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7, Vol. 49 ›› Issue (4): 78-84.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7.04.011
桂世勋
GUI Shi-xun
摘要: 基本养老服务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从狭义的基本养老服务考察,"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主要是指当老年人失能、失智,生活自理有困难时均能获得亲属和社会提供的基本照护服务。我国应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覆盖和参保人员全覆盖,从而"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中,"机构为补充"和"机构为支撑"是从数量和功能上对养老机构的不同定位;这两种表述在不同时期强调的重点可以有所不同,但不存在互相排斥关系。完善我国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主要应确保一个"底线"、实施三个"梯度"、制定全国统一的失能状况评估标准,同时中央应给予专项"均衡性"财力支持。从长远看,应将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顶层设计框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