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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 Vol. 42 Issue (1): 46-51  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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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陆启宏. 巫术审判、着魔和近代早期西欧对身体的控制[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 42(1): 46-51. 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0.01.001.
巫术审判、着魔和近代早期西欧对身体的控制
陆启宏     
(复旦大学历史系, 上海, 200433)
摘要:近代早期巫术案件在西欧大量出现, 不少人(尤其是妇女)作为巫觋被投进监狱, 其中很多人被烧死在火刑柱上; 同时, 着魔事件的数量也大量上升。近代早期的西欧正是通过巫术审判和祓魔仪式, 建立了一套控制机制, 加强了对身体的控制, 尤其是对女性身体的控制, 而且加强了对虔诚信仰和道德生活的要求。
关键词巫术审判    着魔    身体控制    
一 近代早期西欧的巫术审判

近代早期的西欧进入了转型时期, 在这一时期出现了诸如文艺复兴、新大陆的发现、宗教改革、科学革命以及民族国家的出现等一系列令人振奋的历史事件。但是, 当时的西欧社会同时还存在着由经济危机引起的社会两极分化、由民族国家兴起引起的政治纷乱以及由宗教改革引起的宗教冲突。同时, 由于天气突变导致的农业歉收和饥荒, 更是不断恶化了当时普通百姓的生活。

面对种种社会危机, 当时的人们似乎陷入了一种集体的歇斯底里状态, 人们相信这些灾害是巫觋破坏的结果, 他们通过雷电、冰雹、霜雪、风雨、洪水、鼠患、虫害等灾害和其它各种手段, 破坏上帝的意旨, 给人们带来痛苦和悲伤。更为重要的是, 当时的恶魔学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关于恶魔崇拜的理论。他们认为, 这些巫觋除了施行各种恶业之外, 竟然还弃绝上帝的信仰, 转而寻求恶魔的帮助, 他们定期参加巫魔会, 并在巫魔会上崇拜魔鬼, 并进行各种令人厌恶的行为。他们要求对这些巫觋处以最严厉的惩罚。例如, 法国学者让·博丹(Jean Bodin)在他的著作中疾呼:“为了平息上帝的愤怒、获得神的祝福, 为了增加对上帝之敬畏, 为了保护人们免受一些人的毒害, 为了保障善民的福祉, 为了惩处这种人们可以想象的最可憎的罪行, 必须对这些巫觋毫不留情。”因此, 人们疯狂地搜捕和迫害这些想象中的巫觋, 尤其是女巫。

1435—1500年有大量的巫术案件在法国、德国和瑞士出现, 可以说这个时期是以后两个世纪巫术狂潮的序幕。尽管在16世纪上半期猎巫有所平息, 但是16世纪60年代巫术案件又大量出现, 并且在该世纪末上升到了惊人的程度。16世纪末17世纪初诉讼进一步增加, 波及的区域也不断扩大, 并在17世纪20年代到达了顶峰。尽管17世纪30年代诉讼数目有所下降, 却出现了几次较大规模的巫术恐慌。如1645年的英格兰埃塞克斯郡, 有19名妇女被绞死; 1661—1662年的苏格兰, 有大约400例的巫术案件。最终, 西欧的巫术案件在17世纪末和18世纪逐步消失。

在巫术审判中, 大量的受害者是女性, 欧洲巫术审判的性别比率一般是女性大约占80%左右, 最高的比例出现在汝拉山地区(95%)、纳慕尔(Namur)地区(92%)、英格兰地区(92%)及丹麦(90%), 德国、法国、苏格兰及挪威巫术案件中的女性比率大约是80%左右。

在西方文化传统中, 女性一直在巫术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圣经》中正是夏娃受了那条邪恶的蛇的诱惑, 吞下了禁果, 使人类有了永恒的罪恶。所以, 基督教认为女性更容易受诱惑、沉迷于巫术和性放纵。神学家相信女性在迷信、报复心、虚荣心、好撒谎、无廉耻上远胜男人, 因此本性容易接受巫术, 是巫术的主要信奉者。

英格兰国王詹姆士一世(苏格兰的詹姆士六世)在《恶魔研究》 (Daemonologie)中提到:

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个性别比男性意志更薄弱, 因此更容易陷入魔鬼的陷阱之中, 这也由在人类之初夏娃受到蛇的诱惑得以证明, 从那时开始, 这使得这个性别更卑下。

