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系/秀圃老年科研中心,香港薄扶林道)
上海早在1979年率先进入老龄化社会,户籍人口老龄化程度一直位居全国之首(童悦,2012)。面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和高龄化,2012年上海市将“老伙伴计划”首次被纳入市政府实事项目,全市2万名低龄老年志愿者接受了心理关爱、慢性病防治、老人居所意外防范三方面培训,定期为10万名80岁以上的高龄独居老人提供互助关爱志愿服务。2013年“老伙伴计划”继续被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有10万名高龄独居老人享受志愿服务,同时为10万名老人中的1000名“高风险老人”提供1000名核心志愿者“一对一”特殊服务等,①高龄失能老人居家养老问题逐渐成为政府关注和支持的焦点。正是在此背景下,本文依据2010年和2013年“上海市高龄体弱老人状况及其主要照顾者需求调查”的数据,对上海市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的健康状况、家庭照顾状况、家庭和社会支持情况进行跟踪实证分析,并提出符合实际的居家高龄失能老人家庭和社会支持的建议。
一 数据来源及样本情况本文的主要数据来源为2010年和2013年华东师范大学和香港大学联合开展的“上海市高龄体弱老人状况及其主要照顾者需求调查”。2010年4月至10月的调查抽取了中心城区的6个调查点(黄浦区外滩街道、徐汇区斜土路街道、杨浦区四平路街道、普陀区曹杨街道、长宁区华阳路街道、浦东新区沪东新村街道)具有上海市户籍、2009年12月31日满75岁及以上、基本生活自理至少有部分困难(ADL得分在90分及以下)、有亲属(包括朋友、邻居,下同)照顾的居家老人及其主要亲属照顾者;每个街道的调查样本数相同,均为120名,其中男性46名﹑女性74名;共发放问卷720份,收回有效问卷720份,有效回收率100%。2013年5月至6月的调查所采用的跟踪方法严格按照国际上通行的跟踪调查的要求进行,在规定了统一的合格调查对象标准、确定全市需调查分性别的居家高龄失能老人数的基础上,深入到2010年所访问过的6个调查点,根据当时《调查合格对象名册》中登记的被调查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的问卷编号、姓名、家庭地址和联系电话进行再调查;跟踪到2010年参与调查的老人有480名,未跟踪到的老人为240名(未跟踪到的主要原因为:不幸去世者,占2010年参与调查老人的22.6%;搬离原来的住址者,占2010年参与调查老人的6.8%;入驻养老机构者,占2010年参与调查老人的2.2%;不愿意继续参与跟踪调查和在医院接受治疗者,占2010年参与调查老人的1.6%)。两次调查均通过逻辑检验、抽样检验等多种方式对调查结果进行检验,并经过补调查后将相关数据进行修正。
本文根据两次调查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对3年间480名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的社会人口学特征、健康状况、家庭照顾和社会支持状况及其变化做出分析,讨论如何有针对性地给予居家高龄失能老人更多的支持,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使之享受美好生活。
二 上海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照顾状况及其变化 (一) 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的社会人口学特征表 1中2010年和2013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中男性占37.5%,女性占62.5%。2010年调查时,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起始年龄为75岁,年龄最长者为94岁,平均年龄81岁;2013年调查时起始年龄为78岁,平均年龄为84岁。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小学文化程度及以下者占60.3%,接受过高等教育者仅占7.7%。2010年调查时同批高龄失能老人有配偶者255人,占同批被调查老人数的53.1%;丧偶者221人,占同批被调查老人数的46.0%。2013年调查时,丧偶人数多了37人,增加了7.7个百分点;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现有子女3个以上者346人,超过同批被调查老人数的70%;现有一个至两个儿子的老人有305人,现有一个至两个女儿的老人有296人,占同批被调查老人数的比例都超过60%,仅有6人目前没有子女。2010年调查时,与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同住人数平均为2.62人,同住人数以2—4人居多,占82.5%,独居老人有54人。2013年调查时,与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同住人数平均为2.60人,同住人数为2—4人的占79.6%,比2010年稍有下降,独居老人数较2010年增加21人。与居家高龄失能老人一起居住者主要为配偶和子女,2010年调查时,与配偶居住的比例达51.6%,与子女居住的比例为50.3%。随着老人年龄的逐渐增加,由于配偶去世原因,2013年调查时与配偶居住的人数少了53人,降低了11个百分点,与子女居住的比例增加了3.9个百分点。
| 表 1 2010年、2013年调查的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的社会人口学特征 |
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近三个月内主要经济来源的调查数据显示,以养老金作为最主要经济来源的老人数占同批高龄失能老人总数的9成以上。随着年龄的上升,老人开销加大,其经济来源中家人供养、纳保和低保补贴的比例逐渐增加,2013年和2010年比较,养老金作为经济来源的比例略有下降,见表 2。
