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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 Vol. 50 Issue (1): 15-65  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8.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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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杨国强. 民初政治的挫窒和中国人的反思——约法、议会、政党的因名而起与以实而败[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 50(1): 15-65. 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8.01.003.
YANG Guo-qiang. The Frustration in Politics and the Reflection of Chinese People in the Early Year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he Notional Rising of the Constitution, the Congress, Political Parties as well as Their Actual Failure[J]. Journal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2018, 50(1): 15-65. 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8.01.003.

作者简介

杨国强,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教授; 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现代史创新型学科团队成员(上海, 200241)
民初政治的挫窒和中国人的反思——约法、议会、政党的因名而起与以实而败
杨国强    
摘要:从19世纪中叶开始,中国人已在远看泰西而留意于彼邦的代议制度,并在此后七十年的时间里以中国人的经验、中国人的推度、中国人的眼光阐说这种出自中国历史之外的东西,先见其上下之间的"无隔阂之情";次见其"东西各国之强,皆以立宪开国会之故";再见其以国会为"强大的监督机关"始能"安社稷、利国家",一路用中国人的问题为之作演绎,由赞赏而向慕,由向慕而效法。积此七十年阐说演绎,遂使辛亥革命之后的中国在"共和"的名义之下大变二千年,非常容易地实现了由君主制度到代议制度的转化。然而,这种移来的制度一旦进入中国,则仿照西法而派生的宪法(约法)、国会、政党、议员自始已被置于剧烈的政争之中,并在极短的时间里以其彼此厮斗造成天下的重重震荡,径直走到了七十年阐说和演绎的反面。对于身在其间的中国人来说,曾经久被附会的代议制度与中国问题之间的重重扞格和不相对称,便成了一种直观可见的事实。而后是被民初一代人移来的代议制度又成了民初一代人省思和反思的对象。与之对应而见的,则是在这种大幅度思想转向之中,曾为西潮淹没的中国历史和中国国情,在中国问题与代议制度相衬比而显示的矛盾之中进入中国人的视野,促成了曾经倾力倡说代议政治的人物一个一个由执信而怀疑,又由怀疑而脱身而去,于是而有后一段历史和一种路径的继之而起。
关键词代议制度    国情    帝制意识    共和政治    以党治国    社会结构    
The Frustration in Politics and the Reflection of Chinese People in the Early Year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he Notional Rising of the Constitution, the Congress, Political Parties as well as Their Actual Failure
YANG Guo-qiang
Abstract: Since the mid of the 19th century, Chinese people had started to observe the Western system of representation from distance, and then elaborated on this alien system with Chinese experience and from Chinese perspective for 70 years and gradually found out that there was no gap between the superior and the inferior in the West, the success of powerful countries in the West and East was due to constitution and congress, and then only congress as a "powerful supervisor" can "stabilize the society and benefit the nation". Chinese people appreciated such a system, admired it and then decided to establish it in China. After 70 years' elabor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China witnessed the most dramatic change in 2, 000 years under the name of the republic after the Revolution of 1911, easily transforming from monarchism to the representative system. However, since the transplantation of the foreign system into China, the constitution, the congress, political parties and congressmen coined from the West had been in fierce political conflicts. In chaos, the situation became the opposite side of what had been interpreted for 70 years in a short time. For Chinese people in the conflicts and struggles, the collision and asymmetry between the representative system and China's situation became much obvious. Later, the representative system transplanted by the generation in the early year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became the object of their reflection. Correspondingly, in the great change of thought, Chinese history and Chinese situation once covered by the Western trend of thought came to the vision in the form of contradiction between Chinese problems and the representative system, which caused political figures who used to advocate the representative system to doubt the system and finally abandon it, raising the curtains of the following scenes where new paths would be found.
Key words: representative system    situation of the nation    monarchy complex    republican government    ruling the nation by party    social structure    

在清末三次国会请愿运动余波未息之后, 民初中国便沿此一脉而进入了代议政治。此后的十多年里, 代议制度为中国带来了一个跌宕起伏的历史过程, 也带来了一个不断否定和自我否定的思想过程。

一 移入的代议制度走到山穷水尽 (一)

1911年的革命推翻了帝制, 随后是新造的共和为中国移来了彼邦的代议制度和代议政治。

中国人因共和而得以真实地亲炙代议政治, 但置身于中西交冲的历史过程之中, 中国人对代议政治的观察和认知则从19世纪的中叶实际上已经开始了。魏源作《海国图志》, 说"英吉利国"之政事曰:"国中有大事, 王及官民俱至巴厘满衙门, 公议乃行。大事则三年始一会议, 设有用兵和战之事, 虽国王裁夺, 亦必由巴厘满允议。国王行事有失, 将承行之人交巴厘满议罚。"说"弥利坚国"之政事曰:"二十七部酋分东西二路, 而公举一大酋总摄之, 匪惟不世及, 且不四戴即受代, 一变古今官家之局, 而人心翕然, 可不谓公乎!议事听讼, 选官举贤, 皆自下始, 众否否之, 众好好之, 众恶恶之, 三占从二, 舍独徇同, 即在预议之人, 亦先由公举, 可不谓周乎!" 他在一个由夷夏分中西的时代里, 以越出了夷夏之界的态度记实地叙述了一种不同于中国的政治制度。而称之为"公议", 并叹之为"可不谓公乎"和"可不谓周乎", 则都明白地表达了其推许和赞赏之意。稍后, 同样在用心远看海国的梁廷枏、徐继畬先后作《合省国说》、《兰崙偶说》、《瀛寰志略》, 于"英吉利国"的"巴里满", "米利坚合众国"的"议事阁"一类物事又更多了一点记述的详备, 而其间为人注目并容易引出心头回响的, 则大半也俱在"视听自民"和"聚众公议"一面。之后, 随光绪初年开始使节奉派出洋, 原本的远看遂变成了近观。在这些出使者留下的以实录写见闻的文字里, 常常都会提到"巴里满", 又常常都会议论"巴里满", 而皆能从中见到可观、可取和可思。即使是曾经引"夷狄之道未可施诸中国"为古今之理以论说时务的刘锡鸿, 出使英国之后不由自主地为彼邦的议会政治所吸引, 而于其所作的《英轺私记》一书中言之津津:

凡开会堂, 官绅士庶各出所见, 以议时政。辩论之久, 常自昼达夜, 自夜达旦, 务适于理、当于事而后已。官政乖错, 则舍之以从绅民, 故其处事恒力据上游, 不稍假人以践踏。而举办一切, 莫不上下同心, 以善成之。盖合众论以择其长, 斯美无不备; 顺众志以行其令, 斯力无不殚也。

与这种"会堂"议政的场面相匹配的, 是朝野之间的层层绾连和层层贯通:

城乡镇埠, 各举议院绅一、二人, 随时以民情达诸官。远商于外者, 于伦敦立总商会, 亦以议院绅主之, 为上下枢纽。民之所欲, 官或以为不便, 则据事理相诘驳, 必至众情胥洽, 然后见诸施行, 是谓无隔阂之情。

以"夷狄之道未可施诸中国"为对照, 这些夹叙夹议评说议会政治的文字里不仅有称赞, 而且有心仪。作为一个以儒学为归依的士大夫, 他未必已经轻易地接受了"夷狄之道", 但在其意中, 西人的"议院"则显然是一种能够与中国人的道理相对应的东西, 并因之而是一种可以比较、可以判断和可以亲近的东西。欧西的议会政治产生于欧西的历史过程之中, 因此, 欧西的议会政治自有其形成于欧西历史的因果、法则和学理。然而, 从魏源、梁廷枏、徐继畬到刘锡鸿, 其共同的瞩目处无疑都在议会政治所造就, 而可以用中国人的文化来诠释的"视听自民"、"上下同心"以及"无隔阂之情"。中国人以这种选定的视野看欧西的"巴厘满", 而视野背后的关注和关怀则出自中国社会自身的问题。明清之交, 顾炎武说:今日朝廷治天下, "守、令之不足任也, 而多设之监司; 监司之不足任也, 而重立之牧伯。积尊累重, 以居乎其上, 而下无与分其职者"。他陈述了郡县制度在一千八百多年演变之后, 明代中国的吏治已是管官的官多而管民的官少。而"积尊累重"之下, 便不能不是底层社会与朝廷之间的层层阻隔和层层否塞。迨清承明制以别开一代, 同时是清代又承接了明代的这种积弊。随后的二百年间, 由事实而催生思考, 这种积弊便常常进入说时务的议论之中, 成为一代一代人都要面对的题目。道光初年贺长龄辑成《皇朝经世文编》, 在"吏政"一目下收录了二百多篇条陈当世利病的文字, 而其中居于重心的论说, 便是上下之间的否隔和官民之间的否隔:"昔之设官也以抚字, 而催科次之。今之课吏也以催科, 而抚字不问焉。夫府曰知府, 县曰知县, 谓其于一府之事与一县之事无所不当知也, 今则谓之知一府之钱谷而已矣, 知一县之钱谷而已矣"。郡县之治以管官的官"课吏", 管民的官"催科"为一世之吏治, 则"上下衙门终日忙迫, 究竟实在及民者甚少。官有事于民而民反不之知, 民所切望于官而官又不之知", 遂使官与民同归于"上下之情隔阂不通", 而致"奸宄所以易生而民之多辟也"。"奸宄"和"多辟"都是天下不太平, 以儒学的道理来相度便都是大病。因此二百多年之间, 从顾炎武的《郡县论》到冯桂芬的《复乡职议》, 都反照了一代一代士人长在"方今郡县之敝已极"。之中, 又长在与之深相纠结而不能去怀之中。而由眼前转入心头, 便始终会以"真能亲民, 真能治民, 大小相维, 远近相连"为不止不息的谋想和愿想。以此为观照, 则同在这二百多年之间的魏源、梁廷枏、徐继畬和刘锡鸿之所以被欧西的"巴厘满"所吸引, 正在于二百多年之间中国社会的积弊成为关注之所在, 决定了中国人的关怀之所在和视野之所在。因此, 以"上下同心"和"无隔阂之情"通论欧西的议会政治, 本是久困"上下之情隔阂不通"的中国人以自己的眼光陈说自己之所见。就欧西的议会政治自有其得之于欧西历史的因果、法则和学理而言, 中国人的通论并不能算是得其本相和真义, 然而借助于这种眼光以及眼光背后的关怀, 君权社会的士大夫却能够了无窒碍地走近民权政治的"巴厘满", 并且了无窒碍地心同此理。他们留下的文字构成了近代中国人认识议会制度的开端, 而此后的数十年里, 沿此一路延伸一路诠释, 又更有"西人之上下议院, 即《洪范》谋及卿士庶人; 《王制》爵人刑人与众议之; 《孟子》国人皆曰贤"一类比附而贯通之的言之凿凿, 以及这种言之凿凿的能懂能信, 遂使本来容易亲近的东西愈近一层地变成了仿佛熟知的东西。

中国人称说欧西"巴厘满"之"上下同心", 而尤以"随时以民情达诸官"为印象深刻。显见得对于中国人来说, "巴厘满"的吸引力自始即在民本一面。但甲午中日战争以割地赔款为了局而留下创巨痛深, 使创巨痛深里的中国人举目东望之际, 又会在欧西的议会政治之外, 看到日本学欧西而自造的议会制度。随后是以刚刚过去的那一场战争为映衬, 来省视这种欧西与东邻之共有, 议会制度又别经推导而衍生出另一种理路:

臣窃闻东西各国之强, 皆以立宪法开国会之故。国会者, 君与臣民共议一国之政法也。盖自三权鼎立之说出, 以法官司法, 以政府行政, 而人主总之, 立定宪法, 同受法焉。人主尊为神圣, 不受责任, 而政府代之, 东西各国, 皆行此政体, 故人君与千百万之国民, 合为一体, 国安得不强?吾国行专制政体, 一君与大臣数人共治其国, 国安得不弱?盖千百万之人, 胜于数人者, 自然之数矣。

比之此前远看近观的闻见之知, 在这些论说里, 国会已是一种与"立定宪法"相为表里的东西, 因此, 彼邦的国会政治, 本质上是立宪政治。以此作对照, 于是而知"吾国行专制政体"的不同, 又由"吾国"之不同于东西洋而催生出"采东西强国, 立行宪法, 大开国会"的变法之想。这些论说仍然以上下同心为议会政治之大用, 但其着眼处显然已不在立足于苍生的民本, 而在立足于国家的图强了。由此形成的是一种不同的视野, 这种视野罩定了"东西各国"与中国之间"安得不强"和"安得不弱"的对比, 而后是"东西各国"的立宪政治和议会政治, 便成了"安得不弱"的中国不得不变法的理由、动力和范式。虽说以欧西议会政治的由来和归旨为本来面目, 则这种"人主与千百万之国民, 合为一体, 国安得不强"的理路, 依然是在对议会政治作臆释和别解, 但甲午中日战争留下的剧烈震荡一经推演, 便会非常轻易地转化为说服力, 使这种理路能够入人之心。严复说"居今之日"而欲"同力合志, 联一气而御外仇", 则必"设议院京师, 而令天下郡县各举其守宰", 期以人人"各私中国"而能"合天下之私以为公"。梁启超说中国人所希望于国会之理由, "图治尚其第二义, 而救亡乃其第一义"。就议会政治本乎民权至上而言, 这些以国家为至上的道理应该都在正解之外而别成一路, 但在那个时候的中国, 多数人最容易共鸣和最能够接受的, 却正是这种以国家为至上的议会政治。所以, 这一套道理既因甲午战争的冲击而起于庙堂之外, 十年之后又借日俄战争重为演绎, 并声势恢张地灌入了庙堂之内。其时张謇致书袁世凯, 断言之曰:"日俄之胜负, 立宪专制之胜负也。"然后以此比对中国, 发为追诘说:"今全球完全专制之国谁乎?一专制当众立宪, 倘可倖乎?"稍后奉旨考察宪政的达寿回国之后作奏议, 于日俄战争一节, 说的也是"非小国能战胜于大国, 实立宪能战胜于专制也", 并以"非立宪而谋国民之发达, 则不足以图存"为"大势所趋"。这种以立宪专制相对举来为日俄战争说因果的统括而论, 本与十年之前中国人对甲午战争做事后推度的路数一脉相承, 而相隔十年, 由中日之比到日俄之比, 其言之切切显然又愈进一层, 既有了更多的脱跳独断, 也有了更多的深信不疑。但脱跳独断和深信不疑的归旨都在中国的图存和图强, 所以, 脱跳独断和深信不疑都成了那个时候的强音。而当朝野俱为这种强音所罩之日, 已使君权也不能不跟着走, 其时诏书告国人, 谓之"现值国势积弱, 事变纷乘, 非朝野同心, 不足以图存立, 非纪纲整肃, 不足以保治安, 非官民交勉, 互相匡正, 不足以促进步而收实效", 此中之寄托则皆在"采列邦之良规"的议院和宪法。有此时势逼成的转折, 清末的中国便进入了一个自上而下地变法以筹备立宪的过程。在二千多年君权政治之后, 君权认同了立宪, 立宪又使君权成了被改造的对象。

从1840年代开始的中西交冲发端于民族战争, 并且与民族战争常常相伴随, 与之一路俱来的, 便是这个过程里的中国人, 常常会疑忌和排拒种种出自西方世界的形而下和形而上。因此, 以历史中的这一面作比衬, 则自魏源以来的六十多年之间, 几代中国人对欧西议会政治的用心关注和易于亲近, 遂成了一种明显的异乎寻常。这是一种中国问题和中国意识投射到西方政体而生成的异乎寻常, 是以作为一个认识过程, 由此形成的论说、推演和判断里, 中国人对代议政治始终在只见其一不见其二而不能得其真知之中。然而, 作为一个阐释过程而言, 则经此推演引申, 代议政治已与中国人的意识变得越来越切近, 越来越对称, 越来越汇融。其间未必有足够的真理性, 但对中国人来说, 却已具备了足够的真实性。因此, 在六十多年中西之争、古今之争、新旧之争以后, 相比于这个过程里移入中国的种种外来之物, 常会因其夹生而不能为人消受的牴牾阻隔, 则时至20世纪初年, 本属陌路的立宪政体能够为中国社会的朝野所共同接受, 而没有引发龂龂相争和激烈冲突, 显然是它们从彼邦带来的异己性已在这种认识过程和阐释过程里被洗淡了。然则审度而论, 这种没有引发龂龂相争和激烈冲突的事实, 同时也正说明此日接受立宪政治的中国人其实犹未全脱懵懂。但当立宪政治随清末的筹备立宪而更富深度地进入中国人的认知世界之后, 则原本以中国问题和中国意识为主体和本旨的悬想、解析以及定向择取, 便不能不因见识了更多的真实性而面对着更多的复杂性。一个曾在驻外使馆里当差多年的外交官上书说:

职于役欧、美两洲前后十有一年, 详考彼国设立议院之初, 大抵由于国家苛政, 民不聊生, 上下乖离, 祸变之极, 迫而出此, 所以削政府专制之权, 求民间自由之福, 积之既久, 遂成风尚, 然且不免各有流弊, 中国情形实异于此。

他以欧西的历史为因果, 叙述了欧西议院的由来。而尤其明了地说明, 从这种历史因果里形成的议院其实是一种起于与政府相争持, 并"所以削政府专制之权"的东西。六十多年以来, 中国人看西方的议会制度, 久以"上下同心"为其一片光亮之所在。以至于后起的筹备立宪虽由大臣奉派考察宪政为起点, 而其"采列邦之良规"以为路径, 则仍然是在依欧西的"上下同心"而预想中国的"朝野同心"和"官民交勉"。以"同心"说"朝野", 则其意中的立宪政治所期望的, 是"野"的一方协力以扶"朝"的一方; 以"交勉"说"官民", 则其意中的立宪政治所期望的, 是"民"的一方协力以扶"官"的一方, 合此两者, 于是而有"人主与千百万之国民合为一体"和国家的"安得不强"。在这种被当成愿景的立宪政治里, 议院之为议院, 实际上应是一种聚力襄助政府, 以使之更加强大和日益强大的东西。中国人是在这种预想和愿想的导引下开始预备立宪的, 然而这一段出自"于役欧、美两洲前后十有一年"者的文字, 却在一批一批考察宪政大臣的奏报之外, 说明了欧西的"上下同心"之前曾有过长久的"上下乖离"。而后者之能够变为前者, 正是欧西的历史赋予议院的"所以削政府专制之权"造出来的。因此欧西的历史从一开始就决定了立宪政治中的议院, 其生来的本分并不是襄助政府, 而是限制政府。对于中国人预想之中的立宪和寄托于立宪的愿景来说, 这不仅是一种显然的校正, 并且是一种大幅度的校正。

与当日"上下同心"之合为一时群鸣相比, 这一面的道理说明欧西的立宪政治实现于权力的消长和权力的重组之中。因此, 清末的筹备立宪虽然以"救亡"为举世共识, 蓬蓬然起于朝野之间的相互呼应, 但当这种筹备立宪一旦行之于中国, 则国会犹不可见, 而其本性中的权力消长和权力重组, 已牵引这个过程的重心由"救亡"移到内政中的权力变动, 并在未入宪政轨道之前, 已先入放手角逐之中, 使开始于朝野之间相互呼应的筹备立宪过程无从协力, 轻易地变成了朝野之间各是其是的相互争斗, 并一路角牴而越走越远。胡思敬曾统论宣统初年的朝局说:

其时亲贵尽出专政, 收蓄猖狂少年, 造谋生事, 内外声气大通。于是洵贝勒总持海军, 兼办陵工, 与毓朗合为一党。涛贝勒统军谘府, 侵夺陆军部权, 收用良弼等为一党。肃清王好结纳勾通报馆, 据民政部, 领天下警政为一党。溥伦为宣宗长曾孙, 同治初本有青宫之望, 阴结议员为一党。隆裕以母后之尊, 宠任太监张德为一党。泽公于隆裕为姻亲, 又曾经出洋, 握财政全权, 创设监理财政官盐务处为一党。监国福晋雅有才能, 颇通贿赂, 联络母族为一党。

这种"亲贵尽出专政"的局面打破了清代二百六十年里的祖宗家法, 以其显目地出现于世路动荡之中而自成一种变迁。就一方面而言, 则权力之聚于亲贵, 是在权力消长和权力重组中实现的, 从而是在筹备立宪的过程中实现的。因此, 其时本以革命为立场的刘成禺后来追论清末史事, 曾非常明白地说:"当时与其谓亲贵掌权, 毋宁谓旗门掌权, 满人敢于为此, 实归国留学生之为朝官者有以教之耳。" 留学生所教的是新知, 而时当筹备立宪通行天下之日, 尤其更多以立宪为名目和名分的新知。而"满人"之"敢于为此", 说的正是筹备立宪通行天下之日的能够自附于筹备立宪。是以亲贵掌权虽为千夫所指, 其时却与筹备立宪分剥不开来。就另一方面而言, 消长和重组之中的权力之所以会聚于亲贵, 本在于当日的庙堂已没有了政治中心和政治重心。辛丑年李鸿章死, 次年刘坤一死, 相隔六年光绪帝、西太后接连死, 此后一年张之洞死。这些人从19世纪一路走过来, 在四十多年的漫长岁月里身当重寄, 既颠连竭蹶于内忧外患之间, 又惨淡经营于内忧外患之间, 并以其身当重寄而实际上成为中国政治的重心之所在。因此, 他们在八年之间次第谢世, 消失于中国政治之中, 留下的便是一片没有了重心的巨大真空。若加上其间因奉旨开缺回籍而消失的袁世凯, 则这种突然出现的政治真空又会变得更大。在他们之后继起主国政的载沣虽贵为监国摄政王, 而性属暗昧软弱一流。时当天下滔滔之日, 他并不具备调度筹备立宪的足够心力和臂力, 但又承当着调度筹备立宪的责任。而后是身处一片政治真空之中, 近在咫尺的亲贵各自手臂远伸, 在权力的消长和重组里各自成一局。显见得就事理而论其本义, 清末的这种亲贵专政所表达的其实并不是君权的强大, 而是君权的衰弱和破碎。然则原本不在筹备立宪预计之内的亲贵专政, 既为时势所造地起于庙堂之内, 便又为时势所造地成了筹备立宪过程中的一部分, 对于以图存图强为初心的筹备立宪来说, 不能不算是一种历史的舛错。之后, 朝廷循"逐年筹备事宜清单"以行其意想中的立宪, 并在辛亥年春立责任内阁而大变旧法, 自以为"参考各国之制, 折衷我国政治之宜", 已能"用符立宪政体"。但同在一个过程之中的亲贵专政, 则又随大变旧法以成其一路伸展和腾达发皇, 最终使诏书中"用符立宪政体"的责任内阁异化为实际上的"皇族内阁", 与之相为对应的, 便是天下的普遍失望和共愤。

在朝廷之外并和朝廷形成对比的, 是同在筹备立宪过程中的地方群体之聚众而谋与聚众而啸, 其用心用力则尤在召唤国会。从这里汇积而成的澎湃心潮, 曾直接促成了光宣之交蓬蓬然而起的三次"诣厥上书"的国会请愿运动, 为自上而下的筹备立宪带来自下而上的冲击和余波不绝的震荡。这个过程发端于东南而集结了十六个省的咨议局; 又以其九个月之间前后相接的迭连请愿为感召, 延展而及"各省政团商会"和"外洋侨民商会", 并得正为亲贵集权所扼苦的多省疆吏与之相为呼应, 最终演为朝野之间的对峙和对抗。而与此相伴而来的则是中国人对国会的认知在这个过程里发生的深化和变化。

"诣厥上书"虽以国会请愿为题目, 但对于深入其间的人物来说, 这个题目一开始其实犹在并不清晰之中。此前一年, 郑孝胥、张謇、汤寿潜曾联名电请朝廷"奋其毅力, 一鼓作气, 决开国会, 以二年为限", 而陈说之中则只有意愿而全无理路:

开国会者, 特利用国民之策而已。中国之国会, 与万国不同。无论何国之政治家, 究其学识, 无足以裁决中国国会适当之办法者。何则?以我之国大俗殊, 为历史所无故也。今欲集中国之学者, 裁决此事, 虽虚拟年限, 要皆随意揣测, 不足以为定论。但问朝廷欲开国会否耳, 果欲为之, 则宜决然为之, 直以最捷之法, 选举召集, 固非甚难。胥等所谓二年即立与施行之谓, 如以二年为简率, 则虽五六年至七八年, 亦与二年略等, 未见其遂为完密也。

他们并不知道在中国开国会的"适当之办法", 但他们又都是当时先倡国会请愿的人。因此, 作为一个过程, 国会请愿运动匆匆而起之日, 其声势和内涵曾是不相对称的。但由此形成的合群共鸣和四面呼应, 既已把刚刚从彼邦移入中国政治的国会推到了举世瞩目的高处, 以此与朝廷相争, 则被指为应当"速开"的国会, 便同时成了一种不能不以其自身的内涵、本义、属性为道理, 向天下人说明应当速开和必须速开之理由的东西。而后是本来没有清晰理路的国会请愿运动因之而有了清晰的理路。梁启超说:"荀子有言:'致乱而恶人之非己也, 致不肖而欲人之贤己, 心如虎狼, 行如禽兽而又恐人之贼己也’, 今之从政者当之矣。"因此, "夫监察彼辈, 使稍动其天良而思其所职者, 徒以此耳"。然则, 此时所以求"速开国会云者, 非谓宪政以有国会而即为告成, 正谓宪政必赖国会而始能预备耳"。他引荀子的话以刻画"今之从政者", 显然是已经把政府当成了一种恶。而国会的内涵、本义、属性则正是在对这种恶的抑制和规束中产生和形成的, 其合理在于此, 其合情也在于此。相比于筹备立宪之前和筹备立宪以来的朝野议论, 这种用政府的恶来反衬国会的善, 并以国会监管政府为当然的阐释, 显然更近于此前"于役欧、美两洲前后十有一年"者上书献议, 引西国事例说"议院"之"削政府专制之权"的那些话。但后者的结论归于"中国情形实异于此", 而梁启超则以"议院最重要之职务在于代表民意, 监督政府", 为中国立宪政治的应有之义:

夫当顺民所欲而防政府之专横者, 岂惟在立宪而已; 大而政治之方针, 小而行政之成绩, 苟非立监置史, 以坚明责任, 未有不积久而生弊者。故就政治上以论议院之地位, 则议院之所以能安社稷、利国家者, 不徒在其有参预立法之权, 而尤在其有主持财政、监督行政之权。

比之先倡国会请愿者的不能以理路见长, 梁启超的凌厉笔锋和他论说的那一套道理, 在那个时候因请愿一方与政府之间形成的实际上的颉颃, 更能影响舆论和入人之心。因此, 在相近的时间里, "国会请愿同志会"作《意见书》陈述宗旨, 重心也在详说国会之至高无上:"夫立宪国之所谓责任内阁者, 指内阁对国会负责任而言。"是以"其官僚若不得国会之拥护, 即无组织内阁之资格", 而"若果有失败, 又不能不受议院之弹劾; 甚或因不能得议院多数人之信用, 一议案之不能通过, 一责任之不能解除, 其内阁即动摇, 或竟须辞职让贤"。盖与旧法相比, 是"有此强大的监督机关", 始有"立宪政体晶莹坚粹之特质也"。这些道理中不再讲"朝野同心", 不再讲"官民交勉", 其着力伸张的都是国会之代表民意和政府的本性"专横", 以及两者之间的不能不相抗衡。在19世纪中叶以来中国人认识代议制度的漫长过程里, 这是一种显然的转变和根本性的转变; 而作为国会请愿运动引发的滔滔论说和独面论说, 这种大幅度转变又会与国会请愿运动桴鼓相应, 一路远播, 并广罩于清末中国的舆论界, 蔚为一世之共论, 非常自然地为那个时候的群体思想造就了既定的取向。因此, 当滦州兵变之后朝廷挟一派仓皇匆匆颁布"宪法十九条", 其中的重心已在一夜之间全归于国会。而严复当年目睹了这种自下而上地逼成的独面倾倒, 曾非常怀疑地说:

所谓的宪法十九条款在我看来根本不是宪法。它不过将专制政权从皇帝转移到未来的国会或现在的议会。这种事绝不会持久、稳固, 因而不是进步的。

他不相信"宪法十九条款", 实际上是不相信那个时候引西学以大伸国会的一套道理具有足够可以造就宪政的真实性。因此, 虽然他比多数中国人更懂西学, 但在那个时候却置身局外, 成了不合潮流的少数。而以后来的历史作对比, 其不肯轻信之中自有一种先期的预见。

清末的筹备立宪起于自上而下的提调, 而出自这个过程的国会请愿运动又为这个过程引入了一种自下而上的震荡。提调和震荡最终都没有完成筹备立宪的展布, 但两者之间的相持, 以及由此促成的以文字激扬作咄咄进取, 却在中国人还没有真识国会之日, 已使中国人把国会当成了一种至上的东西, 独大的东西和无所不罩的东西了。就其由来而言, 清末最后几年里产出的这种以国会为主体的理想和悬想、学理和演绎、信仰和期望之交错羼杂, 不能不算是匆迫地形成的, 但它们在舆论中的拢聚和固化, 却已为尚未实现的中国宪政构成了理路和定势。因此, 当清代的君权坍塌之后, 这种形成于清代的理路和定势便留给了后来的时势和世运, 成了民初中国营造宪政的路向和范式。

(二)

辛壬之交, 革命推翻了帝制, 而继起的民国则是由"法"促生的。武昌起义后一个月, 反正的一方已共立"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 以显示民意之所在。随之, 是同一群人在数十天时间里川流不息地移动于上海、汉口和南京之间, 一路不停地由"都督府代表联合会"生成"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又按"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产出临时政府。有此生成和产出, 于是中华民国之名遂有了对应和匹配的实体。同各有来路, 汇集而成的"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相比, "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更自觉地代表了其意中的公理和公意, 也更直接地导引和规范了这个过程。是以后来的立法史著述称之为"中华民国宪法之权舆也"。而以国体和政体的嬗递而言, 则正是借助于这种"宪法之权舆", 中华民国的历史才有了一个实际的起端。因此, 造民国的一代人大半都擅长于从道理上弘法, 既以"中华民国建设伊始, 宜首重法律"为天经地义, 又以"宪法者, 共和政体之保障也"为邦国之大本和是非之大原, 以说明法之为法的至高无上。他们有心要用这些道理为一个没有权威的时代重造出一种权威, 然而作为清末与民初之交的那段历史过程的亲历者和造就者, 其个人与群体又已深度缠绕于这个过程所形成的历史因果、历史渊源和历史关系之中而无从脱解。与这些尚法的道理相比, 因果、渊源、关系都更内在, 而由此构成的则是与这些道理不同的另外一面取向。其时黄远生曾综贯前后而总述之曰:

