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9, Vol. 41 ›› Issue (3): 99-106.
徐肖楠;施军
XU Xiao-nan & SHI Jun
摘要: 诗性正义是由诗性显现的生存正义,它可以更深入探寻市场中国文学叙事与正义的诗性关系、发现正义与个人生命和世俗生活的生存关系。诗性正义不是依附于现实表面去宣扬正义,而是深入生存本质去创造正义,使正义获得独特的存在形式和内容。诗性正义是艺术追求和独特趣味,也是生活风格,具有对现实和生命的超越性,它带来一种蔓延于生活的美学性情,使更广泛深刻的正义遍布个人生命与日常生活。对正义的狭隘理解就是文学叙事的狭隘趣味,趣味的差异包含或反映了对诗性正义的态度。诗性正义的核心是面对他人生存的艺术意识和精神结构,它在文学中反对用利益法则压倒诗性法则和人性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