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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 Vol. 45 Issue (1): 10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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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键. 知识、制度、利益:理解中国改革的三个维度[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 45(1): 109-121.
HU Jian. Knowledge, Institution and Interest: Understanding Chinese Reform from Three Dimensions[J]. Journal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2013, 45(1): 109-121.
知识、制度、利益:理解中国改革的三个维度
胡键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 200020)
摘要:中国的改革已经走过了30多年的历史,但迄今为止,关于改革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这主要是因为人们对改革的理解不一样。理论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在深化理解的基础之上促使社会在改革问题上达成新的共识。不过,近年来,学术界对中国改革的理解越来越简单化,甚至仅仅用“中国模式”或“中国道路”之类的概念来概括中国改革这一复杂的社会实践,结果在对中国改革的理解上出现了一些偏差。中国的改革是一个革新性的制度变迁,这一过程涉及存量知识与增量知识的相互关系,制度创新的方式和有效性,以及社会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因而,我们也要从知识、制度和利益三个维度来理解中国的改革。当然,理解过去的改革并非仅仅是总结经验教训,更重要的是要促使中国社会深刻认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关键词制度设置    制度创新    知识存量    知识增量    利益调整    
Knowledge, Institution and Interest: Understanding Chinese Reform from Three Dimensions
HU Jian
Abstract: The past over 30 years has witnessed Chinese reform. However, the debate on the reform has never stopped up to now. This is mainly because different people understand reform in different ways. The ultimate goal of theoretical study is to make the society reach a new consensus in the understanding of reform. However, in recent years, Chinese academic circle tends to overgeneralize Chinese reform with labels such as "Chinese mode" and "Chinese way". This results in some deviations in understanding the complicate social practice of Chinese reform. China's reform is an innovative process of system transition, which involves lots of issues, including the relation between knowledge stock and knowledge increment, methods of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and its efficiency, and the adjustment of social interests. Therefore, we should understand Chinese reform from three dimensions: knowledge, institution and interest. Certainly, to understand the reform is not just to summarize the experience and lessons, but to help Chinese society to understand better the significance and urgency to deepen reform.
Keywords: institution setting    institution innovation    knowledge stock    knowledge increment    interest adjustment    

中国的改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实践过程,但近年来对中国改革的理解越来越简单化,甚至仅仅用“中国模式”或“中国道路”之类的概念来概括中国改革这一复杂的社会实践。这里我们暂且不去讨论“中国模式”(或中国道路)是否存在的问题,即便存在,仅仅用这样一个概念来理解中国的改革,笔者认为这也是不科学的,它会导致对中国改革的理解的片面化。中国的改革是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从传统农业社会转向现代工业社会的整体性制度变迁;同时也是对全体社会成员的重大利益调整。这一复杂的社会实践过程涉及两个关键性的问题:制度创新与经济增长。根据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制度变迁是经济发展政策的核心,只有在有效的制度之下才能带来经济增长。因此,制度创新对经济增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经济增长则是确保利益增长的必要手段,没有经济增长就不可能实现社会利益的整体性增长和社会福利的提高。但是,制度创新并非是毫无依据的,必须要在一定的知识存量的基础上才能确保制度创新的成功,否则制度创新会引发社会动荡和政治危机。基于此,本文将从知识、制度和利益三个维度来理解中国的改革。

从知识的角度来理解制度变迁,学术界的成果所见不多。20世纪80年代,美国经济史学家道格拉斯·诺斯在分析经济结构(即制度)变化的原因时,不仅涉及了收益(即利益)问题,而且也指出知识的重要性。他认为,“除非基础知识存量增长,否则,新技术发明最终将陷入收益递减”,“知识存量和技术存量扩大人类福利的范围,但它们不决定人类在那些范围内怎样达到成功。决定经济绩效和知识技术增长率的是政治经济组织”。从诺斯的这段话来看,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推论:其一,知识会直接影响经济绩效和社会福利;其二,知识并不决定经济结构的变革方式;其三,诺斯所说的知识并不包括制度和技术,而仅仅是指科学知识。后来,也有学者如拉坦在研究制度变迁时提及知识对制度绩效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性,但他所说的知识特指社会科学知识,认为社会科学知识的进步为制度创新提供了可能。本文所指的知识不仅包括一般意义上的科学知识,也包括制度和利益。从知识的角度来理解中国改革,主要是分析中国改革在处理存量知识与增量知识的关系对改革的经济绩效产生哪些影响。

制度是理解经济增长的关键,制度包括作为正式制度安排的政治经济结构和作为非正式制度安排的道德伦理、习惯、习俗等文化因素。制度学派主张从制度的角度来理解制度变迁,有的学者如诺斯与托马斯等制度主义者认为制度是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他们是“制度决定论”者。然而,制度主义主要强调制度变迁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并不在意作为知识一部分的制度在变迁中如何对待存量知识,而更多的是关注增量知识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本文所考察的制度与知识的关系不仅强调制度创新中增量知识的重要性,同时也强调存量知识对制度变迁同样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利益一般而言是制度变迁的目标诉求,它通过经济绩效和福利水平表现出来。改革是否成功往往是通过经济增长来衡量。几乎所有研究转型经济理论的成果都不得不关注经济绩效和福利水平,但影响经济绩效的因素并非一个而是带多个,有的情况下,改革的方式不变,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出现经济增长,也有可能出现经济的衰退。也就是说,从经济增长和福利水平的单维度来理解改革可能也是不合适宜的。不过,本文反过来理解,符合国情的改革方式一定能增进社会福利和实现经济增长。从这个角度来看,改革的方式并没有对与错之分,关键是要看改革的方式是否符合国情,只要符合本国国情,无论是保存知识存量的渐进式改革,还是摧毁知识存量的激进式改革,在世界经济史上都有成功的个案。这里所谓的成功与否,既指是指国家建立了有效的制度,并且能够通过制度持久性地发挥作用而实现经济增长。

