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文学观念的成型,往往体现着文学在特定层面的发展与变迁。骈文的实用属性并非始于宋代,但以骈文为“应用”的观念,却是在宋人的视野中得到凸显和强化。这是非常值得注意的现象。以“应用”指称四六骈文,在宋代成为惯例。谢伋《四六谈麈序》云:“四六之艺,咸曰大矣。……故谓之应用。”①宋末元初的刘壎《隐居通议·骈俪总论》也称:“谓之四六,又谓之敏博之学,又谓之应用。”②“应用”这一称呼给予我们一个思考的切入点:为何宋人将骈文称为“应用”?是基于什么样的意义层面称其为“应用”?“应用”的称呼及定位中又包含了怎样的价值观念和评价标准?这都是已有研究极少涉及的问题,然而却是进入宋代骈文研究的关键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有利于揭示骈文在宋代士人写作中占据的分量和地位,同时也是阐释宋代骈文风格形成、描述宋代骈文发展趋势的必要条件。为此,本文即从“应用”入手,梳理宋代骈文的“应用观”,分析其在理论与实践层面的成型与演进,考察宋人对骈文的总体定位及价值判断,探讨骈文在宋代的演变趋势。
一 何谓“应用”从理论层面看,宋代骈文的“应用观”有一个发展的过程,伴随着时代的变迁而逐步演进。宋代文风的变革、科举制度的变化等诸多因素,都或明或暗地影响着骈文“应用观”的发展。
“应用”一词,北宋前期虽未专指四六骈文,但与骈文已有紧密的关联。范仲淹《尹师鲁河南集序》以杨亿为尹洙古文写作的参照:“杨大年以应用之才,独步当世。”③主要指的就是杨亿所作制、诏、表、启等四六文。欧阳修《辞副枢密与两府书》说:“早迫逮亲之禄,学为应用之文。”④这里的“应用之文”概指应举文字。他在《与荆南乐秀才书》也曾提到自己应举时“姑随世俗作所谓时文者,皆穿蠹经传,移此俪彼”。①“时文”一词,在宋代不同时期所指涉的内容不尽相同。欧阳修这里所说的“时文”,指的是藉以应举的诗赋文章,实际上也就是他自己所说的“应用之文”,在文学技巧上是以“移此俪彼”的骈偶为主流的。这也就是欧阳修在《答陕西安抚使范龙图辞辟命书》说到的:“今世人所谓四六者……少为进士时不免作之。”可见,“四六”与“应用之文”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此时二者虽未能简单等同,但已在许多语境中存在相通的一面。
此后,“四六”与“应用”的关系越来越紧密。“熙宁罢诗赋,元祐复之,至绍圣又罢,于是学者不复习为应用之文。”②在科举以经义取士之后,举进士无需学习诗赋,相应的骈体功夫也逐渐荒废,“士皆不知故典,亦不能应制诰骈俪选”,③以致两制乏人。哲宗时,尚书省论及经义取士存在的这一弊端,认为当前“为文者惟务解释,而不知声律、体要之学”,因而非常担心“人材不继,而适用之文,从此遂熄”。④出于实用的需要,绍圣二年始设宏词科,用于选拔应用文章写作的专门人才。从词科考试的科目来看,虽然经过几次变动,但都是应用性很强的文体。绍兴三年博学宏词科确立下来的科目凡十二体:制、诰、诏书、表、露布、檄、箴、铭、记、赞、颂、序。其中大多需以四六行文,如制、诏书、表、露布、檄等;箴、铭、记、赞、颂、序各依古今体,亦许用四六。⑤从这些科目来看,“适用之文”原本也包括记、序等文体,然而词科对骈俪之才的诉求,使得参加词科考试的士人不得不把重心放在四六写作上。因此,词科的设立,实际上使骈体更加集中到某些特定的应用性文体范围内,进一步将“应用”与骈文勾连了起来。
