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苏联解体过程的研究中,波罗的海地区的民族独立问题一直是学术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领域,在此问题上,苏联对该地区的政策失误是造成这一后果的一个重要原因。冷战结束之后,一些涉及苏联对波罗的海地区的政策以及波罗的海地区民族主义运动的档案材料得到了解密。①本文便以这些最新解密的档案材料为基础,依据相关的研究成果,②通过对苏联时期联盟中央对波罗的海地区政策演变的考察,对导致苏联解体的一些因素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 苏联对波罗的海地区的吞并与控制自13世纪以来,立陶宛、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先后形成了自己的民族国家,其中的立陶宛自建国以后的数百年里都是欧洲一个大国,而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则相继遭到德国、瑞典、波兰、丹麦和沙皇俄国的侵略与统治。到19世纪,这三个国家相继被沙俄吞并。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之后,波罗的海三国相继建立了苏维埃政权,但最后都以失败告终,三国最终确立了资产阶级的统治,并获得了民族独立。宣布放弃沙皇俄国遗产的俄国苏维埃政权,在面对外国武装干涉的情况下,依据民族自决的原则于1920年同爱沙尼亚(2月2日)、立陶宛(6月12日)和拉脱维亚(8月11日)签署了和平条约,承认了波罗的海三国的独立,放弃了对这些国家的主权要求。①
“二战”前夕,为了维护自身的安全,苏联致力于在一些边界确立起缓冲地区,其中包括波罗的海地区。根据1939年8月与德国签订的协议,波罗的海三国成为苏联的势力范围。1940年6月14日,苏联人民委员会主席莫洛托夫(Молотов)以最后通牒的方式分别向立陶宛、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政府发送了苏联政府的声明,在指责三国违反与苏联签署的互助条约之后,要求三国立即改组政府,允许苏联在三国增加驻军。在下达这一最后通牒的同时,苏联已做好了军事占领这些国家的准备。在这样的形势下,波罗的海三国不得不接受苏联的要求,相继改组政府,并恢复了苏维埃制度。同年6—7月,苏联军队分别占领了这三个国家。8月,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相继宣布加入苏联。②
苏联对波罗的海国家的吞并完全是苏联在国际政治中的强权政治行为,这一行为造成的一个后果就是波罗的海国家的地下抵抗运动的发展。最初这些民族武装的力量不大,但在苏德战争前夕,它们的力量得到了迅速发展,活动也急剧增多。
为了加强对波罗的海地区的控制,苏联政府采取了镇压和强制迁移的措施。根据联共(布) ③中央和苏联人民委员会的决议,1941年5月对波罗的海三国的民族抵抗武装等地下组织采取了行动,其中在立陶宛逮捕了5664人,强制迁移了10187人;在拉脱维亚逮捕了5625人,强制迁移了9546人;在爱沙尼亚逮捕了3173人,强制迁移了5978人。④1944—1946年,在立陶宛一共打死了反苏地下武装组织成员13502人,逮捕15528人;在拉脱维亚打死了1478人,逮捕1859人;在爱沙尼亚打死了381人,逮捕2070人。⑤经过大规模的镇压活动,战后波罗的海地区民族主义者的武装斗争逐渐减少,1952年,立陶宛民族武装力量总指挥命令停止军事行动,⑥但抵抗运动仍在持续。
在对波罗的海地区的民族武装力量进行大规模镇压的同时,苏联政府还加快了在这些地区进行苏维埃化的进程,以便确立起对该地区的有效控制。1949年1月29日,斯大林(Сталин)签署了苏联部长会议决议,其中指出:接受立陶宛、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部长会议关于把富农家庭、匪徒的家庭和从事非法的民族主义活动者的家庭等从这些共和国迁移出去。为了贯彻这一决议,在波罗的海地区共计迁移了29000个家庭87000人,其中立陶宛8500个家庭25500人,拉脱维亚13000个家庭39000人,爱沙尼亚7500个家庭22000人。这些人被迁往雅库茨克自治共和国、克拉斯诺亚尔斯克边疆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鄂木斯克州、伊尔库茨州等地。通过强制迁移,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波罗的海地区抵抗运动和反苏维埃化的社会基础。尽管如此,集体化的进展仍然缓慢。1949年初,立陶宛只有3.9%、爱沙尼亚只有5.8%、拉脱维亚只有8%的农户加入集体农庄。⑦