一 制度设置:特别重视知识存量

制度是指人们在行为中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更通俗地讲,制度就是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或共同认可的模式。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模式也就是中国在改革过程中的一种制度设置安排,即是在保持中国社会既有知识存量的基础上而进行的一种制度设置。众所周知,中国的改革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制度设置,它至少包含着两个并行不悖的过程或者说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即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和从落后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根据已有的历史实践大致有两种方式,即“大爆炸式”的“休克疗法”和渐进主义的方式。这正好可以与俄罗斯和中国的实际相对应。那么,为什么中国的方式被称为渐进主义的方式呢?不少学者以过渡的时间和速度来评判过渡方式的,过渡时间短、速度快就是“大爆炸式”的,反之则是渐进主义方式。这只是表象并没有触及其实质。实际上,中俄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最大区别在于,俄罗斯摧毁了原有的知识存量,因而是“休克疗法”,而中国则充分尊重知识存量,把既有的知识存量作为制度设置的基础,这样其过程就表现出渐进式的特征。

所谓知识存量是指在某一时点上社会总体所具有的知识总量,或者说是某一系统特定时点的知识储备水平。制度设置的过程离不开初始条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最大的特点是对自身的初始条件非常敏感。这种初始条件就是知识储备水平。中国向市场经济过渡所面对的最大现实是观念问题,即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观念是否成为全国上下的共识。这是决定中国选择过渡方式的决定性因素。长期以来中国关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认识受到苏联很深的影响,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对立的观念是根深蒂固的。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出“社会主义也可搞市场经济”。但是,由于当时中国社会观念上的知识储备还远没有达到这一水平,因此中国在实践中仅仅是非常有限地吸纳了“商品经济”的成分,即推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经济政策。1984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这种认识虽然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但“市场经济”的观念仍然没有被接受。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以后,中国社会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在一步一步加深,十三大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十三届四中全会又提出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虽然还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但在机制运行上,中国经济已经较大规模地采用了市场调节的方式。这实际上是通过实践来推动观念地不断更新的过程。1992年2月,邓小平南方讲话,关于市场经济的精辟论断,把中国社会关于市场经济的观念知识储备水平提到最高水平。在这种情形下,中国社会推行市场经济可以说已经是水到渠成。因此,十四大正式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知识存量包括物质性的知识储备,也包括精神性的知识储备。根据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观念在社会化发展进程中有很大的惯性,作为非正式制度在制度变迁中的影响也是长期的,因而更新观念和提升观念知识的储备水平,不可能一蹴而就。建立一种新的经济制度是容易的,可以通过革命式的手段,将原有的经济制度彻底摧毁。但是,在毫无知识存量的前提下而重新进行经济制度的设置,那么这种新的经济制度能够发挥积极的功能是值得怀疑的。俄罗斯在20世纪90年代的制度设置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无效率制度创新的典型案例。中国的经济制度重新设置的过程启动早而建成晚,主要是因为中国在进行制度设置的过程中,特别尊重知识存量尤其是观念方面的知识存量。否则,中国也会陷入因观念上没有共识而导致新的制度设置与社会主流观念之间的冲突,其结果必然是政治不稳定、社会动荡、经济严重滑坡。这样的制度设置是与实际目标背道而驰的。

以上是中国精神层面的知识存量,中国物质层面的知识存量则是落后的农业国。中国改革的目的不仅要建立市场经济,而且要把落后的农业社会变成一个现代工业国。但是,建立现代工业社会决不能像原苏联那样靠全力以赴地发展重工业而实现。由于苏联在建立时也是一个落后的农业社会,它通过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军事工业而建立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工业化体系。但是,苏联的工业化是畸形的,因而其工业社会也是被畸形的你工业化掩盖之下的虚假。这在相当大程度上是苏联最后走向解体的一个经济因素。在中国共产党建政后的前30年中,中国的工业化之路基本上是照搬苏联模式的,但无论是以消除小农经济为目标的农业集体化还是以工业化为目标的“大跃进”运动,都产生了严重的后果。原因就在于,当时中国忽视了落后的农业社会的现实,即忽视了物质性知识储备水平。

发端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开始的。这绝对不是巧合,而是中国认识到落后农业社会知识储备的现实,不改变农村、农业、农民的窘境,无论中国的工业怎样发展都摆脱不了落后农业社会中“三农问题”的制约,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钥匙是解放农村劳动力,所以中国在当时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内容的农村经济改革。由于家庭联产承包释放出巨大能量,农村众多劳动力由从事农业的单一经营向多种经营转移,加快进入二、三产业。1984年至1988年被称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黄金时期”,据统计,这期间从事非农业农村劳动力从5 028万人增加到9 545.5万人,增长了89.8%。这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大规模工业化、城市化进程预留了大量的“劳动力红利”。在物质性知识储备水平提高的前提下,中国的改革才从农村走向城市,从内部改革发展到对外开放。而在这些过程中,无论是物质性知识储备还是精神性知识储备也都随之不断增多,在这种基础上,中国的制度设置也开始跟国际规则接轨,特别是在新世纪初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今天,中国更是从游离于国际体系之外走到了世界舞台的中央,并且成为国际社会负责任的大国。