《女巫之锤》 (Malleus Maleficarum)的作者宣称femina (‘woman’)这个拉丁词语来源于fe (‘faith’)和mina (‘less’), 即妇女是缺乏信仰的; 他们认为女人“是友谊的敌人、一个无法逃避的惩罚、一个必须的罪恶、一个自然的诱惑、一个吸引人的灾难、一个家庭的威胁、一个愉快的损害、一个自然的恶魔, 却涂上了美丽的颜色”。

正因为如此, 近代早期弥漫着一股浓重的厌女症情绪。在人们的眼里, 女性代表自然。由于女性更接近于自然, 更多地了解自然界的奥秘, 所以在传统文化里, 她常被认为不仅有预卜未来的能力, 而且还能借助于某些秘方给人类带来益处或危害。传教士对女性有着永久的恐惧, 为了不至于被她们的魅力所诱惑, 他们不厌其烦地称女人是危险的恶魔。马丁·路德认为女性(从夏娃开始)天生容易被欺骗, 因此必须受到控制。1602年, 英格兰的新教牧师威廉·珀金斯(William Perkins)在著作中就提到:“女性是意志力较为薄弱的性别, 比男性更容易受到魔鬼通过邪恶技艺产生的幻觉的诱惑”, 他还引用了古代希伯来人的谚语:“有更多的妇女, 就有更多的女巫”。

在一项对1490—1620年之间的6 000幅版画进行分析的研究中, 我们可以看到:在题材总数中占四分之三的宗教主题中, 罪孽观念占了主导地位, “女性正在恬不知耻地犯罪, 首先是淫荡, 这是最常被提起的; 其次是嫉妒、虚荣、懒惰; 最后是骄傲。”

17世纪初, 弗朗索瓦·罗塞出版的故事集中, 其中有一个故事“汇集了当时人对女人的所有恐惧心理, 他们认为女人就是魔鬼的同盟军”。在故事中, 魔鬼以一位小姐的模样出现, 当三个男子和这个美貌的女子“翻云覆雨”之后, 这个女子褪下裙子和衬裙, 他们“看到的是一具世上最恐怖、最丑陋、最难闻、最恶心的尸体”; 房屋消失了, 只见满是粪便的废墟; 最后, 三个人相继在恐惧中死去。在故事结尾, 罗塞富有寓意地指出:“淫荡引发通奸, 通奸引发乱伦, 乱伦导致违背自然的罪孽, 所以上帝会让人与魔鬼媾和”。

1529年西班牙的方济各修士马丁·德·卡斯塔尼加(Martín de Castaňega)在论述为什么魔鬼的追随者中女性多于男性时提出了如下几个理由:女性更易受到魔鬼的欺骗, 如夏娃的例子所显示的; 女性更喜好了解和研究神秘的知识; 女性更多嘴, 不能守密; 女性更易发怒, 且更具报复性。路德派学者约翰·韦尔(Johann Weyer)也认为魔鬼更容易对女性产生影响, 因为女性的性情“变化无常、轻信、邪恶、精神不受控制、忧郁; 他[魔鬼]尤其诱惑愚蠢、性情多变的老妇人”。

另一方面, 近代早期大量人口处于贫困状态, 尤其是年老的妇女由于无力赚钱糊口而陷入悲惨的境地, 她们往往只能以乞讨为生。由于自然或社会的原因(如战争、瘟疫和妇女的自然寿命高于男性等), 大量的妇女孤独地生活, 在近代早期寡妇占女性人口的10—20%, 有的地区甚至高达30%。这些寡妇, 靠乞讨为生, 是没有影响力的边缘群体, 但人数众多, 可以说寡妇是近代早期社会中, 尤其是村庄中的一个严重问题。因此, 女巫主要是那些贫穷的老年妇女, 正如玛格丽特·金(Margaret L. King)在评论文艺复兴时期的年老寡妇所指出的:“老太婆——寡妇只是一个劳动者, 一个从属人员, 或者是一个抛弃了自己的孩子和家庭的道德败坏的母亲, 或者是一位依靠自己从师学艺获得财富的女人, 或者更糟糕地是一个为社会所敌视的女巫。”16世纪时的方济各会修士马丁·德·卡斯塔尼加也注意到女巫主要是贫穷的老妇人, 她们由于年老而不受关注, 因此“她们求助魔鬼满足她们的肉欲”。因而性的内容也成为女巫供认的重要情节, 例如1652年女巫苏珊娜·高德里(Suzanne Gaudry)供认与魔鬼保持了二十多年的性关系, “他能给她满足”。人们认为无能力的老妇通常采用巫术作为报复的手段。因此, 她们成了主要的搜捕对象。

