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话的“叫、让”既能表示使役,又能表示被动。与此不同,上海话的“叫、让”虽然有使役的用法,但并没有被动的用法。而被动需要用表给予义的“拨”(相当于北京话的“给”)来表达。有关北京话的“给”从给予到被动的语法化问题,已经有不少先行研究,比如江蓝生①、蒋绍愚②、木村英树③、李宇明、陈前瑞④等。但是就上海话的“拨”如何从给予义扩展为被动标记这一问题,虽然也有一些先行研究,比如桥本万太郎⑤、刘丹青⑥等,但我们通过对语料的考察和分析,认为以往的观点还值得商榷,本文将提出与之不同的观点,并对其动因做出合理的解释。
在具体分析其语法化之前,先将上海话的使役用法和语义做一整理,并提出新的归类及其依据。本文按照柴谷方良的表述,⑦从语义上对使役作如下定义:
A.事件2在事件1之后发生。
B.事件1和事件2的关系为:事件2的发生完全依赖于事件1,而且其他所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以作出一个反事实的推论,即事件1不发生的话,事件2也不会发生。
从形式上来看,上海话的使役句式可标示为:
X+叫/让/拨+Y+V
二 “叫”根据使役的不同用法,至少可以把使役的语义分为“指示使役”“强制使役”“许可使役”“自发使役”“给予使役”等,“叫、让、拨”分别充当不同的使役标记。下面将逐一论述。
(一) 指示使役“指示使役”,即表示X通过言语行为对Y发出某种指令,让其进行或做出某种行为动作。
(1) a我叫伊吃。
b我让伊吃。
c我拨伊吃。
以上例句中a和b分别表示两个不同的使役行为,a是指示使役,即X(我)通过言语行为让Y(伊)吃。b则一般不用于指示使役,而是典型的“许可使役”,即X(我)不是通过言语行为发出指示,而是允许Y(伊)做出某种行为或放任Y作某种行为。①c与a、b也有所不同,它是一种“给予使役”,这里的X和Y的使役关系是在X给予Y某种事物的基础上建立的。以上例句之间的差异在没有任何语境的情况下难以区别,但通过以下语境还是可以辨别出它们的不同。
(2) a
?b
*c
以上例句中的使役行为,都是X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即某种言语行为,来指示Y,表达的是“指示使役”的情况。通过例句可以看出,只有用“叫”的a可以成立,用“让”的b不太自然,而用“拨”的c就难以成立了。换言之,上海话中“叫”用于指示使役,而“让”“拨”则不能用于指示使役。同样,以下例句也是如此。
(3) a我叫伊覅走。
??b我让伊覅走。
*c我拨伊覅走。
例(3)中,V之前使用“覅”正好反映的是用语言指示的使役,因此只能与指示使役的“叫”共现,而不能与“让”“拨”共现。其实这一现象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汉语的所谓使役其实也起着一种间接引语(indirectspeech)的作用,这一点与日语的使役形式“seru/saseru”有着本质上的差异。③
(二) 强制使役所谓“强制使役”,指的是X可以无视Y的意志强迫Y做某事的一种情况。上海话中可以用副词“硬劲”来反映这一强制性。在表达这种强制使役时,也只能使用“叫”,不能用“让”和“拨”。比如(4)。
(4) a伊硬劲叫小人学习。
??b伊硬劲让小人学习。
*c伊硬劲拨小人学习。
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用“逼牢伊”来加以确认。例(5)中因为有表示强迫义的“逼牢伊”,所以用“叫”的a可以成立,用“让”的b不太自然,而用“拨”的c则不能成立。
(5) a伊勿肯写,我逼牢伊叫伊写。
??b伊勿肯写,我逼牢伊让伊写。
*c伊勿肯写,我逼牢伊拨伊写。
由此可以看到,上海话中的“叫”标示的是指示使役和强制使役,与“让”和“拨”标记应该有所区别。
三 “让” (一) 许可使役“许可使役”指的是X同意或允许Y做某事。上海话主要用“让”标记。
(6) a伊要吃,侬就让伊吃。
?b伊要吃,侬就叫伊吃。
c伊要吃,侬就拨伊吃。
(6) 反映的是许可使役,即Y(伊)“吃”的行为在X(侬)的同意情况下实现的使役状况。从例句来看,用“让”的a最自然,b的“叫”不自然。用“拨”的c虽然也可以说,但带有给予义,即X的使役行为是通过提供食物来完成的。在上述“X允许Y吃”的语境中,用“让”比“拨”更自然。当然与北京话的“给”相比,现代上海话的“拨”已经进一步语法化,可以用于X不提供具体事物也能完成的使役行为,但仍然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7)中用“让”最自然,用“拨”不太自然,“叫”更不自然。
(7) a侬让我想想看好GF8FA?
