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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Vol. 48 Issue (4): 92-100  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6.0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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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陈明华. 清中后期宾兴款的设置与下层士绅权力的扩张——以温州为例[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48(4): 92-100. 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6.04.010.
CHEN Ming-hua. The Establishment of Binxing Funds and the Power Expansion of the Lower Gentry in the Middle and Late Qing Dynasty: A Case Study of Wenzhou[J]. Journal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2016, 48(4): 92-100. 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6.04.010.

基金项目

本文系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地(浙江省民国史研究中心)课题成果(15JDMG01YB),并得到“温州通史·明清民国温州地区慈善与公益活动研究”项目和上海市高校青年教师资助计划资助
清中后期宾兴款的设置与下层士绅权力的扩张——以温州为例
陈明华     
(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院,上海,200444)
摘要:清嘉庆时期,温州地区开始比较集中地以民间集资的方式建立用于资助乡试旅费的宾兴款,至清末科举废除之前,形成了一个分布于县—乡镇两级的宾兴款体系。一些下层士绅借助宾兴款募捐和日常管理,获得了参与地方公共事务管理的机会,同时,也获得了对于宾兴款的实际控制权。以宾兴款为代表的教育公产成为他们处理地方事务可资调度的资源,为他们获取权力提供了物质基础。这在太平天国运动时期,抵御金钱会攻城时表现的相当明显。太平天国运动以后,伴随着宾兴款项向乡镇一级的推广,更多下层士绅参与募款和管理工作,从而为他们日后在基层的活跃打开了方便之门。
关键词温州    文成会    宾兴款    金钱会    下层士绅    科举    清中后期    
The Establishment of Binxing Funds and the Power Expansion of the Lower Gentry in the Middle and Late Qing Dynasty: A Case Study of Wenzhou
CHEN Ming-hua
Abstract: The Binxing(with the literal meaning of talent selection) Funds, which imbursed the trips to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at the provincial level were largely established in the form of civil financing in Wenzhou during the reign of Emperor Jiaqing in the Qing Dynasty. A system of Binxing Funds had come into being at the level of town and county before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was abolished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Some lower gentry got a chance to take part in local public affairs by collecting donations of Binxing Funds and engaging in their daily management. They also won the real control of the funds. Educational public property represented by Binxing Funds served as governable resources for the gentry in handling local affairs and provided a material base for them to get power, which was well demonstrated in resisting the attack of Jinqian Association during Taiping Movement. After Taiping Movement, with the expansion of Binxing Funds to towns, more lower gentry took part in donation collecting and management, which brought convenience to their active participation in local social administrations afterwards.
Keywords: Wenzhou    Wencheng Association    Talent Selection Fund    the lower gentry in Jinqian Association    imperial examination in the middle and late Qing Dynasty    

科举取士是传统中国最富特色的制度之一。按照清代制度,三年一次乡试(称为“大比”),中式者为举人,第二年举人到京参加会试,中式者,“天子亲策于廷,曰廷试,亦曰殿试”,到京城参加会试。在交通不甚便利的传统中国,去省会或京师考试,对于贫寒之士来说,旅途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为此,官方和民间往往设有相应的款项予以资助。杨联陞先生的研究表明,南宋时期官方已设有贡士庄、兴贤庄等组织,通过其名下的田产租金,供应士子应考的旅费。而家族之中则往往兴设义庄,补助族内寒士赴考,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范仲淹所设的范氏义庄。此两者之外,杨先生特别提到清中叶以后出现了一种新型的资助组织——宾兴堂、宾兴会、南宫会等,这类组织形态类似南宋的贡士庄、兴贤庄,但性质已由政府设立转成官绅士民捐资公建。可以说杨氏的论文开宾兴款与宾兴组织研究之先河。《周礼》中有“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的制度,“宾兴”二字有以宾礼兴举贤能之意,后来直接被用来泛指科举考试。因此,各地有不少资助科举旅费的组织都以宾兴命名,笔者因袭成例,将各类资助科考旅费的民间组织称作宾兴组织,其所拥有的公款为宾兴款。

宾兴款与宾兴组织的出现是清代社会发展的新变化。随着社会史的兴起,它们日益受到研究者的关注。杨氏之后有不少研究者开始以一定区域内的宾兴款(或组织)为个案进行更为细致的考察。他们对清中期以来,宾兴款项的设立、来源、运作与功能等方面内容,以及太平天国后宾兴组织社会职能的扩充都有较细致的考察。宾兴款资助的对象主要是参加乡试的士子(有些宾兴款也同时资助举人的会试旅费,本文主要关注其对乡试的资助),而宾兴款的筹募与管理主要也由他们负责。一些学者将此类士人归入下层士绅行列。那么宾兴款的设置之于下层士绅有着怎样的意义?这一问题似乎可以放到清中期以后,士绅权力逐渐兴起的脉络中。下层士绅本身缺少相应的资源,他们很少拥有官职,也很少拥有富裕的资产。不少学者甚至认为这个阶层明末以来日渐陷于贫困的境地。不过,在温州清代中后期历史上,这群士绅在地方事务中却日渐活跃。那么,他们依靠何种契机或管道获取权力?作为与下层士绅密切相关的地方公产,宾兴款的设置过程可以为我们考虑这些问题提供一个切入点。本文借助温州丰富的地方资料,对以上问题略作讨论。