二 着魔与祓魔

关于魔鬼的现实性的信仰不仅刺激了对巫觋的指控, 而且还使得恶魔附体的观念成为可能。16、17世纪, 着魔事件在欧洲大量的出现。“着魔”的一般症状为:歇斯底里的发作、剧烈的抽搐、四肢和面部的变形、呕吐或全身瘫痪。辨别“着魔”症状的四个主要标志是:说或理解着魔者本不了解的语言, 预言未来或揭示发生在过去的事件, 显示异乎寻常的力量, 在空中漂浮一定的时间。1662年, 英格兰的塞缪尔·帕西(Samuel Pacy)向法庭描述了他的几个女儿发作的情况:

有时是一边的身体麻痹, 或是另一边; 有时全身都感到痛苦, 不能忍受任何的触摸; 有时她们的四肢灵活, 却丧失了听觉、视觉或语言能力; 这些症状往往持续一、二天的光景, 一次她们连续八天不能说话。有时她们则陷入昏厥, 醒来后不停地咳嗽, 吐出一些弯曲的针, 有一次竟是一个二便士大小的钉子。通常每次痉挛后, 她们都会吐出一根针, 而她们一天就要发作四、五次。

尽管当时的法官约翰·科林爵士(Sir John Kelyng)不认为这些构成充足的证据, 而作证的布朗医生(Dr. Browne of Norwich)认定这些受害者的确受到“蛊惑”, 他认为“这是魔鬼在人体上所为, 它使人身体里的体液过剩, 以此来折磨受害者; 抽搐是自然的现象, 是魔鬼和女巫共同的‘杰作’”。

着魔现象还有可能在特定的人群中蔓延。例如, 在17世纪德意志的帕德博恩(Paderborn), 最初两个年轻的修女出现了着魔的症状, 这些症状很快在整个村庄的年轻姑娘中蔓延, 结果共有约200人受到传染。另一个著名的例子是发生在1692年北美马萨诸塞州的萨勒姆(Salem)巫术案, 着魔者多为11—20岁的年轻姑娘。在现代精神病学中, 这种情况也称为“群体性癔病” (Epidemic hysteria)。根据现代的病例, “群体性癔病”一般发生在偏僻、落后、迷信盛行的乡村, 且多以年轻姑娘为主。

中世纪和近代早期的教会为普通民众提供了一套“反巫术”的方法, 用来对付魔鬼的骚扰和巫术的侵害。约翰尼斯·奈德(Johannes Nider)在《蚁丘》 (Formicarius)中提到了五种方法:忏悔、划十字或背诵天使赞美诗、祓魔、搬迁和逐出教会。其中, 最常用的解除方法就是祓魔。在《圣经》中, 除了《约翰福音》外, 其他三部福音书都提到了耶稣为鬼附的人祓魔的事情。祓魔是一种极其繁复的仪式, 不仅需要技术, 还要求祓魔师有无限的耐心。因此, 一旦出现着魔的情况, 人们往往会请求专门的祓魔师来解除巫觋的法力。

一般而言, 祓魔仪式都是相对固定的程式。首先, 祓魔师向着魔的人洒圣水, 这通常会引起恶魔的狂乱的发作和抽搐; 接着, 祓魔师念诵一长段的祈祷文, 《圣经》中的话会被大声地朗读; 其次, 祓魔师吟唱圣徒的连祷文; 最后, 教士大声对恶魔说:“以上帝的名义, 和你所有邪恶的工作和企图一起离开这个上帝的仆人, 不要再伤害他和他的财产。”《女巫之锤》中介绍的祓魔仪式的大致过程如下:向西方吹气, 弃绝魔鬼; 举起双手, 庄严地承认基督神圣的信仰; 祈祷, 祝福, 放下双手; 脱衣, 涂圣油; 洗礼, 接受圣餐以及涂圣油后, 在圣烛的照耀下, 在基督和十字架前保持裸体; 祓魔的神职人员念祷语; 洒圣水。