在波罗的海地区推动苏维埃化的进程中,只能依靠共产党的力量。但当时面临的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波罗的海三国共产党组织的力量严重不足。在加入苏联之前,在波罗的海三国,共产党都是非法的,力量非常弱小。到1941年波罗的海地区共产党员的数量为:立陶宛2486人,拉脱维亚2789人,爱沙尼亚2036人。1945年1月1日,立陶宛共产党的数量为3536名,拉脱维亚为3592名,爱沙尼亚为2409名,其中包括波罗的海地区苏联红军和内务部军队中的共产党员。共产党员干部的严重不足,严重制约着国家权力机关各方面工作的开展。为解决这一问题其他地区的干部被派往波罗的海地区,其中大多数是俄罗斯人。战后初期,通过向波罗的海地区派遣共产党员干部的政策,使得这些地区共产党员的人数急剧增长,从1945年1月1日到1947年1月1日,共产党员和候补党员的人数在拉脱维亚增长了6倍,达21037人,在立陶宛增加了4.6倍,达16202人,在爱沙尼亚增加了5.4倍,达12965人。①这一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本地共产党员干部的不足(并增加了当地民族干部的数量),但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战前就生活在波罗的海地区的干部数量要少于外来干部,因而加剧了“外来干部”和“本土干部”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一直存在于苏联时期。
为了弥补波罗的海地区干部的不足,同时对地方党组织提供支持,培养党的领导人,加强加盟共和国的党组织,联共中央于1944年11月11日通过了组建联共中央爱沙尼亚局和联共中央立陶宛局的决议,1944年12月29日通过了关于组建联共中央拉脱维亚局的决定。除了在最短时间内在波罗的海地区进行苏维埃化外,联共中央三个加盟共和国局的特别任务还在于对波罗的海加盟共和国领导人进行监督和控制。毫无疑问,担任这一职务的人都是斯大林非常信任的人。正如战后联共中央主管干部工作的书记尼古拉·库兹涅佐夫(Николай Кузнецов)所说,莫斯科对加盟共和国党委书记的挑选非常仔细,②但联盟中央对这三个加盟共和国的领导人并不完全信任。战后初期,同民族主义的斗争成为苏联领导人对波罗的海地区意识形态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任务,在这一工作中,苏联领导人特别注意反对各种民族主义。③
在1947年初在波罗的海三国最高苏维埃进行选举之后,1947年3月24日,联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解散拉脱维亚局、立陶宛局和爱沙尼亚局的决议。但是,这一决议的做出并不代表联盟中央已对这些加盟共和国的领导人完全信任,而是采用了另外的监督和控制形式——对波罗的海地区加盟共和国党中央第二书记进行的任命。各加盟共和国第二书记被联盟中央直接派往相应的加盟共和国,他们实际上发挥了顾问和监督员的职能。其任务为:对地方领导人的活动进行监督,把加盟共和国发生的事情报告给莫斯科;关注加盟共和国的干部政策;做出积极的榜样,在最为重要的领域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的”先进工作者;对莫斯科发来的指示进行阐释;在必要的情况下接受一些申诉和不满,并直接向莫斯科报告等。虽然为加盟共和国派遣第二书记的实践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表现,但总的来说,联盟中央一直坚持这一政策。以爱沙尼亚为例,1944—1953年,莫斯科向爱沙尼亚先后派遣了三位第二书记。1953年,在贝利亚(Берия)开始推行新的民族政策之后,在爱沙尼亚担任第二书记的科索夫(Косов)被召回莫斯科。最后,莫斯科同意了由爱沙尼亚人担任第二书记。1970年后,莫斯科恢复了任命第二书记的权力。④