到南宋时,以“应用”专称四六的情形已经很常见。朱熹在提到“理会学问”的干扰时,称“举子程文”“是一厄”,“今人过了此一厄,又去理会应用之文”,“作古文,作诗篇,亦是一厄”。⑥朱熹所说的“应用之文”与“举子程文”“古文”不同,特指词科骈俪之作。而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在为书籍作解题时,则多处使用“四六应用”的提法。如《中山刀笔集》解题:“皆四六应用之文。”⑦《四六类稿》三十卷,“皆四六应用之文也”。⑧唐代罗隐的《湘南集》,“长沙幕中应用之文也”,⑨均为罗隐在湖南任掌记时所作的骈体表状笺启。在许多类似的语境中,“四六”与“应用”可等而视之。
“应用”可以说是宋人对骈文的基本定位,骈文在宋代的使用情况也充分证明了“应用”的特性。骈文集中于实用性的文体中,在士人的仕途生涯和日常生活中占据着重要位置。洪迈《容斋三笔》称:“四六骈俪……上自朝廷命令、诏册,下而缙绅之间笺书、祝疏,无所不用。”⑩吴奂然《圣宋名贤四六丛珠序》则云:“大而丝纶之所藻绘,小而缄縢之所络绎,莫不以四六为用,食之醯酱,岂可一日无哉?”⑪可见骈文在宋代应用的广泛。
从文体来看,宋代采用骈体行文的文体类型是相对明晰的。主要有朝廷的制诰诏策、臣子进呈君王的表状、缙绅之间往来的笺启,以及青词、致语、上梁文等其他应用类文体。⑫这些文体拥有一个共同点:都具有比较实际的功能,承担着特定的需求,有对应的使用场合,且其使用往往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并凝聚着一定的社会惯例,需要借助骈体来实现其应用的功能。
唐代以来,朝廷命令诏册、官府的重要文书往往以骈体行文。宋代继承并强化了这一点。因此,对于进入仕途的士大夫而言,骈文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工作文体,撰写骈文是职责所在。词臣为皇帝代言,僚属为长官代作,都属此类。最有代表性的是两制词臣,他们“以文章为职业”,①负责起草各类文书,骈文写作是他们必须掌握的技能。太宗时,知制诰韩丕“不甚长于应用”,“一夕须诏书甚急,韩停笔既久,问吏索旧草,吏以本典扃户出宿,不可搜检。丕乃破锁取之,改易而进”。不久后,韩丕就被逐出学士院。②不长于“应用”者,无法胜任知制诰的职任。
表状是臣子面向皇帝的必要文体。大臣在朝中任职时,依据不同的情况,需要向皇帝进呈骈体的表状,用以陈情、请乞、进贡、祝贺等。徽宗时,顺州进贡“枸杞宿根”,按照惯例,百官须进贺表以示祝贺。然而当时“庠校英才,久束于王氏之学,不习应用之文”,众人“阁笔相视,无以措词”,幸有綦崇礼“从容属联”,写成一表,才得以进呈徽宗。③大臣即便出典外郡,“凡应用之文如颁历、恤刑、贺正、贺冬,岁岁皆当上表”。④王安石在金陵时,有中使传宣抚问,并赐银盒、茶药,王安石须进表谢恩,先是“令中外各作一表”,然而他人代作“无可公意者”,最后王安石自作一篇以进。⑤
笺启则是士大夫往来、尤其是比较正式的往来中常用的文体。如下级对上级的贺启、谢启,职位较低者向身居高位者的投贽或剖白等。“修容政府,率须四六之文。”⑥陆游《老学庵笔记》记载,士人向高官请谒,往往用“骈俪笺启与手书俱行”,谓之“双书”,而“主于笺启”。徽宗宣和到高宗绍兴年间,手书发生过不少变化,笺启则始终维持。绍兴末年,政府双书渐绝,“然笺启不废”,“至今犹然”,而外郡“犹用双书也”。⑦可见骈文在士人请谒中的重要性。故周必大说:“夫文体众矣……仕途应用,莫急笺启。”⑧士大夫间还常常需要相应的文章以示人情礼数:“岁时通候、仕宦迁除、吉凶庆吊,无一事不用启,无一人不用启。其启必以四六。”⑨可见笺启应用的广泛性和日常性。