不仅经济改革是这样,而且政治体制和社会领域的改革也是如此。从政治体制来看,中国政治体制的知识存量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中国的政治传统,另一方面是中国共产党的建政史。中国的政治传统一是天下主义的意识形态,二是“大一统”的政治文化观念。天下主义实际上是作为对外的一种意识形态,因为在这天下主义的意识形态中,家国同构体是一个没有固定边界甚至也无确定民族为依托的集合,任何实现儒家伦理的地域、民族都可以纳入这一家国同构的道德共同体中。由此可见,从所覆盖的范围而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下主义要远远超过西方国际政治理论中的世界主义,后者基本上还是一个地理意义上的概念,而前者则是文化意义上的概念。对内而言,中国的政治传统是“大一统”的观念。根据黄仁宇先生的观点,中国“大一统”的中央集权与中国的地理环境和农耕文明有直接的关系。黄仁宇先生认为,黄河文明是华夏文明最主要的源头,黄河的特征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建立在其之上的人类文明的特性。它根据地理环境提出了“大一统”传统的三个理由:一是因农业劳作时代人类抵御自然侵袭的条件很差,类如水灾旱灾等自然灾害,除了不断的迁徙,就只能依靠有组织的赈济一途。二是黄河流诸侯竞争,“各大国要较小国家占有显明的优势。它们所控制的资源能够在赈灾时发生确切的功效,所以在吞并的战争中也得到广泛的支持。当诸侯为了好大喜功而作战的时候,一般民众则随之争取生存。如是的竞争只有像螺旋式的使两种因素的加入越来越多、越大”。所以,资源上的集中能够在生存竞争中更具备优势。三是气候因素,气候和雨量的差异使得中原适合于农业生产,而塞外则以牧畜为务,当气候不利的时候,“马背上的剽窃者就不由自主地打算袭取种田人,后者通常有半年的积蓄。零星的侵略可能扩大为战事,防守者则企图报复,有时也全面出击以图先发制人……这种局势的展开也指出中国即使在国防上也要中央集权”。这种生存竞争迫使国家必须扩大其规模才能有足够的人力和物力来应付不间断的外部侵袭。正是这样的自然环境使中国主体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而这个系统的生存和有效又必须统一成一个大的组织结构,以形成一种共生共赢的局面,否则,伴随组织支离破碎而来的必然是长期的饥荒、动乱、羸弱和个人极度的贫穷。实际上,时至今日,“集中和资源办大事”的观念一直在中国的政治系统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包括在抗震救灾、扶贫、应对其他重大危机事件等。

由此可见,尽管天下主义意识形态与“大一统”观念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性,但在本质上都是整体主义价值取向,共同构成中国政治传统思想的两翼。也正是这种整体主义的价值取向,一些学者认为,在传统的中华帝国,文化集团和政治集团的认同观往往相互纠缠在一起,有时甚至接近于一致;在儒教传统和集权主义趋势之间,存在着一种很强的有选择性的亲和力,这种亲和力通常根源于高度乌托邦的集权主义取向,极易成为孕育专制与集权现象的文化土壤。不过,无论是对外的天下主义还是对内的“大一统”,“中国传统政治是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秩序的‘社会’而不是一个西方意义上的‘国家’,尤其不是一个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

从中国社会领域来看,中国社会领域的知识存量也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单位制社会,二是总体性社会。所谓单位制社会,一种观点认为“单位”是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基本单元,承担着整个社会的资源分配与调控、对社会成员进行政治控制的基本功能。另一种观点认为,“单位”是社会主义再分配体制下的一种制度化组织,作为一种组织制度,承担着多元化的功能,包括社会控制、权力分配、资源和地位分配以及单位成员的合法性等。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单位”是基于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计划经济体制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组织,是国家进行社会控制、资源分配和社会整合的组织化形式,承担着包括政治控制、专业分工和生活保障等多种功能;其典型形态是城市社会中的党和政府机构(行政单位)、国有管理及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但不管是从哪个角度来分析“单位”,都表明“单位”是中国社会的基本组织形态。这种组织形态具有这样的特征:其一,单位职员完全依赖于单位组织;其二,单位组织是政府控制整个社会的组织手段;其三,单位组织是单位职员进入政治生活的主要领域,其四,单位中的党组织和行政机构不仅是生产过程中的管理机构,同时也在政治上和法律上代表着党和政府。

这些特征决定了单位具有功能合一性、非契约性、资源的不可流动性等内在性质。这就形成了中国社会的另一种知识存量,即总体性社会。在这一总体性社会中,通过单位制这个组织中介并借助于严密的单位组织系统,中国社会形成了极强的国家动员能力;通过高度组织化的单位制,过去的“国家—社会精英—普通民众”的三层结构变为“国家—民众”的二层结构,国家直接面对民众,因而可以将各种资讯直接传达到民众手中,但民众却没有有效的形式实现自下而上的沟通,社会秩序完全依赖国家控制的力度;单位制使得全部社会生活呈政治化、行政化趋向,社会的各个子系统缺乏独立运作的条件,克服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总体性危机。

实际上,单位制和总体性社会是“大一统”政治观念在社会结构层面上的表现形式,而计划经济则是“大一统”政治观念在经济领域的表现形式,中国社会的知识存量在经济、政治、社会领域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可的。要改变任何一种领域的现状就必然带来另外领域的变化。不过,相比之下,在这三者之间政治文化观念的影响更为深远,它是中国社会历史变迁中的重要“遗传密码”。这种“遗传密码”决定了中国在现代化之路上不能一次性摧毁既有的知识存量,而是在充分尊重知识存量的基础上并以此为基础来发展知识增量;同时在知识增量不断壮大的基础上来不断淘汰与时代不相符的知识存量。这就是中国现代化的复杂进程,也展现出中国改革的复杂过程。长期以来,中国社会对新的制度设置一直存在着刚性需求,但因中国社会的知识储备不足,知识存量不足以进行新的制度设置,因而制度创新尽管有冲动,但难以转化为实践。即便有小规模的实践,也只是战战兢兢的。这其实是中国社会积累知识储备的一种自为行为。然而,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一方面,知识储备的自为行为上升为一种自觉行为;另一方面,制度设置在知识储备水平的提高过程中也同时在有序地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制度创新也就水到渠成。

