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2, Vol. 44 ›› Issue (1): 105-110.
陈乔见
CHEN Qiao-Jian
摘要: 孔孟儒家倡导一套以仁义为核心、仁义互补的伦理学说,仁以普遍之爱为其实质内涵,义既指向仁,又是对仁的节制。义的原则体现为在普遍之爱中又有差等之爱。宋明儒者继承 和发挥了孔孟的仁义学说,并通过“万物一体”说和“理一分殊”说为仁(普遍之爱)义(差等之爱)的合理性提供了本体论的证明。在普遍与特殊之间保持一定张力的儒家伦理,也较为符合生活世界的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