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1, Vol. 43 ›› Issue (2): 48-55.
侯鹏
HOU Peng
摘要: 清末,为筹办各项地方“新政”,广泛的筹款活动在各地普遍展开。由于其征收来源复杂多样,征收主体极为分散,在为地方新政开辟了财源的同时,它也开启了地方社会权力结构重组的契机。浙江省在这一时期的筹款围绕着教育、警政事业,收入来源以各类地方认捐为主,兼及各类官方补助,直至清代结束,也未形成一完整的收支规范,对这一活动的研究有助于我们从更具体的、地域性的角度审视清末新政改革下地方各利益群体的冲突格局。也部分地解释了晚清“民变”迭起的深层社会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