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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Vol. 48 Issue (6): 23-30  D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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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高波. 康有为与民初政治保守主义的调适——侧重革命与复辟问题[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48(6): 23-30.
GAO Bo. KANG You-wei and the Modulation of Political Conservatism in the Early Year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Focusing on Revolution and Restoration[J]. Journal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2016, 48(6): 23-30.

基金项目

本文系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15XNB036)的阶段性成果
康有为与民初政治保守主义的调适——侧重革命与复辟问题
高波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北京,100872)
摘要:面对晚清排满民族主义的压力,康有为试图以其今文学革命论与三世说做出回应。他强调革命是中国历史的常态,共和则为政治演化的终极目标,而“虚君”这一特定的“名”可以曲折表达共和之理,且符合民众与精英对象征性权威的需要,因此,适宜作为趋向共和的阶段性工具。从民初直到复辟时期,他在思想与实践上均试图重构清朝君主制,剥离其所负载的神圣意涵,仅作为民族君主国的象征性符号。这一构想以否认君主制在理念与价值世界中的神圣性为前提,从而进一步确认了共和主义在意识形态上的主导权。民初政治保守主义的失败,以及随后向文化保守主义的转型,都与此类构想在理念与价值层面的自我限制有关。
关键词康有为    共和    革命    复辟    今文学    
KANG You-wei and the Modulation of Political Conservatism in the Early Year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Focusing on Revolution and Restoration
GAO Bo
Abstract: Under the pressure of anti-Manchu nationalism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KANG You-wei attempted to response with his doctrine of revolution and three generation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official script school of Confucianism. He argues that revolution has been normal in Chinese history, and the ultimate goal of political evolution is to found a republic. According to him, the particular title of a "monarch without real political power", which not only implies the ideal of republic but also meets the common people and elites' desire for a symbolic authority, can serve as a provisional instrument towards republic. From the beginning of the Republic to the Restoration Period, KANG intended to restore the monarchy of the Qing government both in theory and in practice, depriving its sacred meaning and making it only a symbol of a nation state. This concept denies the divinity of monarchy and affirms the dominance of republicanism in ideology. The failure of political conservatism in the early year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ogether with its transformation into cultural conservatism afterwards, is related to the self-limitation of such concept in the respects of theory and value.
Keywords: KANG You-wei    republic    revolution    restoration    official script school of Confucianism    

本文试图探讨民初(更具体说是1911—1917年)政治保守主义的某些思想特征。事实上,这也是政治保守主义在20世纪中国最后的一个活跃期。稍后的保守主义者,不管是新儒家还是陈寅恪与柳诒徵等人,都是以文化保守主义者的形象出现的,都不主张中国的传统政治秩序有值得或可能保守之处。若采取狭义定义,即以是否主张维持君主制及其附带秩序作为政治保守主义者的标准,则可以说,在1917年之后,除了少数清遗民,此类人在知识精英群体中已很罕见。

在一个现象行将隐遁时探讨它,是为了理解整体性的历史变动。在我看来,政治保守主义的式微,与文化保守主义的出现以及激进革命浪潮的兴起,有着连带关系。理解一者,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理解另一者。我想探讨的是:为什么中国的保守主义者大都是文化保守主义者,且大都主张在政治上做激烈变革?我选取康有为,而非政治立场更为保守的人物(在当时的政治标准中,即更为尊清,如沈曾植或郑孝胥等人)作为研究对象,是因为他也是近代革命思潮与文化保守主义的源头之一,是典型的两属人物,身上带着明显的过渡相,很适合观察中国近代保守主义的某些延续性特征。

当然,需要强调的是,虽然在1920年代后,保守主义渐渐变为某种缺乏具体政治指向性的思潮或氛围,但在清末民初,它却是有着明确政治行动指向的纲领性主义。大体而言,民初政治保守主义的目标是某种形式的复辟,因此,其思想焦点是君主制问题。这一问题在最近十年的康有为研究中也开始得到集中关注,其中,以章永乐的研究最有代表性。章永乐分析了康有为应对民初共和乱局的宪制方案,认为康有为主张的是在君主与民主两种政治原则间延搁决断的“主权在国论”,目标是在既有权威面临瓦解危险的建国时刻维持政治共同体的连续性,为国家整合提供可能性。该分析展现了康有为权宜政治现实以采取思想行动的一面,本文则拟采取更为内在理路的方式,侧重探讨今文学世界观与历史观对其民初思想行动的构成性作用。

曼海姆在探讨近代思想竞争的特点时,强调对立思想派别间的竞争,会造成最初结构较为松散的思想观念极化为系统性的主义,清末民初围绕共和与君主制的思想论争,大致也起着类似的作用。这就意味着,不同主义是依靠其相对位置来区分的。晚清以降中国政治与文化精英普遍倾向于激进变革,大致在庚子年后,已不存在认为过去神圣、无需任何变革的传统主义者,如此,则保守主义者也不过是变革者中主张变革最少的那部分人而已

