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0, Vol. ›› Issue (): 51-57.doi:

• 法学研究 • 上一篇    下一篇

从哲学政治到商谈政治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概念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

朱学平   

  1.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 收稿日期:1900-01-01 修回日期:1900-01-01 出版日期:2009-11-30 发布日期:2011-05-15
  • 通讯作者: 朱学平

  • Received:1900-01-01 Revised:1900-01-01 Online:2009-11-30 Published:2011-05-15

摘要: 本文通过对马克思实践概念的分析,指出马克思理解的实践本质上是哲学主宰下的革命实践,因而马克思的实践哲学本质上是一种施特劳斯所言的意义上的现代政治哲学。哲学的政治化导致了马克思对于政治实践本身的遗忘,因而将政治从哲学的主宰下解放出来,使之回归到真正的政治实践本身,使实践成为政治之本,是马克思的本真的实践概念的根本要求。论文最后指出,去哲学化的政治实践的真实含义当为程序主义的民主政治,我国当在这种政治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我国的法治国家的建设。

关键词: 马克思, 实践, 政治哲学, 程序民主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