在苏维埃化过程中,联盟中央对波罗的海各国加强控制的另一措施,就是把在苏联其他地区实行的官员任命制度推行到这一地区。通过这一制度,党的上级机构可以有许多方法对任命的官员施加影响。这就决定了联盟中央和加盟共和国领导人之间的关系是“保护者”和“被保护者”之间的关系,加盟共和国领导人通常在联盟中央都有自己的“保护者”。对于地方领导人来说,在中央的“保护者”有助于他们维护自己的地位,有机会为自己的加盟共和国争取更多的资源等,否则,他的权力和地位将会受到威胁,甚至被清洗。⑤比如,爱沙尼亚共产党领导人Н.卡罗塔姆(Каротамм)同日丹诺夫(Жданов)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但在日丹诺夫于1948年去世之后,他就失去了自己的“保护者”,不仅失去了来自莫斯科的有力支持,而且成为“爱沙尼亚案件”的受害者。正如俄国学者祖布科娃(Зубкова)所指出的:这一案件是一种展示性的清洗,以便对邻近的加盟共和国上层官员进行恐吓。⑥
总的来说,战后初期中央联盟对波罗的海地区政策的形成过程也是联盟中央对地方进行控制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联盟中央逐渐建立起了对波罗的海的控制机制。虽然在不同时期中央联盟对波罗的海地区的政策有所变化,但这一机制一直延续到1980年代中后期。
二 苏联对波罗的海地区政策的变化及存在的问题战后初期,苏联领导人通过对民族抵抗运动的镇压、对一些特定家庭的强制迁移,通过官员任命制度等措施确立起了对波罗的海地区的控制机制,但仍然没有有效解决这一地区的反苏民族主义运动问题。斯大林去世后,苏联领导人对波罗的海地区的民族政策开始发生变化,而这一政策的首倡者则是当时的苏联内务人民委员会主席贝利亚。
1953年5月8日,贝利亚给苏共中央主席团写了一份关于立陶宛局势的报告。其中指出,在立陶宛进行的与民族主义地下武装及恐怖匪徒进行的斗争是不能令人满意的。贝利亚认为,斗争不成功的主要原因在于内务部中央机构、立陶宛安全部、各州各区的机构几乎都缺乏立陶宛族的干部,并提出了一些落实“干部本土化”的建议:撤换立陶宛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康塔科夫(Кондаков),让立陶宛人担任这一职务,为立陶宛人组建特别的肃反人员和警察学校等。此外,贝利亚还提出了当地民族语言的问题。在他看来,加剧加盟共和国民族问题的另一个问题在于公文来往都是用俄语进行的,这不能不对农村居民、特别是对那些与地下民族主义活动和海外移民有联系的立陶宛知识分子的情绪产生影响。因此,贝利亚认为,“必须对立陶宛加盟共和国的局势进行充分的研究”,在他看来,类似立陶宛反苏地下活动的情况在波罗的海其他加盟共和国——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也存在,因此必须把三个加盟共和国的情况结合起来研究这一问题。①
针对贝利亚的报告,苏共中央主席团于1953年5月26日通过了《关于立陶宛局势的决议》。指出:立陶宛共产党中央和立陶宛部长会议在巩固立陶宛苏维埃机构的工作中存在严重不足,“立陶宛政治状况不能令人满意的一个主要原因为立陶宛党和苏维埃领导人粗暴地歪曲列宁—斯大林的民族政策”。为了改变这种不足,决议中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其主要内容是向“本土化”政策转变,其中培训和提拔民族干部被确定为立陶宛党和国家机构的一项主要的任务。决议废除了区委、市委第二书记、立陶宛部长会议副代表和当地苏维埃机构副职不从立陶宛人中产生的做法,并且规定:在公文往来方面转而使用立陶宛语,在波兰居民占据多数的地区改用波兰语。在这份决议中,消除地下民族主义运动的任务被置于第六位。②苏共中央主席团的这份决议事实上是承认了在整个波罗的海地区苏维埃化政策的重大失败。