康有为在1911—1917年间发表了一系列的政治与思想主张,他与共和派的争论甚至在清帝复辟时期激化为政治对抗。而1917年的复辟行动,也可谓是中国政治保守主义最后一次整体性行动。本文即着重探讨康有为此一时期思想与话语的整体结构,藉以显示民初政治保守主义的某些思想特征与内在困境。

一 康有为论革命与共和

康有为这一代政治保守主义者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面对辛亥革命与新生的共和政体。作为一位复辟者,康有为表面上显得很矛盾:他在理念上支持共和政治。在他的公羊三世说架构中,共和“听人民自治,乃治之极轨也”,且就一般意义而论,他也是革命理念的赞扬者,在他看来,革命乃天命转移,政治行动则是实现它的手段。

这背后是怎样一种历史观?首先,康有为并不认为历史不过是力的运动,而是认为有某种理念内在于其中,起着贯通性作用。君主与共和就属于这样的理念,实际历史过程依其与这些理念的关系获得其相对意义。因此,他的历史观是理念论与价值主义的,“国为公有之大义”,“为天下之公理,万国所公行”,确保了实际历史的连续性,不受任何革命干扰。或言之,革命只是以实现公理为目标的历史运动的基本节奏(所谓“天地革而四时成”)。

因此,不管1911年的共和革命对康有为来说是多么猝不及防,在情感上多么难以接受,作为一位理性的思想家,他早已在理念上为其做好了准备(集中见于他迟迟不肯刊布的著作《大同书》)。在他看来,政治属于革命的领域,问题是要认清革命的性质。它不是盲目的情感性行为,也不是集体意志的决断,而是理性目的论式的,是天下为公理念在历史中的展开。他认为,共和既是个政治概念,更是个自然(物质)与道德概念,共和“当以道德物质为先,而政治其后也。”因此,具体的政治制度(如君主、民主)并非最关键,政治革命也只是表层现象,趋向天下为公之理的历史运动自有其深层节奏。他进而认为,辛亥革命也不能逃出这一规律,它并没有当时人认为的那样重要。

在晚清君宪派理想面临破产危险的1911年,康有为藉以维持内在平静的思想基础是今文学。在他看来,重要的事情已经发生过了,历史的整体运动图景,已经在某一个历史时刻由特定的圣人(孔子)完全揭示了出来。天下为公之理贯通六经,公羊三世说以微言隐藏于《春秋》之中,可以看作是整个历史的预言与说明。整体历史运动,则为对此种微言的确认性展示。圣人类似以历史为主题的艺术家,预先完成了整幅卷轴,其统一性与连续性由他连贯的创作意图与行动保证,历史的可能性不出圣人设教的范围,其实际展开则是对圣人作品的具体注释。“盖中国数千年之风俗,皆成学说,而数千年之学说,皆出于孔子。故诸经垂教,范围曲成,未有能外之者也。”

这里有着历史运动模式的取舍。在孔子之外,尧舜亦可作为革命与共和的代表。如果以孔子为共和的代表,则共和就是未实现的,仅见于孔子本人与六经字缝,而民初的共和实践就是这一理念的现实化;如果以尧舜禅让作为共和的代表,则共和就是在过去某一历史时刻曾经实现过的先例,民初的共和实践则是对这一先例的回归与复兴,具体说,“今变共和,乃上承尧、舜之文明之治也”,近于梁启超后来所说:“以复古为解放”

虽然康有为偶尔会采用尧舜共和的表述(见上文),但他更倾向于前者。此种取舍关涉他的圣人心态与实践。“时变之大者,必有夫巨子出,济艰难而救之,今其时也”。如此则圣人式人物并不是在“述作”后就退出历史,静候其自然发展。在总体历史运动出现偏离时,他会加以干预,维持其精神连续性。以孔子为历史的立法者与干预者,意味着少数人在关键历史时刻可能对历史运动有巨大作用(康有为即自认为属于此类人物)。

这样,历史连续性就有两重含义,既指孔子在立教时刻所阐发的总体性精神,也指这种精神在历史中实际发露的整个过程。孔子之教在百千年间化为民俗(有各种变异甚至扭曲),不过,如果没有孔子本身的预言性收束,民俗本身就不会有任何精神性意义。因此,是孔子而非清朝君主或当下民俗,成为共同体精神连续性的唯一象征

连续性的两重含义意味着两种与革命的关系。一种是表层的连续性,指时间累积而成的习惯,以君主制为代表,可以通过革命性行动舍弃或改造(改变形态与功能);另一种则是深层的连续性,体现于孔子之教,是中国作为精神连续体的保证,“盖可变者政治,而不可变者教俗也”,不容破坏。民国建立后一系列礼俗改革(废读经、废祭天、用西历、行短丧等)令康有为愤怒:他认为政治功能有限,不过是共同体精神巨大基底上的表面运动,不应越界变为礼教革命

在他看来,政治类似于治疗。医药不能创造生命,但可维持生命,保持其健康。民族共同体已经通过圣人的创教获得了生命,若有失调,则需要用政治来治疗。此时,圣人式人物如同历史的总览者,“夫所谓政党、议会、民权、宪法,乃至立宪、共和、专制,皆方药也”,各个民族与国家则是试验了不同药方的肌体,提供了可供比较观察的医疗记录。