17世纪法国出现了一系列的修女着魔的事件, 受指控的是男性的神职人员, 这与一般的巫术案件不同, 形成了巫术指控的另一种模式。1611年, 普罗旺斯艾克斯(Aix-en-Provence)乌尔苏拉会修道院的13岁年轻修女玛德莱娜(Madeleine Demandolx de la Palud)遭到魔鬼附身, 并声称受了马赛的路易·戈弗里迪神父(Louis Gaufridi)的蛊惑。玛德莱娜的身体极度扭曲, 大量邪恶的精灵围绕在她身边, 在一次发作中她竟然毁坏了十字架。耶稣会士罗米隆神父(Jean-Baptiste Romillon)为女孩祓魔, 由于附体的恶魔太厉害, 祓魔没有成功。之后, 整件事失去了控制, 又有3名修女着魔, 到年底上升到8人, 其中最严重的是修女路易斯·卡布(Louise Capeau)。罗米隆神父不得不寻求当时著名的猎巫者、大裁判官塞巴斯蒂安·米夏埃利斯(Sébastien Michaelis)和佛兰德祓魔师多普提乌斯神父(Franɕois Domptius)的帮助。他们得知, 戈弗里迪神父召唤地狱等级极高的三位恶魔格雷西尔(Grésil)、索尼隆(Sonnillon)和维林(Vérin)。令他们他惊讶的是, 玛德莱娜身体里竟然有不少于6666个大大小小的恶魔。在严刑下, 戈弗里迪神父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最终戈弗里迪神父被押上了火刑架。

在艾克斯着魔事件的影响下, 17世纪中叶的卢丹(Loudun)着魔事件激起了整个法国对着魔问题的大讨论。1630年, 乌尔苏拉会(Ursuline)一座修道院的院长“天使雅娜” (Joan of the Angels)和她门下的修女出现了恶魔附体, 她们指控于尔班·格朗迪耶神父(Urbain Grandier)是巫师。嘉布遣会(Capuchin)修士特朗基耶(Tranquille)、圣方济会修士拉克丹斯(Lactance)以及耶稣会修士叙兰(Surin)为中魔的修女们进行公开的祓魔, 约有七千人参加了祓魔仪式。1633年11月30日, 格朗迪耶神父被捕入狱; 翌年遭到审讯。1636年, 格朗迪耶神父被判有罪, 并被处以死刑。

三 近代早期对女性身体的控制

近代早期的欧洲加强了对身体的控制, 尤其是对女性身体的控制。正如卡洛琳·麦茜特(Carolyn Merchant)在《自然之死》中所写的:

在近代早期变得重要的自然形象, 是一个被征服被控制的无序而又混乱领域的形象。……自然和妇女的两种形象都有两面性。……妇女既是处女又是女巫。文艺复兴的宫廷把她放在柱脚下, 宗教法庭把她放在火堆里烧。女巫作为狂暴自然的象征引起暴雨和疾病, 破坏庄稼……无法无天的妇女如同混乱的自然一样需要加以控制。

在巫术审判中, 人们采用的方式就是对女巫进行审讯、酷刑和处决, 以达到对女性身体的控制。女巫是性放纵的象征, 消灭女巫即是消灭性, 这样可以重申虔诚的生活方式, 并建立道德秩序。

审讯的第一步便是搜身, 搜身主要是为了在女巫嫌疑人身上寻找所谓的“魔鬼标记” (Devil's mark)。魔鬼学家认为, 女巫和魔鬼签定契约之后, 魔鬼通常会用一根黑刺或爪子, 在女巫身上留下标志, 作为与魔鬼立约的证据, 这称为“魔鬼标记”。这块印记的部位很小, 主要的特征是感觉不到疼痛, 通常是一块老茧、一个疣或一块伤疤。在英格兰, 人们还相信女巫有个非正常的乳头, 差遣的精灵甚至魔鬼以此吮吸女巫的鲜血以作养料。寻找魔鬼记号和非正常的乳头就成了审讯时鉴别女巫的主要方法之一。在审讯室中, 女巫嫌疑人受到当众脱衣搜查, 在男性审判官们注视的目光中, 女巫被魔鬼所引诱的身体得到了监控。在近代早期这种目光的集体强暴中, 女性的身体得到了控制, 男性权力已经完全凌驾于女性身体之上。