从以上文体的具体情形可以看出,宋人骈文“应用观”实际上包含这样几个层面:第一,这些文体功能性比较强,有具体对应的语境和对象,是应语境、对象等方面的需要而写作的文章。第二,这些文体需要以四六骈体行文,而骈体也主要被用来撰写这类应用性的文章,因此,这些文体的应用属性逐渐与四六的表现形式叠加起来,从而出现了以“应用”代称四六的情形。第三,“应用”文体需要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收到切实的效果,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会被认为不合格,亦即未能应其“用”,因此对于写作而言,“应用”还意味着应用写作的被动性与限制性,从而对骈文写作带来了相应的要求。
由“应用”属性带来的写作要求,包含着许多很现实的考虑,与非应用型的文章写作形成了差别。譬如特别强调“得体”,这是为了保证文章符合应用的语境;又譬如制诏要求“典重”,这是为了突显朝廷威严等。其中,“敏速”的要求,尤具代表性。
“敏速”需要文思敏捷、技巧熟练,在保证质量的同时确保文章的及时完成。朝廷在选拔词臣的过程中,要专门考察士大夫的应用写作能力。由馆职迁除知制诰,需要经过召试的程序,考试内容为制诏三篇,皆用四六,通过者方能获得任命,以确保晋升者具有相当的朝廷文书写作功底。作为一种工作文体,制诏写作的任务量其实是很大的。哲宗时,邓润甫任翰林学士,“一夕草制二十有二”。⑩翟汝文曾请辞中书舍人一职,称:“独臣一员典掌诰命,每日草词二十余道。”⑪在应用的压力之下,非常需要写作敏速的人才。王应麟《辞学指南》就说,之所以召试词臣,是为了“观其敏也”。①写作应用之文的士人,也常常因敏速而备受赞赏。刘敞“尝直紫薇阁,一日追封皇子、公主九人,公方将下直,为之立马却坐,一挥九制数千言,文辞典雅,各得其体。”②理宗时,许应龙“日昃拜命,夜半宣锁,不二鼓而草三麻,人服其敏”。③光宗时,倪思“一夕并草除公师四制,训词精敏,在廷诵叹”,不久便被任为中书舍人。④
相反的例子则有前文提到的韩丕。尽管韩丕“有清操”“颇能为诗”,但道德和诗歌方面的优势并不能保证草拟诏书的顺利。可见应用是一种专门的学问,需要相应的才能。司马光向神宗请辞知制诰一职时,也专门提到自己“不敏速”这条理由,并说:“若除拜稍多,诏令填委,必阁笔拱手,不能供给。”⑤哲宗时,刘安世也说自己“属辞非工,讷于应用”,请求不接受中书舍人的任命。⑥敏速并非可有可无的才能,而是职任的要求。魏了翁盛赞刘敞一挥九制的敏速,同时指出这是职业的需要,“非以矜能炫敏也”。⑦由此可知,“应用”的性质制约着文章的写作。对“敏速”等特质的看重,正是基于宋人将骈文视为“应用”的基本定位。
要之,骈文在宋代被视为“应用之文”。在当时的文化形态和社会关系中,存在着对某些特定文体的需求,而这些文体呼唤骈文的表达形式。这些文体所具备的实用性,与骈文的表达形式结成了“同盟”,从而促进了宋代骈文“应用观”的形成。
二 “应用”文章与其他文章的分途一种特定的观念,除了表现在言语中,同时也会表现在实践中。当“应用”成为专门,“应用”文章与其他文章之间的区别也渐渐变得明显。宋人的“应用”文章采用骈体,其他类型的文章主要使用散体,遂使二者在表现形式上日渐区分开来,形成骈散分途的格局。这一格局,正是伴随着骈文“应用观”的成型与演进而逐渐形成的,其实质是“应用观”在实践层面的体现。
北宋初期,当柳开等人开始高举韩、柳古文大旗时,骈体仍是当时文章写作的主流。由南唐入宋的徐铉,其骈文被称为大手笔;推崇古道的田锡、张咏,在文章写作中仍以骈对为主要风格;杨亿、刘筠等人,则以西昆体骈文盛称一时。如何在推行古文的同时合理地面对骈体,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而王禹偁以包容的态度提出了解答的方法。
王禹偁的《答张扶书》《再答张扶书》常被视为古文理论的重要资源,其中“夫文,传道而明心也”“句之易道,义之易晓”等观点,被认为是有代表性的论断。实际上,王禹偁在这两篇文章中还提出了另外一个重要观点:对于不同类型的文章,应采取不同的应对方式。
