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8, Vol. 40 ›› Issue (4): 77-83.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08.0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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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后中国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行为特征研究

蓝发钦, 陈杰   

  • 出版日期:2008-08-01 发布日期:2008-08-01

  • Online:2008-08-01 Published:2008-08-01

摘要:

作为一次制度性变革, 股权分置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利益实现机制, 相应地, 大股东的行为特征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从改革前的倾向于采取“隧道行为”, 变成改革后的积极采取支撑行为和市场套利行为。其中, 支撑行为主要包括大股东注入优质资产、大股东积极与上市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大股东提供支持下的债务重组、大股东直接收购上市公司不良资产等四大类, 这种行为对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业绩具有重要作用; 而市场套利行为一旦失范, 将会对二级市场造成破坏性的冲击.因此, 有关部门应当对该行为进行必要的规范。

关键词: 股权分置改革, 中国上市公司, 大股东, 行为特征

Abstract:

作为一次制度性变革, 股权分置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利益实现机制, 相应地, 大股东的行为特征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从改革前的倾向于采取“隧道行为”, 变成改革后的积极采取支撑行为和市场套利行为。其中, 支撑行为主要包括大股东注入优质资产、大股东积极与上市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大股东提供支持下的债务重组、大股东直接收购上市公司不良资产等四大类, 这种行为对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业绩具有重要作用; 而市场套利行为一旦失范, 将会对二级市场造成破坏性的冲击.因此, 有关部门应当对该行为进行必要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