满室不纲, 革新之说, 倡于戊戌而大盛于庚子以还。潮流既盛, 派别遂分, 其最著者, 乃为革命与立宪二派。斯二者, 自其主义言之, 虽有急进与渐进之别, 而爱国之本义则同。然略知二派之内幕者, 则因其持论之异同不相下, 运动进行之各相妨碍, 在国体未改以前, 此二派者已有互相水火不共戴天之势。顾当此之时, 彼此之合群聚党, 所筹改进之法虽不同, 而其对于国家之政治, 进行之迳路, 尚昭然有方略之可言。天厌满德, 义师蹶起, 人心翕然奔赴, 宪政与革命二派, 盖尝一时相与翕合, 以求合于国民心理之同符。及南京政府既建, 旧日两派之恶感, 隐然勃发, 而革命中之不平分子, 复凑合以与为标榜, 党争之烈, 已萌芽矣。顾最后政治之胜利, 乃既不在宪政派, 亦不在革命派, 而落于袁大总统之手者, 其最大原因, 则不外势力之莫与敌而已。

这些历史因果、历史渊源和历史关系起于清末而延伸到民初, 并为民初政治筑成了一种既定的态势。同在这一态势之中的"宪政与革命二派"虽久相扞格, 但武昌起义用革命方式推翻帝制的事实, 已使革命一派更容易地居有了南京政府的主导地位。因此, 南北议和既已了局, 继孙中山之后任临时大总统, 而又"势力之莫与敌"的袁世凯遂成了南京政府时代革命派直接的对手和主要的对手。在世人眼中, 袁世凯由清代最后一个总理大臣转身而来, 其握有的"势力"都是在君权制度下营造和获取的, 以民国为立场, 便不能不是一种异己。戴季陶说:"袁世凯之为大总统, 并非国民公意, 而自始至终, 其行为亦未有能满人意者。夫事势虽不可挽, 公理自在人心"这些话表达的是革命一方共有的疑虑和猜忌。而时当南京参议院改"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为"临时约法"之际, 这种疑虑和猜忌都不会不被引入其中, 后来的一种记叙遂径以"总理(孙中山)向参议院辞临时大总统, 举袁世凯自代, 约法问题, 因之而生"为当时的缘起和由来。然而"约法问题"之所以"因之而生", 又正说明那个时候"临时约法"被当成国之大法, 在革命一方心目中的至高至重, 以及因为这种至高至重而信其能够衔勒"势力之莫之与敌"者。所以, 参议院中人造法之日"讨论磋商, 为时甚久"不能不算是各用心力以尽其诚。而孙中山辞职之文告则尤其明列"临时政府约法参议院所制定, 新总统必须遵守颁布之一切法制章程"为"办法条件", 用之以罩定继任的袁世凯。在这种纠葛里形成的两重意义在于:一方面, 由于他们把"临时约法"看成是构筑中华民国的大法, 因此约法以七章篇幅对应宪政中国的种种政治机构和政治法则, 其命意大半都在借取彼邦的代议制度仿造出本土的代议制度, 以期实现中国的民主共和。但出自参议院的这种以借取为仿造的脱空而生, 同时也决定了"临时约法"之为大法, 实际上只能为那个时候的中国宪政提供一个模糊而并不周密的大体轮廓, 其整体上影响社会的程度其实是非常有限的。另一方面, 作为"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延续和沿革, "临时约法"在"美国制"和"法国制"之间的取舍, 又以其既取一种准则之后复别立一种准则而表现了后法与前法之间的明显不同。"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归"统治全国之权"于总统, 彼时任总统的孙中山言之明了地说:

内阁制乃平时不使元首当政治之冲, 故以总理对国会负责, 断非此非常时代所宜。吾人不能对于唯一置信推举之人, 而复设防制之法度。余亦不肯循诸人之意见, 自居于神圣赘疣, 以误革命之大计。

与这种总统集权的政治取向同属一种旨趣的, 还有他就职之日力为标张的"统一各省军事、民政、财政以及汉、满、蒙、回、藏五族统一而为共和国家"的中央集权。对于孙中山来说, 这些都曾是他为南京政府一方所立的定规。但"临时约法"虽然也出自南京政府一方, 却非常醒目地变总统制为内阁制, 从而直接把孙中山的那一番道理颠翻掉了。同样脱出了本来的定规, 并且同样醒目的, 是约法以七章为范围, 于"总纲"和"附则"之外分列"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及副总统"、"国务员"、"法院", 其间不及省制, 因之而不及中央政府与地方的关系。作为那个时候的国之大法, 约法本不同于之前组织政府的大纲, 因此, 由此为地方所留下的没有章法而可以自由伸展的空间, 显然对正在互相分立之中的地方那一面实为实际上的放纵, 使之能够获得一种自置于中央政府管束之外的自主和自由。而当初孙中山以中央集权为理所当然的一套主张则被舍弃掉了。

与约法显示的这一面相应和的, 是同一段时间里革命人物之间的论争所表达的思考, 它们更具体地写照了这一段历史。胡汉民说:"今革命之势力在各省, 而专制之余毒, 积于中央, 此进则彼退, 其势力消长, 即为专制与共和之倚伏, 倘使自为削弱, 噬脐之悔, 后将无及。"其意中的民国其实与晚清并没有什么大的差别, 所以, 他用共和对抗专制来诠释地方颉颃中央之合情合理, 主旨仍然是一种革命意识。宋教仁比他更多一点宪政意识, 也由此而更相信"纯恃国会"的内阁制, 并以这一道理与胡汉民立异说:"君不过怀疑于袁氏耳。改总统制为内阁制, 则总统政治上之权力至微, 虽有野心者, 亦不得不就范, 无须以各省监制之"。他也深疑袁世凯的专制和"野心", 但其筹想的路径则是用国会制束总统来实现共和压倒专制。他深度参预了制定"临时约法"的群议, 并成为实际上的主稿人, 因此, 内阁制既"纯恃国会", 则"临时约法"之变总统制为内阁制, 与政治权力的重心由总统移到内阁同时发生的, 便是国会扼制政府, 以及国会权力凌驾于政府之上。若就法是一种规定而言, 在"临时约法"为中国人铸造的政治结构里, 后人论史所共见的, 是法的规定"能限制行政、司法两机关, 而不能限制立法机关"。在这种"能限制"和"不能限制"之间, 是政府与国会之间明显的不相对等和不相对称。与此同归一路的, 还有"'临时约法’虽具有责任内阁制精神, 但国会监督内阁之不信任案通过权, 与内阁抵抗国会之解散国会权"都"无所规定"的不相对等和不相对称。西人的三权分立因之而变成了中国人的国会高高在上, 而后是"国务员之人选, 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其所弹劾者, 总统应免其职"。这种政治结构既已置政府于受调度和受摆布的一方, 遂不仅仅会使"总统将无实权", 而且会使"内阁总理亦不能指挥阁员"。所以陈恭禄称之为"参议院跃为太上政府"; 杨幼炯称之为"实开各国未有之例"; 李剑农称之为"拘于一时环境"而成其"对人立法"。三者指述的都是国会一权独张之下实际政治的无从平衡和难于展布, 当日梁启超身在国会一权独张之下, 曾为之溯由来说:"此制本万国所无。有之, 则自晚清之十九条宪法信条始。彼时义军既起, 军人以此示威要挟, 实非希其能实行。后此南京参议(院)对于唐氏内阁袭用此, 实为无谓。"他正确地抉示了"临时约法"据为根本精神的那些道理之历史源头, 并后知后觉地对清末"十九信条"表达了与严复相近的看法, 但他以"十九信条"为约法说源头, 则又只能算是仅得事理之半。就历史事实以论因果, "十九信条"的取向应是在国会请愿运动的影响下形成的, 尤其是在这一运动催生的弘张国会权力的舆论影响之下形成的。造就了这个运动和这种舆论的主体, 在黄远生为民初人物群所作的分类中便以名责实, 被对应地指为"立宪"派或"宪政派"。而梁启超彼时以文字输入种种吹涨国会的道理, 正成其以文字左右舆论和文字鼓荡人心, 以影响而论, 不能不算是这一群里的重要人物。因此由"临时约法"持为主要精神的那些道理上溯源头, 应该是梁启超的贡献比"十九信条"更大而且更深。

在那一段历史里, 与国会请愿运动成为对比的, 是革命一方的反对国会请愿而别张一种逻辑:"盖有一番之和平之要求, 则愈增其恶政府之势力, 愈增我平民心态之堕落, 此万不可出此者。"因此"欲大告成功、完全以达其要求之目的者, 则舍革命军而外更无他道以处此也"。他们以革命为一以贯之, 所以他们既反对国会请愿, 也反对筹备立宪。与之相为因果的, 便是他们中的多数人更多关注革命而更少关注宪政。然而, 在后来的历史里造化随时势而走, 最先为中国造宪政和直接为中国造宪政的却并不是曾经热心于宪政, 被黄远生称作"立宪"派的一方, 而是对宪政用功不多, 被黄远生称作"革命派"的一方。但当初梁启超言之滔滔的那些道理, 则因其曾经造就的左右舆论和鼓荡人心, 遂非常自然地会成为此日参议院中多数人相当重要的知识来源。与立宪一派相比, 这是一种补习。章士钊晚年追忆民初人物, 其中一节说:

吾留英五年, 所学几何, 伊谁知之!顾吾赴游府西街, 谒宋遯初, 寒暄乍已, 主人捧剪报巨册见示。则数年间, 吾所寄京沪诸报论政文字咸在, 质不可晓, 而量殊可观。吾笑谓遯初:"江左夷吾偌大本领, 原来孕育于故纸堆中, 亦自可喜"。遯初以一笑见报, 两俱莫逆。吾思之, 吾重思之, 遯初后来见毁, 终为此类断烂朝报所误。

章士钊在英国读法学, 由此坐而论道, 数年之间出自他笔下而见诸报章的文字遂大半以"政党"、"内阁"、"国会"、"总统"、"政体"、"国体"为题目, 所以这些文字都成了宋教仁用心收用的东西。但报章论说在深度上的有限性和学理上的片断性又成为一种镜像, 具体地映照了宋教仁在西法一面的程度并不具足。章太炎后来也描述过宋教仁的宪政知识, 说是"革命党人忠实者固多", 而"于政治往往隔膜"。然后引涉而论之曰:"当革命未成时, 群目宋教仁为将来之政治家, 然宋氏仅知日本之政治, 处处以日本之政为准, 如内阁副署命令, 两院决可否, 矜为奇异。不知此二制度, 中国已行于唐、宋。"这些情节所映照的, 则是宋教仁因不知历史而在国情一面的程度并不具足。西法一面的不具足, 容易造成的是中国人择取彼邦成例的没有定见和不能一以贯之; 国情一面的不具足, 容易造成的是中国人移接西法的没有本原和不能自立主体。作为那个时候革命一方中最富宪政理想和宪政抱负的人物, 这两种不具足对于宋教仁来说都是深刻的局限和矛盾。而"身当立法之重", 宋教仁所具有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又说明中国的宪政正是从这种局限和矛盾中开始的。局限和矛盾移入立法过程, 便是没有定见和没有本原移入立法过程, 主导参议院里多数人的, 便仍然是清末国会请愿运动以来的走向和路径。于是, 而有"临时约法"的"本万国所无"和"实开各国未有之例"。以民初被立于"约法"中的国会对比清末请愿舆论中的国会, 正像是前者在努力实现后者的主张。

与"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之以公意为本意相比, 在南京政府向袁世凯渡让权力之前议定"临时约法", 则"临时约法"显然更多地是把北京政府当作对象而设定的。时人说:"当时立法者之意, 其求适应于当时事势之要求者半, 其凭主观的理想, 欲恃法律条文以矫遏事势者亦半。当时勾心斗角以争辩于一条一句一字之间, 以为将来一切政象, 皆为此区区数十条之所支配"。其中的"适应"时势和"矫遏事势"虽顺逆不同, 要旨则都在为后来的政府划定范围之内和范围之外。而贯穿于这个过程之中的立法者共信"将来一切政象, 皆为此区区数十条之所支配", 正说明民初的立法者共信约法的至上性和神圣性, 从而共信他们能够制造出至上性和神圣性。以体用本末而论, 其筹想中的约法之能够"适应"和能够"矫遏", 本根和依傍全都在这种对约法的至上性和神圣性的共信和自信。因此李剑农后来说:"当时的参议员"都以为"只要黑字写在白纸上, 经过议会多数通过的法律, 便是神圣, 可以镇压一切恶魔; 便如铁笼, 可以防困一切猛兽。"然而以其预想中的"神圣"镇压"恶魔"和以其预想中的"铁笼"防困"猛兽", 又合乎历史事实地说明:这些共信和自信为民国造出了神圣性的人, 其实自身则并不太信约法的至上性和神圣性。他们是那个时候的立法者, 同时又是政争中的一方。两头的矛盾在于:立法需要超然和超越, 政争则显分彼我而长在利害竞逐之中, 其间既不会有超然, 也不会有超越。因此, 当行政权力已经跟着总统一职渡让而去之后, 他们手中的立法权力便在为国家造大法的同时, 又会被引入政争, 成为自己一方所拥有的重器。从这一段历史里走过来的张国淦后来总括这一段历史说:"其实孙为总统, 统治权非属孙不可, 故用总统制。袁为总统, 群思抑袁, 故改用内阁制。因人立法, 无可讳言。"若以其正在努力制造的法的神圣性为对比, 则这种法随人走的随意操弄, 显然正是作为重器的立法权对于法的神圣性的摧折。由此形成的两头之间的彼此牴牾和相歧相悖, 使民初的立法过程无从归纳, 成了还没有养成神圣性的人着力于为世人立神圣性的过程。而作为实际开端, 中国宪政的构架却又正是由他们筑成的。

由于法随人走是一种直观可见的事实, 因此当时人和后来人评说"临时约法", 都以因人立法为大病。但由"群思抑袁"而变总统制为内阁制, 犹是从取法美国变为取法法国, 虽然自相翻覆于转身之间, 而以西国的宪政范式相对照尚属各有来路。比这种美国变为法国更具深度又更具烈度的, 其实是沿此更进一步的置内阁于国会的全盘监管之下。有此全盘监管, 革命一方的"群思抑袁"遂一变而演化为国会一方的压制政府, 对于正在开始的立宪政治来说, 其要害则全在于立法权压倒行政权。而能够被用来压倒行政权的立法权, 实际上已经因其成为一方之重器而溢出了宪政的范围, 不复再能合其本义了。时人梁启超以"万国所无"说"临时约法", 后人杨幼炯以"开各国未有之例"说"临时约法", 其共以为谬的, 正是这种西国行宪政的成法里没有见到过的局面。而以旧朝"国会请愿同志会"的《意见书》作对比, 则其国会独尊和国会独大的路数显然与之更加能够印合, 从而与之更能形成一种历史的前后承接。但昔日的朝野之争, 舆论播扬道理, 本以大而化之和人人得而言之为止境。而此时的国会独尊和国会独大, 却已被带入南北之间的对峙里, 并以政争中一方的立场为国家立场了。由于南北政争以共和专制辨分名义, 因此, 国会压抑政府便等同于共和对抗专制。以此为导引而使立法跟着政争走, 遂使立宪政体中原本以其各有本分又各有界限, 因之而能为公共政治构筑平衡与稳定的立法权和行政权, 已在共和对抗专制的理路之下失其轻重之比, 由共和之不能为专制留一点余地, 演化为立法权不肯为行政权留一点余地。当参议院群议约法之日, 孙中山曾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法草案"请议, 而未为所纳。在他为宪政所作的构想里, 后来的临时大总统犹能有权"于紧急时, 得以命令代替法律, 并得单独宣告大赦及与外国宣战媾和, 不必经参议院同意", 以及"临时大总统除典试院、察吏院、审计院、平政院之官职及考试惩戒事项外, 得制定文武官职官规"。这些都是其意中信为不可缺少的权力。但他想要为后来的政府留下的这些行政权力, 在议定"临时约法"的过程里却都被立法权抹掉了。对比而言, 显见得那个时候的参议院群体具有更强烈的政派意识, 并更加执着于守定政派意识。然而立法过程与政派意识交相盘绕于共和初立之日, 则由此产出的"临时约法", 便不能不以其内含的深刻矛盾为宪政中国带来重重危机和震荡。

立法过程与政派意识交相盘绕, 与之相为因果的悖反在于:"临时约法"虽被当作国家宪法, 但自始已使约法规范之下的国会有了一种不能包容的排他性质。梁启超说:

西哲有言:国会者, 社会之缩影。盖谓社会有若干之势力, 国会即代表有若干之势力。以国会原在收纳社会各种之势力, 成为一国政治之中心。若减去社会上一种之势力于国会之中, 即国会减少一种表现之势力于社会之上。是以各国咸设两院, 以上院代表一部分特别势力, 以下院代表一般普通势力。比如欧洲各国, 其上院代表学问界或工商界等等, 姑不多论。即宗教界亦复如此。如奉旧教国, 而仍使新教有所代表; 奉新教国亦然。何以故?即国会一物, 非融纳全国所有人各方势力, 即不足成为一国之重心。

他以西国为范式, 明了地解说了立宪政治中的国会因其整体的包容性而有全面的代表性, 又因其全面的代表性而能居"一国之重心"的本来面目。而用意则在引此本来面目以观照中国, 发为"今吾国各种势力是否尽在国会, 而国会外可谓无旁溢不轨之势力否"的明知故问, 然后指陈中国宪政的全然不同:"吾国国会本未尽纳各种之势(力)于其内", 则"又何怪国会外之势力时时影响及于国会?"而由于不在"轨物之中", 这种"影响"便常常成为"捣乱"。就民初的中国来说, 参议院中人之"群思抑袁"既以共和专制分顺逆, 则袁之为袁, 已不是一种个人对象了。而"群思抑袁"演为"临时约法"中的立法权抑行政权, 则袁之为袁, 已同样不是一种个人对象了。在这两重意义里, "抑袁"的参议会和"临时约法"所面对的, 其实都是存在于袁世凯周边和身后, 以袁世凯为代表的政治力量和军事力量。比照梁启超以"势力"称之, 则其间汇集而成的正是当日中国举足轻重的势力。然而作为国会的参议院自始即既以异己视之, 又以异己置之, 遂使他们自始即不在"轨物之中", 实际上成了国会以外的势力。而"临时约法"以"国会万能"居高临下, "视政府亦若虎兕, 必押之然后即安"又使这种本来已经久据于政治之中的势力一旦为立法所限定, 实际上已成了权力结构中不能自立而跌落为附从的一方。对于袁世凯来说, 由此造成的是扼制下的强人居于弱势; 对于国会来说, 由此造成的是失其"一国之重心"的本义而自降为政治争斗中的一方。由两者作省视, 既可以见到此时参议院中人不能真知宪政的天真, 也可以见到此时参议院中人没有远见的自利。而与此相为映照的, 则是"约法之产生, 国民未尝与闻, 国人始终未尝认约法为必需品, 如饥渴之于饮食也。约法中所含意义, 国民未或理解焉, 其视约法与己身之利害关系, 若秦人视越人肥瘠也"。国人之多数都不在这个过程之中, 其局外远看的茫然和漠然, 又说明:对于多数国人来说, 彼时的国会和约法都还是陌生的东西, 遥远的东西和本性上外在的东西。

出自南京参议院的"临时约法"使国会成了政治结构里的中心, 迨政府北迁之后, 国会又成了持"临时约法"以自成意志和伸张意志的一方。作为结果, 则是身任总统的袁世凯最直接地面对这种意志, 并因之而最直接地为这种与国之法器连同一体的意志所困。宁赣之役后, 他曾累举"昨今两年"以来, "政府左支右绌"于约法的束缚之下而承当"任用国务员"之困难; "任用外交公使"之困难; "制定官制官规"之困难; "缔结条约"之困难; "发布保持公安防御灾患各命令"之困难; "有紧急需用而欲为临时财政处分"之困难的"百方隐忍"。尤其引为深憾的是人事之不能自主:

夫用人为行政之本, 而国务院为大政所从出。本大总统为国择才, 尤深兢业, 遵据约法, 必须求同意于议院, 乃提出否认, 至再至三。夫贤才之士, 孰不爱惜羽毛, 未受任而已见摈, 则延揽益难, 降格以来, 实势所逼, 踌躇满志, 事安可期。且施政成功, 在明黜陟, 一度政府成立, 疏通动需数月, 求才几如薰穴, 共事若抚骄儿, 稍相责难, 动言引退, 别提以图补缺, 通过艰于登天, 挽留且难, 遑论罢黜。

其间的积郁和积忿都是非常明显的。这些虽是他的一面之词, 但读史于清末民初之间, 则易见其"所述情节, 多为事实"。后来刘成禺追记过张一麐同他的一段对话, 以当时的周边人和旁观者为立场, 写照了那一段历史里, "临时约法"之于袁世凯有如符咒敕令的情状:

项城民元事事依照约法, 君尚记临时参议院各部总长三次全案不能通过之事乎?一日君与张伯烈、时功玖谒项城, 项城召予同席, 共议解决之策。项城曰:约法将政府捆死, 如第四次全体不通过, 我只有对全国人民辞大总统职。君与时、张谓项城曰:大总统当细看约法, 自有办法。项城乃取约法从头至尾朗诵一遍, 曰无办法, 无办法。君与时、张曰, 请大总统再研究, 项城乃召法律顾问施愚、李景和列席商约法中提阁员一条, 皆曰无办法。君与时、张谓约法所附但书, 无不得如何之条, 即可出入办理。今有内阁总理赵秉钧在, 各部总长或派人代理, 或次长护理, 并不违背约法。项城曰:善, 约法中尚如此之微妙乎。乃大宴君等于内室, 予亦陪宴。此时项城尚知在约法中讨生活, 无违背民国意也。

这个故事以具体的情节说明:由于总统依约法而产生, 并且因约法而合法, 所以袁世凯不能不自守于约法之内。然而悬为文字的约法, 又常常是在国会用自己的意志所作的诠释和表达之中, 具体而且对应地进入政治过程的。相比于约法之悬为文字, 这种意志化了的东西无疑更多主观性, 也更容易以其主观性催生出对抗性, 是以"约法将政府捆死"都是通过参议院的否决实现的。然则总统与国会同在约法之中, 国会自始即已居于上游, 而作为一个合法的总统, 袁世凯又是一个对宪政和约法隔膜而且外行的总统。因此, 出现在刘成禺记述里的这种借一时之智巧以别开曲径于约法之外的做法, 其实更加明显地映照了"尚知在约法中讨生活"的袁世凯, 同时身在约法之内的束手无策。就南京参议院造"临时约法"之日"群思抑袁"的初心而言, 此日的这种"防政府如盗贼"的局面, 本是共和"箝制专擅"的题中应有之义。而国会从南京迁到北京, 于人事大幅度更代之后犹能一以贯之, 则是自清末国会请愿运动以来, 国会的合理性和正义性都是以政府之恶为对比而映衬出来的。这一段前史形成的思想定势和一面之理积留于国会之中, 已使政府在立宪政治中天然成为一种不可信任的东西了。然而与这一面对照而见的, 则是政府困于约法, "惟取无咎无誉之下驷, 滥竽以求容悦", 而"一切内政外交, 头痛则顾头, 脚痛则顾脚, 枝枝节节而为之。更不复知大政方针为何物矣"。并且"一行问责, 则相辞职"。由此形成的国之政象, 舆论比为"惶惶然不知所归"; 比为"犹在惶恐滩中"。

(三)

经历了19世纪中叶以来的中西交冲, 以及一代一代中国人对欧西议会制度累积的认知和与时俱迁的认知之后, 民初的中国人怀心悦诚服之心伸手相迎, 全无阻力地接受了这种与立宪政治合为一体的代议制度。但当这种制度移入实际政治, 并全幅展布于世人眼前的时候, 由其中内含的道理演化出来的矛盾, 便常常成为中国人不能受用的东西。民国政府北迁以后先由唐绍仪组阁, 后由陆征祥组阁。以那个时候的政治关系为尺度, 国会对两个人的评判和观感并不相同, 张国淦说:"自唐阁改组, 议会党益形激昂, 此次提出阁员, 一时喧传, 议会以投不同意票为威胁, 俾内阁不得成立, 与府方以重大打击。乃不意不同意票投后, 各方议论凶凶, 全集矢于参议院, 谓其不顾大局, 陷国家于无政府之状态。"这一段简括的叙述说明:自始即居于上游的国会, 又自始即以票决否定内阁之组成为霹雳手段, 以显示自己在立宪政治中的存在。而由此造成的中国社会在一段时间里的实际上没有政府, 则以一种具体可见的国家危机慑动人心, 使曾经久在中国人理想政治之中的国会一时光华全失, 成了立宪政治中最先被"集矢"而攻的对象。其时黎元洪以首义元勋兼民国副总统身份通电天下, 所说尤其富有代表性:

六部改组, 竟成泡影, 谁为厉阶?遂使莽莽神州陷于无政府地位。国之不存, 党于何丽?筹思及此, 五内如焚。推厥原愆, 皆因误解共和, 漫无界说, 宪章不振, 秩序纷如, 内讧不已, 外患斯乘, 不有法律, 何能齐国。

国会行使了载于约法的权力, 但黎元洪以国家立场作判断, 则直指为造祸端的"厉阶"。前者着力于"箝制专擅"而以袁世凯为对手, 而其太多的政派意识所面对的, 却又是一个因身任总统已与国家深度关联的袁世凯。由此形成的矛盾在于:"既以大势上戴一人以为主权之代表者, 则于此等遗大投艰之时, 当然予以莫大之信任, 决不当一方面以民国南北统一第一次之伟人, 而戴之为代表; 一面又相疑以专制之魔王、拿破仑之苗裔, 而仇敌防之。"有此明显的矛盾, 遂在黎元洪眼里, 这种载于约法的权力被用为以政见动摇国本, 已成了"漫无界说"的权力。而后是作为立宪政治主体的国会, 被他移到了被限制和被纠正的一面:

惟有诉请各都督共扶纲维, 以救危局。自兹以往, 大总统主持于上, 各都督维持于下, 并请参议院诸君速为赞同, 俾国务员即日表决, 政府早日稳固, 勿启外人以无政府之腾诮, 而生其觊觎。

"大总统主持于上, 各都督维持于下"虽是一派大而化之的臆说, 却明白表达了对于国会督管政府这种政治结构的否定。同时的章太炎在一封信里说:"阁员提出两次, 初次不得同意, 第二次所提出者, 皆三等人材。项城满拟其不通过, 然后天下痛心疾首于参议院同意权。不意事前先有军警起而恫喝, 遂致一一承认, 殊为非计"。比之黎元洪通电以述政见的犹在立宪政治之内, 这种"军警起而恫喝"已越出界限而走到了立宪政治之外。章太炎谓之"不意", 则具见其一时突起本为袁世凯的筹算所未及。在民初国会范围有限的代表性里, 这些被称作"军警"的团体及其所代表的社会群类并不在范围之内。但这种在国会之内没有代表的"社会势力", 又以其自发而见的"起而恫喝"为长技, 直接地表达了自己的真实存在和自我主张, 并使国会"殊为非计"地屈服于"恫喝"之下, 则既显示了国会倾力营造的那种法的神圣性观念, 其实在那个时候的中国因其无根而非常脆弱, 一触即碎; 又说明了被国会视为异己的"社会势力"既不能在国会之内自申其说, 便一定会在国会之外与国会相争相持, 并引来回声四起。随之是学理上本应超越于政派和政争的国会, 在实际政治中已一路直落地被当成了四面夹攻的对象。但就立宪政治以国会为重心而言, 与这种国会的一路直落相为表里的, 显然是民初中国的立宪政治并没有一种立宪政治的基石。以当日的史事作通观而论, 是武昌起义经南京临时政府到南北统一, 而后才能够在比较完全的意义上把共和立宪从纸面上移到现实政治之中, 不能不算是曲折重重。然而, 黎元洪的通电和"军警"之"起而恫喝", 却以他们之间各不相同的历史连属和政派类别各自立论, 又以其各自立论而同归一路, 使世人明白地看到了刚刚开始的立宪政治已在引来政局的动荡。于是国会以霹雳手段否决内阁初露面目, 也以霹雳手段使自己成为舆论"集矢"之的。当时人说是"吾国当革命以前, 举国上下, 翘首企踵, 深盼国会之成立, 一若国会一开, 则危亡之祸, 即可免除, 富强之效, 即可立致者。迨乎今岁, 国会居然开幕矣, 然数月以来, 人民对于国会之观念, 较之从前, 适得其反。二三人士相聚语, 苟有谈地(及)国会之现象者, 则强者必怒于言, 弱者必怒于色"。与清末论说之盛倡国会政治的一边倒相对照, 这种随国会进入中国政治而几乎同时出现的对于国会的挞伐, 本非初想所料及, 却又是更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候中国历史的现实。此后的国会, 则既是民初政治中引人注目的部分, 又是民初政论中常被訾议垢谇的题目。

国会居于上游, 也因此为万众所环视。严复说:"国既为民主矣, 则主权诚在民。民众而不可以尽合也, 于是乎有代议焉, 而为国会。是故国会者, 合数百千人之民献, 名为法人, 有君象焉。"他表述的是理之所在和事之应有。而吴贯因曾积其日复一日的见闻之知为"今之国会"作描画, 则既看不到"法人", 也看不到"君象":

