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9, Vol. 41 ›› Issue (2): 60-65.
马贵翔;张海祥
MA Gui-xiang & ZHANG Hai-yang
摘要: 意见证据规则是指排除证人分析性判断的规则。我国证据法设立此规则应首先关注一般例外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所谓“集合事实规则(Collective Facts Doctrine)”,即允许证人就自己观察到的众多特定事实提供一个概括性的意见;其次应设置专家证人意见之特别例外,其关键是鉴定之专门性规则。鉴定规则“专门性”界分的标准应当是案件事实在认知与理解的难度上“不能一眼看清”,同时又应当设置基于案件事实的新颖性、仪器所具有的形象表达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