从已经解密的相关档案材料来看,1953年5—6月,苏联领导人对波罗的海地区提出了民族政策的“新方针”,并确定了如下两点内容:1.放弃把镇压作为一种苏维埃化的主要工具;2.在干部政策问题、语言文化问题上开始考虑民族因素。后来,苏共中央在起草关于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问题的决议的时候,同样考虑了在《关于立陶宛局势的决议》中形成的这些想法。1953年6月,不仅在立陶宛,而且在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都召开了加盟共和国的全体会议,讨论关于对苏共中央《关于立陶宛局势的决议》落实的问题。
从贝利亚等苏联领导人的相关报告以及苏共中央主席团通过的相关决议可以看出,苏联领导人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意识到了波罗的海地区的民族问题,并在尽力解决这些问题。但由于当时政治斗争的影响,在贝利亚被逮捕后,由他所倡导的民族政策“新方针”同时也遭到批评,被看作是“有害的行为”。1953年7月4日,苏共中央全体会议就贝利亚问题通过决议,其中指出:“贝利亚企图破坏苏联各民族的友谊。他在与违背党的民族政策现象作斗争的虚假的借口下,尽力散播苏联各民族之间的仇恨和裂隙,加剧其他民族对俄罗斯人民的不信任,使加盟共和国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者积极活动起来”。民族政策的“新方针”被抛弃了,取而代之的是“要以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教育苏联人民,同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各种表现做坚决的斗争”,以“清除贝利亚在民族关系方面有害行为的后果”。①
在此之后,苏联领导人在民族政策问题上采取了更加谨慎的政策,实质上放弃了由贝利亚所倡导的新的民族政策。苏联其他地区的干部和劳动力继续大规模流入波罗的海地区,加剧了社会问题,成为“当地人”与“外来人”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这种情况下,1950年代后半期,特别是在苏共二十大之后和“波匈事件”期间,出现了一些政治骚乱和民族冲突。公开的、更多时候是隐蔽的反苏情绪已经成为波罗的海当地民族社会意识的一部分。而这种情绪反过来又促使苏联领导人对波罗的海地区民族主义情绪更加警惕,即使在语言问题上也是如此。1959年,拉脱维亚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阿塞拜疆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先后都通过了决议,要求本共和国所有公民学习本民族语言。苏共中央把这些决议看作是“民族主义错误”,在种种压力之下,上述两加盟共和国共产党中央不得不在相关的全体会议上撤销了这些决议。而拉脱维亚共产党中央第一书记Я.Э.卡恩别尔津(Калнберзин)和阿塞拜疆共产党中央第一书记И.Д.穆斯塔法耶夫(Мустафаев)还为此被罢免了职务。②
苏联对波罗的海地区民族政策的“新方针”没有进行下去,主要与苏联领导人对民族问题的认识有关。长期以来,特别是在1950年代以后,无论是在苏联政府的宣传中,还是在苏联领导人关于民族问题的讲话中,经常会强调苏联各民族之间牢不可破的友谊,苏联不存在民族问题。比如,1964年6月11日,赫鲁晓夫(Хрущев)在与伊朗军事代表团的会谈中指出:苏联虽然有很多民族,但各民族间不存在矛盾。③1972年12月21日,勃列日涅夫(Брежнев)在苏联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报告也认为:苏联的民族关系问题已经完全解决。④虽然苏联领导人也经常会提到苏联的民族主义问题,但主要把其理解为“民族主义表现”或者“民族主义情绪”。在苏联政府的文件中,民族冲突都被“流氓行动”、“反社会表现”、“群众骚乱”等各种表述掩盖起来。
对民族问题的忽视,造成了对民族问题的掩盖,并使得相关国家部门不能认清民族主义运动的根源和本质。比如,在1960年代初,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把一些反对苏联的活动加强和扩大的原因只看作是一些知识分子受到民族主义者和外国反苏宣传的影响,认为在一些大学生中存在民族主义情绪的原因是这些学校的教育工作开展得不够。⑤
