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语法?赵元任说:“语法是研究一类一类的形式出现或不出现在由别的类构成的框架或槽之中的。所有在这一点上行动一致的形式是同一个形式类的成员。”①举的例子是:
吃了饭
打过球
骑着马
三个形式都属于“动词语”这个类,其中的“吃、打、骑”都属于“动词”这个形式类,“了、过、着”都属于“动词后缀”这个形式类,“饭、球、马”都属于“名词”这个形式类,“名词的功能之一就是可以填进动词之后的宾语这个框架或槽之中”。形式类主要指词类, 框架就是结构,结构是词类的组合序列,上面这个“动宾结构”就是组合序列“动词—动词后缀—名词”。所谓“属于同一结构”就是指“结构上平行”,“吃了饭”“打过球”“骑着马”属于同一结构,因为三个短语在结构上是平行的。没有结构和结构的平行就没有形式类(词类)。
二 类分立,类合一,类包含构建一种语言的语法体系,除了大小单位的划定,还需要考虑两个重要因素:一个是词类或形式类的分合,一个是句法成分类(主语、谓语、宾语等)的分合。类的分合,从逻辑上讲,除了“类分立”和“类合一”,还有“类包含”,见Lyons。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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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类的分合 |
同一语言如果构建有两个语法体系,我们如何比较和评判它们的优劣呢?标准就是两条:严谨和简单。这两条标准都很重要②,严谨和简单的语法体系才方便讲语法。严谨不用多说,简单标准就是“奥卡姆剃刀原理”:如无必要,勿增实体。设一个语类够了就不要设两个,设一条规则够了就不要设两条。
三 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现在通行的汉语语法体系存在一个严重问题:按照“名词的功能之一就是可以填进动词之后的宾语这个框架或槽之中”这一条,“饭、球、马”固然都属于名词类,但是汉语的事实是,能填入这个框架或槽位之中的也包括一般认定为动词类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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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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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动词跟名词一样可以受数量词的修饰,但是一般认为受数量词修饰是名词才有的语法特点。更多的例子:
三顾茅庐 三打祝家庄 两学一做
三分赞成七分反对 一分同情九分担心
有一点慢 有些儿快 有两种快
这一次去西藏多亏了你 这种开玩笑可要不得
导演冯小刚三个转身都很华丽 两对情人的两个告别都成了诀别
吕叔湘一文举出近代汉语中动词受“(一)个”修饰的大量例子③:
做个准备 有个下落 讨个分晓 做个记认 装个老实 没个成功 觅个自刎 得个依靠 有个翻身 仗个干脆 买一个不言语 吃亏在一个聪明好胜 算得个特等马糊 赢个他家偏有 落个人财两空 打个胸厮撞
还有受“一件、一段、一番”等修饰的例子①:
一件虚惊 一件挂碍 一件奇异 一件机巧 一件极通情 一件不守女儿规矩 一段相思 一段娇羞 一番教育 一番漆黑 一重怒
动词形容词还经常出现在下面的句式中:
问个明白 吃个没够
来一个不吭声 好一个教书育人
这叫一个爽 那叫一个棒
搞它个水落石出 打得个落花流水
北风那个吹 瞅他那个胖
往床上一躺 吃完了一散
动他个一动 试上他一试