| 表 2 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近三个月内主要经济来源的情况 |
为进一步了解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经济供给能力,2013年调查中在询问“近三个月来觉得自己是否有足够的钱来维持日常开支”时,其中40%的老人选择经济供给能力“刚好够”,近20%的老人选择经济供给能力为“不足”,其中有4%左右的老人认为“非常不足够”,30%左右的老人选择经济供给能力为“足够”,仅有近10%的老人有“足够有余”的钱来维持日常的开支。可见,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的日常开销也相应加大,因其自身的经济供给能力减弱,家人供养和社会补贴比例稍有增长。
(三) 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的健康和生活自理能力状况将调查中被调查老年人对健康状况的选择“非常好”赋值5分,“好”赋值4分,“一般”赋值3分,“差”赋值2分,“非常差”赋值1分,2010年和2013年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两次的自我评价健康指数均为2.67分;其自我健康状况评价在两次调查中也没有明显差异,其中60%以上老年人认为目前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一般,30%以上认为健康状况差,3%认为非常差。最近半年内,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患有的疾病中循环系统疾病如高血压、缺血性心脏病、心肌梗死比例最高,占被调查老年人近四分之三;其次是肌肉、骨骼结缔组织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椎间盘疾病、骨质疏松、骨折等居第二位,超过被调查老年人的一半,且2013年高于2010年的调查;再次为脑血管疾病,约占三分之一。调查发现,患有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内分泌和代谢疾病者少于四分之一。
对老人而言,听力和视力为影响其生活独立性的重要因素。2010年的调查显示,同批高龄失能老人中视力良好的仅占13.8%。在视力不健全人群中约60%为轻微不健全,尚可看清楚大字号,但阅读书报有限;6.9%的老人辨认物体存在困难,视力严重影响日常生活。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的视力能力下降,2013年的调查显示视力良好老人减少了5.7个百分点;视力不健全人数略有增加;高度不健全者增长比例较高。被调查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听力能力好于视力能力。2010年调查中听力正常者占60.7%;不安静环境下有轻微听力困难者占36.2%。2013年调查时听力状况差于2010年,听力正常人数下降了15个百分点;听力困难人员明显增加,其中只有在大声清晰发音情况下才能听清的增长幅度最大。
调查组在国际通行的认知功能量表基础上,结合本土特点,以通过10个题目的回答来调查老年人的认知能力,每项答题为不正确或没有回答计1分,正确计0分,10项加总得到每个被调查老人的认知能力总分。总分反映老人的认知缺损程度,总分越高代表越严重的认知残缺。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2010年调查时认知能力总分均值为2.34分,2013年调查时为3.17分,可见,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认知残缺程度加深。2010年调查时认知能力总分小于等于2分者共294位,占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的61.1%;2013年调查时认知能力总分小于等于2分者共184位,占38.3%。2013年的调查相比2010年,认知能力总分集中增长于3分和4分的老人,共增加了102人,增加了21.2个百分点。
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ADL量表)从步行能力、上下楼梯、吃饭、穿衣服、洗脸刷牙、上下床/座椅起立、洗澡、去洗手间、小便失禁、大便失禁等10个方面来体现。调查中我们将每项能力设置为困难= 0分、有些困难= 5分、无困难= 10分,并将10个方面的分数相加得出总分,总分越高说明老人生活自理能力越强。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2010年调查时ADL总分均值为79.8分,2013年调查时ADL总分均值下降为73.5分。2010年调查时ADL总分大于均值的有361人,占75.1%;2013年调查时大于均值的有330人,占68.6%。在两次调查中,有困难或能力丧失的日常活动排名前三的是上下楼梯、洗澡和步行能力,它们的比例远远高于吃饭穿衣等活动;调查显示,90%以上的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无法上下楼梯,70%步行困难,这些老人大多数时间在家卧床;2013年调查时老人各项活动表现出的困难程度高于2010年。
(四) 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主要照顾者和照顾状况的变化调查显示,除了雇请的家庭保姆、自己不付钱或付钱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员和护士以外,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的最主要照顾者与其关系为配偶、儿子和女儿的超过9成。2010年调查时主要照顾者为配偶的占39.3%;2013年因丧偶比例增加,主要照顾者为配偶的占25.2%,下降了14.1个百分点。2013年调查时儿子和女儿为主要照顾者的比例比2010年增加了17.9个百分点;其中2010年时儿子为主要照顾者的比例略低于女儿,但2013年时该比例正好相反。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主要照顾者身份变化情况见表 3。