流亡海外十数年间的跨国旅行,赋予他某种政体比较的视野。康有为以类似类型学的方式考察了世界共和政体的现状。在他看来,理一而分殊,天下为公之理被各国以不同的共和形态所分有,各分有方式的适宜性则视其历史条件而定。“夫各国政体,各有其历史风俗,各不相师。强而合之,必有乖谬,则足以致败者矣。是故罗马不师希腊,美人不师瑞士,而欧人自法外不师美洲。若中南美与法误师美国,则致祸乱矣。此亦万国得失可鉴者也。”由于具体历史条件不可穷尽,所以完全的政治模仿是不可能的,只能依据例证间的类比与综合,做出均衡性判断

但这并非是主张绝对的政体特殊论。理一分殊,而又理在势中,多种多样的政体试验,其得失成败提示了当下世界历史整体的运动趋势:它极大地影响着某种特定政体的生存可能性。在康有为看来,此时世界正在进入升平世并趋向于太平世,“今大地形势,乃并弱小而合于大国之时,亦如春秋渐入战国之时也……非大霸国,不能图存于竞争之世。”“立于竞争之世,非尚武无以立国也。”剧烈的战争与国家间竞争,似乎正是走向太平之治的动力性工具。而战争与和平、灭亡与新生,在这种辩证性的历史过程中,变成了一体。

因此,与其积极介入民国政治的弟子梁启超不同,民初的康有为,在其用世的意态之下,始终有着某种对于时代的抽离感。反过来,与将民初政治混乱视为令人绝望的秩序崩溃的王国维或梁济不同,不管外在政治局面如何纷乱,康有为始终相信此种混乱背后仍有超越性理念在运转不息。此种对世界的抽离与理念化态度,如果推到极端,则就可以说,既然历史的目标是三世说的实现,则不仅君主、民主等政治制度,中国本身也不过是这一理念的工具。由春秋趋向战国,灭国无数,正如物种灭绝是进化的必要代价,中国糟糕的共和尝试,也是为天下为公理念而牺牲,可算作黑格尔意义上世界历史之海中的“破帆断樯”

但此种立场,在康有为看来,实即要脱离人之为人的基本规定性。“吾何以有知?以吾有身。而吾之身,仆于大地、生于中国也,于是爱大地而亲中国焉,吾无奈吾识性何?”因为身体的在地性,政治行动的可能性天生就与对自己所属共同体的亲爱之心联系起来,从而为自身划定了界限。具体而言,在趋向共和的世界历史运动中,独立自存也必须被视为绝对价值,它将与天下为公之理一道,充当衡量政治革命成败得失的标准。在这个前提下,君主制的问题进入了他的思考。以下我们探讨康有为对民初复辟问题的言论与实践。

二 复辟问题

作为一位复辟者,康有为最令人惊讶的一点是君主制在他的理念体系与价值框架中位置不高。在他看来,君主制并不天然具有被保守的资格,它不过是表层历史运动的残留,必须视真正历史的运动(以理念为目标)而确定其相对价值。这也就意味着,维持清朝当下的君主制形态并非他的根本目标。

如前所述,他认定共和政体更优越;但该政体似乎缺乏稳定存在的能力:激烈的内部争斗使它不断地陷入自我分裂。他认为这一现象是当下人性缺陷与不成熟的表现,如此则共和就具有超人性的乌托邦色彩。反过来,君主制因有基于人性的朴素理由(对权威与神秘性的需要)的支持而更为稳定,但却缺乏理念上的正当性。因此,就中国现实而言,需要创造性地将君主因素与共和因素混合起来。

这为他提供了解决辛亥年汹涌而来的共和革命的思路。具体说来,即采纳虚君共和政体。为此,他必须重新解释君主制在中国历史中的作用。如前所述,他以孔子作为共和理念的终极阐释者,共和微言隐藏于六经之中,而《春秋》一王大法,则不过是孔子应对据乱世的权辞。如此则君主制在中国历史中的作用就十分尴尬。“中国虽有孔孟之大义,但属空言,就实事考之,则数千年皆属乱世之时,而国为君有,欧人所谓专制是也。”前近代中国君主以专制的形式阻碍了共和理念的实现,它如何能一反其历史角色,变成新共和的构成因素呢?