审讯的第二步是对女巫嫌疑人的审问。在审问中, 审判官会让女巫嫌疑人供认罪行, 其中巫魔会的情节最具性的意味。在巫魔会中, 女巫们敬拜魔鬼(通常以亲吻魔鬼的屁股作为象征)、大快朵颐以及集体淫乱。在这里大吃大喝和淫乱都体现了人类的肉欲, 近代早期的人相信“所有的巫术都来自于肉欲, 而女人的肉欲是贪得无厌的”。正是在女巫的供认中, 裁判官们相信女性的肉欲以及邪恶的能力得到了监控和控制。福柯认为, 在17世纪基督教建立起了新的审查程序:“把身体贬低为肉体, 并通过肉体使身体产生犯罪感”, 在这里肉体是作为“一种无限的分析话语和持续的监视对象”。因此, 在近代早期“肉体是人们说的东西”, 故而“性主要不是人们做的东西, 而主要是人们坦白的东西”。

酷刑是为了让女巫招供罪行, 在近代早期由于近代科学的兴起, 审判官对酷刑的使用更加精细。卡洛琳·麦茜特在《自然之死》中写道:

[培根]用来描述新科学的目标和方法的相当多的形象来自法庭。因为在文中, 自然被当作用机械的发明来加以折磨的妇女, 强烈地反映出在女巫案件中审问和用机械装置刑讯女巫的过程。

在酷刑中, 最典型的就是“吊刑” (Strappado)。吊刑是将受刑者的双臂用绳子捆在身后, 然后用一个滑轮吊在横梁上。受刑者脚上通常还要悬挂500—5000磅的重物, 在不断吊起和坠下的过程中, 他们的手臂和肩膀通常会脱臼。佛罗伦萨律师保罗·格里兰都斯在1584年的文章中将吊刑分为五个层次:第一层次, 只是威胁受刑人使用吊刑; 第二层次, 受刑者被绑到滑轮下, 时间很短, 但不拉绳子; 第三层次, 受刑者被吊的时间长一些, 但并不加力猛拉; 第四层次, 加力猛拉, 造成受刑者的极度痛苦; 第五层次, 在受刑者脚上绑上重物, 以增加痛苦, 严重的可造成四肢的脱离。正如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所言, 酷刑“必须制造出某种程度的痛苦, 这种痛苦必须能够被精确地度量, 至少能被计算、比较和划分等级”。可以说, 酷刑是在正义的幌子下对身体进行社会认可的攻击。

对女巫进行公开处决的目的是“出于一种教育的苦心, 罪犯的死起到了榜样的作用”。在近代早期的神学家看来, 公开处决必不可少, 强烈的、戏剧性的场面对民众产生了极强的冲击力, 游街“使犯罪者成为自己罪行的宣告者”, 忏悔的场面更是成了“强制的当众认罪”, 最后火刑时犯人的哀嚎、怒吼都构成了一种符号, 这正是地狱惩罚的模拟表演。处决同时还具有净化的功能, 当时的人们认为, 只要从生理上消灭了这些女巫, 一切灾难将会远离。这类似于古代的替罪羊仪式, 只要找出罪魁祸首, 就能借惩罚她来驱逐邪气, 消除污染。

相对于巫术审判, 在着魔中权力对女性身体的控制则更精细更迂回。在巫术审判中, 女巫和魔鬼作为一方, 审判官作为另一方。女巫和魔鬼的罪行都是体现在女巫身上, 而魔鬼在整个过程中是缺席的、隐形的。当女巫最终被推上火刑柱时, 女巫给人的印象只是个毫无反抗之力的女人, 魔鬼的形象并不出现在场景中。而在着魔事件中, 祓魔的场景比处决的场景更具有戏剧效果和冲击力。这时, 魔鬼和巫师作为一方, 祓魔师作为另一方, 而着魔者的身体成了双方斗争的舞台, 在这里魔鬼不再是缺席的, 而是由着魔者的各种症状所体现出来, 甚至有时魔鬼会借由着魔者的嘴说话, 直接与祓魔师对话。在着魔中, 人类精神的堕落是“可闻、可见、可听和可感知的”。因此, 祓魔的成功体现了教会对魔鬼的胜利, 而且这种胜利具有强烈的戏剧效果和视觉冲击力。

