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3, Vol. 45 ›› Issue (2): 33-40.
李天纲
LI Tian-gang
摘要: 宗教和慈善事业的关系,是中国宗教界,包括教众团体、管理部门和和宗教研究机构一直忽视讨论的问题。近年来由于各界的努力和提倡,这个重要问题已经得到应有的关注。以意大利天主教平信徒慈善组织圣艾智德团体为借鉴,并以上海市基督教普安堂组织平信徒慈善活动为基点,结合中国和世界历史上各大信仰和宗教处理慈善事业的经验的考察,可以重新检讨中国当今宗教慈善事业的理论、历史和实践问题。从“宗教慈善”的本质属性来看,宗教慈善应该列为与政府公益事业、私人团体的慈善事业并列的重要活动,某种意义上应列为社会上的“第四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