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3, Vol. 45 ›› Issue (4): 138-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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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慕濒
ZHANG Mu-bin
摘要: 雷士照明案例表明,企业快速扩张过程中,以股权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的积极行动会对创业股东控制权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断分散的股权结构和日益强大的机构投资者将是中国上市公司未来面对的格局,机构投资者是否会改善公司治理,取决于其动机、偏好及收益权衡。若借助机构投资者之力改善公司治理,创业企业家必须提升与资本博弈的能力。长远来看,机构投资者崛起有助于提高公司治理效率、企业家资本运作与风险防范能力,有利于职业经理人市场建设和利益相关者利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