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4, Vol. 36 ›› Issue (4): 9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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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有制形式的新探索--再论混合所有制

陈伯庚  张永岳    

  1. 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
  • 收稿日期:2004-02-26 修回日期:1900-01-01 出版日期:2004-04-25 发布日期:2004-04-25
  • 通讯作者: 陈伯庚  张永岳 

The Auction Mechanism and The Control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Merger and Acquistion

  • Received:2004-02-26 Revised:1900-01-01 Online:2004-04-25 Published:2004-04-25

摘要: 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由传统的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转换成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制,是公有制理论的创新和重大发展.这种新公有制形式的特征和优越性在于:产权明晰、产权主体明确;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促进企业制度创新;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相结合,更加符合马克思所说的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所有制;公私溶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权责利相结合.促进新公有制形式发展,必须更新观念,积极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改进管理,健全股份公司的运作机制.

关键词: 混合所有制, 股份制, 社会所有制, 新公有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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