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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 Vol. 45 Issue (1):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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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茅海建. 张之洞、康有为的初识与上海强学会、《强学报》[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 45(1): 1-10.
MAO Hai-jian. The Relation between Zhang Zhi-dong and Kang You-wei and Their Cooperation in the Shanghai Qiangxue Association and the Qiangxue Journal[J]. Journal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2013, 45(1): 1-10.
张之洞、康有为的初识与上海强学会、《强学报》
茅海建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 上海, 200241)
摘要:光绪二十一年秋,张之洞与康有为最初交往于南京,张因甲午战争而署理两江总督,反对李鸿章等人的议和,康因发动“公车上书”及上书光绪帝而名声初震,此中的牵线人是张之洞的幕僚梁鼎芬。黄绍箕也参与了此后的活动。两人相会后,张之洞支持康有为办理上海强学会,并开办《强学报》。康有为的学术主张与政治见解与张之洞有很大的差别,而康在办理《强学报》时,坚守其见,与张之洞一派决裂。此是张、康关系的转折点,也说明了两人因学术分歧导致政治反目的起因。现藏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图书馆的“张之洞档案”,有一批新的史料可以细化此中的过程。
关键词张之洞    康有为    《强学报》    梁鼎芬    黄遵宪    黄绍箕    
The Relation between Zhang Zhi-dong and Kang You-wei and Their Cooperation in the Shanghai Qiangxue Association and the Qiangxue Journal
MAO Hai-jian
Abstract: Zhang Zhi-dong and Kang You-wei began to contact each other in Nanjing, in autumn of the 21st year of Emperor Guangxu's reign. Zhang Zhi-dong took charge of Liangjiang (Jiangnan Province and Jiangxi Province) Governor because of the Sino-Japanese War of 1894—1895, opposing to the peace negotiation conducted by Li Hong-zhang et al. Kang You-wei became famous because he launched the Gongche Shangshu Movement and sent in memorials to Emperor Guangxu. The middleman between them was Zhang Zhi-dong's assistant Liang Jing-fen. Huang Shao-ji also participated in their activities afterwards. After meeting each other, Zhang Zhi-dong helped Kang You-wei organize the Shanghai Qiangxue Association and issue the Qiangxue Journal. There were big disagreements between Zhang and Kang in terms of intellectual and political thoughts. Kang insisted on his own doctrines in the Qiangxue Journal and consequently broke with Zhang Zhi-dong et al, which was the turning point in their relation. This also shows they turned against each other politically because of their intellectual divergences. There are new historical data in "Archives of Zhang Zhi-dong" in the library of the Institute of Modern Chinese History in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which help us know more details of this process.
Keywords: Zhang Zhi-dong    Kang You-wei    Qiangxue Journal    Liang Ding-fen    Huang Zun-xian    Huang Shao-ji    

张之洞与康有为,皆是戊戌变法期间的重要政治人物,也是学术思想与政治决策多方面的敌手。戊戌政变后,张之洞经常不顾其地方疆吏的本份,频频开展对日本的外交活动,对逃亡日本的康有为及其党人进行打压。本文旨在说明两人关系的缘起,最初的分裂因何产生,以能对张、康关系以及那个时代的诸多政治关系提供相关的背景

一 张之洞、康有为的经历与梁鼎芬的周旋

张之洞(1837—1909),字孝达,号香涛,直隶南皮人。道光三十年(1850)中生员,入南皮县学;咸丰二年(1852)中顺天府试举人第一名(解元);同治二年(1863)中进士,殿试一甲三名(探花),入翰林院,授编修。科举路上,凯歌猛进。同治六年,出任湖北学政,十二年,又任四川学政;光绪五年(1879)二月起,他先后任国子监司业、左春坊左中允、司经局洗马、翰林院侍讲、右春坊右庶子、翰林院侍讲学士,至光绪七年六月,授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数月一迁,飞黄腾达。该年十一月,晋山西巡抚,成为独当一面的大员。光绪十年,他调任两广总督,十五年,改任湖广总督。

张之洞是那个时代官场上的特例。他有着极高的天分,使之在极为狭窄的科举之途上脱颖而出,又在人材密集的翰林院中大显才华。他深受传统经典的浸润,成为光绪初年风头十足的清流干将。他尊崇当时的大儒、曾任同治帝师傅的清流领袖李鸿藻(同乡,直隶高阳人),而李鸿藻出任大学士、军机大臣、总理衙门大臣、礼部尚书等高官,使之身为疆臣而又“朝中有人”。曾国藩、李鸿章虽同为词臣出身,然后以军功卓著而封疆;张之洞的奏章锋芒毕露,博得大名,竟然以文章发达而封疆,实为异数。此中最为关键的,是他得到了慈禧太后的青睐,从殿试名次的提前,到地方大员的出任,以及在其人生数次关键时刻,都可以感受到那种或显或隐的“慈恩”。

张之洞的个人经历,使得他特别关注文坛士林,尤其是有思想、敢作为的官员士夫,幕中亦养有一大群“能人”,其中一位是广东名士梁鼎芬。

梁鼎芬(1859—1919),广东番禺人,字星海,号节庵,小张之洞22岁。光绪二年(1876)举人,六年中进士,入翰林院,九年散馆,授编修,亦是科场青年得意者。光绪十一年(1885),即中法战争时,他因弹劾李鸿章而得罪慈禧太后,降五级调任,于是弃官回籍。此时他年仅二十七岁(虚岁),张之洞恰在两广总督任上,邀入幕;并聘梁为肇庆端溪书院山长,从“张之洞档案”中可见,张为其安排一切,甚为殷勤。广雅书院开馆后,又请梁主持。张调任湖广总督后,再请梁主讲两湖书院。从两人交谊来看,梁尽管在年龄上是晚辈,却是对张影响力极大的幕僚。而梁鼎芬的一个同乡与朋友,即康有为。

康有为(1858—1927),广东南海人,曾用名祖诒,字广厦,号长素。小张之洞21岁。他数次科举不第,先后以捐监生、荫监生的资格参加乡试。光绪十九年(1893)中举人,二十一年(1895)中进士。虽说在当时的科举途中,康有为还算是成功者,年龄也不算太大,但他是一个极富才华又极其自负的人,多次未中,引发其改科举的心思,对未录取他的考官,也极其不满。康在科举途上不如张之洞、梁鼎芬这般顺风顺水,但在中进士之前已经创立了自己的学说,并开堂讲学(后来称“万木草堂”),收在帐下的门徒此时已有数十人,其中最重要的,是后来名声大振的梁启超。

康有为与梁鼎芬,本是同乡,且多有交谊。康有为称其受翰林院编修张鼎华的赏识,而张鼎华恰是梁鼎芬之舅,对梁的学术有所指导。刘圣宜作《梁庆桂传略》,称言:梁庆桂与梁鼎芬、康有为“时相往来,为兰契交。据康氏近亲所述,康有为读书勤奋,常自南海县西樵乡到广州西关下九甫梁庆桂家借书阅读,有时在梁家住下读书。而且康有为入京考试的费用也常由梁家供应。梁家晚辈犹记幼时呼梁鼎芬、康有为为大叔公、二叔公。”

最能说明康有为、梁鼎芬两人关系的材料,系黄遵宪所言,他在后来张之洞、康有为、梁启超之间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黄称,他之所以认识康有为,是梁鼎芬介绍的,“闻梁与康至交,所赠诗有南阳卧龙之语”。“南阳卧龙”,即在野时期的诸葛亮,梁对康有如此之高的评价,不仅说明他对康才识的欣赏,更说明两人的密切关系。