二 制度创新:优先拓展知识增量

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仅仅尊重知识存量是不够的,尊重知识存量是为了更稳妥地获得和拓展知识增量,而且更重要的是要优先拓展知识增量。转型经济理论的一条重要规律就是:优先发展新制度。这是制度创新的目标要求。新制度正是知识增量最重要的一部分。所谓知识增量,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制度增量即新制度,二是指利益增量也即新收益。制度对经济增长起着最重要的作用,而制度创新则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因此,虽然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目标是不断提高利益增量,以解决社会对物质文化需要,但没有制度创新就没有利益增量。也就是说,利益增量的产生有赖于制度增量,新制度才能带来新收益,没有制度增量就没有利益增量。

当今中国改革的最大特点是“存量不动、增量先行”。“存量不动”是对知识存量的尊重;“增量先行”意味着优先发展新制度以产生利益增量。中国在拓展这两种知识增量的过程具体表现为:

一是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中不断增加被认可的市场经济要素,随着市场经济要素的不断增多,各种要素的有机结合逐渐构成了一个市场经济体制。于是,在中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就形成了两种可以比较的体制: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也就是众所周知的“双轨制”。

二是在保持国有计划经济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在其外部培育以民营企业、私营企业等为竞争性主体的市场经济体制,由于各种市场主体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因而这种经济体制释放出巨大的活力。利益增量便是在这种优胜劣汰的竞争中产生的。

上述两方面并不是两个过程,两种知识增量也并非是在两个没有联系的过程中产生的。相反,不仅上述两个方面实质上就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而且两种知识增量就是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民营经济、私营经济等相对于国有计划经济而言是新的市场要素,这些新的市场要素在竞争与合作中构成了新的市场经济体制,这也就是制度增量。而利益增量也主要是在民营经济、私营经济中产生,国有经济由于继续维持着计划经济的运行机制,充其量是保值,而不会形成增值。

不过,上述过程只是产生知识增量的一次博弈的情形,而实际上知识增量的拓展是反复博弈的过程。在第二次博弈中,民营经济、私营经济等转化为知识存量,而国有经济则反过来成为知识增量。如果民营经济、私营经济等市场主体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一直发展下去,而国有经济一直在计划经济的框架内保持不动,那么,国有经济会在市场的比较利益之下而全面萎缩,这样,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就会丧失,受其影响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基础被市场彻底掏空。因此,在民营经济、私营经济等在市场机制下得到大幅度发展之时,壮大国有经济就不然要提升改革日程。

究竟怎样来壮大国有经济?没有别的方法,惟一可以参照的是国有经济外的市场主体。这些市场主体在市场上成功的示范效应,促使国有经济改革朝向市场经济。因此,在市场效益的诱致之下,国有经济的改革也正式引入市场经济机制,通过借用民营经济、私营经济等所采用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制度来改造国有企业。不过,最初国有经济的改革也是谨小慎微的,当然所谓“存量不动”,也并非是如泰山般纹丝不动,其实国有经济内部也在进行某些变化,自我渐进地进行知识储备水平的提高。最初是放权让利,从1979年7月开始,中央政府先后颁布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五个文件。通过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企业有了一定的生产自主权,开始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都有所提高,并打开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缺口。1983年4月,国有企业开始进行利改税的改革;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建设项目投融资体制从拨款改为贷款,国家不再给新建国有企业投入资本金;1988年4月,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理顺国家与企业的财产关系,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权、监督管理权、投资和收益权、处置权。1992年,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目标的确立,国有企业正式确立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7年以后,国有企业全面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与此同时,企业法人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也初步建立起来。

虽然国有经济改革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如政企、政资并未真正完全分开;股权多元化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国有独资或一股独大的情况还相当普遍;法人治理结构还很不规范;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留下的企业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还未根本改革,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还未真正建立;由于企业冗员和办社会以及资产负债率高等因素的作用,特别是由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也没真正形成,以致企业效益差的状况还难以根本改观,等等,但是国有经济的这些改革,产生了一系列的积极效应,中国社会的知识增量得到大大拓展。正是这些新的知识增量是中国能够有能力应对国际市场新的挑战。

当国内市场经济建立以后,国内经济体制及其产生的利益又成为知识存量,并成为中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基础,而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形成的更为广泛的一体化市场,以及由此形成的中国国际利益则成为中国社会新的知识增量。众所周知,在没有开放之前,中国与世界是隔绝的,即便开放以后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中国没有自己的国际利益,中国的利益基本上是界定在国内。然而,随着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以及中国对外的经济活动日益频繁而且跟外部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中国所有内部的利益和制度安排成为中国社会的知识存量。在这种情形下,中国最重要的事如何尽最大可能地拓展外部利益。而由于市场的巨大传导效应和内部与外部的巨大联动效应,外部利益成为中国社会最为重要的知识增量。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中国社会从两个方面从外部获得了新的知识增量:一是制度塑造,二是利益拓展。从制度来看,作为一个主权国家,中国此前主要是对内部制度建设发挥作用,而在国际制度的塑造方面缺乏机会和能力。但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中国从初期主要是学习国际游戏规则,参与国际社会的讨论话语,而随着中国参与国际体系越深入,中国的话语能力越强。在这种情形下,国际社会开始被迫把部分话语权不断地“让渡”给中国。2006年9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184个成员投票通过增加中国、韩国、墨西哥和土耳其投票权的决议,从而使这四个国家在该组织中拥有更多的发言权。根据上述决议,中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所占的投票权从2.98%提升至3.72%;2010年10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改革达成“历史性协议”,确认向新兴经济体转移超过6%投票权,而中国持有份额将从现在不足3.91%升至6.394%,超越德国、法国和英国,位列美国和日本之后。类似的情况在世界银行、联合国等机构内,中国的话语权也得到了大大提高。这就意味着中国开始拥有相当一部分对世界经济秩序建设的发言权,而这种知识增量在中国社会中是前所未有的。