有人说,修饰动词的量词不能是“匹、条、枝”这类专用名量词,但是这不是名词动词分立的理由,因为抽象名词“信心、疑问、仁义、痛感”等等也是没有专用名量词的。名词和动词是讲语法的两个最重要最基本的形式类,名词动词的分合因此直接关乎汉语语法体系的构建。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依据“结构的平行性”。
四 以“结构的平行性”为依据朱德熙提出,语法研究要十分重视“结构的平行性”。②他说,本地人的语感就来自结构的平行性,或者说,结构的平行性是本地人语感的表现,因此在确定语法范畴及其性质的时候,要以结构的平行性为依据。在他的著作里,多处详细谈到如何依据结构的平行性研究语法,下面择其三处分别加以说明,加上我们的阐释、补充和结论。
(一) “是”是强调判断的动词他是买房人。
买房的是我。
买房是投资。
对于这三个句子,大家都承认属于同一结构“A是B”,其中的“是”是判断动词。但是遇到下面这些句子就有了争议:
他是买房子。
他是挺可爱。
他是去年去了美国。
“是”后头明显是谓词性成分,而且跟主语缺乏正常的语义联系,于是有人说这些句子里的“是”不再是判断动词,而是语气副词,尽管持这一观点的人承认动词的宾语可以由谓词性成分充当。对于这个有争议的问题,朱德熙提出,应该依据“结构的平行性”来解决。③他说,很容易发现,“他是买房子”跟“他是买房人/他想买房子”具有结构上的平行性,而跟“他也许买房子/他反正买房子”(“也许、反正”是语气副词)没有多少相似之处。
A(肯定)
他是买房人
他想买房子
他是买房子
他也许买房子
B(否定)
他不是买房人
他不想买房子
他不是买房子
*他不也许买房子
C(问句)
他是不是买房人
他想不想买房子
他是不是买房子
*他也许不也许买房子
D(问句)
他是买房人不是
他想买房子不想
他是买房子不是
*他也许买房子不也许
E(回答问题)
是—不是
想—不想
是—不是
也许—*不也许
“他也许买房子”没有B、C、D这些说法。回答问题的E,虽然能单说“也许”,但是不能说“不也许”,平行的大格局不受影响。所以把“他是买房子”里的“是”也定性为判断动词是合理的。
朱先生主张的依据“结构的平行性”,具体说是这样的:当我们单就A列无法确定“他是买房子”跟“他想买房子/他是买房人”是不是属于同一结构,无法确定“是”跟“想”是不是属于同一词类的时候,可以从横向上延伸,看与A直接关联的BCDE等结构,看这个扩展的大格局是否呈现结构上的平行。这叫“大管小”,大格局管小格局,局部要服从整体,这是以结构平行性为依据的理据和精神。
吕叔湘也主张“是”字的用法统一起来,单独算作动词的一个小类,“是”字统一的语法性质就是判断动词,起强调作用,而不是其他什么东西。①判断的强弱有差别,“是”一般轻读,不加“是”(改用停顿)也能表示判断,需要加强判断的时候就加上,“是”重读是最强的判断,表示确认。这意味着,“是”后边是名词性成分还是动词性成分这并不重要,“是”表示的判断可以是“客观的等同或归属”(《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鲸鱼不是鱼类),也可以是“主观的认同或归认”(我是一个男孩一个女孩/我是两毛钱)。即使以“是”字开头的句子也是如此,如“是谁告诉你的”这个句子,吕认为是一种无主句,它本来是个主谓句,让“是”字在头里一站,把后边的全打成谓语了—也就是主谓句“谁告诉你的”成了动词“是”的宾语。②可见,吕、朱二位都认为,为方便讲语法,就要把握住大格局,不应把“是”字分别划归判断动词和语气副词,而应该统一划归起强调作用的判断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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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是”的词类归属 |