*b侬叫我想想看好GF8FA?
??c侬拨我想想看好GF8FA?
以上例句表述的是Y(我)向X(侬)请求许可的情况,这种语境里只能用“让”,而不能用“叫”和“拨”。①“拨”和“叫”的这种语义上的限制在“放任使役”方面也有所体现。
(二) 放任使役所谓“放任使役”,就是X对Y已经进行的行为不加阻止或者放任不管的一种使役行为。与许可使役不同的是,许可使役是X对Y期望做某事这一要求的许可,而放任使役则是X对Y行为的放任,任其自由。
(8) a侬覅去管伊,让伊去白相。
*b侬覅去管伊,叫伊去白相。
??c侬覅去管伊,拨伊去白相。
(8) 的放任使役反映了X对Y已经在实施中的行为的放任。在这样的语境下,上海话基本只能用“让”,“叫”不能成立,“拨”也不太自然。也就是说,“拨”在充当放任使役的标记上还没有到达其语法化的终点。
(9) a搿种介人,覅睬伊让伊去。
*b搿种介人,覅睬伊叫伊去。
*c搿种介人,覅睬伊拨伊去。
(9) a可以有两种解读,第一种语义是X对Y的具体移动不加阻止,放任其移动。另一种是X对Y的行为放任不管,随Y去干什么,并没有具体移动的语义。当作后者的解读时,“去”的语义已经虚化,上海话需要轻读。这种放任使役的标记只能由“让”充当,而“叫”和“拨”都无法充当这种标记。“叫”与“让”在使役上的分工早在反映19世纪吴语的《海上花列传》(以下用《海》表示)中就能得到确认。在《海》中典型的指示使役标记为“教”(叫), 典型的许可和放任使役标记为“让”。比如:
(10) 耐勿是吃醋末,教我到对过去做啥。(《海》)
(11) 张大少爷教倪搭耐说一声,来里庆云里第三家,常恐耐勿认得。(《海》)
(12) 善卿听说,看看蕙贞,嘻嘻的笑道:“耐教别人去搭耐买仔罢,我勿来买。”(《海》)
以上是“教”(叫)的例句,从语境上来看都表示指示使役。下面的是“让”的例句,都表示许可或放任使役。
(13) 耐也有来浪,让我看阿好。(《海》)
(14) 覅动气,让我来念拨耐听。(《海》)
(15) 我勿管俚生意好勿好,看勿过定归要说个,让俚去怪末哉!(《海》)
上述的指使使役和许可或放任使役的分工,可以说基本上一直持续到现在。不过,现在的新派受普通话的影响,不加区分的倾向有所增加。
(三) 自发使役所谓“自发使役”,就是Y能够利用本身具有的某种能力或可能性来实现某种动作或状态变化,X只是为Y实现某种变化而创造某种条件。X的使役行为并不是通过语言来实现,而只是通过某种行为间接地给Y的动作或状态变化提供或创造某种条件而已。
(16) a浇点水让伊快点开花。
??b浇点水叫伊快点开花。
*c浇点水拨伊快点开花。
花开花谢是一种自然现象,花自身就具备这种能力和可能性。给花浇水创造条件促使它快点开可以说是一种自发使役。从(16)的三个例句可以看出,这种自发使役的标记,在上海话中一般由“让”充当,而“叫”和“拨”都不自然。其实这种自发使役不限于无生名词,也适用于有生名词(animate noun)。
(17) a想办法让小人考进大学。
??b想办法叫小人考进大学。
??c想办法拨小人考进大学。
a的使役也是X通过某种办法或手段给Y创造条件使Y能够考进大学。此时X跟Y的使役与被使役的关系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X通过这种间接的手段使Y发挥自己的能力来实现预期的目标。例句显示“让”最自然,“叫”“拨”都不太自然。
四 “拨” (一) 给予使役所谓“给予使役”,就是X给予Y某种事物后,Y利用此事物所实施的行为。这种使役一般动词在语义上会受到某种限制(多为“吃、喝、穿、看”等动词),即Y需要利用X给予的事物来对其加以处置才能实现。这种使役最典型的标记为“拨”。①“拨”本来只是表示给予义的动词,后面加上动词后即可以产生给予使役的用法。我们在《海》中就可以看到这两种用法已经同时存在。
(18) 我拨伊一块洋钿。(《海》)
(19) 买仔饭拨俚吃,买仔衣裳拨俚着。(《海》)
(20) 阿要听曲子?我唱两只拨二奶奶听。(《海》)