苏联民族问题能够被压制和掩盖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联盟中央对地方控制机制的存在,在这一机制下,一些加盟共和国要求扩大权利的要求受到了压制。比如,1965年8月的时候,乌克兰共产党中央第一书记П.Е.谢列斯特(Шелест)给苏共中央主席团写了一份报告,其中提出了关于赋予乌克兰在国际上签署贸易协议的权利的要求(但这些要求都遭到了拒绝)。从形式上来说,这一建议是完全有理由的:乌克兰是联合国成员,苏联宪法中有加盟共和国的主权原则,但实际上加盟共和国的地位和作用一直都受到严格的限制,主权原则从来就没有在实践上被认真贯彻。无论是在政治、安全和外交事务方面,还是在经济事务方面,中央联盟机构起着特别的作用。因而,谢列斯特的提议被看作是乌克兰民族主义的严重表现,并受到了批评:“乌克兰同民族主义表现斗争不够”,觊觎“特殊作用”,在乌克兰因过度使用乌克兰语而损害了俄语的使用。经过讨论,苏共中央主席团认为“该建议是不正确的,在政治上是错误的”。⑥1972年,谢列斯特被罢免了职务。
当然,对于联盟中央与地方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苏联领导人也是有所认识的,也曾进行过解决这些问题的尝试。1962年苏联领导人在准备苏联新的宪法草案的时候,打算在宪法中扩大加盟共和国的权利,更加明确地确定中央和加盟共和国的权利。为此专门组建了一个委员会,并制定了一份特别的报告,其内容包括苏联民族问题的不足和西方国家对苏联宪法的批评。但是,在赫鲁晓夫下台之后,这一工作便没有进行下去,苏联领导人又失去了一次调整联盟中央与加盟共和国关系的机会。联盟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而这一问题在戈尔巴乔夫(Горбачев)各个时期则又突出起来。
三 戈尔巴乔夫的政策失误与波罗的海三国的独立戈尔巴乔夫上台之后,随着改革政策的实施,联盟中央与波罗的海地区的关系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如果说以前波罗的海地区民族主义运动的主要诉求是把本民族语言变成国语、在共和国实行双语制,以及民族干部的本土化,那么,从1980年代后半期开始,波罗的海地区的民族运动开始发展为争取经济和政治权利而进行的公开斗争。
1988年11月12日,立陶宛共产党中央在就改进民族关系给苏共中央的报告中,提出了争取更多主权和经济独立的要求,并建议今后以各加盟共和国的基本法律为基础制定苏联宪法。这一建议得到了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的响应。1988年11月16日,爱沙尼亚最高苏维埃第八次会议通过了《爱沙尼亚主权宣言》,宣布在爱沙尼亚共和国内,爱沙尼亚最高权力机关和机构的法律优先。①1989年5月和7月立陶宛和拉脱维亚也都通过了类似的宣言和法律。②波罗的海国家采取的这些措施是前所未有的,也明显违背了当时的苏联宪法。而这同时也表明,战后初期苏联对波罗的海建立起来的控制体制已受到严重的挑战,已经开始出现联盟中央对波罗的海领导人失去控制的趋势。
应该指出的是,最初波罗的海加盟共和国扩大主权的要求仍然在联盟的框架内进行的,无论是波罗的海三国的政府还是具有民族主义情绪的社会力量都尚未提出政治独立的要求。1988年11月,根据波罗的海各共和国的倡议,在苏联最高苏维埃组建了关于划分中央和加盟共和国权力的委员会,其中谈到了签署新的联盟条约的想法。③在1989年5月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上,波罗的海各共和国代表团坚决主张实行共和国经济核算制,拟定了共和国经济独立草案,但政治独立尚未提上议事日程。1989年,波罗的海各国的民族领袖们虽然宣称波罗的海国家加入苏联是不合法的,但同时也提出了使其合法的条件:即把苏联从一个凌驾于加盟共和国之上并管理加盟共和国的强有力中心改造为一个由主权加盟共和国组成的联合体。④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在波罗的海居民(甚至所有苏联人)的意识中,占主导地位的观念都相信苏联在政治上是强大的,国家是应该保持统一的。虽然在波罗的海人民的意识中,特别是在激进的民族主义者和政治家的意识中,一直存在着民族独立的梦想,但他们也明白,这个目标距离现实太远。即便是立陶宛激进主义组织“萨尤季斯”在1988年6月成立的时候,其宗旨也只是推进戈尔巴乔夫式的改革。⑤