尽管康有为称他与张之洞的交往始于光绪十二年,即张之洞任两广总督时期,但现在还找不到任何材料,可以证明这一点。张之洞、康有为初次相识应在光绪二十一年秋天的南京。此时张之洞、康有为的情况都有一些变化。

光绪二十年(1894),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日军很快占据了战场上的优势,清廷在朝鲜、黄海的陆、海战失败后,调此时的湘军首领、两江总督刘坤一到山海关一带督师,命湖广总督张之洞署理两江总督,负责东南一带的海防。光绪二十年秋十月,张之洞到达南京接任。此后战争的局势继续恶化,清军在辽东、山东战败。光绪二十一年春,清廷派李鸿章前往日本议和,签订了极其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张之洞本是清流出身,对李鸿章有恶感,对此次议和、尤其是《马关条约》持坚决反对的态度,多次电奏,要求废约。而当和约被清廷批准后,张亦多次寻找李鸿章的劣迹,并上奏清廷要求进行改革。而甲午战败后,原在政坛上充当主帅的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李鸿章,地位急剧下降,其庞大的派系也渐渐散去。他后以大学士入京闲赋,光绪二十二年九月出任总理衙门大臣,权势亦大减。继起的政坛领袖是刘坤一和张之洞,分守南京与武昌,率领着两个最大的政治派系。而张之洞又是清朝高官中最具新思想的,门生故吏半天下,幕中亦多新派之士,也为众多有志于社会与政治变革的士子官员所瞩目。

康有为于光绪二十年(1894)入京参加会试,虽未登第,却与京中的高官如总理衙门大臣张荫桓等人拉上了关系,与京中的官员士子建立了人脉。光绪二十一年,康再次入京参加会试,正值马关议和,他与梁启超等人,多次发动公车(参加会试的举人)联名上书,其中最为著名的,即是他于是年四月发动的联省公车上书(即《上清帝第二书》),虽未上达天听,却于闰五月间在上海刊行了《公车上书记》,传闻一时。五月十一日(1895年6月3日),康有为主张战后改革的《上清帝第三书》由都察院代奏,甚得光绪帝重视,闰五月二十七日(7月19日),光绪帝将该上书同胡燏棻等人的折、片共计9件下发各省,并下旨:

着各直省将军督抚,将以上诸条,各就本省情形,与藩、臬两司暨各地方官悉心筹划,酌度办法,限文到一月内,分晰复奏。当此创巨痛深之日,正我君臣卧薪尝胆之时,各将军督抚受恩深重,具有天良,谅不至畏难苟安,空言塞责。原折片均着钞给阅看。

也就在此时,康会试中式,为第五名,殿试为二甲四十六名,朝考为二等第一百零二名,旨命分发工部,为学习主事。六月,康与梁启超在京创办《万国公报》。七月起,康又参预发起强学会,在京城士大夫中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张之洞捐银5 000两。在此期间,康有为也结识了张之洞之子张权。以上诸事,特别是光绪帝下发康“上清帝第三书”,使之如同初升的政治明星,灿烂眩目。

两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于光绪二十一年秋在南京会面,其中梁鼎芬“力为周旋”

二 南京相会

康有为于光绪二十一年八月底离开北京,由天津、山海关、上海,于九月二十日(1895年11月6日)至南京,他此行的主要目的,是说服湖广总督署理两江总督张之洞支持开办强学会的南方各分会。光绪二十四年底(戊戌政变之后),康避居日本,写作《我史》,对此回忆称:

入江宁,居二十余日,说张香涛开强学会。香涛颇以自任。隔日一谈,每至夜深。

光绪二十六年(又值庚子事变),避居海外的康有为致函张之洞,谈起此事,称言:

昔者游秣陵,过承絷维,为平原十日之欢,效孟公投辖之雅,隔日张宴,申旦高谈,共开强学,窃附同心。

“隔日一谈,每至夜深”,“十日之欢”、“申旦高谈”,表明两人有着很长且很热烈的谈话。而张花大量时间与康交谈,实则另有隐情。两人皆在马关议和期间主张废约再战,皆在换约之后主张变法自强,在此性情志向大体相投之下,双方的相谈也很成功。张当时对康的评价也很高。张由此决定开办上海、广东强学两会。其中上海一处,张之洞派其幕僚汪康年办理,广东一处张交由康有为办理;而汪康年此时尚在湖北武昌,在其未到上海前,上海一会由黄绍箕、梁鼎芬、康有为等人先办。黄绍箕(1854—1908),字仲弢,浙江瑞安人,张之洞的门生、侄女婿,时任翰林院侍讲,恰在张之洞幕中。他当时不可能亲往上海。梁鼎芬是张的重要幕僚,此时亦准备临时回湖北。黄、梁皆是远程操控,上海强学会实际由康有为一人主持。

康有为在南京时,与张之洞也发生了思想上的冲突。对此,康在《我史》中称:

香涛不信孔子改制,频劝勿言此学,必供养。又使星海来言。吾告以:“孔子改制,大道也,岂为一两江总督供养易之哉?若使以供养而易所其学,香涛奚取焉!”

此中所言,便是陈寅恪所言及的“今文公羊”、“孔子改制”的学说,而“使星海来言”一事,“穗石闲人”(很可能由梁鼎芬托名)后来亦言及于此,并谈办强学会之事:

康得进士,北归来访,留住十数日,(梁鼎芬)劝康议论宜平正,做事勿夸张,讲西学得其益,无流其弊,乃有用。康赠诗有:‘海内名山泰华高,南梁北盛并人豪’云云。盛谓宗室伯希祭酒也。于是商开强学会于上海,时黄仲弢侍讲绍箕同客白下,并闻斯举,意在正人心,开风气,用意甚正……

此处梁有劝言,但康是否有驳语,未见相关记载。以常理分析,康此时得张之助,办上海强学会,似未必会以言词顶张;不然张当时即可能与康分裂,更不会有后来上海停报之事。而两人学术取向的不同,亦埋下此后决裂的种子。

光绪二十一年十月初十日(1895年11月26日),由黄绍箕、梁鼎芬、康有为联名的电报通过两江总督署发出:

诒在京师,与洪右丞、沈子培、杨叔峤诸君开强学会,专讲中国自强之学,朝士集者百数。今来金陵,与南皮言,南皮力主之。顷分设沪局,集天下贤士夫,刊布公启,必欲得公名,以光此举。立候电复。金陵督署绍箕、鼎芬、祖诒。

“洪右丞”,洪良品,时任给事中。“沈子培”,沈曾植,时任总理衙门章京。“杨叔峤”,杨锐,张之洞的亲信,时任内阁中书。该电文是抄件,无抬头,即未注明收电方。此电说明康有为南京之行的结果,也表明张之洞当时的态度。同日下午9点,正在南通的张謇收到梁鼎芬电报:

张状元:现与中弢、长素诸君子在沪开强学会,讲中国自强之学,南皮主之,刊布公启,必欲得大名共办此事,以雪国耻,望速复。鼎芬。蒸。

此电由张謇录于日记中,内容与上一电大体相同,很可能是上一电的另一个版本。

三 上海强学会、《强学报》及其张、康的决裂

康有为到达上海后,立即着手上海强学会的各项工作。他所遇到的最大困难,自然是银钱。光绪二十一年十月十六日(1895年12月2日),康有为发电南京张之洞:

会章刻,待名。张园租,待款。并电上海道。为。铣。

“会章”似指上海强学会章程,“待名”似指由张之洞领衔;“张园”是当时上海最为著名的公共场所,康在此旁边租房,作为上海强学会的办公处所。上海道,即苏松太道,驻上海,兼江海关事务(即办理对外事务),此时为蔡钧。康有为要求张之洞发电上海道,以能得到支持。十月十八日,上海《申报》第4版刊出以“南皮张之洞孝达”署名由康有为起草的《上海强学会序》。十月二十二日(12月8日),张之洞发电经元善,支付上海强学会的款项:

致上海经守元善:助强学会,捐款五百金,又筹拨公款一千金,已交百川通汇。即交该守收存应用。并转告康主事。两江。养。

十月二十六日,经元善回电张之洞:“奉养电谕,敬悉。百川通款昨交到,遵谕收存。并告康主事,凭伊手支用。”由此可见,张之洞拨银共计1 500两,其中500两是他个人的捐款。这笔钱是上海强学会最为重要的经费来源,占捐款总额的六成强。十月二十九日(12月15日),梁鼎芬又发电康有为:

上海泰安栈康长素:群才荟萃,不烦我,请除名。捐费必寄。日内往鄂。一切函电可由中弢商壶公。节。

“壶公”,张之洞。梁鼎芬此电当是对康有为来信或来电的回复,梁表示其不日将临时前往湖北,上海强学会的事务,让康有为与黄绍箕联络,由黄负责上报张之洞。其中“群才荟萃,不烦我,请除名,捐费必寄”一句,很可能是张之洞的态度,即对康电中“会章刻,待名”的回复

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896年1月12日),由康有为主持的《强学报》第一号在上海刊行。该号共8张16版。首载《本局告白》;次录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二十七日之“上谕”(廷寄),并刊文对该廷寄进行评说;再载“论说”:《开设报馆议》、《孔子纪年说》、《论会即荀子群学之义》;最后列《京师强学会序》、《上海强学会序》(署名张之洞,实为康有为撰)、《上海强学会章程》(以黄体芳、黄绍第、屠仁守、汪康年、康有为、邹代钧、梁鼎芬、黄遵宪、黄绍箕、左孝同、蒯光典、志钧、张謇、沈瑜庆、乔树柟、龙泽厚“同人共启”)、《上海强学会后序》(署名康有为)。其中《上海强学会章程》,决定要办“最要者四事”:“译印图书”、“刊布报纸”、“开大书藏”(图书馆)、“开博物院”,“皆本会开办视款多寡陆续推行”。《强学报》第一册的首页,用“孔子卒后二千三百七十三年、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从今天我们对康有为、张之洞的政治学说理解来看,《强学报》所刊的内容,与张之洞的政治学说有所差别。

在《强学会》第一号刊出之前,康有为与梁鼎芬(包括在其背后的张之洞)已经有了猜隙。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十二日(1895年12月27日),黄遵宪致函梁鼎芬称:

强学会之设,为平生志事所在,深愿附名其末。长素聪明绝特,其才调足以鼓舞一世,然更事尚少,比日时相过从。昨示大函,为之骇诧,延致诸君,遵宪居海外日久,多不悉其本末。惟此会之设,若志在译报刻书,则招罗名流十数人,逐渐扩充,足以集事;乃欲设大书藏、开博物馆,不能不集款,即不能不兼收并蓄。遵宪以为,当局者当慎简,入会者当博取,固不能如康公之所自出,亦不能如梁子之不因入热。遵宪居间其中,为岭南二妙作一调人,君意何如?

未久,黄再致函梁:

强学会事,顷语心莲甚详。公有何言语告心莲告我?康郎之堂堂乎,张乃殊觉酸楚可怜也。

从黄遵宪的信中内容来分析,他认为梁鼎芬与康有为之间的矛盾,在于康有意“博取”会众,有意“集款”;梁对康有为“延致诸君”不满,黄遵宪表示“不悉其本末”一语,亦有可能指康有为门徒徐勤、何树龄、邓仲果,由康从广东召来上海办理《强学报》。虽说黄在信中表示在“岭南二妙作一调人”,但从该信的立场来看,黄似已站在康一边。

《强学报》第一号刊出后,双方的矛盾立即激化了。从后来的张之洞一派的指责来看,主要是两项,一是刊发廷寄,二是使用孔子纪年。

《强学报》第一号刊发的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二十七日上谕,虽是倡导改革,也有“当此创巨痛深之日,正我君臣卧薪尝胆之时”之语,但康在该上谕后,又加说明:

此和议成后,发廷臣奏折:一、广西按察使胡燏棻,二、工部主事康有为,三、军机章京工部员外郎陈炽,四、协办大学士徐桐,五、翰林院侍读张百熙,六、御史易俊,七、侍读学士准良,八、侯爵信恪,交督抚议之。

表明他的上书(即其后来自称的《上清帝第三书》)也是光绪帝交议的折片之一,这多少有点自重之意。又按当时制度,此上谕不属可以公开的“明发”,即“内阁奉上谕”,张之于宫门钞;而属“廷寄”,即“军机大臣字寄”,属保密的,不可公开刊露。虽说当时的廷寄上谕经常外传,也无密可保,但在制度上是仍可以抓抓小辫子。

康有为用孔子纪年,乃仿效基督教用基督诞生纪年。这是“康学”的主要特征之一,康于此也表现出有立孔教的政治企图。张之洞与康有为之间最重要的学术分歧乃在于此。然以当时的政治观念而言,奉正朔用纪年当属政治表态,立教会更有谋反之嫌,康此时虽未有意与清朝决裂,但此举必引来许多不利议论。此在康似尚属理念,在张则是政治。

就在《强学报》第一号刊发之日,十一月二十八日(1896年1月12日),康有为发电给张之洞:

闻还镇旧楚,为之短气。欲来相视,适病未能。母寿当归,朔前必行。局事粗定,捐者渐至。章条、报纸寄呈,稍乏书局书,乞公留意提倡。明岁见公于汉上。为。

“还镇旧楚”,指张之洞回湖广总督本任,刘坤一回两江总督原任之事,康对此不满,称为“短气”。“欲来相视”,指从上海赴南京,康又自称生病。“局事”指上海强学会,当时亦称强学局、强学总局;“捐者”为强学会捐款者,除张之洞外,当时另有邹凌瀚、陆元鼎、黄遵宪、朱祖荣、孙锵等人;“章条”指《上海强学会章程》;“报纸”即《强学报》第一号。康表示因“母寿”即将回广东,并称明年再到武昌去见张之洞。在这份电报中,康也显示了那种傲视权贵的派头,他本来是汪康年未到达之前的代理,此时执意先将事情一做到底,随即便告辞再会。

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初三日(1896年1月17日),《强学报》的第二号出版,该号仅4张7版,载文《毁淫祠以尊孔子议》、《变法当知本源说》、《论回部诸国何以削弱》、《欲正人心必先修法度说》、《论中国之败坏于老氏、杨氏之学》,并刊出《强学报正误》,改正第一号中的错字。而《强学报》的第三号,当时已刊印,因奉到电令,而未派发。今不存世

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初四日(1896年1月18日),张之洞发电武昌汪康年,“请速来宁,商强学会事。切盼”。此时张似仍准备以汪代康。然几天之后,情况大变。十二月初八日(1896年1月22日),黄绍箕从南京赴上海,然康有为已先于初五日离开上海回粤,为母亲拜寿。黄绍箕不得已于十二月初九日致信康有为:

……报纸二叶已诵讫。首列孔子卒后年月日,此为学西法,仍未毕肖,则责以违国制,已无可辞。于事实无丝毫之益,而于吾党恐有邱山之损。推尊孔子诸论,执事可着书,不必入报。前议章程略及之,复电亦既允从之矣。廷寄之件,止可云得之传闻。今直书某日军机字寄云云,一似有所受之者。家君在都每闻人述时政,自诩为秘密消息,辄深恶之,况此竟列入会报,将来果有秘密消息,亦谁复肯以告我,以重其逼近漏泄之咎乎?至于报中全不翻译西报,并不译列中事,而但发空言,与局刊章程显然不符。执事术学,素所钦仰,岂敢妄议高深,惟既在同会之列,即有共主之权。家君系老病乞退之身,素性耿介,不能随人俯仰,又岂肯违心曲从,重累斯会,兼以累执事乎?已告局中停报勿出,并议暂废此会,日内当即有公函奉达……