王禹偁的《答张扶书》指出张扶文章有“句难道”“义难晓”的缺点,依据《再答张扶书》的内容,可知张扶在回信中引用了韩愈《与冯宿论文书》的内容来解释自己文风的形成原因。韩愈曾在《与冯宿论文书》中提到写作古文的难处:“仆为文久,每自测意中以为好,则人必为恶矣。小称意,人亦小怪之;大称意,即人必大怪之也。时时应事作俗下文字,下笔令人惭。及示人,则以为好。小惭者亦蒙谓之小好,大惭者则必以为大好矣。”韩愈陈述了自己与他人对古文评价的巨大落差。张扶欲以此证明自己文章“句难道”“义难晓”是基于与韩愈相同的原因。
对此,王禹偁《再答张扶书》①首先解释了韩愈所说的情况:唐初以来文风犹袭六朝淫靡,到韩愈才“首唱古道”,世人尚不能跟上韩愈的脚步,因此才会出现“意中自是,而人能是之者,百不一二。下笔自惭,而人是之者,十有八九”的情况。接着,王禹偁又指出韩愈对此的处理方式:
今吏部自是者著之于集矣,自惭者弃之无遗矣。仆独意《祭裴少卿文》在焉。其略云:“儋石之储,不供于私室;方丈之食,每盛于宾筵。”此必吏部自惭,而当时人好之者也。今之世亦然也。
王禹偁认为,韩愈自认为好的文章,多见于现存文集中,而那些“下笔令人惭”的文字,基本上被舍弃了。同时,王禹偁认为《祭裴少卿文》可能是韩愈自惭、而当时人称赞的文章。《祭裴太常文》是一篇祭文,从功用上看,有现实的需要;从表现形式上看,则以骈偶为主。王禹偁所举两句,②正是其中典型的骈俪句式。关于韩愈所面临的情况,王禹偁说:“今之世亦然也。”
由此看来,在当时的文章写作中,士人面临着这样一种困境:贯行古道的古文写作与日常应用性写作的矛盾。对于这样一种困境,王禹偁首先反对“语迂义暗”的文风;其次提出,依据不同的情况,应当采用不相同的行文方式:
子著书立言,师吏部之集可矣;应事作俗,取祭裴文可矣。夫何惑焉?
王禹偁认为文章可分为两种类型:“著书立言”与“应事作俗”;韩愈的文章其实两类兼有,我们也应像韩愈一样,针对不同的文章需要,采取不同的行文方式。王禹偁在回应张扶的疑问时,鲜明地提出了不同文风并存的解决之道。
就王禹偁自己的写作而言,可以清楚看到他的这种追求。综考王禹偁《小畜集》《小畜外集》可知,在王禹偁这里,已开始尝试对骈散进行分途。依据不同的文体,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基本以骈体行文,如制诏、表、启之流;第二种以散体为主,偶有骈体,如行状、墓志、论、说等;第三种各有骈散两类,如书、记、序。
我们可以依据文章内容及使用场合,来看王禹偁选择骈散的标准。第一种情况很容易理解,制诏是担任词臣时的职任需要,表用于上呈皇帝,启用于进投位尊之人,需要以骈体为主要表现形式,以示庄重,而且这也是一直以来骈体化程度较高的几类文体。第二种情况,行状、墓志、论、说等文体,需要较多地叙事、议论,以散体行文为主。偶尔出现的骈体,多为奉敕之作,或是写于相对庄重的场合,如《重修北岳庙碑奉敕撰》即以骈体行文;《右卫上将军赠侍中宋公神道碑奉敕撰》,总体上看散行为主,但在每一段落的散文叙事之后,往往要插入几句骈语,用于彰显碑主的品性德行、表达赞美称颂等;与之相较,其他神道碑如《前普州刺史康公预撰神道碑》等,行文中很少有骈句出现。由此可见“奉敕”之作骈化明显,而在其他情况下,王禹偁尽量选择散体。对于第三种情况,尤其可以看出古文运动发展进程中骈散势力的相持与消长。记和序两类文章,王禹偁都有不少,既有以骈体行文者,也有散行者,二者数量相对均衡。就序而言,针对求学于己的士人的送序,多为散体,并极力传承韩愈一脉的古文追求,如《送孙何序》《送丁谓序》;而一些针对官员的送序,则主体部分以骈偶为多,如《集贤钱侍郎知大名府序》《送毕从事东鲁赴任序》。