应该说,当时存在改革联盟、解决民族问题的机会。但是,联盟中央并没有抓住这一机会,没有及时就扩大加盟共和国的主权采取任何实际的措施。这就引起了波罗的海各国民族主义情绪的进一步高涨,并促使争取民族政治经济权益的运动转变成为要求脱离苏联独立的民族主义分离运动。在1989年3月举行的立陶宛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中,“萨尤季斯”得到了立陶宛拥有的41个名额中的34个,并在数月后事实上掌握了共和国的政权,逐渐成为主导立陶宛脱离苏联独立的一支主要力量。与此同时,拉脱维亚人民阵线也逐渐发展壮大,在短短的时间内发展到23万人(整个拉脱维亚加盟共和国人口只有260万),其中共产党员约占其成员的30%,他们开始提出结束苏联占领、脱离苏联而独立的要求。①
在分离主义力量的推动下,波罗的海三国的民族主义运动出现了新的特点:政府力量和民族主义力量结合起来,并不断向民族分裂主义的立场靠拢,逐步发展为要求脱离苏联、获得独立的政治分离运动。而这一运动因历史问题而激化起来。
在《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签订50周年之际,波罗的海国家重又提出了关于1939年《苏德互不侵犯条约》之后被并入苏联的决定的法律效力问题。1989年5月19日,立陶宛最高苏维埃向苏联人民代表大会和苏联政府发出声明与呼吁,声明对1939年苏联与立陶宛签署的互助条约和苏联强行兼并立陶宛的行为进行谴责,随后请求苏联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苏联政府谴责当时的苏联政府签订的上述秘密条约,并宣布这些条约是不合法的。②5月20日,立陶宛最高苏维埃发表了《关于立陶宛国家主权》的宣言,在对1940年苏联的兼并行为进行谴责后,宣布“在立陶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境内只有国家最高苏维埃通过和批准的法律才具有效力。未来同苏联和其他国家的关系只能建立在国际条约的基础上。”③1989年7月28日,拉脱维亚最高苏维埃也发表了关于拉脱维亚国家主权的宣言,对1939年签订的《苏德互不侵犯条约》和兼并拉脱维亚的行为进行谴责,并规定苏联法律只有在经拉脱维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批准后才能生效。④
1989年8月23日,“萨尤季斯”组织了名为“波罗的海之路”的政治活动。波罗的海三国居民组成几百公里的“波罗的海人链”把三国的首都连接起来,三国有五分之一的居民走上街头,⑤而在前一天,立陶宛最高苏维埃苏德条约调查委员会也就1939年苏德条约等相关问题发表了调查结论,认为:1939年苏联和德国签署的条约是非法的、无效的;1940年7月21日立陶宛国民议会关于加入苏联的宣言以及1940年8月3日苏联关于接受立陶宛加入苏联的法律都是无效的。⑥
对于波罗的海国家关于谴责1939年条约的呼吁和因此掀起的民族主义运动,苏共中央做出了激烈的反应。1989年8月27日,苏共中央在《真理报》公开发表了《关于苏联波罗的海加盟共和国局势》的声明,不仅对立陶宛最高苏维埃苏德条约调查委员进行批评,指责该委员会同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的一些分裂主义路线和政治势力联系在一起,而且指责波罗的海国家的领导人没有尽一切努力,把改革进程纳入正常的轨道。此外,声明还对人民运动领导人和社会组织领导人提出了批评。⑦这一声明的发表被舆论认为是在施加压力,引起了波罗的海地区居民更大的愤怒。
