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1, Vol. 53 ›› Issue (1): 30-37.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21.01.004
刘静芳
Jing-fang LIU
摘要:
传统的“义利之辨”在处理利益与道德关系问题时,有很大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与“义利之辨”的“义-利”二元范式密不可分。在中国哲学范畴体系中,突破“义-利”二元范式的一个方向,是将义、利置于“道”的视域下,形成一种“道-义-利”范式。“道-义-利”范式是一个“以道观之”的范式,这一范式提供的“以道观利” “以道观义” “以道观义利关系”等新视角,有利于旧范式缺陷的克服,有利于“义利之辨”的现代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