之所以有人把“是”定性为语气副词,那是因为受印欧语眼光的支配,拿“是”比附英语I GACF1 do like it里重读的do。英语动词的宾语只能是名词性成分或动词的非限定形式,所以这里的do就要另外定性了。同样是受印欧语眼光的支配,还有人比附英语“it is...that...”这种突出焦点的结构,把“是”定性为焦点标记,说“是……的”框定一个焦点,例如“老王是去年生的孩子”和“我是胡乱投的票”,语义上的焦点“去年”和“胡乱”都在这个框架内。他们想不到或不愿想“是”字后头其实也是一个名词性的定中结构(去年生的孩子/胡乱投的票)做“是”的宾语。其实稍加比较就很容易看出它们和一般的定中结构之间具有平行性,语义上都表示一种主观的认同或归认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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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否定、问句、答问等格式上a和b之间都存在结构的平行性。这些实例还明白无误地表明,焦点(加着重号)完全可以处在“是……的”这个框框之外(b的下一例)。有人反对说,断定“去年生的/生的”是“孩子/双胞胎”的定语,“胡乱投的/投的”是“票/赞成票”的定语,这在意义上说不通,因为“老王”事实上不是“孩子”或“双胞胎”,“我”事实上不是“票”或“赞成票”。然而朱德熙早就指出,结构上相关的两个成分不一定意义上有多少联系,意义上相关的成分结构上也不一定有直接的联系。②要是“意义上说不通”是理由的话,那么“我是日本太太”和“我是日本汽车”里的“日本”也就不是定语了,因为“我”也不是“太太”,也不是“汽车”。带“的”的定语所修饰的中心语不重读的时候可以承前省略,这对b类句同样适用,可比较:
a.他们都是美国的博士,我是德国的。
b.他是去年生的孩子,我是今年生的。
他是正经投的票,我是胡乱投的。
因此,如果把汉语动词短语跟名词短语放在大的格局(“是”字判断句及其否定式问答式)里看平行性,二者都是动词“是”的宾语。根据这一平行性可以把动词和名词归入同一语类,按照汉语“名动包含说”③,动词是一个统一的“大名词”类里的一个特殊小类,即“动态名词”,这一点还得到以下一些结构平行事实的支持。
(二) “没、没有”是存现动词朱德熙也是依据结构的平行性判定④,汉语谓词性成分前头的“没(有)”是动词而不是副词,他以“没(有)孩子”和“没(有)去”的平行性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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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解释说:“通常认为体词性成分前边的‘没’和‘没有’是动词,谓词性成分前边的‘没’和‘没有’是副词。其实这两种位置上的‘没’和‘没有’的语法功能在许多方面都是平行的。”“只有A项不平行(E项的肯定形式也不平行,但这跟A项是一回事),可是有的方言里(例如粤语和闽南语)‘没有+动词’的肯定形式正好是‘有+动词’。从这些方面考虑,把谓词性成分前头的‘没’和‘没有’看成动词是合理的。”受南方方言的影响,普通话里“有+VP”的肯定说法也变得很常见,例如“有发烧吗?”“我有追过女孩”“哪有碰过这种场面?”“我哪有在哭啊?”“我喜欢踢足球,一直有在踢”。王国拴、马庆株说,有人认为“有+VP”是从粤语和台湾闽南话“传入”普通话的,但是粤语和闽南话大量保留古汉语的形式和用法,所以归根结底汉语本来就允许这个表达式,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如“春日载阳,有鸣仓庚”(《豳风·七月》)。⑤所以普通话里“有+VP”不是什么新现象,而是历史上消失了的结构在新时代条件下的“复活”。
因此“没(有)孩子”和“没(有)去”,平行是大局,不平行是枝节。结构的平行性要着眼于大局,不要纠缠于枝节,这也叫“大管小”,“有”和“了”的异同也只有放在这个大格局里才能真正看清楚。①当局部的不平行可以从历史演变和地域变异得到合理解释的时候,我们甚至可以说,有残缺的平行格局才更显完美。还有,朱先生确定谓词性成分前头的“没(有)”是动词不是副词,这跟他一贯坚持汉语的动词跟名词一样可以做主宾语而没有“名词化”,观点上是一致的。