自两院开会以来, 五阅月矣。语其成绩, 但闻灌夫骂座, 角力屡行, 以破坏议场之秩序; 私改记事, 捏电各省, 以颠倒事情之是非。而国家之大本大计, 则未闻有所建白。其能踊跃议定者, 则在于索取六千元岁费。而匠心独运于岁费之外, 发明万国所无之出席费, 以为脧削民脂民膏之口实。国会之为害于政治上既如此其烈矣, 而且投票视金钱为从违, 卖身等牛羊之论价, 狗苟蝇营, 以破坏天下之廉耻也。掷千金以戏樗蒲, 食万钱嫌难下箸, 穷奢极侈, 以败坏社会之风俗也。

而作为对于这种"秽德"的起而回应, 则是"数月以来各省都督、民政长、自治团体以至政党、学会、新闻杂志, 对于议员, 或严词训饬, 或声罪致讨, 皆冀其痛改前非, 得以维持立宪政体。而无奈彼昏之终不悟也"。他是一个深知"立宪政治之根本, 在使国会能监督政府"的宪政主义者, 而以宪政主义为立场痛詈国会, 其意中所不能忍的, 全在于议员之不成模样而致国会之不成国会。因此, 以"破坏议场之秩序"、"破坏天下之廉耻"、"败坏社会之风俗"整体地统括议员的群像, 皆极言其立身行事之逆反于社会的公共性, 以及这种逆反于社会公共性的群类与国会所代表的社会公共性之间的矛盾。而后是这种矛盾派生的立宪政治的困境, 已使立宪政治赋予国会的公共权力, 实际上成了这个逆反于社会公共性的群体手中的权力。其时的另一则时论记述议场景象说:

一官吏之任免, 一校长之得失, 一学校之风潮, 一犯人之逮捕, 皆有质问。且以文书答复为未足, 又必使政府出席, 面加指斥以为快。夫以政府之腐败, 群相督责, 畴曰不宜, 然推诸公之本心, 非果能监督政府也, 不过欲表示议会之权力, 高于政府而已。故一次质问之后, 遂已烟消火灭, 不复问其效果之如何。

这个过程"民生国计, 百不一问", 而"政府屡受质问, 有用之精力, 既疲于应付答复之中; 且质问至于再三", 遂使"政府已成朝夕打骂之顽童, 议会等于三木不停之暴吏"。是以严复冷眼旁观, 又曾引"往者法兰西初次革命, 杜摩利埃骂其国会曰:是中舍三百无赖, 四百愚夫, 更无余物", 来状写中国的国会人物, 以为"可以鉴己"。比之清末资政院"开会仅三月, 而所议决之议案皆秩然有序"的犹能有家国天下之怀抱, 则此日国会的公共权力已成了一种不知来路, 没有归宿, 无从收管的东西了。与之相对称的, 是"国会既等于虚设, 又安有立宪之可言"。当南京参议院为民国设计政治结构的时候, 这种国会被舆论目为"秽德"的群鸣四起显然不会是他们能够想象得到的。但他们以自觉的政派意识为国会所营造的太过偏斜的单面权力, 则既以其太过偏斜而使"秽德"的产出成为可能, 又使产出的"秽德"实际上会很容易地淹没了政派意识。而后是社会心理大幅度转向, 径直走到了他们以国会管束政府的那一派耿耿于怀的反面, "国民既已绝望于国会, 于是对于议员, 但视之如禽兽, 听其自生自灭。而国家一切之责任, 则不得不全以属望于政府"。而作为历史的调侃, 这个过程又常常会使袁世凯更容易地成了被同情和被信任的一方。

议员因国会和政府的相互对待而显现为群体。但"在共和国体立宪政体之下而言政治, 舍政党则岂更有他道焉"的政治结构里, 议员同时又不会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康有为说"夫国会政党, 立宪之二巨物也"。比之国会与政府的相为对待, 国会与政党则长在彼此重叠和牵连之间, 并使同在国会之中的议员随不同的政党而各自归属, 以成其显分群类。因此, 当日的时论由议员之黑暗评说国会之黑暗, 便一定会从国会这个"巨物"延及政党这个"巨物"。就清末民初的历史叙先后次第, 政派意识是更早于政党而出现的东西; 而作为立宪政治的派生物, 政党是一种在中国古所未闻的东西。合两面而通论之, 显然是政党在中国的形成产出是一种无中生有。所以与欧西政治中党之为党的本来面目相比, 其没有根基而各立声势, 自民初中国人的眼中所见, 其实更像是旧日熟识的朋党, 而不像是借取西法的政党。南北统一后一年, 其时的政论说, 西国之党员"必有政见", 于是而能聚"如是之党员组织一定党义之政党", 以成其"立国之方针", 所以, 国会之主张随多数党员的倾向而转移, 具见"政党之效用亦大矣"。然后以这种对于彼邦政党的理想主义描述为典范, "反之而观诸我国之政党"说:

一年以来, 高树标帜, 广集同气, 忽生忽灭, 更仆难数。灶下养, 中郎将; 烂羊头, 骑都尉, 昔之所以讥任官之滥者, 今则可以贻赠政党党员矣。于是满街皆党员, 人人言政见, 取精多而用物宏。宜乎国会之议案, 皆政党之政见耶; 宜乎国务院之请愿, 皆政党之政见耶?然而各党之政见, 除关于本党自身之行动外, 问有关于郡国之利病乎?无有也; 问有关于民生之疾苦乎?无有也; 问有关于因时制宜为国家谋幸福乎?无有也。亦仅高标其名, 以号召天下曰某党某党而已; 亦仅网罗士类, 广树声援, 曰某党若干人, 某党若干人而已; 亦仅构成广厦, 集所谓理事、部长、主任、干事于一党而已。呜呼!是何足以言政党哉。

依西方的立宪政治为样式, 则中国的代议政治只能是政党政治。而在实际的历史过程里, 则民初政党的一时群起, 犹在"临时约法"为中国构筑了国体与政体之后。因此, 这种"高树标帜"而"广集同气"在短时间内的大规模出现, 正说明此时中国的政党不是自然生成的, 而是作为宪政的配置被赶造出来的。而其"忽生忽灭, 更仆难数"则又说明, 由于这种不自然的赶造, 它们在中国社会里实际上既是一种浮游的东西, 也是一种歧出的东西。就立宪政党的内涵和本分来说, 这些都是不合尺寸的畸态。然而立党本属分群, 就这一面而言, 则清末中国的政潮起伏已先期造成了人在时势之中的各分一群, 及其界限分明的以群相聚和以群相争。而后是前史造就的界限成为后史既有的类别, 自会驱使一时群起的"高树标帜"经"忽生忽灭, 更仆难数"的分分合合和收编拢集, 演化为进步党与国民党的互相对峙。前者以清末的"立宪派"为本色, 后者以清末的同盟会为源头。而由此形成的依旧日之群立今日之党, 显然会使这个过程里的历史因果, 成为一种比宪政意识更直接的影响和更富力度的影响。因此, 其间的因政争而党争和因党争而政争虽然不会全无是非曲直之分, 但他们彼此所共有的以群类意识为政党意识, 又会成为身在其中而无从摆脱的狭隘偏斜。与此相匹配的, 便是时人远看国会之中的政党起伏腾越, 多见其不涉"郡国之利病", 不涉"民生之疾苦", 不涉"为国家谋幸福", 遂使其"本党自身之行动"越不出"本党自身"之利害, 而与万千人处动荡之世的期望、忧虑、思考、关切、好恶都离得非常遥远。然则中国因立宪政治而有政党, 本自"国民不能人人参预政治, 故以政党为之代表"。但以立宪政治的含义相度量, 则对那个时候的中国人来说, 这种以政党自立声势而未脱群类意识的政治群体, "虽标政党之名, 终不能脱朋党之实"。其间之名不副实, "是何足以言政党哉"。

由于未脱群类意识, 以及群类意识之叠合于朋党意识, 民初的政党从产出之日开始, 遂以其大群小群之分, 使移自西法的立宪政治结构尚未成形, 便已在既散且碎而不见整体之中。1912年秋, 黄远生论当时之政象说:

今者党之问题, 可谓波靡全国矣。一般之贤愚不肖, 既尽驱率入于此围幕之中, 旗帜分张, 天地异色。

党人之视己党, 则神圣之; 其互相视, 则仇讎之; 无党人之视党也, 则蟊贼之。攘往熙来于通衢大道之中, 指天画地于密室之内, 目有视视党; 耳有闻闻党; 手有指指党。既已聚千奇百怪之人而相率为党, 遂即铸为千奇百怪之党, 蔓延于中国。乃复演为千奇百怪之崇拜政党论或毁谤政党论, 以相攻于一隅。于是乃有党与党之争, 有党与非党之争, 更有一党之中一部分与一部分之争。无以喻之, 喻之如往古部落人争据城堡, 人自为战; 无以喻之, 喻之如灞上棘门, 斩木揭竿, 竞为儿戏; 无以喻之, 喻之如如毛之盗, 黄巾白眉, 各有帜志, 某山某寨, 不得越雷池一步。

而后慨言之曰:"呜呼!儿戏犹可, 奈何于此水深火热危机一发之秋, 驱全国之聪明才杰者而相战相盗于一国"。他极尽刻画地叙述了民初中国的因党而分, 因分而争, 及其相分相争的一路蔓延, 四通八达而了无止境。也说明了这种党与党争, 党与非党争, 党的一部分与另一部分争虽附生于立宪政治而来, 但其间的群起一哄和彼此厮斗则既看不到始终固守的立场, 也看不到可以辨识的义理。因此以"千奇百怪"和"无以喻之"作总而言之和统而言之, 正是指这种因党而分和因党而争的取向盲目和内容空洞。然而在国体和政体一路丕变而犹在两头不到岸之间的中国, 盲目和空洞所具有的没有边界的可容性, 又使政党可以非常容易地广泛吸纳, 以成其扩张和壮大, 同时是民间的矛盾、恩怨、冲突则常常会随这种扩张和壮大进入政党之内, 获得了一种组织化。在黄远生的这段议论半年之后, 梁启超作《敬告政党及政党员》, 说是:"同一地方之人士, 平昔以薄物细故, 积不相能, 各树私援, 互争意气。及政党既立, 此诸人士者, 不问党义政见之何如, 惟某甲既隶某党籍, 则与甲不相容之某乙, 必隶他党籍与之抗。"在这种不以"主义"而以"意见"为政党之"分野"的同时, 是政党本身已成了人与人集群相斗的"轧轹之具"。他指此为民主政治的大弊, 又统而归之于"我国政党恒坐斯弊", 以展示其时的普遍性和共同性。而后是政党所到之处便是"人自为战"和群自为战的尘土飞扬。与其时因武力割据而造成的分裂相比, 这是一种因政党之争所造成的分裂。前者造成的是空间和地域的脱裂, 后者造成的则是常态政治过程的脱裂, 以及赖以共存的政治法则的撕裂。比之晚清, 这种出现于民初的因政党之争而造成的分裂是国人见所未见, 闻所未闻的景观, 从而不能不归入中国社会的近代化变迁之中。以因果而论, 这种和政党相连的历史变迁本与立宪政治俱来, 并由立宪政治所派生, 但产出于中国的政党之被比为"往古部落人争据城堡"、比为"斩木揭竿, 竞为儿戏"、比为"黄巾白眉"的"如毛之盗", 则又以其政派意识的日渐淹没于蓬勃茁长的帮派色彩之中, 说明了这种个体聚为群体的过程虽以政党之名"高树标帜", 而时当中国社会正处于解体之日, 是社会因无序而失范, 这个过程也在因无序而失范。由此形成的深刻矛盾说明:立宪政治为中国催生了近代化变迁的历史过程, 而近代化变迁的历史过程所造就的, 则是立宪政治在中国的扭曲和异化。1913年, 康有为说:

今之大党何如者?今若某省某党, 非其党不官, 入其党则可无法, 籍其党以遍握权要, 鱼肉良善, 出入罪恶, 吞踞财产, 杀戮人民, 禁锢异党, 封禁报馆, 强占选举, 万恶皆著矣。盖未有政党之前, 中国有法律; 既有政党之后, 中国无法律。未有政党之前, 人民财产得保全; 既有政党之后, 人民财产不保全。未有政党之前, 人民生命得保全, 既有政党之后, 人民生命不保全。未有政党之前, 人民言论身体得自由; 既有政党之后, 人民言论身体不自由。

之后深致感慨地说:"吾夙昔仰欧慕美, 首创政党, 曾不意政党之害至是也。"比之黄远生和梁启超的下笔犹自从容, 其文字显然更多既愤且激; 比之黄远生和梁启超的泛而论之, 其意中的"万恶皆著"虽总而论之, 而意中又更多地指目于据有南省的民党。虽说他以"某省某党"为例作引申推论, 未必尽能统括当时的普遍和一般, 但他描述的党与党相争之日, 政党和党人既惯于"神圣之"与"仇雠之", 则一旦与权力结合, 则非常容易走向肆无忌惮, 却是意在写照世相。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之后, 曾有中国银行经理"在曹家渡被沪军都督逮捕"。司法总长伍廷芳移文捕人的陈其美, 责其"妄事逮捕", 并为之列述立宪政治之下司法的范围、程序和权限, 以说明这些都"非军政府所能越法干涉"。迨陈其美复书以"强词夺理"为辩, 且以"曲学阿世"和"老妪腐儒"作反唇相讥, 遂往复至再至三, 最终引出伍廷芳痛斥陈其美"手段"之"横暴", 并由今日对比往昔说:"清之末造, 立宪虽假, 而司法成立所在, 有司未敢妄为侵越横恣如贵都督所为。今日人民捐糜顶踵, 推倒满清, 以争自由, 贵都督乃为满清行政官吏所不敢为之事。"其间的言之愤怒和言之痛心, 皆归结为"约法时期"之内犹欲施行此等手段, 则祸害所及, "民国约法之信用, 必因之而立隳"。其时国民党还没有立名, 而同盟会这个群体则存在已久。虽然身处南北分立之间, 南京政府时代的伍廷芳是与之同处于一个阵营之中的, 但以历史渊源和行事风格而论, 则更能代表同盟会的传统和惯性的, 无疑还是陈其美。因此, 以陈其美的"越法"和"横暴", 以及他对伍廷芳宣述立宪政治之法理而报以蔑乎视之的事实为比衬, 则康有为的话显然不能算是无根之词。同盟会中人主导以定"临时约法", 同盟会中人又置自身于"临时约法"之外。这种对于约法的漠漠然所映照而见的, 显然是对于立宪政治的漠漠然。

(四)

国会限勒政府以约法为依据。但国会以议员为主体, 议员以政党为来路。在立宪政治的这种"有宪法即有国会, 有国会即有政党"的结构里, 国会与政府相颉颃, 最终不能不是政党与政府相颉颃。当一时群起的"各树标帜"经收编拢集而成两党共处之后, 拥有更多主动性和进攻性的历史, 同时又拥有更大规模和更广声势的国民党, 便成为国会政党中扼制政府的最有其心, 又最有其力者。而在一种时间和空间里被漠然视之的约法, 在另一种时间和空间里, 则成了莫之能御的唯此为大。当时人说:

当清帝退位, 南北统一时, 南部诸省均在民党掌握, 如李烈钧之为赣督、柏文蔚之为皖督、胡汉民之为粤督、谭延闿之为湘督、胡景伊之为川督, 声势均极煊赫, 而鄂督之黎元洪、苏督之程德全、浙督之朱瑞、闽督之孙道仁, 虽非属于民党, 亦与民党接近。故袁世凯虽为临时总统, 高掌远跖, 一若可以指挥全国者, 实则对于南方诸督, 未免时怀戒心也。迨国会开会, 其中议员半属民党分子, 遂倚仗南方诸督势力, 频向袁氏挑拨恶感。

这段话陈述了一种由清末民初的历史嬗蜕造成的实际对比和局面, 以及身在这种对比和局面之中的民党一方不肯举目四顾的一意进取。作为一种与之对应的诠说, 是并不喜欢"民党"的严复曾不无公道地概括"民党"的一贯性, 而后总评之曰:"民党分子, 诚不乏精白乃心、一意爱国之士, 然自改革以还, 两番举会, 虚糜帑禄, 于国事进行, 毫无裨补, 则虽有仪、秦之舌, 不能为之置辞, 而转为所反对之腐败官僚, 阴猾进步所借口, 则无他, 坐少不更事, 徒为锐进, 于国情民俗, 毫不加察故也"。这种"少不更事, 徒为锐进", 说的正是不肯举目四顾而一意进取于当日的国会政治之中, 其实只能成为一种一意孤行。而以"阴猾"称进步党, 并以之与"腐败之官僚"并举, 则既是用进步党来对比国民党, 也是概括进步党的一贯性而为之作刻画和评断, 其同样的不喜欢里显然又更多带了一点个人的鄙夷。然则由"徒为锐进"发为不停的跃动, 便成了时人眼中所见的"民党不能用忍, 专与袁世凯对抗"。章士钊后来追述清末民初的人事和政事, 其中一节说南北议和之后, 张继"意谓革命仅供袁世凯驱除, 党人谬以天下让之国贼, 国贼居高临下, 而天下顾莫之御也"。因之而曾有过民元之际的一段出格谋想:

溥泉密陈孙、黄, 非扑杀此獠, 吾党无中兴之日; 倘吾以北人而膺参议院议长之职, 世凯以便于诱惑, 或者喜与吾接。即不然, 议长入府计事, 无见拒理, 吾不难手揕其胸, 为吾党了此残贼, 从而四督举兵, 天下指挥可定。孙、黄壮其言, 如计而行。不谓溥泉获居高位, 而世凯木然不加礼接, 溥泉亦无法强近其身。癸丑一役之后, 一切付之泡影。

章士钊与黄兴、张继都是熟识已久的旧交, 因此能够知道这种不为人知的事。而这种谋想虽然构思离奇, 却正以其离奇而具体地说明了党人之于袁世凯无可化解的疑忌和敌意。之后, 以张继为议长, 则这种疑忌和敌意都会成为民党在国会中的自觉意识。由此聚而"专与袁世凯对抗", 便成了民党在国会议场中相比于他党而见的尤为擅长, 又尤为用心的功夫。其间最明显地以一党之政见分敌我, 从而以一党之立场分是非的, 是1913年春, 政府与五国银行团立借款约议, 引出黄兴阻止大借款通电、参议院正副议长张继、王正廷反对大借款通电、孙中山为大借款致各国通电、国民党参众议员宣布众议院否决大借款通电, 以及湘赣皖粤四都督联名反对大借款通电, 等等, 在短时间内全盘掀动了中国的政局。民党反借款, 理据在于"借款必由参议院议决, 载在约法, 今国会承受参议院职权", 而"国会成立, 乃政府竟与五国银行订约借款二千五百万磅, 不交国会通过", 是"破坏约法"且"蹂躏立法机关"。由于这些话都是论断, 因此见不到因果。而其时财政部作回应, 则从头讲起, 说明借款虽订约于此日, 而议约则开始于"上年"。其间曾历经"出席参议院得其同意", "出席参议院报告合同全文", 之后"奉大总统令, 国务总理、外交总长、财政总长会同签字"。然后反诘说:"必以前经参议院通过之条件而指政府履行为违法, 则必认前参议院为非代表民意之机关而后可。否则, 新国会成立, 所有前参议院议决之案全失效力而后可"。显然引过程为对比, 则以理论理, 民党的论断更容易被当时人看成是一种独断。于是而有"两院议员同志会"以国会中人的身份排揎民党"既督促借款于未成立之先, 复阻难借款于已成立之后, 朝三暮四, 戕害国家"; 又有"国事维持会"自居于中立, 而笔锋直指民党的"或前反对而后赞成, 或前赞成而后反对, 有党见而无是非, 有感情而无宗旨"。而同时的报章文字则愈益锋利尖刻, 在这种法理之争以外更深剥一层, 说是"国民党以推翻袁总统为惟一目的", 并且"又以袁之所恃者为北方军队, 军队所恃全在饷需", 此中之利害所及, 遂成其"反对借款之根本理由"。这些出自各色社会团体的评说和判断, 以其就事论事和就事论理的向背表达态度, 反照了民党在当时的社会里得不到回响的独进和独亢。而后是起于国会的大借款一案成为民初中国立宪政治的一种转折和象征, 明白地显示了南北议和以来国会与政府之间的颉颃, 此日已变成国民党与政府之间的对抗了。

从清末到民初, 被称为民党的政治群体怀抱理想为中国造共和, 同时又在具体的历史过程中为具体的历史关系所牵拽和制约, 始终把袁世凯当成对头和对手。把袁世凯当成对头和对手, 是因为袁世凯从晚清带入民国的军事权力和政治权力被看成是胁迫共和的不祥之物, 从而是需要力为抑制之物。但南北议和之后袁世凯既被举为共和中国的国家元首, 则以约法所赋予的意义而言, 其一身已关乎中国的统一与分裂, 国权与民权, 中央和地方, 有序与无序。由此形成的已是民党在共和之内, 袁世凯也在共和之内。然而产出于那一段政治过程里的时和势, 却使民初中国的立宪政治自一开始便脱不出历史延伸而来的矛盾, 从而使身处矛盾之中的民党和袁世凯共处于同一个政治空间之中, 而仍然在各以本色相对视。此后的政局遂不能不随之而演化, 一方面, 立宪政治之不同于旧日熟知熟见的政治, 是古已有之的政府之外, 其结构之中又更多了古所未有的宪法(约法)、国会、议员、政党。随后是古已有之和古所未有之间的相争相持遂成为一种常态。约法、国会、议员、政党之所以能够与政府争, 是借立宪政治的学理为封神的法旨, 而岸岸然自居于立论代表"民意"。然而四者之施于实际, 又往往各自公意杂于私意和公意用为私意, 使世人大半都不肯真信其来路出自民意。于是与四者常相伴随的便有"南京临时宪法, 不过十数都督举一二私人为之耳, 与全国四万万之民意无与也"的究诘约法; 有"参议院, 自表面视之, 固近世之新式政治也, 然窃尝取参议院议案而考之, 每日议事日表中, 其无关宏旨者十而八九, 其系乎国之大本者, 不获二三焉"的讨问国会; 有"以新造之国, 其中侥幸功名之士, 多与政治之意味不相容, 而忽纳之于言论讽议之场, 则积其暴戾恣睢之气, 吐发为叫嚣隳突之词, 其弊则野"的描摹议员; 有"各党之帜志虽不同, 选举运动, 金钱号召则异轨同趋, 无分党派, 谁可信者"的通论政党。由此所表达的不肯认同和怀疑、排拒是非常明白的。民初中国, 约法、国会、议员、政党构成了代议制度的骨架, 但以立宪政治的旨义相比照, 四者又都不能算是货真价实的东西。是以中国人虽身在其中, 而无从得知立宪政治之乐。彼时的一则长篇政论曾指陈时弊, 而归结之大意则是中国的政党坏, 所以国会坏; 国会坏, 所以政府坏; 政府坏, 所以国事坏。其中以因果分主次, 更不喜欢的, 显然都是这种古所未有的东西。民党为中国造共和, 便成为这个过程里主导议定约法的一方; 着力构筑议会的一方; 之后既以人多势众蔚为第一大党, 又成了产出议员最多的一方和直露地以一党之政见震动政局的一方。因此, 时人之究诘约法, 讨问国会, 描摹议员和通论政党, 最终都会在一路倒推里归国事之坏于政府, 归政府之坏于国会, 归国会之坏于政党, 归政党之坏于民党。严复说:"夫以满清末造之不可救药", 致"志士鸿生起于爱国之义, 出为革命, 吾岂曰无精神贯日月、浩气塞天地也者?而无如其居最少之数也; 无如其蹈机赴火往往赍志而前死也; 无如其掉头不往, 冥鸿逝而不可追也。于是贤者发其难而不肖者居其成功。民国既建, 又托于政党之诐词, 所争者存乎门户, 门户所以为声利也", 以人物代谢而致面目全非论革命前后的民党。康有为说"抑千数百之暴民, 昔者日以民权平等自由鼓励吾民, 而今者彼千数百之暴民, 大收其民权平等自由, 而吾民大失其民权平等自由", 以恣横猖獗论集群以成势的民党。表述的都是这种一路倒推。另一方面, 作为一个政治群体的民党合约法、国会、议员、政党之力以"专与袁世凯对抗", 初旨本在用宪政罩定出身旧朝的强人, 及其手中与共和没有渊源的强权。然而袁世凯之能够在南北议和以后接管南京临时政府渡让的权力, 靠的正是他一时无出其右的强人形象和手中不可匹敌的强权。章太炎说:"夫国人之所以推项城者, 岂以为空前绝后之英乎?亦曰国家多难, 强敌乘之, 非一时之雄骏, 弗能安耳。"后来又说过:"俄、日协商已急, 项城在或可保长城以内, 易以孙、黄, 则黄河以北皆失矣。"他并不喜欢袁世凯, 但又认为处外患四围的艰难时世之中, 中国需要一个能够提调国事的强有力者。这种国权至上的观念自始即与立宪政治以民权为至上的观念相对冲, 而以当时中国人深忧"散乱将亡", 深忧"存亡绝续", 深忧"土崩瓦解", 深忧"不能对抗外国"的论说四面俱起和八方回响为比照, 则国权之成为大道理, 正是中国社会在重重困厄里的一种普遍意识。因此章太炎所说的以"一时之雄骏"为"国人之所推袁项城者", 远不是仅止一家之言。与之相近似, 又有梁启超说的:"中国今日固俨然共和矣, 民权之论洋洋盈耳, 诚不忧其夭阏。所患者, 甚嚣尘上, 钝国权之作用, 不获整齐于内, 竞胜于外耳"。是以今日理应"稍畸重国权主义, 以济民权主义之穷", 则直指时潮之偏, 表述的也是同一种理路。而"整齐于内"与"竞胜于外"的一体同举, 对于鼎革之后的中国而言, 便是当"邦家新造, 扰乱孔多"之日需要重建社会秩序; 当"各省以政教自专之故, 号令不复秉于中央" 之日需要重建国家统一。由此层层推演, 则"不能不望之强力之政府矣":

挈裘者举领而振之, 筑室者绘图而程工焉。一家一肆, 必有主权者以指挥之, 事乃克举。所以易君主者, 为其专制而世袭, 其有不善, 须大流血以危国家, 故害大而去之耳。若夫修举百政, 黜陟群司, 兴利除害, 以为国利民福者, 不能不付权于政府以行之。故国无论君主民主, 未有不中央集权也。

同样的意思, 吴贯因以"国苟不保, 民安有权"起讲, 而归结论于"欲求振国权, 与其得一强有力之国会, 不如得一强有力之政府", 显然说得尤为直截了当。前一段文字以地方割据为非, 后一段文字以国会压迫政府为非, 指向都在民党。若以稍后蔡锷提案力主国权为人同此心, 心同此理, 则愈见一时之取向的重心所在。这一类论述说明, 以其时的轻重缓急而论, 民权对应的犹是学理, 而国权对应的则是事实。有此对比, 则民党聚约法、国会、议员、政党之力, 合成其以民意伸民权的独门理路, 遂自始便不能所向无敌。而袁世凯既已身任总统, 则本与袁世凯个人并无因果关系的时势需要一个强政府和国人期望一个强政府, 便都因其托附于总统一职而成为附着于袁世凯一身的东西了。由此构成的舛错正是"共和"一词所涵盖不了的矛盾。

