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5, Vol. 37 ›› Issue (4): 8-15, 120.
吴晓群1, 郭晓东2
Xiao-qun WU1, Xiao-dong GUO2
摘要:
仪式作为社会生活中一种最直接、最可观察到又最具生动性的行为, 同时也是诸多文化观念的象征承载体, 揭示仪式中所蕴含的种种观念, 便是揭示某一时代的某种文化、某个社会的价值体系。从某种程度上说, 儒家的礼乐思想有类于现代仪式学的理路, 而儒家的“礼”也发挥着一般仪式意义上的功效。自先秦以来, 儒家学者在讨论“礼”时, 就相当强调通过对其中仪式化行为的解读来阐发其内在的意义, 而儒家礼乐文化亦相应地表现为以具有一套象征意义的仪式化行为及程序结构来表达一种共同的理想与价值, 来规范调整人与人及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从而保证社会的秩序与团结。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