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9, Vol. 51 ›› Issue (6): 23-28.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9.06.003
齐卫平, 金江峰
QI Wei-ping, JIN Jiang-feng
摘要: 将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等同于其组织能力的观点,在理论界有相当的普遍性,但这种理解就科学性而言存在不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认识这一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基于理论分析和实践经验总结,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内涵,不仅包括结构上的组织能力,且表现为组织要素间"替代率"形成的合力,即治理能力。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主要由结构性的组织能力与功能性的治理能力两方面构成。其中,组织能力是一种硬实力,受组织密度影响;治理能力,是一种软实力,受组织的功能密度影响。组织密度的评估系统有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制度覆盖,功能密度的评估系统有功能覆盖和功能替代率。由此,在组织密度-功能密度框架下,两个维度、五大系统及其下属数十项基本项目和具体指标,构成了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评估体系。该评估体系虽具有较强的理论与实践价值,但在指导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中,也有其适用的限度;如果盲目强调基层党组织组织密度与功能密度的提升,容易造成基层治理结构与功能的"内卷化"发展。