民国初年的共和立宪与民国初年的社会困境并存共生于同一段历史里, 已使那个时候的中国政治有了两种道理, 中国社会有了两种是非。因此, 民党"专与袁世凯对抗"于这个过程之中, 虽以共和与专制的对举为旨义, 在彼时的人心中和舆论里却都不足以成为说服力。持论于两种道理和两种是非之间, 其力相抗持更容易被看成是"惟昌破坏, 求逞其一党之私"。然而民党既以共和专制不能两立为党义, 则这种矛盾虽时有起伏而终在不可化解之中。所以南北议和之后, 两头的对抗一经开始, 便长在不止不息之中, 造为政局中的风波和震荡。其时的"北京某报"曾有一段议论说:"枭镜之徒, 目光如炬, 知议会横暴, 政客专横之事, 可以移植于中国也。于是雄心忽起, 狡谋迭出, 招募天下之佥壬, 而自谥曰政党, 诱惑青年之子弟, 而爵之为政客。一年以来, 其成绩昭然在人耳目, 而未来之祸, 犹有百十倍于此者。然彼辈犹嚣嚣然告于人曰:吾所以代表民意也。"而究不知其"代何民, 表何意"。此中的戟指谩骂虽未指名, 而形容刻薄, 对应的却都是民党, 因此当时已为进步党一脉的论客所乐用, 引来以助辞气。就其历史内容而言, 这些文字是在以一种极端的方式作表达, 说明了民党的政治活动与世人看民党政治活动之间的差异。当民党以袁世凯为对头和对手之日, 世人的多数都在以袁世凯为元首, 则多数世人心目中的袁世凯已代表了国家、代表了国权, 从而代表了中央、代表了统一、代表了秩序。在这些牵动世局的东西面前, 民党的"专与袁世凯对抗"虽自成主张而自有立场, 但自外观所见, 便更容易被归于以地方对抗中央, 以分裂对抗统一, 以无序对抗秩序。而久苦乱世板荡的中国社会正"莫不翘首企踵以渴望太平之隆盛", 则这种用政见造震荡的事显然不会为人喜闻乐见, 于是而有以另一种道理和另一种是非为立场的戟指谩骂。然则, 世人看民党与民党看政治之间的差异, 同样是一种不可化解的矛盾。因此, 在一年多的政潮起伏里, 民党"专与袁世凯对抗"越趋激烈, 同时民党与多数人之间的疏离也越来越明显。章太炎谓之"人才消乏, 清流不归", 而"常见诮于舆论"。张謇则在一封信里说孙中山和黄兴, 以"今日中外之人情对于二君, 诚问比之二年以前, 一年以前, 半年以前, 等级如何", 明白地写出了他们在世人心目中一程落于一程的今不如昔。迨宋教仁被刺, 以及与宋案同时发生的大借款案俱起于国会之内和国会之外, 民党与袁世凯之间的对抗已在激化中达到了顶点。而从其三月间"吾党健儿为驱除共和魔慝, 保障民国前途, 计当发挥吾党固有之侠烈精神, 出最后之手腕, 鞭巨石以入海, 遏长江使断流"的摩拳擦掌, 到七月间"东南人民迫不得已以武力济法律之穷"的宁赣之役, 曾经为中国创立宪政治的民党, 已在"专与袁世凯对抗"中一时横决, 沿其积久之势而走到了立宪政治之外。党人称宁赣之役为"二次革命", 但时人则视之为"衅自南开"。因此, "二次革命"倏起倏落之前和之后, 上海总商会通电要求"维持秩序"说:"近日纷纷争议, 宋案也, 借款也, 选举总统也。窃谓宋案审判于法庭, 借款、选举取决于议院, 自有法律为范围, 岂尚血气为胜负。商人在商言商, 不知附和, 若有破坏而无建设, 乱靡有定, 胡所底止"。进步党通电"主张戡乱"说:"李烈钧首据湖口, 欧阳武通电自称赣督, 安徽亦有宣告独立之耗。外患方亟, 内乱益炽, 此等举动, 实欲亡我民国, 以逞其私。乱党所执以为口实者, 政府违法, 总统专制, 逼而出此。即曰违法, 有议会在, 国务员当负其责。日来院中不论何党, 皆有弹劾之案, 业经议会审查, 何事违法, 如何处置, 自有正当解决之道。议会有解决之道, 无论何人何容其专制。"因此, "称戈倡乱, 托为声讨, 同人等认为叛徒"。而"中央政府为举国所公立, 临时大总统为人民所公举, □徒之反抗, 非反抗一、二私人, 乃反抗我中华民国"。陈说既毕, 又"促令政府迅速戡乱, 以保统一而遏祸机"。商会的通电虽出自工商一群, 但反映的则是曾经支持和助成过辛亥革命的城市社会, 其时已站到了"二次革命"的反面。城市更需要秩序, 是以时当干戈起于咫尺之间, "识时务者鉴于前辙, 惴惴焉怀生命财产之忧, 孰肯以汗血所得之金钱, 供二次三次革命不已之挥霍, 而自买今年明年纠缠不了之苦痛"。而就同盟会以来的党人革命之不同于农民战争的城市性而言, 这种城市社会的由向而背, 无疑是脚下的摇动和后路的逆转。进步党的通电则高居于立宪政治的立场自为发扬蹈厉, 斥责民党为反立宪政治。他们仍然守在约法、国会、议员、政党筑成的政治结构之内, 以此为自觉, 也与此相依傍。而由这种自觉和依傍发为"戡乱"的通电, 则已把最先为民初中国筑成立宪政治结构的民党逐出了这个结构。同国民党相比, 此日的进步党刚刚由共和党、统一党、民主党合并而成。但三党之能够合成一党, 用意本在立"健全之大党", 与"纯属感情用事"的"旧革命派"争一日之长短。与之渊源相承的, 是此前梁启超为共和党立宗旨, 已以"官僚"之"腐败势力"和"莠民"之"暴乱势力"同为大敌。而二者先取其一, 则尤重于打倒"暴民政治"。因此, 相比于城市社会的向背, 政党用"戡乱"为名目以造成此长彼消, 其间显然又有着一党剋制一党的意愿。这两种电报非常典型地说明, 不同的社会群体和政治群体出于各自目的以反对"二次革命", 而由此形成的表象, 却是民意归于袁世凯。其时张謇曾概叙宋案之后几个月里的人心起伏变化, 然后归结说:

综诸现象, 皆政府之利。试问举国之人, 何所私于政府?则以政府者, 人民所赖以托命之地, 西哲所谓恶政府犹愈于无政府也。然若无国民党之狂激大嚣, 拂戾极多数乐生安业之众情, 政府岂易受此举国之倾向?则政府实受国民党非常之赐。

他由旁观的立场作评述, 说明了国民党因"狂激"而失败, 又以其失败为反推, 助成了袁世凯"受此举国之倾向", 而声望犹优于从前。对于国民党既以袁世凯为对头, 又以袁世凯为对手的激越贲张而言, 这种结局显然已沿其一往无前而走到了初想之外。

"狂激大嚣"的结果, 是国民党因"二次革命"的一败涂地而领袖逃亡, 偃旗息鼓。然而由"二次革命"发端的政治过程则并未了结。在武力判定了胜负之后, 本为临时大总统的袁世凯以"公民团"包围国会, 又以议员在包围之下投票选举的方式成了民国的正式大总统。之后, 一面由总统用诉诸"文武长官"的办法, 推倒了国会主持之下议定的"天坛宪法草案"; 继之下令解散国民党, 并剥夺国民党员的议员资格, 一时广涉四百三十多人, "遂过议员总额之半, 两院均不能开会"。而后是"不能开会"即已无复国会。另一面又自上而下地召聚政治会议, 以遣散残余议员; 召聚约法会议, 注力于改内阁制的"临时约法"为总统制的"中华民国约法"。新的约法以集权于总统为要旨, 比之旧时约法, 其一番重造之后的十章六十八条之总汇, 已使袁世凯事实上成了中国独裁的元首, 因此, 随后新立的参政院虽属代行立法机构, 而其中的人物则皆须总统简任。与"二次革命"之前的政象相比, 这是一种乾坤颠倒和天翻地覆。对于失败了的国民党而言, 这个过程无疑证成了他们对袁世凯性本专擅, 又力能专擅的预测和预判。对于不久之前犹在通电主张"戡乱", 并且以"临时大总统"等同于"我中华民国"的进步党而言, 则其初想所未及的是"戡乱"之一路径情直行, 在扫掉了民党之后又湮灭了国会, 从而使其自身作为一个政党由此一朝悬空, 在这种失所依傍的丕变中无地立足。其局促窘迫与民党相比, 已如同五十步与一百步之间。梁启超稍后说此一段历史, 皮里阳秋地谓之"在共和国体之下暂行专制"。然而袁世凯在共和国体之下"行专制", 其废置国会、取消政党、大变约法, 已使立宪政治之所以为立宪政治的内容和旨义都已不复存在。所以, 就历史事实辨历史的段落, 显然是始于南京临时政府的立宪政治历经政潮重重震荡之后, 作为一个前所未有的过程已至此而断。对于立宪政治来说, 这是一种因外力的碾压而不得不断。同一个时间里, 政局之外的中国人看世变, 引为感慨的是:"比者国民党人已为政府所遣散, 如此大事, 而全国阒如, 此上可以征中央之能力, 下可以窥民情之伏流。顾三年以来, 国民党势如园中牵牛, 缠树弥墙, 滋蔓遍地, 一旦芟夷, 全体遂成荒象, 共和政体, 名存而已。"而使旁观的外国人印象深刻, 并以为"真正值得注意的", 也是这种"击溃国民党一事似乎没有引起任何见得到的愤激, 甚至没有听到一声抗议"。他们惊讶于国民党被"遣散"、被"击溃", 而"如此大事"举国"阒如", 不见"愤激"。盖在于那个时候的中国, 世人心目中的国民党本与立宪政治连为一体, 所以国民党的被"遣散"和"击溃", 实已等同于立宪政治的被"遣散"和"击溃"。前一段文字里所说的"共和政体, 名存而已", 正明了地言其名犹共和而内里并无其实。他们为多数中国人对立宪政治解体的平静和冷漠而诧异, 然而作为眼见的事实, 这种"全国阒如"和没有"任何见得到的愤激", 又真实地反照了自民国元年开始的立宪政治实际上与多数中国人之间的陌生、隔阂、遥远, 如同两个世界, 以及两个世界之间的利害不能相及和彼此无从感应。因此, 就共和中国的立宪政治本应是民主政治而言, 则当其被碾压而裂断之日, 直面相对的却是这种出自大众的平静和冷漠, 又以前一面和后一面之间的反差过大, 明白地昭示了立宪政治在中国的这一段历史, 同时是立宪政治内在地造就了自己失败的历史。自19世纪中叶以来, 中国人对欧西的立宪政治从远看到近观, 从比附到认知, 从评说、向慕到效法, 七十多年之间, 以积之既久的亲近和信从, 使辛亥革命之后的民国政治全无窒碍地移来了立宪政治, 与之同来的, 还有那一代中国人的希望和憧憬。然而从1912年初到1913年的夏秋之交, 前后不过一年有半, 作为一个实际过程的立宪政治已在民初中国走到了尽头, 而与其尽头之日的风雨苍黄相伴的, 却是身历其境之后的中国人一片了无声息的沉静。然则以七十多年比一年有半, 其间的矛盾无从贯通, 便成了具体的历史过程对于学理和愿想的讨问。作为对比, 则是直接断送了立宪政治的袁世凯, 犹不肯止于"共和国体之下暂行专制", 于是而有相隔两年的"洪宪帝制", 及其在八十三天之后以袁世凯的身死为结局。严复事后通论这一段史事说:

中国党人, 无论帝制、共和两派, 蜂起愤争, 而迹其行事, 诛其居心, 要皆以国为戏, 以售其权利愤好之私, 而为旁睨胠箧之傀儡。以云爱国, 逖乎远矣。夫中国自前清之帝制而革命, 革命而共和, 共和而一人政治, 一人政治而帝制复萌, 谁实为之, 至于此极?彼项城固不得为无咎, 而所以使项城日趋于专, 驯至握此大权者, 夫非辛壬党人?参众两院之捣乱, 靡所不为, 致国民寒心, 以为宁设强硬中央, 驱除洪猛, 而后元元有息肩喘喙之地故耶?不幸项城不悟, 以为天下戴己, 遂占亢龙, 遽取大物, 一著既差, 威信扫地。呜呼, 亦可谓大哀也已。

虽说他论人论事的褒贬好恶未必俱能当当时人和后来人之意, 但他把"革命"、"共和"、"一人政治"、"帝制复萌"用因果连为一个自成一段的历史过程, 以见其脉络之起伏, 则比之纯然着眼于人物的心术来叙述历史和解说历史, 无疑更切入地写照了那一段历史中的前后牵连, 也更富深度地触及了那一段历史中的实际情节。

(五)

袁世凯既死, 则国体回归共和而恢复"临时约法"。曾被废止的国会, 也得以重聚时论比作"八佰圆颅"的参议员和众议员, 欣欣然再起于中国政坛。但在由此开始的另一个历史段落里, 因袁世凯身死而分化的北洋军人, 已从原来尚且伏处于强人的背后, 一变而伸展手脚, 直接走到台前, 构成了一种武夫当国的局面。与之前的国会面对政府相比, 此日的国会遂自始即在与武人相对之中。以政治结构而论, 显然更等而下之。所以, 当再起的国会挟其旧日惯性与执政的军界人物相争相牴, 并沿此傍涉府院之争, 便直接招来迎头一掴, 重聚不过十个月, 又成了被解散的对象。随之发生的"丁巳复辟"起, "丁巳复辟"灭, 虽是一段插入的历史, 而起灭之际已剧烈地牵拽南北政局。其间南方以"护法"为名义立军政府, 并就两院南下的议员一百数十人"在粤召集国会"; 北方则另选议员别立国会, 而世人以派系相辨识, 但目之为"安福国会"。与这种两个政府和两个国会的局面相随而来的, 是此后北方的连年战争和南方的连年战争, 以及北方的"大开门户卖官鬻爵"和南方的"明目张胆开赌卖烟"。彼时的政治依战争为起落, 所以武人在这个过程中既是战争的主体, 又因此而日益恢张地成了政治的主体。与旧日的约法、国会、议员、政党, 皆各据立宪政治的一部分, 而并因之皆能自主自立于政治过程之中的事实相对照, 则此日以武人为主体的政治之下, 四者面目都已全不相同。梁启超说:"不见夫'临时约法’乎?约法诚不免有疵纇, 然果能举国人而信守之, 其足为人民保障者已自不少。今则非惟政府心目中未尝有约法, "即"高谈护法之人, 其心目中亦未尝有约法存也。以故约法虽有如无" 。比之袁世凯当政之日约法之足以勒制政府, 南北对峙之下的这种"虽有如无", 说的显然是约法已不成其为一种物事了。吴景濂说:"护法数年, 国会颠沛播迁, 由粤而滇而蜀, 到处俱托庇军阀之下。现在国中军阀, 无论南北, 俱是一丘之貉"。这是阅历之后的言之感慨。南方的国会"托庇于军阀之下", 北方的国会之被称为"安福", 则指其产出于皖系军阀的全程操弄。与南方的托庇和北方的产出相对称的, 便是南方国会和北方国会里的议员名目虽殊, 而同归于一流, 都成了"国中军阀"豢养之下的群类。而同一个时间里进步党中的活跃者衍化为研究系, 国民党中的活跃者蘗分出政学系、国民系, 北方一群则从无到有, 以安福系为结党之名目, 此外还有"某社、某庐、某俱乐部"的一时"叠出不穷"。其间的一派推陈出新都在表现政党的变迁和变异。但自昔日之党变为今日之"系", 所见的显然不是伸张而是萎缩。十多年之前党人胡瑛曾说:"今日中国政党自政党, 国民自国民, 各不相谋。问政党之所代表者为何?则政党无以答焉。问国民之利益以何党为能代表?则国民无以应焉。"他说的是彼时政党的不能合格。若引之以度量这个时候南北之间的此系与彼系, 是曾以政党立名的政治群体已变成越来越小的集团了。而政党之化为小集团的过程, 同时又一定会是其关涉的利益越来越狭, 从而关注的利害越来越狭的过程。前一种越来越狭和后一种越来越狭都出自私欲和归于私欲, 因此都不会助长人性的光明。于是而有孟森所说的"昔时言党派, 犹必借一门面语, 为作党纲", 而今但用"人类之污点作结合党徒之捷径"。然则昔时虽不称意, 而以今比昔, 尤见今不如昔。以约法、国会、政党, 以及因国会而派生的议员为立宪政治的旨义所托和实际构成, 则四者生成于前一个历史段落, 又形神俱变于后一个历史段落, 两头对比的因果厘然, 正说明了前一个历史段落中走到尽头的立宪政治, 其残留的构架又在后一个历史段落里层层脱落和节节碎裂。等到本来托庇于南方的"众议院议长吴景濂等, 因孙文为非常总统, 与之积有意见", 就此转头朝向北方, "以恢复法统之计划进之曹锟、吴佩孚", 之后以直系军阀之力"逐徐世昌, 请黎元洪复位", 并在安福国会随徐世昌俱去之后迎旧国会重回北京, 而令西南护法组织"于此终结"。继之又逐黎元洪, 由吴景濂以国会之名"包办"贿选, 为曹锟买来了一个总统。其一手网罗所及, 计有四百八十名议员各以五千元为标价卖掉了自己, 以当日总数作比量, 已占百分之八十一以上。这个过程使国会与曹锟合成了一体, 时人统谓之"秽德腥闻, 腾播宇内"。这种本已不在立宪政治之内的国会沿用立宪政治的程序作恶, 既使国会之名成了国人心中的祸端, 复使已经走到尽头的立宪政治又在身后留下了一片唾骂。

民初的十多年历史, 实证地记录了立宪政治在中国的其兴也勃焉, 其亡也忽焉。这是一个失败的过程, 但就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而言, 其兴与亡之间却并不是一个全然没有留下历史痕迹的过程。与立宪政治作为一种制度的起于急迫匆促而终于七颠八倒相比, 其间随急迫匆促和七颠八倒而来, 又在时论、文告、政令、演讲、宣言、课本中被四面播扬的种种派生于共和的观念, 则挟其世界潮流的本色而进入彼时的社会思想, 为中国人构成了一套区分政治之有道和无道的形而上。这是一种抽象的东西, 又是一种富有支配力和笼罩力的东西。梁启超说:"汝不见袁世凯之偷作皇帝乎?其所弄手法, 固曰经国民之投票不愿意要共和也, 经国民之投票推他做皇帝也。"袁世凯"所弄手法"之特别, 是此前二千余年里, 旧朝与新朝之间的君权转移以天命所归为合法, 而其"偷作皇帝", 则以"国民之投票"为合法。这种后来之不同于从前, 具体地演示了一个断送掉立宪政治的人物, 又不能不借用附生于立宪政治的观念"弄手法", 以期为自己营造一种政治上的有道。而观念虽属形而上, 但它们在中国的实际存在和影响程度也因之而见。所以, 此后北方敉平"丁巳复辟"而重造国会, 徐树铮说:"自民元以来, 政府为国会操纵, 闹得天翻地覆, 曷若自个组织, 简直和编练军队一样, 我有子弟兵, 则操纵在我。"于是经一番"编练", 遂有了安福国会。他意本痛恶国会, 而又不得不自造一个国会, 其两头的矛盾与袁世凯一样, 也在越不出立宪政治留下的观念。在他们之后, 又有曹锟因贿选而为天下笑。但以当日其势位已在虎踞龙盘之间相比照, 则为之经手的银行经理后来说"曹锟本人为了贿选总统, 花费了约350余万元", 不能不算是以割肉出血为代价。而其意中的道理则在于"我竞选总统是根据约法, 受各界所推, 谁捧我都由他自愿, 但我也不叫朋友们白效力, 人要讲情分重道义"。他用金钱作"情分"和"道义", 购买的也是约法给予的合法。然则其起伏盘旋之间, 同样也在以立宪政治留下的那一套观念为范围。袁世凯、徐树铮、曹锟都是手中有枪又惯于以力服人的人, 但在这些历史场面里, 他们又都自置于新造未久的政治名分制约之下。与这些历史场面足以匹比的, 还有见之于其时军阀通电里的种种修辞。齐燮元说"中华民国者, 乃四万万人之公物"; 孙传芳说"法律神圣, 不容假借"; 卢永祥说"我中华民国之诞造, 胎原于民意, 形成于法, 与帝王根本不同"; 郭松林说"共和国家, 民为主体"; 冯玉祥说"夫共和国家, 原以人民为之"; 孙岳说"立根本之大法, 树民治之先声"; 吴佩孚说"以民意为从违, 纳群伦于轨道"; 张作霖说"共和国家, 主权在民, 神器之尊, 惟德能守", 等等。而其间的相互诟詈, 则又有"不尊民意, 一意孤行"; "于国为罪人, 于民为公敌", 以及"独夫"和"旧时代之枭雄"等等。这是一种武人讲道理的出口成章, 虽说其中少有"修辞立其诚"的意思, 而文电交驰之倾, 则皆能取义于民权、法意、共和, 而言之侃侃。在一个乱世板荡的时代里, 这些人拥兵万千而标张"法律神圣"和"主权在民", 显见得他们所表达的东西未必都是他们真懂和真信的东西。然而他们又共同用这种东西来伸张大义和克制对手, 并演为十多年里的此起彼落和接连不断。由此形成的离奇, 就一面而言, 并不真懂和并不真信的东西之所以成为他们必须借用的东西, 正在于斯时斯世的公是公非出自此中。就另一面而言, 这些为公是公非所系结的东西, 因其归属于形而上的抽象性和悬空性, 便又成了他们能够借用和容易借用的东西。以民国年间的武人在本性上的悖乎民国相观照, 则他们附从时趋的这些情节, 正更多一重出自历史而反映历史的典型性。因此, 自武人之必须借用"法律神圣"和"主权在民"溯由来, 可以见到的是, 作为一个失败的过程而并没有改变中国社会的立宪政治, 却以其一路翻耕中撒下的义理掀动人心, 把与之依连的各色观念灌入中国人的意识世界, 形成了一种不同于前代话语、诠说、意义和价值的思想取向, 并以此改变了民初的中国和中国人。一则观世的时论谓之"新胜旧, 非必其理之果直, 持之果正也, 无以风气所濡, 潮流所荡, 彼多数之人心, 则既好民权, 喜新政矣, 斯即起秦皇、汉高、项王、武帝, 亦莫能与之逆也"。而自武人之能够借用又容易借用"法律神圣"和"主权在民"作省视, 又可以见到:与这种思想取向的抽象和悬空相伴而生的, 则是这种取向注定会既多缺乏深度与广度; 也多本来意义的易被引申, 又易被衍生, 以及在引申和衍生中形成别解与歧义。对于后来的历史, 这两面已都成了既有的前提。

二 代议政治和中国人的困而后知 (一)

自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之后, 先有1915年岁末开始的"洪宪帝制"在八十三天里中断了共和的历史; 又有1917年夏季突起的"丁巳复辟"冲击京师而震撼远近, 其间连头带尾十余日里的摇动和搅动虽未能中断共和历史, 却因果相寻地促成了北洋一系的直皖分化和南北之间的长久分裂。前者的八十三天和后者的十余日, 都以其由起到落的短促说明了重造帝制的失败之快。随之而来的, 是这种失败之快便很容易由事及人, 在当时和后来的评说里与"洪宪帝制"的中心人物袁世凯, "丁巳复辟"的中心人物张勋连为一体, 并集矢于袁世凯的"更怀野心, 妄觊神器"和张勋的挟"凶狡之资, 乘时盗柄"。用其间人性之恶的种种事实和情节来编连其间的事状之由来与始末, 以诠释前一段倒行逆施和后一段倒行逆施的历史因果。这些论说大半都能因具体而见真实, 因褒贬而分是非, 由此画出来的是一种可以直接阅读的清晰脉络。然而, 当"洪宪帝制"已经失败, "丁巳复辟"尚未发生之间, 陈独秀说同一个问题, 则关注所及, 尤其在历史过程中更富深度而不易清晰直观的一面:

只因为此时, 我们中国多数国民口里虽然是不反对共和, 脑子里实在装满了帝制时代的旧思想, 欧美社会国家的文明制度, 连影儿也没有, 所以口一张, 手一伸, 不知不觉都带君主专制臭味。不过胆儿小, 不敢像筹安会的人, 堂堂正正的说将出来。其实心中见解, 都是一样。袁世凯要做皇帝, 也不是妄想; 他实在见得多数民愿意相信帝制, 不相信共和。就是反对帝制的人, 大半是反对袁世凯做皇帝, 不是真心从根本上反对帝制。

比之由袁世凯着眼阐说"洪宪帝制"和由张勋着眼阐说"丁巳复辟", 则陈独秀之注目于"多数国民"的精神世界, 其着眼处已移到了五年之前刚刚被推翻的帝制在中国社会积留的历史影响。它们在"洪宪帝制"和"丁巳复辟"的背后, 以一种无从描画脉络的模糊混沌为存在方式, 又因势居多数而易成八方弥漫。对于共和中国来说, 混沌和弥漫便都成了世道人心的一部分。以此为对照, 记事和评说的脉络明晰, 大半都是在过滤掉这种模糊里实现的, 但在模糊所内含的舛错、纷呈和缺乏直观而见的厘然分明里, 却常常包裹着更多全面性、丰富性、复杂性、矛盾性和实在性, 从而更切近于历史的本来面目。因此, 当一世时论多以袁世凯一人一身为视野与视角, 来归纳和演绎民初帝制的时候, 陈独秀之用心于个体与群体的相互映照, 由省察民初社会来省察民初帝制, 其见事和见理无疑都更深刻一些。

"多数国民"之"不知不觉都带有君主专制臭味", 是在二千多年岁月的代相承接里濡育而成的, 并因之是内在化的和无需外铄的。当时人说杨度办筹安会之日曾过闹市, "见乞丐者二人口角, 一乞厉声曰:今日尚有王法耶, 都由共和民国成此大害, 假令皇帝复生, 必不容若辈如此横行。吾惟旦夕祷祈老天, 复生一皇帝也"。而后是从这种一时发抒里读出言为心声, 遂催生了"洪宪帝制"中的"乞丐情愿团"。存在于底层社会的"帝制时代的旧思想", 也因之而被引入了重造皇帝的过程之中。乞丐虽是小人物, 但折射的则是其时实在的社会心理。与之相类似的, 还有亲历过"丁巳复辟"的老革命党眼中的另一个小人物:

张勋复辟之日, 我正在骡马市大街广东七邑会馆。天将破晓, 忽闻鞭炮声四起, 隔壁为张敬尧所住, 屋内人声嘈杂, 我感到非常惊奇, 披衣起床, 探视究竟。这时茶房王麻子推门进来, 先向我作揖, 说:"恭喜!恭喜!"我问他:"什么事?"他说:"张大帅来了, 宣统皇帝已经复位。我们要太平了, 从今天起, 会有廉价米面吃。"他说话时, 满脸骄傲, 神气活现的样子, 使我感到变故重大, 就跑出大门探望, 发现北京城内确与平常不同, 大街小巷, 都挂满了黄龙旗。

"茶房王麻子"的话表达的是其个体意中的向背, 而"鞭炮四起"和"大街小巷, 都挂满了黄龙旗", 又成为一种合众的群鸣和烘托, 说明了他所表达的向背其实并不止乎一个人的向背。因此, 《泰晤士报》驻北京的记者莫理循当日在信中提及这一段时事, 说的是"我的老佣人告诉我, 人民欢迎这次变革, 张勋干得好"。前一则叙述里的"茶房"在"丁巳复辟"的局外, 后一则叙述的"老佣人"也在"丁巳复辟"的局外, 但就精神而言, 他们显然已立在了"张大帅"那一边。而这些小人物的存在又成为一种实证, 显示了当日被看成是"既类疯狂, 又同儿戏"的张勋"倡逆", 实际上绾连社会而摄动人心的程度。作为与"倡逆"俱来的事实, 这一面所反映的历史内容显然既不能用"疯狂"来解释, 又不能用"儿戏"来解释。"丁巳复辟"后六年张勋死, "送葬的队伍长达4公里, 有4000多人参加"。对于一个失败者来说, 这是一种足以引发思索的身后余波。与"洪宪帝制"和"丁巳复辟"之有组织地重造皇帝相比, 陈独秀所说的"多数民意"之"相信帝制, 不相信共和"是以个体为状态的散漫的存在。然而与前者的有组织而起, 又非常容易地被另一种有组织的力量推倒相比, 则后者一面以散漫为状态, 却因其散漫而成了长久存在, 一路绵延的东西。1921年《京津泰晤士报》说:"不偏不倚的估计表明, 赞成恢复帝制的人大概占人口的百分之九十", 并概而论之曰:

他们欢迎君主制, 更多地也并非出于任何这类感情, 而是因为从君主制向共和制的转变, 遭到了灾难性的失败。人民大众所渴望的, 是一个像样的政府。如果他们在内心深处赞成君主制, 那主要地是因为他们感到, 他们全都了解传统的政府体制, 与他们已经历过的所谓共和制相比, 在传统的政府体制之下, 他们可能更有希望得到一个像样的政府。

同一年, 在后来的历史叙述里被归类于"进步刊物"的《曙光》杂志说:

中国农民十之八九不识字, 愚蠢得和鹿豕一样, 真是可怜。什么自由、权利、政治, 他们哪里懂得?他们就晓得把钱粮纳上, 一边过他的苟且日子罢了。有时遇见城市中人还要问问:"宣统皇帝如何?""现在是哪一个坐在皇宫里?"往往也叹息痛恨的说:"这样年头怎么得了!等着出了真龙天子就好了!"

所以, 在"这种情况下, 只有张勋复辟, 才能得农民们的心"。比之西人看大众, 彼时的中国知识人看大众显然更多一点俯视的意识。但就写照多数而言, 西方人眼中的"百分之九十"和中国人眼中的"十之八九"则相去并不太远。后一段话里说的"中国农民", 使人看到的是二千多年君主制度积留的历史影响, 已化成了落根于万千人内心的固信和惯性, 以及人在惯性之中的身不由己。以已经过去的二千多年比共和以来的十余年, 以时间之长短衡量沉积之厚薄, 不能说其中全无历史理由。前一段话里说的中国"人民大众", 使人看到的是多数人口之"欢迎君主制", 立意并不系乎"君主制"本身, 而是身在一个没有秩序的世界里向往重见秩序。闹市乞丐因"若辈如此横行"而缅怀"王法"; 会馆茶房因期盼"太平"而庆祝皇帝"复位", 都源出于此。《京津泰晤士报》和《曙光》杂志的观察越过了袁世凯、张勋, 而不为个人所范围, 他们笔下的"百分之九十"和"十之八九", 遂能够为"洪宪帝制"和"丁巳复辟"画出一种存在于它们背后的真实底色。这是一种广袤的底色, 因此, 直到1923年, 孙中山仍以为:"我们的招牌算是挂起来了, 但是十二年来变乱不止, 人民痛苦甚于在清朝为奴为仆的时候。现在的政治、教育、实业, 多半不及清朝的好。因此多数人都以为在清朝可享太平之福, 现在的民国不如从前了。既是多数的人民想念清朝, 以后再发生复辟, 也说不定"。在"洪宪帝制"失败七年, "丁巳复辟"失败六年之后, 他清醒地看到, 推演出帝制和复辟的那些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其实依然如旧。

与底层大众这种出自历史沉积和历史惯性的"旧思想"相对而见的, 是知识人自立理路以应世变的帝制意识。当日被看成是为洪宪改元作先声的筹安会, 其"发起之宣言"说:

我国辛亥革命时, 国中人民激于情感, 但除种族之障碍, 未计政治之进行, 仓猝之中制定共和国体, 于国情之适否, 不及三思, 一议既倡, 莫敢非难。深识之士, 虽明知隐患方长, 而不得不委屈附从, 以免一时危亡之祸。

然后累举"自清室逊位"以来的"国家所历之危险, 人民所感之痛苦", 以此"国势之危"与"共和之利害"相对映, 而反证中国国情的"尤不能不用君主国体"。迨筹安会之名改为宪政协进会, 又有"结束之通电"曰:

非立宪不能救国, 非君主不能立宪。是所希望者, 在君主国体, 并在立宪政体。盖国体必为君主, 始有一定之元首; 政体必为立宪, 始有一定之法制。无一定之元首, 何以拨乱?无一定之法制, 何以致治?