同理,写给朋友、普通士人的书信,基本上是散行,如《答黄宗旦书》《答张扶书》等;写给尊者的书信,则骈体占主体地位,如《投宋拾遗书》《上郡牧柴侍御书》等。就记而言,既有《野兴亭记》《新修太和宫记》这样以骈为主的文章,也有散行为主的《李氏园亭记》《黄州齐安永兴禅院记》等文章,以及《小竹楼记》《待漏院记》等骈散相融的名篇。大体而言,骈散在王禹偁写作中的应用,有一定的规律性,因场合、对象的不同而作不同的选择。可以说,王禹偁以自己的写作,实践了他对不同文章类型分别对待的观念,对骈散两体的应用,有主动的辨识和选择。
在王禹偁之后,随着古文实践的不断深入,宋人对骈散两体的适用范围也有了更加细密的思考。宋祁也是将骈散区别对待的代表性人物。其中突出的观点便是不以骈偶入史:“文有属对、平侧、用事者,供公家一时宣读施行,以便快然,久之不可施于史传。”因此,宋祁修《唐书》时,基本不选骈俪对偶之文,认为“唯舍对偶之文,近高古乃可著于篇”。①在这里,宋祁是将公家所用“宣读施行”之文与史传之文划为两类:“大抵史近古,对偶宜今。以对偶之文入史策,如粉黛饰壮士,笙匏佐鼙鼓,非所施云。”表明了对不同文体风格的辨识,以及与之相应的骈散选择。从创作上说,宋祁是北宋骈文一大作手,现存集中文章以骈体居多,除制诏、表启外,书、序、记中亦时有骈文。奏疏、札子等虽以散行为主,但也时常夹杂整齐的骈句。古文则以《唐书》为代表,行状、墓志一类文章与史传写法相同,务求高古。其骈俪之作大多事切意警、典丽清新,古文则雕琢劖削、务为艰涩。故钱基博《中国文学史》称:“大抵祁之为文,有《唐书》之文,有本集之文。本集之文,杨亿之后劲也;《唐书》之文,韩愈之嗣响也;固未可等眸齐观。”②敏锐地发现了宋祁骈散文风的差异。
欧阳修的文学实践进一步促进了骈散分途。欧阳修在《与荆南乐秀才书》中说道,在自己少年应举时,也曾“姑随世俗作所谓时文者”,但并不妨碍后来对古文的追求。尽管时文、四六并非欧阳修所好,“然已足以取禄仕而窃名誉者,顺时故也”,因此,当“少年志盛”时,“方欲取荣誉于世,则莫若顺时”。这是一种进入仕途的需要。欧阳修对“顺时”的态度,说明他对时文、四六并非片面的否定。而且欧阳修认为:“夫时文虽曰浮巧,然其为功,亦不易也。”③对昔日应举功夫给予充分肯定。天圣年间的《上胥学士启》《谢胥学士启》《谢国学解元启》《谢进士及第启》等,都是欧阳修应当时需要并充分发挥了文学才能的骈俪之作。在通过应举进入仕途以后,欧阳修更为主动地选择文章写作方式。那些世人所谓的“四六”,“自及第,遂弃不复作。在西京佐三相幕府,于职当作,亦不为作”。康定元年 (1040),范仲淹欲辟欧阳修为掌书记,欧阳修请辞,并以此为推辞的理由之一。可见在当时,佐幕及掌书记一类的官吏,需要写作大量骈体公文。只是欧阳修在这样的环境中,尽可能选择以散体行文。欧阳修还曾担任知制诰、翰林学士,对于制诏一类公文写作,他还是以比较正面的态度来对待,至少并不简单以“寻常四六”视之。这些制诏主要收入《外制集》《内制集》。虽然欧阳修在写作中积极融入古文因素,但从根本上说,这些制诏文章仍然遵循了骈体行文的惯例。在对待应用之文的态度上,欧阳修与韩愈、王禹偁有一脉相承之处,只是骈散选择的倾向表现得更加鲜明。周必大编订欧阳修诗文集时,有按语云:“公尝典数郡,凡应用之文如颁历、恤刑、贺正、贺冬,岁岁皆当上表,而《集》中才见一二。至于监司、邻郡往复书启,亦仅有之。”④从欧阳修为官的经历上说,应用性的骈文必然常作,但对于这类文章,欧阳修并不期于久远,而只取其现世应用之效。