从利益来看,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中国与国际体系的互动日益密切,中国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发生了史无前例的变化,中国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和公民的国际活动空间得到前所未有的拓展,延伸到海外的中国国家利益急剧扩大。因此,中国从外海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利益增量,即中国的海外利益。所谓中国的海外利益是指中国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通过全球联系产生的、在中国主权管辖范围以外存在的、主要以国际合约形式表现出来的中国国家利益。改革开放和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并由此而形成的中国内部与外部的互动,使中国成为世界上增长最快的经济体之一。最近10多年来,中国与其他新兴经济体一起,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日益重要的力量。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2010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比2001年增长4.6万亿美元,占同期世界经济总值增量的14.7%。世界贸易组织的数据显示,2000年至2009年,中国出口量和进口量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17%和15%,远远高于同期世界贸易总量3%的年均增长速度。

经济领域的知识增量能够明显地被人看到,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的知识增量不易被人看到。于是,中国社会的改革给人的感觉是只是在经济领域,政治领域、社会领域根本没有改革。其实,只是一种误解。在政治领域、社会领域,中国的改革同样是采取了优先拓展知识增量的原则而不断推向深入的。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

从政治体制改革来看,1980年8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所作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开启了新时期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伟大进程。在这篇讲话中,邓小平剖析了中国政治体制中存在的主要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所以他尖锐地指出: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就会被葬送,党和国家就会改变颜色,“只有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才会信任党和社会主义,我们的事业才有无限的希望”从那时起,中国政治体制内部就不断难入知识增量。首先是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1980年9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了《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在随后召开的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就辞去了所担任的职务。1982年2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正式决定废除实际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同年12月,中共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以“党的根本大法”的形式明文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同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对国家领导人和各级领导机构人员的任期做了明确规定。至此,离退休制度被确立为党和国家干部人事的一项基本制度。2002年中共十六大把这一制度完善到顶点。这应该说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进程中最重要的知识增量。中国政治体制的另一个重要增量知识是中国共产党组成成员的重大变化,即从2001年7月1日起,中国共产党吸收优秀的私营企业家到自己阵营来。这一重大创新被国际学术界视为中国共产党“从传统工农联盟到包括一个代表社会和经济‘先进’方面的广泛基础”。这与中国共产党建党之时相比是不可想象的。这无疑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和中国政党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在政治权力运作和政治参与来看,2003年SARS以后,政府问责制引入权力运作的程序之中;同年,孙志刚案以后,在公民的直接参与之下,国务院废止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除了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中国民主宪政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中国人权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从社会领域来看,中国社会也在不断促使社会领域的变迁,而且这一领域的变迁是直接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生的。客观上来说,社会领域的增量知识往往会对原有的社会整合机制具有天然的瓦解功能。但是,中国并没有因这种情况的客观存在而放弃社会领域的改革,而是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领域自然地吸收经济改革释放出来的新知识,并不断转化为构建新的社会整合机制的重要元素。这些新知识首先是从民营企业的改革成果中释放出来的。民营企业的迅速发展为“非单位组织”的成长开拓出广阔的空间,而“非单位组织”成长起来以后,很快“抢占”了单位制度的部分空间且成为新的社会整合机制的一部分。由于民营经济处于“体制外”,但民营经济也需要“体制外”的秩序来维持自身的运转,于是逐渐形成了单位制度之外的“非单位组织”,它们通过自身的存在而消解单位组织的社会功能,从而不断增强自身的社会整合功能。其次社会领域的新知识也是国有经济改革过程中释放出来的,并且成为新的社会整合机制的主要元素。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改革中其行政职能特别是社会管理的职能基本丧失,更多的是履行其经济职能,因而掌握更多的经济资源。随着国有企业社会管理功能的消退,各种“非单位组织”迅速获得了成长的空间而主动“接管”了国有企业的社会管理功能。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原来掌控的关于社会管理方面的资源也随着其功能的消退而逐渐“让渡”给逐渐成长起来的各种“非单位组织”。也就是说,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为社会领域的新知识既“让渡”了空间,也释放了资源。而社会领域的各种新知识在通过“以时间换空间”和“凭空间占资源”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壮大起来,成为新的社会整合机制中最重要的元素。总之,由于经济体制改革,整个社会中的利益主体由一元变成了多元,不同利益主体的意识和不同的利益诉求随之也变得愈来愈明确;而且,随着改革的深入,非国家控制的经济资源与社会资源急剧扩张和迅速成长。在这个基础上,社会成员在职业选择、空间流动、价值观念和行为取向等诸方面也因此获得了很大的自由。也正是在这样一种宏观背景下,中国的单位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改革是重大利益结构的调整,难免要产生一些社会矛盾。但是,中国内部并没有出现严重的社会危机,这并非如有的媒体和西方人士所说的是由于中国执政党对社会控制紧的缘故,也并非是因为中国政府把大量的财政收入用于社会维稳工作,而是由于中国社会在改革过程中,不断积累的知识增量在不停地转为社会的知识存量,使下一步的改革获得了物质基础,特别是在利益调整的过程中,新的知识存量成为解决改革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的重要物质后盾。也正因为如此,优先拓展知识增量往往容易成为社会的共识。

三 利益调整:整体性利益增长和社会普遍性收益

马克思曾明确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马克思还曾指出,要处理好社会各阶层的关系,首先要处理好社会各阶层的经济关系。也就是说,经济利益关系是理解社会阶级关系的金钥匙。甚至可以说,社会一切的动荡最初的原因都是经济利益关系。俄罗斯和东欧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的社会转型进程中,都出现了严重的社会危机、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根源不在于采取什么样的过渡方式,而在于这些国家在过渡进程中没有处理好社会成员的利益关系。国家制度创新过程中过于强调制度的建立,而忽视了新制度是否带来新收益,即便在社会大多数成员利益受损的情况下,制度创新的进程仍然强行推行下去,其必然的结果是社会成员为了减少自身利益过多受损而采取地址制度创新的策略。于是,国家主导的制度创新进程与社会层面的利益增值欲望之间产生严重的对立,有时甚至发生流血冲突。从俄罗斯、东欧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教训来看,成功的制度创新不应该导致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利益受损,更不能超越民众的可接受程度。