关键在于康有为对历史运动过程中名—文字的作用的理解。天下为公之理为圣人以心体而得,并在历史中通过隐秘方式逐渐展开,在这过程中,文字只是暂时的工具。因此,康有为强调名的混杂性与过渡性,认为它不过是理念在自身的展现过程中伴生的迹,自身处在不断地变动中。即如皇帝,“名号至无定也”,“皇帝之尊卑,不在其名号,而在其实有之权地也”,“故谓尊卑无常,惟时所尚也”。具体说来,在历史早期,天子之尊名也不过是一爵位而已

因此,不可拘泥于名,它不过是描画历史过渡相的方便权宜。虚君共和虽就名义而言似乎自相矛盾,但虚君的字面意义下,隐藏着共和的真意,“此真共和之一新体”。正如《春秋》,字面意义与隐微含义经常吊诡式地对立,天理大义则通过这一对立委曲呈现自身。在此种公羊派解经学的视野下,历史与当下政治都不过是另一部等待读解的《春秋》文本。虚君之名只是呈现共和之理的工具,且“民者冥也”,只有少数圣人式人物才能理解这一过程并施以述作之功。从“君主”到“虚君”,一字之别,“君”即从政治领域的主导性理念变为共和理想的附属品,天下为公之理也就此委曲呈现。因此,正如孔子要斟酌笔削之权,康有为必争“虚君”之“虚”这“一字褒贬”。

更重要的是,在康有为看来,虚君之名对中国在世界中的生存至关重要。具体而言,近数百年的政治世界,已不断可见虚君共和的尝试,在接近共和的升平世,它能起辅助性作用,满足民众对神秘性政治权威的习惯性依赖,缓和政治精英内部对权力的争夺,维持政治的稳定。“圣之时者”自应顺时而动,对君主一名施以革命性改造,虚君与共和这种表面的名实相悖,恰可在俯就民性的同时曲折地呈现共和之理。借用章太炎之论,此可谓康有为式的“回真向俗”:以从俗君主而证道共和

这体现了康有为历史观中的某种暧昧性。萧公权就认为康有为不断地在乌托邦层面与现实层面间切换。共和是无法实现的乌托邦,还是某种可以追求的现实政治安排?是否现实的共和政治只能是混合的,无法摆脱君主因素?康有为迟迟不刊布《大同书》,似乎暗示他默认在可见的将来,可以实行的只能是一种混合政治,理性与非理性、内容与形式、道德与权威以及理想与现实,都以权衡的方式共存。

这不是简单的混合,而是系统性的重构。既然君主制本身不包含任何价值,只有符号性作用,则其实质内容就可以改变。从辛亥年直到复辟时期(1911—1917年),康有为数次尝试规划新式君主的样态,准备废置清朝朝号(改为中华帝国),另废除谥号、拜跪,这种措施不仅是为了以中华之名避开反满民族主义的冲击, 也是为了在虚君的形式下应合共和之理。为此, 清朝名号的存亡已无暇顾及,更正统者在晚清批评他“保中国不保大清”,可谓一语中的

值得注意的是,康有为认为君主的功能就是充当供民众崇拜的“土木偶神”。这一比喻频繁出现在他的论述中,提示着传统儒家内部关于淫祀问题的争论。今文学派具有明确的政治神秘主义色彩,不惮于利用非理性力量来建立政治正当性。但康有为式今文学的不同在于:他仅将君主视为土木偶神般的迷信对象, 而将天道力量转而聚焦于孔子(甚至主张祭天当以孔子配祀),其终极目标, 则是实现“人人皆得祭天”的共和之治。此种主张,实将君主制视为辅助性工具,不具有理念层面的神圣性

这意味着,对康有为来说,复辟不是要回到过去,而是为了应对早产的共和政体内在的不稳定性而采取的权宜措施。通过暂缓未来的到来,实现更平稳的向未来的过渡。就此而言,孱弱的幼主溥仪,以及威望大损的清朝皇室,倒是一个更好的选择。他们没有足够的权威实行任何形式的专制,只能依赖新生共和政体的正当性与善意生存,因此无法阻碍这一由君主向共和的历史演变。在这个意义上,康有为与他反复辟的弟子梁启超,倒是思想上的同路人。他们或多或少都认识到,君主制的神圣权威已不可能完全恢复。问题仅在于:是如后者般随顺时势,就此放弃君主制,还是如前者般创造性地利用君主制的剩余价值,让它为共和之理的实现再尽一份力。就此而言,复辟确实是一场革命,不过其深层革命对象并非是共和制,而是传统君主制。

三 结语

1917年7月,复辟在12天内迅速失败,康有为列名帝制“罪逆”,戊戌维新二十年后,他的政治努力再次惨淡收场。从他在复辟时期的作为来看,他是想将溥仪从传统帝王改造为以“中华”为号的新式民族君主,以回应反满民族主义与共和主义的冲击。其意图与方式,近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所论的“官方民族主义”。而此类安排,有一共同问题,即它在历史观与正当性原则上的依赖性。一旦君主本身丧失理念层面的神圣性,只是民族或共和理念的派生物,则意味着它随时可以因各种权衡而被放弃。

在复辟失败后约两个月,王国维写成《殷周制度论》,提出著名的“道德团体”说。“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在一场革命式的大变革后,以天子为首的等级制建立起来:嫡庶之制“是周人改制之最大者”,“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团体”,“有周一代礼制,大抵由是出也”

