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0, Vol. 52 ›› Issue (1): 187-195.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20.01.018
李颖轶
LI Ying-yi
摘要: 2002年以来,世界银行集团每年发布《营商环境报告》对全球主要经济体的百余项指标进行评估与排名,各投资东道国以此为据积极进行对标改革。为应对世行评估,法国在对标改革的同时,针对"世行报告"存在的问题研发了自己的"营商环境报告"——《法国吸引力报告》。在参照范围、数据来源、指标选取、评估方法等关键问题上,"法国报告"独树一帜,充分彰显了注重社会效益、坚持可持续发展等法式价值观。这种既对标又不照搬世行体系、营商者利益与营商地利益并重的评估模式对中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当前,中国亟待创建一套自己的营商环境评估体系。根据法国经验,"对标世行、推进排名"与"符合国情、自主研发"并重无疑是当前我国最为适宜的进路策略;尤其应注意的是,世行评估指标以营商者经济利益为重,而中国营商环境评估还必须注重营商地社会利益、可持续发展与综合效益等中国社会的价值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