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生”一词的内涵,不同时代的解读也许不尽相同,但是一般可理解为民众的生活与生计状态。《左传·宣公十二年》曾提到“民生在勤,勤则不匱。”意即民众的生活在于勤劳,勤劳则生活物资不匮乏从而有发展。现代《辞海》中把“民生”解释为“人民的生计”,这在一定程度把握了民生的本意,当然也彰显着当代普遍价值的人本思想和人文关怀的语境。
民众的生活和生计离不开物质生活资料的基本需要,这些需要不仅事关广大民众的生存、延续与发展,而且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乃至政权的兴衰。从这个意义上说,民生非小事,民生就是最大的政治。中国革命先行者孙中山是近代中国政治家中明确把“民生”上升到“主义”的第一人。他解释“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①因为“古今一切人类之所以要努力,就是因为要求生存”。②他认为,“民生就是政治的中心,就是经济的中心和种种历史活动的中心”③,“民生是社会一切活动的原动力。”④根据当时的社会现实,他提出民生最主要的就是“食、衣、住、行”四个方面。要实现“给养人民”的目的,就必须切切实实地解决人民“食衣住行四大需要”。⑤
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不仅继承了历史上仁人先贤关于民生的思想,更是基于当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浪潮带来的许多前所未有的民生问题,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强调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把民生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不仅诠释了“民生”的当代涵义,更始终贯穿着“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发展的价值取向。所以当代民生思想的蕴含既是指关注人民群众生活和生计状态、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让人们群众获得生存发展的基本权利,也是实现社会主义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的应有要义。
事实上,从当代语境来解读马克思的相关思想理论可以看到,马克思的经典著作中蕴含着丰富的民生思想,它深切表达了马克思对人民群众生活状况与生存、发展的关怀。虽然在马克思的著述中找不到“民生”的直接用词,但在他几乎所有的著作中都闪烁着关于改善民生、实现民生的思想光辉。在马克思看来,民生是人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民生的实现过程是人本身满足需要,争取解放、实现自由与全面发展的历史过程。在作为马克思创立的唯物史观起点的人的生活需要理论中,显然深切表达了马克思对人民群众生活状况与生存、发展的关怀,这也就是当代语境的“民生”及其对“民生”的关注。马克思认为,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的逻辑起点由三个因素组成——即生活需要、物质生活资料生产和人类自身再生产。他指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因此任何历史观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必须注意上述基本事实的全部意义和全部范围,并给予应有的重视。”随后,马克思又指出:“第二个事实是,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而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第三种关系是: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繁殖。”①概言之,正是民生需要本身推动人们“创造历史”、“创造人自身”。马克思以现实的人的生活需要为历史的基点,又揭示了唯物史观的一系列范畴,如生产力、生产关系、生产方式等,进而说明了阶级、国家、社会意识等现象。因此,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正是马克思对人的生活需要这一最简单的基本事实的关注和研究,才有唯物史观的形成和创立。
民生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一个重要内容,从主体来说,就是人的需要及其满足人的需要;从对象来说,是人对物质生活资料依赖关系的自觉反应。由于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始终是社会物质生活资料生产的主体,也是历史的主体和历史的创造者,因此一定社会的民生也就是现实社会中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是人民群众为了改变和改善生活状况的一种实践活动。其中,人民群众不断探求解决民生问题的途径,丰富了民生内容,也由此促进了社会历史的发展。例如,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一文中,马克思对林木占有者和立法议会的唯利是图的丑陋本质给以严厉的抨击与批判,同时对贫苦农民的生活状况充满了同情与关怀,认为这个阶级所要求的实际上只是作为一个人最起码的需要,捡拾枯枝是被剥夺了土地的农民“本能地要求满足生活的需要”。②马克思还认为,生活需要不仅是本能的,而且是生产劳动的消费目的之所在。由于一定人的生活需要及其生产劳动演进过程,体现在一定的历史主体的活动及其满足之中,所以,从社会生产劳动总过程来说,生产劳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的生活消费。“消费不仅是使产品成为产品的终结行为,而且也是使生产者成为生产者的终结行为”,这“在经济学中常常是以需求和供给、对象和需要、社会创造的需要和自然需要的关系来说明的”③。
由此可见,马克思提到的人的生活需要,从现代语境来说,也就是民生的需要。马克思的生活需要理论与当代民生的语境是一致的。它深切表达和彰显了马克思对人民群众生活状况及生计和发展的关怀。深入发掘马克思生活需要理论中所蕴含的民生思想,能够使我们更加深刻的理解当前我国社会民生问题提出的合理性与亟待解决的必要性。
二 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的主要内涵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开始注意到对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的研究,也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观点。前一时期,在马克思“人学思想”讨论的大背景下,袁贵仁(1996)、韩庆祥(1996)、陈志尚(2005)等不同程度地阐述了马克思“人的需要”理论,认为马克思革命实践的目标不仅在于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更主要的是使每个人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①这一研究为我们认识马克思民生思想中关于“人的生活”、“人的需要”理论提供了一个有解释力的基础,但其缺乏对马克思民生思想以及在马克思主义“人学”中地位和作用的具体分析。