以上例句中,(18)只是表示给予,即X给Y钱。(19)、(20)的用法已经从纯粹的给予义扩展为给予使役。即(19)是通过“买”的动作将饭和衣裳提供给Y食用、穿着,而(20)是通过“唱”的动作提供给Y欣赏(听)。X与Y的使役和被使役关系是通过事物的给予而成立的,并不是通过发出某种指令而实现的。其实这种使役行为可以视为一种事物的给予和被给予的关系。它的用法持续至今。请看以下例句。
(21) a我
b我
c我
这些例句中,“买”“放”“送”等行为都是X给Y提供某种事物或信息的手段,即X的使役行为是通过一个具体事物的传递(“买”“放”“送”)来实现的。因此,只要是使役句中前面的动词带有事物的传递的语义,就可以成立;如果X对Y不通过事物的传递,就难以成立。比如,以下例句通过语言指令,因此不能使用“拨”。
(22)*a打只电话拨小人穿衣裳。
*b打只电话拨小人听音乐。
*c打只电话拨小人看报纸。
(22) 与(21)相比,之所以不能成立就是因为X的指令明明是通过电话,即语言指示,但使用的却是给予义标记“拨”。相反,如果不使用“拨”,用“叫”就可以成立。
(23) a打只电话叫小人穿衣裳。
b打只电话叫小人听音乐。
c打只电话叫小人看报纸。
同理,以下例句中Y的动作光靠提供事物无法完成,因此也不能使用“拨”。
(24)??a拨小人穿好。
??b拨小人喝下去。
这两句中,虽然“拨”在语义上与动词“穿”“喝”并不冲突,但是“拨”标示的是X对Y事物的提供,对Y行为的结果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拨”无法关涉到Y动作完成到何种程度,这种要求Y把动作完成到某种程度(即“把衣服穿好”以及“把东西喝下去”)的使役,需要通过表示语言指示的“叫”才能完成。
(25) a叫小人穿好。
b叫小人喝下去。
除了用“叫”以外,用“让”句子也可以成立,但语义不同,它主要表示X对Y的动作行为不加以制止,放任自由。
(26) a让小人穿好。
b让小人喝下去。
用“叫”的(25)与用“让”的(26)相比,前者可以看作是指示使役,而后者则是放任使役。总而言之,“拨”用于X对Y提供事物,供其享用,无法控制动作的结果。“拨”不光对结果,对表示动作的方式(或态度)等同样也不起作用。
(27)*a拨小人好好叫喝。
*b拨小人好好叫穿。
“好好叫”作为一个副词表示方式来修饰动词,以此起控制动作的作用。然而“拨”因为带有给予义,对Y的动作的方式或态度无法干涉。从以上观察可以看到,上海话的“拨”基本上用于给予义的使役,这点其实与北京话的“给”有着共同性,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现代上海话中,“拨”已经不只是滞留在给予义上,它还可以与给予义以外的动词共现,表示许可使役。虽然这种许可义在现代上海话里可以用于肯定和否定形式,但是在较早的《海》里只有否定形式。①
(二) 被动用法现代上海话的“拨”除了表示给予义以外还有被动的用法。比如:
(28) 阿拉两个人搿事体拨伊晓得勒。
(29) 我搿钞票拨伊用光勒。
现代上海话中“拨”大量用作被动标记,随处可见。其实“拨”充当被动标记早在《海》里就存在。请看以下例句。
(30) 耐阿怕难为情嗄?拨俚哚来看见仔,算啥?(《海》)
(31) 陆里拿得来嗄?原搭俚放好仔,晚歇弄坏仔末再要拨俚说哉。(《海》)
(32) 赵先生,也要算耐有主意哚,倒拨来耐看穿哉。①(《海》)
(33) 徐大爷个魂灵也拨俚叫仔去哉。(《海》)
(34) 王老爷,耐酒倒要去吃哚,耐勿去吃酒,倒拨沈小红哚好笑。(《海》)
(35) 叨光耐覅哭哉,阿好?耐再要哭,我肚肠要拨来耐哭出来哉。(《海》)
(36) 耐胆倒大得野哚!拨来沈小红晓得仔末,也好哉。(《海》)
我们可以看到“拨”在上述语料中表示被动语义时,与给予使役的情形有所不同,动词语义并不受限制。它可以与给予使役中无法出现的“看见”“说”“看穿”“叫去”“好笑”“哭出来”“晓得”等动词共现。这些动词并不需要通过X给予事物Y才能完成。如上所述,“拨”用于给予使役时动词在语义上受限,必须带有提供事物的语义,但从(30)—(36)来看,用于被动时并没有这种限制。“拨”用于被动形式在反映一百多年以前的吴语的《海》里已经很普遍了。