但是,与这一指责相矛盾的是:1989年12月苏共中央国际政策问题委员会主席雅科夫列夫(Яковлев)在第二届苏联人代会上作了《关于对1939年缔结〈苏德互不侵犯条约〉时的情况和法律后果的总结报告》,大会还就此问题做出决议:“苏联人民代表大会谴责1939年8月23日签订《秘密补充议定书》的事实以及与德国签订的其他秘密协议。大会认定秘密协议自签订之时起在法律上无效,不具有约束力。”⑧这样一个决议,无疑证明了苏联对波罗的海三国的占领是不合法的,也与苏共中央于1989年8月27日在《真理报》发表的苏共中央《关于苏联波罗的海加盟共和国局势》的声明中的态度相矛盾,这就更加破坏了苏共中央的威信,动摇了联盟中央对波罗的海地区进行控制的体系。
但苏联领导人显然没能认清形势,仍然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在波罗的海三国的领导人和共产党干部身上。1989年9月13日戈尔巴乔夫与波罗的海三国领导人举行会晤,指望三国领导人能够制止民族分离主义和极端行为。11月16日苏共中央政治局把立陶宛领导人请到莫斯科,说服他们不要脱离苏共。12月3日戈尔巴乔夫又发布《告立陶宛共产党员》的呼吁书,呼吁团结,反对分裂。但这些都没有发挥作用。为了迎合本国民众和加强自己的地位,波罗的海三国的一些领导人在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的推动下,也开始走上分裂的道路。12月20日立陶宛共产党第二十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立陶宛共产党脱离苏共独立的决定》,投赞成票者有855人,反对者有160人。之后,立陶宛共产党内部发生分裂,党员数量急剧下降,从20万下降至5.5万人,在1990年改组后只剩下3.3万人,1990年10月改名为立陶宛劳动民主党。①
立陶宛共产党脱离苏共的行为是苏联领导人当时始料未及的,它威胁到了苏共的统一,加速了苏共的解体。此后,波罗的海地区的独立浪潮继续发展。在1990年2月举行的立陶宛选举中,“萨尤季斯”获胜,取得了最高苏维埃141席中的96席。3月,在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举行的选举中,拥护波罗的海国家独立的人也取得了一半以上的席位。②联盟中央完全失去了长期以来对波罗的海进行控制和施加影响的机制。在这种情况下,苏共为阻止波罗的海地区脱离苏联独立而采取的各种行动都不可避免地以失败而告终。
造成波罗的海地区独立的因素是复杂的,但与联盟中央对波罗的海地区的政策失误有着很大的关系。
斯大林对波罗的海地区的吞并和所采取的政策,在这一地区埋下了民族问题的祸根。此后,历史问题一直是波罗的海地区民族运动的一个主要动因,并随着国际局势的变化不时表现出来。但苏联领导人一直没有处理好这个问题,尤其是在戈尔巴乔夫时期,在《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签订50周年之际,面对波罗的海国家重又提出关于1939年这些地区被并入苏联的决定的法律效力问题,苏联政府表现出前后矛盾的立场,不仅使苏共丧失了威信,而且也使得苏联对波罗的海地区进行吞并的合法性荡然无存,这无疑成为波罗的海地区独立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波罗的海地区的独立运动中,历史问题和民族问题始终是交织在一起的。苏联对波罗的海地区强行吞并的历史后果造成了该地区的反苏情绪和民族独立力量的发展。对于由历史问题所造成的波罗的海地区的民族问题,苏联领导人虽然有所认识,并采取过一些积极的措施,但由于其在民族问题上的错误认识,这些政策没有进行下去,波罗的海地区的民族问题长期被压制和掩盖起来,导致苏联领导人对民族运动的状况了解不够,不能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自斯大林对波罗的海地区进行吞并之后,苏联对波罗的海地区政策的基础便是联盟中央对这一地区的控制机制。但这一机制需要联盟中央处理好与地方的关系,特别是要联盟中央要给予地方适度的权利。但由于苏联领导人未能意识到这一问题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对一些加盟共和国提出的关于革新联盟的请求置之不理,甚至进行压制,这样就放弃了改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改革联盟的良机,最终导致了这一机制的瓦解和苏联的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