筹安会的六个发起人中三个是辛亥年间的革命党人、一个是当时的西学泰斗、一个是君宪主义者兼"旷世逸才"、还有一个有过半截反满历史的学人, 总体而论, 这些人大半与袁世凯并无深度渊源, 因此其论说不会全然出自阿附而没有一点个人的自主意识。在晚清以来新知识人久以彼邦学理规划中国政治为常态之后, 这些本属知识群体的人物共以"国情"为立足点颉颃共和, 明显地表现了一种认知重心和论说重心的迁移。然而以共和为比对重造帝制, 则"国体必为君主"和"政体必为立宪"中的皇帝又已别成一类, 在其预想中其实不再等同于二千年历史中的旧时人主了。显见得前一面的排拒共和与后一面的排拒回归之间, 已构成了其内里的紧张和徊徨。虽说以"洪宪帝制"各怀私心和野心的实际过程相比照, 这种由文字作表达的理路只能算是外在的东西和隔阂的东西, 但它们已从思想上为民初知识人的帝制意识留下了一种可以释读的样本。之后的"丁巳复辟", 以康有为的论说为独多。时当1890年代, 他曾深信"果能四万万人人热愤, 则无不可为者, 奚患于(国之)不能救", 但此日却全不相信"四万万人"能自成政治主体, 而期期以为"民主政体只能攘乱, 不能为治, 不适于中国"。在二十年阅世之后, 其意中已是"为治"比变法更重要, 从而国情比学说更真实。因此, 虽然他痛斥袁世凯"窥窃神器, 毒庯四海", 而立论的起点则与筹安会大体相同。但他以国情为起点立论, 而构想中的国体和政体则以"虚君共和"为名目, 又不同于筹安会各分一段的了然分明:

若今上年方冲幼, 未能亲政, 自经革命, 君臣之义已隳, 已经排满, 汉〈满〉人之力已微, 虚君之制无权而有礼, 则让帝之礼尚存, 寿诞吉辰, 大僚仍有觐贺, 隆裕大丧, 国民多为致哀行礼, 则与各国虚君已无别, 不过国会及人事多几次敕谕, 四方称其虚君名耳。称为中华共和帝国而去清朝, 议定宪政, 行之十年, 风俗习成, 政体坚固, 皇上长大, 已习而安之, 前朝之君权尽改, 委裘之虚傀仅存, 拱手受成, 南面无异。无可争权之患, 直成虚君之共和耳。

在见惯了"五年三乱, 不绝如线"的"民主日争"之后, 他论说中的"虚君"之更"适合于中国", 全在于"虚君"可以息争。然而由此杜撰的"虚君共和"及"中华共和帝国"之类名词, 则以其反民主而不反共和的合成一体为别开生面, 表述了一种为困厄所逼成而常人不容易索解的说国体的理路和说政体的理路。当时的一则评论说:" 康所主张虚君共和也, 政府组织与民国无异, 只民国为总统, 帝国为君主, 为其差贰, 政权掌诸内阁, 君主拱手仰成, 恰如木偶土梗享香火耳, 受虚礼耳。所谓君人之道, 其犹零星之尸也, 俨然玄默而吉祥受福者近是。此其主张, 较之寡识顽固辈, 不得不谓之铁中铮铮, 庸中佼佼者。惜其理如共和然, 国人知者如凤毛也"。作者以反复辟为立场, 然而评论"康所主张"则并未全以大谬视之。他把康有为的一套构想与"寡识顽固辈"区别开来。正是以其不同的政见作省视, 看到了康有为的帝制意识里, 根本的旨义并不在为中国重造一个皇帝, 而是在为中国重造一种秩序。也正因为如此, 在张勋用武力"奉还大政"以回到旧日王朝的过程里, 康有为的构想同样只能算是外在的东西和隔阂的东西。之后是"洪宪帝制"和"丁巳复辟"次第而起, 又次第而败, 但附着于这两个过程的知识人的帝制意识则并没有与之俱去。章士钊曾记筹安会人物孙毓筠说:

曩孙少侯毓筠善于语言, 以阿项城称帝, 为世大僇。凡有言无不得咎。一日佐人为会, 少侯慨然前席致词曰:"民五以还, 苟政治有一线清明之望者, 即百孙毓筠之头不足戮。今吾仍戴头来, 以敬候诸君之裁判, 亦以政治愈变愈不清明, 吾因得苟活至今, 且冀矫为一切以身赎耳"。人以其言隽妙, 哄然和之, 少侯由是自由论政如初。

当初筹安会中人发宣言和通电倡言帝制, 都以变政治不清明为己任, 从而把"废除共和改立君主"当成是为中国"救亡"的政治主张。与康有为一样, 这一面所显示的正是民初知识人的帝制意识不同于大众之想望"真龙天子"的地方。因此, 在"洪宪帝制"既被推翻又历有年头之后, 孙毓筠作此"前席致词", 既是在举眼前的"政治愈变愈不清明"为可见的事实, 来反证自己当初的政治主张之自有出处; 也是在引今昔对比发为振振有辞, 以说明"民五"的"洪宪帝制"虽然已成旧事, 但促成自己在"民五"从革命党变到帝制派的社会原因, 则今时犹在, 且甚于往昔。而后收获的"哄然和之", 又俱见其打破后壁的言之成理在人心中引出的深度感应。

与知识人的帝制意识对立而见的, 是既参预了丙辰年"护国", 又参预了丁巳年"讨逆"的梁启超, 以其《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为大块文章, 最自觉地表达了同一个时间里知识人的反帝制意识。然而其间的自述心路, 却是从帝制更适合中国起讲的。筹安会甫起之际曾引美国人古德诺之说为助, 梁启超回应说:

若论国体须与国情相适, 若历举中美、南美、墨、葡之覆辙, 凡此诸义, 本极普通, 非有甚深微妙, 何以中国政客如林, 学士如鲫, 数年之间, 并此浅近之理论事实而无所觉识, 而至今乃忽借一外国人之口以为重, 吾实惑之。若曰此义非外国博士不能发明耶?则其他勿论, 即如鄙人者, 虽学识谫陋, 不逮古博士万一, 然博士今兹大著, 直可谓无意中与我十年旧论同其牙慧, 特其透辟精悍尚不及我什分之一, 百分之一耳。

他直言古德诺以"国体须与国情相适"为大道理推演出来的那些话, 自己在以前的十年间都已说过。"坊间所行《新民丛报》、《饮冰室文集》"以及"立宪论与革命论之激战、新中国建设问题等", 皆"可复按也"。然后挟一腔忿郁和辛酸倒叙"辛亥革命初起"之日说:

当彼之时, 公等皆安在?当彼之时, 世界学者比较国体得失之理论, 岂无一著述足供参考?当彼之时, 美墨各国岂皆太平宴乐, 绝无惨状呈现, 以资我龟鉴?当彼之时, 迂拙愚戆如鄙人者, 以羁泊海外之身, 忧共和之不适, 著论腾书, 泪枯血尽; 而识时务之俊杰, 方日日以促进共和为事, 谓共和为万国治安之极轨, 谓共和为中国历史所固有也。

然则"共和而诚足以亡国也, 则须知当公等兴高采烈以提倡共和, 促进共和之日, 即为陷中国于万劫不复之时"。这一段说往事的文字追咎"识时务之俊杰", 显然言之犹有余悻。然而带着"泪枯血尽"以抗"日日以促进共和为事"的经历进入民国, 与共和已经成为一种事实相因应, 则不能不同在迁化之中, 遂成其"鄙人原非如新进耳食家之心醉共和, 故于共和国体, 非有所偏爱, 而于其他国体, 非有所偏恶"。但已经过去的历史显然还依旧留痕于后来的心路, 因此, 对于梁启超个人来说, 共和仍然不是一种非常亲近的东西。但时当筹安会指共和为中国之"隐患方长", 而倡为"非君主不能立宪"之际, 最先起而守护共和的, 却又是"非有所偏爱"于共和的梁启超。由此自然而生的, 是一种慨乎言之:"夫共和之建, 曾几何时, 而谋推翻共和者, 乃以共和元勋为之主动, 而其不识时务, 犹稍致留恋于共和者, 乃反在畴昔反对共和之人, 天下之怪事, 盖莫过是, 天下之可哀, 又莫过是也"。他笔下的这种"怪事"和"可哀", 内里所含的其实都是民初中国政象的复杂和矛盾, 以及与之相为因果的中国人认知的复杂和矛盾。因此"谋推翻共和"的一方在复杂和矛盾之中, "稍致留恋于共和"的一方也在复杂和矛盾之中。梁启超与筹安会立异, 虽间涉学理, 但重心却不是在学理, 而是在中国所处的时势和革命以来的经验。他说"夫变更政体则进化的现象也, 而变革国体则革命的现象也。进化之轨道恒继之以进化; 而革命之轨道恒继之以革命。此征诸学理有然, 征诸各国前事亦什九皆然也"。是以"谋国者必惮言革命"。与进化相对举以言革命之一发而不可制束, 则他所说的"革命"实际所指, 已是一种颠翻, 而他对筹安会的回应实际上正是对这种颠翻的回应:

鄙人则无论何时皆反对革命。今日反对公等之君主革命论, 与前此反对公等之共和革命论同斯职志也。良以中国今日当元气凋散汲汲顾影之时, 竭力栽之, 犹惧不培, 并日理之, 犹惧不给, 岂可复将人才日力耗诸无用之地, 日扰扰于无足轻重之国体, 而阻滞政体改革之进行。徒阻滞进行犹可言也, 乃使举国人心, 皇皇共疑骇于此种翻云覆雨之局, 不知何时焉而始能税驾, 则其无形中之斵丧所损失云何能量。

因此, 他不是在为共和而护持共和, 而是在为国体而护持共和; 又不是在为国体而守定国体, 而是在为堵挡"翻云覆雨之局"而守定国体。由此留下的是一种无可言述的心头曲折。

与这一面相为关联, 并对比而见的, 是作为最先反对重造帝制的人物, 梁启超在回应筹安会的过程中从不挞伐君主制度本身。他自谓"数年来独居深念", 亦曾私以为比之"国体与国情不相应", 则"中国若能复返于帝政, 庶易以图存而致强", 并承认因此而与筹安会中的"公等有同情也"。但与筹安会中人显然不同的是, 他同时又于此熟思久想, 深知"君主国体之难以规复":

自古君主国体之国, 其人民之对于君主, 恒视为一种神圣, 于其地位不敢妄生言思拟议。若经一度共和之后, 此种观念遂如断者之不可复续。试观并世之共和国其不患苦共和者有几, 而遂无一国焉能有术以脱共和之轭。就中惟法国共和以后, 帝政两见, 王政一见, 然皆不转瞬而覆也。则由共和复返于君主其难可想也。

帝制之君主不同于共和的元首, 全在于其拥有积久而成的神圣性。但营造共和的过程却正是一个摧锄神圣性的过程:

我国共和之日, 虽曰尚浅乎, 然酝酿之则既十余年, 实行之亦既四年。当其酝酿也, 革命家丑诋君主, 比诸恶魔, 务以减杀人民之信仰, 其尊严渐亵, 然后革命之功乃克集也。而当国体骤变之际, 与既变之后, 官府之文告, 政党之宣言, 报章之言论, 街巷之谈说, 道及君主, 恒必以恶语冠之随之, 盖尊神而入溷牏之日久矣。今微论规复之不易也; 强为规复, 欲求畴昔尊严之效岂可更得?

二千多年中国历经改朝换代, 因此皇帝是可以被推翻的。但这是一个天命转移和天命所归的过程, 从而是一个神圣性转移和神圣性所归的过程。在这种转移和所归里, 一个王朝丧失了神圣性的同时, 必定是另一个王朝获得了神圣性。与之相匹配的, 是君权的神圣在延续不断中成为一种长久的存在和真实的存在。而革命造共和之不同于改朝换代, 则在于其推"尊神"入"溷牏", 整体地铲掉了君权的神圣。与革命之后犹可"强为规复"的帝制相比, 神圣性是一种灵光消散之后无从再造的东西。然而帝制"强为规复"而没有了神圣性, 实际上已经失其本真, 不再能算是一种与国情相应的东西, 并因之而不再能算是他"独居深念"中追怀的那种东西了。稍后, 同在一个时局之中, 从而面对同一个题目的章士钊说:"夫君主立宪, 义原不恶。但立宪之事, 求之于累叶相承之君主可得, 求之于狄克铁特之君主则不可得。此非意有所不欲, 实乃势有所不能。盖当其为狄克铁特时, 所得维秩序者暴力耳。及为皇帝, 所须暴力之量尤大。一旦去其暴力, 即失其所以自存之方, 计惟继续保之, 以待天下之变。谚所谓骑虎之势是也。而真正之宪政, 与暴力相反者也"。他以另一种理路说明了梁启超阐述的同一个问题。"狄克铁特"与"累叶相承"之间的区别, 正是有没有神圣性。而四顾天下, 则"强为复制"于此日中国"大难甫平, 喘息未定, 强邻胁迫, 吞声定盟, 水旱疠蝗, 灾区遍国, 嗷鸿在泽, 伏莽在林"的动荡不宁之中, 直接造成和最先造成的, 只能是为生民造祸乱, "贻国家以无穷之戚"; 只能是"中国前途一线之希望"分崩离析于"兹此一蹶"。因此, 梁启超由"数年以来独居深念"而变为此日的反对重造皇帝, 是切知共和以后的中国已经翻然大变, 从而生当此日, 不能不以一个翻然大变的中国为真实的中国。

当初列名筹安会的严复在事过之后说, 其时议变国体, "反对者以汪荃台、梁任甫最为有力, 然两家宗旨, 皆非绝对主张共和, 反对君宪"。而梁启超节节铺叙的论说中常常可以见到的心底苍茫, 则说明他们的"皆非绝对", 是因为他们无法绝对。同时的章士钊说:"有在前清极力主张君主立宪者矣, 而此时羌无意识之君主论, 则反对之。吾友徐佛苏, 即其一人也"。而同此一人, "语其固有之意, 则以君主立宪为优, 而语其时中之德, 则以民主立宪为当"。盖"国体者国本之所托命", 命之所托, 则"无论何人, 对此国体", 皆"不可侵犯"。但"固有之意"的"优"与"时中之德"的"当", 两头之间所存在的不同, 显然不会因之而全然泯灭, 从而"优"与"当"之间也无从促生出"绝对"的"主张"。筹安会为"洪宪帝制"倡说的"君主立宪"内含着紧张和徊徨, 康有为为"丁巳复辟"构想的"虚君共和"也内含着"共和"与"帝国"之间的悖反。而与这种帝制意识里各成流派的矛盾相比, 则以梁启超论国体的文字所表达的旨义为反帝制意识的代表, 其"皆非绝对"的矛盾中内含的其实是一种更深的困境。他们以反帝制为立场, 但由"皆非绝对"而探其根本, 其实是他们既没有选择帝制, 也没有选择共和, 而是选择了现状。然而生当斯世斯时, 他们所面对的又是一种并不美好的现状。在其下笔论国体的二年之前, 梁启超已说:"夫十年以来, 忧国之士, 以政治革命号于天下, 清命既讫, 天下喁喁想慕, 谓新政象自兹睹焉。徐究其实, 所革者除清命外, 则革道德之命耳, 革礼俗之命耳, 革小民生计之命耳, 革贤者自存之命耳, 革郡县相维之命耳, 革藩属面内之命耳, 甚则革数千年国家所以与立之大命耳, 若夫志士仁人所欲革之恶政治, 则何有焉"。这些广涉政治、生计、国性、伦理的枚举而论之, 以一种普遍性刻画了民初中国可以目睹的一片破碎。然则守护国体以守护现状, 实际上便不能不面对这种国体之下的破碎, 而后是事理和事实之间便不能不构成近在咫尺的对立。同样以反帝制为立场的章士钊在同一年里说:

今共和之无似, 岂待讲明, 而饩羊犹存, 礼终可复。并其名而去之, 则大乱从此始矣。

又说:

今者政象之不可以久长, 非绝无识, 或其智已昏者, 必能认明而无翳。夫政治变迁之最合于理想者, 亦设其新之必要, 而存其旧之不必改作者耳。若彻底推翻之, 则非常之原, 其不大伤国本甚且亡国者几希。此政家之所万不可忽也。故共和虽失其实, 而尚能保存中华民国之名义, 则他日革新, 其因或出于今之政局中人, 或有异军苍头特起, 亦就原体而损益之而已耳。即需诉之激烈手段, 其功可不大杀人流血而可几也。不然, 彻底推翻之事无可免, 而祸不可胜言矣。

前一段话说的是维持国体以维持破败的现状, 正为了不至于召来更深程度的破败。后一段话说的是此日的共和国体未有共和之实, 因此, 此日的共和国体是一种还没有完工的东西。以这种判断为前提, 一方面, 他相信共和之名犹存, 则"他日革新"可以致共和之实; 另一方面, 其意中的"他日革新", 又是一种以现存的共和"政象"为对象的改作和再造, 从而是对已经化为制度的共和自身的改作和再造。然而与其心中之所信和意中之所想相比, 他对这种以共和自身为对象的"革新"将何以能生和从何而起, 其实犹在并不能知之中。其层层深思, 便成了一种深思和困惑的同时俱存。但深思和困惑都反映了前所未有的思想程度。这些论说因回应帝制意识而起, 而其源头则出自民初中国的历史过程。因此, 其间的深思和困惑, 连同它们所对应的广大范围和楔入程度, 正说明沿反帝制意识而进入了这个思想过程的知识人, 其实已经在沿民初以来的思想和历史发为省视和观照, 对共和之于中国的真正意义, 以及共和在中国实现的实际路径和具体过程开始了从头反思和再思。身在共和的中国, 并以守护共和为起点而反思和再思共和, 昭示的是那一代人的困而后知。与此相应的, 便是民初以来种种以共和与中国为题目的议论、诘问、疑虑和推想, 都因之而得以前后串联, 汇为中国人困而后知的思想背景和思想路迹。

(二)

梁启超说:"吾国之由专制而共和, 谓非思潮之产物焉不得也"。瞿富文说:"欧洲各国, 其革命之动机, 在苦暴君之专制而已", 而"中国则异是, 自西力东渐以来, 领土丧失, 国权旁落, 茫茫禹域, 大局有累卵之危。识微之士, 皆知其长此不变, 则瓜分之祸, 必无可逃矣。故我国民奋起而革清室之命, 非仅恶其专制, 实又恶其腐败"之足以"亡国"。在前者眼中, 中国的共和起自于思潮的影响, 在后者的眼中, 中国的共和起自于亡国之危惧。他们以各自的经历和感受说明了中国人进入共和的原因和理由。而新思潮的影响因灌溉而发生, 亡国之危惧因冲击而发生, 溯其由来, 则他们同时又说明了与中国的历史过程相比, 共和之于中国的起于被动和外铄。因此, 共和与国情之间的对称和不对称, 从一开始便既成为实际过程中的问题, 又成为认识过程中的问题。1915年倡帝制的筹安会说共和不合国情, 立论在于国情大于学理; 同一年反帝制的章士钊说:"学理与国情, 本有不必相融之处。惟主张学理而忽于国情, 实学理之蟊贼", 立论也在国情大于学理。其间论说的宗旨不同, 而面对的问题和思考的重心显然是一样的。这种共有的重心通贯于民初中国, 则那一代人对共和的认识执着于此, 他们对共和的反思和再思也执着于此。

当中国人接受共和的时候, 作为一种政体的共和, 其内涵和意义最初都是由与之对立的, 并为之取代的"专制政体"作对比来界定和说明的。由此口耳相传, 遂使"共和之成立也, 扫除数千年水深火热专制之遗毒"成为一时共识和共鸣。而以此为阐释, 同时是以此为论断, 当专制被用来反比共和的时候, 实际上专制也倒过来塑造和定性了中国的二千年历史。但熟知历史的章太炎说:"中国惟汉可称专制, 三国以降, 名为专制, 实则放任。一般盲从之人, 顾名不顾实"。同样用心读过历史的梁启超说:"吾国政治之敝, 不在烦苛而在废弛。夫烦苛者, 专制之结果, 而废弛者, 放任之结果也"。在他们之外, 清末曾下笔纵论"专制君祸"的章士钊, 这个时候则转而陈说"吾国之封建制度, 二千年前即已铲除, 公卿成于白丁, 考试出于竞争, 贫富之度亦复相去不远", 谓之"已获平民政治也亦宜", 以此概述传统的中国社会, 其立意显然与章太炎和梁启超的旨义略同。相比于晚清以来志士议论漫无边际, 动辄借用日本人说中国史的别有怀抱和信口开河, 好以"奴隶性之牢不可破"一类无根之词为创说, 对旧时中国作随意附会和深文周纳, 则这些话都在使中国历史比较近实地重归自己的本相。就个人而论, 章太炎、梁启超、章士钊当年都曾是志士群里的卓然出众者, 并因此而对深文周纳本已熟识久之。所以, 他们此日移重心于中国历史的本相, 反映的正是鼎革之后, 知识人的志士意识在明显地转向国情意识。而着力于论辩历史中国的"专制"和"放任", 大半在于以今日比旧时, 是旧时因"放任"成"废弛", 今日之病仍同于旧时, 而"废弛"之程度且又远远过之。章太炎说:

光复以来, 号称平等, 而得志者, 惟在巨豪、无赖。人民无告, 转甚于前, 茹痛含辛, 若在囹圄。杀一游匪, 群以残害志士相冤, 日朘民脂民膏, 令万千穷黎, 转于沟壑而无控诉, 事之不平, 乃至于是。

曩者, 京朝官失职不平, 则为声律燕乐以自伤悼, 而阴以诋所怨, 不逞成群, 号为名士。今声律燕乐既息, 日报继之, 形式有殊, 匈府乃未有大异。故古者《诗》亡而《春秋》作, 务在持大体; 今者诗亡而日报作, 务在写怨憎。造言腾布, 朱紫不分, 一市之言, 远于千里, 名为舆论, 其中冓丑言, 哲妇所以倾城也。

前一段话说的是天下没有公道, 后一段话说的是天下没有公论。而作为一种社会现象, "巨豪、无赖"和"诗亡而日报作"在民初中国之纷纷然一时俱起和四面肆张, 其产出和养成都只能与民初社会在整体上的失范相为因果。论其本义, 则失范正等同于"放任"。与之所见相同, 因此立论相同的, 又有康有为的言之忿忿:

今以前清为失政, 而后发愤革之。虽然, 昔者虽专制失道, 而不闻悍将骄兵之日争变也; 不至人民身家产业不保也; 不至全国士农工商失业也; 不至蒙、回、藏不统一而图自立也。

恶前朝而罢旧制, 新法律又未定也。人民既无律可守, 是益令强猾纵横、良善受害而已。故不独掳杀劫掠, 平民无所控诉, 乃至昔之贵位, 今之长官, 亦随意攻杀囚执劫掠抄封焉。甚至就车门而胁长官, 挟手枪而乱议院, 绝无法纪, 有若无政府者。

他不喜欢革命, 因此他笔下所列述的革命之后中国的社会情状, 便常常被拿来与前朝对照, 以见其愈益支离破碎和更加无法无天。然而其叙述出自闻见, 因此又真实地写照了那代人所面对的一种没有整体性的社会; 一种没有维系力的社会; 一种没有主体的社会; 一种没有规则的社会, 对于身在其中的个体来说, 便是一种没有常态的社会和普遍痛苦的社会。其意中对于社会的批判显然是和对革命的评判绕在一起的。与反革命的康有为相比, 孙中山是造革命的人, 但他既与康有为共处于同一个时间和空间之中, 其观察之所得, 又常常会与康有为相似和相近:

满清是个专制国, 皇帝以下有文官、武官。文、武官是皇帝的奴隶, 他们是替〈皇帝〉管理人民的。人民有不能解决的事情, 还可以依靠他们解决。人民怕官, 官怕皇帝, 所以那时他们还能维持现状。

继而引一个"朋友"的话说:"北方有个督军, 他天天忙碌治钱, 现在已摸上六七千万了, 他还想摸到一万万。他样样事情都不管, 就是天天愁苦着说:'到什么时〈候〉才能够一万万?’"然后归结说:

我们照这个朋友的话上想想, 从前专制时代, 能够有这样的官么?那时做官的, 虽说也有有钱的, 可是有过这样多的么?实在是有史以来所未有的。为什么呢?因为从前的官, 还怕皇帝, 他不敢那样放肆。现在是民国了, 而人民有〈又〉没有力量去管他们, 他怎能不为所欲为?

"专制时代"犹有国家治理, 则是梁启超所说的由"放任"演化为"废弛"的犹有限度。但推倒了专制以后的这个时代, 却已变为实际上的没有了国家治理。而这个过程里"有史以来所未有"的"官"之"为所欲为", 则尤以其放手作恶而无拘无束的"有史以来所未有", 说明了民初政治"放任"和"废弛"的没有限度。是以孙中山以民初比晚清, 统括而论之说, 革命"推翻了清朝的大皇帝"之后, "便生出无数小皇帝", 而这些小皇帝"比较从前的大皇帝还要暴虐无道"。而与康有为所说的"有若无政府者"相对称和对应的, 其实大半都是这种后来居上的"还要暴虐无道"。在他们的文字里, 章太炎、康有为、孙中山各自描述和评述了其眼中看到的中国社会和中国政治。依这些人共有的用世济时之心, 以及他们在彼时中国所分别据有的地位和拥有的影响作度量, 这些描述和评述都言之耿耿, 既具有足够的真实性, 又具有足够的代表性。而对于刚刚移接而入中国的共和学理来说, 这种真实性和代表性所映照的, 则都成了其必须直接面对的中国的世相和中国的国情。与欧西相比, 其间的殊异是非常明显的。

章太炎以"巨豪、无赖"和造作"中冓丑言"的"诗亡而日报作"为恶; 康有为以"悍将骄兵"和"强猾纵横"为恶; 孙中山以"没有力量去管他们"的"官"和"无数小皇帝"为恶。在民初中国, 这些群类既是分散的存在, 又是普遍的存在; 其间的"暴虐无道"既为一世所熟见, 又以各自立个体和各自逞个性为其本来的存在状态, 既不足以构成系统的权力, 又不足以构成连贯的权力。相比于晚清君权的犹有"旧制"自为维持, 以成其"放任"之下的疏而不漏, 则这种以分散性为普遍性, 而又纵不成系统, 横不相连贯地蓬勃茁生的恶以霸蛮为本色, 是一种显然的畸生和畸态。然而作为一时遍布的共相, 这种畸生和畸态又是在清末民初之交的历史变迁中形成的。武昌起义后一年, 康有为总述当时的中国社会说:

民无所从, 教无所依, 上无所畏于天神, 中无所尊夫教主, 下无所敬夫长上, 纪纲扫地, 礼教土苴。夫云上无道揆, 下无法守, 犹有礼俗存焉; 今乃至无以为教俗, 则惟有暴戾肆睢, 荡廉扫耻, 穷凶极恶, 夺攘矫虔, 以肆其争欲而已。

又说:

法典皆无, 长吏豪猾, 土匪强盗, 各自横行, 相望成风。搜刮则择肥搏噬, 仇害则焚杀盈村, 暗杀则伏血载途, 明乱则连城陈战, 抢掠于白昼, 勒赎于大都, 胁击于公会, 骚扰于城市。以至私抽赋税, 妄刑无辜, 兵变相望, 叛立日闻, 莫之过问也。

他目睹此日的世变之烈, 以及由此带来的一派颠倒错乱和内无归依, 外无法守, 由此激生的一腔不平化作文字讨伐, 便常常要以道德为立场, 对革命本身和主导了革命的党人作诘问和追究。在那个时候的中国, 这是一种富有代表性的归纳和推论, 以至于辛亥革命后十二年孙中山作演讲, 犹自直白谓之"你不承认十二年的祸乱是革命党造成的么?民意大多数却承认是这样的"。然而以前后说因果, 这又是一种缺乏足够深度的归纳和推论。就康有为指述的民初社会相而言之, 出现在君权终结之后的颠倒错乱和内无归依, 外无法守, 其喧豗枪攘虽然触目惊心, 但喧豗枪攘背后, 其深层的内含则是传统中国的政治秩序、社会秩序和精神秩序在这个时候的通盘解体和彻底解体。因此, 与这种颠倒错乱的外观相为表里的, 其实是不能纯用道德评判作解释的形成于历史变迁之中的社会内容, 以及前一段历史留给后一段历史的既定的社会内容。这个过程自1860年代移西法入衰世的师夷智以图自强之日即已发其端绪。之后的三十余年里, 移来的西法促成了中国社会的脱榫和累积地脱榫。经1890年代的变法翻动政局, 及其失败之后的余响不绝和亢激不绝, 至庚子与辛丑之后开始的最后十年的新政, 遂演化为新法扫荡旧法和新法铲除旧法。与之相为因果的, 便是历经四十年脱榫和开裂之后的传统社会结构因之而被置于四面撞击之中, 在这个过程里由脱榫走向脱散。迨武昌起义继之而起, 打断了清末新政, 又承接了一个结构已在脱散之中的中国社会。

