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8, Vol. 50 ›› Issue (4): 131-138.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8.04.014
卢俊秀
LU Jun-xiu
摘要:
城市中心地带的公有住房逐渐老化,居住于此的城市低收入群体,户籍身份与住房福利享有的双重资格使得他们在与地方政府博弈过程中,并非简单意义上的弱势,虽然只具有"不充分"居住权,但却基于公有住房社区的地段优势来谋求住房权利最大化,无论是在社会道德舆论层面还是在拆迁经济收益回报上都"绑架"了政府。对于地方政府而言,短期内公有住房社区没有进行土地开发可能,或者说收回使用权需要付出高额市场性代价,再加上对公有住房收回使用权的时间预期,地方政府对公有住房社区治理缺乏制度性动力,表现为对公有住房社区管理、修缮和维护时的投入"不积极",而仅以为数不多的社区公共服务达到"托底"性的社会住房保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