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农地征用中有关土地补偿费的现实矛盾十分突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完善过程中, 农地征用应按“等价交换”的市场原则进行, 征地补偿费应以被征地的正常市场价格为计算依据。各地应根据地域差异性等特征, 分别采用不完全货币化模式即以货币补偿、劳动力安置相结合的补偿模式, 和完全货币化模式。在前一种模式下, 征地补偿费最恰当的核算方法应当是房地产估价的收益法; 在后一种模式下, 则可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假设开发法。
中图分类号:
崔裴. 论我国土地征用补偿费标准及其定量方法[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 35(1): 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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