作为一种近代化的变迁, 这个过程不仅脱出了清代二百六十年历史, 而且脱出了此前的二千年历史, 而古老的中国则因此而在四顾茫然中, 进入了一个孙中山比为"旧屋已拆, 新屋未成的时期"。章太炎说的"事之不平, 乃至于此", 康有为说的"绝无法纪", 孙中山说的"为所欲为", 写照的都是社会结构解体之后人间的"废弛"散乱景象。然则其间以一地碎片为常态的种种恶虽与国体的鼎革前后相接而来, 但作为历史的延续, 这种自生自灭, 而又生生不息地茁长于一地碎片之中的恶, 正是前一段历史造就的社会脱散, 在其一路演化中留给后一段历史的结果。身在废弛散乱之中而熟见天下的"有若无政府", 这一代曾惯于以诟詈专制为一世之通论的人物蒿目时艰, 此日又常常会去自觉地辨识专制之于政治的合理一面。章太炎说:"民主立宪、君主立宪、君主专制, 此为政体高下之分, 而非政事美恶之别。专制非无良规, 共和非无秕政"。并依次举"汉孝文皇帝"和"光武皇帝", 以及"魏、宋"为"前世善专制者", 继而又连类而及曾国藩、左宗棠为代表的近时"湘中诸雄"和清末疆吏里的张之洞、刘坤一, 称其犹"足以惬人心", 而"行事曷尝不由专制, 而能宛转上遂, 未尝牵帷墙之制, 畏仓卒之变, 跼蹐无处, 而示其威重也"。同样的意思, 章士钊则就学理而作论述, 说是"国家者, 皆多少含有专制之性质者也。国体尽属共和, 而一言国权, 则非专制不立"。他所申明的是共和与专制实际上无从分为悬隔的两截。同样喜欢讲学理的严复甲午、乙未之际着力"辟韩", 这个时候却深信"居今而言救亡, 学惟申韩, 庶几可用"。以申韩比称法家, 指喻的显然都是专制主义。其前后之间的不一样, 正可以见时势不一样之后认识的不一样。而事理既同, 则人心亦同, 所以, 即使是孙中山, 彼时也曾言之明了地以"实行自己的宗旨, 不要处处迁就民意, 甚至于[与]民意相反, 也是势所不恤的"为理之应有。就其涵义而论其涵义, 这种与民意相悖的"势所不恤", 其实与专制的意思已不容易区别开来。相比于清末志士群起反专制的合众而鸣, 像这样公然以专制立主题的阐说先后出现于民初中国, 已是社会思想的一种明显变化和深刻变化; 而原本各有政治主张的人物一时目光交集, 都在这个过程里看到了专制之能够助成政治和政治之可以善用专制, 则尤其具体地反映了革命之后, 处在四面散乱之中的中国人忧患之所在和关注之所在。这些论说在专制的可恶中辨识出专制的可取, 其意中的专制实际上已剥离了二千多年之间附着于君主的旧义, 而还原为一种以自上而下集中的权力为本来意义的政治样式。当时的舆论直接谓之"君主虽不适于今日之国体, 而专制实有益于今日之政治"。在十数年饫闻专制之恶以后倡说专制的"有益于今日之政治", 显然不会出自于对专制的厚爱, 而是对映于革命之后的中国社会"纪纲扫地"而"暴戾肆睢", "人民无告"而"莫之过问也"的一派乱象和满眼动荡, 以及与之相为因果的整体的权力在"废弛"中化为碎片, 而后是碎片化的权力成为一种前所未有的破坏性权力。因此, 相信"专制"之"有益"于今日, 正表达了这一代人身在碎片化权力的四围之中而为其破坏性所苦之日, 对自上而下集中的权力和高度集中的权力的重估和认同。他们困处于一个社会结构解体的过程之中, 但身在这个过程里而与之俱化, 他们未必都能脱出直观而见的一派乱象和满眼动荡, 由举目远眺成其自为洞察, 以识得后人读史所见到的这个过程的真实内容和实际意义。然而就整体的权力只能依托于整体的社会结构而言, 他们这种对于自上而下集中的权力和高度集中的权力切入认知和深作期盼, 其实已曲折地反映了历史变迁中解体的中国社会, 又不能不在历史变迁中重筑骨架, 为自己再造出一个社会结构的必然之势和内在逻辑。在那个时候的中国, 这是一种不在共和学理之内的历史内容。但它生成于中国社会, 从而更深地楔入于中国社会和支配着中国社会。因此, 在共和影响中国的过程里, 同时是共和又不能不在这种历史内容的影响之下。是以对于共和的反思和再思, 便常常因此而起, 并沿此深入。久被视为反共和的专制之所以能够在共和中国获得一种新义, 并视为"代表大多数国民之心理", 其因缘盖源自于此。而"洪宪帝制"之日乞丐的怒骂和"丁巳复辟"之日茶房的兴奋, 也由此而获得了一种超越了帝制而更富广度的说明和理解。

(三)

共和以民权立国, 则政治主体本在人民。但在学理中设定的与共和相关联的中国人, 实际上又都是具体的中国人, 从而都是历史文化里的中国人。所以, 对于移入的共和来说, 人民本身便自始已是学理所不能全然统括的另一种国情。梁启超说:

我国二千年来, 法理上久采四民平等主义, 个人私权, 比较的尚互见尊重。欧西所流血百年以争者, 夫我则既固有之矣。其在参政权, 则白屋公卿, 习以为常。士苟稍自树立, 固无往而不可以得与闻政事之机会。故其于民权说, 不如欧西百年相需之殷, 有固然也。

是以"自由平等之大义, 在百年前欧洲, 洵为起死圣药, 而在我国, 实不甚应于病源。何则?此既我所固有, 不待今兹之革命而始能得也"。虽说在晚清中国, 他曾是先倡民权、自由、平等的呐喊者之一, 但比之其时好以西学为尺度丈量中国的时趋中人, 显然是这个时候他已更懂得须以中国自身来说明中国了。而沿此推而论之, 由于"实不甚应于病源", 则对于多数中国人来说, 作为一种观念的共和便不仅是夹生的而且是不相勾连的:

今吾侪俨然共和国民矣, 然诚执途人而问之曰:何谓共和?恐能置对者千万人不得一也。岂惟齐民, 即号称通学解事之士君子, 其有真知灼见者, 虑亦罕耳。其大多数乡曲之民, 视之若一姓之鼎革, 群雄力征, 一切与己无与。稍耳食一二者, 则谓共和既建, 无复官吏可以临我, 无复法纪可以范我。即进而观首事戮力诸贤, 亦率谓行共和之政, 得绝对的自由平等, 而后此幸福遂无涯矣。

他概述了中国的各色人等之臆想共和, 而其间看不到一个共和的知音。因此, 以二千年历史文化为根脉的多数中国人与共和之间的深度隔阂, 遂成了共和在中国最明显的窒碍和最直接的窒碍。而国情之为国情也因之而获得了一种具体性。但共和既以人民为主体, 则多数中国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又都应是决定共和本身的力量。由此形成的事实对于道理的深刻矛盾, 使原本熟识惯见的群体中国人被时论和政论一时放大, 在共和学理的衬比之下成为一种认知的对象和论说的对象。而这种认知和论说在展开中的深入, 同时又会成为另一种衬比, 使中国人反思和再思共和的过程面对更多的问题, 催生更多的思考, 因之而得以由此及彼和由表及里。在梁启超之后, 孙中山说:

中国人对于古德诺氏劝袁帝制一事, 颇为诧异, 以为彼乃共和国之一学者, 何以不右共和而扬帝制?多有不明其故者。予廉得其情, 惟彼为共和国人, 斯有共和国之经验, 而美国人尤饱尝知识程度不足之人民之害也。美国之外来人民, 一入美境数年, 即享民权; 美国之黑奴, 一释放后, 立享民权。而美国政客, 利用此两种人之民权而捣出滔天之乱, 为正人佳士所恼煞者。不知若干年, 始定有不识字之人不得享有国民权力之禁例, 以防止此等捣乱。是以彼中学者, 一闻知识程度不足之人民欲建共和, 则几有痛心疾首, 期期以为不可者, 此亦古德诺氏之心理也。

而以彼律此, "中国人民知识程度之不足, 故无可隐讳者也。且加以数千年专制之毒深中乎人心, 诚有比于美国之黑奴及外来人民知识尤为低下也"。"洪宪帝制"以后, 古德诺久已被看成是外国人里面的反派。因此孙中山为古德诺辩述其主张中的合理性, 实际上也说明了:作为一种历史过程的"洪宪帝制"虽是对于共和的反动, 但自共和本身的立场审视"中国人知识程度", 则其异路突起又并不是全然没有理由的。梁启超以群体中国人为认知对象和论说对象, 关注的是历史中国相比于欧西而见的并不太过专制, 以及由历史中国造就的民初中国人因此而不能入时流, 遂成其对于反专制的共和普遍无知和普遍疏离。其持论的本位大半犹在中国的历史文化, 而明显地把共和当成是一种外来的东西和悬空的东西。因此, "试执途人而问之曰:何为共和?恐能置对者千万人而不得一也"的无知和疏离虽然一派蒙昧, 却是由历史文化之外的共和以其自上而下的斜照所反射出来的。由此推而论之, 则"自民权说之倡, 欧西政治日以改良。论者辄以此为民权易于致治之显证, 殊不知政治无绝对之美, 政在一人者, 遇尧舜则治, 遇桀纣则乱; 政在民众者, 遇好善之民则治, 遇好暴之民则乱, 其理正同"。他接受了移来的共和, 但又深信, 与群体中国人的实际状态相比, 前者影响后者的程度实远不及后者影响前者的程度。同他对照, 孙中山以群体中国人为认知对象和论说对象, 显然更自觉地立足于彼邦的共和范式, 并用历史中国留下的"数千年专制之毒深中乎人心"来衡量当日中国。因此, 他陈说"中国人民知识程度之不足"和"尤为低下", 立意都是在指述已经身在共和之中的中国人全不合于共和的尺寸。就本义而言, "知识程度不足"其实也是一种无知和疏离, 但孙中山之不同于梁启超的是, 在他那里, 移来的共和已是既定的规范和代表了历史进化的规范, 则民初的中国人便不能不成为被规范的一方。他更相信前者应当影响后者和前者能够影响后者。在那个时候的中国, 梁启超具有代表性, 孙中山也具有代表性。

群体中国人因不识共和而表现出来的这种无知、疏离和"知识程度"之"尤为低下"出自真实的中国社会, 但以共和一面立论, 他们又都应是中国的民权之所寄和民权之所归。而后是相比于"知识程度"大半见之主体反映客体的认识程度, 与民权之所寄和民权之所归直接相因依的, 则已是群体中国人本身实际的存在状态与民权之间的适应程度。而曾经断言自由平等之大义"不甚应于病源"的梁启超, 其意中的中国社会之大病, 真正的"病源"全在于晚清以来中国人真实的存在状态。他说:"我国之敝, 乃缘当政治之冲者懵然不知国家目的为何物, 国家固有之职务, 不能假手于其机关以实践之"。由此形成的上下相对, 便是:

人民进无所怙恃, 则不得不退而各自为谋。各自为谋而无董率之者, 则步伐势不能齐整, 散漫无纪, 终不能吻合以成一体, 公共心日以消乏, 而公共事业遂无一能举。其对于国家也, 觉其所能翼覆我者至有限, 坐是国家与身家之联锁至弱。

由此观照当时, 则自清末而民初, 作为群体存在的中国人, 是以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不相勾连和个体与国家之间的不相勾连为日常状态的。其间既没有公共性, 也没有感应力。以欧西的共和作对照, 显然不在一类之内, 然而"今日我国以时势所播荡, 共和之局, 则既定矣, 虽有俊杰, 又安能于共和制之外而别得活国之途"。两头之间相互矛盾而又相互交集, 遂使其心目中的共和中国不能不先"藉政治之力, 将国民打成一丸, 以竞于外"。他称这个过程为政府对于国民的"保育"。然则群体中国人既被置于自上而下的"保育"之中, 同时也正说明了此日的群体中国人犹不能自主和民主。对于共和中国来说, 这种解说和推论所写照的, 是中国虽已实现共和, 但共和的主体则仍须育造和仍在育造之中的名实不相对应。依历史本相说人物, 在帝制中国走向共和的过程里, 梁启超是一个跟从者。然而以中国虽已实现共和, 而以共和的主体仍在育造之中为其时的写照, 则倾力推翻帝制并亲身造就共和的孙中山所见与之正在伯仲之间。他说:

中国四万万之人民, 由远祖初生以来, 素为专制君主之奴隶, 向来多有不识为主人、不敢为主人、不能为主人者, 而今皆当为主人矣。其忽而跻于此地位者, 谁为为之?孰令致之?是革命成功而破坏专制之结果也。此为我国有史以来所未有之变局, 吾民破天荒之创举也。是故民国之主人者, 实等于初生之婴儿耳, 革命党者即产此婴儿之母也。既产之矣, 则当保养之, 教育之, 方尽革命之责也。

以"婴儿"为比, 说的是幼稚一面。而其构想之中的人民需要"保养"和"教育", 又尤在于"人心涣散, 民力不凝结", 而致"中国四万万之众等于一盘散沙":

究竟说一片散沙的意思是什么呢?就是个个有自由和人人有自由。人人把自己的自由扩充到很大, 所以成了一片散沙。什么是一片散沙呢?如果我们拿一手沙起来, 无论多少, 各颗沙都是很活动的, 没有束缚的, 这便是一片散沙。如果在散沙内参加士敏土, 便结成石头, 变为一个坚固的团体。变成了石头, 团体很坚固, 散沙便没有自由。

他所说的"一盘散沙"和梁启超所说的"散漫无纪"显然是一种对等的东西, 指的都是民初中国人的普遍存在状态。这是一种人所共见的状态, 是以同一个时间里又有陈独秀所说的"中国人民简直是一盘散沙, 一堆蠢物"的譬比, 以及同样的譬比又多见于当日的时论与口谈之中。然而由此前推, 则20世纪以前的中国虽然常被置于强弱之比、贫富之比、开新守旧之比、文明野蛮之比当中, 并且常被归于弱、归于贫、归于守旧、归于野蛮, 却罕见有以"散沙"相比拟者。因此, 就观念的变迁出自于历史变迁和反映了历史变迁而言, 孙中山以"一盘散沙"为中国之大患, 梁启超"以散漫无纪"为中国之大患, 两者对应的, 其实都是仓促造就的共和与解体的中国社会直面相遇于历史的狭路之中, 遂使本来应当成为共和主体的群体中国人, 又为20世纪初年开始的中国社会解体过程所裹挟, 脱出了依傍, 脱出了制约, 脱出了久有的联结, 脱出了旧日的规范, 在层层分解中彼此断裂而不相粘连。随后是群体的中国人越来越难以构成整体意义的中国人。因此, 就其历史内容而论, 孙中山以"保养"和"教育"为民国塑造"主人"的筹想, 实际上又会为没有了整体性的中国人带来一种重造的整体性。在这一点上, 梁启超尤更多期望和寄托, 所以其"保育政策"的理想境界, 是"将使全国民如一军队之军士, 如一学校之学生, 夫然后国家之形成, 而国际上乃得占一位置"。但变"一盘散沙"为民国的"主人"; 变"散漫无纪"为"军队之军士"和"学校之学生", 两者所设为手段的, 显然同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权力和高度集中的权力。

由于为民国育造"主人"和为中国人重造整体性相互交叠而合成了一途, 因此, 共和来到中国, 其真实内容与实际过程, 便自始已不能等同于欧西。1919年孙中山说:"予之定名中华民国者, 盖欲于革命之际, 在破坏时则行军政, 在建设时则行训政。所谓训政者, 即训练清朝之遗民, 而成为民国之主人翁, 以行此直接民权也。有训政为过渡时期, 则人民无程度不足之忧也"。这种构想以"革命方略"之名出生于同盟会时期, 又于民国成立多年之后再被倾力重申。他引为比照的, 是因"辛亥革命之役"的"忽视革命方略", 而致"军政时期一蹴而至宪政时期, 绝不予革命政府以训练人民之时间", 随后满目俱见"粉饰旧污, 以为新治"和"发扬旧污, 压制新治", 遂使民国不复成为民国。他以此说明了共和不能没有训政, 也以此说明了共和之于中国, 是能够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同宪政分开来的。与彼邦既有的范式相比, 训政是一种中国土生土长的东西; 而与共和之本义在于民权相比, 训政的要义又全在于自上而下的权力和高度集中的权力:

本来政治主权是在人民, 我们怎么好包揽去作呢?其实, 我们革命就是要将政治揽在我们手里来作。这种办法, 事实上不得不然。试看民国已经成立了九年, 一般人民还是不懂共和的真趣, 所以迫得我们再要革命。现在我不单是用革命去扫除那恶劣政治, 还要用革命的手段去建设, 所以叫做"训政"。这"训政", 好像就是帝制时代用的名词, 但是与帝制实在绝不相同。须知共和国, 皇帝就是人民, 以五千年来被压作奴隶的人民, 一旦抬他作起皇帝, 定然是不会作的。所以我们革命党人应该来教训他, 如伊尹训太甲样。

此谓之"用些强迫的手段, 迫着他来做主人"。作为一种比较, 清末的梁启超于孙中山虽为论敌, 但他在论辩过程中创为"开明专制"之说, 称此为"以发达人民为目的"的"最良之速成教法", 其实旨义已同于这种"用些强迫的手段, 迫着他来做主人"。对比孙中山的"革命方略", 其所见既同, 所思亦同。虽说孙中山后来以"或又疑训政六年, 得毋同于曲学阿世者所倡之开明专制耶?曰:开明专制者, 即以专制为目的; 而训政者, 乃以共和为目的, 此所以有天壤之别也"的问答强为之说, 与他划清界限, 但以思想历史立论, 他们留在晚清的这些思考, 都为民初提供了一种理路相同的前史。而就其内涵之与时俱迁而言, 则相比于同盟会时代先期设定的宪法之前先以"约法"造就国民的预想和推想, 则此日比"训政"为"伊尹训太甲", 显然更多了一种历经颠扑之后的见事之明和见事之切。而以这个过程所得的阅历之知省视"训政"对象, 又愈见中国之既有和西方之未有的不一样。他说:"欧洲从前因为太没有自由, 所以革命要去争自由。我们是因为自由太多, 没有团体, 没有抵抗力, 成一片散沙。因为是一片散沙, 所以受外国帝国主义的侵略, 受列强经济商战的压迫, 我们现在便不能抵抗。要将来能够抵抗外国的压迫, 就要打破各人的自由, 结成很坚固的团体"。并以此为立场而与彼时的新文化立异说:"中国人用不着自由, 但是学生还要宣传自由, 真可谓不识时务了"。在数十年西潮浸灌之后, 国人久已习知自由与专制相互对立而此消彼长, 因此, 这种在共和的名义之下"打破各人的自由", 并移之以为"训政"的要目, 无疑是认知的明显逆转。但这种逆转既生成于一代中国人对民初共和的反思和再思之中, 则其间的道理便不会没有应和。所以相近时间里又有严复说:"自不佞言, 今之所急者, 非自由也, 而在人人减损自由, 而以利国善群为职志"; 康有为说:"今日少言自由平等, 俟吾国既富强后, 乃言之, 则中华国千秋万年, 可与欧美自由平等, 而吾国民乃真有民权、民意焉"; 章士钊说:"吾国风俗之恶, 全球无对, 故吾国政治之恶, 亦全球无对。试观今日之政象, 杂出于声色货利赌博无赖之中, 即可概见。其所以然者, 则所得小己之自由过多, 而国家制裁力之未至", 并因此由衷向往"国家绝对之权"。他们的旨趣都不在"训政"一路, 但他们以"减损自由"、"少言自由", 以及扩张国家的"制裁力"限制"小己"自由为主张的种种议论, 又与孙中山的"打破各人的自由"合成了显然的共鸣。在这些人当中, 严复早年倡说"以自由为体, 以民主为用"和"民之自由, 天之所畀也"; 章士钊自谓"少负不羁之名, 长习自由之说", 皆于自由学理有深造者。以其旧时面目为比照, 则此日前者之重"利国善群"轻"人人自由", 后者之重"国家制裁力"轻"小己之自由", 并因此而既和康有为的"吾国"之"富强"相应合, 又和孙中山的"抵抗外国的压迫"相应合, 由此所表达的其实不是单面的否定, 而是两头之间的选择。在那个时候的中国, 孙中山、严复、康有为、章士钊各有自己的学理渊源和政治主张。但作为同一代人, 他们在历经变帝制为共和的过程中所面对的这个初创共和的中国, 同时又是一个久在外患逼拶之下的中国和已经社会解体的中国, 因此, 前一个中国自始即与后一个中国共生共存于一体之中。在这种共生共存中形成的小己与大己的对待; 自由与富强的对待; 个体与国家的对待; "散漫无纪"与"坚固"团体的对待, 以及"今之所急者"尤其在大己一面, 富强一面, 国家一面, 团体一面的重心所归, 原本皆属中国困境中产生的忧患之所在, 和忧患之所在即道理之所在。这是一种中国问题与中国关怀, 但在共和进入中国之后, 便又都成了共和的问题和关怀。引此诠说当日的政治思想, 显见得孙中山置"训政"于宪政之前的别开生面, 既反映了共和进入中国, 则其民权主义已不能不应对民族主义的事实; 也反映了民权主义在应对民族主义的过程中自身之不得不变的事实。因此, 在孙中山的预设里, "训政"是造就共和的一个过程, 但作为一种以中国为对象的预设, 这个立意于以共和为范式来改变中国的过程, 其实又非常明显地表现了中国的历史、文化和时势对于共和范式的校订和改塑。而因果相寻之间, 共和之于中国的切近、真实和具体, 也正在这两面的共生同存和一面影响了另一面之中而成了一种可以期望的东西。

(四)

民初中国因共和而有代议制度, 又在十多年里毕显了代议制度下的政局, "其败坏之程度, 比清季远过之"。因此, 国人目睹身受久之, 对于共和的反思和再思, 便一定会次第而起, 交集于代议制度。这个过程常常以抨辟时政为起点, 但又常常由事入理, 比抨辟时政更多地含有思考所得的深度。而与之同见于这个过程的, 还有一个一个曾经深信代议政治的一世之翘楚失落彷徨, 在一挫再挫之后由大信变为大疑的怅惘心路。章士钊自谓早年"习律英伦, 浮慕政党政治"而"本主三权"。迨"斯制既立十年, 捉襟见肘, 弊害百出", 遂致"从来所持信念, 扫地以尽", 且"橘移淮南而化为枳, 亦渐闻人深致慨叹"。1923年, 他说:

反对曹锟, 其议决不当与求去一人或求去一事, 同其广狭。何也?凡以为去一人而国家可定者, 以别有法数在也。以为正一事而人心可安者, 亦以别有法数在也。十二年来, 无人敢离法数言事, 此胶彼漆, 纷错不休。今既有人囊括所有胶漆, 怀之而走, 易而言之, 盗尽一切之法数, 使天下言法, 即当奉我, 吾人尚守株一义不去, 终冀于法数之中, 不出口耳四寸, 求所以制其死命, 岂非童

他所说的法数, 是构成和支撑了民国十二年以来中国政治观念中的定轨、法则和道理。而积十二年之间实际政治的破绽百出, 顶穿壁漏之后, 至此日定轨、法则和道理都已无可收拾和无可弥缝。"然则为奈何?曰:舍数而言义, 毁法以造法。十二年来之所营构, 所争执, 视为无有, 即其所荒耗惭送之日月, 亦弃去不以入历。而将今日之日, 紧接辛亥八月十九武昌起义之日":

假定全国皆在革命状况之中, 黄陂初以旅长被举为都督, 中山滞海外未归, 宋遯初之几篇日本讲义尚未公认为共和宝筏, 满洲既倒, 而吾新造未集, 所以谋继满洲而起以治其国者, 仍百无一有。吾人于是澄思渺虑, 察例通类, 誓以全国之公智起百世之宏规, 如斯而已矣。

他把中国的出路寄托于这种推倒既往, 从头来过。章士钊自叙十多年时间里由"浮慕"代议政治变为"从来所持信仰, 扫地以尽", 代表性地表述了那一代人为中国"营构"了可以寄托将来的期望, 之后又眼看这种期望在自己面前节节破裂, 终至一朝倾覆的人身经验和心路历程。这是一种事实造成的层层倾覆, 因此, 与之一路相伴而来的, 便是那一代人遭逢的连串困顿, 以及困顿之后的连串否定与自我否定。"夫共和之美, 洽于人心者, 莫不曰得民意, 发民权矣"。是以立宪政治和代议制度之合理和合法, 全在于既以民意民权为本源, 又以民意民权为指归。但晚清最早倡立宪的康有为, 民初又最先深疑代议制度之能够真得民意。他说:"夫尊民意民权者, 不能直达而以代议名之, 苟不能如瑞士之直议, 何权之有"。而比之"英国三万选一议员"和"德、法以十万举一人, 日本以十三万举一人"的民意, 一个地方比一个地方的含量更稀薄, 则中国之代议制度已是一种全然无从归纳民意的东西:"中国之大, 人民之多, 今之选举法也, 以八十万人选一人。夫八十万人之多数, 地兼数县或者数府, 壤隔千里。吾国道路不通, 山川隔绝, 人民无识, 交游未盛, 选举不习, 则八十万人中, 缈缈茫茫, 既为大地选举例之所无, 而曾谓八十万人者能知其人而举之, 其人又能代达八十万人之意乎?此尤必无之理也"。他言之锐利, 而又以其具体而能洞见真实。所以此后八年同在真实之中的孙中山说的也是"谈民权, 必须祖瑞士, 其与瑞士有同一的具体民权, 方能谓之真民权, 不能空洞洞说过"。并直言今日之"所谓选举, 适为劣绅、土豪之求官捷径, 无怪选举舞弊, 所在皆是"。他同样不信代议制度能够真正表达民意。与他们相比较, 梁启超论说同一个题目, 已更深一层地思辨于民意与公意之间, 从而其推论不仅不信代议制度能够真正表达民意, 而且深信因为代议制度的存在, 又会使世间之公意更不易见:

频年以来, 每一大问题发生, 有所谓国民公意存耶否耶?曰:何为其无。国民每对于一问题, 其公意所趋, 未尝不显豁呈露, 且其公意恒不谬于判断, 而常与国利民福适相应。虽然, 欲求法律上之根据以表示此公意, 则卒不可得。政府曰:我当局也, 法律上授我行政权, 汝曹何为者?议员曰:我国民代表也, 法律上为一国主人翁焉, 汝曹何为者?其怀抱公意之国民, 虽复百千万亿, 而在法律上不过适为百千万亿之私人, 其意则私人之意也, 其言则私人之言也。本至公也, 而欲证明其为公, 则无说以自完, 乃不得不忍吞窒结, 而一任政府与国会相勾煽相狼狈, 盗民意之名以售其奸。

"政府"因代议制度而成政府; "议员"因代议制度而成议员; 而"本至公也"的"国民公意", 则因代议制度而无从"证明其为公"。当日时论好说"国民全体", 而由此形成的"政府与国会相构煽相狼狈, 盗民意之名以售其奸", 则已使"国民全体"之实与"国民全体"之名脱裂为二, 并使后者异化为前者的对立物和压迫者。时人曾究其底里, 之后作探本之论曰:"我民昔时受虐于君, 犹有冤抑可诉, 今者虐我者用我之名义, 则真无呼号之地矣"。虽说晚清以来志士惯于循彼邦之说, 以专制统括二千年中国的君主, 然而"我民昔受虐于君, 犹有冤抑可诉"则说明, 历史中国的君权并非以肆张恣睢全无制束为常态。是以严复举"吾国自唐虞三代以来, 人主岂尽自由?历代法律, 岂尽凭其喜怒?且本朝祖宗家法, 尤为隆重"以比"孟(德斯鸠)氏"之言"专制"的"国无常法"而"一切凭其喜怒", 则称旧日的中国帝王为"法度之君主"; 孟森指述"孔子既没, 其道益尊。汉人本以经义决事, 春秋之所是非, 世主亦不敢不听。有不听者, 予以非圣无法之大罪名, 孰敢不悚", 遂以此启后来的历史而成一代一代的轨路。他们写照的都是不同于彼邦之说, 但又见之于历史记述之中的事实。而以此为经验之知, 用来比较十多年来的闻见之知, 则彼时的代议制度为中国带来的, 显然是一种前史所未有的肆张恣睢而无以制束的东西:

君主国尚有可由国会制宪之理, 国会受君政之箝制, 用力相抗, 以为立法之标的, 而国会之不法, 君主得而对抗之。民主国则主权在民, 民无直接行使主权之方法, 则国会代为行使, 而又不受真主人之束缚, 假其名义, 以制政府, 又脱其束缚以便身图, 自非中材以上之流, 孰能皎然不欺?