五 “拨”的否定形式与许可使役上一节介绍了“拨”用于被动的用法。我们看到“拨”在一百多年前已经完成被动标记的语法化。关于被动标记如何从表给予的“拨”扩展而来的路径问题,有的先行研究(刘丹青等)认为,“拨”的用法先经由使役,然后扩展为“被动”。杨凯荣②曾经试图证明表给予的“拨”不经过使役而直接扩展为被动的语法化过程。③即“拨”本来是X给Y提供事物,然后扩展为给Y提供一个机会,最后X失去对事件发生的控制,因而导致事件的发生,并对X产生不如意的影响,以致引申为被动。上述观点,无论是“表示给予的‘拨’经由使役到被动”也好,还是“‘拨’经由给对方机会而引申出被动”也好,似乎都有一定的理论依据。但是我们对《海》进行调查后发现,在语料中只能找到“拨”用于被动的用法,而找不到用于所谓的许可使役或放任使役的用法,也没有发现X给Y提供事物的“拨”字句同时能解读为被动语义的例证。也就是说,“拨”在肯定形式时除了表示给予使役外,并没有表述许可使役和放任使役的例句,因此无法确认所谓由给予义经由许可使役扩展为被动的语法化过程的实例。但是,耐人寻味的是,在语料中发现“拨”用于否定形式时既可以解读为使役,又可以解读为被动的例句。“拨”在表示不许可(即阻止)的语义时和被动呈现出同一形式。由此可以推断:被动和许可使役在语义上并不是通过肯定形式,而是通过否定形式连接起来的。请看以下例句。
(37) 耐阿敢勿拨我吃?(《海》)
(38) 耐快点争气点!定归说两句拨俚哚听听,覅拨耐阿哥猜着。(《海》)
(39) 耐快点去罢,覅拨耐阿哥说。(《海》)
(40) 另外再有几样物事,耐就照仔帐浪去办,办得来一淘送去,覅拨小红晓得。(《海》)
(41) 讨气倒勿要紧,耐搭俚哚说说闲话,覅拨俚哚俗气熏坏仔耐。(《海》)
这些例句虽然从广义上来说都是一种许可使役,但它们都以否定形式出现,严格地说应该是一种不许可使役。仔细观察,这些使用“拨”的使役形式中,除了(37)的“吃”能用于肯定形式的给予使役外,其他动词或动补结构“猜着、说、晓得、熏坏”都不能用于肯定形式,但却出现在否定形式中。也就是说(38)—(41)中的“拨”并不能视作X给Y提供事物的给予使役,而应该看作X不允许Y做某事的不许可使役。这种既可以解读为使役,又可以解读为被动的情况只出现在否定形式上。①同样,这种现象在北京话的“叫/让”也可以观察到。如果把(38)—(41)中的“拨”换成北京话的“让”,也可以得到使役与被动的两种解读。
(42) 别让你哥猜着。
(43) 别让你哥说。
(44) 别让小红知道。
(45) 别让他们的俗气熏坏。
(42)—(45)的北京话的“让”也完全可以作使役和被动两种解读。在作被动的解释时,甚至还可以把“让”换成“被”。
(46) 别被你哥猜着。
(47) 别被你哥说。
(48) 别被小红知道。
(49) 别被他们的俗气熏坏。
通过比较我们发现,上海话的“拨”和北京话的“让”虽然都有使役和被动用法,但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上海话的两种解读只在否定形式中同时成立,而北京话的“让”并没有这种限制。这是因为北京话的“让”并不是通过否定使役扩展到被动的,北京话的“让”的肯定形式里就有许可和放任使役的用法。
如上所述,“拨”从给予义通过肯定形式的许可使役再扩展为被动的假设,虽然从理论上可以成立,但我们在语料中找不到以肯定形式同时允许“许可使役”和“被动”两解的实例。同样“拨”从提供事物到提供机会,然后再扩展为被动的语法化途径,也有理论上的合理性,但同样也找不到实际例句来加以证实。语料给我们提供的恰恰是“拨”的否定形式同时作为不许可和被动的标记出现。换言之,所谓许可使役和被动在语义上的连接其实体现在“拨”的否定形式(“勿拨”或“覅拨”)上。
从《海》中的“让”与“拨”的分布情况来看,它们似乎呈现出互补分布的态势,“让”用于肯定许可,“拨”用于否定即不许可(当然现代上海话中“让”也能用于不许可)。从语义上来看,虽然它们都用于许可使役,但前者主要用于许可或放任,即X对Y行为的同意或默认以及放任,是对Y的一种消极干预,而后者主要用于阻止,即X对Y的行为不予同意或加以阻止,反而是对Y的一种积极干预。这种否定成立、肯定不成立的非对称的情况,在自主动词和非自主动词能否用于祈使句上也可以得到确认。比如非自主动词不能用于祈使句,但可以用否定祈使句“别……了”来阻止事件发生。②
