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0, Vol. ›› Issue (): 58-64.doi:
• 伦理学研究 • 上一篇 下一篇
刘文瑾
收稿日期:
修回日期:
出版日期:
发布日期:
通讯作者:
Received:
Revised:
Online:
Published:
摘要: 人类的成熟曾被视为启蒙的目的,本文试图通过比较康德和列维纳斯对“什么是人类的成熟”以及“什么是成熟的宗教”这两个问题的看法,来思考启蒙的意义与局限。康德认为,人类的成熟意味着人类从宗教的他律中摆脱出来,进入完全自主的状况。而列维纳斯则认为,成熟的人不只是为自己负责,还应当能够为他人负责,因此仅有自主性(l’autonomie)对于人类社会是不够的,还需要思考一种“他人先于自我”的他律(l’hétéronomie)精神,并且通过这种他律精神来重新理解宗教的意义。
关键词: 列维纳斯, 启蒙, 人类的“成熟”, 他律
刘文瑾. 他律与人类的“成熟”——从列维纳斯的思考看启蒙的意义与局限[J].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0, (): 58-64.
0 / / 推荐
导出引用管理器 EndNote|Reference Manager|ProCite|BibTeX|RefWorks
链接本文: http://xbzs.ecnu.edu.c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