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2, Vol. 54 ›› Issue (5): 21-32.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22.05.003
潘伟杰
Wei-jie PAN
摘要:
以唯物史观为根本遵循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对人类社会、特别是对现代社会法律现象的革命和批判的精神,告诉我们如何理解法源的现实基础,如何对法权关系的本质进行解蔽,并最终通过对社会形态理论的崭新理解,去寻找当代中国法治观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选择的正当性。在这些问题上,充满了现实的批判和理想的叙述,这些决定论及辩证法的思维,避免了理论陷入理想化的玄想或独断性的教条。唯物史观具有丰富的理论面相,它指出了人们对探求现代法律秩序的知识基础的基本共识,对我们理解当代中国法治观所担负的责任具有特别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