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6, Vol. 48 ›› Issue (5): 133-139.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6.05.016
王红梅;邢华;魏仁科
WANG Hong mei,;XING Hua &;WEI RenKe
摘要:
当前我国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形势严峻,需要加强大气污染区域治理。由于区域内行政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结构存在差异,大气污染区域治理对行政区的地方利益将会产生不同影响。地方利益关系及其协调是大气污染区域治理能否成功的关键。根据利益竞争性程度的强弱,可将地方利益关系划分为竞争性利益关系、互补性利益关系和非竞争性利益关系三种类型。京津冀三地具有特殊的联系,地方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但缺乏长期稳定的利益协调机制。在大气污染区域治理过程中,京津冀地方利益关系呈现出新的特点。因此,应针对地方利益关系的不同类型,以第三方嵌入机制和改革政绩考核体系促进良性竞争,以创新利益补偿机制和多主体网络治理促进利益整合,以权威区域利益协调机构和市场化机制促进利益协商,从而实现京津冀三地的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