祓魔过程中还体现了教会对欲望的控制。宗教改革后, 新教和天主教的改革家都强调个人的虔诚和圣洁, 他们要求信徒过一种道德的典范生活, 并为自己的救赎负责。放纵的生活是受魔鬼诱惑的, 而真正的信徒应是虔诚和禁欲的。反宗教改革后, 天主教也开始盛行以禁欲主义为形式的虔诚生活。在弗洛伊德分析的一个附魔病例中, 年轻画家的经历表现某种禁欲主义的倾向:首先, 他求助于魔鬼以换取物质上的利益, 但他失败了, 他不得不求助基督及教会, 但他必须因此放弃生活乐趣、克制物质欲望, 这样他成功了, “完全解脱了, 成了一名虔诚的教士”。

同时, 天主教在特兰托会议后加强了教士的道德要求, 不仅重申教士的独身制度, 同时严格了对教士的挑选和培训。因此, 天主教的教士“不仅是未婚者, 而且是圣餐仪式中神迹的表演者, 他必须独身, 排除尘世的肉欲的纠缠。”在着魔事件(如法国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 巫师不再是普通人而是教士, 而且通常是男性。因此, 着魔事件体现了好的教士(祓魔师)与堕落的教士(巫师)之间的强烈对比。

新教反对使用祓魔仪式, 1604年, 英格兰新教会法规中的72号教规规定, 从今以后, 除了获得其主教的特殊批准外, 任何牧师都不得试图“通过斋戒和祈祷处理任何人的着魔或遭祟而驱除魔鬼, 违者则处以欺诈或招摇撞骗罪, 并革除牧师职务”。相反, 天主教会经常通过祓魔仪式来显示天主教教义的正统性。在祓魔仪式中, 着魔的身体在经历了漫长而有戏剧性的斗争后, 终于回归到了正确的天主教信仰; 对于那些天主教信徒或从新教转变过来的天主教徒来说, 祓魔仪式产生了极大的心理震撼和视觉冲击。

最后, 着魔者通常都是年轻的女性, 因为人们认为女人(尤其是修女)更容易受巫术的影响, 遭到魔鬼附身。在中世纪和近代早期, 修女占女性人口中的比例是相当大的, 人们认为这些修女“内心感情动荡不已:自我陶醉、厌食、歇斯底里、在基督形象面前强烈的性冲动。”在着魔症状中, 一般都有色情的情节, 例如对于卢丹着魔事件, 当时的一位作家描写道:

修女们捶胸顿足; 她们的手臂在肩、肘和腕等部位严重扭曲; 她们以腹着地, 手握自己的脚; 她们的面部十分骇人, 不忍卒睹; 她们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瞪着; 她们的舌头呈黑色、肿胀、坚硬, 并覆有丘疹, 但她们仍能清楚地发音; 她们弯腰, 以头触地, 并能以此动作飞快地走动; 她们发出响亮且可怕的声音; 她们说出的污言秽语足以使一个最淫荡的人羞愧不已; 她们下流的动作足以使这个国家最下贱的妓女自愧不如。

因此, 祓魔仪式也体现了对女性身体所代表的欲望的控制。

在着魔事件中, 教会通过把医学引入神学, 或者说“把医学知识的裁判权引入肉体这个领域”来确保对身体的控制。在卢丹的着魔事件中, 当时的医生克劳德·基耶(Claude Quillet)这样评论修女们的着魔症状:

也许应该将之称为癔病性躁狂或甚至是色情狂。那些可怜的小修女们, 看见自己被关在四墙之间, 开始疯狂地需要情爱, 由于她们肉体的欲望而陷入忧郁的精神错乱, 她们所需要的最好的治疗就是满足她们的肉体需要。

着魔者的身体比女巫的身体更复杂, 女巫的身体是仅仅为魔鬼服务的; 而着魔者的身体是一个多重的身体, 它显示出一种对立:属于魔鬼的部分不再属于她自己, 而属于自己的另一部分则对魔鬼进行着抵抗。因此, 在着魔者身上“交织着魔鬼的不利影响和神圣抵抗的有利影响, 或者她将求助的司祭的影响。”因此, 对着魔者的身体不能像对待女巫的身体那样进行物理摧毁, 而必须进行祓魔以与魔鬼斗争, 最终将魔鬼从身体中驱逐出去。

可见, 在祓魔仪式中所体现的关系比巫术审判更为复杂, 其中暗含了三种层次的关系: (1)男性祓魔师和女性着魔者; (2)祓魔师和巫师; (3)教会和魔鬼。正是通过这些多层次的关系, 近代早期的西欧加强了对身体的控制, 尤其是对女性身体的控制, 而且加强了对虔诚信仰和道德生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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