一 温州宾兴公款的初步筹集

在现代交通体系建立之前,温州到省会杭州交通相当不便。当地士子进省赴考,有两条常走的线路:要么从永嘉出发,“距省千有余里,必下瓯江,踰桃花岭,历婺、睦二州境,鼓棹以达于钱塘”;要么从乐清“一路至省则经雁荡、天姥、沃洲、嶀嵊、会稽诸山水,然后由固陵渡江”。不仅路途艰辛,而且旅途所需花费不小。这对于明末开始已经日益贫困的生员阶层来说,不啻为严重的负担,因此一些“乡曲士子”终其一生也不曾至省会一次。高昂的旅费限制了地方士子赴考的频次,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温州地区乡试成绩落后于浙西各府的现状。

浙江省级政府为减少士人因旅费困难而不赴乡试的情况,设立了相应的补助机制。清代惯例是,各州县长官于乡试前选择吉日,“邀集应试文武诸生,具筵起送,举觞亲劝。”文武考生的“卷资路费银一百二十余两(原注:各县多寡不等,此就永嘉而言)”,则由司(藩司)县(府)发放

按照清代早期的制度设计,这些路费银对于温州士人的确能够起到一定的补助作用。清代早期乡试人数有具体限定,顺治二年(1645)规定“各直省每举人一名,取应试生儒三十名”。当时,浙江省的举人额数为九十余名(太平天国运动以后增至104名,为便于计算取90名),全省可以参加乡试人数即为2700名。各县名额具体如何分配暂不清楚,暂以平均数计之。清代浙江有11府,每府约245名。

温州府属辖永、乐、瑞、平、泰五县和玉环厅,暂时以五县计,每县平均为49名。按照上文定例政府资助120两计,每人可得2.4两。

当时从温州到杭州乡试花费多少?目前没有确定的数据,只能参考其他路程相近府县的情况。松江府生员诸联在清代中后期赴金陵乡试时感慨:“盘费日增,见昔人旧账,所用约三四金耳。予初试时只加其半,今则非二三十金不能行矣”。诸联生于乾隆末年,这里的昔人旧账至少可以指乾隆时期的情况,彼时松江去南京考试费用只需“三四金”。清代松江府去金陵地区的路途近千里,温州距省会杭州千里有余,两者路程大致相近,所需旅费也可相互参照。由此可见,按清代初期的标准,温州地方政府所资助的银两大致可以支付考生乡试的费用,至少可以起到相当的资助作用。

然而,随着乡试人数的增加,政府资助金的实际效用也日渐稀释。康熙以来,乡试名额不断增加,乾隆十九年(1755)后,规定浙江“每举人一名录八十名,副榜一名录四十名。”全省乡试人数为顺治时期的4—5倍。各府县名额自然也相应增加,意味着乡试路费资助额缩水到原先的四分之一至五分之一左右。加之乾隆以后国力逐步衰退,物价膨胀严重,参加科考的支出就大为增加。正如诸联所说,到19世纪初,乡试旅费已经增加十多倍,“非二三十金不能行”,两方面的趋势导致官方提供的资助显得捉襟见肘。在这种情况下,要使考生免于旅费不济之困,政府就需增加资助的额度。不过,嘉庆时期的浙江各级机构并没有提供更多的财政支持,而是将此问题留给地方社会自行解决。由此,温州地方便出现了“绅富捐置公项”资助考生旅费的情况

目前,温州有记录可查的最早民间宾兴组织是永嘉县廪生陈遇春倡议设立的永嘉文成会。陈氏在嘉庆七年(1802)十月开始倡议捐款,经过约四年的奔走劝募之后,他与同道们共筹集到三千千文,存入典行生息,每年以息金补助士子赴考的路费。该款户名以文成会名之,“文成”二字取“兴作文士,且寓玉成之意”

在文成会款设立过程中,政府扮演了积极支持的角色。陈遇春等人尚未筹足三千余千的目标时(实际只收到1600千,剩余为认捐而未捐之款),便要求仿照温州育婴堂成例,将所筹集钱款“分交各典,每月一分五厘起息。”并且要求永嘉县予以备案。温处道李銮宣立即全盘肯定陈遇春等人的请求,下令府县予以备案,给予合法的身份

文成会款能够正式成为一种存典生息的基金,官方的干预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陈遇春等人希望将所募钱款存典生息时,遭到典商的杯葛。典商不愿接受长期存款,在文成会款存入未满三个月之际,十一家典行联名请求在文成会款存满三年之后(嘉庆十二年),“各典缴出本息”,交给官方置买田产,仿照范仲淹设义庄的方式运作。文成会各士绅则坚持此前“存典生息”之议,因为他们担心“置田生息”模式管理成本太高:“佃有良顽,岁有丰歉,租有多寡,谷有贵贱。且三年一试,收存谷石,候试期至而始粜,则红朽堪虞,不俟试期至而先粜,则侵用难免。”双方陷入僵局。

此后,浙江省布政使介入,明确表示应按陈遇春等人所请模式办理,府县必须议定妥善解决办法。在各级政府压力下,典商自然不得不按照陈遇春等人此前所设计的“存典生息”方法办理。一个相对稳定的基金终于得以建立。当然,在存典的利率问题上,官、绅、商三方之间应该后续有所互动。