这是复辟者迟到的政治正当论。以君主为首的等级制,被认为是政治、社会与文化的基本结构原则,“政治上之理想,殆未有尚于此者”。该学说视天子为诸爵之首,以其为道德团体的首要功能性环节,而周代则成为当下政治的典范。如此诉诸三代的权威,明显是为了保守清朝的君主制:周代不过是披了一层理想外衣的近世。这可谓是典型的政治保守主义式的历史观,近于英国17至18世纪对“不可追忆”的古代宪法的重述。但多少因为其行文含蓄,文内的政治含义并未引发批评性回应,反而是其学术思想在下一代心向共和之士(典型如傅斯年)中激起巨大回响,而王氏最后则以文化保守主义代表的身份被后世铭记。

此种意图与结果间的吊诡同样见于康有为。“革命之理至深且赜”,康有为穿着清朝礼服度过了他最后一个生日(1927年),但在那时之前很久,他已经动摇了此种政治制度的思想与文化基础。他所倡导的,可谓一种“革命的政治保守主义”,其终极理想,则是以普遍平等为基础的共和制。就此而言,在复辟失败之前,君主制的理想已经失败了。现代政治是意识形态政治,一旦在理念体系中失去主导地位,或者更明确地说,一旦丧失了葛兰西意义上主导政治的文化“霸权”,则在现实政治中成功的可能性就变得相对渺茫了。因此,对民初政治保守主义者而言,复辟的失败不仅是一场政治失败,更是一场文化失败。下一代保守主义者向文化保守主义的转型,既是对新文化运动的反激性回应,也是出于对之前政治保守主义失败的反思。