跟“是”字一样,为方便讲语法,着眼于结构的平行格局,不应把“没(有)”分别划归动词和副词,而应该统一划归存现动词“有”的否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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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 “没(有)”的词类归属 |
这里附带说一下“在”字。通行的语法书把后边接名词宾语的“在”定性为动词,如“他在厨房”,把后边接动词的“在”定性为副词或助动词,如“他在做饭”,这也是受印欧语眼光引导的结果,以为动词的宾语只能是名词性成分。用朴素的眼光看汉语,依据结构的平行性(如“他在不在厨房”和“他在不在做饭”)应该认定为一个“在”,就是表示“处在”的动词。“他在厨房”是“他处在厨房的空间里”,“他在做饭”是“他处在做饭的过程(时间段)里”,“在”可以跟一般动词一样受多种副词修饰,如:
尚在沉吟,又在下雨,也在纳闷,还在锄地,早在焦急,都在讲话,正在推算,心里只在想着快乐②
还有人比附英语语法,说“他在厨房呢”的“在”是动词,说“他在厨房做饭”的“在”是介词,这个区分更没有必要。总之,“在”就是处在动词,是动词的一个特殊小类,而不是别的什么。
(三) 汉语动词是“动态名词”着眼于结构平行的大格局,把“是”“有”“在”放在一起看,汉语谓语(一般为动词性成分)的指称性就显现出来:
他(是)杀了一条耕牛。
他(有)杀过一条耕牛。
他(在)杀着一条耕牛呢。
这三个句子,动词“是、有、在”可以不出现,但是在需要强调的时候就出现。不出现的时候,后头的部分是句子的谓语,指称性不明显,出现的时候,谓语成为这三个动词的宾语,指称性就显现出来。因此,汉语的谓语具有“指—谓”二象性,兼具“指称性”和“述谓性”,谓语属于指称语,是一种动态指称语(指称动作、行为、性状),这正是汉语“名动包含说”的实质。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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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4 名词和动词的分合 |
汉语的动词其实都是“动名词”,或叫“动态名词”;汉语的名词其实是“大名词”(super-noun-categroy),包含动词在内。正因为汉语的动词(述谓语)也属于名词(指称语),前头提出的问题,动词可以填进动词之后的宾语这个框架或槽之中,也就得到合理的解决。这也意味着,汉语的“主谓结构”其性质不同于印欧语的主谓结构,汉语的“主谓结构”其实是“所谓—所以谓”结构,“所谓”和“所以谓”都具有指称性。①
(四) 汉语的补语是宾语的一种现在来说句法成分类的分合,首先说宾语和补语的分合。看英语的情形:
Tom stroke the pot flat.
John painted the house red.
不管叫什么名称,动词后边的成分,the pot和the house属于一类(叫宾语),flat和red属于另一类(叫补语),也有把前者叫补语,把后者叫次级谓语的,总之是两种成分分立,这样处理当然是合理的,因为英语里名词和形容词是分立的两个类。受英语语法的影响,汉语语法也把“砸锅”“刷房”划归述宾结构,“锅、房”是宾语,把“砸扁”“刷红”划归述补结构,“扁、红”是补语。在汉语里把宾语和补语对立起来,这是有问题的。先是朱德熙又一次依据“结构的平行性”,反对将动词后头补出的动量时量词语(洗一次,看一眼,住三天)划归补语,主张归入宾语,理由就是“动词+动量时量”这一类结构和一般的述宾结构“动词+名量”有许多平行的现象。②这里把朱先生列出的平行关系再次转录如下:
| 动词+名量 | 买一本 吃一块 |
买了一本 买个一两本 买他一两本 买一本书 一本也没买 吃了一块 吃个一两块 吃他一两块 吃一块糖 一块也没吃 |
| 动词+时量/动量 | 洗一次 敲一下 念一遍 住一天 |