永嘉县设立宾兴公款后,临近县份也开始有所跟进。此后,瑞安、平阳、乐清等县也相继效仿永嘉文成会模式设立类似公款,其名称不一,但立意相同(具体名称、创立时间和创立人参见表 1),在此以宾兴公款统称之。这些县份的宾兴款设立过程中,官员驱动的迹象都相当明显。不少县份都是由地方官员出面募捐,并且在其直接推动下才完成。如瑞安县由县署训导杨蕴华在嘉庆九年(1804)二月“首倡捐俸,会同知县徐映台、教谕王殿金合力设立兴贤局,谕令捐银两入典生息”,作为乡试和会试的路费。平阳县的宾兴公款则是由多任县令接力才得成立,县令周镐于嘉庆十四年(1809)“以宾兴之岁,寒士无力赴省应试,倡议募集多金,存典生息,给助资斧。”然此倡议似乎并未奏效,道光五年(1825)县令杨云再次“踵行劝谕”,直至三年后,县令查炳华任上才终于筹得“五千缗入质库生息,以给应举士子”

表 1 温州地区民间宾兴组织情况

在嘉庆时期兴设宾兴款不是温州一隅的情况。从已有的统计数据看,嘉庆以后,各地宾兴增幅开始上升,道光时期宾兴设立数达160个,年均为6个,为整个清代第二峰值(第一峰值为同治时期,年均达8.69个)。出现此种情况可能有其制度性的肇因。乾隆末年各级官库出现普遍的亏累,而嘉庆时期地方局势已经不太稳定,爆发了白莲教等各种规模较大的叛乱。官方将有限的财政投向军事镇压,无暇顾及地方公共事务。地方官员只能依靠士绅募捐形式募集相关经费,以此来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宾兴款的设立过程中,政府态度颇为积极,不仅发出号召,而其给予有力的政策支持。不过,担任募集宾兴款工作的士人,除了少数有举人的功名外,多为廪生、监生和生员。即所谓的“下层士绅”。他们在宾兴款设立中获得了参与地方事务的机会。除了规定一些基本的官方监督(主要是账目和管理条例需要备案)外,县级宾兴的募捐和管理基本交由下层士绅负责。一般每年在乡试之前(多为农历六月),有资格领款的乡试考生向承带人报名登记。承带人凭借县(府)训导的印照,向存款典行领取息金,并且将考生名单、人数、息款数额及每人能分得的额度汇总,列出清单。然后带到省会,在乡试开始前发给考生。承带人多由下层士绅担任。宾兴款的管理依据相关规章,而规章即由负责管理的士绅议定。而且面对新的问题,负责管理的士绅则可以采取集议的方式,修正甚至创制条款。可以说,在担任宾兴款的募集和管理的具体事务中,士绅获得了各县宾兴款的实际控制权。因此,在面对地方公共事务(尤其是那些危及地方公共秩序的严重事件)时,下层士绅有了可资调拨的物质资源,从而能在地方权力格局中占据一席之地。这在1861年前后温州地区爆发的金钱会起义中表现的相当明显。

二 秩序危机中的宾兴公款

太平天国定都南京以后,开始对浙江地区用兵。咸丰八年三月廿七日(1858年5月10日),太平军石镇吉部自松阳攻占处州(今丽水地区),并向东南进逼青田,温州震动。虽然太平军并未立即进攻温州,但却引发当地秩序的动荡,金钱会起义即其中一端。金钱会早期是赵起、缪元善、周荣等人组织的兄弟结拜组织,因入会之人发给铸有“金钱义记”铜钱一枚,而被称之为“金钱会”。首领赵起曾充平阳县钱仓埠役,后于鳌江边开设饭铺,其他早期领袖也多为社会边缘人。

后因获得平阳知县翟惟本的支持,金钱会成为金乡、钱仓一带合法的团练组织。他们以平阳钱仓江南北为根据地,曾一度借抵御太平军为名,私刻“精忠报国”印,发展势力。入会成员遍及瑞安、永嘉、乐清乃至福建福鼎等地。随着势力的壮大,金钱会与平阳、瑞安一带的不少家族不断发生摩擦,尤与瑞安知名士绅孙锵鸣、孙衣言兄弟间的矛盾为烈。咸丰十一年五月初一(1861年6月8日),孙氏兄弟在瑞安隆山寺议设筹防总局——忠义团局,纠合平阳和瑞安绅富与金钱会相抗衡。

此后,两股势力刀兵相见,仇恨日深,严重影响地方秩序。在孙锵鸣等士绅的劝说下,温州知府有密拿金钱会众的意向。八月廿六日(9月30日)太平军花旗陈荣部占领义乌,次日攻克东阳,李秀成麾下汪海洋等大军从广丰、玉山分道入浙。金钱会派人与太平军䑋天燕白承恩取得联系,借此机会发动暴动。廿七日(10月1日),开始进攻瑞安县城和温州府城。由于平阳和瑞安知县不愿介入士绅与金钱会之间的纷争,而且此时清军注意力都被太平军吸引,因此官方无法提供有效的防御措施,平阳、瑞安一带士绅成为抵抗金钱会攻城的主要力量,他们组织的筹防总局成为军事指挥机构。筹防总局虽由孙锵鸣等少数上层士绅组织,但其参与者多数都是当地功名较低的下层士绅。

双方战事相当惨烈,各自消耗也相当巨大,组织抵抗的筹防局士绅在战前并未筹集充足的资源,战争开始后,经费便处于紧张状态。金钱会围攻的第二天(10月3日),瑞安县官绅表示一体抵抗,但是守城所需的“薪簟等物”都是“取给绅富家”,并且“视家之上下为粥食守陴者”

