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1, Vol. 33 ›› Issue (6): 65-71.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01.06.011
刘晓虹
Xiao-hong LIU
摘要:
突破整体主义价值体系的束缚, 确立以个体的独立、自由和权利为基础的新型价值体系, 是由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必然要遭遇的问题。中国近代启蒙哲学上承明清之际的启蒙思想, 以对人的存在个体性的重新发现为突破口, 对理学为代表的本质主义倾向及其相关联的权威主义、专制主义展开了冲击。对“自我”的推崇和论证, 对“独”与“群”关系的思辨讨论以及对非理性主义的同情和首肯, 都表现了近代思想家在哲学层面上对人的个体存在及其自由的关注。近代启蒙哲学揭示出: 在群已关系中以自由原则取代整体主义, 既要去除内在的奴性人格, 又要突破外在的制度性压制。前者主要表现为对个体人格的独立和个性自由的追求; 后者则主要表现为对政治自由与公民民主权利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