或许钱穆是一个例外,但他毋宁说更近于历史主义者,强调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有其时代适应性,不应以当下的标准妄自菲薄;且其所欲保守的是士人政治,而对君主制则不吝批评之辞。
虽然近年来大陆一些学者强调康有为与熊十力一脉的新儒家不同,是政治儒家或制度儒家,但就康有为持续近三十年的孔教运动而言,其保教的努力要较保皇更为持久,归入文化保守主义也无大的问题。
见章永乐:《旧邦新造1911—1917》,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3、4章。对戊戌变法后康有为思想的研究相对较少,对民国建立后他的思想研究更少。这一局面在近十年有变化,以笔者所见,除前引章永乐著作外,以下几本论著关注到了这一领域,曾亦:《共和与君主——康有为晚期政治思想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彭春凌:《儒学转型与文化新命》,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3章第1节;干春松:《保教立国——康有为的现代方略》,北京:三联书店,2015年。另有三篇论文值得关注,张翔:《列国竞争、乡邑自治与中央集权——康有为海外游记中的封建-郡县问题》,《开放时代》2011年第11期;张翔:《大同立教的双重困局与不同应对——康有为政教观初论》,《开放时代》2015年第3期;彭春凌:《康有为、李炳宪交往和思想关系论考——兼及民初孔教运动跨越中韩之传播与取向问题》,《近代史研究》2016年第3期。
卡尔·曼海姆:《作为文化现象的竞争》,收入《卡尔·曼海姆精粹》,徐彬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07—112页。
余英时就认为:“严格地说,中国没有真正的保守主义者,只有要求不同程度变革的人而已。要求变革较少的人往往就变成了保守主义者。”(余英时:《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的激进与保守》,见《现代儒学的回顾与展望》,北京:三联书店,2004年,第18—19页)。
关于复辟运动,见胡平生:《民国初期的复辟派》,台北:学生书局,1985年。不过清遗民参与了伪满洲国的建立,其行动确实也具有政治保守主义色彩,但在某种意义上,这只是一次地方性行动。清遗民对伪满洲国的参与,见林志宏:《民国乃敌国也——政治文化转型下的清遗民》,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7章。
康有为:《中华救国论》,《不忍杂志》第1册(1913年2月),第38页。因此,他偶尔会流露出对中国早立共和的赞许之意。他说:“然则共和者,民治之至耶。……今则美势大流,法、葡披靡,百年之间,殆无不为共和者,亦天下大势使然耶也,而中国共和遂为亚洲先。……盖天下大同,日趋共和之运,而顺流以赴巨壑焉。于是专制破坏之事终,而共和建设之事始矣。”《〈共和建设讨论会杂志〉发刊词》(1912年4月),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9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 第288页。
康有为:“孔子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天视民视,革命乃吾中国最寻常之事。”《〈中国学会报〉题词》,《不忍杂志》第2册(1913年3月),第4页。
康有为:“夫禅让之与革命,名虽不同,其义一也。”《与黎元洪、黄兴、汤化龙书》(1911年11月),《康有为全集》第9集,第210页。需要指出的是,这是今文学家的基本观点。今文学革命论的要点,见蒙文通:《孔子和今文学》,《经史抉原》,载氏著:《蒙文通文集》第3卷,成都:巴蜀书社,1995年。
康有为:“古今中外,无论为君主立宪、民主立宪,必有缔造之真理贯注于政体中。”《与梁启超书》(1917年9月),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10集,第428页。
康有为:《救亡论》,《不忍杂志》第7册(1913年8月),第18页。
因此,康有为不赞同亚里士多德式的政体学说,认为政体之别仅在于以国为公有还是国为私有为原则,而此种政治基本原则的变动,即为革命。他说:“天下国家,只有公有、私有二大义而已……今之言国体者,曰专制,曰立宪,曰共和,盖发自希腊阿里士多图,而孟德斯鸠大明之,吾则大不以为然。夫不明析公有、私有之大辨,而徒言专制、立宪、共和之等差,则于事理未明辨也。夫固有私有之国体而兼专制、立宪、共和三义者,亦有公有之国体而亦兼专制、立宪、共和之三大义者矣。”康有为:《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发凡》,《不忍杂志》第3册(1913年4月),第3—4页。
康有为:《〈中国学会报〉题词》,《不忍杂志》第2册(1913年3月),第4页。
康有为:“吾十年前著《物质救国论》,而举国莫之解、莫之从,乃相与争共和、立宪、民主、君主之虚事,中国遂以至今不国也。”《治械》,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10集,第236页。
梁启超将他们这一派的处境概括为:“吾中国大不幸,乃三百年间戴异族为君主,久施虐政,屡失信于民,逮于今日,而今此事,殆成绝望,贻我国民以极难解决之一问题也。”“夫民主共和制之种种不可行也既如彼,虚君共和制之种种不能行也又如此,于是乎吾新中国建设之良法殆穷。”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565—566页。
康有为:“孔子曰: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故《书》称尧、舜;而《易》称无首;《春秋》据乱之后,为升平、太平之世;《礼》于小康之上,进以大同;共和之义也。”《中华救国论》,《不忍杂志》第1册(1913年2月),第1页。
康有为:“孔子为中国之教主,陈三世之治法,广大毕备矣。于《诗》首文王,明拨乱之君主也。于《书》首尧、舜,明立宪之君主也。《春秋》始于文王,终于尧、舜,由拨乱至于立宪也。《易》曰:见群龙无首,吉。共和也。故发小康之道,用君主;而大同之道曰:‘天下为公,选贤与能’,尚共和也。孟子述孔子大义曰:‘得乎丘民为天子’。共和之民,选总统也。”《救亡论》,《不忍杂志》第7册(1913年8月),第34页。
康有为:《参议院提议立国之精神议书后》(1914年12月),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10集,第205页。
康有为:“孔子作《春秋》,于太平世也,亦去天子。今既行之矣。”《中华救国论》,《不忍杂志》第1册(1913年2月),第18页。
康有为:《中华救国论》,《不忍杂志》第1册(1913年2月),第18页。