| 表 3 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主要照顾者身份变化情况 |
被调查老人因自理能力下降,需要家庭照顾的时间延长,照顾强度加大。两次调查显示,被调查老人平均照顾年限为5年,其中有30%的照顾年限为5年以上,有10%的照顾年限超过10年,照顾年限最长的竟然超过30年,照顾年限不足一年者占被调查老人的20%不到。随着老人年龄的增加,平均照顾年限增加,2013年调查时85岁及以上老人的平均照顾年限为6.3年,80—84岁老人的平均照顾年限为5.8年, 75—79岁老人的平均照顾年限为4.7年。
在家庭成员照顾过程中,老人对家庭照顾的满意度很高,具体见表 4。将“非常满意”赋值为5分,“满意”赋值为4分,“一般”赋值为3分,“不满意”赋值为2分,“非常不满意”赋值为1分,2010年调查时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对家庭照顾的满意度为3.98分,2013年调查时则达到4.12分。
| 表 4 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对家庭照顾的满意程度对比 |
调查数据显示,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中超过80%的老人没有办法准备饭菜和完成普通家务,需通过他人协助或由他人代替完成;老人外出购物的机会很少,一周内仅有10%左右的老人自己能完成外出购物;有30%以上的老人一周内未外出乘车,能独立外出乘车的老人仅占14%。对照两次调查中各项活动完全独立完成的比例,2013年明显低于2010年,部分协助和完全协助的比例均有所增加,别人代完成的情况变化不大。最近一周内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从事日常活动需要协助的情况见表 5。
| 表 5 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最近一周内从事日常活动需要协助的情况(单位:%) |
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的家庭支持中子女孝顺是其老有所乐的重要因素,是老人不可缺少的精神慰藉。两次调查表明,近70%的子女对高龄失能老人是孝顺的。将老人觉得子女的孝顺程度赋值,“非常孝顺”赋值为5分,“孝顺”赋值为4分,“一般孝顺”赋值为3分,“不孝顺”赋值为2分,“非常不孝顺”赋值为1分, 2010年和2013年被调查的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的子女孝顺程度的值均为3.91分。
家庭支持中除了子女外,亲属与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的关系以及亲属的支持也是不可缺少的方面。2010年调查时,“近三个月内,老年人每月除一起同住的亲属外至少来往一次的亲属和能找到帮忙的亲属”平均有2个以上,但有10%以上的老年人每个月无亲属来看望,也无法找到可以帮忙的亲属。老年人能放心谈论私人事情的亲属平均有1.5个,但有25%以上老年人无法找到放心讨论私人事情的亲属。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加,2013年调查时老年人与亲属和朋友的关系与2010年相比稍有亲密,主要体现在无亲属看望、无亲属帮忙、无朋友看望和帮忙的比例减少;当亲属和朋友需要做出重大决定时,偶尔与老年人商量的频率稍有提高,约增加10个百分点;当老年人需要做出重大决定时,能够找到至少一位亲属商量或找到至少一位朋友商量的比例提高到约25%。
老年人从家庭成员中获得的支持内容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心理、生理、经济等,两次调查中我们从老年人聊天的对象、当遇到紧急情况时老年人寻求帮助的对象、日常生活中老年人获得最多照顾的对象、日常经济上给予老年人最大帮助的对象等方面对此进行了归纳,具体见表 6。最近三个月经常聊聊烦心和开心事情的对象90%以上为老年人的配偶、儿子、女儿,2010年调查时配偶为第一位、占被调查老年人的41.9%,其次是女儿、占27.1%,儿子占20.2%;2013年调查时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经常聊天的对象排序发生了变化,女儿位居第一位,儿子随后,配偶第三。当调查在最近三个月中若遇到紧急事情最先通知谁时,2010年调查中老年人最先通知的是儿子、占35.0%,其次是配偶、占31.9%,女儿占26.5%;2013年调查中最先通知的是儿子,其次女儿,配偶位居第三,兄弟姐妹被通知的比例显著增加。2010年被调查老年人近三个月除自己照顾自己外,配偶是给予其日常生活中最多照顾的对象,占39.8%,其次是女儿、占26.3%,儿子占23.1%;2013年调查时女儿为最主要的照顾者,其次是儿子,配偶照顾比例减少了21.3%。2010年在经济上给予老年人最大帮助的是配偶、占30.6%,其次是儿子、占28.1%,女儿占24.2%;2013年调查时,儿子位于第一位,其次是女儿,配偶为第三位。2010年在日常生活照顾中经常做决定者,配偶为第一、占30.6%,儿子第二、占29.8%,女儿第三、占24.6%,同时有1/10老年人自己做决定;2013年调查时儿子为第一、占37.0%,配偶和女儿的比例下降,老年人自己做决定的比例提高到19.5%。
| 表 6 各类照顾人群对被调查老人心理、生理、经济支持的情况(单位:%) |