在金钱会正式暴动之前,士绅组织家丁、团练多以自己家族资产支付军事费用。但金钱会正式暴动后,双方短兵相接,战争费用陡增,一家一姓的资产已不足以应付。士绅们不仅要筹集粮饷,还需支付雇佣兵勇之费,因此耗费相当不菲。据筹防总局士绅事后回忆:“苦守八十余日,血战十一昼夜,计费十万贯有余。”但是官方仅能从地丁项下拨出三千元,其他经费都需士绅们自筹。如果无法迅速筹集足够的资金,不仅容易贻误战机,失去消灭敌人的机会,还可能面临内讧,导致城破身亡。办理团练的黄体芳、祝登云、沈涣澜等士绅甚至因为欠饷被雇佣兵勇软禁数日,直到支付了部分银钱之后才被释放

能否迅速筹集资金成为守城的关键之一。在围城时期,土地等不动产难以变卖,因此士绅个人能够提供的资金相当有限。挨户派捐效率较低,也难以迅速成款。在危急存亡之时,下层士绅便开始调动他们所掌握的公款,宾兴款便首当其冲。此前因遵照“存款生息”模式,各县所设的宾兴款都是以现金形式存入典行,所以较之学田等其他以固定资产形式存在的公产更具流通性,此时正好可以挽救危急。

瑞安县筹防局绅董胡烑(廪生)记录了提用的细节。他在危急时刻,向筹防局同僚提议提用瑞安县的宾兴款。宾兴款为全县生员考试的资助款,涉及全县在学生员的利益,习惯上应该予以告知,经过他们同意方可提用。但是局势太过危急,“待告而举城破矣,身家性命都付烈焰,尚何功名之可图”,胡烑决定不等众生员同意,直接提用,资助战争所需。

胡烑能够提出此建议与其身份有密切关系。胡烑为瑞安县学廪生,与筹防局其他主要负责人孙衣言、胡玠等人“唱和甚密”。早在1851年,瑞安县知县要求续捐宾兴款项时,胡烑便是劝捐的四位主要士绅之一,其后一直参与宾兴款的管理。他掌握宾兴款存款的相关册籍,了解存款的数量和所存典行等信息,因此可按图索骥,进行提用。按照规章,平时到典行提款时,需要提供官方凭证,但是在特殊时期,典行便不敢不便宜行事。在金钱会起义期间,平阳和永嘉县宾兴款也不同程度用于士绅组织团练等事务的开支

宾兴款虽在抗击金钱会事件的整个花费中比例并不高,但作用却不小。以瑞安为例,抗击金钱会总共花费约“十万贯有余”,提用的瑞安县宾兴款只有5110千文,约占二十分之一而已。不过这笔现款在短期以内却是不可缺少的资金,为守城争取尽可能多的时间。以宾兴为代表的各类地方公款,成为下层士绅参与地方事务的重要资源,温州士绅之所以可以在官军之外,组织起及时的防御,与他们对这类资源的控制密切相关。而他们也在成功维持地方秩序后,获得声望和荣耀。上文的胡烑此后因办理团练有功,被授予“嘉兴府学教授”的职衔

或许正是因为意识到宾兴款与自己的权力紧密相关,一旦秩序稍微平复,地方士绅们竭力恢复各县被提拨的宾兴款。金钱会首领之一的蔡华家居瑞安馆东,资产丰饶,拥有560亩田产。清政府抓获蔡华后便将其家族田产作为逆产,悉数没收。瑞安筹防局士绅便乘机请求将这些田产作为归还宾兴欠款的资产。起先温州巡抚并未同意,在瑞安士绅和县令一体坚持下,最后才“着将该逆产内拨官数田百亩归抵,余田四百六十亩内扣蔡姓祀田三十亩,净四百三十亩准抵瑞邑宾兴”。温州府之所以改变原议,大半因考虑到地方士绅在地方治理中日益重要的作用。瑞安县令帮助士绅们转呈拨抵请求时,便提醒如果不将蔡华等人的逆产拨抵宾兴款,“诚恐舆情未洽,难以激励将来”

永嘉和平阳被提拨的宾兴款也不同程度得到了补偿(具体补偿数额见下文),官方作出此举与在战时对于士绅的依靠有关。而太平天国运动以后,官员还需在恢复地方秩序上进一步倚重下层士绅。战争使得浙江省官吏相当缺乏,“实缺人员仅有十分之一”,以至于当时巡抚都不愿意进行考核,弹劾不良官吏,生怕人手不资应用。而战后社会经济的恢复,急需人手办理开垦田亩、修筑海塘、办理保甲等事务,地方下层士绅便被作为正式官吏的替代品,参与办理此类事务。在配合各种公共事务的兴设过程中,士绅再次采取募捐的形式设立诸种公产,宾兴公款便是其中一种。

三 太平天国运动后宾兴公款的扩展

太平天国以后,与政府在地方事务上倚重士人相表里的是各地对于振兴文教的强调。清代不少士人存在一种政治问题文化解决的取向,试图通过振兴教育的方式改善地方政治。这种思路在黄宗羲的身上即有清楚表现。在黄宗羲眼里,学校不仅是养士之所,而且是治理天下的重要工具。三代以后政治的败坏,正是朝廷破坏学校作为政治舆论功能——“天下之是非一出于朝廷”所致。他为政治改革开出的一剂药方就是重建学校作为公共舆论导向的功能,“郡县公议,请名儒主之”,城乡各地以儒为师

这种政治问题文化解决的思路在太平天国运动以后有所延续。江苏巡抚丁日昌即认为,因“兵燹之后,文教未兴”造成“乡曲愚民尤难振起,往往以儇薄为智巧,以游荡为安闲”。要改变此弊端,便需振兴文教。此种想法在各级官员中颇为普遍,以至于朝廷曾在正式文件中,命令各“军务肃清省分亟宜振兴文教”