“报纸二叶”,当指《强学报》第一、二号。“家君”,黄绍箕之父黄体芳,曾在“同人公启”中列名。黄绍箕的指责,共有三点,一是孔子纪年,二是发表廷寄,三是《强学报》上的文章为“发空言”。他指出“推尊孔子诸论,执事可着书,不必入报”,即康有为个人的学术见解,可以自行刻书,不应刊行于以多人名义发行的公众报刊。这也是张之洞一贯的主张。他虽然用了“家君”的名义,但所表达的,却是张之洞的意思。“停报勿出”,“暂废此会”,“公函奉达”,表示张已决定停报废会。《穗石闲人读梁节庵太史驳叛犯逆书书后》对此亦称:

讵料康到沪后,任意出报发议,绝不商量,太史与黄公屡书争之,且诋之。最可骇者,不以大清纪年而以孔子纪年,名为尊圣,实则轻慢。太史与黄公深恶之。即日停报。自是与康不合。

十二月十二日(1896年1月26日),《申报》第2版刊出消息《强学停报》:

昨晚七点钟,南京来电致本馆云:自强学会报章,未经同人商议,遽行发刊,内有廷寄及孔子卒后一条,皆不合。现时各人星散,此报不刊,此会不办。同人公启。

“同人公启”,似指《强学会章程》所列名的16人,但实际上的决定者是张之洞。“各人星散”,也说明了康有为离开之后强学会与《强学报》的情形。

也正在此时,十二月初七日,御史杨崇伊参劾京师强学会,光绪帝当日下令封禁。十二月十四日,经元善闻封禁消息,立即发电张之洞:

《新闻报》登京电,强学会奉旨封禁。宪台拨银一千五百两,康主事已支用过八百两,尚存七百两,应否止付?速候宪示。元善禀。

由此可见,康有为办《强学报》等事,支用张之洞所捐银800两,占其支出总数约一半。对此,张之洞回电,对该款项表示“不便与闻”,以摆脱干系。而从后来的情况来看,经元善也停止了付款

四 简短的结语

光绪二十一年九月二十日至十二月初五日,康有为与张之洞之间有着两个多月的交往。在此期间,南京的十多天大约是他们的蜜月期,康到上海后,平静的日子还维持了一段,梁鼎芬、黄绍箕奉张之洞之命还在劝康;大约从十一月起,裂缝越来越大,以致最后破裂。从此两人再无合作。

从事情本身来探讨,两人破裂主要原因有二:其一是两人性格,康有为、张之洞皆是自我意志坚强的人,康不愿屈从权贵,而自认为是后台老板的张绝不会允许康如此自行其事;其二是“孔子改制”,即所谓“康学”,这本是学术之争,然到了此时,已成了政治斗争,张也不允许将《强学报》变为宣扬“康学”的阵地。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回到广州的康有为致信其弟子正在上海的何树龄、徐勤,称言:

寄来星信悉。览邓仲果书,乃知为学术不同,疑我借局以行其经学,故多方排沮(中国亡无日,生民无噍类,而彼尚如此,可哀可痛)。我向不知此意,则尚相敬也,不过意见不同,不能容耳……纪年事,南皮原面许,今一切全翻,亦不足计。今不过主笔二人待面商后,去留乃定未迟。以忌我之故,并排及孔子,奇甚,孔教其衰矣!既排孔子纪年,则报不宜发,以重增其怒。若遽不书纪年,自我改之亦不可,宜停后再举,乃可改也。吾不能力争,吾亦作孔子罪人。呜呼!岂料攻孔子不谈经学者,乃出于所谓清流者乎!孔子已矣。……幸彼疑专为托局以行其经学,尚可解。死亡无日,此辈见地如此,大奇大奇……仲弢云,十二出沪。接信此时想已过。此君通达实心,惜二子不能与之谈,不能自白也。坚守数日,以此事累子,相见不远。

由此可见,当时分歧之所在。“既排孔子纪年,则报不宜发,以重增其怒。若遽不书纪年,自我改之亦不可,宜停后再举,乃可改也”一句,指《强学报》第三号若排孔子纪年则不发,以免增对方的怒气,若自行不排孔子纪年“亦不可”,只能将《强学报》停办,以后另办报可不用孔子纪年。“仲弢云,十二出沪”一句,说明他离开上海时知道黄绍箕将于十二日到上海与之面商。“幸彼疑专为托局以行其经学,尚可解”一句,即张之洞一派只是认为康有为打算以上海强学会推行其学说,双方的矛盾“尚可解”,这似乎也透露出康此时还另有“不可解”的“经学”以外的目的。

本文引用原始文献较多,为避免日期换算之误,本文使用中国传统纪年,并加注公元。

光绪十三年四月至该年底,梁鼎芬聘为肇庆端溪书院山长,时任两广总督的张之洞为其安排一切。“张之洞档案”中存有相关的电报12件:“致肇庆孔道、吴守、岑令、刘守备、黄江税厂陈守:端溪梁太史,月内到馆。可将山长所住宣教堂一院,迅速并工修理。院宇务须精洁,器具亦须整齐,斋房及讲堂大门,一并修饰完好。经费在黄江税厂拨用。吴守在省,孔道督率岑令、刘守备速办。约几日可竣工?即日复。督署。愿。”(光绪十三年三月十四日发,《张之洞电稿丙编》,第3函第11册,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图书馆藏,所藏档号:甲182—82。本文所引“张之洞档案”,皆藏于该馆,以下不再注明,仅注明所藏档号)“致肇庆孔道、吴守、岑令:梁山长大约四月初七到馆,前电饬修理书院,务于初五以前竣工。所费拟在千金外、二千金内,是否敷用?现已动工否?即复。督署。啸。”(光绪十三年三月十九日发,出处同上)“致肇庆孔道:先赶办山长院,能于四月底先修好否?斋舍陆续竣工亦可。诸生到,可暂租一两处民房居之。住院旧额止四十人,房当易觅。器具开单,由省购运往。经费酌用,核实开报可也。督署。号。”(光绪十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发,出处同上)“致肇庆肇罗道孔:端溪书院甄别,定期本月二十日,即委该道代考。出题、校阅、发榜,统交该道代办。照旧章额数取录。可电知梧、浔、平乐三府,有生童愿考者,速来。督署。阳。”(光绪十三年四月初七日发,《张之洞电稿丙编》,第3函第12册,所藏档号同上)“致肇庆端溪山长梁:两书悉。兴教厘弊,极佩。监院正、二月薪水照补。课题本署仍由省发,司道则听之。明日台从旋省,无便轮,即乘肇安,已告道府。余事面商。洞。佳。”(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初九日发,出处同上)“致肇庆孔道、吴守:梁山长明日回省,若无便轮,即令肇安轮船专送。督署。佳。”(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初九日发,出处同上)“致肇庆黄江税厂陈守、端溪书院监院、山长梁太史:官课加奖,悉照山长来原单,自今年开课起。两监院薪水、院科等九人工食米折,照新章支。每月书院零费,以前用过者,速由厂拨还,以后约计若干,由厂员移解监院,按月移知肇庆府备案可也。督署。翰。”(光绪十三年六月十五日发,《张之洞电稿丙编》,第3函第13册,所藏档号同上)“致肇庆山长梁太史:荇农事未悉,望详示。洞。”(光绪十三年六月十五日发)“致肇庆端溪书院山长梁太史:函悉。题今日已刻,明日附轮送往。洞。翰。”(光绪十三年六月十五日发)“致肇庆黄江税厂陈守、肇庆府黄守:端溪书院每月膏火、修金、薪水及一切经费,径由监院向该厂具领,按月报府,不必由府转发,以免周折迟延。督署。鱼。”(光绪十三年八月初七日发,《张之洞电稿丙编》,第3函第14册,所藏档号同上)“致肇庆道、府、县、黄江厂陈守:孔道禀:端溪书院不敷工料,并岑令垫项,共银四百七两七钱六分,准于黄江厂平余项下如数给还。除另檄外,即照办。督署。沃。”(光绪十三年九月初三日发,出处同上)“致肇庆肇罗道孔、肇庆府黄:前饬催各属解端溪书院地租,已催否?解到若干?速电复。督署。庚。”(光绪十三年十月初九日发,出处同上)以上电报的内容涉及修缮居所讲堂、代为选定生员、书院经费及梁鼎芬的个人生活多项。我在“张之洞档案”中从未发现他对其幕僚有如此细密周到,故将之全录,以说明两人之亲密关系。“道”,道员。“守”,知府。“令”,知县。“黄江税厂”,设在肇庆府的税关,张之洞曾进行改革,相关的情况可见《抱冰堂弟子记》,赵德馨等主编:《张之洞全集》,武汉:武汉出版社,2008年,第12册,第509页。