随着古文影响力的日趋扩大,骈文日渐集中到相对固定的一些实用文体中。到苏轼时,骈散分途的表现已经非常明显。制诏公文等仍用骈体,而记、序、论、说等各式文章,基本上都以散体行文了。苏轼写于元丰元年的《徐州鹿鸣燕赋诗叙》,虽为骈文,但字里行间透露出骈文在当时的地位已与从前不同:“余以嘉祐之初,以进士入官,偶俪之文,畴昔所上。扬雄虽悔于少作,钟仪敢废于南音。贻诸故人,必不我诮也。”⑤可见,苏轼在早年应举时仍需要用偶俪,这类诗叙从前多用骈体行文,但到元丰时,除去专门的应用文体以外,写作骈俪之文的人已经比较少了,因此苏轼才会有“贻诸故人,必不我诮”的表述。
等到北宋末年,词科兴盛,骈文日用频繁,“应用”越来越成为专门之学,骈散分途的趋势进一步加剧。南宋更为明显,随着骈文“应用”定位的日趋明晰,骈散各自适用范围的分野,已成为宋人的共识。吴奂然《圣宋名贤四六丛珠序》云:“施之著述则古文可尚,求诸适用非骈俪不可也。”朱熹总结宋代文章发展趋势时也说:“文气衰弱,直至五代,竟无能变。到尹师鲁、欧公几人出来,一向变了。其间亦有欲变而不能者,然大概都要变。所以做古文自是古文,四六自是四六,却不滚杂。”①那些“欲变而不能者”,正是仍然呼唤骈体行文的“应用”之文。古文与四六的不相混杂、并行不悖,正是伴随着四六“应用观”的发展而成型的。
宋代“应用”文章与其他文章的分途,其实质是骈散两种文章写作方式的区分,二者在不同的领域内各自发挥作用。这是宋人对前代写作惯例的选择性继承,在追求古道传承、文风变革的同时,兼顾了社会文化对特定文类中特定表达形式的需求。骈散分途的形成,对于宋代骈文和散文的发展都有重要影响。对散文而言,骈体被集中于“应用”领域,使得“应用”领域之外的散文写作无后顾之忧。对于骈文而言,骈体的应用属性被突出地强化,影响着宋代骈文风格的发展走向。
三 “有用”还是“无用”值得进一步思考的是,被视为“应用”的宋代骈文,却在是否有用的问题上一直存在两极分化的判断。洪迈《容斋三笔》云:“四六骈俪,于文章家为至浅。”谢伋《四六谈麈序》却说:“四六之艺,咸曰大矣。”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直并存。因此,讨论宋代骈文“应用观”,还必须面对这样一个问题:作为“应用”之文的宋四六,到底是有用还是无用?
之所以出现这样两极的评价,其实都离不开“应用”这一定位。对骈文应用持肯定观点的,往往是出于对这些文体本身的考虑。这些文体是实实在在被需要、能够发挥实际作用的文体。喻樗同意苏轼所说的“自政事论之,则策论诗赋均为无用”,但却认同词科考试的实用性:“进士之外,有博学宏词,以表、制、诏书、布、檄、箴、铭、记、赞、颂、序为十二目,实为有用之文。”因此希望能改变词科必需命官才能应试的惯例,主张允许举人兼应宏词科,那么“行之数年,将见人材辈出,文章尔雅,可备朝廷选用事”。②其建议虽未施行,却说明认为词科有用的观点亦占分量。
当然,在一定意义上来说,这是出于对“应用”文体本身的推崇。这类观点显示了宋人对文章现实效用的期待。王言文体尤其具有代表性。在中国古代,王言承担着重要的政治功能:“伏以王者尊居万民之上,而诚意能与下通,奄有四海之大,而惠泽得以遍及者,得非号令告诏发挥而已哉。”由此引申出对文学表达的要求:“其为言也,质而不文,则不足以行远而昭圣谟;丽而不典,则不足以示后而为世法。”③胡寅认为:“夫文者,空言也,言而当,则为实用。”王言可以使“善者帖焉,恶者惧焉,其有益于治,不在赏罚之后矣,而非空言也”,因此必须以严肃的态度对待王言的写作。④
尤其在南渡前后的特殊时期,骈文的效用曾得到切实的发挥,因而获得了高度重视。最典型的便是靖康事变后汪藻所起草的《隆祐太后布告天下手书》,罗大经《鹤林玉露》称其“事词的切,读之感动,盖中兴之一助也。”⑤楼钥《北海先生文集序》称赞綦崇礼所撰王言在南渡初期所起到的效果:“永嘉南渡之行,公在帝侧,实代王言,诏旨所至,读者感动,诸将奔走承命,如陆宣公之在奉天也。”⑥可见,这些骈体的“文辞书命”,确实“有足以助国威,宣王泽也”。⑦