兴办各类学校成为振兴文教的具体措施之一。在一些官员眼中,兴设学校可以吸纳大量“门第单薄”的青年,避免他们“业荒于嬉”,有利于保持地方秩序。为此,战后江浙等地,不仅恢复原有的书院,还鼓励在城乡村镇办理社学。由于战后官吏普遍不足,兴办各类学校的工作主要由地方士绅办理,这就为下层士绅参与地方公共事务提供了一个重要渠道,不过,他们也要为此筹备相当资源。对于大量“门第单薄”的学子来说,接受学校教育之后,参加科举考试可能成为其人生必不可少的环节。在科举考试的旅费已构成相当的经济负担的情况下,筹设相应的宾兴费用成为办理学校所要考虑的配套制度。丁日昌号召江苏各地举办社学的同时,便要求各地筹议宾兴收租章程

浙江省级政府对于宾兴费用的支持在战后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有所缩减。按照定例,浙江地区各县在考生参加乡试时提供一定的银两,但是太平天国运动以后,浙江省出于财政的考虑,只恢复了资助参加会试旅费的定例,而没有恢复资助乡试旅费的定例。温州地方的宾兴款产虽然在战后得到补充,但其数额多未能达到原额。以永嘉县为例,该县得到“瑞邑逆产田一百三十余亩,作钱四千一百千文以充抵偿,并谕各典凑捐钱一千八百三十五千文二百三十五文,合共五千九百三十五千文二百三十五文,归还原款”。补偿的账面钱数与提用之前分文不差,但是这些田产“僻处山乡,查佃征租均极艰难”,实际价值并不能达到估值。当永嘉文成会的士绅们公议将这些田产变卖给瑞安县育婴堂“就近管业”时,“田价只计一千一百三十千文”,与抵价四千一百千文的估值相差甚巨。即使“抵拨逆产”足以充数,由于运作中存在消耗和因考试人数增加,款项也还需要不断补充。

此种情形之下,温州地方士绅便需募集更多的宾兴款。在长期的战祸摧残下,民间财富损失严重。为了募集更多的款项,士绅们就将募捐对象扩展到县以下的基层组织。向基层组织扩展的募捐主要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为城乡宾兴分成方式。如永嘉县宾兴在知县的授权下于同治九年(1870)开始续募县级文成会款。为了扩大募款基础,主持募捐的士绅将此次劝募分为六个区域,包括城内与上河乡、下河乡、永嘉场、柟溪、西溪各区域,每个区域内都设经办绅董。每个绅董借助更低一级地域的士绅,募集款项。如柟溪地区由四品封职陈承锵、选用知县举人徐清来、廪膳生郑庆祥负责。陈承锵曾亲赴柟溪收捐,而在柟溪的具体募款很可能依靠当地的士绅,因为最后的清单中有一部分钱用来“备酒食邀各绅董劝捐”

为了激励乡镇绅董的积极性,征收来的款项按照一定比例分成,部分留成作为该区域内部宾款,部分则作为县级宾兴款,存典生息。如负责在永嘉场募款的廪贡生张鸣玉等人在募集款项后,“除缴郡五百千外,余钱二百二十四千”并入梯云会之前款项内生息,“分给永场应试诸生”。从以上这些人员身份看,下层士绅占相当比例。那些“选用知县”、“四品封值”的头衔可能是因为在镇压太平军等事务中立功而换取的荣誉职衔,其出身并未达到举人及以上功名。

这种模式使乡镇士绅在帮助县城宾兴募捐的同时,还能为本社区建立宾兴款,有利于其获得地方的认同,因此得到不少地方的仿行。永嘉县南乡士绅叶浚为县文成会款募款时便请求按照此种模式,从而创立了南乡文成会,这一体制可以看做各级士绅合作的产物。县级以下的士绅参与募捐,帮助征收体系的下渗,汲取更多资源;县城内士绅则允许其留存部分募款,建立本区域内的宾兴款项,支持当地的士人参与科举。

第二种增加宾兴款的方式为通过知县的授权,一些乡镇独立筹集宾兴款,这类宾兴款多附设在乡镇的书院中。平阳县金乡镇(又称“金镇”)建立了师山书院后,上舍(地名)士绅便向知县提议设立宾兴款产,资助学子的考试旅费。此议获得知县同意后,相关士绅即“劝谕殷富协力输捐”,最后“计得田并书院拨入田共一百亩”,作为资助金乡镇士子乡试费用的基金,“编缮档册,文武省试例得支领”

此外,为了获得持续的捐款,一些乡镇逐步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司事轮值制”。即确定专门的士绅群体,按一定时间段轮流劝捐,以避免因无专人劝募,宾兴捐款不稳定的弊端。这一转变在瑞安河乡有着清楚地体现。

瑞安河乡宾兴款于1870年代,由当地人朱养田等人捐资创建。其主要覆盖范围包括海安所、鲍田、梅岗、长桥、翰田、大典下、南河、莘田、后朱、汀田等庄。与不少乡镇宾兴款一样,它也附设在该乡书院——莘塍书院之下。由于此前没有专人负责,捐款“旋捐旋罢”,颇不稳定。负责管理的士绅张棡在光绪二十六年(1900)的四月廿日,乘河乡地区士绅齐集莘塍乡学讨论继续募捐之时,提出变更募捐制度:

不若择十五六人,同心合力,肩任此事,譬如一月之间,甲四人分捐五日,后五日则乙四人分捐,后五日则丙四人分捐, 后五日则丁四人分捐,到各地则请本地公正绅士同出劝捐,伙食、船力由众措办,分毫不扰他人。循环轮流, 周而复始。十六人中倘有嗜烟酒者须筹备用,毋得挪移公款,如每人中或有要事不来,须早日通知总局,以便更替,勿得托故推延,致误要公。

