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民权利救济方式有多种, 包括诉讼救济、代替性纠纷解决机制、监督解决机制和特殊解决机制。由于长期以来我们是从法律角度定义公民权利救济的, 因此, 诉讼救济成为主导的方式, 即形成了一元的格局。但社会规范的不可分割性和制度成本收益的比较分析, 决定了代替性纠纷解决机制、监督解决机制和特殊解决机制也是公民权利救济的重要方式, 所以应该形成多元的格局, 促使公民权利救济方式由一元到多元的转变, 这样才能有效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中图分类号:
李俊. 从一元到多元: 公民权利救济方式的比较研究[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 39(4): 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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