康有为在《我史》中称,他于同治十年(1871)、十一年应童试未果,光绪二年(1876)应乡试未果(似为捐监生),光绪八年应顺天府试未果(当为荫监生),光绪十五年再应顺天府乡试;并称:“顺天试已列第三名,以吾经策环伟,场中多能识之。侍郎孙诒经曰,此卷当是康某,大学士徐桐衔吾前书,乃谓‘如此狂生,不可中!’抑置副榜,房官王学士锡蕃争之,徐更怒,抑置誊录第一。”(《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神州国光社,1953年,第4册,第122—123页,以下简称《丛刊·戊戌变法》)从现有的材料来看,光绪十五年康未中是否为徐桐有意抑之,似可存疑。

康、梁之相交,直接史料甚多:一、康有为在《延香老屋诗集》中有《梁星海编修免官寄赠》、《寄梁大编修》,《星海自京还,话京华旧游,而崔夔典编修沦谢矣。夔典闻吾将复入京,扫室以待,追念厚意,伤旧感怀》,其最后一首称:“一别三年京国秋,冬残相见慰离忧。”(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文献研究部:《康有为遗稿·万木草堂诗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9—20页)二、查《我史》手稿本,光绪十三年,在“十一月游七星岩”后,康自删去“与梁星海刻石题名焉”一语。此即梁任端溪书院山长之时。三、梁鼎芬于光绪十八年二月十八日致函康有为称:“长素长兄:别五年,此心如游丝,时与足下牵惹。屡得书未复。吾二人情绪亦非纸墨可罄也……政事学问,与兄言者,不止数千言,今未暇及。惟吾长素,珍重千万。”(蒋贵麟编:《万木草堂遗稿外编》,台北:成文出版社,1978年,下册,第840页)四、《穗石闲人读梁节庵太史驳叛犯逆书书后》称:“太史入翰林后,初识康,恒有往还。时康在西山钻研故纸,不闻世事。不特不谈西学,亦未治公羊学也。及太史上书劾某中堂六大罪,时相皆恶之,必欲重治其罪,皇太后、皇上宽恩,仅交部严议,镌级归里,康赠长篇五古,又七律一首……”(叶德辉辑:《觉迷要录》,光绪三十一年刊本,录三,第7页)该文似为梁鼎芬托名“穗石闲人”而作,言及梁、康交往诸多私事。

康有为在《我史》中记:光绪五年“居樵山时,编修张延秋先生(讳鼎华),与朝士四五人来游樵山,张君素以文学有盛名于京师者,至是见之,相与议论,不合,则大声呵诋,拂衣而去,然张君盛称之,语人曰:‘来西樵但见一土山,惟见一异人。’自是粤中士夫,咸知余而震惊之。吾感其雅量,贻书予之,张君盛誉,谓粤人无此文,由是订交焉。……自是来城访张君,谈则竟夕申旦,尽知京朝风气,近时人才及各种新书,道咸同三朝掌故,皆得咨访焉。”(《丛刊·戊戌变法》,第4册,第114页)康有为很少称赞他人,但对张鼎华评价甚高,后又称,光绪十四年他入京是“张延秋频招游京师”,“既至而延秋病重,遂视其殁,营其丧”(同上书,第120页)。

黄启臣、梁承邺编:《广东十三行之一:梁经国天宝行史迹》,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52页。梁庆桂(1856—1931),字伯扬,号小山。广东番禺人。祖上是广东十三行的天宝行商。其祖父梁同新,道光进士,入翰林院,后任湖南学政、内阁侍读学士、通政使司副使、顺天府尹;父亲梁肇煌,随父进京读书,咸丰进士,入翰林院,后任翰林院侍讲,云南学政,顺天府尹(任职为1870—1879)、江宁布政使等职。梁庆桂,光绪二年举人,任内阁中书,京中多有熟人。他与梁鼎芬、康有为交善。此段回忆,其中似有误,称康从西樵乡来下九甫读书,康此时经常住在广州,另有祖父康赞修所遗菊香书屋,且梁鼎芬年岁小于康有为,似也不能称为“大叔公”。

相关的内容,可参见拙文:《张之洞档案阅读笔记之四:张之洞与〈时务报〉〈昌言报〉——兼论张之洞与黄遵宪的关系》,《中华文史论丛》2011年第2期。

陈铮编:《黄遵宪全集》,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上册,第161—162页。康有为与梁鼎芬两人关系的研究,可参见李吉奎:《因政见不同而影响私交的近代典型:康有为、梁鼎芬关系索隐》,《广东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梁鼎芬曾有《赠康长素布衣》一诗:“牛女星文夜放光,樵山云气郁青苍。九流混混谁真派,万木森森一草堂。岂有尊才疏北海(或作但有群伦尊北海),空思(一作更无)三顾起南阳。搴兰揽茝夫君急(一作笑),蕉萃行吟太自伤。”(转引自李吉奎论文)即梁将康比作南阳卧龙。

康有为在《我史》光绪十二年记:“时张之洞督粤,春间令张延秋(鼎华)编修告之曰:‘中国西书太少,傅兰雅所译西书,皆兵、医不切之学,其政书甚要,西学甚多新理,皆中国所无,宜开局译之,为最要事。’张香涛然之,将开局托吾与文芸阁任其事,既而不果。吾乃议以商力为之,事卒不成。张香涛乃欲以三湖书院、学海堂聘吾掌教,既有人言,皆却之。”(《丛刊·戊戌变法》,第4册,第119页)“文芸阁”,文廷式。张之洞在广州开设广雅书局,但宗旨与办局人士皆与康说不同,“张之洞档案”中也不见张鼎华的建策与康有为、文廷式之委任诸情节;且张之洞、文廷式、张鼎华对此皆未有记录,在康的著述中,也仅有此处言之。“三湖书院”位于南海西樵山,“学海堂”位于广州越秀山,皆是当时有名的书院。光绪十二年,康有为仅是一名荫监生,很难想象张之洞会聘其来“掌教”。又查《我史》的手稿本(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此一段有一些修改,但其内容似康在日本所写。

