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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 Vol. 45 Issue (1): 147-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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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芳. 阴性的声音与力量——试析中西文化语境中“社会性别”的音乐学表述[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 45(1): 147-150.
ZHONG Fang. Feminine Voice and Its Power: On Musicological Expression of "Social Gender" in Chinese and Western Cultural Contexts[J]. Journal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2013, 45(1): 147-150.
阴性的声音与力量——试析中西文化语境中“社会性别”的音乐学表述
钟芳     
(华东师范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 上海, 200241)
摘要:从音乐学的视角,对中西文化语境中有关社会性别的表述做一全景观照,并对二者之间的关系与异同作以分析,也许可以通过在对西方理论的深度阐释与对中国式学术思维、中国式研究对象的深入理解的基础上,探讨社会性别理论之于我国音乐文化研究的意义与目的。
关键词社会性别    差异    西方建构    中国语境    音乐学表述    
Feminine Voice and Its Power: On Musicological Expression of "Social Gender" in Chinese and Western Cultural Contexts
ZHONG Fang
Abstra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usicology, this thesis takes an overall examination of expressions related to social gender in Chinese and Western cultural contexts, analyzing their relation,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Based on deep elaboration of western theories and deep understanding of the modes and objects of Chinese academic thinking, this thesis tries to probe into the meaning and purpose of the social gender theory for the research of Chinese musical culture.
Keywords: social gender    difference    western construction    Chinese context    musicological expression    

社会性别(gender)理论是西方女权主义(feminism)运动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然产物,是当代妇女理论的核心概念和女权主义学术的中心内容。作为后现代主义反思的一个途径,社会性别理论以“从社会与文化、而非生理的差异(difference)来区分男女两性”为宗旨,在解构西方传统理论观念的过程中,呈现出西方价值观对社会关系与权利政治的新追求。通过对社会弱势(这里主要指女性、同性恋者等)群体、少数族群的关注,社会性别理论不仅为西方哲学、语言学、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学、历史学、艺术学、音乐学等人文、社科领域的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思路与视角,并且成为一种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分析的强有力手段,并在与宗教、法律、教育、社会机制等国家建构的互动过程中不断得以巩固。

20世纪90年代前后,西方社会性别理论逐渐进入中国学者的视野,经历了启蒙、传播和发展三个阶段,目前中国女性学学者已将社会性别视角引入中国的历史和现实领域,开始用社会性别视角分析研究我国的社会问题和女性问题。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发现,我国音乐学界对社会性别理论的引入发端于20世纪90年代,近几年来对其的运用与关注逐渐提升,在音乐史、民族音乐学、音乐教育等领域呈现出了一系列颇具新意的研究成果。但是,对于这一西方理论建构在中国语境中的解读与应用,目前亦存在着误读与套用的现象。鉴于此,本文从音乐学的视角,尝试对中西文化语境中有关社会性别的表述加以全景观照,并对二者之间的关系与异同作以分析,希望通过在对西方理论的深度阐释与对中国式学术思维、中国式研究对象的深入理解的基础上,探讨社会性别理论之于我国音乐文化研究的意义与目的。

一 西方建构:后现代思潮中音乐学的社会性别研究

社会性别理论的形成与发展,与西方解构主义及后现代思潮密切相关。随着西方传统哲学观与价值观——罗格斯主义、本质主义等观念被打破、“存在即差异”的新观念将二元对立(我者—他者、西方—东方、男人—女人)拆除,多元文化观得以建立并已然地位坚固。作为解构主义哲学和后现代思潮集大成者的“差异理论”与女权主义相互交合,将追求正义、平等、公正的价值观纳入到两性与社会关系的构成之中,以社会性别的新面貌重新阐释着两性关系的经济本质、政治本质,以及叙述和塑造历史的方式。尽管女性主义与社会性别研究仍不能被视作西方文化的主流,且有时略显激进,但却为社会关系的重新思考、社会制度的重新构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这场西方社会思潮的洪流之中,音乐学界也积极参与,通过“阴性”的声音及其改变社会、体制结构的力量的叙述与分析,丰富着社会性别的理论系统,并在批判与反思的过程中,重新探索着其之于音乐文化研究的合法性。