六 被动与不许可的语义连接那么“拨”的否定形式既可作许可使役的标记,又能作被动标记的语义动因是什么呢?换言之,否定许可使役和被动之间有什么语义上的关联呢?从许可的角度来看,阻止对方做事,意味着此事对X来说是一件不如意或X不愿意发生的事件,因此需要去阻止。但是如果阻止不成,事件发生的话,对X来说就是发生了一件不如意的事情。汉语的被动经常带有这种不如意的色彩。使役还是被动,作为一个客观发生的事件来说,逻辑义上并没有多大区别,但是其主观的认识有所不同。③首先两者在视点(perspective)上有所不同,使役是把视点放在诱发事件的原因上,被动则是把视点放在事件发生后的结果上。不仅如此,使役和被动在说话人有无可控性(controllability)、诱因性(causality)、责任性(responsibility)、受影性(affectedness)等完全相反。使役形式中,指示使役带有可控性和诱因性,许可或放任使役则带有可控性和责任性。相反,被动形式不具有可控性和责任性,而带有受影性。就使役来说,X具有可控性,事件发生在X可控的范围之内。而被动则是事件发生在说话人可控的范围之外,X会受到事件发生的影响,即具有受影性。虽然是同一形式,表示使役时,对X来说,Y是引起X试图阻止的事件的发动者,在表示被动时,Y是事件的制造者和加害者。以加害者这一语义为连接点,不许可使役句中的被使役者Y和被动句中的动作者之间产生语义上的连通,以此为契机,原本标示其中一个语义角色的标记可以同时用来标示另一个语义角色。也就是说,在不许可使役中带有加害者性质的被使役者的标记,在被动句中正好起到标示带有加害者性质的动作者标记的作用。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确认:上海话里表被动的“拨”并不是由一般的许可使役的肯定形式发展而来,而是否定形式(不许可),即阻止和阻止失败的语义连接扩展而来。换言之,“拨”从阻止(不许可使役)到阻止失败(被动)在语义上的连接促使了从使役到被动的语义角色的转换。至少从历史语料来看这样的解释似乎更有说服力。从这点来看,“拨”在许可使役上否定与肯定形式是非对称的。这种否定用法在先,进而促使肯定用法产生的现象在汉语史里并不是孤例。比如,历史上可能补语“V不C”的出现就早于“V得C”。①不仅如此,福州方言里表给予的“乞”的肯定形式与否定形式相比,在用法上也受一定的限制②。
综合以上论述,我们可以说,不同方言中表达相同语义的形式其语法化途径可以不尽相同。论文通过对《海》的考察和分析,认为上海话“拨”从给予义到被动义是通过不许可(否定使役),而不是通过肯定使役实现的。而粤语的“畀”从给予义到被动义,一般认为经由使役义扩展而来。至于北京话的“给”,一般也认为是从给予义出发,经过使役,最后扩展为被动(江蓝生2000、蒋绍愚2003等)。但是,也有研究认为“给”并不是经过使役义,而是经过受益义扩展到被动义的,具体请参看木村英树(2005)。
七 结语论文对上海话的使役和被动的标记“叫/让/拨”的用法和语义机制做了一个初步的分析。通过对语料的分析,我们认为上海话的使役中“叫”“让”“拨”的分工不同,它们分别标示不同的使役语义。“叫”的主要功能是指示使役和强制使役,“让”主要为许可使役和放任使役以及自发使役,“拨”则表示给予使役和“不许可使役”。论文还讨论了“拨”由本来的给予义扩展为被动的语法化的问题。以往的研究只是笼统地把“拨”的语法化过程简单地描述为从使役到被动,并没有用语料来进行具体论证。本文的贡献在于,经过对语料的调查和分析后,提出和论证了以下观点:“拨”是经由否定的使役(即不许可)扩展为被动的,而并不是经由肯定形式扩展的。在语料中“拨”的肯定形式只有给予使役的用法,并没有扩展为许可或放任使役,肯定形式的许可或放任使役受到限制,而否定形式(即不许可)却不受限制。而且,从语义上看,这些否定形式既可以理解为不许可使役,又可以理解为被动。正是因为它们在语义上的连接才促使“拨”成为使役和被动的标记。我们认为这种解释,不管从理论上还是在实际语料中,都更站得住脚。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