这个过程自南京临时参议院订立"临时约法"已经开始, 而其十多年之间的腾越起伏, 最终留给中国社会的, 是代议者与被代议者之间陌路相望的上下隔绝和上下对立。比之"法度之君主"和"世主亦不敢不听"的犹在规矩之中, 则这种由代议制度造出来而"脱其束缚"的权力既可自立规矩, 实际上其自身已经置于规矩之外了。而与之相为表里的"以便身图", 同时又会以其各自逐利的分合无常, 使这种不受束缚的权力变成散乱的权力和无常的权力。随后是人在上下隔绝之中和上下对立之中直观散乱无常, 积十多年的阅历、受知、困殆、疑惑、思索而作归纳和概括, 便成了一种否定:"最高权集中于议会, 此英国伯力门之制也。今日议员实有此权力, 而断送国家, 适得其反"。

以英国的"伯力门之制"对照中国的"适得其反", 表达的是那一代中国人因眼前的事实而变其以前的认知, 对移入中土的西法深度怀疑。曹锟贿选的同一年, 章士钊说:"宪法者, 十余年来一至不祥之政治散名也。全国人不解此物, 全国人不需此物, 而全国人又为此物而战, 杀人流血, 在所不计。骤而视之, 天下之怪事不可以常理论者, 宜莫逾此"。当日作为西法的宪法进入中国, 以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布道理, 而一时沛然莫之能御。曾经习为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并且身列于鼓吹之中的章士钊观世十年, 此日转过头来以中国人的常识常理说时务, 则具见玄之又玄之套不住常识常理:

以愚观之, 《约法》诸条, 在五十年前, 吾民族思想所绝未及也。其生硬为吾民所不习, 远在典谟训诰之上。是《约法》者横法也, 而吾自有其纵法。《约法》者皮傅之法也, 而吾自有其立命之法。横而皮傅者, 时虽近而实远; 纵而立命者, 时虽远而实近。……英史家麦考黎曰:"宪法者, 纸币也。纸币诚利于商, 而无实币以盾其后, 纸亦纸耳, 何裨于用?惟宪法亦然。宪法之下, 别有力焉, 此力不行, 宪濒于死。此力者何?亦吾民生长歌哭, 久久相沿为用之种种法则而已。"

然则约法之于中国所以会成为"横法"和"皮傅之法", 本在于其以"稗贩剿袭"为来路, 自始即在无物以"盾其后"的脱空之中。而"吾中国之以习惯力统御社会, 仿佛似英", 因此, "此习惯力不失, 即国家不失。根本法云云, 俱全后外铄之词。倘或民元而无所号约法者出世, 吾国积极方面, 安定决无逊于今日; 而消极转可避去约法之争, 生命财产, 因得保全无算, 未可知也"。把"根本法云云"看成"外铄之词", 正是归之于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而以"此习惯力不失, 即国家不失"为理之当然, 说的则是中国自有本源, 从而中国自有本相。本源和本相皆出自历史而系乎命脉, 因此, 对于中国来说, 其真实性和决定性便都在"五十年前, 吾民族思想所绝未及也"的东西之上。由此分轻重, 便是以此为取舍, 显见得其论说虽起于约法, 而折射的已是整个代议制度。同一年梁启超说:"中国人对于代议制度, 本来是很冷淡, 狠(很)怀疑", 而"立法行政司法三机关", 又"合力蹂躏法律", 来"专门与人民为敌", 其倒行逆施的"种种实证", 都在"告诉世界人", 中国"不能行代议政治"。而与这一面相对立并成为对照的, 是举目四顾, 但见"今日中国人之所渴望者, 为恢复其数千年偃武修文之旧主义, 以便安居乐业, 自由发展"。究其内涵, 则他所说的"旧主义"与章士钊笔下的"习惯力"显然是重合的。他们二人都属拥有新知, 先入潮流的人物, 也都属用心于审量彼己, 以成就其深入思考的人物。但事涉历史变迁之中的中国, 不断深入的思考又常常会是历经否定和否定之否定, 以成其不断批判的思考, 因此, 在曾经相信中西之间可以同一之后, 他们又比别人更富深度地看出了中西之间的并不同一。梁启超说"中国人对于代议制度"自来"冷淡"和"怀疑", 而其背后则有着他对各国行代议制度皆"稍有成功, 而中国独否"的历史因果所作的反思和沉思:

盖代议制在欧洲确为一种阶级, 而在中国则无可能性, 盖必有贵族地主, 方能立宪, 以政权集中于少数贤人之手, 以为交付于群众之过渡。如英国确有此种少数优秀之人, 先由贵族扩至中产阶级, 再扩至平民, 以必有阶级始能次第下移, 此少数人皆有自任心。日本亦然, 以固有阶级之少数优秀代表全体人民。至于中国则不然, 自秦以来, 久无阶级, 故欲效法英、日, 竟致失败, 盖因社会根底完全不同故也。

代议制度产出于等级社会, 又借助于等级社会的不平等而获得了可以从容过度的历史空间, 得以最终形成一种稳定而且平等的政治结构。对于"久无阶级"的中国社会来说, 因"久无阶级", 已决定了移来的代议制度没有办法获得这种可以从容过度的历史空间。其推论中的"无可能性", 说的正是中国人全盘仿造欧洲以构筑自己的代议制度, 实际上是做不到的。以19世纪中叶以来中国人对欧西议会政治的比附、判识、向往和诠释为反照, 这是一种迟来的认知和后起的认知。然而其间内含着真实的历史内容, 便不会不成为一个真实的题目。因此, 此日以中国的"习惯力"说中国之国情的章士钊, 又曾比梁启超更早地举"内阁政治, 以代议范围言之, 实为多数专制, 苟国中夙无阶级, 不重尊卑上下之分, 国中一部分人, 平起而操政治之大权, 议会中之占少数者, 易生其不平, 而议会外之感情, 尤难控御"为道理, 以说明代议政治在等级社会和平等社会的全然不同。他们各自论述, 而关注的则都是代议制度中的这一面过去常在视野之外, 却又深深地横隔于国情和代议制度之间的内容。而由此上溯源头, 章士钊说"代议之设, 滥觞英伦, 当时英王下令征税, 入税者因举代表面王, 共订税制, 所谓不出代议士不纳租税之名言基于是时。以知代议之为物, 其实不能脱离纳税二字别成一议。代表者何?质言之, 即代表入税者之荷包也"。而以此欧西"代议之为物"的本来面目, 来对比严复从"海禁既开, 交通日广, 于是欧洲之学说政论, 日渐于东瀛, 浅者震其富强, 不知其原因别有在也, 于是以分党为政治极规"。至"辛亥武汉造攻", 虽"一切外缘内因, 举不备具", 而"骤用新制"的一路变迁陈说代议政治在中国的从无到有, 显然是中西之间因果殊异。而以中国人的"震其富强", 观照欧西"代表者何?质言之, 即代表入税人之荷包也", 则代议制度在中国, 其起始的源头和寄托的命意本已全然不同于欧西, 从而其学来的一副面目也不能不全然不同于欧西的本来面目。两头之间的歧义无从弥合而各成一路, 在十多年演化之后便成了此日中国的"捉襟见肘, 弊害百出", 既不能归入今时的欧西一面, 也无法归入本来的中国一面。而后是中西之间的源头不同, 命意不同和面目不同都被越来越多的人识得和审知, "代议制之应改造, 乃当世仁人志士所一致主张之论", 便成了二十年代显目的思想现象。

1925年, 章士钊说:"曩者, 吾兄太炎有'代议然否’之论, 其时吾国尚无此制, 人亦莫审其言之真解。忽忽十余年, 事理渐著, 国会为物, 亦朽败无以自存。天下之论代议者, 不得其然而尽得其否, 于是人类之贵乎有先觉者, 乃于吾兄寄之"。十七年之前章太炎作《代议然否论》, 以"规设议院, 未足佐民, 而先丧其平夷之美"立论旨, 成为新人物群里少见的用平等主义反对代议制度的人。而同十余年之后在反思和再思中形成的识断相比, 其重心和内涵实际上并不能全都能够重合。因此, 章士钊在二十年代重提这一段发生于清末的旧事, 并奉章太炎为"先觉", 取用的并不是"代议然否"的论析, 而是"建国设官, 惟卫民之故, 期于使民平夷安稳, 不期于代议"的论断和了断, 以助成其"代议制何以不适于吾国"的一路深思和全盘否定。而时当代议制度被那一代中国人当成反思和再思的对象之日, 合流于这种由怀疑而入否定的, 又有孙中山的概而论之:

照现在世界上民权顶发达的国家讲, 人民在政治上是占什么地位呢?得到了多少民权呢?就最近一百多年来所得的结果, 不过是一种选举和被选举权。人民被选成议员之后, 在议会中可以管国事。凡是国家的大事, 都要由议会通过, 才能执行; 如果在议会没有通过, 便不能行。这种政体叫做"代议政治", 所谓"议会政治"。

他由此发问说:"但是成立了这种代议制体以后, 民权是否算得充分发达呢?"之后又举"我们中国革命以后"所得的"代议政体"和"民权的利益"为实例以作回答:

大家都知道, 现在的代议士都变成了"猪仔议员", 有钱就卖身, 分赃贪利, 为全国人民所不齿。各国实行这种代议政体都免不了流弊, 不过传到中国, 流弊更是不堪问罢了。大家对于这种政体如果不去闻问, 不想挽救, 把国事都付托一般猪仔议员, 让他们去乱作乱为, 国家前途是很危险的。所以外国人所希望的代议政体, 以为就是人类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之计, 那是不足信的。

章士钊说代议制"不适于吾国"; 孙中山则更进一层, 由不信中国的代议制度而不信欧西的代议制度。彼时两者论政各有宗旨, 而这种由不同的理路所显示的共性一面, 便愈益真实地反映了这一面在中国人心目中的普遍性。与那个时候的舆论剔发时事, 多以深诋痛诟为常态的一派意气相比较, 这种产出于反思和再思之中的推想与判断显然更多见理之深。然而在清末民初的新陈代谢里, 代议制正是以其否定帝制而获得了取代帝制的历史合理性的, 因此, 十多年之后得自于困而后知的代议制"不适于吾国", 以及代议制之"不足信", 便面对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深刻矛盾, 章士钊曾四顾茫然地叙述说:

吾尝谓中国不亡于满洲, 则由专制改为君主立宪, 如日本与德国然, 救国之上乘也。乃不幸满人主我中国, 吾人不与共戴一天, 卒至以倒满政府者, 永倒君主政体。今如议复君主, 三尺童子, 共知其非, 此足以征国是矣。夫共和既非, 专制又不许其复活, 然则吾国能于二者以外, 别创一政体以救国否耶?

比他更早地意识到这种困境的梁启超, 则比他更早地说过:"我国则此数年中, 各种政治, 已一一经尝试而无所遗, 曷为善治终不可得睹?则治本必有存乎政制之外者"。他们已经越出了代议制度的思维轨度, 但同时的"议复君主政体, 三尺童子, 共知其非", 则其"非"之为非, 本在逆反于合乎人人之所想的"共和国家, 人民至尊"。由此显示的另一重道理又说明, 作为一种观念, 由共和带来的人民主体之说已在思想上转化为社会意识, 并因之而仍然是此日中国人普遍共奉的常理。而后是代议制既不能代表人民主体, 共和的主题遂随之大幅度转向, 移到了本被代表的人民主体, 于是而有力倡大众自发而起, 以成其自己代表自己, 自己表达自己。陈独秀说:中国的"自治", 应取"人人直接的, 不是用代表间接的", 并且伸张"强力拥护公理, 人民征服政府"; 章士钊说:"今日之吾国虽曰共和, 实质与共和相去, 何啻万里。国民之当奋起, 求以人民公意与共和之蟊贼相搏战, 以搏最后之胜利, 不待言也"; 孙中山说:三民主义之"政治革命, 谓人民直接参与政权, 简言之, 即如选举权、罢官权、复议权、创制权等, 由人民直接行之"; 孟森说:"我循良之主人翁, 知政界出头露面之人, 无一非魑魅魍魉, 一切倚赖心、希望心、党派左右之心、臭味离合之心无不死尽, 人人知非我心无适莫之主人翁, 起而自谋, 决不能解决此局"。这些人都曾心仪于代议制度, 又在世路的迁移中一同成了主张"代议制之应改造"的"当世仁人志士"。他们笔下的"人人直接"、"国民之当奋起"、"人民直接行之"、"起而自谋", 皆着意于把本在政治之外的大众引到政治中来, 其中的期望和急迫都是非常明显的, 其中的空泛和不着边际也是非常明显的。

然而当代议制度成为反思和再思对象的时候, 与之联类相及的是, 民权也常在那个时候的舆论中成为评说和审视的题目。一则时论说:

盖蚩蚩之众成功不足, 偾事有余, 建设不足, 破坏有余。绳之以法制, 教之以安分, 使之坐享幸福斯可矣。不察其程度, 不审其心理, 执途人而与之谋国事, 自以为开其知识, 增其见解, 而不知若辈知识未开, 见解未增, 而好乱争夺之心已深中而不能释, 是之为欲其治而导之以乱, 欲其福而陷之以祸也。

这些话所申明的, 是引大众直接进入政治, 同时会是引破坏入政治和引争夺入政治。其间直露的对于"蚩蚩之众"的深度不信任中显然含有明显的蔑视, 但以民初以来起于中国底层社会的乱象为直观之所见, 则这种言之断然的说法又并不能算是全无事实的信口开河。相比而言, 西人旁观中国的社会政治, 印象更深的是引大众直接地进入政治在实际上的不可能。曾多年居留中国的庄士敦以英国人的经验作比较说:"中国大约有百分之九十的人是文盲, 要想使大众都像知识分子那样对政治感兴趣, 那才是十分可笑的":

如果我们假设, 中国能读会写的人中有百分之十积极从事政治活动, 那么, 即使这个夸大了的比例也不会超过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一。这就意味着, 在中国, 任何处于任何一种议会制度下的政治权力, 都将不可避免地转到职业政治家手中。而在这些人中间, 只有极少数人是忠心耿耿地谋求国家和人民幸福的无私爱国者。

他所见到的, 是大众与政治之间不仅有着距离上的间隔, 而且有着越不过去的鸿沟。孟森也不相信此日的中国能实现民权, 他说:"改革"既成, 而"以主权予民, 民无承受之经验能力, 仍循君主政体之余习。有人焉从中窃此主权, 而民且拱手相奉, 而莫之能抗"。其着眼处在于大众的握不住权力, 因此, 以"拱手相奉"且"莫之能抗"为刻画, 显见得也是在写照大众直接进入政治的不可能。而同在这个历史过程之中的陈独秀虽以力倡"德莫克拉西"得大名, 但其笔下的中国大众则常在"虚伪、利己, 缺公共心、平等观", 以及"无教育、无知识、无团结力"和"不爱国"的一片麻木不仁之中。而就麻木不仁在本性上与公共政治的对立, 已决定了此日的中国大众和此日的中国政治犹在两个世界之中。这些叙述次第列举的"破坏有余"、"好乱争夺"、"虚伪、利己"以及普遍的"文盲"和普遍的缺乏"经验能力", 各自都在以这一面与那个时候多数人口精神状态作整体对应, 由此展示的显然不是民权普照之下的一派阳光灿烂。比之梁启超的"保育"意在"藉政治之力, 将人民打成一丸", 孙中山的"训政"意在化"一片散沙"为坚固"团体", 这些论说则重在说明作为民权主体的人民与民权之间的两不相及。因此1923年孟森说"民主国之宪法, 当限制人民之行使主权, 使入正轨而不横决", 又说"国民制宪, 首收民权。其收民权, 正在约束我民之自身, 绝无他求之意"。后一年孙中山说:

欧美的民权思想没有传进中国以前, 中国人最希望的就是尧舜禹汤文武, 以为有了尧舜禹汤文武那些皇帝, 人民便可以得安乐, 便可以享幸福, 这就是中国人向来对于政府的态度。近来经过了革命以后, 人民得到了民权思想, 对于尧舜禹汤文武那些皇帝便不满意, 以为他们都是专制皇帝, 虽美亦不足称。由此便知民权发达了以后, 人民便有反抗政府的态度, 无论如何良善, 皆不满意。如果持这种态度, 长此以往, 不想办法来改变, 政治上是很难望进步的。

他更留心的是欧西新思想对大众的影响, 以及这种影响造成的人心一路横决。相比于孟森由历史旧染而不信大众的"经验能力", 孙中山显然是因西来的新知而不得不提防大众的纵心所欲。两者之间的着眼点并不尽同, 但就其论述中内含的逻辑走向而言, 则其主张同样显然地与孟森一样, 只能是一种对于民权的限制和约束。由此形成的是一时之共识, 然而与这种共识同时存在的, 又有他们目睹代议制度的千疮百孔, 而以人民主体直接进入政治为当然的共识, 而后是两种共识之间的互相逆反, 又构成了另一种前所未有的深刻矛盾。

(五)

这一代人在对共和制度反思和再思的过程中日甚一日地切近于中国的真实, 也在反思和再思的过程中日甚一日地进入了历史与时代的矛盾之中。1912年初, 民国刚刚成立, 一个外国人说:正在主导营造民国的中国人, "既不懂得建立一个国家是多么艰巨的任务, 也不懂得在面积大致上同整个欧洲一样大小的中国, 组成一个切实可行的政府体制需要多少有才智的人"。其眼中所见, 中国的共和虽被称作"新纪元", 其实是从未知和无知开始的。十多年之后, 这种"多么艰巨"既在演化为"共和既非, 专制又不许其复活, 然则吾国能于二者以外, 别创一政体以救国否"的扞格; 又在演化为"人人知非我心无适莫之主人翁, 起而自谋, 决不能解决此局"与"民主国之宪法, 当限制人民之行使主权", 以"使入正轨而不横决"之间的扞格。积十余年而形成的两重扞格说明:未知和无知已变成了困而后知和知而犹困。而与这种认知上的困局对映于彼时中国的, 是被称作社会的人世间举目皆是"游民满地, 人人悬一不耕而获, 不菑而畬之的分驰竞骛, 务求一当":

三家之村, 粗识之无, 习见其村某甲, 曾充巡丁当扦手而获大利。举不安于村, 相与掉臂而集于县。一县之中, 诵国民教科书上口。习见其县某甲, 曾为知事, 升团长, 甚且掌省务院一司, 或领一师而屯巨镇, 子女玉帛, 恣所取携, 举不安于乡, 相与掉臂而集于省。

由此生成的"满城之人举如虮蝨之待乱而食", 是一种下层社会的前所未有。而在远离民间的政界上端, 则是"坏至无可更坏":

吾国约法, 早等空文。宪法属草未成, 迄未布达; 国会时断时续, 续亦未尝畅行职权; 总统内阁事实上今乃无有。而四海宴然, 并未以此别生藤葛。今天下明明以争总统而乱, 未闻以无总统而乱。

与之相为因果而派生的"截断众流, 别开新径, 所谓元首制者, 祇粪弃之, 无所顾惜", 以废止国家元首为息争之大法的极端主张, 又是一种上层社会的前所未有。而身在这种上层社会的前所未有和下层社会的前所未有之间, 与这一代人对于共和作反思和再思的过程一路相伴的, 又会是这一代人切近地感知这个社会重建和再造自身结构的不得不然, 又切入地感知重建和再造自身结构而不知路向的四顾茫然。随后是不得不然和四顾茫然化为论说, 遂有十多年里先后出现的梁启超的"保育政策"、康有为的"虚君共和"、章太炎以历史比说当下的"专制非无良规, 共和非无秕政"、徐佛苏反对重造帝制, 而"其固有之意, 则以君主立宪为优"、孙中山以共和为标帜, 而又力主"打破个人的自由, 结成很坚固的团体"、孟森持立宪主义论立宪政治, 而置"首收民权"为宪法之要务, 以及1924年岁在甲子, 引发章士钊遥想"前甲子同治三年, 曾军克江宁", 历经百战艰难而使清世得"末运之转捩"的旧事。并由古及今, 以"虽今时不若太平, 而须得有如滌生兄弟之异军特起, 以安时而戡乱"为"人人之所想望", 明示其不再相信为乱世立秩序可以君子动口不动手。这些阐说和主张都在反思共和, 也都在回应已经解体了的中国社会, 而其共有的归旨和期望, 则都在重造一种强势而且道义的政治权力; 一种能够代表多数而又须由少数行使的政治权力; 一种足以体现"治本必有存乎政制之外者"的政治权力。同欧西的范式相对比, 这样的政治权力显然不能算是宪政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十多年以来代议制度的错乱颠倒, 又以其错乱颠倒作反衬, 同样显然地使那一代人大半都已更加相信这种政治权力的合情合理, 合时合势。从清末到民初, 就各自的思想历史而论, 这些人都曾因欧西的范式而受启蒙, 并大半都曾以欧西的范式为天经地义, 因此, 从范式开始的思想过程最终走到范式的外面和对面, 对于他们来说, 又会相伴着事与理的深度矛盾和个体心路中的深度矛盾。章士钊说:

荀卿曰:治乱在于人心之所可。又曰:凡人莫不从其所可而去其所不可。夫共和之理, 心之所可也, 而今之共和, 心之所不可也, 反共和心之不可也, 反乎今日之共和, 又若心之所可也, 是心之所可所不可混, 势竟不得从其所可, 亦不得去其所不可。政象至此, 可谓奇穷。

这是一种以内在的自觉矛盾反映外在的实际矛盾, 而其本源则在于彼邦移来的立宪政治进入社会正在解体的中国之日, 同时是立宪政治已进入了这个社会在复归秩序和重建结构过程中的四面寻路和内外交困之中。两者交集于同一个时间和空间, 但两者之间的道理其实并不一致。孙中山曾发问说:"我们的革命失败, 是被什么东西打破的呢?大家知不知道呢?是不是敌人的大武力打破的呢?是不是旧官僚的阴谋打破的呢?又是不是中国的旧思想打破的呢?"然后自答之曰"都不是的", 并以一言以蔽之为归结, 直白地说"就是欧美的新思想打破的", 尤其是"被自由、平等这两个思想打破的"。问与答之间, 既折射了同在自由平等序列之中的西国宪政范式, 其关注之所在与其时中国社会的关注之所在常常不同, 并且常常相左。又说明了以两头相比较, 对于其时的中国人来说, 后一面尤比前一面更亟迫, 因此后一面尤比前一面更重要, 这是一种由历史形成的等序, 从而是一种无可选择的等序。

在反思和再思共和的过程里形成这种重造强势权力的期望, 与同一个时间里代议政治之深被究诘, 以其事实上的因果相连, 显示了十多年一挫再挫之后, 中国人观念上的一变再变。然而中国人的究诘代议政治, 多数并非意在弃去共和。章士钊说:"顾宁人之《郡县论》曰'知封建之所以变而为郡县, 则知郡县之敝, 而将复变。然则将复变而为封建乎?曰:不能。有圣人起, 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 则天下治矣’。今愚论共和亦然。知君主之所以变而为共和, 则知共和之敝, 而将复变。然则将复变而为君主乎?曰:不能。有圣人起, 寓君主之意于共和之中, 而天下治矣"。这是一种打破了常轨的表述, 却包含着内容真实的思考。他所说的"共和之敝", 与之直接匹配的, 其实是代议制之敝; 而"复为君主"既已"不能", 其笔下的"君主之意"显然也不会是再立一个皇帝。但"君主之意"而没有了皇帝, 则余留的涵义, 便只剩下曾经以帝王为象征, 而此日已脱出了这种象征的高度集中的权力和自上而下集中的权力了。其意中之所愿和意中之所信, 是引这种权力以入共和之中, 可以致"天下治矣"。在他之前, 同一种意思已久见于时论的片断论说之中, 但其间的大半都意在发抒, 并常常会直接导向反共和和间接导向反共和。而他的立场则在助成共和。因此, 在这种理路里, 久以帝王为象征而久被归入专制的集中权力, 此日则因引入共和而得以大变质地, 成了一种能在无序的社会中重建秩序以造善因善果的力量, "天下治矣"正言乎此。以十多年共和历史为映衬, 其背后有着一个积久而成的过程。但就共和之为共和而言, 则这种理路又已非常明了地不再自囿于欧西行之已久的成规和法度。章士钊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 说是:"愚既有言, 西土现制有裨于吾者甚少。反而抗逆现制若苏、若基、若法之沁第加、若德之鲁特", 皆能"求于资本工业之反面与民更始"。虽说他并不准确地把苏维埃与基尔特之类同归于一群, 而立意则都在引为同道, 以说明抗逆"西土现制"的合理性。由这种西方与西方的对比反观中国与西方的对比, 则相对于"西土现制"之"有裨于吾者甚少", 作为一种构想的"寓君主之意于共和之中", 正像是中土之理对于西土之制的引申和补正。稍后孟森说:"今之政治, 举世皆以君主之制为在淘汰之列, 无不倾向于民主, 而俄则独以抛弃民主之制, 为其立国之第一点"。然后引之以论中国说:

袁世凯聘古德诺为政体之商榷, 将以颠覆民主, 因其为退一步之帝制, 蔡松坡等数人得起而倒之。列宁附会马克思为政体之创造, 居然搁置民主, 因其为进一步之劳农专制, 全世界不得不屈己以承认之, 此吾国所应加以研究者也。

他并未把"劳农专制"当成信仰。但积十多年直面中国学"西土现制"而一派政象"奇穷"之后, 同章士钊一样, 他所引为关注的, 是苏俄别开一局以脱出"西土现制", 并能得全世界的"屈己以承认之"。而这个过程之"居然搁置民主", 又居然骎骎乎驾民主而上之的更"进一步", 则尤能与其正在发为主张的"首收民权"和"限制人民之行使主权"遥相印合, 从而引出"可以令人猛省而深思"的深度感应, 并因之而深信这种"搁置民主"而能"进一步"的事实"非惟于我国有大鉴也, 全世界之政体, 不能无发生影响之处"。中国人因反思代议政治与民权主体而转向重构一种集中的权力, 但在历经二千年帝制之后, 这种预想里的集中权力又像是在从十多年回向二千年。于是而有"君主之意"这样夹处于十多年和二千年之间, 又意在与十多年和二千年区分开来的模棱之词, 其立意之深和达意之难都是非常明显的, 两者都系乎中国人的经验。而在中国人局限的经验里, 只有袁世凯以集权"颠覆民主", 之后又在沿旧路的后"退一步"中倒台。这是一种集权的反面经验。因此, 苏俄以集权"搁置民主"而能前"进一步"岸然自立, 并以其岸然自立影响世界, 对于中国人来说, 便成了一种能够为高度集中的政治权力提供合理性的实证经验。这是一种集权的正面经验, 又是一种出自彼邦而与旧日君主制度不相粘连的现代经验, 孟森之所以为之注目并引而深思, 大半正在于这种正面经验和现代经验以其启示化为冲击, 使那一代人对代议制度的反思和再思得此别为诠说, 已被移到另一重历史逻辑之中, 并因之而获得了一种新的理路和意义。作为一个从清末立宪的潮起潮落中一路走过来的宪政主义者, 孟森所显示的是其今日之我否定昨日之我, 而映照的则是十多年之间一代人所面临的事移而后势移, 势移而后理移。

孟森关注苏俄新立的政制, 章士钊也留心苏俄新立的政制, 并皆曾引之以反观中国人的问题。但他们的关注、留心和反观, 思考的重心大半都在这种政制的既成之结果。与他们相比较而显然不同的, 是同样因反思代议制度而关注和留心苏俄政制的孙中山, 其着眼处则不仅在这种政制的结果, 而且在这种政制产生和形成于俄国的实际过程, 并能由此深入, 从识其外观到知其内里。因此, 在孟森和章士钊那里, 其引之以为思考, 最终只能以"议会制度之必变"的议论为止境, 而同时的孙中山由此启引而得以贯通其积年思虑, 却已产出了一种由议论移入社会, 并因之而能够在实际上全盘改变代议制度的政治学说, 以及在这种学说主导之下的政治运动。

自共和移来代议制度, 而政党与国会"相依为命", 遂使中国人既因代议制度而知有政党, 又因代议制度而痛恶政党。当孙中山犹循代议政治为理路论时务的时候, 也曾以"文明各国不能仅有一政党, 若仅有一政党, 仍是专制政体", 欲"免此弊", 则"政党之必有两党或数党互相监督, 互相扶助", 为"政治方有进步"的当然之理。但二次革命失败之后, 他已与这一套西来的道理由渐行渐远而走到翻然大变。1914年, 他说中华革命党"系秘密结党, 非政党性质"; 1921年, 他说"中国国民党不是政党, 是一种纯粹的革命党"。由此划分出区别, 对应的是政党因代议政治而生, 并以代议制度为界限, 以自立其存在和活动的范围; 而革命党则志在改造现存的制度, 所以自始即立于现存制度以外。与之相为表里的, 又是"政党之必有两党或数党", 但革命党只能有"吾党负完全责任"的一党独立。若以其"仅有一党, 仍是专制政体"的论断相衡量, 显然是革命党之自成质地, 一定会比政党更多集权和集中, 其间的起点便是"党员能够精神上结合, 第一要牺牲自由"。民国的国民党以清末同盟会为来路, 但这种"牺牲自由"以造就集中, 则是孙中山对同盟会"不计流品之纯糅"而"内部意见分歧, 步骤凌乱"的直接否定。对于孙中山来说, 在接受了代议制度的政党政治之后重又回归革命党立场, "益感救亡之策, 必先事吾党之扩张", 起因和归指都在中国本身:

窃以中国今日政治不修, 经济破产, 瓦解土崩之势已兆, 贫困剥削之病已深。欲起沉疴, 必赖乎有主义、有组织、有训练之政治团体, 本其历史的使命, 依民众之热望, 为之指导奋斗, 而达其所抱政治上之目的。否则民众蠕蠕, 不知所向, 惟有陷为军阀之牛马、外国经济的帝国主义之牺牲而已。

在熟视代议制度下的中国"非患真复辟之众, 正患伪共和之多"以后, 其意中的代议制度已不能起中国之"沉疴"。因此, 被称作"有主义、有组织、有训练"的这种"政治团体"所体现的, 是另一种取向和路向。其不同于清末反满革命的同盟会之专注于推倒朝廷的地方, 则在于"使命"融入"依民众之热望, 为之指导奋斗", 无疑是关注之所及和营造之重心已更多地移到了大众一面。而后是代议政治中居于主干的政党与政党的关系, 全然别样地变成了革命党和大众的关系, 虽说"民众蠕蠕", 然而"吾党本身力量者, 即人民之心力是也", 而作为民权之主体的大众, 也因此而以一种不同于代议制度的方式被编入了这个过程之中。在这种理路里, 显然有着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和军政、训政、宪政那一套道理推演而来的一以贯之, 但这种理路在反思代议制度的困而后知里随时势而延展, 又会把革命党所构成的"政治团体"既推到很远, 又推到很高, 使其在为"依民众之热望, 为之指导奋斗"的过程中自身廓然张大, 成为一种承载国家权力的政治主体。1921年, 孙中山说:"彼英、美政治虽如此发达, 却是政权不在普通人民手里。究竟在什么人手里呢?老实说, 就是知识阶级的手里。这就叫政党政治"。然后发为新义说:

我们这次刚回广东底时候, 香港有一家报纸说我们此番回来, 并不是粤人治粤, 是"党人治粤"。兄弟想, 这句话在彼说的固别有用意, 但是我们也甚愿意承认"党人治粤", 因为英、美已有这个先例的。果能实行本党底主义, 也是我们粤人莫大之幸。

由此引申概括, 遂有"以党治国"之说。然而以"英国现在底政治制度是国会独裁, 行议会政治, 就是政党政治, 以党治国"为旧日的典型, 是国会承载国家权力, 而后有派生的"以党治国"。但正在反思代议政治的中国人已经深知, 十多年来"惟知袭取欧美三权分立之制, 且以为付重权于国会, 即符主权在民之旨"是一种"曾不知国会与人民, 实非同物"的大错。所以, 中国之施行"以党治国", 不会是由国会政治派生而来, 只能是对国会政治的直接取代, 遂使革命党所构成的"政治团体", 因之而成了营造权力和行使权力的主体。而就那一代人在反思共和的过程里先后以各自的议论表达识见, 又先后同归于重建一种集中的权力, 并合此而为其共有的思想走向而言, 则由革命党所构成的"政治团体", 以及其中内含的集权性质, 正为这种存在于讨论之中而无处附着的权力, 提供了能够直接附着, 从而直接转化为现实的东西。而时当潮流翻转带来中国人眼中"英、美共和皆旧式的, 今日惟俄国为新式的"范式翻转, 产生和形成于民初中国共和困局之中的这一派思想走向, 便非常自然地会随之翻转, 更信"吾人今日当造成一最新共和国", 可以为中国人另辟一种走出困局的路径。于是而有"今日革命, 非学俄国不可"的取法明了。