洗了一次 洗个一两次 洗他一两次 洗一次头 一次也没洗 敲了一下 敲个一两下 敲他一两下 敲一下门 一下也没敲 念了一遍 念个一两遍 念他一两遍 念一遍书 一遍也没念 住了一天 住个一两天 住他一两天 住一天旅馆 一天也没住 |
朱先生说:“把这一类格式放到述补结构里去的唯一的理由是说:后头表动量和时量的词语在意义上是补充前边的动词的。如果这个理由能成立,那末我们也可以把宾语归到补语一类里去,因为宾语也可以说是补充前边的动词的。”有人还是认为把“洗一次头、敲一下门、念一遍书、住一天旅馆”看成跟“买一本书、吃一块糖”平行的格式不妥当,因为“书”是论“本”的,“糖”是论“块”的,可是“头”不能论“次”,“门”也不能论“下”,“一本”是“书”的定语,“一次”不是“头”的定语,“一次头”和“一下门”意思上讲不通。针对这一质疑,朱先生回应说“这可不见得”,举的平行例子有:
一次头也没洗一下门也没敲一天旅馆也没住
一本书也没买一块糖也没吃一个孩子也没生
而且数量词也不限于“一”:
两次头一洗,就感冒了。
三天旅馆住下来,胃口就没有了。
沈家煊支持朱先生的观点和做法,依据结构的平行性,进一步把补语和宾语归为一类。③有人反对说,把“吃饱”跟“吃饭”归为一类、把“问明白”跟“问问题”归为一类,那是别出心裁,抹煞补语和宾语的差别。其实这样的想法前人早就有过,谈不上别出心裁。吕叔湘早就说,要是不把“宾语”限制在名词性词语的范围内,那么“吃饱”的“饱”,“问明白”的“明白”等也可以归入“宾语”,叫“性状宾语”。(吕主张把宾语改叫补语,这只是名称问题。)朱德熙把别人分析为“带‘个’补语”的动词性词语(“玩儿个痛快,笑个不停,打个落花流水”)分析为“程度宾语”④,依据也是结构的平行性,因为“问个明白”“笑个不停”和“盖个亭子”“写篇文章”在结构上有许多平行之处,我们补充举例如下:
盖了个亭子 问了个明白
盖一个亭子 问一个明白
盖他个亭子 问他个明白
盖得个亭子 问得个明白
盖没盖个亭子 问没问个明白
盖了个精致亭子 问了个彻底明白
盖了些亭亭馆馆 问了个明明白白
盖得了些亭亭馆馆 问得了个明明白白
其中“盖他个亭子”和“问他个明白”的平行关系(都能加虚指的“他”)是朱先生已经指出的。邵敬敏进一步论证下面的甲类和乙类在结构上平行①,支持朱先生乙类是述宾结构的观点:
甲类:吃个新鲜 喜欢个快 比个高低 得个名扬天下
乙类:吃个痛快 跑个快比个不停 打个名扬天下
丁声树等曾认为“吃个馒头/唱个歌”和“吃个饱/唱个痛快”不同,因为可以说“吃这个馒头”和“唱这个歌”,但不能说“吃这个饱”和“唱这个痛快”。②这是只看小处不看大处,这点差异朱德熙也注意到了③,不过朱先生是从结构平行的大格局着眼,何况实际还能说“吃得这个饱”和“说得那个好听”,口语里说快了就成了“吃这个饱”和“说那个好听”。再补充一个事实,下面这些句子中通常所说的补语都可以在后头加“的样子”几个字:
她哭得个半死不活(的样子)。
李大说得个可怜巴巴(的样子)。
她打扮得个花枝招展(的样子)。
还有,“盖了个亭子”和“问了个明白”不仅在结构上平行,在语义上也是平行的。尚新从形式语义学的角度指出,在“V个NP”中“个”的功能是把事物个体化,在“V个VP”中“个”的功能是把事件个体化,事物的个体化和事件的个体化是平行现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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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 宾语和补语的分合 |
把补语划归宾语,属于宾语的一个特殊次类“动态结果宾语”,这并不是抹煞补语和宾语的区别,动态结果宾语跟一般的宾语还是有区别。重要的是,在语法体系上不可把实际是大类和次类的关系处理为两个分立的大类。⑤