目前,社区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提供的社区服务主要有8种,两次调查从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对这8种社区服务的知晓率和使用率两方面来展开。由表 7可知,2010年调查时知晓率最高的前三位分别是健身点、社区助餐服务、老年活动中心或社区文化活动中心,2013年调查时稍有变化,社区助餐服务的知晓率高于健身点。知晓率最低的社区服务2010年调查时为居家养老自费上门服务,2013年为老人日间服务中心。2010年调查时老人近三个月社区服务使用率前三的为健身点、老年活动中心或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由政府提供补贴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2013年调查时使用率前三的为由政府提供补贴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居家养老自费上门服务、社区结对关爱服务。社区服务使用率由2010年占被调查老人的1/10提高到2013年的1/4,说明社区服务逐渐被老人接受并开始使用,但还不够广泛。
| 表 7 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对政府和社区支持项目的了解和使用情况(单位:%;小时) |
通过对上海市480位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照顾状况的跟踪调查分析,我们发现:(1)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具有年龄大、女性比例较高、教育程度较低、生育子女数较多等特点;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有配偶的比例减少,同住总人数稍有下降,独居老人数量有增长趋势(郭志刚、刘鹏,2007)。(2)目前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的经济来源以养老金为主,经济状况一般,仅4成老人认为经济供给能力足够;随着高龄失能老人年龄上升,老人开销加大,自身的经济供给能力减弱,家人供养和社会补贴比例稍有增加。(3)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自我评价健康状况处于“一般”以下水平,整体健康状况较差,患循环系统疾病的比例最高,视听能力逐年下降;有一半的老人存在两三项认知功能缺陷,且老人的整体认知功能逐年变差;日常生活中有一半左右的老人有一至两项活动需要帮助,还有一半需要更多的帮助,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自理能力退化较快。(4)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最主要照顾者为配偶、儿子和女儿;随着丧偶比例增加和配偶年龄增长,配偶照顾者比例下降,子女照顾者比例增加,儿子照顾者比例稍高于女儿照顾者;老人因自理能力下降,需要家庭照顾的时间延长,照顾强度加大,但老人对家庭照顾的满意度较高;老人日常生活中完成普通家务、准备饭菜等需要照顾者更多的协助,9成高龄失能老人无法独立完成外出购物。(5)同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的家庭支持首先体现在子女都很孝顺,这为老人及其主要照顾者的配偶得到子女的支持提供了保障;家庭支持的内容涵盖经济、生活、心理等方面,各类照顾人群给予老人支持的内容各有侧重;老人目前对政府和社区提供的社会支持服务项目的知晓度和使用率都还不高。可见,有关方面应当给予居家高龄失能老人在生理、心理、经济上更多的支持,同时对在照顾中面临着越来越大风险和压力的主要亲属照顾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刘婕、楼玮群,2012)。
第一,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使老人得到更多的生理上的支持。政府应建立高龄老人医疗补贴制度,有选择性地分年龄给特困高龄老人以医疗补贴和健康补贴。在现有医疗资源的基础上开设专门的老年门诊;开通长期患病老人配药的绿色通道;社区服务中心可建立高龄老人健康服务卡,定期上门为老人检查身体、买药送药,以解决老人和照顾者的后顾之忧(易想和,2005)。建议政府应培养一批了解高龄老人生理、心理的医生和护士,建立一支懂得高龄老人护理知识、营养知识、心理知识的家庭服务员队伍,从老人的实际考虑,想老人所想,急老人所急,解决老人的后顾之忧,提高老人的身体健康指数和生活满意度。
第二,拓展养老保障资金来源渠道,使老人得到更多的经济上的支持。退休养老金作为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生活费用的主要来源,是保证其晚年生活安逸、幸福的重要因素(徐寒冰,2010)。尽管退休人员养老金多年来连续调高,但增速低于物价的升幅,且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差距很大。政府应将高龄老人作为社会保障的重点,建立高龄老人社会保障制度,为其提供生活保障和物质支持;对高龄老人的退休金应随着就业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指数的变化及时调整,并缩小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待遇差距;应大力提倡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捐助,扩大养老保障资金的来源;鼓励单位设立一定比例的特困高龄老人补贴基金,基金有长期补贴和临时补贴两种,对特困、失能、患病和遇到突发意外情况的老人给予额外补贴(朱韵洁、陈晓迅,2009)。
第三,推进温暖和谐家庭环境的营造和融洽亲属关系的构建,使老人得到更多的心理上的支持。居家高龄失能老人从不同身份照顾者那里得到的照顾内容存在一定的差异,配偶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的经济、照顾等需求满足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子女对老人的照顾质量和照顾满意度也有一定的影响;居住方式和居住规模对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照顾状况的影响关系密切。随着居家高龄失能老人年龄的增长,主要照顾者已由以配偶为主转为以儿女为主。为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有关方面应加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孝文化教育,使尊老风尚深入人心,从而通过家庭的关爱给老人内心带来更多的满足感(曹立前、高山秀,2008);在居住方面,应倡导和鼓励子女与居家高龄失能老人共同居住,促使子女承担更多的日常照料和感情慰藉的责任;同时,也应设法为居家高龄失能老人创造走出家门、参与社区活动的更多机会,以丰富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金岭,2010)。