张棡此议获得与会士绅认可,随后便“报书十六人拈阄,定期以五月十一为起捐之日” 。此后,募捐变得日常化,宾兴经费更有持续性。与此相对应的是劝捐士绅也变得职业化。参与劝捐事务的士绅已经不是凭一时热情参与募捐,而是需要按时上班,如果有事不来还需提早通知“总局”(意思不明,或许指县的宾兴总局,或指筹防总局)。

通过以上这些方式,主办宾兴事务的士绅尽可能的将社会资源转化为支撑科举考试的公款,保证大量贫寒子弟有机会参与乡试。从而也形成了县—乡镇两级宾兴款系统。在此系统形成过程中,居于乡镇的下层士绅被大量吸纳进募捐事务。当然,与县城的下层士绅一样,他们也成为这些资源的实际控制者。

结论

下层士绅与上层士绅不同,他们没有获得高级的功名,多数一生无法获得官职,而且明末以来在经济上日益陷于贫困。他们所拥有的资源相当有限,除了一些仪式性的权力外,很少有实质性的权力。在地方事务上,他们实际的影响相当有限。不过,当政府在公共事务上力所不及的时候,一些下层士绅就有机会发挥其力量。尤其是在士绅们比较擅长的教育领域,官绅之间可以产生相当的互动。宾兴款的筹集便是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18世纪以后,清政府财政紧张,无法提供足够的资金资助贫困士人的乡试旅费。一些下层士绅适时地组织宾兴会等组织。以宾兴款为代表的公款成为下层士绅进一步在地方事务中发挥作用的物质资源。在金钱会起义中,一些下层士绅正是借助宾兴等款项,支付了县城的早期防御费用,从而使得他们在地方权力格局中取得一席之地。这也使得他们更为注重宾兴款的维护和扩充。一旦战事消停,他们便努力恢复此前被提拨的款项。

太平天国运动以后,江浙地区普遍推行兴办学校的政策。官方试图以这种方式振兴文教,维持地方秩序。更多学校的建立有助于向更多的贫寒子弟提供教育机会,同时也意味着政府需要提供更多的资源,保证这些贫寒子弟的流动。筹集更多资助乡试旅费的款项便是其中之一。不过,战后政府财政较之于嘉庆时期更为严峻,不仅无法提供更多的资源支持乡试旅费,而且无法补足县级宾兴款在战争中的损失。在此情况下,民间继续筹措宾兴款项再次凸显其必要性。

为能更多的汲取社会财富,宾兴款的募捐体系开始向乡镇一级下渗,从而形成了县—乡镇两级的宾兴款控制系统。这一过程中,由于乡镇的募捐需借助当地士绅的力量,从而将他们也卷入到募捐中。与县级宾兴的募集一样,他们也在乡镇宾兴款的募集和管理中,获得了对于款项的控制,从而扩大了他们在乡镇的影响力,使得下层士绅更多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宾兴款其实只是下层士绅募集公款的一种,在兴办地方事务的过程中,下层士绅用类似的方式掌控了其他公产,这些公产成为他们日后角逐地方权力的物质基础。不过,对于这类款产的总量不宜过高估计,它们主要局限于教育领域。因此,下层士绅的影响主要集中于地方教育领域,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会介入到其他领域。

张廷玉等:《明史》卷七〇《选举志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

杨联陞:《科举时代的赴考旅费问题》,《清华学报》(台北)1961年第2卷第2期,第116—128页。收录于刘梦溪主编:《中国现代学术经典·洪业、杨联陞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825—840页。

毛晓阳:《清代科举宾兴史》,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2—23页。

毛晓阳:《清代江西乡绅助考活动研究》,江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999年;杨品优:《清代江西宾兴组织探析》,《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邵鸿:《清代后期江西宾兴活动中的官、绅、商——清江县的个案》,《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四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陈瑞:《制度设计与多维互动:清道光年间徽州振兴科举的一次考试——以〈绩溪捐助宾兴盘费规条〉为中心的考察》,《安徽史学》2005年第5期;徐萍:《晚清至民国清江宾兴活动研究》,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年。衷海燕、唐元平:《清代宾兴会功能的演变——以江西吉安府为例》,《教育史研究》2006年第1期。

李世众关于绅士的上下分层有详细的学术回顾,他本人关于温州士绅的研究沿用了张仲礼的分法:上层为官绅、进士、举人、正途出身的贡生;下层为非正途出身的贡生、各类监生,生员。正如李世众所说,在温州近代历史发展中这种划分尤为准确,因此本文也沿用此分法。当然,下层和上层并非固定,下层士绅考中功名,被授予官职,便成为上层士绅。参见李世众:《晚清士绅与地方政治:以温州为中心的考察》,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7—44页。

陈宝良发现晚明士绅阶层已经发生明显分化,作为下层士绅的生员阶层相对贫困化。而梁其姿则认为儒生在清中后期日益贫困。这里所说的生员和儒生大致与本文下层士绅概念相近。陈宝良:《明代生员及其相关概念辨析》,《浙江学刊》2003年第1期;梁其姿:《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71页。

《仪征阮元序》,张宝琳修、王棻等纂:光绪《永嘉县志·庶政》,《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475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年,第3595页。

张宝琳修、王棻等纂:光绪《永嘉县志·庶政》,《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475号,第35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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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一〇八《选举志三》,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3157页。