中国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没有出现俄罗斯、东欧那样的危机,不是因为中国采取了渐进的方式——尽管中国的过渡方式普遍认为是渐进方式,而是因为中国在这个过渡进程中,利益的调整是整体性的利益增长和社会普遍性收益。

整体性的利益增长在中国是指国民财富的整体性增长。国民财富的整体性增长首先表现为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改革开放之前,改革开放初期的1979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只有4 062.2亿元人民币;2000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夕国内生产总值99 214.6亿元人民币,20年的时间里,中国经济规模增长了24倍多。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的10年中,中国经济规模在2000年的基础上又增长了4倍多(数据见表 1)。2010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球的比重已经达到9.5%,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表 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年国内生产总值

虽然国内生产总值不一定是财富总量,但它从经济的层面反映了国家的实力。国家实力的增长是中国社会改革能够顺利推行下去的一个重要基础。这也是中国社会在改革问题上能偶形成共识的重要基础。如果说,最初中国社会对改革还有各种不同的观点,尤其是对市场经济的认识还有一些分歧,包括市场经济究竟是姓“资”还是姓“社”、“经济特区究竟是资本主义的还是社会主义的”、股份制是否是挖社会主义的墙角等。但是,随着国家实力在市场经济的巨大动力推动之下而不断增强,所有的问题逐渐淡化,不断增强的国家实力逐渐成为中国社会对改革形成共识的重要物质基础之一。这主要是因为,任何的社会变迁都会产生新的矛盾、新的问题,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最根本的办法是利益协调。特别是当以政府出面来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时,政府必须有足够的资源可以调动。如果政府仅仅是讲大道理、说空话,问题和矛盾就不能既是解决,即便是问题与矛盾淡化,那也是因为政府因缺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资源而绕开了问题与矛盾。而国家实力的增强,对内而言就是使政府拥有足够的资源来应对社会发展中的各种问题与矛盾。

中国社会产生对改革形成共识的另一个重要物质基础,是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社会各阶层和不同的社会群体的普遍性收益。关于社会阶层的划分问题,陆学艺研究员提出了一个新的标准,即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将中国社会划分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个体工商户、商业服务员业工、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十大社会阶层。李强等则根据改革以来人们利益的而获得和利益受损情况将中国社会成员分为四个利益群体或利益集团,即特殊获益者群体、普通获益者群体、利益相对受损群体和社会底层群体。两种划分的标准虽然不同,但农业劳动者、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两个阶层在中国社会中掌握的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是最少的,因而大致可以归入社会底层群体。如果这两个阶层和群体在改革中都获得了增益,那么掌握这些资源超过这两个阶层的其他各阶层和社会群体无疑会在改革中获得更大的收益。

客观地说,30多年来中国社会各阶层和各利益群体的增益情况是非常明显的。从农业劳动者来看,从1978年以来,中国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直线上升,从1978年的人均纯收入133.6元上升到2009年的5 153.2元,30年的时间里增长了38.5倍(数据参见表 2)。而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显示,2010年,这一数据上升到5 919元,2011年再次攀升到6 977元。从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的情况看,虽然国家无法对这一阶层的收入进行统计,但作为中国社会最弱势的一个阶层(也就是中国社会的贫困人群),在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过程中,国家给予了必要的救助与扶持。最直接的扶持方式是国家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补贴。1993年6月,上海市率先试点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时确定的保障标准是月人均收入120元。厦门紧随其后于1993年10月也开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随后,青岛市于1994年6月,福州、大连和沈阳也于1995年1月实施了这一制度。1999年9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并于当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十多年来,各省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不断提升。上海从1993年月人均收入的120元上海升到2011年12月的505元,其他省市都有较大幅度的上升。从全国来看,全国城市低保资金投入1997年只有2.9亿元,到2000年这一数据已经上升到了21.9亿元,不到四年的时间里增长了7.5倍。新世纪的前十年里,这个数据继续飙升,从2001年的41.6亿元上升到2010年底的524.7亿元,十年中增长了12.6倍。

表 2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状况

不仅城市底层居民直接得益于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农村普遍性收益增加的同时,农村的弱势群体也获得了国家有力的救助与扶持。特别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全国逐步推广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救助农村经济困难的居民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一制度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探索,进入90年代,全国不少地方进行了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2005年底,全国有13个省份、1308个县(市)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低保金的投入来看,1999年只有3.7亿元,2000年到2004年的五年中,各年的农村低保资金投入分别为:7.3亿元、9.1亿元、13.6亿元、16.9亿元。这段时期国家投入的资金不多,而且增幅也不大。这与农村低保制度尚未完善有关系。但是,新世纪第一个十年的后半期,随着农村低保制度的完善以及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国家投入的资金大幅度提高,不仅低保对象的范围扩大了,而且各年的增幅也在提升。2007年国家投入的低保资金是109.0亿元,2008年上升到228.7亿元,增幅为109.6%;2009年投入363.0亿元,增幅58.7%;2010年投入445.0亿元,增幅为22.6%。

当底层民众都能从改革中获得收益的时候,改革就实现社会利益的普遍性收益,也就是所谓的“帕累托改进”。这是中国改革能够顺利推进的最重要的保证,也是推进中国改革的最大动力。即便是有部分社会成员在改革中存在着相对受损的情况,但这部分社会成员则通过国家的二次分配获得了利益补偿,从而也称为改革的积极支持者。