参见张之洞此期多次电奏(《张之洞全集》,第4册,第434—440页)和此期与朋僚的电牍(同上书,第8册,第294—314页)。

张之洞在马关条约换约后,即上奏要求改革(参见《张之洞全集》,第3册,第256—262页)。而他查找李鸿章之劣迹,可见两份电报:一、光绪二十一年四月,《马关条约》互换后不久,张之洞发电山东巡抚李秉衡:“莱州李抚台:闻公在烟台查出合肥致丁汝昌、龚照玙、威海各统领电信多件,大率俱令勿战。已录稿进呈。究竟其电信内有何支离之语?祈密示。威海驻兵八千,附骨之疽矣。洞。马。”(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午刻发,《张文襄公电稿墨迹》,第1函第6册,所藏档号:甲182—219)二、光绪二十二年四月,已回到湖广本任的张之洞发电其幕僚王秉恩:“上海春生栈王雪岑观察:《新闻报》云,该报馆有合肥去年在马关与日本议约真本原稿,阁下可速赴《新闻报》馆索一看,如有异同处,及紧要关键,务照录带来。阁下亦须带来鄂。壶。洽。”(光绪二十二年四月十八日子刻发,《张文襄公电稿墨迹》,第2函第9册,所藏档号同上)

参见拙文:《“公车上书”考证补》,《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3、4期(连载);《史料的主观解读与史家的价值判断:复房德邻先生兼复贾小叶先生》,《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5期。

军机处《洋务档》,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二十七日。并参见张海荣:《关于引发甲午战后改革大讨论的九件折片》,《广东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甲午战后改革大讨论考述》,《历史研究》2010年第4期。光绪帝于闰五月二十七日下发的九件折片是:一、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六日(1895年5月29日),军机章京、户部员外郎陈炽:《请一意振作变法自强呈》(又称《上清帝万言书》);二、五月十一日(6月3日),广东进士康有为:《为安危大计乞及时变法而图自强呈》(又称《上清帝第三书》,都察院代递);三、五月十七日(6月9日),广西按察使胡燏棻(此时正在天津小站练兵):《因时变法力图自强条陈善后事宜折》;四、闰五月初七日(6月29日),南书房翰林张百熙:《和议虽成应急图自强并陈管见折》;五、闰五月初七日(6月29日),委散秩大臣、一等侯信恪:《时事艰难请开办矿务以裕利源而图经久折》;六、闰五月初九日(7月1日),御史易俊:《厘金积弊太深请饬妥定章程以杜中饱折》;七、闰五月十六日(7月8日),翰林院侍读学士准良:《富强之策铁路为先敬陈管见折》;八、闰五月十九日(7月11日),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徐桐:《奏为遵筹偿款兴利裁费补抽洋货加税等八条敬陈管见折》;九、同日,徐桐:《枪炮宜制造一律片》。以上共计八折一片,以上奏时间为序。

军机章京陈炽致康有为信中称:“……译书印字机已再催购买迳寄,并函恳香帅、莲珊先拨五千矣。”(《万木草堂遗稿外编》,下册,第844页)很可能即是此事。“莲珊”,经元善。

康有为在《我史》中称:“先是自六月创报,吾独自捐款为之。后陈次亮、张君立皆来相助……”(《丛刊·戊戌变法》,第4册,第134页)张君立,名权(1862—1930),一字柳卿,号圣可。直隶南皮人,举人,张之洞之子。日本驻华公使馆书记官中岛雄在《清国政变前后见闻一斑》中称:“现任湖广总督张之洞之子张权,是最早向我介绍康有为的人”(转引自孔祥吉、村田雄二郎:《一个日本书记官记见到的康有为与戊戌维新:读中岛雄〈随使述作存稿〉与〈往复文信目录〉》,《广东社会科学》2009年第1期)。

黄遵宪于《人境庐诗草》卷九《已亥杂诗》的一段注文称:“然乙末九月,余在上海,康有为往金陵谒南皮制府,欲开强学会。□力为周旋。”(《黄遵宪全集》,上册,第161页)此中的□,即为梁鼎芬。

康有为到达南京的时间是九月二十日,缪荃孙该日日记称:“康长素(有为)主政自京来住书院。”(《艺风老人日记》,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2册,第785页)夏曾佑在江宁遇康有为,其信中称:“康长素到宁,弟于出城上船时遇之,立谈少顷。知京都强学会甚昌,去年□渠之人均已归教,刻下长素南归,而此局则子培主之,□可喜也。”(夏曾佑致汪康年,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第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318页)

《康有为书牍》,《丛刊·戊戌变法》,第2册,第522页。“平原”指平原君赵胜,“孟公”指孟尝君田文,皆以门客养士著名。

梁鼎芬此时给张之洞的两信,道出了康所不知之内情:“比闻公伤悼不已,敬念无既(断断不可如此,忧能伤人,况涕泣乎。)今思一排遣之法,长素健谭,可以终日相对。计每日午后,案牍少清,早饭共食,使之发挥中西之学,近时士大夫之论,使人心开。苏卿遗札,检之凄然,亲知若此,何况明公。然已判幽冥,悼惜何益,尚乞放怀。”“长素于世俗应酬,全不理会,不必拘拘于招饮。鼎芬亦可先道尊意与近事,渠必乐从。如可行,今日先办。或欲闻禅理,兼约礼卿,使之各树一义,粲花妙论,人人解颐。连日皆如此。康、蒯二子,深相契合,两宾相对,可以释忧。比仲弢病苦,鼎芬忙苦。此举可支五日,五日之后,仲弢可愈,鼎芬卷可少清,便能接续矣。”(杨敬安辑:《节庵先生遗稿》,香港自印本,1962年,第64—65页)“礼卿”,蒯光典,时为翰林院检讨。“苏卿”,即张之洞之次子张仁颋,光绪二十年九月十九日夜半,赏月觅句而误堕江宁总督府园池,未久身亡,年仅24岁,夫人为前任湖南巡抚吴大澂之女(参见光绪二十一年十月十八日《申报》第2版《详述公子溺水事》)。张之洞为此伤悼实深,梁鼎芬由此建议他每日与康有为、蒯光典等人谈话,以稍舒心愁。

蔡元培在《自写年谱》中称:光绪二十一年“赴南京访张香涛氏,适康长素之房师余诚格氏亦在座。张氏盛称康氏才高学博,胆大识精,许为杰出的人才。”(中国蔡元培研究会:《蔡元培全集》,第17卷,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432页)余诚格(1856—1926),光绪十五年进士,时任翰林院编修,派为光绪二十一年会试同考官,选中康有为(即为房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图书馆藏“李鸿藻存札”中,有余诚格给李鸿藻开列的名单:“谨将诚格分校呈荐取中名次,开单呈鉴:第五名康祖诒,广东省南海县荫生……”(《李鸿藻存札》第五函,所藏档号:甲70—4)从余诚格所开名单来看,该科他共荐中18人,康居首位。而蔡元培所言此事,当在康有为出版《强学报》之前。吴德潚是年十月中旬见康有为,给汪康年信有同样的说法:“康君自金陵来同寓,昨夜同公度往访,略谈刻许。南师极倾倒之……”(《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381—382页)“公度”,黄遵宪。“南师”,张之洞。