诸畮香(诸联):《明斋小识》卷一一《考试盘费》,上海:上海进步书局,1912年。作者诸联(1765—1843),字畮香,一字墨如,号明斋,江苏青浦(今属上海)人,屡试不第,以游幕、课徒为生。《明斋小识》道光间刊刻,其中有陈琮嘉庆十六年(1811)序。因此这里所指的“今”应是在19世纪初年的情况。诸联的生平见张小庄编:《清代笔记、日记绘画史料汇编》,北京:荣宝斋出版社,2013年,第226页。

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及有关著作》,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3年,第30页。

根据艾尔曼的统计数据,1859、1865、1870年三年浙江省乡试人数分别为12000、10000、11000人。Elman,A Cultural History of Civil Examinations in Late Imperial Chin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0,662。此数据承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蒋勤老师提示。

李龙潜从耕地面积的相对减少、流民的增加、手工业生产的萎缩、贪污盛行、国家财政收入减少、人民贫困化说明嘉道时期的衰退。见李龙潜:《明清经济史》,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年。

张宝琳修、王棻等纂:光绪《永嘉县志·庶政》,《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475号,第3593页。

《文成会公款条约》,《道宪李銮宣檄文》(嘉庆八年九月初十日),《廪生邵洛等为事定复更翘恩传谕永存生息事呈府宪杨文》(嘉庆九年十一月十五日),温州图书馆《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编辑部编:《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第一辑),第366页。

《文成会公款条约》,《道宪李銮宣檄文》(嘉庆八年九月初十日),《廪生邵洛等为事定复更翘恩传谕永存生息事呈府宪杨文》(嘉庆九年十一月十五日),温州图书馆《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编辑部编:《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第一辑),第376页。

典商们推托的原因在于,宾兴公款存典生息并不能带来丰厚的利润。典商们在呈文中道出了他们面临的担忧:有人可能借助各种漏洞冒领冒支,银钱兑换时因比价、银色问题的争执,其他典商破产歇业后的连带责任以及继续增加存款额的顾虑。此外,文成会生息的利率也可能过高。文成会提出的存款月利为一分五厘,虽只有平常典利的一半水准,不过,考虑到以上运营中面临的种种成本,可能无法达到典商理想的利润。此后瑞安成立的兴贤局,也采取存典生息的方式。虽然第一批捐款的月息为一分五厘,但是其后典商却不愿意再接受新的续捐款项,直到兴贤局士绅降低利率至月息一分。瑞安市地方志编委会整理:《嘉庆瑞安县志》卷二《建置·学校》,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107页。

《文成会公款条约》,《道宪李銮宣檄文》(嘉庆八年九月初十日),《廪生邵洛等为事定复更翘恩传谕永存生息事呈府宪杨文》(嘉庆九年十一月十五日),温州图书馆《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编辑部编:《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第一辑),第379页。

《温州府杨为事已全定等事》(嘉庆十年正月二十八日),温州图书馆《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编辑部编:《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第一辑),第381页。

瑞安市地方志编委会整理:《嘉庆瑞安县志》卷二《建置·学校》,第106页。

刘绍宽纂、王理孚修:《民国平阳县志》卷一一《学校志三》,《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上海书店,1993年,第116页。

毛晓阳:《清代科举宾兴史》,第111页。

[美]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国晚清史》,刘广京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第127页。

如永嘉文成会的发起人及后来主要管理人陈遇春为廪生;瑞安县宾兴主要募集人和后来的司事洪钧为生员,继任者王殿元为监生。温州图书馆《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编辑部编:《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第一辑),第376页;瑞安市地方志编委会整理:《嘉庆瑞安县志》卷二《建置·学校》,第106页。

永嘉县由府、县两学科考一等第一第二名担任,而瑞安县则由管理宾兴的司事认定,但这些人无疑都是下层士绅。《文成会公议条约》,温州图书馆《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编辑部编:《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第一辑),第366页;《宾兴事例》,瑞安市地方志编委会整理:《嘉庆瑞安县志》,第107页。

关于太平军和金钱会起事的情况主要参见胡珠生:《温州近代史》第二章第二节“平阳金钱会起义”,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0年。

黄体芳:《钱虏爰书》,马允伦编:《太平天国时期温州史料汇编》,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第99页。

《宾兴拨充案稿》(同治元年四月初一日禀),胡烑:《改田缘起》(同治五年六月),杨鑑:《宾兴续捐启》(同治元年太簇月)。收录于《宾兴事例》,温州:瑞安高汲古斋甲午年刻印,温州图书馆古籍部藏。

欠饷已经影响军事推进,瑞安士绅的几次攻击因为雇佣兵勇不满欠饷而贻误军机。黄体芳:《钱虏爰书》,马允伦编:《太平天国时期温州史料汇编》,第98、108页。

黄体芳:《钱虏爰书》,马允伦编:《太平天国时期温州史料汇编》,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第109页。

《宾兴拨充案稿》(同治元年四月初一日禀),胡烑:《改田缘起》(同治五年六月),杨鑑:《宾兴续捐启》(同治元年太簇月)。收录于《宾兴事例》,温州:瑞安高汲古斋甲午年刻印,温州图书馆古籍部藏。

瑞安县修志委员会编:《瑞安县志新修稿》卷一九,民国二十七年铅印本,第47页。

《宾兴拨充案稿》(同治元年四月初一日禀),胡烑:《改田缘起》(同治五年六月),杨鑑:《宾兴续捐启》(同治元年太簇月)。收录于《宾兴事例》,温州:瑞安高汲古斋甲午年刻印,温州图书馆古籍部藏。