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9页。近代中国知识精英“以复古为解放”的思路,见罗志田:《中国文艺复兴之梦——从清季的“古学复兴”到民国的“新潮”》,载氏著:《裂变中的传承——20世纪前期的中国文化与学术》,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康有为:《与陈焕章书》(1912年7月30日),《与黎元洪、黄兴、汤化龙书》(1911年11月9日),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9集,第337页。
康有为:“夫所谓中国之国魂者何?曰孔子之教而已。孔子之教,自人伦、物理、国政、天道,本末精粗,无一而不举也。”《〈中国学会报〉题词》,《不忍杂志》第2册(1913年3月),第2页。
康有为:“中国一切文明,皆与孔教相系相因。若孔教可弃也,则一切文明随之而尽也,即之而灭也。”《孔教会序》,《孔教会杂志》第1卷第2号(1913年3月),第9—10页。
康有为:《参议院提议立国之精神议书后》(1914年12月),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10集,第205页。
康有为:“夫国所与立,民生所依,必有大教为之桢干,化于民俗,入于人心,奉以行止,死生以之,民乃可治。此非政事所能也。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傅?中国立国数千年,礼义纲纪云为得失,皆奉孔子之经。若一弃之,则人皆无主,是非不知所定,进退不知所守,身无以为身,家无以为家,是大乱之道也。即国大安宁,已大乱于内,况复国乱靡定乎?恐教亡而国从之。”《孔教会序》,《孔教会杂志》第1卷第2号(1913年3月),第2页。“近者易古旧之官制,弃唐、虞五釆五章之服色,乃至吉凶之礼,无所适从。甚乃废弃经传,停孔子之丁祭,即间存之,亦废去拜跪矣。甚至举国旧俗,不问美恶,皆破弃而无所存。”康有为:《中华救国论》,《不忍杂志》第1册(1913年2月)第24页。“是以革清朝者,即将中国数千年文明之经义、典章、法度而尽革之。然则非革清朝也,自革中国数千年文明之命也。”《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不忍杂志》第8册(1913年11月),第147页。
康有为:《中国以何方救危论》,《不忍杂志》第2册(1913年3月),第21页。
康有为:《与陈焕章书》(1912年7月30日),《与黎元洪、黄兴、汤化龙书》(1911年11月9日),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9集,第204页。
康有为:“酌美、法之得失,择瑞士之短长,鉴南美之弊害,撢智利之安善,考中国之历史礼俗,去其非而存其是,不违其性习而协其时宜,以救患除害,而致国利民富。”康有为:《〈共和建设讨论会杂志〉发刊词》(1912年4月),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9集,第289页。
康有为:《中华救国论》,《蒙藏哀词》, 《不忍杂志》第1册(1913年2月),第30—31页。
康有为:《中华救国论》,《蒙藏哀词》, 《不忍杂志》第1册(1913年2月),第27页。
康有为:“欧洲封建之制弥亘千余年,至今虽已削藩为虚爵,而世爵之盛,犹为上议院之特制焉。比于我国与美之平等,可谓余波未殄矣。若其千余年中争竞之烈,生民涂炭,祸患惨矣。然今新世、新法、新理之生,实皆造因于封建……以有封建而竞争之国,于是国王与侯相争而自立之,城邑因联卫而产出……感入人心,而平等、民主、共和之制乃酿生,美国政体由此而渐入大同。若无封建,则帝者一统,必不能容自立之市邑,而平等、共和之制无自发生。”《日耳曼沿革考》,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8集,第239—240页。康有为对近世欧洲诞生原因的辩证思考,见张翔:《列国竞争、乡邑自治与中央集权——康有为海外游记中的封建-郡县问题》,《开放时代》2011年第11期。
[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第21页。
康有为:《〈不忍杂志〉序》,《不忍杂志》第1册(1913年2月),册首,无页码。
康有为:“盖民之知识、道德足以自治,则不劳君主代治之。譬若人之离于婴幼,则不待严师慈保之抱持督责矣。岂非人道自然之化,无可易者耶?”《〈共和建设讨论会杂志〉发刊词》(1912年4月),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9集,第288页。“昔法之人,有倡无政府义者,岂不高美哉?假天下家给人足,人人自治,有士君子之行,被发美好,含哺鼓腹而游,智者如标枝,愚者如野鹿,何必政府?何必法律?何必礼教?游庄生建德之国,登列子甔瓿之山,生佛氏极乐之国,入赫胥黎乌托之邦,岂不甚善哉?孔子大同,亦为是也;无如必不得见也。即可有之,亦必人人熏修,家家慈善,积世至久,而后庶几望之,而必非今共争共乱之时所可觏也。”康有为:《无政府》,《不忍杂志》第4册(1913年5月),第1页。
康有为:《救亡论》,《不忍杂志》第7册(1913年8月),第20页。
康有为:“夫物在变化之中,多有兼带二质者。如海草之带,能搜吸鱼类,虽有动质,而不能编归动物类,仍编归植物类也;猩猩能言,纯为人形,而不编为野人类,仍不能不归兽类也。故名从义生,欧人多生出之新名者,欲精切其体也。今空名之君主者,只能编入共和制,而不能编入立宪君主制也。”见《共和政体论》(1911年12月),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9集,第247页。
这是今文学派的特点,认为《春秋》中的事,《易》中的卦爻辞,都是圣人暂借来说理的工具,因此不可拘泥于文字。古文学派则更近于《论语》中“为政”以“正名”为先的思路,强调文字训诂与政治义理有直接关联。
康有为:《与黎元洪、黄兴、汤化龙书》(1911年11月),《共和政体论》(1911年12月),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9集,第215—216页;第247页。
《白虎通》开篇即为“天子,爵称也”。陈立注云:“此《易》说,《春秋》今文说也。”陈立撰:《白虎通疏证》,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1页。
康有为:《与黎元洪、黄兴、汤化龙书》(1911年11月),《共和政体论》(1911年12月),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9集,第215—216页;第247页。
康有为:“盖虚君之用,以门地不以人才,以迎立不以选举,以贵贵不以尊贤……欧洲数百年历试而得之。”《共和政体论》(1911年12月),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9集,第245页。
康有为:“神者土木偶之谓,无权无用而备极尊崇,以通幽冥而摄人心。神道设教,终不能废。虚君无用,然有君主,则令人人争总理大臣而不争君主,可以弭无政府、争总统之祸,则以无用为用,若土木偶神。必须世袭而不可由公选者,欲其无才而无党,乃能坚久而不乱也。虽明知冷庙香炉,仍当保存勿犯……夫冷庙土木偶,是名皇帝,实非皇帝。”见《汉族宜忧外分勿内争论》(1912年1月),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9集,第260页。