关于西方音乐学界对社会性别的研究成果,在国内学者汤亚汀、宋方方等学者的相关论著中,已经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概述与介绍,故此不再赘述。笔者仅选取了以下四部不同文本类型、不同书写风格的代表性作品,以在宏观社会思潮与微观个案的相互影响与互动中,对社会性别在西方文化语境中的情况作一概览性分析。其中,第一部是苏珊·麦克拉蕊(Susan McClary)的《阴性终止:音乐、社会性别和性征》(1991英文版),对几位著名的古典音乐家和流行歌手及其音乐作品进行社会性别视角的分析,尽管音乐学界对此褒贬不一,但是实属女性主义音乐批评的里程碑之作,对国际音乐学界产生了重要影响。第二部是由露丝·索利(Ruth A.Solie)主编的《音乐学与差异:音乐研究中的社会性别和性》(1997英文版),是第一本专门论述音乐学和“差异”理论的人类学文集,包括该书的编者在内的16位美国和加拿大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探索了音乐学理论和音乐文化语境中与社会性别和性有关的、无所不在的差异,他们涉及的学科包括民族音乐学、音乐历史学、女性主义研究、社会性别研究、同性恋文化研究、音乐教育、民俗学、哲学、语言学和社会学。并分为差异系统、差异的文化语境、理论诠释之策略、批判阅读等四个主题,对差异理论进行了批判与建构两个不同方面的探讨。第三部是《酷儿音调——新同性恋音乐学》(1994)这是第一本探讨音乐中同性恋问题的文集,可谓酷儿音乐研究的奠基之作。其中收录了14篇文章,对一些音乐家、理论家的同性恋倾向及对其音乐创作的影响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最后一部是简·伯恩斯坦(Jane A.Bernstein, 2004)编辑出版的《世界音乐中的女性声音》,这也是一本论文集,涉及12世纪至今的亚洲、欧洲、中东以及美国音乐中关于女性、社会性别和性征的主题,以跨文化和跨历史的视角讲述女性在世界传统音乐、艺术音乐以及流行音乐中的创作、表演角色。这是对“探寻音乐文化中的他者、倾听他者声音”的“差异”理论的跨文化表述。

通过对上述四部代表著作的介绍,我们不难发现西方音乐学界在对社会性别理论进行探索与发展的过程中,紧紧抓住了“音乐文化语境中与社会性别的关系”,并对见之于不同文化语境的“差异”理论格外的重视。无论是民族音乐学、音乐史学、还是音乐教育等领域,其研究目标均带有浓重的“人权”味道,均对女性、同性恋的权利给予了最大的宽容与尊重。当然,从另外一个侧面来讲,研究中所渗透出的政治味道与权利味道亦格外强烈。从用“社会性别”取代“女性”成为女性主义的关键词,从对性征差异的单纯表述到权利地位平等抑或平衡的追求,社会性别理论较之以往的女性主义研究更具批判性。

二 中国运用:我国有关社会性别的音乐学表述

至2012年4月,笔者共搜集到我国学术界以社会性别研究为主题的论文5 635篇,而以音乐为主题的社会性别角度的论文276篇(约占全部数量的4.9%),其中包括来自于音乐学界的论文185篇(约占全部数量的3.3%),其它为来自文学、历史学、民族学、民族学、教育等等领域对音乐的相关论述。尽管这些数据有些笼统,且存在不准确和重复的现象,但是我们还是可从中对学界关于社会性别研究的意识略见一斑。这些集中于21世纪的研究(只有一两篇发表于20世纪90年代末),集中体现了学界对女权主义、社会性别等理论的爆发性运用,平均每年20余篇的论文数量,亦体现出整个中国社会对女性问题观念的转型——对于音乐中性别因素的认知与认同,对于女性、同性恋者在音乐领域中的身份与地位的重新审视,以及对于从社会性别角度研究音乐文化之于构建社会机制与制度的作用的重新思考。笔者认为,之所以呈现如此状况的主要原因大致有三:第一,政治壁垒的解除,改革开放为女性的社会身份与地位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第二,西方文化价值观念的渗透,对男女所创造价值与政治权利平衡的追求,以及对同性恋群体的宽容度提升;第三,在参与社会实践过程中,女性能力与实力的展现,及其平衡社会机制的作用,使得国家、社会对女性在构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影响进行了反思。