《计开发存各典本钱清摺》,温州图书馆《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编辑部编:《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第一辑),第395页;刘绍宽纂、王理孚修:《民国平阳县志》卷一一《学校志三》,《中国地方志集成》,第116页。

《府批》(同治元年六月二十日),《宾兴事例(光绪版)》,瑞安高汲古斋刻,光绪二十年,温州图书馆古籍部藏。

瑞安县修志委员会编:《瑞安县志新修稿》卷一九,民国二十七年铅印本,第47页。

《府批》(同治元年六月二十日),《瑞安县为再行详请事》(同治元年四月初三日),收录于《宾兴事例》,瑞安高汲古斋甲午年刻印,温州图书馆古籍部藏。

《府批》(同治元年六月二十日),《瑞安县为再行详请事》(同治元年四月初三日),收录于《宾兴事例》,瑞安高汲古斋甲午年刻印,温州图书馆古籍部藏。

马新贻:《暂缓大计归并下届办理片》(同治四年十二月初四日),《建复书院设局刊书以兴实学折》(同治六年十月十二日),《会试举人请仍照例发给盘费折》(同治六年九月二十日),高尚举主编:《马新贻文案集录》,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61页。

马新贻:《办理垦荒新旧比较荒熟清理庶狱折》(同治五年八月二十二日),《马新贻文案集录》,第99页;刘秉章:《奏查明宁波口并无法船及乍浦添募勇丁疏》(光绪十年七月二十五日),朱孔彰编:《刘尚书奏议》,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22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第219页。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学校》,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

温廷敬编:《丁中丞(日昌)政书:藩吴公牍》卷一〇《丁政二》,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77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0年。

马新贻:《暂缓大计归并下届办理片》(同治四年十二月初四日),《建复书院设局刊书以兴实学折》(同治六年十月十二日),《会试举人请仍照例发给盘费折》(同治六年九月二十日),高尚举主编:《马新贻文案集录》,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62—163页。

温廷敬编:《丁中丞(日昌)政书:藩吴公牍》卷一〇《丁政二》,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77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0年。

虽说书院本意是为了能够自由讲学,但在19世纪以后,很多书院在政府控制和检查制度的双重压力下已蜕变成为专门教授科场文字的技术学校了。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国晚清史》(上),第120页。

温廷敬编:《丁中丞(日昌)政书:藩吴公牍》卷一〇《丁政二》,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77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0年。

马新贻:《暂缓大计归并下届办理片》(同治四年十二月初四日),《建复书院设局刊书以兴实学折》(同治六年十月十二日),《会试举人请仍照例发给盘费折》(同治六年九月二十日),高尚举主编:《马新贻文案集录》,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54—155页。

此处数据与其他文献所列有出入,《(瑞安)宾兴事例》中当时提用的钱为四千五百千而非四千一百千,战后温州府议定瑞安逆产中“拨出二百三十亩移抵永邑文成会”,而非130亩。参见《宾兴事例(光绪版)》,“拨充案稿”第9页。

《计开发存各典本钱清摺》,《续捐文成会纪事记》,《计开经办续捐文成会绅董姓氏》,《计开柟溪续捐文成会各捐户姓氏钱数》,温州图书馆《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编辑部编:《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第一辑),第395页。

如为了管理新纳入的田产,瑞安宾兴组织设立司事,专门负责田产管理、租谷催收以及纳粮等事务。轮值司事每位每年需支付二十千文的津贴(每年四位轮值),此外租谷存放、运输及催征等也存在相应费用,可参看《宾兴事例》(瑞安高汲古斋刻印甲午年版)中《接管章程二十四条》和《征租章程》两部分。

《计开发存各典本钱清摺》,《续捐文成会纪事记》,《计开经办续捐文成会绅董姓氏》,《计开柟溪续捐文成会各捐户姓氏钱数》,温州图书馆《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编辑部编:《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第一辑),第388—389页。

《计开发存各典本钱清摺》,《续捐文成会纪事记》,《计开经办续捐文成会绅董姓氏》,《计开柟溪续捐文成会各捐户姓氏钱数》,温州图书馆《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编辑部编:《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第一辑),第398—399页。

《计开发存各典本钱清摺》,《续捐文成会纪事记》,《计开经办续捐文成会绅董姓氏》,《计开柟溪续捐文成会各捐户姓氏钱数》,温州图书馆《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编辑部编:《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第一辑),第393页。

张宝琳修、王棻等纂:光绪《永嘉县志·庶政》,《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475号,第3600页。

陈遇春辑,戴咸弼续:《文成纪事》一卷续一卷,光绪八年刻本。收录于温州图书馆《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编辑部编:《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第一辑),第399页。

沈懋嘉:《金镇文成碑记》(1895年书),吴明哲编:《温州历代碑刻二集》,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第1156页。

《张棡日记》,光绪十四年九月十六日条,手稿本,温州市图书馆古籍部藏。

《张棡日记》,光绪二十六年四月廿六日条,手稿本。

《张棡日记》,光绪二十六年四月廿六日条,手稿本。

顾炎武说生员:“免于编氓之役,不受侵于里胥,齿于衣冠,得以礼见官长,而无笞捶之辱。故今之愿为生员者,非必其慕功名也,保身家而已。”这里的仪式性权力即指生员所享有的各类礼仪、习惯所规定的特殊待遇。顾炎武:《亭林文集》卷一,第17—18页,载《亭林遗书十种》,蓬瀛阁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