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1, Vol. 53 ›› Issue (2): 10-21.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21.02.002
刘悦笛
Yue-di LIU
摘要:
“生生”具有创造性、过程性和生命性的三重基本内涵,但“生生”伦理与哲学试图以生生为本,就要直面三个相悖问题:首先,生生的“创造性”并非无中生有,而是“即无而有”;其次,生生的“过程性”并非仅是过程,而与“存有”互生;再次,生生的“生命力”不只天成其性,而重“人文化成”。中国伦理与哲学有着与“生生”之途不同的知行合一的“创生”之路。中国人的伦理是“做”出来的,它既不是“思”出来的,也不是“觉”出来的,它既不是来自理性的“理思”,也不是来自感性的“心性”,超越了所谓“知什么”与“知如何”之争,由始到终皆归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