(五) 汉语的状语是定语的一种汉语的形容词既可以修饰名词做定语,又可以修饰动词做状语,而英语形容词一般只做定语,副词只做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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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对汉语和英语的这一明显的差异缺乏深层次的认识,按照“名动包含说”,汉语的动词是一种“动态名词”,正因为这个缘故,形容词才能修饰动词。英语形容词和副词分立,也正是因为它是“名动分立”格局。那么合乎逻辑的推理就是,汉语的状语是一种“动态定语”。从大局上看,“慢跑,不去”和“慢车,大碗”一样属于定中结构,只不过前者的定语是动态定语而已,两者一样能做主宾语,一样能受数量词、指示词修饰:
慢车对我合适,我选择慢车。
慢跑对身体好,我喜欢慢跑。
我不要大碗,大碗太多。
我不想不去,不去不好。
这三班慢车这三只大碗
这三回慢跑这三次不去
有人拿“的”和“地”的分工来证明定语和状语是分立的,说“的”是定语的标志,“地”是状语的标志,但是这种分工完全是一些语法学家仿照英语语法的人为规定,汉语的实际是“地”只是状语标记,而“的”既是定语标记也是状语标记,吕叔湘主张一概写“的”,这样就不至于给一般写文章的人造成困难。①
吕叔湘还指出一个现象,下面左右两栏中定语和状语的“构造相同”(都是“形+名”结构)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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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有些非谓形容词也做状语,如“高速(前进),长期(积压),远程(控制),多头(领导)”。如果我们将右栏的“大面积丰收”等定性为“动态名词短语”,状语是“动态定语”,那就能很好说明左右两列修饰语的结构平行性。将汉语的状语归属定语的一个次类后,名词和动词可以做状语的现象也能因此得到合理的解释,例如:
名词做状语:集体参加 掌声欢迎 友情出演 荣誉出品 巴掌大
动词做状语:迂回前进 盘旋侦察 租售管理 交叉搭配 站着看
名词做状语是按照形容词做状语类推而成的,例如:
积极因素 积极发言
集体利益 集体参加(类推产物)
正因为汉语的形容词既可以做定语又可以做状语,而名词本来可以做定语,那么通过类推名词也可以跟形容词一样做状语。类推总是有限度的,名词做状语也是有限度的。动词是名词的次类,名词可以做状语,动词做状语也就不难理解了。
五 使“空洞实词”成为“实在实词”从词类上看,汉语的形容词和副词也不是分立关系,从语法体系着眼,合理的处理是把修饰“大名词”(包含动词)的词统一称为“饰词”或“通用饰词”,副词是一种“副饰词”,即通常只修饰动词(即“动态名词”)的饰词。总体上看,汉语和英语的词类格局呈现如下差异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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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 汉语和英语的词类格局 |
英语里名词和动词是主要分野(粗黑线),形容词和副词的区分是根据这个主要分野来定的。汉语里名词(大名词)和饰词(通用饰词)是主要分野(粗黑线),名词和动词的区分、饰词和副饰词的区分都是有限的,名词包含动词(动态名词,简称动名词),饰词包含副饰词。②
过去的汉语语法体系忽视汉语里的结构平行事实,套用印欧语的“名动分立”格局,名词和动词分立,上位统归为“实词”。这个格局在汉语里不仅遇到上面第三节指出的严重问题,而且面临一个重要问题:名词无法从正面定义,而实词则成为一个空洞的概念,实词不实,是空洞的“不实词”。说明如下。