康有为:“君臣之义,岂非据乱世以为三纲……廿四史忠志之士,舍父母、捐妻子、断躯腰而且为之,今何如哉?但我心知道而不好破法,故议道自己而制法以民,委曲行世法,循规矩而不欲破弃之,以非其时,祸患甚大也。”《与梁启超书》(1912年2月),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9集,第284页。
[美]萧公权:《近代中国与新世界——康有为变法与大同思想研究》,汪荣祖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363页。
康有为:“其有清国号,只以上对代不施对外,即上定国号为中华。”《与黎元洪、黄兴、汤化龙书》(1911年11月9日),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9集,第208页。此信未发出的一稿中,康有为除改国号外,亦计划废除清朝纪年与朝礼,“今即改国号为中华或中国,而修清史以九月十三以前为清朝,后此为新中国,未有不听从也。纪元以黄帝或以孔子,其宣统年号从此不用,亦未不听从也。免拜跪之礼,相见以鞠躬坐论,本中国古礼,亦欧人通义,从之更易。是则与总统何异?谓仍有满朝者,无所措词矣。”《与黎元洪、黄兴、汤化龙书》(1911年11月9日),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9集,第215页。其后续文章中一直有类似主张,如“若国号改中华或中国,纪年改用孔子,则清朝祚命,从此全亡,即今编清史讫于今年可也。凡满、蒙、回、藏,皆编入中华民籍,自今后皆为新中国民。即存帝号,实作虞宾。”《汉族宜忧外分勿内争论》(1912年1月),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9集,第267页。1917年复辟期间,他试图在实践中贯彻这一思路,连续草拟“定国号”、“免拜跪”、“免谥号”等诏书。见《丁巳代拟诏书》(1917年7月前),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10集,第398—399页。
面对排满民族主义的胜利,民初遗民思想心态有变化,不再强调清朝名号绝对不可改。如劳乃宣也有类似康有为的主张。他以周召共和解释共和之意,试图证明“共和乃君主政体,非民主政体也”,“若依共和本义解之,则今日颁布之君主立宪政体,正与周之共和若合符节也。”见劳乃宣:《共和正解》,桐乡卢氏校刻:《桐乡劳先生(乃宣)遗稿》,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第141—142页。且建议改国号为“中华国”,理由是“中华,地名也;大清,代名也。今环球各国皆称地名,无以代名称者。称地名以从同也。”劳乃宣:《续共和正解》,桐乡卢氏校刻:《桐乡劳先生(乃宣)遗稿》,第150—151页。“盖清朝已亡,如能复活帝制,纵然王朝名号难复,也算差强人意。”
清末民初关于这一问题的争论,见彭春凌:《儒学转型与文化新命》,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章。
即要打破“非天子则不祭天”的王朝礼制,以孔子取代传统君主的礼仪地位。康有为:《以孔教为国教配天议》,《不忍杂志》第3册(1913年4月)。在他拟定的共和新礼制中,祭天以孔子配祭,须拜跪,而觐见君主则不必。
康有为:“昔者祭天之限于王者,乃因于旧制,格于时王之体,不敢改易耳。然设此严限,非天子则不祭天者,非孔子之意也……故为天子祭天者,帝者专制之世之礼也,非孔子意也;人人皆得祭天者,真孔子之意也。”《人民祭天及圣拊配以祖先说》(1914年12月下旬),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10集,第200页。
另一个比喻更透露了康有为对君主制的深层态度,他认为政治如同医疗,用药不分高低贵贱,一切视对症与否而定,君主制如同“牛溲马渤”,若有药效,则自然当一试。康有为:《中国以何方救危论》,《不忍杂志》第2册(1913年3月),第18页。
康有为:“盖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非一人所能私有之。故天下为公,理至公也。但当乱世,水火涂炭,民无所归,有聪明神武者首出为君,民得所庇,以出水火,则国暂为君有,亦乱世所不得已者。”《救亡论》,《不忍杂志》第7册(1913年8月),第19页。
康有为:“若让帝乎,方冲幼,未能亲政,自经革命,君臣之义已隳,久经排满,满人之力已微……议定宪政,行之十年,风俗习成,政体坚固,冲人乃长大,已习而安之。前时之君权尽削,委裘之虚号空存,拱手受成,南面无与,可无争权之患,真成虚君共和矣。”《中国善后议》,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10集,第277页。
对此问题的明确表达,见梁启超:《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载氏著:《饮冰室合集》第8册〔专集之三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94页。
与康有为共同参与复辟的前清士大夫(典型如刘廷琛)并不认可其令清朝名实俱亡的主张,仍主张回到君主大权独揽的前清体制。见胡平生:《民国初期的复辟派》,台北:学生书局,1985年,第320—321页。
[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吴叡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6章。
对“道德团体”说的思想资源与涵义的论述,见王汎森:《王国维的“道德团体”论及相关问题》,载氏著:《执拗的低音——一些历史思考方式的反思》,北京:三联书店,2014年。
王国维:《殷周制度论》(1917年9月),载氏著:《观堂集林(外二种)》,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31—232、234页。
王国维承认,“此文于考据之中,寓经世之意”。《王国维致罗振玉》(1917年9月13日),长春市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编:《罗振玉王国维往来书信》,北京:东方出版社,2000年,第290页。不过,他又认为,此文所言,不过是“空论”。《王国维致罗振玉》(1917年9月1日),长春市政协文史和学术委员会编:《罗振玉王国维往来书信》,第288页。
《王国维致罗振玉》(1917年9月13日),长春市政协文史和学术委员会编:《罗振玉王国维往来书信》,第290页。
[英]波考克:《古代宪法与封建法——英格兰17世纪历史思想研究》,翟小波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4年,第214—233、307—352页。光荣革命的支持者诉诸“不可追忆”的古代宪法,要保守的是该革命后形成的新现状。
康有为:《救亡论》,《不忍杂志》第7册(1913年8月),第16页。
关于“霸权”概念的含义,见安东怪奥·葛兰西:《狱中札记》,曹雷雨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167—2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