谓逆增上缘也。这比起正面来,更有奇效。而能达成此目的者,惟有提婆达多,这是“天授”,那正是提婆达多名字的含义!由于他在僧团中的地位的特殊性,导致一般僧众乃至后世对其所作所为,给予了过多的负面评价。尤其是在佛陀的晚年,提婆达多以佛陀敌人的面目出现,所谓五逆之罪,正是提婆达多明为害佛、暗扬佛陀圣德的杰作。所以,大乘经典一再强调,提婆达多是大丈夫、大菩萨!其“所有境界,实非声闻、缘觉所知”,其“真实功德,一切声闻、辟支佛等不能解了。”理由即在于此。

参阅印顺:《华雨集》(三),台北:台湾正闻出版社,1993年,第1—36页。

季羡林:《佛教十五题》,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55页。

《摩诃摩耶经》卷下,《大正藏》第12卷,第1010页上。

分别参阅《大正藏》第2卷中的《杂阿含经》卷三十八,或《别译杂阿含经》卷一、《增一阿含经》卷五、卷八、卷九、卷十三等有关章节的内容。

参阅《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卷十(《大正藏》第24卷,第149页下)、《鼻奈耶》卷二(《大正藏》第24卷,第860页上)。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卷三,《大正藏》第24卷,第112页中。

《大方等无想经》卷四,《大正藏》第12卷,第1095页中。

参阅《大方广如来不思议境界经》或《大方广佛华严经不思议境界分》,《大正藏》第10卷,第909页上、第905页中。

《妙法莲华经》卷十二,《大正藏》第9卷,第35页上。

分别参阅《法华经传记》卷七《安居县样女》、卷九《浔阳处女》,《大正藏》第51卷,第79页下、第91页下—92页上。

《大正藏》第9卷,第197页中。

《添品妙法莲华经序》认为,竺法护、罗什二译本相去百余年,但品次内容“其间异同”,已“言不能极。”(《大正藏》第9卷,第134页下)

详见李幸玲:《〈法华经·提婆达多品〉的成立》一文,台湾《玄奘佛学研究》第十期,第1—39页。

《正法华经》的第十一品为《七宝塔品》。调达授记,在第六卷。其中有云:“佛告诸比丘,时国王则吾身也;梵志者,调达是。今吾具足六度、无极大慈大悲、成四等心、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紫磨金色、十种力、四无所畏、四事不护、十八不共、威神尊重、度脫十方,皆由调达恩德之力。调达卻后无央数劫,当得作佛,号曰:天王如来,至真、等正觉、明行成为、善逝、世间解、无上士、道法御、天人师,为佛众祐。”(《大正藏》第9卷,第105页中)

《增一阿含经》卷四十七,《大正藏》第2卷,第804页下。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十,《大正藏》第24卷,第150页上、中。

例如,《四分律》卷十一云:“句法者,佛所说、声闻所说、仙人所说、诸天所说。”《摩诃僧祇律》卷十三所说略有不同:“法者,佛所说、佛印可。佛所说者,佛口自说;佛印可者,佛弟子余人所说,佛所印可。”《根本说一切有部律》卷二十七:“法是佛与声闻所说。”

《增一阿含经》卷四十七,《大正藏》第2卷,第804页中。

《出曜经》卷十四,第687页中。

《出曜经》卷十四,第687页下。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药事》卷二,《大正藏》第24卷,第857页下。

《增一阿含经》卷四十七,《大正藏》第2卷,第803页中、下。

《大正藏》第11卷,第768页上。

《大正藏》第11卷,第155页下。

《大方等无想经》卷四,《大正藏》第12卷,第1095页中。

《大宝积经》卷一百八,《大正藏》第11卷,第607页中。

《大方广善巧方便经》卷四,《大正藏》第12卷,第178页上。

诚如:《大方等无想经》卷四所说:“若言提婆达多是地狱人,云何得与如来法王同一种姓?地狱众生得与如来同眷属者,亦无是处。若言提婆达多无量世中造作诸恶,应无量世地狱受报,云何得与如来一处?若与如来同一处者,当知是人非是弊恶。”(《大正藏》第12卷,第1096页上)

《大正藏》第24卷,第149页中—150页上。

分别参阅《大正藏》第24卷,第191页中、下、191页下—192页上。

《莲花色比丘尼经》卷十四,《佛说义足经》卷下,《大正藏》第4卷,第184页下—186页上。

《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毘奈耶》卷二,《大正藏》第23卷,第912页中—913页上。

参阅《中阿含经》卷二十一《说处经》(《大正藏》第1卷,第563页中、下)、《大毗婆沙论》卷一八一(《大正藏》第27卷,第907页上)、《集异门足论》卷六(《大正藏》第26卷,第392页中、下)中的有关论述。

参阅《杂阿含经》卷四十一,《大正藏》第2卷,第301页下。

《毗尼母经》卷四,《大正藏》第24卷,第823页上。《毗尼母经》并不是经。所谓母经,梵云摩夷,译曰行母,是诠显行法能生行,如母之生子一般,故云行母。为论藏之别名。《毗尼母经》是注释《律藏·犍度品》的典籍。收入日本《大正藏》第24卷。

《大方便佛报恩经》卷四,《大正藏》第3卷,第142页中、下。

《大般涅槃经》卷十六,《大正藏》第12卷,第461页上。

据《起世经》等诸经记载,迦毗罗卫国除净饭王有悉达多、难陀二子之外,尚有白饭王二子提婆达多、阿难,斛饭王二子摩诃男、阿那律,甘露饭王二子婆沙、难提迦。他们均已出家,如果提婆达多留在迦毗罗卫国,自然可以继承王位。

对于这一点,佛陀早已预料到,如《大宝积经》所说:“善男子!如此之事应如是知,提婆达多是善知识,久来随逐示现怨家。而诸愚人如实取之,作如是言:提婆达多是害佛者,是怨家者。善男子!乃至过去五百世中所生之处,提婆达多是善知识,示怨家事,悉是示现,显诸菩萨,及显如来无量功德。而诸愚人如实取之,提婆达多是害佛者,是怨家者,以是不善取义因缘,堕三涂中,所谓地狱、饿鬼、畜生诸苦恼处。”(《大宝积经》卷二十八,《大正藏》第11卷,第155页下)

《大方等无想经》卷四,《大正藏》第12卷,第1096页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