与此同时,根据研究对象、研究领域的不同,笔者亦对我国音乐学界关于社会性别的研究情况进行了分析。这些研究主要集中于民族音乐学、西方音乐史学、音乐教育、音乐美学等领域,这一分析结果与周甬琴的《中国女性音乐文化研究综述》中的论述大致相同,鉴于周氏已从这一角度对各个领域的主要研究成果进行了大致梳理,故本文不再赘述。需要指出的是,从研究内容和研究对象的角度来看,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女性声音与女性符号,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对我国古代音乐、传统音乐(如京剧、回族花儿)、流行音乐中和音乐教育过程中女性因素的研究,如廉虹的《回族女性的“花儿”与“花儿”中的女性》、郭小利的《音乐教育中的“阴性”因素分析》等。第二,宗教或社群集体活动中的女性禁忌与女性特权,如周凯模的《民间仪式中的女性角色、音乐行为及其象征意义——以中国白族“祭本主”仪式音乐为例》、吴凡的《乐班中的女性及其社会性别建构——以阳高县庙会中的乐班女性成员为例》。第三,女性音乐家、作品、音乐活动研究,这一内容主要集中于西方音乐史研究领域,如宋方方的《欧洲19世纪女性作曲家的艰难处境——以范妮·门德尔松和克拉拉·舒曼为例》和《女性主义视角下的露露音乐形象分析》等。

在研读的过程中,笔者发现,我国音乐学界关于社会性别的研究与西方学界有所不同,并没有产生里程碑或标志性作品,亦没有产生如西方那么大的波及与影响,这一理论基本上处于一种“非主流中的非主流”的状态。另外,尽管是这些成果出自不同研究领域的学者之手,面对的研究对象也有所不同,但是却对“社会性别”研究表现出了极为相近的学术思维与研究倾向:首先,更多的呈示,较少的深入分析。除了那些对社会性别理论的介绍性论文以外,多数论述对于该理论的理解多流于表面,甚至从文笔中可以品味出它们将女性研究与社会性别研究等同的趋向。其次,更多的赞叹,较少的批判。即,多表现为彻底的拿来主义,而并未对相关理论之于中国语境的不适应性进行分析与批评。再者,更多的叙述,更少的差异。多数研究型的论文表现为“就话题谈话题、就对象谈对象”,并未将作者本身的文化身份、表述立场考虑在研究之内,因此回避了研究中“差异”的存在,进而也就使得其对中国式研究对象理解的不够深入,尚未能令读者对研究的有效性进行认同与肯定。

三 差异与局限:社会性别研究的音乐学诉求

当我们急于与国际学术界接轨,是否考虑了研究中存在(或是显现或是隐藏)的差异?不同的社会背景、不同的文化语境、不同的研究对象、不同的阐释人群、不同的读者群体,等等。当我们急于将这种西方理论行之于中国音乐,是否考虑过囫囵吐枣的后果?也许,即使对于提出这一理论的欧洲中产阶级白人女性,亦不能想象在文化背景与之大相径庭的中国社会中,对该理论进行实践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当我们急于将社会性别理论进行本土化,是否考虑过经历了多层级“传话式”阐释之后而出现的面目全非?对理论的误读、误用、述而不作而产生的影响,已然瓦解了建立理论本土化的基础。对于这些问题的反思,可以激发我们对“差异”的想象——作为社会性别理论的重要理论支撑,为本文的分析提供了理论支持,亦表明了社会性别之于音乐学研究的基本诉求。

