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9, Vol. 51 ›› Issue (5): 43-52.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9.05.005
王向民1, 鲁兵2
WANG Xiang-min1, LU Bing2
摘要: 社会组织是行政力量之外重要的城市结构力量,社会组织的治理是城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文本分析是旧制度主义的主体,它以法律文本、政策文件为研究材料,形成制度运作的法律或正式结构框架。社会组织治理呈现出"从控制到发展"之间的谱系渐变性的特征,是一种"选择性发展"、"趋势性发展"、"重点式发展"。它体现在:第一,在社会组织生存竞争中,提供服务的功能型社会组织逐步崛起;第二,政府部门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提供了持续的资源供给与政策激励;第三,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着综合监管,限制着其民主协商能力。社会组织治理的"法律—制度"框架更多地体现为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文件等,法治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