随着近年来社会民生问题的凸显,一些学者把视角引入马克思的民生思想。黄克亮(2007)认为民生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深刻命题与辩证唯物论的重要命题。②吴苑华(2008)从马克思的运思传统着手阐述了关切民生是新唯物主义的现实镜像。③苗贵山(2009)认为,关注人的生存状况,是马克思、恩格斯民生思想的现实基础。马克思、恩格斯以实践的思维方式和以人为本的向度,深度把握民生问题,对于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④上述观点为我们认识马克思的民生思想在其整个思想理论体系中的地位和意义提供了理论分析的思路,但对马克思民生思想具体内容的考察与阐发尚需深入研究。
因此,廓清民生问题的当代蕴含,保持理论的与时俱进,需要深入探究马克思民生思想的深刻缘由和具体内容,如此才能把握马克思的民生思想及其对当代实践的指导意义。从发生学意义看,人一般从生活需要出发认识和评价对象,进而通过实践改造对象,达到生存和发展的目的。这寓意着人们在努力解决生存与发展问题的时候,也就是在追寻民生的需要,这正是民生的本真缘由。我们看到,马克思深厚的生活需要理论中蕴含着丰富的民生思想,在某种意义上,马克思丰富的民生思想可以从他的生活需要理论中得到说明和确证。
首先,民生的合理性是基于人的生命存在之本性的生活需要的追求。生活需要是人们为了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与外部世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而产生的一种摄取状态。它表达了人这个生命体对周围事物具有选择的反应能力以及获取和享用一定对象的生理机能要求。这是人为了自我保存和自我发展而进行的各种积极活动的客观根据和内在动因。在人类经济活动中,民众对食物、衣服、住房、环境等实际对象的需要,产生了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进行的物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经济活动。这是基于民生需要,也是为了民生需要。因此,民生的合理性体现在它不仅是人所追求的生计状态,更是人之为人的生存“本性”。一方面,人要维持生命体之所需,就必须和外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等方面的交换,实现“民”得以生存、繁衍与发展的基本条件。这一过程恰恰就是民生需要之所在,这种需要是由生命存在的必然性所决定的,也就是人的自然需要。另一方面,人的生存方式完全不同于动物被动、预成的存在方式,而是能动、开放的活动。当人为实现自身生活需要而进行生产劳动的时候,便发挥积极能动性,由此,人就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通过劳动过程中人们的实践交往活动,人与人之间形成了生活需要的相对稳定的交往关系及组织结构。于是,人扬弃了动物式的自然生存状态,使自身成为一种有意识的社会存在物。因此,民生需要的范围便会不再囿于对生存相关的物质需要的追求,而是包括人自身发展的社会关系、文化、环境等多种方面。
马克思认为,生活需要是人天然的内在规定性,“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⑤,只有它的力量才是本质的力量。马克思从唯物史观出发,对人的生活需要问题一直很重视并进行了大量的深入研究。他指出:“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⑥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反复强调,“在现实世界中,个人有许多需要”⑦。需要是人作为“生产者的素质”,它作为“内心的图象”构成了人们生产活动的“动力和目的”。⑧推而言之,民生就是人的生活需要,它在生活需要意义上,是人之为人的生存状态和生存依据,是一种始自人的生命存在之本性的生活需要的合理追求。
我们看到,现实的人是需要与行动相统一的,他们为了生存与发展之目的,不得不把需要付诸主动的实践活动中。这样,人们对民生需要的认识就跃出思想的藩篱, 进入到现实的生活世界,通过实践实现与改善民生。人基于需要上的实践活动,不仅满足民生的需要,也发现了人的本质力量,确认了人对外界事物在事实上的主人地位。①
第二,民生彰显人的生活需要的丰富性与层次性。人的生活需要是一种不断追求自我满足并发展本质力量的活动。人与动物虽然都有“需要”,但动物只禀有被自然界“他由”(相对与“自由”)、“他决”的品性,因此,它们的需要只是无意识的生存本能,只限于生物性领域。而人的需要由“自由自觉”的本质所发动,是一种意识到的欲望、目的、理想、情感等能动的超越生存本能的生活内驱力,从而具有社会丰富性。这就是说,社会生活的丰富多彩、纷繁复杂,使得人的生活需要也是一个多样性的复合体。同时,人的智力发展及其物化能力的无限性,必然会引起人们对生活需要内容的无限扩展。
马克思认为,在现实世界中,人因其社会生活的无限性和广泛性而表现出多种需要。马克思以他所处的时代条件,从生活需要入手对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进行考察,通过披露资本主义社会的非人处境,揭示人生活需要的丰富性。当然,马克思在这里提及的生活需要大多都包含在民生需要的范畴中,更多指的是直接从事社会物质生活资料生产的工人劳动者最基本的生存与发展需要。例如:“自然需要”、“感性需要”、“利己需要”“对光、空气的需要”、“文明的需要”等。但在资本家眼中,工人劳动者的需要是单一与抽象的,只有肉体的需要、粗陋的需要,而没有劳动以外的需要。这样的结果导致工人劳动者需要的单一性以及生活的贫困化。
在分析、对比资本主义的异化劳动中,马克思说到,“在社会主义的前提下,人的需要的丰富性,从而某种新的生产方式和某种新的生产对象具有何等意义:人的本质力量的新的证明和人的本质的新的充实。”②可以说,民生的丰富性与全面性是人的生活需要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产生和积淀的结果,它以一定的社会生产和实践活动为基础,也反映了一定的社会生产和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社会主义的民生是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满足人民多层次需要的过程,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本质和内涵。此外,人的生活需要的丰富性还体现在层次性上。马克思把人的需要置于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宏观视域,并结合社会实践尤其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劳动来审视民生的需要,他认为:人的需要是有层次的,衣、食、住等物质需要是人的最基本的需要,在这些物质需要得到满足的基础上,便会产生出更高层次的其他需要。在《雇佣劳动与资本》单行本的导言中,马克思把需要的资料分为生活资料、享受资料、发展和表现一切体力和智力所需的资料。根据马克思的思想,民生彰显着人的生活需要中的生存、享受和发展等各方面,其中首先是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因为只有满足了生存需要,人才能生活和发展;享受需要是在人的生存需要得到基本满足的情况下,产生旨在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条件的需要;发展需要则是人为了自身的完善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增强自己自由个性的需要。③在马克思看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生存需要所占的比重将逐渐下降,享受需要尤其是发展需要显的日益重要,将逐步成为最主要的内容。劳动者在选择从事什么样的劳动、怎样劳动时,所关心的会由过去的物质利益转为自身的完善与自我实现,即一切体力和智力的发挥。