既为应用之文,其功能仍需文学技巧来加以实现。对这些应用文体本身的需求,使得宋人对与之相依的骈俪形式不能简单抹杀。王言写作的品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的形象。张端义《贵耳集》说到南宋后期“应用”之文的衰落,“两制皆不是当行”,被京谚称为“戾家”。张端义对此深表叹惋:“不过人主上臣下一启耳,初无王言训诰之体,如拜平章二相,三制岂不有惭于东坡?如改元、灾异、罪己诸诏,岂不有愧于陆贽?”对比前代王言作手,委实令人惭愧。南唐犹有陶谷、徐铉,吴越钱王尚有罗隐,都是应用写作的高手,“不意堂堂中国,不能得一士如小国之陶、徐、两浙之罗隐者,良可叹也”。①两制所撰王言训诰,被看作是国家文化兴盛的重要指标之一。这实际上也是词科设立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且在宋代的社会文化环境中,骈体能够体现礼貌、恭敬等内在情愫,从而充当社会关系中必要的润滑剂。在许多时候,作者是出于礼仪需求而采取骈体的表达方式。在朝堂范围内,骈体通常比散体庄重。表状通常用四六,而札子用散体。“在外惟两府、在京惟大两省,方许用札子奏事。他官皆上表状云。”②官位较高者才允许以札子形式向君主奏事,其他官员必须维持庄重的文体。仁宗明道年间,咸平太康县驻泊巡检右侍禁张孚因为“用札子奏事”,不合礼制,被降官为庐山县兵马监押。③因此,在涉及礼仪问题的时候,宋人对骈俪应用基本上仍持正面态度。韩元吉《跋邓圣求除拜帖》就说:“岂应用之文特礼不可废者?”④朱熹虽然反对以词科骈俪取士,但对于应用文所体现的礼数,仍然表示认同:“作应用之文,此等苛礼,无用亦可,但人所共用,亦不可废。”并引孔子的理论来加以阐释:“孔子自有条法,从众从下,惟其当尔。”⑤
而骈文被一部分人认为“无用”,却也与“应用”的特点相关。“应用”意味着使用语境的制约,其效用相对有限,倾向于即时有效,其目的也不见得期于久远。这种特点影响到文字的表达,使写作者追求词采的华丽、表述的讲究。当这种追求过分凸显时,容易导致文辞浮靡和褒贬失当的弊病。不仅如此,随着价值观念的转变,对于期望以“文”来传承古道的宋人而言,文章当“以明义理切世用为主”,⑥他们追求的是道德义理、经世致用的大用,相形之下,“屑屑应用”⑦自然不是宋代士人的最终目标。
出于这样的理由,认为骈俪“无用”的论者,大多反对过分讲究文字技巧。他们认为骈俪不过是雕虫之技,“于文章家为至浅”,无益于治道。李纲《古灵陈述古文集序》称赞陈襄温厚深纯、根于义理,“非近世区区缀缉章句、务为应用之文者所能仿佛也”。⑧言下之意,即“务为应用之文者”不过是“缀缉章句”的小道而已。不少论者认为骈俪应用流于“谀佞”。朱熹说:“所谓对偶骈俪,谀佞无实,以求悦乎世俗之文”,认为骈文无法承担治道的功能,不过是“文字之末流”,因此“非徒有志于高远者,鄙之而不为,若乃文士之有识者,亦未有肯深留意于其间者也。”⑨朱熹在《学校贡举私议》中说的也是类似的意思:“词科则又习于谄谀夸大之词,而竞于骈俪刻雕之巧,尤非所以为教。”⑩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讨论骈文“有用”“无用”的话题上,许多时候是针对选拔人才的问题而发。而宋代科举制度的变迁也确实与骈文应用的兴衰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⑪叶适的批评具有代表性:“绍圣初既尽罢词赋,而患天下应用之文由此遂绝,始立博学宏词科。”由于有应用的需要,所以设立词科,然而“自词科之兴,其最贵者四六之文,然其文最为陋而无用”,“士大夫以对偶亲切、用事精的相夸,至有以一联之工,而遂擅终身之官爵者。此风炽而不可遏,七八十年矣。前后居卿相显人,祖父子孙相望于要地者,率词科之人也”。经由词科出身的士人,既“其人未尝知义”,“其学未尝知方”,“其才未尝中器”,并非治国需要的人才。因此叶适认为“盖进士制科,其法犹有可议而损益之者,至宏词,则直罢之而已矣”。①实际上是反对以骈俪的文学技巧来选拔人才。