光绪二十一年九月三十日(11月16日),康有为在南京致函此时尚在湖北的汪康年:“不见经年,知欲开会,万里同心,百折不回,沈劲郁拔之气,安得如穰卿者哉?……南皮顷已许办上海、广东两会,知所乐闻,故先驰报。仆急须还粤,沪上事待之穰卿矣。明年乃始暇来……”(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上册,第168页)吴德潚给汪康年信中称:“康君已承南师允拨三千金在沪立会。会章南皮制序,黄漱翁列名……公不可不早到白下,见南师商定一切。传闻康主粤,公主沪。康现租张园,规模恢张。长素魄力之雄,公心思之诚笃,皆会中圣手,从此号召,必有可观,甚慰甚慰。”(原件无日期,据其内容,当发于光绪二十一年十月,《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第381—382页)“黄漱翁”,黄体芳,黄绍箕父。“白下”,南京。“允拨三千两”,当为误。时任云南学政的姚文倬称:“康君申、粤二局,志闳力绌,始基既太恢张,将来恐虞不继,惟粤人究较他处尚义,振臂之呼,或易集事,俟有章程,乞即寄示。”(致汪康年,光绪二十二年三月初一日,同上书,第2册,第1238页)也说明办理沪、粤两会。

黄绍箕的父亲黄体芳,与张之洞同榜进士,同为清流“四谏”,交甚密。黄绍箕妻去世后,继娶张之洞之兄张之渊之女。

《读吴其昌撰〈梁启超传〉书后》,《陈寅恪集·寒柳堂集》,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第167页。

《穗石闲人读梁节庵太史驳叛犯逆书书后》,《觉迷要录》,录三,第8页。“盛伯希”,前任国子监祭酒盛昱,亦因弹劾奕訢等引发“甲申易枢”,即慈禧太后罢免以奕訢为首的全班军机大臣与总理衙门大臣,另以醇亲王奕譞当政。

光绪二十一年十月初十日未刻发,《张之洞电稿乙编》,第9函第45册,所藏档号甲182—70。

杨锐、沈曾植事迹及其与张之洞的关系,参见拙文:《张之洞档案阅读笔记之二:张之洞与杨锐——兼论孔祥吉发现的“百日维新密札”作者是杨锐》,《中华文史论丛》2010年第4期。

“张之洞档案”中有陈宝琛的回电:“谁主谁师?在沪何意?幸示章程,必当列名。琛。”(陈阁学致梁太史,自福州来,光绪二十一年十月十二日午刻发,酉刻到。《张之洞存各处来电》,第32函,所藏档号:甲182—134)由此可见,以黄、梁、康具名的电报发给了陈宝琛,但陈较谨慎,希望先看章程。陈宝琛后来未在《上海强学会章程》的“同人共启”中列名。

张謇研究中心、南通市图书馆编:《张謇全集》,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6卷,日记,第374—375页。张謇又注:“启原讹作宅,译局作凭,改作启。”

上海强学会与《强学报》的研究,可参见汤志钧:《上海强学会和〈强学报〉》,《康有为与戊戌变法》,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72—189页;《上海强学会人物》,《戊戌变法人物传稿》(增订本),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下册,第713—724页。

光绪二十一年十月十六日午刻发,申刻到,抄本《张之洞电稿》,第10册,《上海来电八》,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图书馆藏。

上海张园位于今上海南京路以南、石门一路以西,占地约60亩,园中建有上海当时的最高建筑“安垲第”(Arcadia Hall),为上海最大的公众活动场所。康有为在《我史》中称:“……乃开会,赁屋于张园旁,远近响应”,即租房在张园的旁边。上海强学会出版的《强学报》,自称“上海强学会书局现住跑马场西首王家沙第一号”,即在张园附近。又,郑官应致汪康年信称:“强学局之屋,乃怡和洋行唐杰臣兄经手,当嘱与屋主商之迳复。尊处所存家具,弟无处可置,请商经莲翁可也。”(《汪康年师友书札》,第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2977页)说明当时租房的情况。“唐杰臣”,唐荣俊,留美学童,时任怡和洋行买办。“经莲翁”,经元善。

光绪二十一年十月十五日,郑观应致王韬信中称:“康长素主政,奉南皮命到沪,设立强学总局,约弟午后两点钟同谒,先生邀往格致书院一游,冗次匆匆乎?”“昨晚已将南皮《序》送昕伯先生察报,不知已阅否?”(转引自汤志钧:《戊戌变法人物传稿》,下册,第722页)“昕伯”,似为钱征,《申报》主笔,王韬的女婿。此中可见《上海强学会序》在《申报》刊发的细节。

光绪二十一年十月二十二日亥刻发,《张之洞电稿乙编》,第9函第45册,所藏档号:甲182—70。此时经元善是张之洞在上海的账房。

光绪二十一年十月二十六日酉刻发,二十七日巳刻到,《张之洞存来往电稿原件》,第20函,所藏档号:甲182—391;另见抄本《张之洞电稿》,第10册,《上海来电八》,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图书馆藏。此笔款项另有一小插曲,张之洞幕中因工作错误,再拨放该款项一次。经元善发电称:“昨接樊委员棻函,交到筹防局奉宪谕捐强学会款规银五百两,又洋务局拨款一千两。是否重出,抑系另款?候宪电示,告康主事。元善禀。”(经守来电,自上海来,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初六日未刻发、戌刻到,《张之洞存来往电稿原件》,第6函,所藏档号:甲182—377;抄件见《张之洞存各处来电》,第32函,所藏档号:甲182—134。张之洞亲笔在该抄件上批示:“系重出,即前已交百川通汇寄之款。不可误交。当告筹防局更正。”据此批示,以两江总督署名义的复电称:“致上海经守元善。电悉。洋务局扬州银一千两,系重出,即前已交百川通汇寄之款,不可误交。当告筹防局更正。两江。语。”(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初七日子刻发,《张之洞存往来电稿原件》,第11函,所藏档号:甲182—382;抄件又见《张之洞电稿丙编》,第13函第63册,所藏档号:甲182—92)

光绪二十二年三月十一日,《申报》第4版刊出《强学局收支清单》:“收张香帅来银七百两,收张香帅来银八百两申洋一千零三十元六角四分,收邹殿书来银五百两申洋六百六十六元,收陆春江观察来银二百两申洋二百六十五元三角八分,收黄公度观察来银一百两申洋一百三十一元三角,收朱阆樨翁来银一百两申洋一百三十二元五角,收孙玉仙翁来银十两申洋十三元一角,收华盛□(顿)公司来银三十两……共收银七百三十两,收洋二千二百四十七元九角二分。”由此可见,强学会共收到捐款银2 440两,张之洞提供者为其总数的61.4%。“邹殿书”,邹凌瀚。“陆春江”,陆元鼎。“朱阆樨”,朱祖荣。“孙玉仙”,孙锵。“观察”,道员。

光绪二十一年十月二十九日午刻发,《张之洞电稿乙编》,第9函第45册,所藏档号:甲182—70。

据许同莘编《张文襄公年谱》,称张之洞有电复康有为:“群才荟集,不烦我,请除名,捐费必寄。”(《张文襄公年谱》,北京:商务印书馆,1946年,第96页)该电我在“张之洞档案”中未见。而“请除名”似不属梁鼎芬的行动,梁在《上海强学会章程》的“同人共启”中列名。

《强学报·时务报》,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91年。

《黄遵宪全集》,上册,第358—359、366页。“心莲”,不详其人。

康主事来电,自上海来,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廿八日亥刻发、到,《张之洞存各处来电》,第32函,所藏档号:甲182—134。

《强学报·时务报》,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91年。又,据《申报》光绪二十二年三月十一日刊登的《强学局收支清单》“支本局第三号报纸一千洋七元(已刊,诸公电止,未派)”,《强学报》第三号已印而未发,现亦未存世。相关的研究可参见汤志钧:《戊戌时期的学会和报刊》(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93年)第三章及《上海强学会和〈强学报〉》,《康有为与戊戌变法》,第172—189页。

