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0, Vol. 52 ›› Issue (5): 128-137.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20.05.013
马得懿
MA De-yi
摘要: 在国际海洋争端中,一国主张"历史性权利"往往面临着其涵义尚未固化和国际法效力有限的困境,而历史性水域制度的编纂与逐渐发展,又彰显其权利内容和国际法效力不断演进的趋向。一国主张历史性水域并不仅仅局限于内水、领海以及特殊的海湾。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融入历史性水域制度的国际法阐释,为诠释群岛水域作为历史性水域提供新视野和理据,同时充实和丰富了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进而获得国际社会认同感。作为历史性水域当代演进之洋中群岛水域,南海具有历史性水域的法律地位,应该得到国际社会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