名词和动词如果是分立关系,那就应该各自从正面加以定义。然而汉语里无法找出仅为名词类所有而其他词类所无的语法特点来,连“受数量词修饰”也不是名词专有的特点,因为动词也可以受数量词修饰。在天津话里有两个“没”,“mèi锁”只否定动词“锁”,而“méi锁”既否定名词“锁”又否定动词“锁”,仍然无法找出名词专有的特点来。这就是说,传统所说的汉语名词其实是从反面定义的,即定义为“一般不能做谓语、不受副词修饰”,简单说,就是“它不是动词”。有人以为,只要给动词一个正面定义,确定它的语法特点,也就把名词的范围给界定了。但是这样说的前提是实词要有一个正面的定义,“名词和动词统称实词”,这不是实词的定义。朱德熙这样说明“实词”:“从功能上看,实词能够充当主语、宾语或谓语。”③这个说明里的“或”字,如果理解为“合取”,那么汉语事实上只有动词符合这个说明,名词不符合,因为名词一般不能做谓语;“或”字如果理解为“析取”,那就等于说“名词和动词统称实词”,“实词”的内涵是空洞的,实词不实。只有在以名词为本的“名动包含”的格局里,传统所说的名词才可以从反面定义。“受数量词修饰”和“做主宾语”是“大名词”(包含动词)的语法特点,大名词和动词都有了明确的定义后,大名词去除动词后的那部分词(传统所说的名词,即小名词)是无需从正面定义的,而且只能从反面定义,即它一般不能做谓语。汉语的“实词”就是“大名词”,即指称事物、动作、属性的词,这个“实词”才是有实在内涵的,即具有特征[+指称性]。“实词”的内涵如果是空洞的,虚、实二类词的区分就缺乏实用意义④,然而中国语文的传统却是十分重视虚、实区分(尽管有不同的区分方式),这表明“实词”不会是空洞的,必定是“实”的,实就实在它的指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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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7 “空洞实词”和“实在实词” |
当朱德熙先生实际从反面来定义汉语名词的时候①,他已经把一只脚跨进了“名动包含”格局,这在当时的情况下已经十分了不起。只要突破名动关系只能是分立关系这种传统观念,另一只脚也就马上跨了进来。汉语之所以没有动词的“零形式名词化”,是因为汉语的动词本来就是一种名词。现在仍坚持“名动分立”的人倒是有义务从正面说清,这个格局里的名词究竟有什么“仅为名词所有而为动词所无的语法特点”,有义务说明实词的实在内涵究竟是什么。
六 结语:用“类包含”讲汉语语法要重视“结构的平行性”,它是本地人语感的来源和表现,语言事实上存在结构的平行性,所以语言才是一个“系统”。重视结构的平行性就是尊重语言事实,尊重语感,在构建语法体系的时候更要从大局着眼,依据结构的平行性。在考察结构是否平行的时候,也要看大格局,不要纠缠于枝节,枝节要服从于大局。只有这样,构建的语法体系才是自然的、简洁的,才方便讲语法。
结构的平行性不仅是汉语这种缺乏形态标记的语言依靠它,就是形态丰富的语言同样也依靠它。英语把do的用例区分为“动词”和“强调副词”(如I do like it.)两类,其依据就是动词do和一般动词之间有结构上的平行性,一般动词只能带名词性宾语,不能像强调副词do那样后接动词性成分,正是这个结构平行的大格局决定了英语做出这种区分。有屈折变化的语言重视动词的限定形式和非限定形式的区分,是因为屈折变化格局(paradigm)是结构的平行性最明显最严格的表现。总体上讲,英语的语法体系已经成熟,依据结构的平行性建立在“类分立”格局上,根本上建立在“名动分立”的格局上,虽然还有局部的调整,如《剑桥英语语法》②, 这种调整也是为了更好地贯彻结构的平行性原则。③一部好的语法,一个好的语法体系,不是把实际简单的事情讲复杂,而是把看似复杂的事情讲简单,依据结构的平行性才能做到这一点。
依据结构的平行性,尊重汉语的事实和语感,本文说明:在汉语里,“是”就是判断动词而不是其他什么,“没(有)”就是存现动词而不是其他什么,动词是“动态名词”,补语是“动态结果宾语”,状语是“动态定语”,汉语的词类和句法成分类大都呈“类包含”格局而不是“类分立”格局。“类包含”格局是“异而同”的格局,并不否认两个类的“异”,但是强调二者还有“同”的一面。不是只有“类分立”才能讲语法,“类包含”也能讲语法,对汉语而言,用“类包含”讲语法讲得更顺畅、更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