同时,社会性别研究也成全了“差异”,而这些差异在中西文化语境中表现的较为明显:西方音乐学界对社会性别的研究的诉求,可见于对“阴性”政治归属与权利追求的诠释,而我国音乐学界尚未明显呈现出这样的倾向,而更多的流于对男女地位、社会关系的表述。从西方学者的表述中或可看出,谁在表述?目的为何?每个国家、种族、甚至每个人都有所差异,这种已被多元文化观念认同了的差异,也似乎将音乐文化研究引入了一个预定的循环——认同差异→话语权→权利政治。从这一角度来讲,我国音乐学界的社会性别研究似乎从未真正进入这一循环之中,或可认为,较之于西方音乐学领域,我国音乐学界对“阴性”的表述似乎从未进入后现代阶段。

综上所述,正如学者谢钟浩在为《音乐学与差异:音乐研究中的社会性别和性》所作的序中所提及,“我们面临一个核心议题是音乐学研究中的社会性别和音乐身份如何在特定的语境中互相交织、互相影响”。笔者认为,无论从对理论本身及其中国本土化的认知,还是从研究对象本身、以及对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关系等方面来看,对理论实践中存在“差异”的重新审视与理解,仍是社会性别之于中国音乐学研究的重点与关键。

将见于社会性别研究的性别差异,建立在多元平等为音乐文化差异的基础之上,或可成为进一步解决“如何通过中国‘阴性的声音’传达中国音乐中的‘阴性力量’”这一问题的切入点与基本路径。

女权主义运动从19世纪的近代西方社会兴起以来,以倡导和追求男女平等和社会公正为出发点,其社会行动和女权主义理论对西方社会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

在后现代音乐学和文化人类学语境中,女性主义对性别“差异”的研究始终是用来反思西方音乐文化及其形而上学的基础,探索并凸现差异的目的就是要探寻音乐文化中的他者,倾听他者的声音。

汤亚汀:《社会性别与性》,《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

宋方方:《对美国20世纪末西方音乐研究中女性主义批评的审视》,福建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11年。

[美]苏珊·麦克拉蕊(Susan McClary):《阴性终止:音乐、社会性别和性征》,张馨涛译,台北:商周出版社,2003年。

[美]露丝·索莉(Ruth A.Solie)主编:《音乐学与差异:音乐研究中的社会性别和性》,谢钟浩译,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1年。

谢钟浩:《〈音乐学与差异:音乐研究中的社会性别和性〉译者序》,《音乐艺术》2011年第4期。

[美]Philip Bert, Elizabeth Wood and Gary C.Thomas.Queering the Pitch:The New Gay and Lesbian Musicology, New York:Routledge.1994.

宋芳芳:《对美国20世纪末西方音乐研究中女性主义批评的审视》,福建:福建师范大学,2011年。

周甬琴:《中国女性音乐文化研究综述》,《大众文艺》2011年第7期。

廉虹:《回族女性的“花儿”与“花儿”中的女性》,新疆大学硕士论文,2009年。

郭小利:《音乐教育中的“阴性”因素分析》,《中国音乐》2008年第3期。

周凯模:《民间仪式中的女性角色、音乐行为及其象征意义——以中国白族“祭本主”仪式音乐为例》,《音乐艺术》2005年第1期。

吴凡:《乐班中的女性及其社会性别建构——以阳高县庙会中的乐班女性成员为例》,《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

宋方方:《欧洲19世纪女性作曲家的艰难处境——以范妮·门德尔松和克拉拉·舒曼为例》,《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宋方方:《女性主义视角下的露露音乐形象分析》,福建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8年。

谢钟浩:《〈音乐学与差异:音乐研究中的社会性别和性〉译者序》,《音乐艺术》2011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