第三,民生在不断得到满足而又不断产生新的需要的历史过程中向前发展。马克思认为,任何人都是处在一定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物质生活条件之中,都受到某一生产力发展阶段以及该生产力阶段相适应的交往的制约。因此,任何现实的人都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人。马克思从社会历史发展中研究人的生活需要,认为人的吃、穿、住、享受等活动的产生与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满足这些需要的活动是在生产过程中实现的。这是因为人的生活需要是历史的具体的,不会停留在同一水平上,它随着生产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马克思指出:人的生活需要不是纯粹的自然需要,而是历史上随着一定的生产实践和文化水平而发展变化的。具体来说,生活需要的发展同满足生活需要的生产一起发展,如在社会发展的初期,生产力水平很低,人的生活需要就仅限于生存需要的满足。随着生产的发展,“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①民生,从本意上讲,是人之为人的生存状态,而从需要的视角上讲,它的内容及其满足的程度,由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那么,随着经济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改善,它会不断得到满足而又不断产生出新的需要,呈现历史发展性。
社会经济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的动态演进过程,这决定了民生需要及其满足也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货币作为交换价值的独立存在形式,对它的需要及在人的需要结构中起决定意义,不论是资本家还是工人,都在为了满足对货币的需要而进行着买和卖的活动。如此人们对货币的需要决定了他的存在价值,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而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消费资料按需分配,同时人们精神境界极大提高,社会关系高度和谐,到那时,民生的实现会由追求货币的需要真正转向追求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需要。
第四,民生的合理性判断应从社会一般生活水平出发去衡量。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把唯物史观定义为“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②这寓意着历史唯物主义以社会的人的需要,并以在一定时间内满足这些需要的程度、手段和方法,来解释社会中人的发展。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雇佣劳动与资本》中相应指出:考察现实生活的前提是,人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社会条件下进行劳动生活的人。因此,对于人的生活需要的满足程度应从社会发展水平中作出说明。“我们的需要和享受是由社会产生的;因此,我们在衡量需要和享受时是以社会为尺度,而不是以满足它们的物品为尺度的。因为我们的需要和享受具有社会性质,所以它们是相对的。”③马克思还举出形象的例子加以说明:“一座房子不管怎样小,在周围的房屋都是这样小的时候,它是能满足社会对住房的一切要求的。但是,一旦在这座小房子近旁耸立起一座宫殿,这座小房子就缩成茅舍模样了。”④这里,马克思的本意在于说明衡量工人群众的生活状况,即他们的民生需要,不应只看他们与过去相比得到了什么,而应从整个社会一般生活水平出发去衡量。概言之,从唯物史观的角度说,确定民生合理性与否的标准,应站在社会历史发展的角度去建构需要的标尺。虽然随着社会制度的变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作用,民生的具体内容会改变,民生凸显的问题与实现方式也会不同,但人们对民生的追求是不变的。这种追求是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原动力。
换言之,从社会历史发展的角度出发,民生的合理满足程度应该以一定的社会生产力为基础,并从社会制度上加以保证。在当代,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及其为社会成员都能过上“富足的生活”应是评判现实民生的满足程度及其合理性的标尺。正如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中谈到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时指出的:“以便确立这样一种制度,这时社会的每一成员不仅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生产,而且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分配和管理,并通过有计划地组织全部生产,使社会生产力及其成果不断增长,足以保证每个人的一切合理的需要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得到满足。”⑤
三 马克思民生思想的当代实践意义和价值导向马恩指出:“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内容都是由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代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 ①我们看到,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的本质精神并不是对人的需要作一般性的理解与诠释,而是体现在致力改变现实社会的实践活动中。马克思民生思想展现出的理论魅力,在于能立足时代的高度,基于新的实践去回答新的问题,这也为马克思民生思想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与活力。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民生问题在发展中日益凸显,其内涵也在不断扩展,而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对于解决当代中国建设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无疑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价值导向。
