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2, Vol. 44 ›› Issue (5): 141-145.
吕晶晶
LU Jing-jing
摘要: 合意性是制约一个言语行为最重要的原则。在法律刑事庭审中,言语行为最强烈地表现为“我”“你”“他”三方主体的互动博弈过程,不同的行为主体的意图明显可以分为合作与对抗两类,由此决定其中的转述可分析为“肯定性转述”和“否定性转述”;而一般意义上的“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在此也有了不同的意义。进而言之,在法庭上,所有事实的确定,都是通过转述来实现的;同时,所有转述又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无论是“肯定性转述”还是“否定性转述”,无论“直接引语”还是“间接引语”,在法律言语行为中,一切转述都具有原述性——都必须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呈现出不同于文学、新闻、学术等体裁的独特特征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