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2, Vol. 44 ›› Issue (2): 88-94.
谢炜
XIE Wei
摘要: 从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进程来看,我国村民自治经历了由“大民主”向“制度民主”演进的阶段,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扮演了重要角色。法律在完成重大修订后,扩大了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的参与范围,进一步规范了村级民主选举、民主议事、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程序。但基层民主建设毕竟是长期和系统的工程,我国村民自治之路仍存在村民参与内在动力不足、自治权与行政权冲突等问题,需要在主体定位、宏观政策、民主程序、制度保障等多方面形成路径合力,以确保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