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0, Vol. 52 ›› Issue (2): 48-59.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20.02.005
刘志
LIU Zhi
摘要: 近代地权分配,需要在研究方法改进的基础上重新认识。公田、一田二主、无地户三个因素对地权分配的统计影响很大,往往造成了地权分配集中程度认识上的扩大。剔除这些因素的影响,修正计算一些地区的地权分配基尼系数,过去高估的江苏、浙江、广东等南方地区的地权分配集中程度就大为下降。近代中国的地权分配集中程度,可能南北相差不大,而且大部分地区以及整体上可能都比较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