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初四日辰刻发,《张之洞存来往电稿原件》,第11函,所藏档号:甲182—382。在该电稿中,张之洞删去“星海想已到鄂”一句。其抄件又见于《张之洞电稿乙编》,第9函第48册,所藏档号:甲182—71。此后,张之洞又发电:“汉口督销局志道台:梁星海何日到鄂?已动身回宁否?系何日动身?祈即电复。○。语。”(十二月初六日未刻发,出处同上)原件无年份,根据内容,当发于光绪二十一年。从原件笔迹来看,很可能是杨锐起草的。

《万木草堂遗稿外编》,下册,第845页。黄绍箕在信中称:“弟昨晚侍行抵沪,闻从者已于初五日回粤,为老伯母大人六十寿,弟未得登堂拜谒,一进兕觥,怅歉无似。弟在金陵疮疾未愈,又患头晕气逆之证,比稍差,闻执事将归,于廿九日电请少留,即发函并酌定章程奉览。嗣奉复电复书,略不一及,岂竟未接到耶?”由此可见,黄绍箕曾于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发电康有为,请其“少留”,此次来上海欲与康面商,然康已于十二月初五日离开上海。

光绪二十三年七月,张之洞给湖南学政江标的电报中,再次强调了《湘学报》“宗师立教,为学校准的,与私家著述不同”。“素王改制”之类的学说,不可入报。参见拙文:《张之洞档案阅读笔记之五:张之洞与陈宝箴及湖南变法运动》,《中华文史论丛》2011年第3期。

《觉迷要录》,录三,第8页。“太史”,梁鼎芬。“黄公”,黄绍箕。

御史杨崇伊的奏折“京官创设强学会大干法禁据实纠参折”,见《军机处录副·光绪朝·内政类·职官项》,3/99/5333/35,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初七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当日谕旨见《清实录》,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56册,第986—987页。相关的情况可参见拙著:《从甲午到戊戌:康有为〈我史〉鉴注》,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第146—149页。

经守来电,自上海来,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十四日申刻发,亥刻到。《张之洞存各处来电》,第32函,所藏档号:甲182—134。经元善于光绪二十二年春复信康有为称:“去冬两次辱承顾谈,始知强学会事,吾公孤立,岌岌可危,弟又久病,如将熄残灯,不克相助为理,故函复台端,有宜速招汪穰卿来沪夹辅之语,弟一面据实禀辞南皮,冀或垂念,准待鹤诸君劻襄,不致功败垂成。今闻为言路所劾,此虽关乎气数,然细思之,亦由吾公未能应天以实,感召庥祥所致。弟初读《长兴学记》及《伪经考》诸书,深佩足下之学。去冬忽承南皮先生作介,幸接光仪,良用欣慕。惟采诸舆论,清浊两途,皆有大不满意于吾公之处,静观默察,方知吾公尚少阅历,且于谦、恕、慎三字,未能真切体验躬行,又不免偏重好名……拨款一节,已由敝局同人代拟电禀,旋奉南皮复电,均录呈鉴。”经元善于光绪二十六年八月对此信另有按语:“原稿‘谦恕’下本是‘诚字’,诚能开金石……”(虞和平编:《经元善集》,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166—167页)经元善信中指责康有为过于“好名”。

据《申报》光绪二十二年三月十一日刊登的《强学局收支清单》,强学会共“支洋二千一百七十二元七角八分”,“存银七百三十两,存洋七十五元一角四分”。其中我认为最重要或有意思的开支为:“支本局两季租银三百五十两申洋四百五十九元三角二分,支泰安栈租八位一百六十八天由宁来沪开局共洋五十一元九角七分”,“支主笔何易一、徐君勉另跟人一在粤由公司船来沪川资五十元,支主笔何、徐两位泰安栈租五元五角,支鲲昌点石章程一万本洋一百六十五元,支杨葵园仪器共洋二百六十五元三角八分,支找金陵刊书处书籍一单洋五十九元,支点石斋分局书一单洋三十二元五角,支真赏斋地图一单洋四元,支邓石言手买地图一单洋十四元九角,支文缘堂书籍一单连税共洋七十五元二角”,“支天文钟一个洋六元二角,支地球一个洋二元二角”,“支大小书架二十三个计三单共洋七十二元”,“支棕床十四张共洋十八元”,“支本局第一号报纸二千五百张洋十九元一角,支本局第二号报纸一千张七元六角,支本局第三号报纸一千洋七元(已刊,诸公电止,未派)”,“支初到开局厨房未举司事往海天春用膳洋四元六角,支开会赁花铺垫费洋八元,支开会点心饼食二单共洋十二元”,“支十二月十二日、十六日因公电报费洋一十元零八角六分,支长素十五日因公来电费洋十元零三角”,“支十一月初七日至十二月廿五日自来水三单共收洋八元一角五分,支十一月初七日至至十二月廿五日自来火公司收洋十二元三角”,“支十一月初七日至十二月初六日伙食银洋四十元,支十二月初七日至廿五日伙食共洋十七元六角二分,支电广西龙积之来沪盘川三十□元三角,支主笔何易一修金四十元,支主笔徐君勉修金四十元,支账房杨葵园修金五十元,支书写杨子勤修金十五元,支翻译马善子修金十四元,支邓仲果□□□南京洋十元,支厨子陈贵池工银计四十九天共洋八元零三分,支打三颜林工银四十九天共洋九元八角,支门房工银四十九天共洋四元九角,支跟人三□□工钱七元,支茶房工银四十天共洋四元一角,支主笔何、徐二君跟人一名回东川资共三十元”。从以上账单来看,强学会正式租房对外开办,似为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初七日至十二月二十五日,康有为的门徒徐勤(君勉)、何树龄(易一)充主笔,邓仲果也参预其事。然在此两个月中,开支达二千多元,按当时的消费水平,是排场比较大的。

张之洞电称:“上海电报局经守:强学会存款七百金,款久已发出,此时本衙门不便与闻,可问梁星海太史,应如何用法,听其酌办。梁系同局之人也。梁现在金陵,已面告之。两江。马。”(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申刻发,《张文襄公电稿墨迹》,第2函第9册,所藏档号:甲182—219;抄本又见《张之洞电稿乙编》,第9函第48册,所藏档号:甲182—71)

据《申报》光绪二十二年三月十一日刊登的《强学局收支清单》,“除香帅余款七百两函经莲珊太缴回外,余款交汪穰卿进士”,可见经元善奉到梁鼎芬之命,停止支付款项。

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遗稿·戊戌变法前后》,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36—237页,标点略有调整。该信称:“……阅其章程,排斥甚至,其书亦含嘲讪。此事非面商不可,即当来沪。今日还乡如不改期,然十七恐不能候,恐久则生变。十七、八必来(南京前已电告,二十前到,十二、三行)。二十间到沪。至二十日可电告星海,接我信,因病迟至十八来(章程带来面订)。电仲果转告亦可。一切俟我到沪乃商。一到沪,即当入江宁矣。”由此可见,梁鼎芬等人亦有章程、书信给康有为,康也告电南京,二十日前将到上海,继续“面商”。他准备十七、八日北上,并关照徐勤至时将消息告梁鼎芬或由邓仲果转告。该信又称:“星后电欲登报、除名、停办,前电请仲果、公度力持。若能转移,不除名,不停办,可急电来,俾我迟迟而行,此极要事,此与京师同。一言以蔽之,彼有不办之心,我有必办之意,自为所挟制也。”“星”指星海,梁鼎芬,即梁鼎芬后一电表示要“登报、除名、停办”,康有为从梁电早知上海强学会与《强学报》将停,梁鼎芬前一电仍表示请邓仲果、黄遵宪“主持”即调解;如果梁鼎芬有所转移,即“不除名,不停办”,让徐勤等人立即发急电,康有为将会晚一点到上海,以免被“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