然而从另一方面看,尽管骈文讲究技巧,但优秀的骈文并非仅凭技巧所能完成,还需要作者的器识、气度等其他因素。可见,骈文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一个人的才能。所以,在投贽请谒等方面,骈文形式频繁地被采用。楼钥《回王原父主簿启》,称对方“既决世科,寖登宦路。移平昔穷经之力,为一时应用之文。今日侍亲,既供子职。他时遇主,可代王言。”②就是持正面态度,将应用之文与王言挂钩。赵汝愚也主张通过应用之文来辨识人才。其子赵崇实曾告诉叶绍翁骈俪“最不可忽”:“先公居政府间,以此观人。……或谓先公曰:‘或出于他人之手,则难于知人矣。’先公曰:‘不然,彼能倩人做好文字,其人亦不碌碌矣。’”③欧阳修守滁州时,也曾对王向的骈体判牒大加赞赏,“一阅,大称其才,遂为之延誉奖进,成就美名,卒为闻人”。④而词科也确实选拔出了不少具有真材实料的能人,如周必大、吕祖谦、真德秀等。
在骈文“应用”的问题上,“无用”与“有用”的观点,相互抵触却又始终共存,甚至带有“恶性循环”的性质。认为包括骈文在内的文学诗赋“无用”,而以经义取士,直接导致了应用人才的缺乏;因为应用人才的缺乏,制诏公文写作不能满足国家需要,为此专设词科取士,遂使骈文成为士人仕途晋升的“有用”工具;然而词科的晋升道路,却又将众多士人引向专注词科、只重技巧的弊途,使骈文趋于衰落、更显“无用”。正如叶适《宏词》所言:
自熙宁之以经术造士也,固患天下之习为词赋之浮华,而不适于实用,凡王安石之与神宗往返极论,至于尽摈斥一时之文人,其意晓然矣。绍圣崇宁,号为追述熙宁,既禁其求仕者不为词赋,而反以美官诱其已仕者使为宏词,是始以经义开迪之,而终以文词蔽陷之也。士何所折衷?⑤
这种两面化的观念不只出自不同的人,许多士人本身就对骈文抱持着多层面的评价。欧阳修对于骈文及其应用的思考就有多样化的表现:既包括上文提到的对时文功夫的肯定,也有“自及第,遂弃不复作”的否定;既有“制诏取便于宣读,常拘以世俗所谓四六之文”“然则果可谓之文章者欤”的疑惑 (《内制集序》),⑥却也有“偶俪之文苟合于理,未必为非”的接纳 (《论尹师鲁墓志》),⑦还有对苏氏父子“以四六述叙,委曲精尽,不减古人”的极高评价 (《苏氏四六》)。⑧欧阳修的骈文观,可参看东英寿《欧阳修文章中的“文”的含义与他的骈文观》(《复古与创新——欧阳修散文与古文复兴》,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骈体应用与其他散体文章在宋代的分途,恰好体现了宋人对骈文多元评价的并存。认为骈文“有用”与“无用”的两方面论调,所关注的出发点其实是不同的。肯定其“有用”,是出于现实的需要;说其“无用”,则是针对技巧的过分讲求、褒贬的容易失实。宋人是在不同的层面上分别对骈文有所肯定或有所否定。骈文在宋代的“应用”特性,也注定它始终伴随着两面化的评价。
综上所述,作为一种文学观念,“应用观”在宋代发展成型,凝聚着宋人对骈文的基本态度和总体认识。“应用观”的成型,深刻影响着宋代骈文的发展态势,不但促进了骈散分途的形成,而且制约着骈文的风格取向。对于骈文的“应用”,宋人有着“有用”和“无用”这样两极分化的评价,构筑了宋代骈文多维度的价值体系。总之,“应用”是宋人对骈文的重要定位,也是宋代骈文研究一个关键词。对“应用观”及其内涵、影响的细致分疏,是进一步深入宋代骈文研究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