就其昔日由仿效法、美起家而论, 则"非学俄国不可", 已使革命党所构成的这种"政治团体"大变旧日轨辙。而就其为了凝集整体而以"打破各人的自由"为当然, 以及革命党与人民之间的如伊尹之"训太甲"为当然, 则又使他们成为那个时候中国人中最能够理解, 并最容易接受俄国经验的群体。孙中山说:

从前何以不从事于有组织、有系统、有纪律的奋斗?因为未有模范, 未有先例之故。现在一位好朋友鲍君, 是从俄国来的。俄国革命之发动迟我国六年, 而俄国经一度之革命, 即能贯彻他等之主义, 且自革命以后, 革命政府日趋巩固。同是革命, 何以俄国能成功, 而中国不能成功?盖俄国革命之能成功, 全由于党员之奋斗。

"故吾等欲革命成功, 要学俄国的方法组织及训练"。中俄之间的差别, 既本自于"党员之奋斗", 则为求"革命之能成功", 不能不先用"组织及训练"重造革命党。而作为营造和行使权力的主体, 革命党自身的这种组织和训练, 又会使集中的权力随之而走, 成了一种自始即先置于组织之中和纪律之中的权力。十多年之间曾经为中国人的代议制度所仿效, 又弄得前颠后蹶的"三权分立", 章士钊称之为所到之处"无可自安"的"曲说", 严复称之为造"立政机关"之困的"大窒", 而在这种组织之中和纪律之中, 被"曲说"和"大窒"分开来的三种权力遂自此归而为一。在孙中山的构想里, 这种由革命党营造和行使的集中权力之所以能够合而为一, 并能够成为一种道义的权力和正当的权力, 本在于"要改造国家, 非有很大力量的政党, 是做不成功的"。有此归结, 而着落于"以党治国", 其理路最初曾以英美政治为衬比, 之后认知随时势而变迁, 随时势而深化, 至1924年, 其立说已更进一层而越出了欧西"以党治国"的旧义:

我从前见得中国太纷乱, 民智太幼稚, 国民没有正确的政治思想, 所以便主张"以党治国"。但到今天想想, 我觉得这句话还是太早。此刻的国家还是大乱, 社会还是退步, 所以现在革命党的责任还是要先建国, 尚未到治国。

而后是历经十三年民国历史之后, 中国人又不得不回过头来"把国家再造一次"。然而与十三年之前的纯然效法欧西相比, 十三年之后的"再造一次"已多取俄国经验用为比较:

俄国完全以党治国, 比英、美、法之政党, 握权更进一步; 我们现在并无国可治, 只可以说是以党建国。待国建好, 再去治他。当俄革命时, 用独裁政治, 诸事均一切不顾, 只求革命成功。

而归纳要旨, 便是"其能成功, 即因其将党放在国上"。而由此取则, 则正在革命之中的中国革命党也"应重新组织, 把党放在国上"。他说, 虽然"此说初听之似甚骇人听闻", 但"其实现在我们何常(尝)有国?应该先由党造出一个国来, 以后再去爱之"。在这些陈述里被列为要目的"独裁政治"和"把党放在国上", 并不能算是俄国经验的全部内容, 却是孙中山眼中的俄国经验里使他最受触动和最受吸引的东西。因此, 列此以为要目, 其实是孙中山的一种选择。而作为一个二十多年之间屡起屡仆又屡仆屡起, 一面为改变中国造时势, 一面又为中国的时势所改变的人, 二十多年时间汇积而成的已是一种"所以动心忍性, 曾益其所不能"的过程。于是而有身在这个过程之中, 由先创民国之日的视野尽在共和, 到这个时候以"国家还是大乱, 社会还是退步", 以及"中国现在四分五裂, 实在不成一个国家"为当世之大患。这个过程以历经的挫折造就了视野的变化, 又由视野的变化促成了思想和理路的变化。他所指述的"大乱"、"退步"、"四分五裂"和"实在不成一个国家"出自内忧外患交相夹绕, 都不是共和所能烫平和消弭的, 但它们都比理想中的共和更真实地存在于眼前的中国, 并正化其真实的存在为重重阻塞, 使理想中的共和无从在一个千疮百孔的社会里转变为现实, 于是而不能不"以党建国"。所以, 作为一个"政治团体", 本来因共和而聚集的革命党便不能不先移其"奋斗"于当世之大患, 为"大乱"的中国聚立稳定的社会力量; 为"退步"的中国聚立进化的社会力量; 为"四分五裂"和"一片散沙"的中国聚立统一的社会力量。这个过程由革命党主导, 也由革命党承当, 而这个过程与革命党营造和行使集中权力的过程, 又在实际上自始即已合为一体, 便都使孙中山对俄国经验深作省视, 一定会尤重"独裁政治"和"把党放在国上"。以那个时候久为分裂和动荡所苦的中国相比照, 前者说的其实是"以党建国", 则建国的主导者和承当者同时又应是国家权力的主导者和承当者; 后者说的其实是"以党建国", 则以时序论先后, 党本在国之前。而此前各自立论的三民主义、五权宪法, 以及军政、训政、宪政之说, 则都因两者的串结而得以彼此贯通, 成为一种可以从思想状态推移于现实之中的道理。

孙中山的这套道理, 是在十三年民国历史的重重困扼中形成的, 是在先创共和, 之后又反思和再思共和的一路曲折中形成的, 因此, 其背后既有历史过程, 也有思想过程。然而与清末以来传入中国, 并在十三年里流播的种种派生于立宪政治的观念共处于一个时代之中, 这一套道理便不能不与之互相对比而互相扞格, 成为孙中山自认的"骇人听闻"的东西。1926年章士钊说:"孙中山者, 号为共和之神", 而"彼堂堂揭发之立国方略初期之目, 又为训政", 并抉其文义作层层究诘, 追问"其将为帝政乎?抑共和乎?"在他之后, 章太炎说:孙中山"更倡以党治国"而"攫夺国民政权", 并连类而统括言之曰"袁世凯个人做皇帝, 他们是一个党要做皇帝"。章太炎和章士钊都曾深度非议代议政治, 又最终走向否定中国的代议政治, 并因之而共以重建集中的权力为不得不然。但在他们意中, 这种不得不然的集中权力, 又是一种模糊漫漶的东西, 一种悬浮于意识之中而没有具体着落的东西。作为对比, 则是秦汉以来的二千多年历史里, 留给中国人的实际经验和唯一经验, 只有集中的权力等同于皇帝的权力。对于那一代人来说, 前者是正在形成的思想内容, 后者是已经熟知的思想内容。因此, 面对孙中山这一套以集权为重心而常常论断多于论证, 从而不能以缜密见长的粗糙道理, 则相比于悬浮抽象的模糊漫漶, 历史留下的实际经验便因其熟识, 而更容易成为一种可以用为直接对照的尺度。然而由此生成的否定性评判其实又论断更多, 论证更少。由于论证更少, 用二千年历史经验比类这种产生于民国的道理, 并且直接以之与帝制相对等, 便不能不成为一种直观的评判和外观的评判。而直观和外观都并没有进入这种道理所包含的历史内容。章太炎和章士钊由集权的革命党直捷地想到了集权的皇帝, 但在昔日的皇帝和此日的革命党之间, 其实已隔了一个解体了的中国社会, 两者之不可比类正在于此。孙中山构想的以党训政、以党治国和以党建国, 是在反思代议政治的过程中一段一段地形成的, 所以常常不足以言道理的缜密和深邃, 但其宗旨则一以贯之。在卷入民国政治多年之后转头着力于此, 其本意和目的仍然贯注于造一个共和立宪的中国。然而对于已经解体了的中国社会来说, 这种构想所要筑成的政治骨架, 却同时又是在对应地为重建社会结构营造一种实际的开端。梁启超说:"治道无古今中外, 一而已。以智治愚, 以贤治不肖, 则其世治, 反是则其世乱。无论何时何国, 皆贤智者少而愚不肖者多, 此事实之无可逃避也。是故理想上最圆满之多数政治, 其实际必归于少数主政。然缘是而指其所谓多数者为虚伪得乎?曰:不得也。主持者少数, 而信从者多数, 谓之多数, 名实副也"。因此一国之中"须有中坚之阶级"。然后论"今日之中国"曰:

若乃一国之大, 而以良心麻木者为之中坚, 权力之渊源由兹焉, 风气之枢轴由兹焉, 其极乃演为社会良心之麻木。社会良心麻木之征象奈何?善与恶之观念, 已不复存于其社会, 即善恶之名目犹存, 而善恶之标准, 乃与一般人类社会善恶之公准绝殊, 而人人之对于善与恶, 皆无复责任。

作为实际的结果, 便是"今日盈廷盈野", 皆"魑魅魍魉", 而"国中虽有人亿兆, 实则亿兆之独夫偶集于一地域耳, 问所以纲维是而团结是者, 无有也"。他所说的"中坚阶级", 指的是构成了政治主体而"与国同休戚"的社会群类。就"与国同休戚"本质上是与相应的社会结构同休戚而言, 则千年岁月里, 曾在整体上久居政治主体的士大夫, 正是以其自身的存在守护和维持了人间之常理和国家之常规, 并以其自身的稳定, 长久地维系了传统中国社会结构稳定的"中坚阶级"。迨清末新政大幅度改变了政治主体的构成, 则士大夫承当"中坚阶级"的时代已一去不再复返。而由"今日之中国"返观传统之中国, 显见得继士大夫而起的官僚、政客、武人虽自居于政治之主体, 其实是当下的社会已没有了政治主体。自清末以来的二十多年之间, 中国因社会解体而促成政治主体的断裂, 又因政治主体的断裂而促成社会解体。所以, 对于社会结构已经脱散的中国来说, 不能重新形成政治主体, 从而不能重新形成"中坚阶级", 其自我再造便既无从寻找能够筑成结构的真实社会力量, 也无从寻找足以支撑结构的真实社会力量。然则以此省视孙中山的以党训政、以党治国和以党建国, 正可以明了地看到, 他所倚为根本的这种由"主义"、"组织"、"训练"聚合起来而被称为"党"的"政治团体", 在那个满眼尽是一盘散沙和四面遍布"亿兆之独夫"的时代里, 显然应是一种有"纲维"而能"团结"的社会力量。与传统中国的士大夫相比, 这将是一种更具统一性的社会力量, 与代议制度下的政党相比, 这又是一种更切近于大众的社会力量。孙中山说:"夫吾人之组织革命党, 乃以之为先天之国家也", 又具见这种社会力量自始即以国作为党的起点, 也以国作为党的归宿。三者汇成的独特品格, 使这一正在形成之中的社会力量因之而翘出一时, 在没有"中间阶级"的中国为历史所导引, 实际地为那个时候的社会提供了一种仿佛相似的"中间阶级"。而后是面对解体的中国社会, 实际承当了"中间阶级"的这个政治主体, 同时又重合于再造集中权力和行使集中权力的权力主体, 本来自有既定涵义的以党训政、以党治国和以党建国, 便在事实上演化为为中国重建政治结构的过程。章士钊说:"自共和来, 文人虑皆栖息武人之下, 转动不得。今党政府反之, 前清文人操持武人之局, 或且再见"。历史中国以文官政治为常态, 则他虽然反对以党训政, 但又清醒地看到了政治结构的因此而变。二十多年之前, 清末中国社会结构的解体是从政治结构解体开始的, 以此为比照, 显然是二十多年之后的这个重建政治结构的过程, 已经在为中国社会整体结构的重建开其先路了。因此, 孙中山的一套道理虽然不能以缜密见长, 却切入地对应了那个时候真实的历史内容。

在共和和推倒帝制十多年之后, 孙中山的这一套以重建集中的权力和自上而下的权力为重心的道理之能够绾接历史内容, 正说明一个四分五裂的中国, 一个一盘散沙的中国和一个动荡不宁的中国与本义的共和其实还相距很远, 是以传入的宪法、国会、政党和自由、平等、民权先后异化而面目全非。因此, 中国仍然是在走向共和的路上。四分五裂需要统一和纲纪; 一盘散沙需要组织和凝聚; 动荡不宁需要秩序和稳定, 而就统一、纲纪、凝聚、稳定之共以集中为本性而言, 它们又都只能实现于一个以集中为趋向的历史过程之中。孙中山的道理反映了中国社会内在的矛盾, 也反映了中国社会走向共和之日不能不经历的矛盾。两者都出自当日的社会和历史, 所以这一套道理后来曾长久地影响了20世纪中国的社会和政治。以至于时至三十年代, 蒋廷黻仍以集权为当然, 说"各国的政治史都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是建国, 第二步才是用国来谋幸福。我们第一步工作还没有做, 谈不上第二步"; 钱端升仍以集权为当然, 说"中国需要生产上极敏捷的进步, 而要达到这目的, 则最好有一有力, 而又以全民族的福利为目标的独裁"; 丁文江仍以集权为当然, 说"我们国家正遇着空前外患——不久或者要遇到空前的经济恐慌。在没有度过这双重国难以前, 要讲民主政治, 是不切事实的"

然而作为一种思想过程, 存在于理想观念之中的宪法、国会、政党和自由、平等、民权虽然一路跌仆, 却在历经跌仆之后依然以其理想观念推演出生生不绝的思想潮流, 而由此形成的两头各立异同, 以及其间派生的应然对于实然的质疑, 又会使这一套道理在影响中国的同时, 不能不与广涉现代化、民主、专制的各色论争常在一路相伴又一路相抗之中。

[清]魏源:《海国图志》(中), 陈华、常绍温等点校注释, 长沙:岳麓书社, 1998年, 第1382页; 《海国图志》(下), 第1611页。
[清]梁廷枏:《海国四说》, 骆驿、刘骁校点, 北京:中华书局, 1993年, 第50页。
[清]徐继畬:《瀛寰志略》, 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 2001年, 第235页。
中国史学会主编:《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1册,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61年, 第296页。
[清]刘锡鸿:《英轺私记》, 朱纯校点, 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 1981年, 第62页。
[清]刘锡鸿:《英轺私记》, 朱纯校点, 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 1981年, 第89页。
[清]顾炎武:《日知录集释》(上),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6年, 第471页。
[清]贺长龄辑、魏源参订:《皇朝经世文编》, 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74辑, 台北:文海出版社, 1966年, 第567、605、603页。
[清]顾炎武:《顾亭林诗文集》, 华忱之点校, 北京:中华书局, 1959年, 第12页
[清]冯桂芬:《校邠庐抗议》, 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 2002年, 第13页。
庄建平主编:《近代史资料文库》第1卷, 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 2009年, 第126页。
康有为著、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 北京:中华书局, 1998年, 第338、339页。
王栻编:《严复集》第1册, 北京:中华书局, 1986年, 第31—32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3册, 《文集之二十五》(上), 北京:中华书局, 2015年, 第112页。
转引自李剑农《最近三十年中国政治史》, 台北:学生书局, 1976年, 第98页;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 北京:中华书局, 1979年, 第29、31页。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 第67页。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 第409页。
荣孟源、章伯锋主编:《近代稗海》第1辑, 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5年, 第299页。
刘禺生撰、钱实甫点校:《世载堂杂忆》, 北京:中华书局, 1960年, 第144页。
荣孟源、章伯锋主编:《近代稗海》第1辑, 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5年, 第294页。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 第559、565页。
杜亚泉等:《辛亥前十年中国政治通览》, 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 第28、29页。
孟森:《孟森政论文集刊》(上), 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 第74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3册, 《文集之二十五》(上), 第75—76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3册, 《文集之二十五》(上), 第111页。
张枏、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3卷,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77年, 第608—609页。
孙应祥、皮后锋编:《严复集补编》, 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4年, 第302页。
杨幼炯:《近代中国立法史》, 上海:商务印书馆, 1936年, 第77页。
孙中山著、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2卷, 北京:中华书局, 1982年, 第14页。
陈旭麓主编:《宋教仁集》(下), 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 第460页。
黄远庸:《远生遗著》(上)卷一,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 第81页。
戴季陶著, 唐文权、桑兵编:《戴季陶集》, 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0年, 第340页。
周康燮主编、存萃学社编集:《胡汉民事迹资料汇辑》第1册, 香港:大东图书公司, 1980年, 第373页。
吴叔班记录、张树勇整理:《吴景濂自述年谱》(上),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部编:《近代史资料》总106号,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3年, 第46—47页。
孙中山著、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84页。
吴叔班记录、张树勇整理:《吴景濂自述年谱》(上),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部编:《近代史资料》总106号,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3年, 第46—47页。
谢振民编著、张知本校订:《近代中国立法史》,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第77页。
胡汉民:《胡汉民自述(1879—1936)》,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3年, 第62页。
周康燮主编、存萃学社编集:《胡汉民事迹资料汇辑》第1册, 香港:大东图书公司, 1980年, 第132、133页。
周康燮主编、存萃学社编集:《胡汉民事迹资料汇辑》第1册, 香港:大东图书公司, 1980年, 第140页。
谢振民编著、张知本校订:《近代中国立法史》, 第91—92页。
谢振民编著、张知本校订:《近代中国立法史》, 第96页。
陈恭禄:《中国近代史》(下), 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 第708页。
谢振民编著、张知本校订:《近代中国立法史》, 第96页。
李剑农:《最近三十年中国政治史》, 第235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4册, 《文集之二十八》, 第62页。
张枏、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63年, 第284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8卷, 上海:文汇出版社, 2000年, 第315页。
章炳麟著、汤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下), 北京:中华书局, 第842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4册, 《文集之三十》, 第57页。
李剑农:《最近三十年中国政治史》, 第236页。
庄建平主编:《近代史资料文库》第2卷, 第96页。
谢振民编著、张知本校订:《近代中国立法史》, 第92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集外文》(中),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 第680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4册, 《文集之二十九》, 第107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4册, 《文集之三十五》, 第32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3册, 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2006年, 第1747页。
转引自陈恭禄:《中国近代史》(下), 第712页。
刘成禺、张伯驹:《洪宪纪事诗三种》,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3年, 第91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4册, 《文集之三十》, 第4页。
黄远庸:《远生遗著》(上)卷一, 第6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4册, 《文集之三十》, 第2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1册, 第344页; 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3年, 第645页。
黄远庸:《远生遗著》(上)卷一, 第89页。
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第1册,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6年, 第1页。
杜春和等编:《北洋军阀史料选辑》(上),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1年, 第186页。
杜春和等编:《北洋军阀史料选辑》(上),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1年, 第186页。
黄远庸:《远生遗著》(上)卷一, 第82页。
杜春和等编:《北洋军阀史料选辑》(上),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1年, 第186页。
汤志钧编:《章太炎年谱长编》(上), 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 第415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2册, 第736页。
王栻编:《严复集》第2册, 第325页。
吴贯因:《今后政治之趋势》, 《庸言》第1卷第17号, 1913年8月。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1册, 第147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2册, 第739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1册, 第328页。
王栻编:《严复集》第2册, 第326页。
朱宗震、杨光辉编:《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上),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3年, 第381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1册, 第148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1册, 第147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4册, 《文集之三十》, 第2、3页; 康有为著、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下), 第720页; 章炳麟著、汤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下), 第620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2册, 第1084、1209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2册, 第885页。
康有为著、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下), 第882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2册, 第892页。
黄远庸:《远生遗著》(上)卷二, 第99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2册, 第825页。
黄远庸:《远生遗著》(上)卷二, 第93—94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4册, 《文集之三十一》, 第12页。
康有为著、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下), 第812页。
康有为著、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下), 第812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1册, 第592页。
来新夏主编:《北洋军阀》第3册,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8年, 第17页。
王栻编:《严复集》第3册, 第672页。
庄建平主编:《近代史资料文库》第7卷, 第245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8卷, 第206页。
朱宗震、杨光辉编:《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上), 第246、248、249页。
朱宗震、杨光辉编:《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上), 第254—255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4册, 第2568、2574页。
朱宗震、杨光辉编:《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上), 第250—251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1册, 第567页; 第2册, 第876、741页; 第4册, 第2586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1册, 第594页。
孙应祥、皮后锋编:《严复集补编》, 第126页; 康有为著、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下), 第887页。
章炳麟著、汤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上), 第570—571;650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1册, 第615页; 第2册, 第799、898、1092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1册, 第921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1册, 第335、336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1册, 第466—467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2册, 第1115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3册, 第1715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2册, 第735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2册, 第1210页。
朱宗震、杨光辉编:《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上), 第373页。
章炳麟著、汤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下), 第612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4册, 第2591页。
朱宗震、杨光辉编:《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上), 第270页。
孙中山著、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3卷, 北京:中华书局, 1984年, 第67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4册, 第2586页。
朱宗震、杨光辉编:《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上), 第333页。
朱宗震、杨光辉编:《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下), 第504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4册, 第2590—2591页。
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 第617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2册, 第798—800页。
李明勋、尤世玮主编, 《张謇全集》编纂委员会编:《张謇全集》第1卷,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2012年, 第255页。
荣孟源、章伯锋主编:《近代稗海》第3辑, 第67页。
荣孟源、章伯锋主编:《近代稗海》第3辑, 第53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8册, 《专集之三十三》, 第90页。
王栻编:《严复集》第3册, 第613页。
[澳]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政治顾问乔·尼·莫理循书信集(1912—1920)》(下), 陈霞飞译, 北京:知识出版社, 1986年, 第258页。
王栻编:《严复集》第3册, 第631页。
汤志钧编:《章太炎年谱长编》(上), 第568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4册, 《文集之三十七》第50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4册, 《文集之三十五》, 第32页。
来新夏主编:《北洋军阀》第4册, 第124页。
杜春和等编:《北洋军阀史料选辑》(下), 第59—64页; 刘以芬:《民国政史拾遗》, 上海:上海书店, 1998年, 第43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集外文》(中), 第574页。
孟森:《孟森政论文集刊》(中), 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 第771页。
来新夏主编:《北洋军阀》第4册, 第46—47页。
刘以芬:《民国政史拾遗》, 第42页。
庄建平主编:《近代史资料文库》第2卷, 第595页。
来新夏主编:《北洋军阀》第4册, 第125页。
孟森:《孟森政论文集刊》(中), 第828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8册, 《专集之三十二》, 第6页。
庄建平主编:《近代史资料文库》第2卷, 第42页。
王毓超:《北洋人士话沧桑》, 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 1993年, 第92、90页。
来新夏主编:《北洋军阀》第4册, 第53、54、188、390、421、438、439页; 第5册, 第209页; 第4册, 第376、394、412页。
来新夏主编:《北洋军阀》第3册, 第755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8册, 《专集之三十三》, 第71页。
存萃学社编集、周康燮主编:《1917年丁巳清帝复辟史料汇辑》, 香港:大东图书公司, 1977年, 第20页。
陈独秀:《陈独秀文章选编》(上),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84年, 第205页。
荣孟源、章伯锋主编:《近代稗海》第3辑, 第393页。
刘凤翰编著:《民初纪元》,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2010年, 第126—127页。
[澳]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政治顾问乔·尼·莫理循书信集(1912—1920)》(下), 第655页。
存萃学社编集、周康燮主编:《1917年丁巳清帝复辟史料汇辑》, 第22页。
[英]庄士敦:《紫禁城的黄昏》, 陈时伟等译, 北京:紫禁城出版社, 1989年, 第114页。
[英]庄士敦:《紫禁城的黄昏》, 陈时伟等译, 北京:紫禁城出版社, 1989年, 第205—206页。
参见[英]庄士敦:《紫禁城的黄昏》, 第193—194页。
孙中山著、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8卷, 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 第114页。
中国史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 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2卷, 武汉:武汉出版社, 1990年, 第969页。
中国史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 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2卷, 武汉:武汉出版社, 1990年, 第975页。
康有为著、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 241页; 《康有为政论集》(下), 第990—994页。
来新夏主编:《北洋军阀》第3册, 第710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6卷, 第142页。
来新夏主编:《北洋军阀》第3册, 第38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8册, 《专集之三十三》, 第87—98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3卷, 第567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8册, 《专集之三十三》, 第87—98页。
王栻编:《严复集》第3卷, 第6271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3卷, 第562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4册, 《文集之三十》, 第45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3卷, 第460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3卷, 第474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4册, 《文集之三十一》, 第27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2册, 第1091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3卷, 第495页。
陈旭麓主编:《宋教仁集》(下), 第459页。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辛亥革命资料类编》,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1年, 第347页。
章念驰编订:《章太炎演讲集》,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1年, 第117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4册, 《专集之二十八》, 第49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1卷, 第68页; 第2卷, 第83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1卷, 第52页。
章炳麟著、汤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下), 第595、600页。
康有为著、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下), 第705、718页。
孙中山著、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5卷, 北京:中华书局, 1985年, 第174页。
孙中山著、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孙中山全集》第9卷, 北京:中华书局, 1986年, 第97页。
康有为著、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下), 第713、703页。
孙中山著、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8卷, 第114页。
孙中山著、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孙中山全集》第11卷, 北京:中华书局, 1986年, 第115页。
章炳麟著、汤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下), 第537、717、718、719、721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2卷, 第624页。
王栻编:《严复集》第1册, 第32页; 第3册, 第620页。
孙中山著、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8卷, 第114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1册, 第146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1册, 第146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4册, 《文集之二十九》, 第98页, 《文集之二十八》, 第49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4册, 《文集之二十八》, 第74页。
孙中山著、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6卷, 北京:中华书局, 1985年, 第209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4册, 《文集之二十九》, 第98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4册, 《文集之二十八》, 第49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4册, 《文集之二十八》, 第50页。
孙中山著、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6卷, 第211页。
孙中山著、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6卷, 第421页。
孙中山著、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9卷, 第272页。
陈独秀:《陈独秀文章选编》(中), 第132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4册, 《文集之二十八》, 第50页。
孙中山著、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189页。
孙中山著、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7卷, 第66页。
孙中山著、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400—401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2册, 《文集之十八》, 第89页; 《文集之十七》, 第71页。
孙中山著、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6卷, 第210页。
孙中山著、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孙中山全集》第9卷, 第281、280页。
王栻编:《严复集》第2册, 第337页。
康有为著、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下), 第913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3卷, 第30页。
王栻编:《严复集》第1册, 第23、35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5卷, 第105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8册, 第5108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5卷, 第51—52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4卷, 第252页。
康有为著、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下), 第895页。
孙中山著、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560页; 第7卷, 第67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4册, 《文集之三十五》, 第29—30页。
孟森:《孟森政论文集刊》(中), 第827页。
王栻编:《严复集》第2册, 第239—240页; 第4册, 第973页。
孟森:《孟森政论文集刊》(中), 第805页。
孟森:《孟森政论文集刊》(中), 第815页。
孟森:《孟森政论文集刊》(中), 第753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4卷, 第320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5卷, 第21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集外文》(中), 第930、800页。
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 第900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2卷, 第598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4卷, 第166页。
王栻编:《严复集》第2册, 第299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4卷, 第205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5卷, 第51页。
章炳麟著、汤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上), 第457页。
章炳麟著、汤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上), 第470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4卷, 第169页。
孙中山著、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孙中山全集》第9卷, 第313—314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3卷, 第304页。以文义而论, 他所说的"共和既非"指的显然是代议制度而不是共和本身。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4册, 《文集之三十三》, 第38页。
来新夏主编:《北洋军阀》第4册, 第221页。
陈独秀:《陈独秀文章选编》(上), 第433、412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4卷, 第117页。
孙中山著、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6卷, 第11页。
孟森:《孟森政论文集刊》(中), 第810页。
来新夏主编:《北洋军阀》第2册, 第261页。
[英]庄士敦:《紫禁城的黄昏》, 第96页。
孟森:《孟森政论文集刊》(中), 第821页。
陈独秀:《陈独秀文章选编》(上), 第445、420页。
孟森:《孟森政论文集刊》(中), 第809、823页。
孙中山著、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孙中山全集》第9卷, 第322页。
[澳]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政治顾问乔·尼·莫理循书信集(1895—1912)》(上), 刘桂梁译, 第921页。
孙中山著、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15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4卷, 第231、172、176、182页; 孟森:《孟森政论文集刊》(下), 北京:中华书局, 2008年, 第1111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4卷, 第383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6卷, 第252页。
孙中山著、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孙中山全集》第11卷, 第266—267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4卷, 第264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4卷, 第264—265页。
孟森:《孟森政论文集刊》(下), 第1039、1041页。
孟森:《孟森政论文集刊》(下), 第1089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2卷, 第71页。
孙中山著、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408页。
孙中山著、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3卷, 第93页。
孙中山著、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472页。
孙中山著、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3卷, 第113页。
孙中山著、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9卷, 第98页。
孙中山著、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3卷, 第92页。
孙中山著、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4卷, 北京:中华书局, 1985年, 第499页。
孙中山著、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8卷, 第429页。
孙中山著、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4卷, 北京:中华书局, 1985年, 第118页。
孙中山著、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8卷, 第30页。
孙中山著、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481页。
孙中山著、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492页。
孙中山著、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7卷, 北京:中华书局, 1985年, 第67页。
孙中山著、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7卷, 北京:中华书局, 1985年, 第56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8卷, 第357页。
孙中山著、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8卷, 第436—437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2卷, 第30—31页。
孙中山著、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9卷, 第96—97页。
孙中山著、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9卷, 第103—104页。
孙中山著、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8卷, 第326页。
孙中山说:"今日上海、广州常见之青草地上起洋楼, 必先经过一棚寮时代, 此棚寮即用以储置建筑材料与工人聚居之所, 由此乃可以建筑洋楼"。而"党之于国家, 即如棚寮之于洋楼"。(孙中山著、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9卷, 第104页)因此"党放在国上", 指的是党本在国之前和国由党造。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6卷, 第251页。
章念驰编订:《章太炎演讲集》, 第296页。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4册, 《文集之三十》, 第37、35页。
梁启超:《文集之三十三》, 第56页。
梁启超:《文集之二十九》, 第85页。
上海经世文社辑:《民国经世文编》第1册, 第68页。
孙中山著、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6卷, 第213页。
章士钊著, 章含之、白吉庵主编:《章士钊全集》第6卷, 第500页。
田晓青主编:《民国思潮读本》第3卷, 北京:作家出版社, 2013年, 第525、551、5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