第一,“以人为本”是实现与改善民生的首要前提。在长期以来的经济与社会建设中,我们往往不经意为生产而生产,为GDP而生产,漠视了生产发展的价值目的,由此也偏颇了民生这个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为认识和重视民生问题作了深刻的诠释,昭示社会对人的生活需要及发展的尊重和认同。可以说,实现与改善民生的首要前提是尊重与重视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这也是以人为本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以人为本”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其中就要高度重视和尊重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满足人们的发展愿望和多样性的需求,关注人们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和幸福指数,这是实实在在的造福人民群众。“以人为本”就是要把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福祉作为衡量经济发展“又好又快”的重要标准。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认为,生产的发展与人的发展是一致的,生产的发展是为了保证一切社会成员的富足和充裕的生活以及自由、全面的发展。为此,我们应该不断更新发展理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引入中国当代的经济发展中来,切实解决当前影响人民群众切身生活需的教育、医疗、就业、福利、公共安全等重点问题,由单纯追求经济增长为目标的发展观走向以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目标的发展观。
第二,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实现和改善民生的关键。生产力发展的意义不仅在于能够为民生提供丰富的物质需要,还在于为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自由全面的发展创造物质条件,体现了人的生活状态与发展趋势。我国经历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区发展不平衡、总体水平还不够高,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因此,解决民生问题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通过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创造更加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由此保证改善民生。应该认识到,我们今天加快发展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实现更高水平上的生活富裕。发展若不以此为目的,不但会失去它的最终归宿,也会失去其主要的推动力。
第三,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克服民生难题,切实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由于人的生活需要是多层次、多方面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生需求会呈现出一种由低到高递进的发展态势。人民群众除了基本生计和最低生活保障的需要以外,还要获得发展机会和发展能力以及享有基本生活以上的社会福利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这些民生问题在当下属于社会事业的领域。我们看到,社会事业是关乎民生的事业,社会事业建设与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只有社会事业建设到一定程度和水平,民生问题的解决才具有现实性。当今我国社会的发展显露出“教育作为民生之基”、“就业作为民生之本”、“收入分配作为民生之源”、“社会保障作为民生之安全网”的重要性与实在性。例如,教育公平问题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保证人民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是促进与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因为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与程度决定着每一个人生存与发展,决定着民生的质量。所以,对教育问题的解决,应着眼于民生,从民生的角度去考量。①要从关涉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入手,加大资金、人员等投入,强化公共服务,增进人民群众的生活福祉。可以说,只有把民生问题作为考虑问题的基点,把民生问题落到实处、解决好了,社会事业建设才能获得发展。
第四,让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成果公正、公平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共享,是实现与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我们看到,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政策的诸多因素,我国经济发展的成果没有被公平地分配到人民群众手中,社会出现贫富差距扩大化的趋势,这些凸显出利益分配不合理而产生的民生享有权不均衡化现象。因此,在改善民生方面,不仅要解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问题,还要在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中以实现民生权利为重点,通过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等形式,维护人民群众享有的民生权利,顺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分配正义与公平的呼声。一方面,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与福利待遇客观上成为改善民生质量,公平享有民生权利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公平、正义的分配制度需要统筹兼顾多方利益,实现财富分配的合理化,确保公共资源公正分配。要把更多的财力应用到谋取公众福利和进一步改善民生上,确保财政支出充分投入到教育、卫生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障与公共福利事业中,保障人民群众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真正“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的人的需要的规模;彻底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