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0, Vol. 52 ›› Issue (3): 25-34.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20.03.002
杜敏, 刘志刚
DU Min, LIU Zhi-gang
摘要: 少数民族文字创制最初的目标:一是改变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落后的状况,使其尽快适应社会主义的建设和发展;二是尽快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教育水平和文化素质;三是更好地发展和传承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1979年创制的土族文字,充分保障了土族使用和发展自己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体现了土族知识分子对民族语言文化发展的担当,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土族语言文化事业的发展。根据对土族群众语言文字生活的考察,土族新创文字于2001年后已停止试行,未能有效实现当初创制的目标。从文字发展规律、功能来看,土族文字的使用缺乏群众基础,未能有效拓展和弥补土族语的交际功能;对土族群众的扫盲教育作用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