四 进一步的讨论和思考

中国的改革已经历时30余年,而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正是由于中国的成功,导致一些学者对中国模式顶礼膜拜,甚至对中国模式产生了某种偏执:只要是中国的就是最好的,即便是一直被人诟病的中国权力腐败现象也认为是现代化进程中的正常现象,是现代化的必经阶段,因为西方现代化也有过腐败的一段时期。如果照此逻辑顺推,那么当今中国的现代化是与西方的现代化不同阶段的现代化。这种认识显然是不科学的。中国的现代化是在与西方完全不同的价值观念和伦理哲学基础上的现代化。中国理应跨过西方现代化的陷阱,避免西方现代化进程中曾经发生了的问题包括腐败问题,这样中国的现代化模式才具有世界意义,才能实现真正的“‘中国化’复兴”。如果我们在中国模式上过于自负,必然会犯经验主义的错误,认为中国不再需要深化改革,只要按照既有的“中国模式”走下去便是。这也是机械主义者,其必然结果是使中国的改革陷于停滞。因此,在思考如何推进新的改革的过程中,我们不得不深入思考中国过去已经走过的改革历程。

第一,众所周知,中国模式是非常不完善的一种发展模式,甚至包括中国模式所取得的成就本身就包含着不少问题。中国之所以选择渐进主义的改革,按照樊纲所说的是因为“旧体制”内部的阻力较大,只好先在其旁边或周围发展起新体制或新的经济成分(如市场定价机制、各种形式的非国有经济等等),随着这部分经济成分的发展壮大、经济结构的不断变化和体制环境的不断改善,逐步改革旧的体制。客观地说,中国过去30多年的改革,在发展新体制或新的经济成分方面是卓有成效的,但在改革旧体制方面的力度却显得相对较小。这既有可能是来自于旧体制中利益主体的阻力太大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因旧体制长期积累下来的问题太多的原因。不管是哪方面的原因,中国过去30多年的改革基本上是绕开问题谋发展的。结果是,旧体制的问题尚未解决,而发展新制度、新经济成分即拓展知识增量方面又产生新的问题。因此,继续深化改革的目的就是要通过不断解决原有的问题而不断发展生产力。

第二,所谓“旧体制”就是知识存量。知识存量确实是制度创新的基础,尊重知识存量可以确保社会稳定,使制度创新不至于产生较大的动荡。但是,知识存量往往又是制度创新的阻力。因为在知识存量中,既存在着对制度创新有促进作用的因素,也存在着对制度创新产生消极阻碍作用的因素。关键是看究竟那种因素在知识存量中占主导地位。经过30多年的改革以后,旧体制中对制度创新有益的因素早就被新制度所吸收并成为新制度的一部分,属于增量知识的范畴,而在过去30多年里一直没有触动的部分,往往就是那些对制度创新具有阻碍作用的因素,但由于这些因素占据着社会资源优势而拥有强大的势力,改革的力度不大,就往往难以撼动这些如磐石一般的旧体制因素。在这种情形下,制度创新会出现僵滞或者是逆转的现象。克服这两种现象的惟一的手段就是加大力度深化既有的改革。从美国这个角度来看,当今中国的改革处于一个十字路口:要么是僵滞与逆转,要么是坚持不懈地推进改革。前者将使中国面临累卵之危;后者会使中国迎来新一轮的战略发展机遇期。

第三,过去30多年的改革的最典型特征是“双轨制”,即旧体制与新体制共存、知识存量与知识增量共存。诚然,“双轨制”为中国过去改革所取得的成就提供了制度性的理由,而改革的成就又为“双轨制”提供了合法性。但是,如果因为“双轨制”曾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而认为它具有一劳永逸的合法性,这无疑会在实践中犯经验主义的错误。实际上,“双轨制”是最容易导致寻租活动。新体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旧体制却仍然在一些领域继续发挥某些作用,这给国家治理提出了严重的挑战:一方面,新旧体制之间存在着体制“间隙”;另一方面,经济和政府的“潜规则”行为往往因既不符合新体制规制的对象也不符合旧体制管制的对象,结果却获得了更大的空间。简言之,新旧体制的长期并存、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长期并存,为寻租活动等腐败现象提供了制度空间。根据“透明国际”清廉指数,在改革初期的1980—1985年间,中国的清廉指数为5.13,属于轻微腐败国家;但到了1993—1996年期间,中国的清廉指数降到了2.43,属于极端腐败国家。进入新世纪后,中国在透明国际的清廉指数榜上保持在3.4—3.8之间。1993—1996年期间,正好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启动的初期,“双轨制”的特征尤其明显。到后来,新体制逐步建立起来,“双轨制”的特征明显淡化,所以清廉指数又有所上升。当然,迄今为止,中国“双轨制”的本质并没有根本改变。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目的不是要为“双轨制”提供更大的合法性,而是要尽可能的降低其合法性程度,加大力度地发展新制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开辟更为广阔的前景。

第四,中国未来的改革仍然是整体性利益增长,但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可能不再是普遍性收益的改革,而是从根本上触动旧体制中特殊群体的特殊利益的改革。旧体制中的特殊的益群体将在新的改革中失去相当大的特殊利益,因而很可能会导致在新的改革中增加社会的“摩擦成本”。但是,中国的改革绝不能因为社会“摩擦成本”的增加而终止,相反,中国更应该在不断提高国家治理水平的前提下推进和深化改革。

最后,中国过去30多年的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这反映了制度设置的艰难性和制度创新的探索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的现代化模式永远是“摸着石头过河”。有人在媒体上把中国模式简约化地理解为“摸着石头过河”,这显然是没有真正地研究中国模式。如果真如媒体所说的那样,中国模式就是“摸着石头过河”,那就意味着中国的现代化是没有发展战略的,是半夜里吃黄瓜,摸头不知尾;或者说是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假若是这样,不仅西方更加担心中国发展是不确定的,即便中国自己的民众都会担心中国的发展会陷入混沌之中。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中国的改革始终是有路线图的。所谓的“摸着石头过河”实际上并非是一种战略路径,而是一种策略方式,是指因中国的改革是前所未有的事业,会产生诸多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并没有现存的“钥匙”,需要在实践中摸索。邓小平是在这一层意义上来说中国的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但是在战略上,邓小平作为中国改革的总设计师,早就为中国的现代化设计了一个“三步走”的发展战略。中国正是在这一战略指导下而走上经济腾飞之路的。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中国模式更不可能是“摸着石头过河”,而是在和平发展战略指导下,在动态中不断调整知识存量与知识增量相互关系的一种发展模式,即在新旧体制关系上,不断较少旧体制的因素,而尽更大的可能来增加新体制因素,不断促进制度创新;在利益关系上,通过不断拓展利益增量(知识增量)并使之转化为利益存量(知识存量)来不断增加利益存量。

