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1, Vol. 33 ›› Issue (5): 204-210.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01.0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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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润圭, 李立新
Run-kui JIN, Li-xin LI
摘要:
年薪制和股权激励模式是目前在发达国家中较为流行的两种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物质激励的模式, 我国在国有企业中也就此进行了试点。但从国内外的实践看, 无论是年薪制还是股权激励模式, 都不能成为我国的统一的激励模式。从我国转轨时期的具体国情出发, 在国有企业中应当推进多元化激励模式, 即具体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 对其经营管理者实行持股多元化型、准公务员型、非持股多元化型以及承包型的激励模式。与此同时, 还必须建立和完善约束机制, 以遏制可能出现的机会主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