第四,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根据老人的不同的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社会支持和个性关怀。由于老人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特征、年龄、经济收入、健康状况等情况的不同,他们对照顾的需求存在差异性。目前,老人对社区服务的知晓率较低,其使用率更低,且社区服务和老人需求的匹配度较低。因此,社区应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让更多的老人知晓支持性的服务;同时应加强调研,了解老人最需要的服务,在现有服务的基础上探索为老人提供可选择、可定制的个性化服务,构建起各具特色的为老服务模式。
第五,建立以主要照顾者的需求为中心的社会支持系统,为主要照顾者提供有效可行的支持。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的照顾时间长、照顾强度大,作为其主要照顾者的亲属面临长期的、繁重的照顾任务,身体、精神等方面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进而可能导致其照顾服务的能力和质量下降。目前我国对照顾者的支持仅在较少领域和地区进行了初步尝试,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甚远;已开展的支持服务也存在一些问题,不能有效满足照顾者的个性化需要。在老龄化日趋严重的今天,建立和完善以主要照顾者的需求为中心的社会支持系统尤为必要。我国可借鉴国外已实行的照顾者免税、带薪休假等政策,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相关政策(曾莉,周兰妹,2011);扩大社区服务的对象,增加面向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照顾者的服务内容,对照顾者的迫切需要开展支持服务,有针对性和前瞻性地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以进一步改善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的生活质量,让老人与主要照顾者一起共享美好生活(唐咏,2012)。
曹立前、高山秀, 2008,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孝与养老思想探究》,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5期。 |
郭志刚、刘鹏, 2007, 《中国老人生活满意度及其需求满足方式的因素分析——来自核心家人构成的影响》,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期。 |
金岭, 2010, 《上海市同批高龄失能老人生活满意度的跟踪分析》, 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
刘婕、楼玮群, 2012, 《完善上海居家高龄失能老人亲属照顾者的社会支持系统》,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1期。 |
唐咏, 2012, 《高龄失能老人主要照顾者心理健康与长期照护体系的建立》, 《学术论坛》第5期。 |
童悦, 2012, 《养老持续照顾服务体系研究——以上海为例》, 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http://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248-10120354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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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寒冰, 2010, 《北京市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现代企业文化》第3期。 |
易想和, 2005, 《城市高龄老人的社会支持研究——以湖南省长沙市310位高龄老年人为例》,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http://www.wanfangdata.com.cn/details/detail.do?_type=degree&id=Y75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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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莉、周兰妹, 2011, 《老年人家庭照顾者支持性服务利用的影响因素》, 《中华护理杂志》第4期。 |
朱韵洁、陈晓迅, 2009, 《养老保障中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定位——香港模式的启示》, 《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第2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