诸如此类的研究成果已经非常多,如Joshua Cooper Ramo, “The Beijing Consensus”, The Foreign Policy Center, May 2004;江金权:《“中国模式”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徐贵相:《中国发展模式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韩保江:《中国奇迹与中国发展模式》,四川:四川人民出版社,2008年;潘维主编:《中国模式:解读人民共和国的60年》,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郑永年《中国模式:经验与困局》,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2010年;Martin Jacques, When China Rules the World: The Rise of the Middle Kingdom and the End of the Western World, London: Pengium Books Ltd, 2009;姚洋:《中国道路的世界意义》,《国际经济评论》2010年第1期;吴晓明:《论中国的和平主义发展道路及其世界的历史意义》,《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5期;周弘:《全球视野下的中国道路: 1949—2009》《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韦定广:《创造与贡献:世界体系视域中的“中国道路”》,《社会科学》2010年第6期;李世坤:《对模式和“中国模式”的思考——兼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0年第3期;李景源:《核心价值体系与中国发展道路》,《马克思主义研究》2010年第5期;左宪民:《论中国道路的辩证特性》,《中共党史研究》2010年第3期;左宪民:《北京共识与中国道路的价值意蕴解析》,《科学社会主义》2009年第1期等.

[美]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历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17—18页.

V.W.拉坦:《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载[美]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52页.

参见V.W.拉坦:《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同上书,第331页.

不过,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就有学者把中国的过渡称为“渐进式”提出了质疑,认为中国整体上是渐进式的,而在具体的问题上则是激进式的.特别是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邓小平复出的第一件事就是进行了干部制度的改革,包括废除干部终身制,18个月后,90%的老干部刚刚恢复工作不久就离退休了,采取的赎买的办法,包括多发一个月工资,维持级别待遇等等.参见李稻葵:《官僚体制的改革理论》,载吴敬琏主编:《比较》(7),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年,第3页.进入21世纪以后,一些学者对中国的渐进式过渡又重新进行了定义,主张用“平行推进”来概括中国的体制转轨方式.参见樊纲、胡永泰:《“循序渐进”还是“平行推进”?——论体制转轨最优路径的理论与政策》,《经济研究》2005年第1期.

Alan Smith, S hock Therapy or Gradualism? Economic Controversies with Political Undercurrents, Slavonic and East European Review, Vol. 72, 3772, No. 4, 1994;张东辉:《发展经济学与中国的经济发展》,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58页.

李顺才、邹珊刚、常荔:《知识存量与流量:内涵、特征及其相关性研究》,《自然辩证法研究》2001年第4期.

关于这一观点的论述请参见拙著《转型经济新论——兼论中国与俄罗斯的经济转型》,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第一章.

《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36页.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改革问题上中国社会之上历经了四次比较大的争论,前三次是:20世纪70年代末到1984年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次争论主要涉及要不要改革的问题,一部分学者主张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只有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第二次争论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末到1992年,主要争论的问题是市场经济究竟是姓“资”还是姓“社”,是指就是要不要建立市场经济的问题;第三次发生在新世纪,始于2004年的“郎顾之争”,然后蔓延到国企改革、医疗改革、教育改革、地区差距、城乡差距、贫富差距、社会保障等几乎所有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到2006年基本上平息,其实质是究竟怎样改革的问题.自2009年以来,国内各种思潮在反思改革开放30年的问题上,又展开一次激烈的争论,有的认为中国的改革失败了,使社会主义变质了,因而不能再改下了;有的认为,中国的改革步子太慢,不少领域内的改革已经出现停滞,再不深化改革,中国社会将有累卵之危.不过,中国所有的争论最终都能形成改革的共识,这一次争论虽然还在进行着,但相信执政党有足够的智慧来形成深化改革的共识.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2000),北京:中国年鉴社,2000年,第1812页;《中国统计年鉴》(2008),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8年,第109页.

李慎之:《全球化与中国文化》,《太平洋学报》1994年第2期;盛洪:《从民族主义到天下主义》,《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1期;赵汀阳:《天下主义的一个简单表述》,《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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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仁宇:《中国大历史》,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第26页.

[以]S.艾森斯塔特:《反思现代性》,旷新年、王爱松译,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第271—284页;朱其永:《“天下主义”的困境及其近代遭遇》,《学术月刊》2010年第1期.

赵汀阳:《天下主义的一个简单表述》,《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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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中国经济年鉴》(1984),第Ⅸ—83—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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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轨方案的选择问题可参见樊纲:《渐进改革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第七章.

数据参见“中国统计年鉴—2010”,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0/indexch.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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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http://files2.mca.gov.cn/cws/201202/201202091301513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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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2005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http://cws.mca.gov.cn/article/tjbg/200801/20080100009380.shtml.

参见洪大用:《转型时期中国社会救助》,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292页.

数据来源于民政府发布的相关各年的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2010年是社会服务发展统计报告),参见http://cws.mca.gov.cn/article/tjbg/.

张维为:《中国震撼:一个文明型国家的崛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10—11页.

樊纲:《渐进改革的政治经济学分》,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第152页.

更详细的数据参见“透明国际”网站:http://www.gwdg.de/~uwvw.另外,清廉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简称CPI)采用10分制,10分为最高分,表示最廉洁;0分表示最腐败;8.0~10.0之间表示比较廉洁;5.0~8.0之间为轻微腐败;2.5~5.0之间腐败比较严重;0~2.5之间则为极端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